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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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屍諫,伏願聖上憐其志而察其辭焉。
」答曰:「嘉卿爲國之忠。
疏中所陳,當與卿議處。
體予至意,須速出仕。
」 10月21日 ○戊寅,持平張顯光,以病辭職。
上諭以調理上來。
○憲府啓曰:「《書》曰:『官不必備,惟其人。
』汰去冗官,是王政之急務也。
昔在宣祖朝,以亂後國計之蕩竭,乃捐不急之官。
自光海亂政以來,盡復已汰之員,國儲罄竭,實由於此。
況此歲饑軍興公私赤立之日,尤宜節省浮費,以救目前之急。
請依宣祖朝減省舊制,悉汰復設之官。
」從之。
10月22日 ○己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業金長生,以老病上疏辭職,仍陳規戒之辭。
上優答,使卽上來。
○憲府啓曰:「大小使臣及受由朝官來往乘舟之弊,爲沿江病民之事。
請令戶兵曹,嚴飭沿江各邑,除老病不堪跨馬者外,一切禁斷。
如有犯者,斷以濫騎之律。
」從之。
○太白晝見。
10月23日 ○庚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臣曹罪人故副提學洪慶臣之妾弑夫之狀,更爲推閱,而未得其實,事甚可疑。
」上曰:「其母其婢,旣已納招雲,則不可謂不得其情也。
慶臣先見朝,以文學見稱,老而喪妻,得妾酷愛之,其人本非良家女。
慶臣有,疾嘔血而死,遍體靑黑,親戚疑其置毒。
旣葬,其妾久往其母家,慶臣之子采往見,則方與闞客,對歡酣飮。
采見而憤慨,益痛其父之非命,率其第,呈狀于刑曹。
刑曹鞫慶臣之妾及其母與婢,婢卽具服,其母亦言其平日行淫之狀。
及再鞫,變其前說,獄久不決,故采等上言,語侵刑官,李時發上疏辭職。
上答曰:」欲復父讎,人子之至情;斷獄愼重,有司之公心。
卿無所失,人言何足相較?「 ○夜對儒臣于便殿,講《大學衍義》。
講訖命中官宣醞。
此禮久廢。
今始行之。
聞者以爲榮。
10月24日 ○辛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10月25日 ○壬午,上晝講《論語》子文政殿。
○以李敬輿爲弘文館副校理,姜碩期爲修撰,吳?爲司諫院獻納,金慶徵爲正言。
○戶曹以慶尙道田稅過限不納,請推本道都事金奉祖。
上命拿推。
10月26日 ○癸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文政殿。
○以金瑬爲遠接使,上箚辭。
不許。
○光海有病,遣內醫看病。
10月27日 ○甲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贊成李貴上箚略曰: 仁城君珙,身爲王子,率宗戚,請廢母後,而收議之語,極其悖惡,在王法,殺無赦。
當大妃復位之日,所當伏闕待罪之不暇,而偃然陳疏,至以叔父自處。
三司之官,緘口結舌,莫敢出言,君臣之義,父子之倫,掃地盡矣。
臣於擧義之日,不能擧大義處置仁城,而及爲都憲,始見收議,辭語悖惡,而適拜他職,未及論罪。
請先治臣當初見義不明之罪,次治三司噤默觀望之罪。
不報。
大司憲徐渻、大司諫洪瑞鳳、執義尹煌、持平宋象仁、獻納吳?、玉堂全湜、李植、樸炡等,皆以李貴箚辭,詆斥引咎。
上答曰:「少無可避之嫌。
如是紛擾,予未知三司之意也。
仁城君見嫉於光海,甚於諸王子。
其時若不參於收議,則性命必不得保全矣。
不過?於虛威而然,此豈其本心哉!今後若有復論此事者,是重予過也。
宜勿辭。
」仍敎曰:「右贊成李貴所陳之箚,言辭極駭,予甚怪焉。
豈意此人,不知予心者哉!今後如更呈,如此之疏箚,政院勿爲捧入。
」 10月28日 ○乙酉,命選文學之臣李敏求、趙翼、任叔英、吳?、李明漢、鄭百昌、金世濂、張維、李植、鄭弘溟等十人,賜暇讀書湖堂。
後命敍用被選中罷職人員。
10月29日 ○丙戌,慈殿以諺書,撰下永昌大君行狀。
上命該曹,議定謚號。
○以李彥英爲掌令,趙誠立爲典翰,金時言爲校理,李基祚爲正言,鄭光績爲右參贊,金德諴爲禮曹參議,李潤雨爲副修撰。
○毛都督設木柵,置營鎭於蛇浦,爲守冬之所。
接伴使李尙吉啓聞。
○犒送全羅首赴西軍二千二百人。
閏十月 閏10月1日 ○朔丁亥,上晝講《論語》丁文政殿。
○以宋象仁爲司憲府持平。
象仁,象賢之弟也。
性本剛直,廉潔絶人,布衣時,倡同志上疏,訟先賢成渾之冤,士論多之。
光海時,壬子之獄,被逮配濟州,反正後,卽被召用。
閏10月2日 ○戊子,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副提學鄭經世還自尙州,箚記南中民弊,啓於榻前,上嘉納。
同知事吳允謙曰:「永昌大君年少而殤,行迹未著,不必爲謚號。
慈殿雖欲爲之,願上委曲陳達,期於救正。
」上不答。
○遣官濟州,試儒生,取其試券,命大提學考其等第,賜進士吳暹直赴殿試。
○忠淸道兵使李莞,領赴西軍上來。
命犒饋以送。
○上命議詔使時儺禮停否于大臣。
三公以爲:「亂離之後,不廢儺禮。
今若不設,或緻怪訝,似難停止。
惟當務從簡便,使弊不及民。
」從之。
閏10月3日 ○己醜,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因文義,啓曰:「衣服上下紊亂,無復階級,輿臺下賤,皆服紗羅綾叚。
近日,則國法頗行,此弊稍革矣。
」特進官李時發曰:「平時衣服之制,貴賤有章,亂後華人相雜,人心漸染,馴緻無別,今宜痛禁。
」上曰:「躬自節儉,是本也。
聞古者,雖王子大君,不得着錦段雲矣。
」領相李元翼曰:「人君節儉,則宰相效之,士民效之,侈習自可漸革。
不此之務,而徒區區於禁斷,亦末矣。
」上曰:「躬行與禁令,必須竝行。
雖務躬行,而不行禁斷,則亦未可變革也。
予曾見名官、宰相家人或被禁,則非但用私縱之,又從而治其禁吏者有之,禁吏輩未必不爲循私,而其本出於士大夫也。
」元翼曰:「臣爲執義時,姜緖爲掌令,緖父士尙,時爲政丞,生日設宴,而緖來參本府之坐。
其日禁肉被捉者十餘人,緖指其中一人曰:」此吾家奴也,而在法不可赦矣。
「後日,吏輩齊訴請罪其禁吏,緖終不罪之,此法行而然也。
」瑬曰:「唐玄宗焚雉頭裘於殿前,而不能愼終,至於亂亡。
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今若終始如一,上下相逸,則奢風弊俗,自可變矣。
上曰:」予少無儉樸之德,而曰:『每如今日,』則殊非的當之言也。
「瑬曰:」以近日錦叚價輕觀之,則可知新服之尙儉也。
「上曰:」曩時宮禁巨室所聚之物,今皆散出,故物價如是,豈以予儉約而然也!「持平宋象仁曰:」法禁不行,多由關節請囑矣。
「上曰:」正俗之本,在於勵廉恥,而卽今廉恥未勵,法難行也。
國家所禁之物,士大夫若稍有廉恥,則何敢請囑?「瑬曰:」如薦擢之事,在於公論,非自己非可幹請,而備局擬薦之時,或有奔競之人矣。
「上曰:」古之無此弊者,以如此之人,不得齒於士類。
今則旣無深治之事,又多循私之風,安得不爾!「元翼曰:」去夜火賊,入李守一家,東大門外士族家,亦逢賊變雲。
頃日城中之賊,尙未捕捉,故恣行無忌如此。
恐至滋蔓,必須懸賞購募,可以盡心追捕,雖賞以官爵可也。
「上曰:」如有捕得者,何惜厚賞?且使其徒黨進告,則必有應募者矣。
「元翼曰:」砲手等後苑試才時,隻使中使試之,似未妥當。
「上曰:」擇定試官可也。
「象仁曰:」李貴乃是元勳重臣,而頃日有如此疏箚勿捧之敎,喉舌之臣,所當卽陳其不可,而終無一語,事甚未安。
「上不答。
○備邊司啓曰:「近來都城內外,盜賊橫行,請令左右捕盜廳,添設伏兵。
又懸賞購募。
」從之。
○持平任叔英卒。
叔英字茂叔,號踈庵,天性模直,志操貞介,聰悟絶人。
十歲能作詩,博覽群書,過目不忘。
一見生進新榜,卽背誦無差,人驚以爲神。
國朝典故、氏族源委及山川道裡、風謠財賦,靡不諳悉。
至於天下輿圖,歷歷如親行其地。
爲文章,操筆立成,尤長於四六。
所作統軍亭序,見稱於中朝學士,以爲千年絶調,復出海外。
嘗慕李奎報三百韻,作律詩六百韻,人服其大手。
自遊太學,疾惡揚善,談辯風發。
辛亥對策數千言,極言時事,考官沈喜壽,欲擢第一,爲同列所沮,遂置丙科。
光海大怒,謂非程文,命削其名。
於是,三司爭論累月,相臣李德馨、李恒福等入對切諫,光海不得已從之。
已而,選入槐院時,鳳山誣獄起,薦授鞫廳假注書,叔英,稱病不仕,曰:「予不忍爲誣獄原從勳。
」及癸醜之變,百僚庭請,處置永昌大君,叔英託腳病,終不出。
往往危言激烈,不少挫。
爾瞻輩益嫉之,目以謗訕,遂削黜于外。
自是,退居于東湖之上,矮屋短竭,饘粥不給,而處之怡然,雖一芥,不以取人。
時以營建財匱,大開贖放之科,人皆應命,親友欲爲叔英,鳩財以贖,叔英不許,移書切責。
反正初,首入翰苑,轉玉堂,陞拜持平,言事鯁直,人皆想望。
一日感寒疾,友人借以長衾,得少汗,便束置其衾。
及卒,親友就視,短衾露兩足,其介潔類如是。
時年四十八,遠近聞者,莫不嗟惜。
閏10月4日 ○庚寅,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廷龜、副提學鄭經世曰:「持平任叔英,不意暴逝,家貧,無以治喪,極可務惻。
其平生志操,實是淸苦之士;其文詞,亦是大手筆,眞華國才也。
其死可惜,似當有恤典。
」上曰:「非但淸苦,性甚戇直矣。
以何病而遽至於斯耶?可惜也已。
宜令該司,備給棺槨。
」 閏10月5日 ○辛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承旨韓汝溭陞嘉善。
都城火賊,指示捕捉,故特命加資。
以李德洙爲司憲府持平。
德洙爲人敦厚,有操守。
光海時,以趙守倫女壻被罪,久謫邊塞。
反正初,卽被收用,至是始入言地。
閏10月6日 ○壬辰,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陳啓:永昌大君議謚之非及慈殿直下諺書未安之意。
○引見右贊成李貴。
時,李貴引疾,久不出。
上屢下溫諭,貴上箚辭。
上乃命招引見。
貴進曰:「臣本不欲更發狂言,而咫尺賜顔,饋之以酒,臣誠感激,何忍有懷不達?臣前日所論仁城君之事,關係綱常,此而不治,則君臣父子之倫,終必斁敗矣。
仁城獻議之辭,極其悖惡。
且倡率王子宗室,主張廢論。
此雖動於死生利害,以子而請廢其母者,亦且寬恕,則他日亂臣賊子,皆將有以自解矣。
大義不明,人倫不正,則其何以爲國乎?近日臺諫,皆言此是正論,而欲將順聖意,爲法官者,但當執法不撓,豈可徒以將順爲事哉!臣不忍見國之將亡也。
」因俯伏涕泣。
上曰:「仁城有罪,卿雖不言,孰不知之?然原其本心,則豈不可矜!卿意予已知之,須勿更言。
」承旨金自點曰:「四大將〈金瑬、李貴、申景禛、李曙。
〉及臣軍官元額,定以四百,而臣及沈器遠等軍官,則隻以十人爲限。
臣所帶五十餘人,皆是可用武士,服勞已久,有同手足,而皆將散去,甚爲可惜。
」上曰:「此時軍官之數,多多益善,而但國用虛竭,無以廩給。
元數四百,不可加減,更爲推移分定。
爾之軍官,以五十人爲限,分番扈衛,而給料則以二十五人爲限可也。
」貴曰:「韓浚謙力量有餘,諸大臣無出其右。
若以爲都體察使留在都城,則其於鎭壓人心,備禦外侮,必有大益。
」上曰:「此人之可堪此任,予未可知之。
且舊無此例矣。
」貴曰:「用人,豈可拘於常規?且韓明澮以國舅爲體察使,不無舊例矣。
」上不答。
閏10月7日 ○癸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遣史官,摘奸于典牲署,以畜養犧牲之地,事多慢忽,命推考提調,拿問主簿以下。
○憲府、諫院俱啓曰:「永昌大君髫齔之齡,不幸遭骨肉之變,其在慈殿罔極之情,聖上追悼之心,固宜靡所不至,而至於賜謚之事,無據於禮文,有乘於法例。
永昌雖有英資美質,而稚年殞折,善惡無徵,何可以美謚虛號,追加於三尺之殤乎?況諺書之下政院,有妨典常。
此路一開,後弊難言。
伏願聖明,委曲稟達於慈殿,還收成命,令該曹勿爲擧行。
」答曰:「永昌大君年雖幼稚,旣已封君,賜謚何傷?勿爲煩論。
」 ○上下敎曰:「天地默佑,國運重新,克成再造之烈,莫非忠志之士應時而出,左右前後贊襄之緻。
酬報之典,不可留時。
其令該府,速爲錄勳。
」忠勳府啓曰:「本府雖掌勳籍,而自前戡勳之時,大臣啓稟,先定元勳,然後與元勳,別設都監擧行。
今宜依此行之。
」從之。
○禮曹啓曰:「江華葬事,臣廷龜曾於榻前,親承與大臣酌定之敎。
近日屢與大臣相議,返魂處所,依上敎定於長興洞廢人舊宮。
三年朝夕上食、朔望、四名日祭奠,及三年後四仲朔忌辰、四名日祭物,令該曹依燕山時例題給。
墓所祭物,則令楊州官題給。
禮葬之儀,廢嬪之喪,曾以王子夫人例行之,此則似當以王子例行之。
石灰及軍人,令歸厚署考例題給,石物則令該曹稟旨處置,守墓軍若幹,令本道差定。
步數,則王子墓定限外,宜依燕山時例,加給三百步。
返魂後,奉祭守直內官一人、宮人三四名,令該曹給料。
軍士二人亦爲定送。
江華發引時,本曹郞廳及京畿監司,進去護喪,至墓所永葬時,亦爲下去爲當。
」答曰:「依啓。
」 閏10月8日 ○甲午,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兩司又論永昌大君賜謚事。
答曰:「大君雖稚年殞逝,其英孝特異,豈可以年幼廢謚乎?勿爲更煩。
」竟不從。
○夜對儒臣于崇文堂。
講罷,命宣醞。
上勸令盡飮。
閏10月9日 ○乙未,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以樸炡爲弘文博士,李潤雨爲副校理,張維爲吏曹正郞,李聖求爲副應敎,李敬輿爲吏曹佐郞,李昭漢爲弘文正字。
○犒送慶尙道赴西軍二千九百人。
閏10月10日 ○丙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檢討官李植曰:「凡筵中所達之言,史官記錄之際,未免踈略。
且辭說紛沓,雖有要言,或爲閑說話所混雜。
頃者,鄭經世陳達民弊之時,列書以啓,事甚便好。
自今各以其所達之事書啓,後仍付史官,何如?」上曰:「以其所啓,書給史官,俾無漏落之弊可矣。
」植曰:「書給之際,恐與所達之言,或有不同者矣。
」上曰:「亦不可恃此而全不記事矣。
未及記錄處,可以參考以書矣。
」 閏10月11日 ○丁酉,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以大司成鄭曄爲大司諫,特命仍帶大司成。
曄上疏辭,不許。
○兵曹判書金瑬,以病三告。
上慰諭使出,復上箚辭,終不許。
○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時,有査官出來之報,故召見諸臣,議接應之事。
閏10月12日 ○戊戌,以金世濂爲副校理,鄭百昌爲副修撰,鄭光績爲大司憲,徐渻爲右參贊。
○遣內醫,看光海病。
時光海遭文城郡夫人之喪,累日行素,仍以生疾。
上勸令復常,且遣醫齎藥以救之。
○憲府啓曰:「我國各衙門侵虐新進之弊,已成痼習。
契軸酒肉,無數徵辦,以此貧窶之人,至有不仕者,事甚可駭。
況此饑歲,尤當痛禁。
請四館、內三廳、監察、金吾郞等,一切嚴禁。
如有因循弊習者,行首掌務,摘發罷職。
」從之。
閏10月13日 ○己亥,上下敎曰:「欲親臨觀射,考前例以啓。
」兵曹啓曰:「武臣觀射,舊例無文籍可考,而聞諸曾經舊事者,則別觀射時,武臣二品以下、禁軍、訓鍊都監別武士等,出試官先爲試取。
其規矩,則臨時受點雲矣。
」上從之。
○是日,行式年文武科初試。
有趙援、尹夢吉等代射,事覺,梟示于慕華館開場處。
閏10月14日 ○庚子,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韓汝溭曰:「卽今遠方儒生,多聚館學,雖不取人製述,給分以對武射,何如?」從之。
修撰李潤雨曰:「鄭逑操行學識,爲南方士林領柚。
特宜賜謚。
」上命該曹行之。
光海時兇徒濁亂朝廷,公議晦塞,故謚法遂廢,至是請謚者始起,先朝名臣,皆得易名。
至如崇仁殿、崇義殿及忠賢祠廟,鄭夢周、吉再之墓,竝遣禮官緻祭。
人皆悅曠典之復擧焉。
○以姜碩期爲正言。
碩期天資醇醉,志操堅確,光海時屛居田裡,絶意仕宦,淸論重之。
反正初,被擢用,負一時人望。
李時彥爲左參贊。
時彥性本鯁直,廉潔絶人,光海時,不參廢母庭請,屛迹郊居。
貞介之操,老而彌固。
金光炫爲檢閱。
○梟示京城火賊六人于西小門外。
閏10月15日 ○辛醜,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以筵臣陳啓,朝晝講《大學》,夕講《論語》故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近來聽言之道,漸不如初,臣竊憂之。
前日請罷內需司復戶之事,而終不允許。
此雖微細,亦非天下爲公之心也。
若於此等事,猶且不從,則況有大於此者乎?當初反正之日,外方頗傳革罷內需之說,民皆鼓舞,而今乃不然,人心之缺望多矣。
內需司雖不能革罷,復戶則不可不罷。
」上曰:「自祖宗朝,已成規例,難可猝革。
況曾已減損,似不可全不給復矣。
」〈史臣曰:王者奉三無私,以臨臣民,不可有一毫私意也。
人君有一國之富,億垂之衆,何用私財爲也?內奴之於齊民,勞逸大不侔,況又從而給復乎?反正初,群臣請罷內需,蓋以示民無私,悅服人心,無有大於此,而終未免循常襲故,可勝歎哉!〉參贊官金自點曰:「文武不可不竝用,而近來武事,全不修擧,臣常以爲憂矣。
卽今日晷若短,寒氣已嚴,郊外親臨,恐傷玉體,而第念講武國之大事,若以冒寒爲難,遂廢親臨,則無以慰武士之望。
請勉強親臨,聳動遠近瞻聆。
」上曰:「初欲隻試入直內三廳,而似爲太略。
以閑良之先試入格者及諸武士,閱武於慕華館。
日短,不能盡試,則連日親臨可也。
」 ○司業金長生不赴召命,再疏辭職。
答曰:「屢陳辭章,久不上來,予心甚缺然。
爾其勿辭,趁春和上來,以副予望。
」 ○備邊司因領事申欽榻前啓辭,請令都元帥從事官,急急巡視邊上,城守禦敵諸具及將領勤慢,如有踈懈處,隨現嚴治,以爲警飭之地。
「從之。
○犒送全羅道赴西軍。
因副元帥李适啓請,加抄以送也。
○上命造二犀帶,賜金瑬、李貴。
時二人以元勳,新陞崇品,故有此恩賜。
閏10月16日 ○壬寅,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講論格物緻知之義甚詳。
上曰:「誠意、正心,難也;齊家其次也。
」經世曰:「聖敎實是知要,苟能誠意正心,則齊家治國,可擧而措之耳。
」知事李貴曰:「臣性本狂妄,固執己意,朝廷紛擾,職此之由。
每欲爲不言之工夫,而爲國過慮,未免遇事輒發。
」上曰:「宜作盡言之工夫,豈可作不言之工夫?」貴曰:「我國本是無兵之國,自昔,識者固已憂之。
今則與敵對壘,邊虞日急,而未有定計,置之相忘,豈不寒心哉!凡事有備則無患,前定則不困。
臣以爲京畿之軍,號爲禁衛軍,如有緩急,使之入衛;外方之軍,亦令各道,常加組練,預爲團束。
有變則一齊調發,兵使各自領來,而八路之兵,屬諸體府,使有統緖,則庶幾兵制素定,可以應卒。
且抄出都城男丁,選擇知兵武士,前期儲養,以爲都城守禦之計。
可爲體察使者,無出韓浚謙之右,宜速議定。
李守一、李時言等,亦可爲左右大將之任。
上曰:」令備局議處。
「貴曰:」南漢山城,去京不遠,形勢險固,亦須預先修築,以爲臨急保守之地。
然得人爲急,廣州牧使林檜,極有才局,可以辦此。
若以廣州一邑之力,盡委於林檜,自明春,修築峙糧,足以優爲。
「上曰:」林檜爲人,可屬此事者乎?山城形勢,亦未知如何,都城未必棄之,而兼修此城無妨矣。
「 ○賞鞫廳諸臣之勞,賜諸大臣鞍具馬,判義禁李廷龜熟馬,加知事金瑬、徐渻、吳允謙、趙存性等資,兩司、承旨、問事郞、禁府都事以下,竝賞齎有差。
○兵曹判書金瑬又上箚,辭本職及大提學、元勳。
答曰:「卿之才智,固合是任,宜體予意,勿辭可也。
酬功之事,不可少緩。
卿與李貴相議勘定,俾無沙中之語。
」 ○諫院啓曰:「仁城君珙,當光海廢母後之日,至以賊徒兇疏,爲爲君父忠誠,安宗社大計,此雖出於怵禍,而語極無理。
不可以旣往而置之,至親而貸之。
請削奪官爵,以明倫紀。
」憲府亦論之。
答曰:「仁城君隨參之事,實非本心,故決不可論之之意,頃已下敎矣。
爾等不體予意,追論非情之事於八九月之後,未失其意之所在也。
更勿爲已甚之論。
」 ○上下敎曰:「文城郡夫人喪柩過京時,緻祭。
○以洪瑞鳳爲同副承旨。
○三和縣令辛儁坐不法,定配邊遠,因暗行禦使啓聞也。
閏10月17日 ○癸卯,兵曹判書金瑬啓曰:「義州別將李俶命、洪珬二人,百般謀避,圖捧請簡,以傳于臣,請簡之來,實由臣之無狀,請先治臣循私之罪,李俶命、洪珬邊遠充軍,以懲將官謀避之習。
」上敎曰:「李俶命、洪珬,邊遠充軍。
」且命招金瑬,使書啓循私送簡之人。
金瑬以同知李春元、幼學李時白書啓。
上敎曰:「頃日筵中,有請杜關節之弊者,而予以爲,近日士大夫,必無是事。
今者李春元等蔑法循私如是,此豈今日士大夫所可爲者?竝限解氷,充軍於義州,以懲其罪。
」右贊成李貴上箚曰:「臣子時白觸冒憲章,罪犯充軍,今日已爲出送。
請受平日不能敎子之罪。
」答曰:「年少之人,熟於時習而然,故暫施其罰,欲使改過自新耳。
卿之今日出送,似爲太薄,緩其日字,備衣以送可矣。
於卿無失,勿爲待罪。
」其後,命送山羊皮衾、弓矢等物於李時白,敎曰:「遠赴塞上,以此爲備寒隨身之具。
」李春元子楚材上疏,乞代病父充軍。
兵曹請許其願。
上從之。
閏10月18日 ○甲辰,上講《大學》于文政殿。
同知事徐渻曰:「伏聞,自上有保守京城之志,京城乃宗社所在,固當死守。
但不可徒守空城,宜令外方軍兵及出身之未及調發者,預爲裝束,以待緩急,入衛京城。
士族可用之人,亦令調出,臨急入衛,糧餉之未及轉運者,竝令趁速輸聚,則四方人民,有所係心,邊上士卒,必有固志。
」上曰:「軍餉最難,果能趁輸,則庶可有賴矣。
」渻曰:「國家方危難,雖儒臣,不可廢武技。
先祖時,特加勸奬,有春秋別觀射,試射等規。
且以知邊務者,或遣巡撫,或授邊任,故各自興起,頗有將材。
今則儒臣以射爲鄙事,專不緻力,故絶無可爲儒將者矣。
」上曰:「然。
此誠近來弊習也。
」上問渻曰:「奴賊形勢緩急,如何?」渻對曰:「以張晩狀啓觀之,似可憂也。
」上曰:「晩則當事之人,故其憂如此。
」渻曰:「賊雖不來,在我之道,預修其防備之具可也。
且任之不專,則事難有成。
今以西事,委諸元帥,其大小處置,宜令自斷。
西路守令邊將,亦令晩自擧其可堪,以備除拜似當。
」上曰:「此言是矣。
依此爲之。
」備邊司以爲:「西路守令,隨闕訪問于元帥,則往復難便,事體有妨。
宜令元帥,抄擇可合者,各於名下,錄其才能勞績啓聞,以備兩銓調用。
」從之。
○諫院啓曰:「人君命德之器,若不愼重,以崇秋重資,及於微細之勞,則名章混淆,朝政紊亂,往者之事,可以鑑矣。
新政之初,豈可復踵此弊?況推鞫廳賞加,非祖宗朝舊例,實俑於中世,尤非今日所宜因循。
禁府堂上賞加及郞廳陞敍,請竝還收。
」答曰:「數月徹夜之勞,不可不賞。
勿煩可矣。
」 ○命招金瑬、李貴,與大臣會于賓廳,勘靖社勳,錄五十三人。
金瑬、李貴、金自點、沈器遠、申景禛、李曙、崔鳴吉、李興立、具宏、沈命世爲一等,李适、金慶徵、申景禋、李重老、李時白、李時昉、張維、元鬥杓、李澥、申景??、樸孝立、張暾、具仁垕、張紳、沈器成爲二等,樸惟明、韓嶠、宋英望、李沆、崔來吉、申景植、具仁墍、趙潝、李厚源、洪振道、元??男、金元亮、申埈、盧守元、兪伯曾、樸炡、洪瑞鳳、李義培、李起築、李元榮、宋時範、姜得、洪孝孫、金鍊、柳舜翼、韓汝復、洪振文、柳?爲三等。
仍命錄勳人中罷職者,竝敍用。
閏10月19日 ○乙巳,上引見金瑬以下於文政殿。
上曰:「昨日錄功,果無取舍失宜之患耶?此事甚重,必須十分恰當,可服人心。
」瑬曰:「此國家莫重之事,故勳臣齊會議定矣。
其時往會弘濟院者,皆能決死生同事,此類似當皆參,而二百餘人,不可盡錄,故相議磨勘。
其中李興立,雖臨時與知,得興立然後,衆心乃定,其功最大,故陞爲第一。
具宏預謀最早,與申景禛往來計議,其功亦大,故次之。
沈命世預知雖晩,宣力居多,故又次之。
李适雖非當初結義之人,擧事之日杖劍披甲,鼓動衆心,分署部伍,布成軍容,适功爲大,故居二等之首。
」上曰:「李重老參謀最早,其功亦多,而何以居第四?」瑬曰:「以在外之故,無奔走之勞。
且不能提兵而來,故如是。
張紳雖晩知,而往來長湍,且得興立,故亦居二等。
若非張維,不能動得興立,故維在其上。
其他諸人,多勳臣之子弟,皆自初參謀,故得參。
」李貴曰:「柳舜翼、先事知幾,以分兵曹,入直慶運,約將內應,其功可錄,故得參。
」瑬曰:「柳舜翼、洪孝孫不厭人望。
」上曰:「申景??,何以居下?」瑬曰:「景禛言:『其弟,自前年,始得預知雲,故如是矣。
」上曰:「然矣,而居張暾之下則似太卑也。
樸孝立有何功?」貴曰:「樸孝立、樸惟明,臣帶去平山,爲別將者也。
外則張暾,內則兩樸,互相表裏,最多宣力。
擧事前夕,惟明持書,達夜馳報於長湍,故李曙得趁期發兵來到,其功甚大。
」申景禛曰:「李曙其日,身率大軍,克成大事,常時謀議,宣力最多,而名在臣下,臣實不安。
」貴曰:「景禛身雖遠出,激發臣等,贊成大事,景禛之力也。
曙亦曰:」當初首建大計,終始奮發,以成此事,實景禛之功也。
瑬曰:「以言首事之功,則曙、景禛宜先,以言宣力之功,則自點、器遠、鳴吉三人爲最。
且李貴若不爲平山,則此謀消散,其時臨不測之禍,而不撓忠義之心,其後鼓動奮勵,終能有成,亦貴之力也。
臣功皆不及諸人。
」貴曰:「臣與自點、器遠、鳴吉等,始謀此事,而是皆書生,不足倚仗。
及聞瑬爲此事,衆心有恃,故其日推爲大將,鎭定群情,非金瑬,豈能成大事?」上曰:「此是已定之事,不須雲雲。
長湍人參勳者幾人?」曙曰:「四人也。
李義培臣之妹壻,以別將領軍上來,李起築臣之孽屬,宋時範臣之軍官,皆往來傳劄於金瑬、李貴處,姜得亦長湍把摠,率領軍兵者也。
」上曰:「此外更無可錄者乎?今日之事,惟長湍兵力是仗,而參功者隻四人,無乃太少乎?」曙曰:「鄭承澤、趙集、權得壽,皆臣軍官,各有功勞,而兩大將不知,故不能錄之。
」崔鳴吉曰:「有元勳在,如臣輩,不敢幹預,而各在其家,潛相密謀者,其功輕重,豈能詳知?李時白、時昉有表表功勞者,人無異議。
其餘子弟輩太多。
一家功臣,或至三四,恐非福也。
」上曰:「鳴吉之言甚是。
如此事,必明白處之,然後衆心翕然無忿怨之意矣。
尹璛參功,未知如何?」瑬曰:「璛與具仁垕,皆裝束上來,將爲先鋒,中路聞事將寢,還爲下去。
其日雖未來參,取其心而錄之。
」上曰:「若取其心而錄之,則身參其事而不見錄者,豈無怨乎?韓汝復,何如人?」貴曰:「韓嶠之姪也。
出百金以助需用。
」上曰:「李聖符,其日始知,何以高參?」瑬曰:「以爲先鋒故也。
」上曰:「予豈吝賞?但不可參而得參,則應參而不與者,必有怨心。
長湍預知之人,最爲可嘉。
曙之所與同事者,豈不愈於聖符乎?金鍊何人?」瑬曰:「自點之子也。
」崔惠吉何人?「鳴吉曰:」臣之弟也。
「上曰:」申垓則何功?「景禛曰:」雖曰前知,何功之有?「垓,景禛之子也。
」上曰:「金元亮,其日參會耶?」貴曰:「鼓動士論,使皆傾心,元亮之功多矣。
」鳴吉曰:「最是有名之士,終始宣力,以明大義。
且聖上龍潛之日,孰能知之?元亮確然不動,臨事前一日,謂臣曰:『吾是腐儒,無可效力。
今若往赴,則隻是貪功雲。
』蓋恐有今日之論功,爲此退托也。
」瑬曰:「元亮與李厚源,其心惟恐參勳。
」上曰:「然則其志趣可尙。
」貴曰:「張晩西行,見臣於平山,臣言及時事,晩頗以臣言爲是。
及聞義擧,深以爲喜,畫策亦多。
」瑬曰:「晩雖預知,至參正勳,則過矣。
洪孝孫約往長湍,愆期不來,在法當誅。
以此言之,功過相準。
臣以爲柳舜翼、洪孝孫,皆不可錄也。
樸東善聞義擧慷慨,率其家僮,自廣州入來,與其子炡,往會弘濟院,然而猶不得見參,豈可人人而錄之乎?」上曰:「孝孫與金自點,終始同謀,則參於末端可也。
舜翼,群議皆以爲不定,更爲議定。
」貴曰:「君臣之間,有同家人父子,宜無所諱。
外間傳言,臣與金瑬不相合,頃見李元翼,元翼曰:」人謂兩大將不協,此不可使聞於隣國也。
「此言奚爲而出乎?臣聞來不勝驚怪。
蓋臣與金瑬,皆性急,每於處事言語之間,互相爭辨,不肯相下,或者以此緻有雲雲,豈有他心哉?今番時白之被罪,亦有外議,而金瑬卽來見臣,語其曲折,各無嫌憾之意矣。
」瑬曰:「與之同死生者,豈有他意?世俗浮薄,喜爲造語,顧在我者如何,自外至者,不定恤也。
時白之被罪,外人疑二人之不相協,而臣等則不然。
蓋臣之病痛,如貴所言,固執己意,不能屈於人。
剛偏之性,到老不棄,貴若不知臣心,寧保交道?」上曰:「不協雲者,國家之不幸。
卿等之相好如此,豈不甚幸!」金瑬、李貴俱以元勳,位勢相敵,賓廳勘勳之日,各爭所錄,辭氣忿厲,或拂衣而起,大臣挽而止之,見者駭然,知其終不能相好。
柳舜翼錄勳,李貴力主之,人謂舜翼功臣,友之德也。
李聖符、尹璛、李時聃、崔惠吉、申垓等,初皆見錄,至是竝刪去。
閏10月20日 ○丙午,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上謂承旨金自點曰:「洪孝孫,錄勳如何?」自點對曰:「孝孫自初謀事,誓與同死,義氣甚多。
及其馳報師期於長湍也,適緣無馬,未能趁時發去。
後期之罪,固有之。
然奔走效勞,不爲不多,瑬特未盡知耳。
」上曰:「父子兄弟參功者,或至四五,此事如何?」自點曰:「誠然矣。
臣子參錄,極爲未安。
臣亦功在諸人之下,而反居其上,實甚惶悶。
」上曰:「爾之他功與人同,而平山大禍救解之功,他人所未有者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臣頃見答兩司之敎,有曰:『君上所爲,若不至悖惡,則不當如是強爭。
』辭旨嚴峻,頗欠和平之氣。
其在瞻聆,孰不駭異?君有過擧,則雖小過,必思匡救者,乃臣下之道也。
自上必知爲臣之道,固當如是,而乃爲此敎,使不敢言,尤極未安。
」知事鄭曄曰:「經世隻雲欠和平之氣,而臣則以爲,不但欠和平之氣而已。
臣子必以堯、舜期待君父,惡字雖出於謙遜,而王言豈宜如是!」經世曰:「仁城不爲無罪。
但非其本情,故隻請削奪。
雖不必追論,亦豈可無此論,而辭氣之間,峻厲太過,故不敢不達耳。
」曄曰:「經世之言,知兩司之意也。
仁城非其本情,聖德出於至意,臣等亦豈不知?如林茳、奇允獻,乃郭宗魯同罪之賊,刑罰不宜異用,而累日相持,實甚未安。
」上曰:「三公旣已會議量處,故不得從之。
」曄曰:「近來開筵時,臺諫雖詣闕,不得卽入以啓,事甚未安。
今後,則臺諫親入奏事宜當。
」上曰:「雖開筵時,使之捧入,而或親入以啓,亦無妨。
」 ○備邊司啓曰:「江氷已合,西邊之事,日益可虞。
在我措置策應,不容少忽。
都城守禦策之大者,不可無句管窺晝之人。
扈衛大將中李曙、申景禛兩人,委任責成,而更觀事機之緩急,招聚外方出身及軍兵等,臨時隷屬爲當。
都城雖當守禦,而江華保障,亦不可已。
府尹李重老短於治民,必得文官之有才略善治民者,然後凡百措置,可以責效。
群議以李聖求可合此任,水原爲畿輔重鎭,而李聖符亦才短於牧民,群議以李興立可以代之。
且以都元帥兼黃海兵使者,蓋爲張晩調病之便,而非但晩累次控辭,精力亦難兼察。
今宜別出兵使,而李榏可堪差送。
至於差出都體察使,以鎭定都城節制外方,甚爲便益。
修築南漢山城之擧,待他日往審議處,何如?」答曰:「依啓。
李重老盡心國事之人,不可輕遞。
李興立緩急可恃之人,宜置之都中。
體察使,姑勿差出。
」備局又言:「水原以畿輔重地,摠重兵爲京城輔車之勢,興立在京城,不過一無軍之將。
若除此任,則緩急可恃。
請依前請行之。
」乃以興立爲水原府使。
閏10月21日 ○丁未,上朝講《大學》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曰:「近日朝議,多以必守都城爲言,初無舍去之意。
何必預言其必守?自古未有不能禦之於外而能守於內者,惟宜固守西邊,俾不得長驅也。
若繕修城堞,調發中外,則恐緻人心之騷動。
」上曰:「若忘西事而徒備都城,則不可。
此亦出於有備無患之意。
豈至於騷擾?」特進官李貴曰:「不修都城而徒備邊方,是不知本之言也。
今大臣因循姑息,苟冀無事,乃爲如此之論。
事急之後,欲爲守禦,則豈可及哉?臣之德望,雖不及尹昉,而至於知兵,則昉不如臣。
臣爲殿下,每陳長遠之策,而臣之所言,金瑬沮之,備局不信,殿下亦以爲妄,一未嘗採用。
臣自此不敢復言國事,惟當疽發背而死。
然臣死之後,國家危急,則始知臣言之不妄矣。
殿下剛斷不足,每事必詢於臣下,不自斷決。
殿下乃創業之主,豈宜苟守常規而不爲赫然更張乎?主兵非人人所可爲,雖使金瑬主兵,而又以韓浚謙爲體察摠統可也。
」上曰:「自前此等人,無主兵之事矣。
」貴曰:「其才可任,則寧避小嫌?」大司憲鄭光績、正言李基祚進啓仁城君請罪事。
上曰:「仁城之事,非其本心。
且異於外廷士大夫,不如置之。
」侍講官趙誠立曰:「以仁城所犯言之,公論之發,亦已晩矣。
非其本情者,謂微小事也。
以子廢母,豈可謂非本情而置之?若怵禍而爲廢母之論,則何事不爲?患失之流,終至於弑父與君也。
」講罷,仍輪對各司官員。
○毛都督接伴使李尙吉馳啓言:「都督部下將士,皆獻軸頌都督功德,其意欲使我國人效而爲之,微言於譯官。
又要立石頌德,姱耀於詔使。
」備邊司請令平安監、兵使,率諸守令進軸。
又令接伴使及諸道監兵使,皆獻軸。
都督碑文,速爲撰送,俾及勒石於詔使未來之前。
上命撰送碑文,而姑停獻軸。
○擧義人副司果金得成、金天成、崔希麟、元鬥角等上疏言:「人心危疑,請入直禁中,以備意外之患。
」答曰:「爾等願爲入直,其爲國之誠,良可嘉也。
然禁中衛士尙多,不欲爾等凍餒於寒冷之地也。
」 閏10月22日 ○戊申,命賜上番侍衛軍及入番禁軍中薄衣者襦衣,從兵曹之請也。
○憲府啓曰:「李蕓、李葀兄弟,俱以兇邪之人,諂事逆魁,報復讐怨,陷人不測,與其同裡人李顯慶,會于賊臣金闓之家,爲從政圖之戲,爭誰談謔之際,葀擧鄭蘊名爲誓,顯慶曰:『蘊乃當今義士,汝何以此人爲誓耶?』其後蕓、葀謀於逆魁,指嗾臺諫,搆成大獄。
論以逆賊而誅之,其子善一緣坐而絞,其父義城君樀,以有家行,賴諸大臣力救,免死安置。
其事證李禎慶、張雲溟等,亦皆遠竄。
反正之初,誣告之輩,無不伏辜,而蕓、葀兩人,獨爲網漏,請竝邊遠安置。
」答曰:「中道定配。
」 ○諫院啓曰:「聖上卽位之初,軫念民生,憂形玉色,德音渙發,而守令之徵斂,猶夫前日,小民之怨咨,愈往愈甚。
加以年事兇歉,流散相繼,懷保之策,不容少緩。
請令各道監司,反正以後,每一結所出米幾許、木布幾許及雜物幾許,一一詳細條錄以啓。
且各其道內宿弊舊瘼爲民所苦者,竝無遺啓聞,後令廟堂與該官,商確變通,以蘇遺民。
當此寒冱,囚擊滿獄,恐乘欽恤之道。
請令刑官,速爲疏決。
非堂上印信,則郞廳不得擅囚。
外方淹滯之獄,亦令諸道,一體決放。
頃者賊臣當朝,兇徒充滿,仕路之溷濁,可勝言哉!反正之後,一藝小善,無不收用,朝野懽欣,風采頓變。
但念西北兩道,亦豈無可用之才,請令該曹,詢訪收錄,以示朝廷立賢無方之意。
」上從之。
○上禦文政殿,親政。
吏曹判書吳允謙、參議崔鳴吉、佐郞李明漢、李敬輿、承旨李弘冑、兵曹判書金瑬、參議閔汝任、參知樸東善、正郞柳恒、佐郞李惟達、承旨韓汝溭入侍。
吳允謙曰:「凡擬望之人,先陳其才器履歷而後,擬之乎呈進擬望單子而後?陳其才器履歷乎?」上曰:「先進單子可矣。
」允謙曰:「官敎書寫及安寶等事,政畢後,退去爲之乎?上曰:」前規如何?「金瑬對曰:」聞先朝慶運宮親政時,榻前安寶雲矣。
「上曰:」今亦依此爲之。
東銓堂上郞廳,以次伏於東壁,承旨伏於東楹內,西銓堂上郞廳,以次伏於西壁,承旨伏於西楹內,左右史以次伏於承旨之後,吏兵曹令郞廳書單子,判書傳授承旨,承旨跪進於榻前,內官遞受跪展於禦案。
旣落點,內官又傳授承旨,承旨傳授判書,政事垂畢。
弘冑曰:「尙瑞院官員,今將安寶矣。
常時重臣,則史官出去引入,今此官則何以爲之?」上曰:「以司謁招之。
」尙瑞院官員入立於東壁內,西向,設高足床,受官敎,安寶於床上,吏曹進望單子。
上曰:「燕岐擬望姜鶴年,何人也?」對曰:「此人被選於學行,而頗有淸潔之操,卽姜籤之子也。
其下許晭、崔鳴吉言:『其有至行,趙亨生昔稱龍門居士趙昱之孫,而亦有行實,今居龍門山,躬耕爲業,不求聞達者。
』雲。
鳴吉曰:」此儒生輩,前日李貴爲參判,右相爲判書時,抄選癸醜以後直言之士及不事科業、林下讀書者,請超授六品而蒙允矣。
此皆士林中稱道有名者也。
曾已除拜幾盡,隻餘六七人,故今又擬之。
當初皆以爲學行之名太重,多有譏笑者,而近聞此輩之爲守令者,皆能善治雲。
大槪此等人操行淸潔,不爲非義之事,亦無貪墨之誚矣。
「上曰:」居官之道,淸謹爲上。
此輩必能廉潔,而但聞頗有生踈之事雲。
「鳴吉曰:」迎日則皆以文官擬望。
蓋昔者文官,未有置散者,而廢朝時,以賄賂除拜,故文官之作散者幾百餘人。
反正後,除其罪累者外,抄出六十餘人,幾盡付職,惟此人等,未及塡差。
且外方之人,皆願得文官爲倅,蓋文官爲守令,則必有勝於武蔭者矣。
「金瑬曰:」兵批窠闕不多,取才及捧承傳者甚多,而亦不能一一除職,必皆缺望,而勢則然矣。
如有邊將窠闕,必以取才者首擬,其中擧義者,又間間擬差。
「上曰:」雖不能一時盡除,若以次隨闕隨差,一以公平爲之,則渠等亦必無怨,久近何關!隻在於公而已。
「允謙曰:」李命俊爲軍器寺正,本寺事,頗成頭緖,故不曾他擬,而亦不可每置於此地,故今擬修撰矣。
「上曰:」如有相當窠闕,則欲陞遷而用之耳。
「允謙曰:」凡玉堂被錄之人,必先授西壁,然後遷東壁例也,故如是擬之。
且南原府使鄭蘊,雖爲親乞郡,而以朝廷事體言之,此人不可久屈於州郡之任,宜速召還。
「上曰:」予意亦然,而將母情切,欲竢過冬而召之爾。
「鳴吉曰:」蘊慷慨直節之士,而聞其爲吏,甚無治聲,人各有所長而然矣。
「又曰:」推鞫堂上賞加,判書方爲政,故不得下批。
今政事垂畢,下批何如?「上曰:」兼義禁而陞一品,則判義禁爲二人乎?「允謙曰:」義禁府以品秩從而升降,以此觀之,則判義禁亦可爲二員矣。
「瑬曰:」自古功居人上者,必公議歸一,人心洽然,後方可自安。
臣則公論不許,而冒居衆人之上,雖欲自當,其於物議何?昨日勘勳時,右贊成李貴,以其時臣有後期之罪爲言。
夫後期者,在法當死,今保首領?亦是聖恩,而又從而功居人上,宜有人言。
臣將欲避出,而爲大臣挽止,終始參坐。
有若眞無罪而實有功者然,極爲惶恐。
臣初約以初更末二更初,人跡旣絶之後相會,而諸人以告變之故,先期早出,臣則膠守約束,不能臨機慶變,初更後如約出去。
當時自不知其爲罪,昨聞其言,方始覺悟,果是莫大之罪。
伏願特改臣元勳之名。
「上曰:」李貴之言,以其時告變已入,故言其形勢之難,豈有他意?「鳴吉曰:」臣亦於其日,以夜深後爲約,而日未及沒,將官盧守元來言,告變者已入,欲爲早往,則恐爲告者所知,故欲待閉門後出去,而李貴、李适等,已先往慕華館,臣先送臣兄來吉往告曰:『雖有告變,愼無潰散,我等當如約必往。
』答曰:『如有來捕者,當與拒戰,豈有散去之理?』日昏後,臣卽出去,則金瑬、沈器遠、具宏等,亦領其手下軍出去,乃於路上相遇,一時逾沙峴。
若以瑬爲後期,則臣亦均有其罪。
此非觀望後期之事,貴不宜以此爲言。
貴雖言之,瑬亦不宜以此介意。
「上曰:」此言甚是。
「 ○以金瑬兼判義禁府事,李光庭爲工曹判書,吳?爲修撰,李命俊爲副修撰。
閏10月23日 ○己酉,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閏10月24日 ○庚戌,諫院啓曰:「反正後,賊臣兇黨,無不次第被罪,而討惡之擧,初不及於己死之人,尙保官爵,有右無罪者然,殊非誅奸宄於旣骨之意,物情駭憤,久而愈激。
以其最著者而言之,則如李沖之締結宮禁,昏惑君心,居官私獻,殫竭民力,在家供膳,極其妖奢。
兩闕之役,縱臾擔當,張皇氣焰,戕殺人命,竊取恩寵,日超月遷,終至於議政之除,濫及於命盡之日。
宋諄奸回邪毒,得罪人倫,諂附逆魁,久竊銓憲,引進兇徒,充斥朝廷。
至於殺同氣、戕賢害物之論,終始攘臂先登。
樸楗、李昌後,或憑宮掖之勢,或連賊家之姻,兇謀秘計,無不與知,釀成癸醜之獄,終緻滔天之禍。
凡此四兇之罪,少無異於身伏斧鑕者,而特以老死牖下之故,獨免刑章。
請竝追奪官爵。
」累啓,乃從。
又啓曰:「國綱不振,百隷怠慢,凡臺諫所啓,筵臣所達,各道狀啓,一自啓下之後,淹置不擧,引日逾時,終作日張故紙。
百事之廢墜,以此;上惠之不宣,以此;民情之壅滯,以此。
君臣上下,若不洗心易轍,痛革此習,則國事委靡潰敗,將至於無可爲之域。
請自今以後,六曹及詞訟、錢穀各衙門,無公故,過三日不坐,則令憲府,一一入啓推治。
凡臺諫筵臣啓辭及各處狀啓、捧承傳公事,令該掌承旨,詳考日限,如有慢不及期,則竝從重推治,以爲警飭之地。
科擧之法,至嚴且重,陳試之赴擧者,式年則赴式年,增廣則赴增廣,別試則赴別試,其界分之明,流來已久。
今者或不考當初所陳之試,混雜許赴,已極可駭,而其中或不無無所據而自稱陳試者,亦參於許赴之類,請令該曹,一一査考,若非在喪及衆所共知爲兇黨之停擧削籍者,則絶勿許赴,雖許赴之人,亦令各考其所陳之試,使赴當赴之擧,以杜濫入之弊。
」上從之。
○右議政申欽再上箚,辭職。
答曰:「卿之一身,擊國家安危治亂。
卿勿以國事無可爲者而思退,須念先朝之恩,勿辭。
」 閏10月25日 ○辛亥,假注書金璉使下輩代書日記,踵昏朝弊習也。
政院摘發以啓,命拿推。
○命招大臣及大提學,定勳號曰:『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
』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上曰:「廢朝欲保合朋黨,而竟莫能成,何也?」參贊官鄭經世對曰:「廢朝時事,令人氣塞,人君元不知是非邪正,則猶可望其覺悟也。
廢朝有時能辨其是非,而終不能明白處置,小人何所憚也!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此郭公所以亡也。
士夫間論議,微有不同,猶可使之和同,如李爾瞻、韓纉男輩,豈可使人和同於彼也?」上曰:「此有所蔽而然,庸非私耶?」知事李廷龜曰:「聖敎誠然。
廢朝於此人等之惡,似非全然不知,而悅其迎合,終始蠱惑,此莫非私意蔽之也。
」〈史臣曰:光海欲令大小北相和,李覮、柳希發、李昌後等,往來其間,爲之緩類;李爾瞻、樸承宗、柳希奮,約會於掌苑署,各賦詩唱和,以見其意。
然其所爭者寵利也,所貪者權勢也,豈有協和徇公之理乎?其後爾瞻,又與南人爲調停之論,南人之嗜利無恥如韓惟翔、吳煥、睦長欽輩,爭相傅會,汲汲趨附,未幾而爾瞻敗。
〉廷龜曰:「目今江氷將合,西事萬分可憂,而自前我國不能偵探,未知敵情,與賊對壘,朝夕待變之日,豈宜若此?頃者走回人,乃姜弘立、金景瑞陷賊時手下兵也。
走回之時,邊上郡邑,當盤問顚末,卽爲馳啓,而漠然不知,使之直到京中,極可驚怪。
此人潛身上來,安知非細作乎?」特進官樸鼎賢曰:「若是走回人,則初豈不告於邊臣,上京之後,亦當來現於備局,而隻往姜弘立家及李時言處,時言使現於備局,而亦不來現,誠可訝也。
且言姜弘立、金景瑞領胡兵四萬,將待合氷出來雲矣。
」上曰:「姜弘立似不當叛本國,氷合出來之說,亦不可信。
若是細作,寧出此言!且奴賊,必不與弘立兵矣。
」廷龜曰:「邊境之解弛,據此可知。
宜令元帥,申飭譏察。
」上曰:「可矣。
」經世曰:「弘立等領兵出來之說,固不可信,而在我之道,早講防備之策可也。
聖意雖欲守都城,見諸臣所爲,頗無守城之策。
且示民必守之意,然後各爲其父母妻子而固守之。
曾在壬辰之變,上初欲守城,而一朝棄去,萬姓憒怨。
及去平壤,民持白挺,驅擊侍從宮人。
翌日,梟示其首倡者數人,然後稍定。
此亦可鑑。
」上曰:「此賊形勢,似不至迫及都城。
今日之事,恃此而已。
廣寧等處,賊兵彌漫,一番擾害邊境,則似或有之。
軍兵猶可徵集於外方,至如軍糧,雖智者,亦無以爲計。
」上問:「江華見糧幾何?」鼎賢曰:「不滿萬碩。
廢朝時多用於營建之役,且己未兇荒,京外士夫,多受出而未償雲。
」上曰:「伊賊行兵,非如我國,有事便發,其行甚疾。
而在我邊備,如彼虛踈,近來多有設弊者,而未聞救弊之策,未知將何爲也。
毛將或能相援否?」廷龜曰:「雖賊兵渡江,都督必無出戰之理。
且其所率,皆烏合之卒,豈定爲用?」上曰:「漢卒皆已奪氣,將自救不贍,安能救我乎?」廷龜曰:「廢朝所大忌者戰也。
都督知其意,故常以進勦夾擊等言,聲言於我,而實則本無是意矣。
毛文龍始以孤軍,遠涉海外,聲言滅胡,招撫遼民,數年之間,遼民之歸者,以萬計。
虜亦疑其議,後不敢專意西向。
其與中原,聲勢相倚,爲掎角之形,其功亦不淺,而今則徒享富貴,無意進取。
識者皆憂其終不利於中原,而爲我國之深患。
」 ○以鄭廣敬爲司諫。
廣敬,昌衍之子也。
有才局,以光海姻戚,歷敭顯職。
且參庭請,而反正後,仍通淸路,蓋其爲人謹愼,而且以癸醜在玉堂,有摧折造、訒之功也。
閏10月26日 ○壬子,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監試二所試官啓曰:「擧子一百六十餘人,齊進言曰:『皆以外力之人,昨夕始爲入來,則四館以定限已過,不許錄名,不得已入場。
請自試官所處置雲。
』使之出去,則呼訴稱冤,日勢已晏,無意出去,慮有紛擾之患,姑令製述。
許多士子盡爲停擧,亦似未安。
令四館從長處置,而入門時,四館不爲整齊,緻有此弊。
當該四館,推考何如?」上敎曰:「無錄名擧子,不爲出送,使之製述,極爲非矣。
試官亦推考。
仍下敎曰:」近日士子之無恥,愈往愈甚。
此習不能正,則何以爲國乎?二所無錄名擧子之所爲,尤極駭陋。
如此之人,雖取,奚用?無錄名者勿取事,言于試官。
「 ○巡邊使韓明璉上疏,乞免。
答曰:「予近緩西顧之憂,惟卿在於邊上耳。
勿以老病爲辭,更加勉勵,以副予望。
」 閏10月27日 ○癸醜,司諫鄭廣敬啓曰:「臣曾當倫紀斁絶之日,強顔於庭請之列,何敢以怵禍自解,而冒居諫職乎?請罷臣職。
」諫院處置曰:「鄭廣敬當癸醜之變,掌令鄭造、尹訒,以大妃自絶於宗社,不可待以母後引避。
玉堂處置時,副提學李??與應敎韓纉男,右造、訒甚力,同僚莫敢抗,鄭廣敬與吳靖等挺身奮辭,摧折兇鋒。
倘非此論,廢母之論,何待數年之久而後發哉!及戊午庭請,廣敬之父昌衍,杜門不出,兇徒將擬以重律,廣敬之隨參,蓋恐其益禍於其父耳。
豈可以知仁之過,少其風節哉!請出仕。
」上從之。
○漢城府請:摘發隱諱處女之家長,罪之。
上從之時,以王子夫人揀擇,捧處女單子,而人多避結婚宮家,隱諱不出。
部官莫能摘發。
於是,聚五部盲人,使各告士夫家推蔔時所知處女不告者,或杖訊鉤問,遂罪其家長。
士夫之欺隱,固有其失,而其損於國體大矣。
惜哉! 閏10月28日 ○甲寅,兵曹啓曰:「自古功臣,雖有重罪,錄勳之後,則例蒙原赦。
李時白以正勳二等之人,方充軍邊上,宜從舊例放釋。
」答曰:「姑徐。
」 ○諫院啓曰:「頃者戚裡權勢之家,多置田莊,養集民丁,免稅免役,作爲一屯。
叛主之奴,逃役之民,憑藉作弊無,所不至,監司守令莫敢下手。
反正後,此等鉅弊,宜皆痛革,而國綱不立,人不畏法,占田聚民,漸踵前習。
若不趁卽摘發,繩之以法,則此後滋蔓之患,不可不慮。
請令諸道監司,廣加聞見,一一啓聞,而或有守令牽情掩置,隨現重科。
伏見昨日政目,則因銓官啓稟,以左承旨金自點座次難便,特授都承旨,李弘冑嘉義之資。
以弘冑之爲人,夙夜之勤勞言之,則一資之授,未爲不可,而唯爲一功臣座次之相礙,遽下增秩之命,聖心偏係之私,不可不省。
政體苟且之失,不可不正,請命改正。
」答曰:「冒占民田者,已令嚴禁。
李弘冑雖加一資,何害於政!」 ○憲府啓曰:「古者山林川澤,無禁而與民共之。
頃年以來,內需司、諸宮家及士大夫,爭相冒占,至於有主田地,公然攘奪,民甚苦之。
自今以後,柴場、堤堰、海澤、漁箭立案折受者,一切禁斷,以革冒占之弊。
」答曰:「山林川澤,與民共之,是誠今日可行之事。
然先王朝賜給之處,則似難禁革矣。
」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上曰:「國中若有仁賢,則一國可以興仁乎?」知事李貴曰:「雖有仁賢,人君苟不能用,則何以興一國之仁乎?雖以孔、孟之聖,不在其位,則亦未得過化。
爲人君者,可不使仁賢在上乎!」成渾嘗言:『李珥治家之法,近代所無。
』待庶母如事繼母,嘗作家訓,朔望,一家長幼,序坐而讀之。
又有過者,輒籍記而警責之。
至於奴僕,亦如之。
其歿也,都中士庶,擧皆哭奠,胥吏輩操文緻祭,有雲:『民父母喪,王左右失。
』入番軍士,亦皆哭泣哀悼。
仁者之效如是矣。
蓋敎行於妻子,似若易然,而必須不愧屋漏,然後妻子敬服。
若不愼獨,何能如此?「參贊官鄭經世曰:」妻子居室之間,能爲愼獨,則推此而可禦于家邦。
蓋家齊,則國治也。
蘇東坡之言曰:『民之於君,不從其令,而從其意。
徒爲號令,則令亦不從。
人君意向,宜務大公至正。
「上曰:」非不欲公正,而每恐或蔽於私耳。
如有不公不正之事,願各陳之。
「經世曰:」上敎如此,聖德至矣。
上若誠心欲聞,則孰不爲之樂告哉!「貴曰:」邊上事機方急,古人有視師之擧,臣于雖不逮,願以單騎,馳至邊上,審其形勢之難易,觀其城守之便否。
且募兵諭民,出奇設策,則其於緩急之備,或不無利益。
敢請一行。
「上曰:」卿若一行,可紓西顧之憂,而今方寒冱,老人何能行?「 閏10月29日 ○乙卯,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憲府啓曰:「往在戊申,臨海君珒成獄之時,守門將鄭承緖,乃以藁席裹兵器之說,言於金渭,仍爲上變,臨海逆獄之成,此兩人爲之也。
渭則今已作故,而承緖則尙保堂上職名,物情之憤極矣。
請鄭承緖拿鞫,依律處斷。
」從之。
○上下敎曰:「近日寒冱日甚,而禁府罔念囚人之凍餒,久不坐衙,極爲非矣。
今後勿爲如是。
」又遣承旨,放典獄輕囚。
○葬文城郡夫人柳氏。
夫人十月初八日,卒於江華圍籬中。
上命輟朝三日,進素膳五日,遣禮曹堂上、郞廳、內官及京畿監司,監護喪事。
令舊時宮人及族屬一人斂襲。
其斂殯諸具,皆令有司備送。
遣中使緻祭。
至是,葬於楊州地赤城洞,而命用隧制,樹標石,記其蹟。
置守塚人,定內官、宮人,奉祭奠,官給祭需。
返魂時,遣禮官,迎于門外。
閏10月30日 ○丙辰,訓鍊都監聚軍兵于訓鍊院,試才施賞。
又言:「軍中不可無鼓勇之擧,故募武士試其勇,則訓鍊僉正呂榮元、內禁衛邊大中,能超三牛,宜有賞格。
」命賜呂榮元熟馬,除邊大中相當職。
十一月 11月1日 ○丁巳朔,日南至,上行望闕禮,後受百官賀。
○備邊司,因平安監司金藎國狀啓,覆啓曰:「平壤以西關根本之地,爲京都藩蔽之要衝。
自前有必守之議,而乃爲樸燁所誤而不守,人皆痛惋。
金藎國受命之後,銳意修繕,進築重城,功役已完,西邊形勢,已增一倍,庶弛西顧之憂。
而本城周回闊大,本府之兵纔數千,以此單弱之軍,欲守萬堞之城,其勢難矣。
元帥部,分十邑兵民出身,盡屬于本府,勿令他衙門那移調用,以責專力守禦,而平壤守城,利害所係極重,下諭于都元帥,使之商度,守禦形勢軍兵多少,一一馳啓,以憑議處。
」上敎曰:「爲方伯者,畏賊厭守,則其他何言?難守之形若是,則勞民進築者,何意也?欲遺賊而築此城耶?金藎國蔑視國法,有此狀啓,紀綱之頹據此可知。
似當拿鞫處置,議啓。
」 ○憲府啓曰:「近來國綱解弛,軍法不嚴,平安監司金藎國,旣已受命分閫,則當爲死守勿去之計,而乃於氷合之後,以難守之勢,張皇馳啓,違誤軍機,動搖民情。
備邊司回啓之時,不能據法請罪,反循其意,至請下諭元帥,事甚駭異。
請有司堂上罷職。
」從之。
○諫院啓曰:「衛將金行健,當昏朝時,嗾其姪壻全詻,上廢母之疏。
詻之父夢龍,聞而驚駭,寄書於詻,令自投漢江,勿來見我雲。
則行健乃敢抵書夢龍,極其詬罵,目之以愚漢。
嶺南士子,莫不痛惋,而尙帶職名,玷穢淸朝,請削去仕版。
」從之。
又啓曰:「伏見平安監司金藎國狀啓,則滿紙張皇,諉以兵少難守,其臨危圖避之狀,如見肺肝。
至以移徙他境,民不可恃,欺人入城,終緻屠戮等語,先爲恐動,臣等相顧驚駭,不勝痛心。
藎國受命再赴,日月不爲不久,本府及所屬列邑民兵之數,知之不爲不熟,而及此江氷旣合城役已完之後,敢以棄城出戰之語,誣飾馳啓。
方伯如此,則其他列城之將,孰有忘身循國之心?若不繩以重律,則國事潰裂,將無以善役。
請亟拿鞫,依律處斷。
」答曰:「當觀廟堂議啓處置,勿煩。
」又啓曰:「元帥受閫外專制之任,當國事危急之日,所當嚴明軍律,以示死守之意,而平壤府築城垂畢之後,敢請以別將守城,以緻藎國臨危謀避之計。
又因副元帥李适之報,至以寧邊爲可守,不宜守之地,其任其管下,解體自便之失大矣。
請推考。
以急急巡視兩西守城形勢,諸將之如藎國出沒兩端者,先爲梟示,啓聞之意,申明下諭。
」從之。
11月2日 ○戊午,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至財聚民散之義,副提學鄭經世曰:「後世人主,不知愼德,惟欲是從,務爲聚斂,故顚覆相望。
廢朝時,惟貨賂是好,始則監司、守令納賂,終則名官微官亦,皆納賂,竟至人心離叛,身爲獨夫。
非不知古今治亂,而乃至如此,誠可怪也。
」上曰:「惑於宮妾,聽用其言,故如是矣。
」經世曰:「今之在朝者,亦多有其時行賂者。
但罪關倫紀之徒,治之幾盡,若復論此等人,則所餘隻若幹士類而已,故不得論之。
」上曰:「如此之人,置而勿論,則自當悔過遷善。
若一功吹毛求疵,則豈無騷擾之端乎?」知事鄭曄曰:「交通宮禁,人臣之大罪。
始雖起於微細,終必至於變亂。
是非熒惑,聰明人君,爲其所蔽,則實事不得聞,此乃亡國之道也。
」宣祖朝己醜年間,始有交通宮禁之言。
其時李山海乃其甚者耳。
「又曰:」近日臺諫所論,雖微細事,亦必留難,有乖於轉圜之美,殊極未安。
如李弘冑加資之事,以金自點之故,乃爲此擧此異用意迂回,有所係着而然也。
「上曰:」李弘冑一資之加,固無不可。
始以爲無大害,今聞此言,方知其非矣。
「 ○令緻祭安陰縣監郭?,且置守塚人。
?從事學問,鄕人素稱善士。
壬辰,爲安陰縣監,修改山城,以爲固守之計,爲賊所圍,晝夜督戰。
城中人多縋城夜出,其二子亦勸?出避,?不聽。
及賊登城,?據胡床不去,賊遂殺之。
二子以身蔽之,三父子同時而死。
其女亦士人之妻,從其夫避兵,及其夫被擄,乃自縊死。
忠孝烈婦之節,出於一家,宣祖朝,贈兵曹參議,賜祭。
廢朝加贈賜祭。
筵臣鄭經世請復褒奬,以爲激勸之地,故有是命。
○春川府使申應榘卒。
應榘少遊李珥、成渾之門,早有重望,一時皆推許焉。
當廢朝臨海之獄,與趙振等得參正勳,時謂之在家憂國功臣,人皆鄙笑。
後爲楊州牧使,亦多有不謹之誚,可謂忝辱先師矣。
○上下敎曰:「予幼時,受學于敎授閔裕中,頗有益。
詩雲:『無德不報,無言不酬。
』此人,相當職除授。
○以崔鳴吉爲吏曹參判。
鳴吉參於擧義,當初謀議,頗有協贊宣力之事,故反正之後,寵擢最先,亞於金瑬、李貴,錄勳一等。
一歲中,自吏曹佐郞,由正郞、參議,直至參判。
爲人穎悟,敏而有才。
且自以立功遭時,謂可有爲,藐視一世之人材。
凡人物進退,國家政令,無不以身擔當,銳意更張。
然本是鬥筲之器,而恃才負功,無所顧忌,有憸侫之態,人憂其爲不吉之人。
11月3日 ○己未,備邊司啓曰:「受命之日,士忘其家,疆場之臣,不敢左次,人臣之大防。
而金藎國受聖明委寄之重,不能鎭定人民,使之移徙他境,有此狀啓,紀綱之頹盡,誠如聖敎。
但當初銳意進築,似非厭憚城守者,而到今乃有前卻持難之意,誠未曉其故。
臣等反覆相議,則或以爲,臨急易將,事不宜妥,施以次罰,責勵後効;或以爲,渠旣持難,則難責必守,不若早爲拿來,擇遣他人爲當雲。
敢此竝稟,以候睿裁。
」答曰:「金藎國銳意進築之事,不難知也。
當初豈料今日使之自守乎?若能預料,則必防築城之役矣。
以臨急易將爲難而置之,則其於崩潰退北之時何?其時亦以易將爲難,而坐視敗亡乎?雖以小事言之,若無固志,則後效難期。
況軍旅之事,死生所係者乎?然本司之意,欲施輕罰,此亦無妨。
依所啓爲之。
」諫院又爭之曰:「備邊司,以臨急易將爲難持,兩端回啓,軍政不立,何以責死守?懲一礪百,所關非輕。
」乃命拿鞫。
○上夕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貴曰:「江氷已合而寧邊、平壤戰守之策,猶未有定。
臣前請自往視師,而殿下不許,臣亦豈樂往?不無萬一之補,故欲一行耳。
當初金藎國之爲監司,臣與金瑬實薦之矣。
意謂必能感激以死圖報,而到今乃爾,倘使臣兼平安監司,則臣斬藎國之首,懸諸龍灣,告諭父老,策勵將士,以爲死守之計,民心必將鎭定,賊亦畏憚矣。
臣言煩雜,故殿下不信,其以臣爲不能辦此事乎?」侍講官趙誠立曰:「李貴熟諳西路形便,若屬諸李貴,則亦必有濟。
其言傷煩,自前見輕,然皆出於爲國之忠赤,臣決知李貴之必能死義而不爲偸生計也。
」上不答。
承旨權盡己曰:「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雖凡人,若無定力,則鮮能終始如一。
況人君地位崇高,衆欲交攻,其於克去己私之功,尤當緻力。
自上雖未有失德,而漸不及於卽祚之初。
唐將所送禮物,初則直送該曹,而今則無益奇玩之物,或有納于宮中者,雖非大損聖德,亦恐與初有異也。
」上嘉納之。
11月4日 ○庚申,三公李元翼、尹昉、申欽等,以金藎國事回啓之失,詣闕待罪。
上命引見,仍問曰:「金藎國已令拿來,而雖仍之,亦無妨耶?」三公皆曰:「不可仍之。
惟在得人而代之。
」上曰:「僉意屬誰?」皆曰:「群議以爲,沈器遠可以代之。
」上曰:「器遠年少未試,何以知其可也?」對曰:「前日薦儒將時,多擧器遠,雖元帥,亦可堪雲。
已建大功,聲望自重,縱雲驟陞,亦可鎭服。
」上曰:「此乃重地,不可用未試之人。
須以有履歷局量者,擇授可矣。
」尹昉曰:「以已試者言之,李尙吉雖老,可爲也。
」申欽曰:「外議或謂,宜令元帥兼帶。
」上曰:「不然。
元帥之任旣重,而監司之重,亦不下元帥,豈可兼之?此任非但有監司才局,必須有將略者,可以當之。
」李元翼曰:「崔瓘當事着實,多以爲可當。
退與吏、兵判議定矣。
」乃以李尙吉代金藎國。
○上引見黃海兵使李榏曰:「主將有死守之計,則軍民恃以爲固。
黃州乃海西一道之要衝,爾其往盡。
」乃心仍賜弓矢。
○檢閱吳希道患痘,客死於京邸。
上聞之,令給棺闆。
11月5日 ○辛酉,諫院啓曰:「前掌令鄭弘遠,家行悖惡,得罪人倫,曾爲參禮察訪,做出飛語,誣陷考官,使之竄謫窮荒,至有冤死配所者。
因之爲拔身之奇貨,濫登科第,旋入臺閣,附托宮禁,鴟張氣勢,傷人害物,罔有紀極,而至今網漏,偃息都下,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從之。
○上引見元勳兵曹判書金瑬、右贊成李貴、戶曹判書李曙、水原府使李興立、副摠管申景禛、吏曹參判崔鳴吉、左承旨金自點、綾城君具宏、僉知沈命世等於文政殿。
上謂諸勳臣曰:「卿等,皆忘身成此大功,而因予不辟,國日以危,良用愧悼。
如有所懷,各陳無隱。
」瑬對曰:「自上勵精圖治,朝臣皆一時人材,莫不奔走率職,而國事渙散,緻令聖上尙軫宵旰之憂,此皆臣等之罪也。
」貴曰:「殿下英明冠古,非群下所可議,而未免因循舊習,不能奮發大有爲之志,國勢之日漸委靡,此乃殿下之過也。
」上曰:「然。
緣予才德蔑如,使大小解體,是予之過也。
」鳴吉曰:「當初,不料國事之至今未定也。
申欽爲吏判,臣謂金瑬曰:『今日用人,須屬於申欽。
』金瑬以爲可。
又言于李貴,貴曰:『不可。
始事之人,當了其事。
吾屬自當爲之,豈付他手?』臣以其言爲不是也。
及見申欽之用人,循途守轍,非弘濟艱難之手。
厥後異色之人,不思同寅;同色之人,視功臣亦異於他士類。
臣雖竭力周旋,而皆不肯從。
若但委其手,則用人之際,必多未盡之事。
到今思之,李貴之言不無所見。
目今民心未定,國危如髮,若有一王佐之才,則豈至如此?李貴好爲大議論,而節目踈脫;金瑬持重而未有大識見。
三公皆人望,而亦無擔當國事者。
中外之人,皆以爲聖德至矣,而臣僚不能奉行。
蓋殿下未得輔佐之臣,故治道不立耳。
吳允謙雖無達識,頗欲盡心。
但兼帶太多,不能專察銓曹之事。
如義禁府,則似當遞改。
」上曰:「惟在其人能察與否,苟善察任,雖多何妨?」〈史臣曰:「判書之兼帶,非參判所可請遞,可謂無所顧忌。
且觀其歷論人物之長短,亦可謂輕視一世之人材,而謂皆無出其古者矣。
〉鳴吉又曰:」古者君臣之間,情意親密,出入言語,無所拘禁。
今則禮節太嚴,相接亦罕,殊異乎古昔之事也。
如有所言,雖獨直入,亦無不可。
引見臣僚,雖於臥內,或於對食之際,皆可以召對。
何必龍床設座,備承旨、史官,然後見之?自上宜改規例。
「上曰:」此言是矣。
然如有所言,何必獨入?獨入,則所言或有不公之弊矣。
「上與諸勳臣,酬酢從容,仍設饌宣醞,各賜鹿皮一領。
先此,已賜元勳十人,各銀百兩、金二兩、錦叚一匹、屛風一。
至是,又別賜。
11月6日 ○壬戌,憲府啓曰:「東萊府使金緻,本以兇險之人,爲逆魁腹心,久居銓衡,布置兇黨。
及爲諫長,殺大君、攻鄭蘊之論,攘臂擔當,釀成淫天之禍,而尙保官爵,請遠竄。
」答曰:「此時用人之道,苟有其才,棄其過失而用之可矣。
近日論人之罪太煩,似非今日急務也。
更勿煩論。
」累啓,不從。
○諫院啓曰:「曩時牟利之輩,與守令之頑鈍無恥者,同心分利,侵毒生靈,土崩之禍,實由於此。
反正之後,拭目新化,而大綱不立,積弊難祛。
今以暗行禦史李楘狀啓觀之,此輩復踵前習,撓害民生,良可痛心。
請令各道監司,一一摘發啓聞,梟示容接守令,竝論以與人贓之律。
當此大無之歲,雖恒貢之出於民者,惟當裁損,而伏聞各道管餉使,急於辦事,別作科條,諸般收稅,未免煩苛。
交昜物貨,折價過重,撓害不貲,此而不改,所損非細。
請下諭于各道管餉使,使之急速變通,如有橫加往斂者,隨現痛懲。
」從之。
○上引見水原府使李興立,謂曰:「備局屢啓,以爲本府重地,不可不屬卿,故從之。
今當出去,良用悵缺。
水原物衆地大,軍額,未知,幾何?」興立曰:「出身六百餘名,三手兵,幷二千數百餘名。
」上曰:「今得其將,可以無憂矣。
」 11月7日 ○癸亥,是日上誕日也。
百官陳賀。
○令備邊司薦儒士中有將才者。
以沈器遠、崔晛、尹守謙、李溟、李昌庭、李聖求、李敏求、金時讓、沈光世、鄭基廣等十人薦之。
當反正之初,一時人材,可謂盛矣。
而廟堂所薦將才,無一人可堪實用,其中亦有全不近似者。
宰相之不知人如此。
可勝歎哉! ○上夕講《論語》于文政殿。
11月9日 ○乙醜,弘文館修撰李植上疏,略曰: 臣聞,古者,爲官擇人,不爲人擇官,故三代盛時,公卿出爲將帥,兩漢貴近之臣,或以侍中而往匈奴,或從九卿而爲太守。
其所卑者,莫非艱險之地也,而使之而無所愛,當之而不爲辱,何哉?良由臣主一體,夷險一志,如手足捍頭目,豈復憚其勞苦危傷而遷避之哉!臣竊觀,國家內難甫靖,外寇方狺,內外選任,俱合難愼,固無輕重之可論矣。
然臣以爲,若外寇不至,則內憂亦無從而起矣。
然則今日朝廷所當極選者,宜莫如兩關防牧守將領,而自聖明反正以來,縉紳之稍有聲稱者,皆聚裹面,武臣之傑然有智力者,亦多在內地,西關一帶所選任者,除兩元帥特薦外,類皆時議所輕之人。
臣恐殿下得其報效之未易也。
臣聞,兩西牧守將領,鹹畏寇難,在官者苦於言,之官者怨於色,靡不以做罪爲務,圖遞爲期。
以海西一路觀之,惟黃州、延安繕隍詰戎,差強人意,其他則一箭不鍜,一卒不鍊,臨危瓦解之形,可爲寒心。
凡此非獨其人之罪也,實由朝廷擧措失當,無以激厲其心故也。
堂堂聖朝,濟濟群英,明着衣冠,高談禮義,幾乎三代之氣色,而至於彊域,不測之變,禽戰逼人之禍,則擧以付之於無可奈何,寵突燕雀之喩,不幸近之。
臣雖無狀,一念至此,肝膽破裂,不知生之重於死也。
臣自忖材甚腐、力甚弱,無可倫比,然殿下特發明旨,授臣以西路一小縣,使屬鎭管大城,當一障之任,則庶邊鎭輩聳知,明主不愛侍從近昵之臣而置之戰地,使與武弁同死生,則一着之間,風采立異。
仍於功臣名宰中,揀出有幹局者數人,假以使號,分守大城,其間必有謀晝膽力過臣什百者。
臣當以死先倡,以義相勉,無事則竭力團聚,有變則與城俱弊,決不如今日之沓沓而悠悠也。
殿下以英武撥亂,以仁義圖治,有非小臣所敢窺測者。
然臣竊念,殿下神智周遍,啓聽言不免於持難,樞機精密,故處事若忽於遠大。
是以忠言混於閑談,奇策泥於俗規,不惟臣之狂言,無所投隙,而抑恐殿下,雖得頗牧,猶若有不能用之歎也。
伏願殿下,特下該局,俾速議處,則臣雖枯死行間,榮如近侍。
答曰:「嘉爾忘身爲國之忠。
疏辭當留念焉。
」 ○諫院啓曰:「兔山縣監韓師德,本以鄙陋之人,託婚權勢之盲子,其爲用心,人所唾罵,請罷職。
」從之。
光海時柳希發,以外戚久在銓曹,爲淸盲子救婚,人皆不肯許。
師德乃以女妻之,人惡其用心。
○心以尹義立爲毛都督接伴使,代李尙吉也。
○備邊司請以沈器遠爲元帥府贊畫使,下送張晩幕府,後不果往。
11月10日 ○丙寅,備邊司啓曰:「平山山城,迫近畿輔,此城守禦,十分緊要。
曾令黃海監司林?入守此城,而近日措置形止,專不馳啓。
請馳諭責勵,以爲必守之計。
且遣本司堂上一員,審察平山及德津、坡州等城凡千守備,從之。
11月11日 ○丁卯,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曙曰:「內需司奴婢復戶事,朝野皆以爲未安。
」副提學鄭經世、知事鄭曄等亦曰:「內奴復戶,法典無之。
」上笑曰:「其來久矣。
《續錄》中亦有之。
」經世曰:「今之復戶,異於法典。
法典所謂復戶,隻戶役十七事外也。
今則田結亦皆給復,民之勞逸懸殊。
且旣復其田結,其田結未準應復之數,則又取他人之田結以足之。
以此,失民田結甚多。
」曙曰:「法典本無諸宮家復戶之例,而八路免稅諸宮家田結,多至累百結,而且無一定之規,似當有定限。
」上曰:「該曹所錄,似多虛簿。
且先朝賜給之物,一朝革去,亦似未安。
」曄曰:「王子、駙馬家,各占海澤、公私漁採,禁不得往來,事甚無理。
不可以事在先朝而任其作弊,貽害齊民也。
頃者柳希奮、樸承宗,私設屯田,稱之曰陣,爲逋逃淵蔞,古今寧有此事!今宜痛禁此弊。
親親之道,豈在於此?今若不爲裁抑,則末流之弊,將不可勝言。
」經世曰:「諸宮家,旣有復戶處,則民必投入。
以向時之事觀之,可知其弊。
反正之初,投托之民,皆渙散,而今漸如前。
屯田海澤,又復分占,若不嚴禁之,則其弊當如廢朝也。
假使先朝所給,亦當矯革也。
鄭曄之言出於憂君,若知其是而不從,則臣僚必缺望矣。
」上曰:「田結則勿許復戶,隻復戶役可也。
」曄曰:「賊之必來,雖未可知,在我之道,宜爲陰雨之備。
宜早議定,以爲進駐一步之計。
君上振發聳動,然後百寮奔走竭力,士氣亦必增倍。
頃聞自上有城守勿去之志,此敎似不十分誠實。
都城闊大,在平時富庶之時,猶以爲難守。
今之形勢,決不可守。
」上曰:「進駐之言甚是,而但人心不固,一動則輒騷擾,以是爲難耳。
且城守之言,非謂賊到京城而坐於都中也。
以今年形勢觀之,賊雖來,必不深入,故欲坐此而鎭定之也。
11月12日 ○戊辰,賜領議政李元翼毛褥等物,仍遣史官,諭令勿謝。
○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
上曰:「曾有有邊警,則進駐之議而未能決定。
何以則可也?」領議政李元翼曰:「聖意以在此鎭定之言爲是,臣不敢自是己見。
然守城之言,乃虛辭也。
賊若迫城,君臣上下,其可奉宗社以死守之乎?守城是將帥之事,非人君之所可爲者。
曾在壬辰之變,欲避亂,則恐撓人心;欲守城,則亦非善策,未能預定,倉卒去邠。
當時之事,有不忍言。
今之事勢,又異於壬辰,守城之議,未見其可也。
謀之欲衆,斷之宜獨,願問諸臣,斷以聖心。
」左議政尹昉曰:「親征不可輕議,守城亦難遽論。
賊不深入,則堅定不動可也。
不幸寇深,則都城決不可守。
」右議政申欽曰:「進駐而或不免退避,則自平山入江都,其路迂枉;自松都入江都,亦非順路。
進駐雖正論,恐有臨時狼狽之患也。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賊之西犯,果爲信然,則大義所在,亦宜諭之以親往之擧。
雖不必親往,而兵家先聲後實,亦一道也。
「晉原府院君柳根曰:」三呼過河者,欲復中原,冀有所進也。
今則但當在此,申明號令而已。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臣在西邊時,將士聞有親往之擧,頗有激勵之氣。
若安聞度日,則倉卒有變,雖欲退步,不可得也。
「兵曹判書金瑬曰:」天下事勢,揣摩終始,然後可以爲之。
若以親往之名,爲激勵之擧,則容或可也。
若果爲進駐,則未知,廟社何以處之?今日事勢,都中無事,亦不可必,倘或進駐,而都城有警則奈何?「上曰:」若言都城事勢,則賊雖犯境,坐此鎭定可矣。
但進駐,則西方將士,必爲激勵,執此兩端,未知,孰優?「左參贊徐渻曰:」前日都城不可去之敎甚當。
如是然後,人心有恃而可以鎭定。
若維舟于江而曰:『我爲進駐之計。
』則民必不信。
「右贊成李貴曰:」此論,皆不知大綱領之言也。
都城非十萬兵,不可守。
今之堅守都城,則人心鎭定雲者,萬萬無理。
今以必不爲之,事諭之,民豈信之?進駐之言,亦必不信矣。
爲今之計,無論士族民庶,各出布木,以爲軍資,使列邑守令,整頓軍兵,以爲朝令夕發之地,則人知此意,皆有所恃,使賊聞之,亦必畏忌,所謂不戰而屈人兵者也。
預出體察使,使先據平山山城,且待四方之兵,相機進步,賊若深入,上自將與諸將幷進,則賊非難禦也。
「上曰:」然矣。
大邑軍兵,預先料理收拾可也。
「貴曰:」若爲此計,則宜使重臣,留守開城。
若以小臣爲留守,則當操鍊軍兵,可爲臨急之用。
臣無他所長而得人之死力,則差可能之。
「元翼曰:」所謂進駐、進戰,非必欲如是也。
但今戰守之事,不可不預爲之計。
臨時觀勢,可戰則戰,可守則守。
「上曰:」予意,不欲持兩端。
賊若犯境,當進而督戰,斬其退步之將,以肅軍律。
「於是諸臣皆曰:」惟在聖斷。
聖意如此,則孰不激勸!「上曰:」然則兩大將,予當率去,留都大將定之可也。
「申欽、金瑬獨以爲,以不敎之民,親自進戰,非萬全計也。
」上曰:「領相之意甚好。
是以從之耳。
」 11月13日 ○己巳,以趙存性爲開城留守,崔葕爲司憲府掌令,吳?爲弘文館修撰。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11月14日 ○庚午,以皇帝聖節,上行望闕禮。
○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三司長官。
領議政李元翼曰:「向者已定進駐之計,留都扈駕大將及體察使差出事,必須稟定於榻前。
」上曰:「都體察使,領相當爲之。
」元翼辭以年老不逮,仍薦韓浚謙。
上曰:「國舅任事,曾無此例。
是以爲難耳。
」元翼曰:「貴在因時制宜,不可膠守常規。
」上曰:「各陳所見。
」皆對曰:「韓浚謙雖爲國舅,自在先朝,養望有素。
曾爲元帥,規畫得宜,群情皆以爲甚合。
」上曰:「群議如此,則以韓浚謙爲都體察使,左相爲留都大將。
」李貴曰:「自上已定大計,臣願爲開城留守,募兵選士,以爲前路策應之地,臣當爲國效死。
」上曰:「但以爵秩不相適爲難。
」皆曰:「以李貴爲留守,亦甚合宜。
此時不可以爵秩爲拘。
號稱禦戎使,則名位尤重。
宋時亦有此號,以此兼帶可矣。
」上曰:「然則以李貴爲開城留守,右相則扈行可矣。
」 11月15日 ○辛未,地震坤方。
○西平府院君韓浚謙上箚,乞遞留都都體察使之任。
答曰:「時有治亂,事有經權。
豈可徒守前規,有若膠柱鼓瑟者然哉!汎授卿是任,非予自斷。
勿辭。
」 11月23日 ○己卯,日暈兩珥。
11月28日 ○甲申,日有兩珥。
11月29日 ○乙酉,巳時太白,見於巳地。
十二月 12月6日 ○朔辛卯,太白晝見。
12月7日 ○壬辰,太白晝見,白虹貫日。
○上下敎曰:「內人等侍慈殿,於十年幽閉之中,得有今日,實非所期,而終始盡誠,少無怨苦之意,此卽古人所謂無所爲而爲之者,予甚嘉歎。
其功勞不可不酬。
依所願,施賞。
○諫院啓曰:「伏聞慈殿下敎,以禦乘馬賜永安尉洪柱元。
夫路馬過而式之,齒之者亦誅,則敬君及物之義,不亦嚴乎!慈殿亦不可擅與人也明矣。
目今下嫁之禮,衣服器用之侈倍於平時,已非祖宗朝節儉省約之道,況諺書下敎,尤駭瞻聆。
慈殿如有所爲之事,當告于聖上,而或有不合事理者,則聖上怡聲以諫,冀其回悟,不陷親於有過之地者,此聖孝之大者也。
以慈殿塞淵之德,亦豈不惕然而悔翻然而改乎?伏望聖明,以古聖乘訓之意,群下執法之言,從容陳達,還收已下之命,永寢諺書之敎,以明祖宗家法,以爲貽厥之謨。
」答曰:「先朝,以禦乘馬賜給之時頗多。
頃日之事,亦何傷乎?勿煩。
」 ○憲府啓曰:「柳汝恒、柳汝恪等,其父澗赴京回還時,渰死海中之報,雖未及的知虛實,旣聞此報之後,求爲使命,晏然西下。
甚至縱酒挾妓於公館,聞者怒罵,至今未已,請削去仕版。
」答曰:「此事,爾等其親見之乎?如此之論,益加詳察可矣。
」其後筵臣陳白其謗言之不實,以同行使臣之所目見爲證,憲府以此引避。
上特罷掌令全湜。
湜發論故也。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檢討官姜碩期曰:「鳳山載寧等地,有海澤可耕處,宣廟朝,差屯田判官,築堰耕種,以補軍餉。
初屬軍資監,癸巳年間,移屬訓鍊都監,其後賜給永昌大君。
廢朝時,奪給金尙宮,故鄭夢弼、樸應男輩,往來作弊,作逋逃之藪。
應男稱以防納本道,其人價布發一道之民,廣如築堰,民間怨謝之狀,有不忍言。
反正後,監司李溟,因民人齊憒呈訴,捉囚應男,欲爲梟示,而其時所謂從事廳,移文監司,使之上送,仍以得免,一道至今憤鬱,而猶以爲幸者,其地還屬管餉。
近聞永昌賜給處,則大妃殿差人下去句管,樸應男所築處,則達城尉冒占,宮差之作弊,民心之缺望,必復如前,今宜還屬管餉。
願上陳達于慈殿而行之。
」上曰:「達城尉之占得,亦必有由矣。
」碩期曰:「此不過以立案爲辭,而應男旣用民力而築之,則豈可爲私家所占哉?」同知事鄭曄曰:「近方抄出軍兵,而軍餉無策,今此蘆田一歲所收,不下數千石,其爲用豈少哉!且如樸彛叙,於其一家人爲載寧郡守時,發軍築堰。
如此等處,亦宜屬公,以補軍需也。
」上不答。
12月8日 ○癸巳,日出時,赤氣如柱,立於日上,闊數尺,長十餘丈,良久乃滅。
○政院啓曰:「日乃衆陽之宗,而虹者戾氣之尤也。
以至陰之氣,交貫太陽之精者,前史罕聞,而頃年疊出屢現之徵,今果何如也?當此側身修省之日,不敢知有何政令之闕失,而謫見于上者,如此其慘耶!災必有召,變不虛生,伏願殿下,以實德施諸事,以實惠推於民。
民心旣悅,則天怒可息。
」上曰:「因予忝位,天災至此,恐懼自責,罔知攸濟。
啓辭,當體念焉。
」 12月9日 ○甲午,白虹貫日。
12月10日 ○乙未,上下敎,求言曰:「自予忝位以來,人事多愧於下,天譴宜見於上,而昨日之變,尤極慘酷。
靜省咎徵,罪實在予,痛心靦面,罔知攸濟。
頃因災譴,求言中外,無一人言之者,此豈非寡昧治國無狀之緻乎!雖然,天怒至於如此,讜言終不可無。
惟我大小臣僚,勿以予爲無可與言,須念祖宗之積德,盡言無諱。
邦國不寧,臣民亦豈獨安乎?予雖不敏,當改過遷善,以答天譴。
12月11日 ○丙申,正言樸炡啓曰:「頃者臣與大司諫鄭曄、正言李基祚,相値於私室。
臣謂鄭曄曰:『近來徇私之弊,無異曩時,論劾所及,多是失勢之輩,如名官儕輩,則雖有過失,置而不論,其可謂公道乎?』曄曰:」然矣。
名官有過,尤可論也。
未知,指誰也?』臣曰:『趙希逸、韓仁及居鄕不謹,湖西之人,至今有言。
況聞希逸,頃往宰臣家,語侵大臣,至使勸之引入。
大臣若有可論之事,言官論列則可也。
至於因人動搖,則甚非敬大臣之道,此事可論也。
』李基祚亦言希逸爲臺官時,越法侵人之事。
鄭曄以爲:『如此則論之可矣,而恐涉紛擾。
』臣實疲軟不能堅執,未及論啓,而今聞其言傳播,希逸至自發明于言官之家,臣之論事不敏之失著矣。
請罷臣職。
「大司諫鄭曄啓曰:」樸炡等頃日欲論趙希逸、韓仁及之事,臣嘗惜希逸之才,且慮其所聞或過其實,以似涉紛擾答之。
其妄欲鎭靜,久押公論之罪大矣。
且所謂大臣,卽右相申欽也。
欽之淸名雅望,爲世所重,故年少輩不量時勢,責望太急,過慮之言,雖發於知友之間。
若以此謂之動搖大臣,則非但罪名不近本情,亦恐啓後日之弊。
臣之愚見,此則不能相同,請罷臣聽。
「炡旣出,逐劾希逸等。
○上夜對講官于崇文殿。
12月14日 ○己亥,太白晝見。
12月18日 ○癸卯,太白晝見。
12月27日 ○壬子,午時,日有交暈,暈上有冠,下有履,色皆用赤外靑。
白虹貫日,虹外又有白氣,如虹而指暈。
」答曰:「嘉卿爲國之忠。
疏中所陳,當與卿議處。
體予至意,須速出仕。
」 10月21日 ○戊寅,持平張顯光,以病辭職。
上諭以調理上來。
○憲府啓曰:「《書》曰:『官不必備,惟其人。
』汰去冗官,是王政之急務也。
昔在宣祖朝,以亂後國計之蕩竭,乃捐不急之官。
自光海亂政以來,盡復已汰之員,國儲罄竭,實由於此。
況此歲饑軍興公私赤立之日,尤宜節省浮費,以救目前之急。
請依宣祖朝減省舊制,悉汰復設之官。
」從之。
10月22日 ○己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業金長生,以老病上疏辭職,仍陳規戒之辭。
上優答,使卽上來。
○憲府啓曰:「大小使臣及受由朝官來往乘舟之弊,爲沿江病民之事。
請令戶兵曹,嚴飭沿江各邑,除老病不堪跨馬者外,一切禁斷。
如有犯者,斷以濫騎之律。
」從之。
○太白晝見。
10月23日 ○庚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臣曹罪人故副提學洪慶臣之妾弑夫之狀,更爲推閱,而未得其實,事甚可疑。
」上曰:「其母其婢,旣已納招雲,則不可謂不得其情也。
慶臣先見朝,以文學見稱,老而喪妻,得妾酷愛之,其人本非良家女。
慶臣有,疾嘔血而死,遍體靑黑,親戚疑其置毒。
旣葬,其妾久往其母家,慶臣之子采往見,則方與闞客,對歡酣飮。
采見而憤慨,益痛其父之非命,率其第,呈狀于刑曹。
刑曹鞫慶臣之妾及其母與婢,婢卽具服,其母亦言其平日行淫之狀。
及再鞫,變其前說,獄久不決,故采等上言,語侵刑官,李時發上疏辭職。
上答曰:」欲復父讎,人子之至情;斷獄愼重,有司之公心。
卿無所失,人言何足相較?「 ○夜對儒臣于便殿,講《大學衍義》。
講訖命中官宣醞。
此禮久廢。
今始行之。
聞者以爲榮。
10月24日 ○辛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10月25日 ○壬午,上晝講《論語》子文政殿。
○以李敬輿爲弘文館副校理,姜碩期爲修撰,吳?爲司諫院獻納,金慶徵爲正言。
○戶曹以慶尙道田稅過限不納,請推本道都事金奉祖。
上命拿推。
10月26日 ○癸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文政殿。
○以金瑬爲遠接使,上箚辭。
不許。
○光海有病,遣內醫看病。
10月27日 ○甲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贊成李貴上箚略曰: 仁城君珙,身爲王子,率宗戚,請廢母後,而收議之語,極其悖惡,在王法,殺無赦。
當大妃復位之日,所當伏闕待罪之不暇,而偃然陳疏,至以叔父自處。
三司之官,緘口結舌,莫敢出言,君臣之義,父子之倫,掃地盡矣。
臣於擧義之日,不能擧大義處置仁城,而及爲都憲,始見收議,辭語悖惡,而適拜他職,未及論罪。
請先治臣當初見義不明之罪,次治三司噤默觀望之罪。
不報。
大司憲徐渻、大司諫洪瑞鳳、執義尹煌、持平宋象仁、獻納吳?、玉堂全湜、李植、樸炡等,皆以李貴箚辭,詆斥引咎。
上答曰:「少無可避之嫌。
如是紛擾,予未知三司之意也。
仁城君見嫉於光海,甚於諸王子。
其時若不參於收議,則性命必不得保全矣。
不過?於虛威而然,此豈其本心哉!今後若有復論此事者,是重予過也。
宜勿辭。
」仍敎曰:「右贊成李貴所陳之箚,言辭極駭,予甚怪焉。
豈意此人,不知予心者哉!今後如更呈,如此之疏箚,政院勿爲捧入。
」 10月28日 ○乙酉,命選文學之臣李敏求、趙翼、任叔英、吳?、李明漢、鄭百昌、金世濂、張維、李植、鄭弘溟等十人,賜暇讀書湖堂。
後命敍用被選中罷職人員。
10月29日 ○丙戌,慈殿以諺書,撰下永昌大君行狀。
上命該曹,議定謚號。
○以李彥英爲掌令,趙誠立爲典翰,金時言爲校理,李基祚爲正言,鄭光績爲右參贊,金德諴爲禮曹參議,李潤雨爲副修撰。
○毛都督設木柵,置營鎭於蛇浦,爲守冬之所。
接伴使李尙吉啓聞。
○犒送全羅首赴西軍二千二百人。
閏十月 閏10月1日 ○朔丁亥,上晝講《論語》丁文政殿。
○以宋象仁爲司憲府持平。
象仁,象賢之弟也。
性本剛直,廉潔絶人,布衣時,倡同志上疏,訟先賢成渾之冤,士論多之。
光海時,壬子之獄,被逮配濟州,反正後,卽被召用。
閏10月2日 ○戊子,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副提學鄭經世還自尙州,箚記南中民弊,啓於榻前,上嘉納。
同知事吳允謙曰:「永昌大君年少而殤,行迹未著,不必爲謚號。
慈殿雖欲爲之,願上委曲陳達,期於救正。
」上不答。
○遣官濟州,試儒生,取其試券,命大提學考其等第,賜進士吳暹直赴殿試。
○忠淸道兵使李莞,領赴西軍上來。
命犒饋以送。
○上命議詔使時儺禮停否于大臣。
三公以爲:「亂離之後,不廢儺禮。
今若不設,或緻怪訝,似難停止。
惟當務從簡便,使弊不及民。
」從之。
閏10月3日 ○己醜,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因文義,啓曰:「衣服上下紊亂,無復階級,輿臺下賤,皆服紗羅綾叚。
近日,則國法頗行,此弊稍革矣。
」特進官李時發曰:「平時衣服之制,貴賤有章,亂後華人相雜,人心漸染,馴緻無別,今宜痛禁。
」上曰:「躬自節儉,是本也。
聞古者,雖王子大君,不得着錦段雲矣。
」領相李元翼曰:「人君節儉,則宰相效之,士民效之,侈習自可漸革。
不此之務,而徒區區於禁斷,亦末矣。
」上曰:「躬行與禁令,必須竝行。
雖務躬行,而不行禁斷,則亦未可變革也。
予曾見名官、宰相家人或被禁,則非但用私縱之,又從而治其禁吏者有之,禁吏輩未必不爲循私,而其本出於士大夫也。
」元翼曰:「臣爲執義時,姜緖爲掌令,緖父士尙,時爲政丞,生日設宴,而緖來參本府之坐。
其日禁肉被捉者十餘人,緖指其中一人曰:」此吾家奴也,而在法不可赦矣。
「後日,吏輩齊訴請罪其禁吏,緖終不罪之,此法行而然也。
」瑬曰:「唐玄宗焚雉頭裘於殿前,而不能愼終,至於亂亡。
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今若終始如一,上下相逸,則奢風弊俗,自可變矣。
上曰:」予少無儉樸之德,而曰:『每如今日,』則殊非的當之言也。
「瑬曰:」以近日錦叚價輕觀之,則可知新服之尙儉也。
「上曰:」曩時宮禁巨室所聚之物,今皆散出,故物價如是,豈以予儉約而然也!「持平宋象仁曰:」法禁不行,多由關節請囑矣。
「上曰:」正俗之本,在於勵廉恥,而卽今廉恥未勵,法難行也。
國家所禁之物,士大夫若稍有廉恥,則何敢請囑?「瑬曰:」如薦擢之事,在於公論,非自己非可幹請,而備局擬薦之時,或有奔競之人矣。
「上曰:」古之無此弊者,以如此之人,不得齒於士類。
今則旣無深治之事,又多循私之風,安得不爾!「元翼曰:」去夜火賊,入李守一家,東大門外士族家,亦逢賊變雲。
頃日城中之賊,尙未捕捉,故恣行無忌如此。
恐至滋蔓,必須懸賞購募,可以盡心追捕,雖賞以官爵可也。
「上曰:」如有捕得者,何惜厚賞?且使其徒黨進告,則必有應募者矣。
「元翼曰:」砲手等後苑試才時,隻使中使試之,似未妥當。
「上曰:」擇定試官可也。
「象仁曰:」李貴乃是元勳重臣,而頃日有如此疏箚勿捧之敎,喉舌之臣,所當卽陳其不可,而終無一語,事甚未安。
「上不答。
○備邊司啓曰:「近來都城內外,盜賊橫行,請令左右捕盜廳,添設伏兵。
又懸賞購募。
」從之。
○持平任叔英卒。
叔英字茂叔,號踈庵,天性模直,志操貞介,聰悟絶人。
十歲能作詩,博覽群書,過目不忘。
一見生進新榜,卽背誦無差,人驚以爲神。
國朝典故、氏族源委及山川道裡、風謠財賦,靡不諳悉。
至於天下輿圖,歷歷如親行其地。
爲文章,操筆立成,尤長於四六。
所作統軍亭序,見稱於中朝學士,以爲千年絶調,復出海外。
嘗慕李奎報三百韻,作律詩六百韻,人服其大手。
自遊太學,疾惡揚善,談辯風發。
辛亥對策數千言,極言時事,考官沈喜壽,欲擢第一,爲同列所沮,遂置丙科。
光海大怒,謂非程文,命削其名。
於是,三司爭論累月,相臣李德馨、李恒福等入對切諫,光海不得已從之。
已而,選入槐院時,鳳山誣獄起,薦授鞫廳假注書,叔英,稱病不仕,曰:「予不忍爲誣獄原從勳。
」及癸醜之變,百僚庭請,處置永昌大君,叔英託腳病,終不出。
往往危言激烈,不少挫。
爾瞻輩益嫉之,目以謗訕,遂削黜于外。
自是,退居于東湖之上,矮屋短竭,饘粥不給,而處之怡然,雖一芥,不以取人。
時以營建財匱,大開贖放之科,人皆應命,親友欲爲叔英,鳩財以贖,叔英不許,移書切責。
反正初,首入翰苑,轉玉堂,陞拜持平,言事鯁直,人皆想望。
一日感寒疾,友人借以長衾,得少汗,便束置其衾。
及卒,親友就視,短衾露兩足,其介潔類如是。
時年四十八,遠近聞者,莫不嗟惜。
閏10月4日 ○庚寅,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廷龜、副提學鄭經世曰:「持平任叔英,不意暴逝,家貧,無以治喪,極可務惻。
其平生志操,實是淸苦之士;其文詞,亦是大手筆,眞華國才也。
其死可惜,似當有恤典。
」上曰:「非但淸苦,性甚戇直矣。
以何病而遽至於斯耶?可惜也已。
宜令該司,備給棺槨。
」 閏10月5日 ○辛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承旨韓汝溭陞嘉善。
都城火賊,指示捕捉,故特命加資。
以李德洙爲司憲府持平。
德洙爲人敦厚,有操守。
光海時,以趙守倫女壻被罪,久謫邊塞。
反正初,卽被收用,至是始入言地。
閏10月6日 ○壬辰,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陳啓:永昌大君議謚之非及慈殿直下諺書未安之意。
○引見右贊成李貴。
時,李貴引疾,久不出。
上屢下溫諭,貴上箚辭。
上乃命招引見。
貴進曰:「臣本不欲更發狂言,而咫尺賜顔,饋之以酒,臣誠感激,何忍有懷不達?臣前日所論仁城君之事,關係綱常,此而不治,則君臣父子之倫,終必斁敗矣。
仁城獻議之辭,極其悖惡。
且倡率王子宗室,主張廢論。
此雖動於死生利害,以子而請廢其母者,亦且寬恕,則他日亂臣賊子,皆將有以自解矣。
大義不明,人倫不正,則其何以爲國乎?近日臺諫,皆言此是正論,而欲將順聖意,爲法官者,但當執法不撓,豈可徒以將順爲事哉!臣不忍見國之將亡也。
」因俯伏涕泣。
上曰:「仁城有罪,卿雖不言,孰不知之?然原其本心,則豈不可矜!卿意予已知之,須勿更言。
」承旨金自點曰:「四大將〈金瑬、李貴、申景禛、李曙。
〉及臣軍官元額,定以四百,而臣及沈器遠等軍官,則隻以十人爲限。
臣所帶五十餘人,皆是可用武士,服勞已久,有同手足,而皆將散去,甚爲可惜。
」上曰:「此時軍官之數,多多益善,而但國用虛竭,無以廩給。
元數四百,不可加減,更爲推移分定。
爾之軍官,以五十人爲限,分番扈衛,而給料則以二十五人爲限可也。
」貴曰:「韓浚謙力量有餘,諸大臣無出其右。
若以爲都體察使留在都城,則其於鎭壓人心,備禦外侮,必有大益。
」上曰:「此人之可堪此任,予未可知之。
且舊無此例矣。
」貴曰:「用人,豈可拘於常規?且韓明澮以國舅爲體察使,不無舊例矣。
」上不答。
閏10月7日 ○癸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遣史官,摘奸于典牲署,以畜養犧牲之地,事多慢忽,命推考提調,拿問主簿以下。
○憲府、諫院俱啓曰:「永昌大君髫齔之齡,不幸遭骨肉之變,其在慈殿罔極之情,聖上追悼之心,固宜靡所不至,而至於賜謚之事,無據於禮文,有乘於法例。
永昌雖有英資美質,而稚年殞折,善惡無徵,何可以美謚虛號,追加於三尺之殤乎?況諺書之下政院,有妨典常。
此路一開,後弊難言。
伏願聖明,委曲稟達於慈殿,還收成命,令該曹勿爲擧行。
」答曰:「永昌大君年雖幼稚,旣已封君,賜謚何傷?勿爲煩論。
」 ○上下敎曰:「天地默佑,國運重新,克成再造之烈,莫非忠志之士應時而出,左右前後贊襄之緻。
酬報之典,不可留時。
其令該府,速爲錄勳。
」忠勳府啓曰:「本府雖掌勳籍,而自前戡勳之時,大臣啓稟,先定元勳,然後與元勳,別設都監擧行。
今宜依此行之。
」從之。
○禮曹啓曰:「江華葬事,臣廷龜曾於榻前,親承與大臣酌定之敎。
近日屢與大臣相議,返魂處所,依上敎定於長興洞廢人舊宮。
三年朝夕上食、朔望、四名日祭奠,及三年後四仲朔忌辰、四名日祭物,令該曹依燕山時例題給。
墓所祭物,則令楊州官題給。
禮葬之儀,廢嬪之喪,曾以王子夫人例行之,此則似當以王子例行之。
石灰及軍人,令歸厚署考例題給,石物則令該曹稟旨處置,守墓軍若幹,令本道差定。
步數,則王子墓定限外,宜依燕山時例,加給三百步。
返魂後,奉祭守直內官一人、宮人三四名,令該曹給料。
軍士二人亦爲定送。
江華發引時,本曹郞廳及京畿監司,進去護喪,至墓所永葬時,亦爲下去爲當。
」答曰:「依啓。
」 閏10月8日 ○甲午,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兩司又論永昌大君賜謚事。
答曰:「大君雖稚年殞逝,其英孝特異,豈可以年幼廢謚乎?勿爲更煩。
」竟不從。
○夜對儒臣于崇文堂。
講罷,命宣醞。
上勸令盡飮。
閏10月9日 ○乙未,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以樸炡爲弘文博士,李潤雨爲副校理,張維爲吏曹正郞,李聖求爲副應敎,李敬輿爲吏曹佐郞,李昭漢爲弘文正字。
○犒送慶尙道赴西軍二千九百人。
閏10月10日 ○丙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檢討官李植曰:「凡筵中所達之言,史官記錄之際,未免踈略。
且辭說紛沓,雖有要言,或爲閑說話所混雜。
頃者,鄭經世陳達民弊之時,列書以啓,事甚便好。
自今各以其所達之事書啓,後仍付史官,何如?」上曰:「以其所啓,書給史官,俾無漏落之弊可矣。
」植曰:「書給之際,恐與所達之言,或有不同者矣。
」上曰:「亦不可恃此而全不記事矣。
未及記錄處,可以參考以書矣。
」 閏10月11日 ○丁酉,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以大司成鄭曄爲大司諫,特命仍帶大司成。
曄上疏辭,不許。
○兵曹判書金瑬,以病三告。
上慰諭使出,復上箚辭,終不許。
○引見大臣備局堂上。
時,有査官出來之報,故召見諸臣,議接應之事。
閏10月12日 ○戊戌,以金世濂爲副校理,鄭百昌爲副修撰,鄭光績爲大司憲,徐渻爲右參贊。
○遣內醫,看光海病。
時光海遭文城郡夫人之喪,累日行素,仍以生疾。
上勸令復常,且遣醫齎藥以救之。
○憲府啓曰:「我國各衙門侵虐新進之弊,已成痼習。
契軸酒肉,無數徵辦,以此貧窶之人,至有不仕者,事甚可駭。
況此饑歲,尤當痛禁。
請四館、內三廳、監察、金吾郞等,一切嚴禁。
如有因循弊習者,行首掌務,摘發罷職。
」從之。
閏10月13日 ○己亥,上下敎曰:「欲親臨觀射,考前例以啓。
」兵曹啓曰:「武臣觀射,舊例無文籍可考,而聞諸曾經舊事者,則別觀射時,武臣二品以下、禁軍、訓鍊都監別武士等,出試官先爲試取。
其規矩,則臨時受點雲矣。
」上從之。
○是日,行式年文武科初試。
有趙援、尹夢吉等代射,事覺,梟示于慕華館開場處。
閏10月14日 ○庚子,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韓汝溭曰:「卽今遠方儒生,多聚館學,雖不取人製述,給分以對武射,何如?」從之。
修撰李潤雨曰:「鄭逑操行學識,爲南方士林領柚。
特宜賜謚。
」上命該曹行之。
光海時兇徒濁亂朝廷,公議晦塞,故謚法遂廢,至是請謚者始起,先朝名臣,皆得易名。
至如崇仁殿、崇義殿及忠賢祠廟,鄭夢周、吉再之墓,竝遣禮官緻祭。
人皆悅曠典之復擧焉。
○以姜碩期爲正言。
碩期天資醇醉,志操堅確,光海時屛居田裡,絶意仕宦,淸論重之。
反正初,被擢用,負一時人望。
李時彥爲左參贊。
時彥性本鯁直,廉潔絶人,光海時,不參廢母庭請,屛迹郊居。
貞介之操,老而彌固。
金光炫爲檢閱。
○梟示京城火賊六人于西小門外。
閏10月15日 ○辛醜,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以筵臣陳啓,朝晝講《大學》,夕講《論語》故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近來聽言之道,漸不如初,臣竊憂之。
前日請罷內需司復戶之事,而終不允許。
此雖微細,亦非天下爲公之心也。
若於此等事,猶且不從,則況有大於此者乎?當初反正之日,外方頗傳革罷內需之說,民皆鼓舞,而今乃不然,人心之缺望多矣。
內需司雖不能革罷,復戶則不可不罷。
」上曰:「自祖宗朝,已成規例,難可猝革。
況曾已減損,似不可全不給復矣。
」〈史臣曰:王者奉三無私,以臨臣民,不可有一毫私意也。
人君有一國之富,億垂之衆,何用私財爲也?內奴之於齊民,勞逸大不侔,況又從而給復乎?反正初,群臣請罷內需,蓋以示民無私,悅服人心,無有大於此,而終未免循常襲故,可勝歎哉!〉參贊官金自點曰:「文武不可不竝用,而近來武事,全不修擧,臣常以爲憂矣。
卽今日晷若短,寒氣已嚴,郊外親臨,恐傷玉體,而第念講武國之大事,若以冒寒爲難,遂廢親臨,則無以慰武士之望。
請勉強親臨,聳動遠近瞻聆。
」上曰:「初欲隻試入直內三廳,而似爲太略。
以閑良之先試入格者及諸武士,閱武於慕華館。
日短,不能盡試,則連日親臨可也。
」 ○司業金長生不赴召命,再疏辭職。
答曰:「屢陳辭章,久不上來,予心甚缺然。
爾其勿辭,趁春和上來,以副予望。
」 ○備邊司因領事申欽榻前啓辭,請令都元帥從事官,急急巡視邊上,城守禦敵諸具及將領勤慢,如有踈懈處,隨現嚴治,以爲警飭之地。
「從之。
○犒送全羅道赴西軍。
因副元帥李适啓請,加抄以送也。
○上命造二犀帶,賜金瑬、李貴。
時二人以元勳,新陞崇品,故有此恩賜。
閏10月16日 ○壬寅,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講論格物緻知之義甚詳。
上曰:「誠意、正心,難也;齊家其次也。
」經世曰:「聖敎實是知要,苟能誠意正心,則齊家治國,可擧而措之耳。
」知事李貴曰:「臣性本狂妄,固執己意,朝廷紛擾,職此之由。
每欲爲不言之工夫,而爲國過慮,未免遇事輒發。
」上曰:「宜作盡言之工夫,豈可作不言之工夫?」貴曰:「我國本是無兵之國,自昔,識者固已憂之。
今則與敵對壘,邊虞日急,而未有定計,置之相忘,豈不寒心哉!凡事有備則無患,前定則不困。
臣以爲京畿之軍,號爲禁衛軍,如有緩急,使之入衛;外方之軍,亦令各道,常加組練,預爲團束。
有變則一齊調發,兵使各自領來,而八路之兵,屬諸體府,使有統緖,則庶幾兵制素定,可以應卒。
且抄出都城男丁,選擇知兵武士,前期儲養,以爲都城守禦之計。
可爲體察使者,無出韓浚謙之右,宜速議定。
李守一、李時言等,亦可爲左右大將之任。
上曰:」令備局議處。
「貴曰:」南漢山城,去京不遠,形勢險固,亦須預先修築,以爲臨急保守之地。
然得人爲急,廣州牧使林檜,極有才局,可以辦此。
若以廣州一邑之力,盡委於林檜,自明春,修築峙糧,足以優爲。
「上曰:」林檜爲人,可屬此事者乎?山城形勢,亦未知如何,都城未必棄之,而兼修此城無妨矣。
「 ○賞鞫廳諸臣之勞,賜諸大臣鞍具馬,判義禁李廷龜熟馬,加知事金瑬、徐渻、吳允謙、趙存性等資,兩司、承旨、問事郞、禁府都事以下,竝賞齎有差。
○兵曹判書金瑬又上箚,辭本職及大提學、元勳。
答曰:「卿之才智,固合是任,宜體予意,勿辭可也。
酬功之事,不可少緩。
卿與李貴相議勘定,俾無沙中之語。
」 ○諫院啓曰:「仁城君珙,當光海廢母後之日,至以賊徒兇疏,爲爲君父忠誠,安宗社大計,此雖出於怵禍,而語極無理。
不可以旣往而置之,至親而貸之。
請削奪官爵,以明倫紀。
」憲府亦論之。
答曰:「仁城君隨參之事,實非本心,故決不可論之之意,頃已下敎矣。
爾等不體予意,追論非情之事於八九月之後,未失其意之所在也。
更勿爲已甚之論。
」 ○上下敎曰:「文城郡夫人喪柩過京時,緻祭。
○以洪瑞鳳爲同副承旨。
○三和縣令辛儁坐不法,定配邊遠,因暗行禦使啓聞也。
閏10月17日 ○癸卯,兵曹判書金瑬啓曰:「義州別將李俶命、洪珬二人,百般謀避,圖捧請簡,以傳于臣,請簡之來,實由臣之無狀,請先治臣循私之罪,李俶命、洪珬邊遠充軍,以懲將官謀避之習。
」上敎曰:「李俶命、洪珬,邊遠充軍。
」且命招金瑬,使書啓循私送簡之人。
金瑬以同知李春元、幼學李時白書啓。
上敎曰:「頃日筵中,有請杜關節之弊者,而予以爲,近日士大夫,必無是事。
今者李春元等蔑法循私如是,此豈今日士大夫所可爲者?竝限解氷,充軍於義州,以懲其罪。
」右贊成李貴上箚曰:「臣子時白觸冒憲章,罪犯充軍,今日已爲出送。
請受平日不能敎子之罪。
」答曰:「年少之人,熟於時習而然,故暫施其罰,欲使改過自新耳。
卿之今日出送,似爲太薄,緩其日字,備衣以送可矣。
於卿無失,勿爲待罪。
」其後,命送山羊皮衾、弓矢等物於李時白,敎曰:「遠赴塞上,以此爲備寒隨身之具。
」李春元子楚材上疏,乞代病父充軍。
兵曹請許其願。
上從之。
閏10月18日 ○甲辰,上講《大學》于文政殿。
同知事徐渻曰:「伏聞,自上有保守京城之志,京城乃宗社所在,固當死守。
但不可徒守空城,宜令外方軍兵及出身之未及調發者,預爲裝束,以待緩急,入衛京城。
士族可用之人,亦令調出,臨急入衛,糧餉之未及轉運者,竝令趁速輸聚,則四方人民,有所係心,邊上士卒,必有固志。
」上曰:「軍餉最難,果能趁輸,則庶可有賴矣。
」渻曰:「國家方危難,雖儒臣,不可廢武技。
先祖時,特加勸奬,有春秋別觀射,試射等規。
且以知邊務者,或遣巡撫,或授邊任,故各自興起,頗有將材。
今則儒臣以射爲鄙事,專不緻力,故絶無可爲儒將者矣。
」上曰:「然。
此誠近來弊習也。
」上問渻曰:「奴賊形勢緩急,如何?」渻對曰:「以張晩狀啓觀之,似可憂也。
」上曰:「晩則當事之人,故其憂如此。
」渻曰:「賊雖不來,在我之道,預修其防備之具可也。
且任之不專,則事難有成。
今以西事,委諸元帥,其大小處置,宜令自斷。
西路守令邊將,亦令晩自擧其可堪,以備除拜似當。
」上曰:「此言是矣。
依此爲之。
」備邊司以爲:「西路守令,隨闕訪問于元帥,則往復難便,事體有妨。
宜令元帥,抄擇可合者,各於名下,錄其才能勞績啓聞,以備兩銓調用。
」從之。
○諫院啓曰:「人君命德之器,若不愼重,以崇秋重資,及於微細之勞,則名章混淆,朝政紊亂,往者之事,可以鑑矣。
新政之初,豈可復踵此弊?況推鞫廳賞加,非祖宗朝舊例,實俑於中世,尤非今日所宜因循。
禁府堂上賞加及郞廳陞敍,請竝還收。
」答曰:「數月徹夜之勞,不可不賞。
勿煩可矣。
」 ○命招金瑬、李貴,與大臣會于賓廳,勘靖社勳,錄五十三人。
金瑬、李貴、金自點、沈器遠、申景禛、李曙、崔鳴吉、李興立、具宏、沈命世爲一等,李适、金慶徵、申景禋、李重老、李時白、李時昉、張維、元鬥杓、李澥、申景??、樸孝立、張暾、具仁垕、張紳、沈器成爲二等,樸惟明、韓嶠、宋英望、李沆、崔來吉、申景植、具仁墍、趙潝、李厚源、洪振道、元??男、金元亮、申埈、盧守元、兪伯曾、樸炡、洪瑞鳳、李義培、李起築、李元榮、宋時範、姜得、洪孝孫、金鍊、柳舜翼、韓汝復、洪振文、柳?爲三等。
仍命錄勳人中罷職者,竝敍用。
閏10月19日 ○乙巳,上引見金瑬以下於文政殿。
上曰:「昨日錄功,果無取舍失宜之患耶?此事甚重,必須十分恰當,可服人心。
」瑬曰:「此國家莫重之事,故勳臣齊會議定矣。
其時往會弘濟院者,皆能決死生同事,此類似當皆參,而二百餘人,不可盡錄,故相議磨勘。
其中李興立,雖臨時與知,得興立然後,衆心乃定,其功最大,故陞爲第一。
具宏預謀最早,與申景禛往來計議,其功亦大,故次之。
沈命世預知雖晩,宣力居多,故又次之。
李适雖非當初結義之人,擧事之日杖劍披甲,鼓動衆心,分署部伍,布成軍容,适功爲大,故居二等之首。
」上曰:「李重老參謀最早,其功亦多,而何以居第四?」瑬曰:「以在外之故,無奔走之勞。
且不能提兵而來,故如是。
張紳雖晩知,而往來長湍,且得興立,故亦居二等。
若非張維,不能動得興立,故維在其上。
其他諸人,多勳臣之子弟,皆自初參謀,故得參。
」李貴曰:「柳舜翼、先事知幾,以分兵曹,入直慶運,約將內應,其功可錄,故得參。
」瑬曰:「柳舜翼、洪孝孫不厭人望。
」上曰:「申景??,何以居下?」瑬曰:「景禛言:『其弟,自前年,始得預知雲,故如是矣。
」上曰:「然矣,而居張暾之下則似太卑也。
樸孝立有何功?」貴曰:「樸孝立、樸惟明,臣帶去平山,爲別將者也。
外則張暾,內則兩樸,互相表裏,最多宣力。
擧事前夕,惟明持書,達夜馳報於長湍,故李曙得趁期發兵來到,其功甚大。
」申景禛曰:「李曙其日,身率大軍,克成大事,常時謀議,宣力最多,而名在臣下,臣實不安。
」貴曰:「景禛身雖遠出,激發臣等,贊成大事,景禛之力也。
曙亦曰:」當初首建大計,終始奮發,以成此事,實景禛之功也。
瑬曰:「以言首事之功,則曙、景禛宜先,以言宣力之功,則自點、器遠、鳴吉三人爲最。
且李貴若不爲平山,則此謀消散,其時臨不測之禍,而不撓忠義之心,其後鼓動奮勵,終能有成,亦貴之力也。
臣功皆不及諸人。
」貴曰:「臣與自點、器遠、鳴吉等,始謀此事,而是皆書生,不足倚仗。
及聞瑬爲此事,衆心有恃,故其日推爲大將,鎭定群情,非金瑬,豈能成大事?」上曰:「此是已定之事,不須雲雲。
長湍人參勳者幾人?」曙曰:「四人也。
李義培臣之妹壻,以別將領軍上來,李起築臣之孽屬,宋時範臣之軍官,皆往來傳劄於金瑬、李貴處,姜得亦長湍把摠,率領軍兵者也。
」上曰:「此外更無可錄者乎?今日之事,惟長湍兵力是仗,而參功者隻四人,無乃太少乎?」曙曰:「鄭承澤、趙集、權得壽,皆臣軍官,各有功勞,而兩大將不知,故不能錄之。
」崔鳴吉曰:「有元勳在,如臣輩,不敢幹預,而各在其家,潛相密謀者,其功輕重,豈能詳知?李時白、時昉有表表功勞者,人無異議。
其餘子弟輩太多。
一家功臣,或至三四,恐非福也。
」上曰:「鳴吉之言甚是。
如此事,必明白處之,然後衆心翕然無忿怨之意矣。
尹璛參功,未知如何?」瑬曰:「璛與具仁垕,皆裝束上來,將爲先鋒,中路聞事將寢,還爲下去。
其日雖未來參,取其心而錄之。
」上曰:「若取其心而錄之,則身參其事而不見錄者,豈無怨乎?韓汝復,何如人?」貴曰:「韓嶠之姪也。
出百金以助需用。
」上曰:「李聖符,其日始知,何以高參?」瑬曰:「以爲先鋒故也。
」上曰:「予豈吝賞?但不可參而得參,則應參而不與者,必有怨心。
長湍預知之人,最爲可嘉。
曙之所與同事者,豈不愈於聖符乎?金鍊何人?」瑬曰:「自點之子也。
」崔惠吉何人?「鳴吉曰:」臣之弟也。
「上曰:」申垓則何功?「景禛曰:」雖曰前知,何功之有?「垓,景禛之子也。
」上曰:「金元亮,其日參會耶?」貴曰:「鼓動士論,使皆傾心,元亮之功多矣。
」鳴吉曰:「最是有名之士,終始宣力,以明大義。
且聖上龍潛之日,孰能知之?元亮確然不動,臨事前一日,謂臣曰:『吾是腐儒,無可效力。
今若往赴,則隻是貪功雲。
』蓋恐有今日之論功,爲此退托也。
」瑬曰:「元亮與李厚源,其心惟恐參勳。
」上曰:「然則其志趣可尙。
」貴曰:「張晩西行,見臣於平山,臣言及時事,晩頗以臣言爲是。
及聞義擧,深以爲喜,畫策亦多。
」瑬曰:「晩雖預知,至參正勳,則過矣。
洪孝孫約往長湍,愆期不來,在法當誅。
以此言之,功過相準。
臣以爲柳舜翼、洪孝孫,皆不可錄也。
樸東善聞義擧慷慨,率其家僮,自廣州入來,與其子炡,往會弘濟院,然而猶不得見參,豈可人人而錄之乎?」上曰:「孝孫與金自點,終始同謀,則參於末端可也。
舜翼,群議皆以爲不定,更爲議定。
」貴曰:「君臣之間,有同家人父子,宜無所諱。
外間傳言,臣與金瑬不相合,頃見李元翼,元翼曰:」人謂兩大將不協,此不可使聞於隣國也。
「此言奚爲而出乎?臣聞來不勝驚怪。
蓋臣與金瑬,皆性急,每於處事言語之間,互相爭辨,不肯相下,或者以此緻有雲雲,豈有他心哉?今番時白之被罪,亦有外議,而金瑬卽來見臣,語其曲折,各無嫌憾之意矣。
」瑬曰:「與之同死生者,豈有他意?世俗浮薄,喜爲造語,顧在我者如何,自外至者,不定恤也。
時白之被罪,外人疑二人之不相協,而臣等則不然。
蓋臣之病痛,如貴所言,固執己意,不能屈於人。
剛偏之性,到老不棄,貴若不知臣心,寧保交道?」上曰:「不協雲者,國家之不幸。
卿等之相好如此,豈不甚幸!」金瑬、李貴俱以元勳,位勢相敵,賓廳勘勳之日,各爭所錄,辭氣忿厲,或拂衣而起,大臣挽而止之,見者駭然,知其終不能相好。
柳舜翼錄勳,李貴力主之,人謂舜翼功臣,友之德也。
李聖符、尹璛、李時聃、崔惠吉、申垓等,初皆見錄,至是竝刪去。
閏10月20日 ○丙午,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上謂承旨金自點曰:「洪孝孫,錄勳如何?」自點對曰:「孝孫自初謀事,誓與同死,義氣甚多。
及其馳報師期於長湍也,適緣無馬,未能趁時發去。
後期之罪,固有之。
然奔走效勞,不爲不多,瑬特未盡知耳。
」上曰:「父子兄弟參功者,或至四五,此事如何?」自點曰:「誠然矣。
臣子參錄,極爲未安。
臣亦功在諸人之下,而反居其上,實甚惶悶。
」上曰:「爾之他功與人同,而平山大禍救解之功,他人所未有者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臣頃見答兩司之敎,有曰:『君上所爲,若不至悖惡,則不當如是強爭。
』辭旨嚴峻,頗欠和平之氣。
其在瞻聆,孰不駭異?君有過擧,則雖小過,必思匡救者,乃臣下之道也。
自上必知爲臣之道,固當如是,而乃爲此敎,使不敢言,尤極未安。
」知事鄭曄曰:「經世隻雲欠和平之氣,而臣則以爲,不但欠和平之氣而已。
臣子必以堯、舜期待君父,惡字雖出於謙遜,而王言豈宜如是!」經世曰:「仁城不爲無罪。
但非其本情,故隻請削奪。
雖不必追論,亦豈可無此論,而辭氣之間,峻厲太過,故不敢不達耳。
」曄曰:「經世之言,知兩司之意也。
仁城非其本情,聖德出於至意,臣等亦豈不知?如林茳、奇允獻,乃郭宗魯同罪之賊,刑罰不宜異用,而累日相持,實甚未安。
」上曰:「三公旣已會議量處,故不得從之。
」曄曰:「近來開筵時,臺諫雖詣闕,不得卽入以啓,事甚未安。
今後,則臺諫親入奏事宜當。
」上曰:「雖開筵時,使之捧入,而或親入以啓,亦無妨。
」 ○備邊司啓曰:「江氷已合,西邊之事,日益可虞。
在我措置策應,不容少忽。
都城守禦策之大者,不可無句管窺晝之人。
扈衛大將中李曙、申景禛兩人,委任責成,而更觀事機之緩急,招聚外方出身及軍兵等,臨時隷屬爲當。
都城雖當守禦,而江華保障,亦不可已。
府尹李重老短於治民,必得文官之有才略善治民者,然後凡百措置,可以責效。
群議以李聖求可合此任,水原爲畿輔重鎭,而李聖符亦才短於牧民,群議以李興立可以代之。
且以都元帥兼黃海兵使者,蓋爲張晩調病之便,而非但晩累次控辭,精力亦難兼察。
今宜別出兵使,而李榏可堪差送。
至於差出都體察使,以鎭定都城節制外方,甚爲便益。
修築南漢山城之擧,待他日往審議處,何如?」答曰:「依啓。
李重老盡心國事之人,不可輕遞。
李興立緩急可恃之人,宜置之都中。
體察使,姑勿差出。
」備局又言:「水原以畿輔重地,摠重兵爲京城輔車之勢,興立在京城,不過一無軍之將。
若除此任,則緩急可恃。
請依前請行之。
」乃以興立爲水原府使。
閏10月21日 ○丁未,上朝講《大學》于文政殿。
領事尹昉曰:「近日朝議,多以必守都城爲言,初無舍去之意。
何必預言其必守?自古未有不能禦之於外而能守於內者,惟宜固守西邊,俾不得長驅也。
若繕修城堞,調發中外,則恐緻人心之騷動。
」上曰:「若忘西事而徒備都城,則不可。
此亦出於有備無患之意。
豈至於騷擾?」特進官李貴曰:「不修都城而徒備邊方,是不知本之言也。
今大臣因循姑息,苟冀無事,乃爲如此之論。
事急之後,欲爲守禦,則豈可及哉?臣之德望,雖不及尹昉,而至於知兵,則昉不如臣。
臣爲殿下,每陳長遠之策,而臣之所言,金瑬沮之,備局不信,殿下亦以爲妄,一未嘗採用。
臣自此不敢復言國事,惟當疽發背而死。
然臣死之後,國家危急,則始知臣言之不妄矣。
殿下剛斷不足,每事必詢於臣下,不自斷決。
殿下乃創業之主,豈宜苟守常規而不爲赫然更張乎?主兵非人人所可爲,雖使金瑬主兵,而又以韓浚謙爲體察摠統可也。
」上曰:「自前此等人,無主兵之事矣。
」貴曰:「其才可任,則寧避小嫌?」大司憲鄭光績、正言李基祚進啓仁城君請罪事。
上曰:「仁城之事,非其本心。
且異於外廷士大夫,不如置之。
」侍講官趙誠立曰:「以仁城所犯言之,公論之發,亦已晩矣。
非其本情者,謂微小事也。
以子廢母,豈可謂非本情而置之?若怵禍而爲廢母之論,則何事不爲?患失之流,終至於弑父與君也。
」講罷,仍輪對各司官員。
○毛都督接伴使李尙吉馳啓言:「都督部下將士,皆獻軸頌都督功德,其意欲使我國人效而爲之,微言於譯官。
又要立石頌德,姱耀於詔使。
」備邊司請令平安監、兵使,率諸守令進軸。
又令接伴使及諸道監兵使,皆獻軸。
都督碑文,速爲撰送,俾及勒石於詔使未來之前。
上命撰送碑文,而姑停獻軸。
○擧義人副司果金得成、金天成、崔希麟、元鬥角等上疏言:「人心危疑,請入直禁中,以備意外之患。
」答曰:「爾等願爲入直,其爲國之誠,良可嘉也。
然禁中衛士尙多,不欲爾等凍餒於寒冷之地也。
」 閏10月22日 ○戊申,命賜上番侍衛軍及入番禁軍中薄衣者襦衣,從兵曹之請也。
○憲府啓曰:「李蕓、李葀兄弟,俱以兇邪之人,諂事逆魁,報復讐怨,陷人不測,與其同裡人李顯慶,會于賊臣金闓之家,爲從政圖之戲,爭誰談謔之際,葀擧鄭蘊名爲誓,顯慶曰:『蘊乃當今義士,汝何以此人爲誓耶?』其後蕓、葀謀於逆魁,指嗾臺諫,搆成大獄。
論以逆賊而誅之,其子善一緣坐而絞,其父義城君樀,以有家行,賴諸大臣力救,免死安置。
其事證李禎慶、張雲溟等,亦皆遠竄。
反正之初,誣告之輩,無不伏辜,而蕓、葀兩人,獨爲網漏,請竝邊遠安置。
」答曰:「中道定配。
」 ○諫院啓曰:「聖上卽位之初,軫念民生,憂形玉色,德音渙發,而守令之徵斂,猶夫前日,小民之怨咨,愈往愈甚。
加以年事兇歉,流散相繼,懷保之策,不容少緩。
請令各道監司,反正以後,每一結所出米幾許、木布幾許及雜物幾許,一一詳細條錄以啓。
且各其道內宿弊舊瘼爲民所苦者,竝無遺啓聞,後令廟堂與該官,商確變通,以蘇遺民。
當此寒冱,囚擊滿獄,恐乘欽恤之道。
請令刑官,速爲疏決。
非堂上印信,則郞廳不得擅囚。
外方淹滯之獄,亦令諸道,一體決放。
頃者賊臣當朝,兇徒充滿,仕路之溷濁,可勝言哉!反正之後,一藝小善,無不收用,朝野懽欣,風采頓變。
但念西北兩道,亦豈無可用之才,請令該曹,詢訪收錄,以示朝廷立賢無方之意。
」上從之。
○上禦文政殿,親政。
吏曹判書吳允謙、參議崔鳴吉、佐郞李明漢、李敬輿、承旨李弘冑、兵曹判書金瑬、參議閔汝任、參知樸東善、正郞柳恒、佐郞李惟達、承旨韓汝溭入侍。
吳允謙曰:「凡擬望之人,先陳其才器履歷而後,擬之乎呈進擬望單子而後?陳其才器履歷乎?」上曰:「先進單子可矣。
」允謙曰:「官敎書寫及安寶等事,政畢後,退去爲之乎?上曰:」前規如何?「金瑬對曰:」聞先朝慶運宮親政時,榻前安寶雲矣。
「上曰:」今亦依此爲之。
東銓堂上郞廳,以次伏於東壁,承旨伏於東楹內,西銓堂上郞廳,以次伏於西壁,承旨伏於西楹內,左右史以次伏於承旨之後,吏兵曹令郞廳書單子,判書傳授承旨,承旨跪進於榻前,內官遞受跪展於禦案。
旣落點,內官又傳授承旨,承旨傳授判書,政事垂畢。
弘冑曰:「尙瑞院官員,今將安寶矣。
常時重臣,則史官出去引入,今此官則何以爲之?」上曰:「以司謁招之。
」尙瑞院官員入立於東壁內,西向,設高足床,受官敎,安寶於床上,吏曹進望單子。
上曰:「燕岐擬望姜鶴年,何人也?」對曰:「此人被選於學行,而頗有淸潔之操,卽姜籤之子也。
其下許晭、崔鳴吉言:『其有至行,趙亨生昔稱龍門居士趙昱之孫,而亦有行實,今居龍門山,躬耕爲業,不求聞達者。
』雲。
鳴吉曰:」此儒生輩,前日李貴爲參判,右相爲判書時,抄選癸醜以後直言之士及不事科業、林下讀書者,請超授六品而蒙允矣。
此皆士林中稱道有名者也。
曾已除拜幾盡,隻餘六七人,故今又擬之。
當初皆以爲學行之名太重,多有譏笑者,而近聞此輩之爲守令者,皆能善治雲。
大槪此等人操行淸潔,不爲非義之事,亦無貪墨之誚矣。
「上曰:」居官之道,淸謹爲上。
此輩必能廉潔,而但聞頗有生踈之事雲。
「鳴吉曰:」迎日則皆以文官擬望。
蓋昔者文官,未有置散者,而廢朝時,以賄賂除拜,故文官之作散者幾百餘人。
反正後,除其罪累者外,抄出六十餘人,幾盡付職,惟此人等,未及塡差。
且外方之人,皆願得文官爲倅,蓋文官爲守令,則必有勝於武蔭者矣。
「金瑬曰:」兵批窠闕不多,取才及捧承傳者甚多,而亦不能一一除職,必皆缺望,而勢則然矣。
如有邊將窠闕,必以取才者首擬,其中擧義者,又間間擬差。
「上曰:」雖不能一時盡除,若以次隨闕隨差,一以公平爲之,則渠等亦必無怨,久近何關!隻在於公而已。
「允謙曰:」李命俊爲軍器寺正,本寺事,頗成頭緖,故不曾他擬,而亦不可每置於此地,故今擬修撰矣。
「上曰:」如有相當窠闕,則欲陞遷而用之耳。
「允謙曰:」凡玉堂被錄之人,必先授西壁,然後遷東壁例也,故如是擬之。
且南原府使鄭蘊,雖爲親乞郡,而以朝廷事體言之,此人不可久屈於州郡之任,宜速召還。
「上曰:」予意亦然,而將母情切,欲竢過冬而召之爾。
「鳴吉曰:」蘊慷慨直節之士,而聞其爲吏,甚無治聲,人各有所長而然矣。
「又曰:」推鞫堂上賞加,判書方爲政,故不得下批。
今政事垂畢,下批何如?「上曰:」兼義禁而陞一品,則判義禁爲二人乎?「允謙曰:」義禁府以品秩從而升降,以此觀之,則判義禁亦可爲二員矣。
「瑬曰:」自古功居人上者,必公議歸一,人心洽然,後方可自安。
臣則公論不許,而冒居衆人之上,雖欲自當,其於物議何?昨日勘勳時,右贊成李貴,以其時臣有後期之罪爲言。
夫後期者,在法當死,今保首領?亦是聖恩,而又從而功居人上,宜有人言。
臣將欲避出,而爲大臣挽止,終始參坐。
有若眞無罪而實有功者然,極爲惶恐。
臣初約以初更末二更初,人跡旣絶之後相會,而諸人以告變之故,先期早出,臣則膠守約束,不能臨機慶變,初更後如約出去。
當時自不知其爲罪,昨聞其言,方始覺悟,果是莫大之罪。
伏願特改臣元勳之名。
「上曰:」李貴之言,以其時告變已入,故言其形勢之難,豈有他意?「鳴吉曰:」臣亦於其日,以夜深後爲約,而日未及沒,將官盧守元來言,告變者已入,欲爲早往,則恐爲告者所知,故欲待閉門後出去,而李貴、李适等,已先往慕華館,臣先送臣兄來吉往告曰:『雖有告變,愼無潰散,我等當如約必往。
』答曰:『如有來捕者,當與拒戰,豈有散去之理?』日昏後,臣卽出去,則金瑬、沈器遠、具宏等,亦領其手下軍出去,乃於路上相遇,一時逾沙峴。
若以瑬爲後期,則臣亦均有其罪。
此非觀望後期之事,貴不宜以此爲言。
貴雖言之,瑬亦不宜以此介意。
「上曰:」此言甚是。
「 ○以金瑬兼判義禁府事,李光庭爲工曹判書,吳?爲修撰,李命俊爲副修撰。
閏10月23日 ○己酉,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閏10月24日 ○庚戌,諫院啓曰:「反正後,賊臣兇黨,無不次第被罪,而討惡之擧,初不及於己死之人,尙保官爵,有右無罪者然,殊非誅奸宄於旣骨之意,物情駭憤,久而愈激。
以其最著者而言之,則如李沖之締結宮禁,昏惑君心,居官私獻,殫竭民力,在家供膳,極其妖奢。
兩闕之役,縱臾擔當,張皇氣焰,戕殺人命,竊取恩寵,日超月遷,終至於議政之除,濫及於命盡之日。
宋諄奸回邪毒,得罪人倫,諂附逆魁,久竊銓憲,引進兇徒,充斥朝廷。
至於殺同氣、戕賢害物之論,終始攘臂先登。
樸楗、李昌後,或憑宮掖之勢,或連賊家之姻,兇謀秘計,無不與知,釀成癸醜之獄,終緻滔天之禍。
凡此四兇之罪,少無異於身伏斧鑕者,而特以老死牖下之故,獨免刑章。
請竝追奪官爵。
」累啓,乃從。
又啓曰:「國綱不振,百隷怠慢,凡臺諫所啓,筵臣所達,各道狀啓,一自啓下之後,淹置不擧,引日逾時,終作日張故紙。
百事之廢墜,以此;上惠之不宣,以此;民情之壅滯,以此。
君臣上下,若不洗心易轍,痛革此習,則國事委靡潰敗,將至於無可爲之域。
請自今以後,六曹及詞訟、錢穀各衙門,無公故,過三日不坐,則令憲府,一一入啓推治。
凡臺諫筵臣啓辭及各處狀啓、捧承傳公事,令該掌承旨,詳考日限,如有慢不及期,則竝從重推治,以爲警飭之地。
科擧之法,至嚴且重,陳試之赴擧者,式年則赴式年,增廣則赴增廣,別試則赴別試,其界分之明,流來已久。
今者或不考當初所陳之試,混雜許赴,已極可駭,而其中或不無無所據而自稱陳試者,亦參於許赴之類,請令該曹,一一査考,若非在喪及衆所共知爲兇黨之停擧削籍者,則絶勿許赴,雖許赴之人,亦令各考其所陳之試,使赴當赴之擧,以杜濫入之弊。
」上從之。
○右議政申欽再上箚,辭職。
答曰:「卿之一身,擊國家安危治亂。
卿勿以國事無可爲者而思退,須念先朝之恩,勿辭。
」 閏10月25日 ○辛亥,假注書金璉使下輩代書日記,踵昏朝弊習也。
政院摘發以啓,命拿推。
○命招大臣及大提學,定勳號曰:『奮忠贊謨立紀明倫靖社功臣。
』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上曰:「廢朝欲保合朋黨,而竟莫能成,何也?」參贊官鄭經世對曰:「廢朝時事,令人氣塞,人君元不知是非邪正,則猶可望其覺悟也。
廢朝有時能辨其是非,而終不能明白處置,小人何所憚也!善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此郭公所以亡也。
士夫間論議,微有不同,猶可使之和同,如李爾瞻、韓纉男輩,豈可使人和同於彼也?」上曰:「此有所蔽而然,庸非私耶?」知事李廷龜曰:「聖敎誠然。
廢朝於此人等之惡,似非全然不知,而悅其迎合,終始蠱惑,此莫非私意蔽之也。
」〈史臣曰:光海欲令大小北相和,李覮、柳希發、李昌後等,往來其間,爲之緩類;李爾瞻、樸承宗、柳希奮,約會於掌苑署,各賦詩唱和,以見其意。
然其所爭者寵利也,所貪者權勢也,豈有協和徇公之理乎?其後爾瞻,又與南人爲調停之論,南人之嗜利無恥如韓惟翔、吳煥、睦長欽輩,爭相傅會,汲汲趨附,未幾而爾瞻敗。
〉廷龜曰:「目今江氷將合,西事萬分可憂,而自前我國不能偵探,未知敵情,與賊對壘,朝夕待變之日,豈宜若此?頃者走回人,乃姜弘立、金景瑞陷賊時手下兵也。
走回之時,邊上郡邑,當盤問顚末,卽爲馳啓,而漠然不知,使之直到京中,極可驚怪。
此人潛身上來,安知非細作乎?」特進官樸鼎賢曰:「若是走回人,則初豈不告於邊臣,上京之後,亦當來現於備局,而隻往姜弘立家及李時言處,時言使現於備局,而亦不來現,誠可訝也。
且言姜弘立、金景瑞領胡兵四萬,將待合氷出來雲矣。
」上曰:「姜弘立似不當叛本國,氷合出來之說,亦不可信。
若是細作,寧出此言!且奴賊,必不與弘立兵矣。
」廷龜曰:「邊境之解弛,據此可知。
宜令元帥,申飭譏察。
」上曰:「可矣。
」經世曰:「弘立等領兵出來之說,固不可信,而在我之道,早講防備之策可也。
聖意雖欲守都城,見諸臣所爲,頗無守城之策。
且示民必守之意,然後各爲其父母妻子而固守之。
曾在壬辰之變,上初欲守城,而一朝棄去,萬姓憒怨。
及去平壤,民持白挺,驅擊侍從宮人。
翌日,梟示其首倡者數人,然後稍定。
此亦可鑑。
」上曰:「此賊形勢,似不至迫及都城。
今日之事,恃此而已。
廣寧等處,賊兵彌漫,一番擾害邊境,則似或有之。
軍兵猶可徵集於外方,至如軍糧,雖智者,亦無以爲計。
」上問:「江華見糧幾何?」鼎賢曰:「不滿萬碩。
廢朝時多用於營建之役,且己未兇荒,京外士夫,多受出而未償雲。
」上曰:「伊賊行兵,非如我國,有事便發,其行甚疾。
而在我邊備,如彼虛踈,近來多有設弊者,而未聞救弊之策,未知將何爲也。
毛將或能相援否?」廷龜曰:「雖賊兵渡江,都督必無出戰之理。
且其所率,皆烏合之卒,豈定爲用?」上曰:「漢卒皆已奪氣,將自救不贍,安能救我乎?」廷龜曰:「廢朝所大忌者戰也。
都督知其意,故常以進勦夾擊等言,聲言於我,而實則本無是意矣。
毛文龍始以孤軍,遠涉海外,聲言滅胡,招撫遼民,數年之間,遼民之歸者,以萬計。
虜亦疑其議,後不敢專意西向。
其與中原,聲勢相倚,爲掎角之形,其功亦不淺,而今則徒享富貴,無意進取。
識者皆憂其終不利於中原,而爲我國之深患。
」 ○以鄭廣敬爲司諫。
廣敬,昌衍之子也。
有才局,以光海姻戚,歷敭顯職。
且參庭請,而反正後,仍通淸路,蓋其爲人謹愼,而且以癸醜在玉堂,有摧折造、訒之功也。
閏10月26日 ○壬子,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監試二所試官啓曰:「擧子一百六十餘人,齊進言曰:『皆以外力之人,昨夕始爲入來,則四館以定限已過,不許錄名,不得已入場。
請自試官所處置雲。
』使之出去,則呼訴稱冤,日勢已晏,無意出去,慮有紛擾之患,姑令製述。
許多士子盡爲停擧,亦似未安。
令四館從長處置,而入門時,四館不爲整齊,緻有此弊。
當該四館,推考何如?」上敎曰:「無錄名擧子,不爲出送,使之製述,極爲非矣。
試官亦推考。
仍下敎曰:」近日士子之無恥,愈往愈甚。
此習不能正,則何以爲國乎?二所無錄名擧子之所爲,尤極駭陋。
如此之人,雖取,奚用?無錄名者勿取事,言于試官。
「 ○巡邊使韓明璉上疏,乞免。
答曰:「予近緩西顧之憂,惟卿在於邊上耳。
勿以老病爲辭,更加勉勵,以副予望。
」 閏10月27日 ○癸醜,司諫鄭廣敬啓曰:「臣曾當倫紀斁絶之日,強顔於庭請之列,何敢以怵禍自解,而冒居諫職乎?請罷臣職。
」諫院處置曰:「鄭廣敬當癸醜之變,掌令鄭造、尹訒,以大妃自絶於宗社,不可待以母後引避。
玉堂處置時,副提學李??與應敎韓纉男,右造、訒甚力,同僚莫敢抗,鄭廣敬與吳靖等挺身奮辭,摧折兇鋒。
倘非此論,廢母之論,何待數年之久而後發哉!及戊午庭請,廣敬之父昌衍,杜門不出,兇徒將擬以重律,廣敬之隨參,蓋恐其益禍於其父耳。
豈可以知仁之過,少其風節哉!請出仕。
」上從之。
○漢城府請:摘發隱諱處女之家長,罪之。
上從之時,以王子夫人揀擇,捧處女單子,而人多避結婚宮家,隱諱不出。
部官莫能摘發。
於是,聚五部盲人,使各告士夫家推蔔時所知處女不告者,或杖訊鉤問,遂罪其家長。
士夫之欺隱,固有其失,而其損於國體大矣。
惜哉! 閏10月28日 ○甲寅,兵曹啓曰:「自古功臣,雖有重罪,錄勳之後,則例蒙原赦。
李時白以正勳二等之人,方充軍邊上,宜從舊例放釋。
」答曰:「姑徐。
」 ○諫院啓曰:「頃者戚裡權勢之家,多置田莊,養集民丁,免稅免役,作爲一屯。
叛主之奴,逃役之民,憑藉作弊無,所不至,監司守令莫敢下手。
反正後,此等鉅弊,宜皆痛革,而國綱不立,人不畏法,占田聚民,漸踵前習。
若不趁卽摘發,繩之以法,則此後滋蔓之患,不可不慮。
請令諸道監司,廣加聞見,一一啓聞,而或有守令牽情掩置,隨現重科。
伏見昨日政目,則因銓官啓稟,以左承旨金自點座次難便,特授都承旨,李弘冑嘉義之資。
以弘冑之爲人,夙夜之勤勞言之,則一資之授,未爲不可,而唯爲一功臣座次之相礙,遽下增秩之命,聖心偏係之私,不可不省。
政體苟且之失,不可不正,請命改正。
」答曰:「冒占民田者,已令嚴禁。
李弘冑雖加一資,何害於政!」 ○憲府啓曰:「古者山林川澤,無禁而與民共之。
頃年以來,內需司、諸宮家及士大夫,爭相冒占,至於有主田地,公然攘奪,民甚苦之。
自今以後,柴場、堤堰、海澤、漁箭立案折受者,一切禁斷,以革冒占之弊。
」答曰:「山林川澤,與民共之,是誠今日可行之事。
然先王朝賜給之處,則似難禁革矣。
」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上曰:「國中若有仁賢,則一國可以興仁乎?」知事李貴曰:「雖有仁賢,人君苟不能用,則何以興一國之仁乎?雖以孔、孟之聖,不在其位,則亦未得過化。
爲人君者,可不使仁賢在上乎!」成渾嘗言:『李珥治家之法,近代所無。
』待庶母如事繼母,嘗作家訓,朔望,一家長幼,序坐而讀之。
又有過者,輒籍記而警責之。
至於奴僕,亦如之。
其歿也,都中士庶,擧皆哭奠,胥吏輩操文緻祭,有雲:『民父母喪,王左右失。
』入番軍士,亦皆哭泣哀悼。
仁者之效如是矣。
蓋敎行於妻子,似若易然,而必須不愧屋漏,然後妻子敬服。
若不愼獨,何能如此?「參贊官鄭經世曰:」妻子居室之間,能爲愼獨,則推此而可禦于家邦。
蓋家齊,則國治也。
蘇東坡之言曰:『民之於君,不從其令,而從其意。
徒爲號令,則令亦不從。
人君意向,宜務大公至正。
「上曰:」非不欲公正,而每恐或蔽於私耳。
如有不公不正之事,願各陳之。
「經世曰:」上敎如此,聖德至矣。
上若誠心欲聞,則孰不爲之樂告哉!「貴曰:」邊上事機方急,古人有視師之擧,臣于雖不逮,願以單騎,馳至邊上,審其形勢之難易,觀其城守之便否。
且募兵諭民,出奇設策,則其於緩急之備,或不無利益。
敢請一行。
「上曰:」卿若一行,可紓西顧之憂,而今方寒冱,老人何能行?「 閏10月29日 ○乙卯,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憲府啓曰:「往在戊申,臨海君珒成獄之時,守門將鄭承緖,乃以藁席裹兵器之說,言於金渭,仍爲上變,臨海逆獄之成,此兩人爲之也。
渭則今已作故,而承緖則尙保堂上職名,物情之憤極矣。
請鄭承緖拿鞫,依律處斷。
」從之。
○上下敎曰:「近日寒冱日甚,而禁府罔念囚人之凍餒,久不坐衙,極爲非矣。
今後勿爲如是。
」又遣承旨,放典獄輕囚。
○葬文城郡夫人柳氏。
夫人十月初八日,卒於江華圍籬中。
上命輟朝三日,進素膳五日,遣禮曹堂上、郞廳、內官及京畿監司,監護喪事。
令舊時宮人及族屬一人斂襲。
其斂殯諸具,皆令有司備送。
遣中使緻祭。
至是,葬於楊州地赤城洞,而命用隧制,樹標石,記其蹟。
置守塚人,定內官、宮人,奉祭奠,官給祭需。
返魂時,遣禮官,迎于門外。
閏10月30日 ○丙辰,訓鍊都監聚軍兵于訓鍊院,試才施賞。
又言:「軍中不可無鼓勇之擧,故募武士試其勇,則訓鍊僉正呂榮元、內禁衛邊大中,能超三牛,宜有賞格。
」命賜呂榮元熟馬,除邊大中相當職。
十一月 11月1日 ○丁巳朔,日南至,上行望闕禮,後受百官賀。
○備邊司,因平安監司金藎國狀啓,覆啓曰:「平壤以西關根本之地,爲京都藩蔽之要衝。
自前有必守之議,而乃爲樸燁所誤而不守,人皆痛惋。
金藎國受命之後,銳意修繕,進築重城,功役已完,西邊形勢,已增一倍,庶弛西顧之憂。
而本城周回闊大,本府之兵纔數千,以此單弱之軍,欲守萬堞之城,其勢難矣。
元帥部,分十邑兵民出身,盡屬于本府,勿令他衙門那移調用,以責專力守禦,而平壤守城,利害所係極重,下諭于都元帥,使之商度,守禦形勢軍兵多少,一一馳啓,以憑議處。
」上敎曰:「爲方伯者,畏賊厭守,則其他何言?難守之形若是,則勞民進築者,何意也?欲遺賊而築此城耶?金藎國蔑視國法,有此狀啓,紀綱之頹據此可知。
似當拿鞫處置,議啓。
」 ○憲府啓曰:「近來國綱解弛,軍法不嚴,平安監司金藎國,旣已受命分閫,則當爲死守勿去之計,而乃於氷合之後,以難守之勢,張皇馳啓,違誤軍機,動搖民情。
備邊司回啓之時,不能據法請罪,反循其意,至請下諭元帥,事甚駭異。
請有司堂上罷職。
」從之。
○諫院啓曰:「衛將金行健,當昏朝時,嗾其姪壻全詻,上廢母之疏。
詻之父夢龍,聞而驚駭,寄書於詻,令自投漢江,勿來見我雲。
則行健乃敢抵書夢龍,極其詬罵,目之以愚漢。
嶺南士子,莫不痛惋,而尙帶職名,玷穢淸朝,請削去仕版。
」從之。
又啓曰:「伏見平安監司金藎國狀啓,則滿紙張皇,諉以兵少難守,其臨危圖避之狀,如見肺肝。
至以移徙他境,民不可恃,欺人入城,終緻屠戮等語,先爲恐動,臣等相顧驚駭,不勝痛心。
藎國受命再赴,日月不爲不久,本府及所屬列邑民兵之數,知之不爲不熟,而及此江氷旣合城役已完之後,敢以棄城出戰之語,誣飾馳啓。
方伯如此,則其他列城之將,孰有忘身循國之心?若不繩以重律,則國事潰裂,將無以善役。
請亟拿鞫,依律處斷。
」答曰:「當觀廟堂議啓處置,勿煩。
」又啓曰:「元帥受閫外專制之任,當國事危急之日,所當嚴明軍律,以示死守之意,而平壤府築城垂畢之後,敢請以別將守城,以緻藎國臨危謀避之計。
又因副元帥李适之報,至以寧邊爲可守,不宜守之地,其任其管下,解體自便之失大矣。
請推考。
以急急巡視兩西守城形勢,諸將之如藎國出沒兩端者,先爲梟示,啓聞之意,申明下諭。
」從之。
11月2日 ○戊午,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至財聚民散之義,副提學鄭經世曰:「後世人主,不知愼德,惟欲是從,務爲聚斂,故顚覆相望。
廢朝時,惟貨賂是好,始則監司、守令納賂,終則名官微官亦,皆納賂,竟至人心離叛,身爲獨夫。
非不知古今治亂,而乃至如此,誠可怪也。
」上曰:「惑於宮妾,聽用其言,故如是矣。
」經世曰:「今之在朝者,亦多有其時行賂者。
但罪關倫紀之徒,治之幾盡,若復論此等人,則所餘隻若幹士類而已,故不得論之。
」上曰:「如此之人,置而勿論,則自當悔過遷善。
若一功吹毛求疵,則豈無騷擾之端乎?」知事鄭曄曰:「交通宮禁,人臣之大罪。
始雖起於微細,終必至於變亂。
是非熒惑,聰明人君,爲其所蔽,則實事不得聞,此乃亡國之道也。
」宣祖朝己醜年間,始有交通宮禁之言。
其時李山海乃其甚者耳。
「又曰:」近日臺諫所論,雖微細事,亦必留難,有乖於轉圜之美,殊極未安。
如李弘冑加資之事,以金自點之故,乃爲此擧此異用意迂回,有所係着而然也。
「上曰:」李弘冑一資之加,固無不可。
始以爲無大害,今聞此言,方知其非矣。
「 ○令緻祭安陰縣監郭?,且置守塚人。
?從事學問,鄕人素稱善士。
壬辰,爲安陰縣監,修改山城,以爲固守之計,爲賊所圍,晝夜督戰。
城中人多縋城夜出,其二子亦勸?出避,?不聽。
及賊登城,?據胡床不去,賊遂殺之。
二子以身蔽之,三父子同時而死。
其女亦士人之妻,從其夫避兵,及其夫被擄,乃自縊死。
忠孝烈婦之節,出於一家,宣祖朝,贈兵曹參議,賜祭。
廢朝加贈賜祭。
筵臣鄭經世請復褒奬,以爲激勸之地,故有是命。
○春川府使申應榘卒。
應榘少遊李珥、成渾之門,早有重望,一時皆推許焉。
當廢朝臨海之獄,與趙振等得參正勳,時謂之在家憂國功臣,人皆鄙笑。
後爲楊州牧使,亦多有不謹之誚,可謂忝辱先師矣。
○上下敎曰:「予幼時,受學于敎授閔裕中,頗有益。
詩雲:『無德不報,無言不酬。
』此人,相當職除授。
○以崔鳴吉爲吏曹參判。
鳴吉參於擧義,當初謀議,頗有協贊宣力之事,故反正之後,寵擢最先,亞於金瑬、李貴,錄勳一等。
一歲中,自吏曹佐郞,由正郞、參議,直至參判。
爲人穎悟,敏而有才。
且自以立功遭時,謂可有爲,藐視一世之人材。
凡人物進退,國家政令,無不以身擔當,銳意更張。
然本是鬥筲之器,而恃才負功,無所顧忌,有憸侫之態,人憂其爲不吉之人。
11月3日 ○己未,備邊司啓曰:「受命之日,士忘其家,疆場之臣,不敢左次,人臣之大防。
而金藎國受聖明委寄之重,不能鎭定人民,使之移徙他境,有此狀啓,紀綱之頹盡,誠如聖敎。
但當初銳意進築,似非厭憚城守者,而到今乃有前卻持難之意,誠未曉其故。
臣等反覆相議,則或以爲,臨急易將,事不宜妥,施以次罰,責勵後効;或以爲,渠旣持難,則難責必守,不若早爲拿來,擇遣他人爲當雲。
敢此竝稟,以候睿裁。
」答曰:「金藎國銳意進築之事,不難知也。
當初豈料今日使之自守乎?若能預料,則必防築城之役矣。
以臨急易將爲難而置之,則其於崩潰退北之時何?其時亦以易將爲難,而坐視敗亡乎?雖以小事言之,若無固志,則後效難期。
況軍旅之事,死生所係者乎?然本司之意,欲施輕罰,此亦無妨。
依所啓爲之。
」諫院又爭之曰:「備邊司,以臨急易將爲難持,兩端回啓,軍政不立,何以責死守?懲一礪百,所關非輕。
」乃命拿鞫。
○上夕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貴曰:「江氷已合而寧邊、平壤戰守之策,猶未有定。
臣前請自往視師,而殿下不許,臣亦豈樂往?不無萬一之補,故欲一行耳。
當初金藎國之爲監司,臣與金瑬實薦之矣。
意謂必能感激以死圖報,而到今乃爾,倘使臣兼平安監司,則臣斬藎國之首,懸諸龍灣,告諭父老,策勵將士,以爲死守之計,民心必將鎭定,賊亦畏憚矣。
臣言煩雜,故殿下不信,其以臣爲不能辦此事乎?」侍講官趙誠立曰:「李貴熟諳西路形便,若屬諸李貴,則亦必有濟。
其言傷煩,自前見輕,然皆出於爲國之忠赤,臣決知李貴之必能死義而不爲偸生計也。
」上不答。
承旨權盡己曰:「詩雲:『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雖凡人,若無定力,則鮮能終始如一。
況人君地位崇高,衆欲交攻,其於克去己私之功,尤當緻力。
自上雖未有失德,而漸不及於卽祚之初。
唐將所送禮物,初則直送該曹,而今則無益奇玩之物,或有納于宮中者,雖非大損聖德,亦恐與初有異也。
」上嘉納之。
11月4日 ○庚申,三公李元翼、尹昉、申欽等,以金藎國事回啓之失,詣闕待罪。
上命引見,仍問曰:「金藎國已令拿來,而雖仍之,亦無妨耶?」三公皆曰:「不可仍之。
惟在得人而代之。
」上曰:「僉意屬誰?」皆曰:「群議以爲,沈器遠可以代之。
」上曰:「器遠年少未試,何以知其可也?」對曰:「前日薦儒將時,多擧器遠,雖元帥,亦可堪雲。
已建大功,聲望自重,縱雲驟陞,亦可鎭服。
」上曰:「此乃重地,不可用未試之人。
須以有履歷局量者,擇授可矣。
」尹昉曰:「以已試者言之,李尙吉雖老,可爲也。
」申欽曰:「外議或謂,宜令元帥兼帶。
」上曰:「不然。
元帥之任旣重,而監司之重,亦不下元帥,豈可兼之?此任非但有監司才局,必須有將略者,可以當之。
」李元翼曰:「崔瓘當事着實,多以爲可當。
退與吏、兵判議定矣。
」乃以李尙吉代金藎國。
○上引見黃海兵使李榏曰:「主將有死守之計,則軍民恃以爲固。
黃州乃海西一道之要衝,爾其往盡。
」乃心仍賜弓矢。
○檢閱吳希道患痘,客死於京邸。
上聞之,令給棺闆。
11月5日 ○辛酉,諫院啓曰:「前掌令鄭弘遠,家行悖惡,得罪人倫,曾爲參禮察訪,做出飛語,誣陷考官,使之竄謫窮荒,至有冤死配所者。
因之爲拔身之奇貨,濫登科第,旋入臺閣,附托宮禁,鴟張氣勢,傷人害物,罔有紀極,而至今網漏,偃息都下,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從之。
○上引見元勳兵曹判書金瑬、右贊成李貴、戶曹判書李曙、水原府使李興立、副摠管申景禛、吏曹參判崔鳴吉、左承旨金自點、綾城君具宏、僉知沈命世等於文政殿。
上謂諸勳臣曰:「卿等,皆忘身成此大功,而因予不辟,國日以危,良用愧悼。
如有所懷,各陳無隱。
」瑬對曰:「自上勵精圖治,朝臣皆一時人材,莫不奔走率職,而國事渙散,緻令聖上尙軫宵旰之憂,此皆臣等之罪也。
」貴曰:「殿下英明冠古,非群下所可議,而未免因循舊習,不能奮發大有爲之志,國勢之日漸委靡,此乃殿下之過也。
」上曰:「然。
緣予才德蔑如,使大小解體,是予之過也。
」鳴吉曰:「當初,不料國事之至今未定也。
申欽爲吏判,臣謂金瑬曰:『今日用人,須屬於申欽。
』金瑬以爲可。
又言于李貴,貴曰:『不可。
始事之人,當了其事。
吾屬自當爲之,豈付他手?』臣以其言爲不是也。
及見申欽之用人,循途守轍,非弘濟艱難之手。
厥後異色之人,不思同寅;同色之人,視功臣亦異於他士類。
臣雖竭力周旋,而皆不肯從。
若但委其手,則用人之際,必多未盡之事。
到今思之,李貴之言不無所見。
目今民心未定,國危如髮,若有一王佐之才,則豈至如此?李貴好爲大議論,而節目踈脫;金瑬持重而未有大識見。
三公皆人望,而亦無擔當國事者。
中外之人,皆以爲聖德至矣,而臣僚不能奉行。
蓋殿下未得輔佐之臣,故治道不立耳。
吳允謙雖無達識,頗欲盡心。
但兼帶太多,不能專察銓曹之事。
如義禁府,則似當遞改。
」上曰:「惟在其人能察與否,苟善察任,雖多何妨?」〈史臣曰:「判書之兼帶,非參判所可請遞,可謂無所顧忌。
且觀其歷論人物之長短,亦可謂輕視一世之人材,而謂皆無出其古者矣。
〉鳴吉又曰:」古者君臣之間,情意親密,出入言語,無所拘禁。
今則禮節太嚴,相接亦罕,殊異乎古昔之事也。
如有所言,雖獨直入,亦無不可。
引見臣僚,雖於臥內,或於對食之際,皆可以召對。
何必龍床設座,備承旨、史官,然後見之?自上宜改規例。
「上曰:」此言是矣。
然如有所言,何必獨入?獨入,則所言或有不公之弊矣。
「上與諸勳臣,酬酢從容,仍設饌宣醞,各賜鹿皮一領。
先此,已賜元勳十人,各銀百兩、金二兩、錦叚一匹、屛風一。
至是,又別賜。
11月6日 ○壬戌,憲府啓曰:「東萊府使金緻,本以兇險之人,爲逆魁腹心,久居銓衡,布置兇黨。
及爲諫長,殺大君、攻鄭蘊之論,攘臂擔當,釀成淫天之禍,而尙保官爵,請遠竄。
」答曰:「此時用人之道,苟有其才,棄其過失而用之可矣。
近日論人之罪太煩,似非今日急務也。
更勿煩論。
」累啓,不從。
○諫院啓曰:「曩時牟利之輩,與守令之頑鈍無恥者,同心分利,侵毒生靈,土崩之禍,實由於此。
反正之後,拭目新化,而大綱不立,積弊難祛。
今以暗行禦史李楘狀啓觀之,此輩復踵前習,撓害民生,良可痛心。
請令各道監司,一一摘發啓聞,梟示容接守令,竝論以與人贓之律。
當此大無之歲,雖恒貢之出於民者,惟當裁損,而伏聞各道管餉使,急於辦事,別作科條,諸般收稅,未免煩苛。
交昜物貨,折價過重,撓害不貲,此而不改,所損非細。
請下諭于各道管餉使,使之急速變通,如有橫加往斂者,隨現痛懲。
」從之。
○上引見水原府使李興立,謂曰:「備局屢啓,以爲本府重地,不可不屬卿,故從之。
今當出去,良用悵缺。
水原物衆地大,軍額,未知,幾何?」興立曰:「出身六百餘名,三手兵,幷二千數百餘名。
」上曰:「今得其將,可以無憂矣。
」 11月7日 ○癸亥,是日上誕日也。
百官陳賀。
○令備邊司薦儒士中有將才者。
以沈器遠、崔晛、尹守謙、李溟、李昌庭、李聖求、李敏求、金時讓、沈光世、鄭基廣等十人薦之。
當反正之初,一時人材,可謂盛矣。
而廟堂所薦將才,無一人可堪實用,其中亦有全不近似者。
宰相之不知人如此。
可勝歎哉! ○上夕講《論語》于文政殿。
11月9日 ○乙醜,弘文館修撰李植上疏,略曰: 臣聞,古者,爲官擇人,不爲人擇官,故三代盛時,公卿出爲將帥,兩漢貴近之臣,或以侍中而往匈奴,或從九卿而爲太守。
其所卑者,莫非艱險之地也,而使之而無所愛,當之而不爲辱,何哉?良由臣主一體,夷險一志,如手足捍頭目,豈復憚其勞苦危傷而遷避之哉!臣竊觀,國家內難甫靖,外寇方狺,內外選任,俱合難愼,固無輕重之可論矣。
然臣以爲,若外寇不至,則內憂亦無從而起矣。
然則今日朝廷所當極選者,宜莫如兩關防牧守將領,而自聖明反正以來,縉紳之稍有聲稱者,皆聚裹面,武臣之傑然有智力者,亦多在內地,西關一帶所選任者,除兩元帥特薦外,類皆時議所輕之人。
臣恐殿下得其報效之未易也。
臣聞,兩西牧守將領,鹹畏寇難,在官者苦於言,之官者怨於色,靡不以做罪爲務,圖遞爲期。
以海西一路觀之,惟黃州、延安繕隍詰戎,差強人意,其他則一箭不鍜,一卒不鍊,臨危瓦解之形,可爲寒心。
凡此非獨其人之罪也,實由朝廷擧措失當,無以激厲其心故也。
堂堂聖朝,濟濟群英,明着衣冠,高談禮義,幾乎三代之氣色,而至於彊域,不測之變,禽戰逼人之禍,則擧以付之於無可奈何,寵突燕雀之喩,不幸近之。
臣雖無狀,一念至此,肝膽破裂,不知生之重於死也。
臣自忖材甚腐、力甚弱,無可倫比,然殿下特發明旨,授臣以西路一小縣,使屬鎭管大城,當一障之任,則庶邊鎭輩聳知,明主不愛侍從近昵之臣而置之戰地,使與武弁同死生,則一着之間,風采立異。
仍於功臣名宰中,揀出有幹局者數人,假以使號,分守大城,其間必有謀晝膽力過臣什百者。
臣當以死先倡,以義相勉,無事則竭力團聚,有變則與城俱弊,決不如今日之沓沓而悠悠也。
殿下以英武撥亂,以仁義圖治,有非小臣所敢窺測者。
然臣竊念,殿下神智周遍,啓聽言不免於持難,樞機精密,故處事若忽於遠大。
是以忠言混於閑談,奇策泥於俗規,不惟臣之狂言,無所投隙,而抑恐殿下,雖得頗牧,猶若有不能用之歎也。
伏願殿下,特下該局,俾速議處,則臣雖枯死行間,榮如近侍。
答曰:「嘉爾忘身爲國之忠。
疏辭當留念焉。
」 ○諫院啓曰:「兔山縣監韓師德,本以鄙陋之人,託婚權勢之盲子,其爲用心,人所唾罵,請罷職。
」從之。
光海時柳希發,以外戚久在銓曹,爲淸盲子救婚,人皆不肯許。
師德乃以女妻之,人惡其用心。
○心以尹義立爲毛都督接伴使,代李尙吉也。
○備邊司請以沈器遠爲元帥府贊畫使,下送張晩幕府,後不果往。
11月10日 ○丙寅,備邊司啓曰:「平山山城,迫近畿輔,此城守禦,十分緊要。
曾令黃海監司林?入守此城,而近日措置形止,專不馳啓。
請馳諭責勵,以爲必守之計。
且遣本司堂上一員,審察平山及德津、坡州等城凡千守備,從之。
11月11日 ○丁卯,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曙曰:「內需司奴婢復戶事,朝野皆以爲未安。
」副提學鄭經世、知事鄭曄等亦曰:「內奴復戶,法典無之。
」上笑曰:「其來久矣。
《續錄》中亦有之。
」經世曰:「今之復戶,異於法典。
法典所謂復戶,隻戶役十七事外也。
今則田結亦皆給復,民之勞逸懸殊。
且旣復其田結,其田結未準應復之數,則又取他人之田結以足之。
以此,失民田結甚多。
」曙曰:「法典本無諸宮家復戶之例,而八路免稅諸宮家田結,多至累百結,而且無一定之規,似當有定限。
」上曰:「該曹所錄,似多虛簿。
且先朝賜給之物,一朝革去,亦似未安。
」曄曰:「王子、駙馬家,各占海澤、公私漁採,禁不得往來,事甚無理。
不可以事在先朝而任其作弊,貽害齊民也。
頃者柳希奮、樸承宗,私設屯田,稱之曰陣,爲逋逃淵蔞,古今寧有此事!今宜痛禁此弊。
親親之道,豈在於此?今若不爲裁抑,則末流之弊,將不可勝言。
」經世曰:「諸宮家,旣有復戶處,則民必投入。
以向時之事觀之,可知其弊。
反正之初,投托之民,皆渙散,而今漸如前。
屯田海澤,又復分占,若不嚴禁之,則其弊當如廢朝也。
假使先朝所給,亦當矯革也。
鄭曄之言出於憂君,若知其是而不從,則臣僚必缺望矣。
」上曰:「田結則勿許復戶,隻復戶役可也。
」曄曰:「賊之必來,雖未可知,在我之道,宜爲陰雨之備。
宜早議定,以爲進駐一步之計。
君上振發聳動,然後百寮奔走竭力,士氣亦必增倍。
頃聞自上有城守勿去之志,此敎似不十分誠實。
都城闊大,在平時富庶之時,猶以爲難守。
今之形勢,決不可守。
」上曰:「進駐之言甚是,而但人心不固,一動則輒騷擾,以是爲難耳。
且城守之言,非謂賊到京城而坐於都中也。
以今年形勢觀之,賊雖來,必不深入,故欲坐此而鎭定之也。
11月12日 ○戊辰,賜領議政李元翼毛褥等物,仍遣史官,諭令勿謝。
○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
上曰:「曾有有邊警,則進駐之議而未能決定。
何以則可也?」領議政李元翼曰:「聖意以在此鎭定之言爲是,臣不敢自是己見。
然守城之言,乃虛辭也。
賊若迫城,君臣上下,其可奉宗社以死守之乎?守城是將帥之事,非人君之所可爲者。
曾在壬辰之變,欲避亂,則恐撓人心;欲守城,則亦非善策,未能預定,倉卒去邠。
當時之事,有不忍言。
今之事勢,又異於壬辰,守城之議,未見其可也。
謀之欲衆,斷之宜獨,願問諸臣,斷以聖心。
」左議政尹昉曰:「親征不可輕議,守城亦難遽論。
賊不深入,則堅定不動可也。
不幸寇深,則都城決不可守。
」右議政申欽曰:「進駐而或不免退避,則自平山入江都,其路迂枉;自松都入江都,亦非順路。
進駐雖正論,恐有臨時狼狽之患也。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賊之西犯,果爲信然,則大義所在,亦宜諭之以親往之擧。
雖不必親往,而兵家先聲後實,亦一道也。
「晉原府院君柳根曰:」三呼過河者,欲復中原,冀有所進也。
今則但當在此,申明號令而已。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臣在西邊時,將士聞有親往之擧,頗有激勵之氣。
若安聞度日,則倉卒有變,雖欲退步,不可得也。
「兵曹判書金瑬曰:」天下事勢,揣摩終始,然後可以爲之。
若以親往之名,爲激勵之擧,則容或可也。
若果爲進駐,則未知,廟社何以處之?今日事勢,都中無事,亦不可必,倘或進駐,而都城有警則奈何?「上曰:」若言都城事勢,則賊雖犯境,坐此鎭定可矣。
但進駐,則西方將士,必爲激勵,執此兩端,未知,孰優?「左參贊徐渻曰:」前日都城不可去之敎甚當。
如是然後,人心有恃而可以鎭定。
若維舟于江而曰:『我爲進駐之計。
』則民必不信。
「右贊成李貴曰:」此論,皆不知大綱領之言也。
都城非十萬兵,不可守。
今之堅守都城,則人心鎭定雲者,萬萬無理。
今以必不爲之,事諭之,民豈信之?進駐之言,亦必不信矣。
爲今之計,無論士族民庶,各出布木,以爲軍資,使列邑守令,整頓軍兵,以爲朝令夕發之地,則人知此意,皆有所恃,使賊聞之,亦必畏忌,所謂不戰而屈人兵者也。
預出體察使,使先據平山山城,且待四方之兵,相機進步,賊若深入,上自將與諸將幷進,則賊非難禦也。
「上曰:」然矣。
大邑軍兵,預先料理收拾可也。
「貴曰:」若爲此計,則宜使重臣,留守開城。
若以小臣爲留守,則當操鍊軍兵,可爲臨急之用。
臣無他所長而得人之死力,則差可能之。
「元翼曰:」所謂進駐、進戰,非必欲如是也。
但今戰守之事,不可不預爲之計。
臨時觀勢,可戰則戰,可守則守。
「上曰:」予意,不欲持兩端。
賊若犯境,當進而督戰,斬其退步之將,以肅軍律。
「於是諸臣皆曰:」惟在聖斷。
聖意如此,則孰不激勸!「上曰:」然則兩大將,予當率去,留都大將定之可也。
「申欽、金瑬獨以爲,以不敎之民,親自進戰,非萬全計也。
」上曰:「領相之意甚好。
是以從之耳。
」 11月13日 ○己巳,以趙存性爲開城留守,崔葕爲司憲府掌令,吳?爲弘文館修撰。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11月14日 ○庚午,以皇帝聖節,上行望闕禮。
○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三司長官。
領議政李元翼曰:「向者已定進駐之計,留都扈駕大將及體察使差出事,必須稟定於榻前。
」上曰:「都體察使,領相當爲之。
」元翼辭以年老不逮,仍薦韓浚謙。
上曰:「國舅任事,曾無此例。
是以爲難耳。
」元翼曰:「貴在因時制宜,不可膠守常規。
」上曰:「各陳所見。
」皆對曰:「韓浚謙雖爲國舅,自在先朝,養望有素。
曾爲元帥,規畫得宜,群情皆以爲甚合。
」上曰:「群議如此,則以韓浚謙爲都體察使,左相爲留都大將。
」李貴曰:「自上已定大計,臣願爲開城留守,募兵選士,以爲前路策應之地,臣當爲國效死。
」上曰:「但以爵秩不相適爲難。
」皆曰:「以李貴爲留守,亦甚合宜。
此時不可以爵秩爲拘。
號稱禦戎使,則名位尤重。
宋時亦有此號,以此兼帶可矣。
」上曰:「然則以李貴爲開城留守,右相則扈行可矣。
」 11月15日 ○辛未,地震坤方。
○西平府院君韓浚謙上箚,乞遞留都都體察使之任。
答曰:「時有治亂,事有經權。
豈可徒守前規,有若膠柱鼓瑟者然哉!汎授卿是任,非予自斷。
勿辭。
」 11月23日 ○己卯,日暈兩珥。
11月28日 ○甲申,日有兩珥。
11月29日 ○乙酉,巳時太白,見於巳地。
十二月 12月6日 ○朔辛卯,太白晝見。
12月7日 ○壬辰,太白晝見,白虹貫日。
○上下敎曰:「內人等侍慈殿,於十年幽閉之中,得有今日,實非所期,而終始盡誠,少無怨苦之意,此卽古人所謂無所爲而爲之者,予甚嘉歎。
其功勞不可不酬。
依所願,施賞。
○諫院啓曰:「伏聞慈殿下敎,以禦乘馬賜永安尉洪柱元。
夫路馬過而式之,齒之者亦誅,則敬君及物之義,不亦嚴乎!慈殿亦不可擅與人也明矣。
目今下嫁之禮,衣服器用之侈倍於平時,已非祖宗朝節儉省約之道,況諺書下敎,尤駭瞻聆。
慈殿如有所爲之事,當告于聖上,而或有不合事理者,則聖上怡聲以諫,冀其回悟,不陷親於有過之地者,此聖孝之大者也。
以慈殿塞淵之德,亦豈不惕然而悔翻然而改乎?伏望聖明,以古聖乘訓之意,群下執法之言,從容陳達,還收已下之命,永寢諺書之敎,以明祖宗家法,以爲貽厥之謨。
」答曰:「先朝,以禦乘馬賜給之時頗多。
頃日之事,亦何傷乎?勿煩。
」 ○憲府啓曰:「柳汝恒、柳汝恪等,其父澗赴京回還時,渰死海中之報,雖未及的知虛實,旣聞此報之後,求爲使命,晏然西下。
甚至縱酒挾妓於公館,聞者怒罵,至今未已,請削去仕版。
」答曰:「此事,爾等其親見之乎?如此之論,益加詳察可矣。
」其後筵臣陳白其謗言之不實,以同行使臣之所目見爲證,憲府以此引避。
上特罷掌令全湜。
湜發論故也。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檢討官姜碩期曰:「鳳山載寧等地,有海澤可耕處,宣廟朝,差屯田判官,築堰耕種,以補軍餉。
初屬軍資監,癸巳年間,移屬訓鍊都監,其後賜給永昌大君。
廢朝時,奪給金尙宮,故鄭夢弼、樸應男輩,往來作弊,作逋逃之藪。
應男稱以防納本道,其人價布發一道之民,廣如築堰,民間怨謝之狀,有不忍言。
反正後,監司李溟,因民人齊憒呈訴,捉囚應男,欲爲梟示,而其時所謂從事廳,移文監司,使之上送,仍以得免,一道至今憤鬱,而猶以爲幸者,其地還屬管餉。
近聞永昌賜給處,則大妃殿差人下去句管,樸應男所築處,則達城尉冒占,宮差之作弊,民心之缺望,必復如前,今宜還屬管餉。
願上陳達于慈殿而行之。
」上曰:「達城尉之占得,亦必有由矣。
」碩期曰:「此不過以立案爲辭,而應男旣用民力而築之,則豈可爲私家所占哉?」同知事鄭曄曰:「近方抄出軍兵,而軍餉無策,今此蘆田一歲所收,不下數千石,其爲用豈少哉!且如樸彛叙,於其一家人爲載寧郡守時,發軍築堰。
如此等處,亦宜屬公,以補軍需也。
」上不答。
12月8日 ○癸巳,日出時,赤氣如柱,立於日上,闊數尺,長十餘丈,良久乃滅。
○政院啓曰:「日乃衆陽之宗,而虹者戾氣之尤也。
以至陰之氣,交貫太陽之精者,前史罕聞,而頃年疊出屢現之徵,今果何如也?當此側身修省之日,不敢知有何政令之闕失,而謫見于上者,如此其慘耶!災必有召,變不虛生,伏願殿下,以實德施諸事,以實惠推於民。
民心旣悅,則天怒可息。
」上曰:「因予忝位,天災至此,恐懼自責,罔知攸濟。
啓辭,當體念焉。
」 12月9日 ○甲午,白虹貫日。
12月10日 ○乙未,上下敎,求言曰:「自予忝位以來,人事多愧於下,天譴宜見於上,而昨日之變,尤極慘酷。
靜省咎徵,罪實在予,痛心靦面,罔知攸濟。
頃因災譴,求言中外,無一人言之者,此豈非寡昧治國無狀之緻乎!雖然,天怒至於如此,讜言終不可無。
惟我大小臣僚,勿以予爲無可與言,須念祖宗之積德,盡言無諱。
邦國不寧,臣民亦豈獨安乎?予雖不敏,當改過遷善,以答天譴。
12月11日 ○丙申,正言樸炡啓曰:「頃者臣與大司諫鄭曄、正言李基祚,相値於私室。
臣謂鄭曄曰:『近來徇私之弊,無異曩時,論劾所及,多是失勢之輩,如名官儕輩,則雖有過失,置而不論,其可謂公道乎?』曄曰:」然矣。
名官有過,尤可論也。
未知,指誰也?』臣曰:『趙希逸、韓仁及居鄕不謹,湖西之人,至今有言。
況聞希逸,頃往宰臣家,語侵大臣,至使勸之引入。
大臣若有可論之事,言官論列則可也。
至於因人動搖,則甚非敬大臣之道,此事可論也。
』李基祚亦言希逸爲臺官時,越法侵人之事。
鄭曄以爲:『如此則論之可矣,而恐涉紛擾。
』臣實疲軟不能堅執,未及論啓,而今聞其言傳播,希逸至自發明于言官之家,臣之論事不敏之失著矣。
請罷臣職。
「大司諫鄭曄啓曰:」樸炡等頃日欲論趙希逸、韓仁及之事,臣嘗惜希逸之才,且慮其所聞或過其實,以似涉紛擾答之。
其妄欲鎭靜,久押公論之罪大矣。
且所謂大臣,卽右相申欽也。
欽之淸名雅望,爲世所重,故年少輩不量時勢,責望太急,過慮之言,雖發於知友之間。
若以此謂之動搖大臣,則非但罪名不近本情,亦恐啓後日之弊。
臣之愚見,此則不能相同,請罷臣聽。
「炡旣出,逐劾希逸等。
○上夜對講官于崇文殿。
12月14日 ○己亥,太白晝見。
12月18日 ○癸卯,太白晝見。
12月27日 ○壬子,午時,日有交暈,暈上有冠,下有履,色皆用赤外靑。
白虹貫日,虹外又有白氣,如虹而指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