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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政殿。
知事李貴曰:「當此危疑之日,都城扈衛,不可虛踈。
大明太祖,城中設大營,厥後兵部尙書于謙,又設十二團營,邊方有變,則以此出征。
方今城中,隻有都監軍及自募軍官五百餘人。
若有糧料,則遠方之人,必有聞風來集者,數千之兵,不難得矣。
且京畿束伍,若有邊警,則可使守令,自領赴難。
姑勿抄送西邊,令守令更抄精壯,別束隊伍,常加操鍊,以備京城扈衛之用可也。
」上曰:「此時抄兵,似有騷擾之弊。
隻令守令,分其老壯,因爲團束,以待緩急可也。
」貴曰:「今者,命罷自募軍,而至以失信爲敎,團束二千,纔成軍樣,今不可以人言更改。
請勿罷遣。
」上曰:「此輩初不過希功望賞,而遞定軍伍,事涉失信。
予意,則盡罷當初自募,更爲募得可矣。
」貴曰:「興安君瑅,多有可駭之事。
自上常於便殿,頻賜引接,嚴加警戒,則可以禁其爲惡,而不悖於親親之道矣。
且聞閭閻叛奴及賊家奴僕,多有投入於綾原君家,人言藉藉。
此則有異於諸王子,尤當嚴飭也。
」上曰:「領相之出,予日望之,而尙爾引入,由予誠意之未盡,予甚愧焉。
明日承旨更往敦諭,期於出仕。
」 7月16日 ○甲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憲府啓曰:「進士奇俊格,本以兇譎之人,曾在丁巳年間,陳疏上變,誣搆國舅金悌男及沈?父子,極其兇慘。
疏中有曰:『筠在扶安時,與沈光世謀立永昌。
』又曰:『筠與光世對門,朝夕相從,將作兇謀。
』又曰:『筠與金悌男通謀,而主遷都之議,添入讖書,所無一漢二河三江四海之語。
』又曰:『李弘老連昏於沈?者,亦爲金悌男及永昌也。
』又曰:『戊申年沈?恐事覺,驚遑自盡,人謂縊死。
』滿紙狼藉,不忍正視。
原其情狀,與應犀無異。
且於原情之際,至擧審食其之說,指斥慈殿。
此則造、訒、偉卿等所未道之語,其大逆不道,通天極惡之罪,不可不法。
請拿鞫定罪。
」從之。
又啓曰:「科場借作之罪,自有其律。
奇秀發借述登科之狀,旣出於李再榮之招,而止於削科,物情俱駭。
請依呂繼先例,拿鞫定罪。
奇順格貪贓之罪,甚於李應獬,戕殺無辜之罪,不下於樸燁。
請圍籬安置。
」答曰:「秀發旣已削科,順格亦已削黜,今又加罪,豈不過乎?」其後累啓,順格命遠竄,秀發鞫問付處。
7月17日 ○乙巳,以領相李元翼五度呈辭,答曰:「國事日漸艱危,卿安忍坐視不救乎?卿病已愈,須速出仕,以副予飢渴之望。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曙曰:「光海時,各司奴婢免賤者甚多,若還合其價而還賤,則幾至二千五百兩之銀。
且免賤後生産必多,此則當爲良民乎?」上曰:「免賤後所生,當爲良民矣。
此輩限年免役,與給價還賤便否,問于大臣。
」右相尹昉以爲,納價免賤者,宜限年免役。
「上從之。
7月19日 ○丁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曰:「自募軍旣罷之後,人心悅服,旋以李貴之言,有自願者許入之敎,命令一出,不可復改也。
」上曰:「予意以爲,或有樂從者,則還入無妨矣。
如此則一切罷之宜矣。
近來政令不一,民多愁怨,諸卿宜思鎭定安民之策。
且外方以積年逋負追徵之故,民多怨之。
赴西軍之抄送,亦必騷屑矣。
」瑬曰:「所抄不是甚多,而民猶怨苦雲,然此則不可已也。
」瑬又曰:「近來士大夫,多有橫占之弊,賊家財産推徵之事,尤爲閭巷怨咨之端矣。
」上曰:「此事頗涉不潔。
如此人,臺諫論之可也。
凡人誤身於富貴二字,此甚可矜。
人君富貴,不爲不足,而一朝見敗,身且不保。
此目前所見,可爲大戒也。
瑬曰:」今日上下,宜以廢朝君臣爲監戒也。
「蓋反正初,都民爭集,毀破昏朝用事者家舍,取其財物。
及諸勳臣分受第宅,或有追徵其所偸,侵擾閭民,多有怨謗,故瑬言及之。
7月20日 ○戊申,太白晝見。
○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曰:「奇俊格事,當何以處之?」領事尹昉曰:「見其疏辭,多有不忍見之語,其罪當死。
」李貴曰:「惟在自上裁減,臣子何敢處斷!」持平金自點曰:「李貴之言非矣。
至於言犯慈殿,則自上亦難裁減,一以王法斷之可矣。
」上曰:「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之。
人主亦何能獨斷也?」貴曰:「近來閭巷,訛言不止,人多危懼,雖不可遞設扈衛,而亦不可不預爲之備也。
待變軍官輩,宜厚其廩料。
」上曰:「安民爲上,民心不離,則軍必效死。
且不可示人以疑,豈宜朝夕待變乎?軍官給料,國儲之竭,不可輕易爲之。
」 ○備邊司覆啓:「大司憲李貴箚中所陳署事之法,今難卒復。
鎭管之法,宜更修擧,嚴立擧主保任之法。
申明外方,鄕裡之薦,亦宜着實施行。
管餉之任,除兩西,幷皆革罷。
寧邊城,守令、帥臣規畫稟處,至於臺諫不責小過,久於其職一款,依祖宗朝故事,兩司互相推考,勿以推考遞職。
」答曰:「依啓。
臺諫不爲推考而遞差者,欲使小無過失,其責望豈不重哉!若以久在其職爲重,而推考不遞,則反有歉於敬重之道。
此一款,勿施。
」 ○以大司憲李貴爲右贊成,特命也。
徐渻爲大司憲,李時發爲刑曹判書,樸東善爲大司諫,鄭廣敬爲副應敎,金時言爲副修撰。
7月21日 ○己酉,奏聞使李慶全等馳啓曰:「臣等到登州,投呈報單,軍門卽招臣等,而謂曰:『爾舊國王在否?』臣等答曰在矣。
軍門曰:『有子否?』答曰:『有一子矣。
』軍門曰:『在何處?』答曰:『同在一處矣。
』軍門曰:『傳聞舊王,三月十三日已死,是乎?』答曰:『萬無此理。
妃嬪僕禦,亦皆隨在矣。
』軍門曰:『舊王自退耶?』答曰:『舊王失德,詳在奏文中。
一國大小臣民,不謀而同,鹹戴新王。
昭敬王妃敎令,權署國事矣。
』軍門曰:『爾國,今則定乎?』答曰:『天命人歸,市不易肆,反正之日,朝野晏然,有何不定之事乎?毛都督駐弊邦,凡幹事情,無不洞知,如有可疑之事,毛爺必不掩護小邦,欺瞞朝廷矣。
」軍門頗以爲然。
大槪如孟推官者,曾往我國,不得充其所欲,大肆怨怒,搆捏罔極之言雲。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自上有聖人之資質,而必須好學,終能成就聖德。
爲學,非徒讀書,必於處事接物之際,求得其當,事事當理,則此爲聖人也。
」上曰:「事事當理,豈不難乎!」經世曰:「必先遏絶私意,然後可以爲學。
苟有一毫私意,則施諸事爲,皆不得當理矣。
臣觀廢朝,以戚屬私昵之人,寄其耳目,大臣、臺諫之言,則不見聽信,此其所以昏亂也。
知事鄭曄曰:」鄭經世之言,須留念焉。
第其所謂廢朝不信大臣、臺諫雲者,失言也。
不先擇大臣、臺諫,而信聽其言,則如樸弘耆、趙挺、南瑾等之言,皆可信聽乎?惟當先擇而後信任也。
「上曰:」大臣臺諫,雖甚庸惡,人主若不開邪徑,則何敢公肆奸誣之言乎?「曄曰:」聖敎極當,可爲後世法矣。
人主有令,當下政院;人臣有啓,當由政院,何敢密啓乎?「上曰:」近日亦有此事乎?「曄曰:」當此淸明之時,豈有此事!然自上常加留念,如有曲徑進言者,知其爲小人,而必斥之,則自無其弊矣。
「 ○憲府啓曰:「前郡守金命龍借作登第,現出於再榮之口,請與奇秀發,一體拿鞫定罪。
」從之。
○諫院啓曰:「前府使趙有道,以光海戚屬,久秉銓柄,濁亂朝著,貪婪縱恣,請中道付處。
」上不從。
7月22日 ○庚戌,夜,熒惑又入鬥魁。
7月23日 ○辛亥,左承旨權盡己上疏,略曰: 伏聞,近來宮闈不嚴之說,盛行於閭巷,益嚴內治,肅淸宮壼,使內言不出,外言不入,檢防姻戚,杜絶交通。
至於宮家女奴問安出入,實駭觀瞻。
問安之禮,雖不可全廢,或於節日,或於朔望,當有限制。
上優批答之。
○以李德泂爲漢城府判尹,李克信爲蔚山府使。
克信爲人兇險,附托兇徒,冒占銓郞,而反正之後,得免刑章,至授州府之任,物情駭憤。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上問承旨韓汝溭曰:「領相,氣力如何?對曰:」病似差歇,而元氣未復。
「上曰:」予欲親往問之,其有古事之可據者乎?「韓汝溭請令儒臣,博考以啓。
上允之。
7月24日 ○壬子,掌令趙緯韓持平金自點、沈器遠等啓曰:「奇俊格之疏,構陷國舅,兇悖陰慘,莫非證成應犀之獄,而若其沈?父子之被誣者,則此又應犀之所未及言也。
至於審食其之說,耳不可聞,口不可言。
此又造、訒、偉卿之所不敢道也。
罪浮應犀,惡甚偉卿,而尙逭天討者,蓋以其父自獻立異於收議,頗爲士論所許。
且未見俊格原疏,不知其惡之至於此,故請罪之論,到今始發。
頃聞自上有俊格原疏內入之敎,意謂睿覽之後,必快示刑章,以洩神人之憤矣。
及見下鞫廳之敎,有曰:『其父有功,似當赦宥。
』鞫廳諸臣,又以無容更議回啓,臣等相顧驚愕,莫知所以。
所謂有功者,非以其立節於慈殿乎?噫!自獻實有救慈殿之誠心,則悌男於慈殿,誰也?一邊立異廢論,以爲欺世之資,一邊誣陷悌男,以爲免禍之地,其機巧之計,變幻之態,反有甚於直爲廢論者,則所謂立節者,何節?所謂有功者,何功乎?或者以爲,罪在俊格,其父不知爲解,則此又不然。
誣陷國舅,是何等事,而可以不告其父而爲之乎?雖在遠地,理必相議。
況自獻其時方在江上,而自謂不知乎哉!然則自獻自救不暇,何可庇及其子,而聖敎如此,朝議如此,臣等竊怪焉。
至於審食其之說,悖慢無比。
使賊筠實有是言,則必與俊格私相唱和,厥罪惟均。
若實無是言,而俊格自爲做出,則通天之罪,俊格自當之。
將何辭以自脫?禁府之論,實所未曉。
此無非臣等不能恢張正論之緻,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自獻詣闕,陳疏待罪。
」上答曰:「卿之不知,予亦知之。
卿宜安心。
」 ○領議政李元翼詣闕,上疏,陳情。
上答曰:「予欲親往問病,卿今入來,雖極喜幸,恐有妨於調理,憂慮不已。
須安心勿辭。
」仍命引見。
上曰:「予固將往見,卿乃入來。
」元翼曰:「臣有賤疾,久未供職。
自上至有親臨之敎,臣罪宜死。
」仍泣下數行。
「上曰:」予非謂卿不欲出仕也。
聞卿病久未瘳,故欲往問之矣。
「元翼曰:」臣之初意,以宗社再安,故隻欲一瞻天顔,伸賀而退。
況今病勢如此,決難陳力。
使臣幸得待罪原任,則可無逐日供仕之勞,而時得預聞朝政矣。
「上曰:」蔔相後,則當有左右相,卿可臥閤養疾。
朝政之有不能決者,就而問之,則卿可裁決也。
「元翼曰:」此則決不敢當也。
且頃日筵中,大司憲李貴言臣之失,以憲長言大臣之過,有難晏然在職。
人君之於臣下,當養以禮節,不可使喪其廉恥而苟冒供職。
臣之力請遞職,以必退爲期者,不專以病也。
惟願聖上,諒臣自處之道而曲爲之地。
「上再三慰諭而不許。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贊成李貴曰:「李元翼今方呈病,右相若遇重事,則必雲當議于領相,故無一事成就者。
今之急務,須擇一相臣而委任,使之主斷國事可也。
」李晬光曰:「李貴之言甚當。
今有兩大臣,而無一擔當國事者,恐殿下委任之誠,有所未盡也。
殿下卽位以來,勵精圖治,筵臣日進嘉猷,而尙未臻至治者,豈殿下雖有從諫之名,而未盡用言之實耶!書雲爾言底可績,禹拜昌言者,非但嘉其言也,必用其言也。
帝王之學,以治心爲本,方今所講《論語》、《大學衍義》雖好,猶不若《近思錄》、《心經》、《性理大全》等書也。
儒臣中從事學問者,宜常常顧問也。
臣恐殿下圖治之心,或未免始勤終怠。
若以心學爲本,則必無是患矣。
」上未及答,貴曰:「李晬光始勤終怠之言是矣。
殿下當初連日親政,而厥後更無此擧,終怠之漸,於此亦可見也。
○太白晝見。
7月25日 ○癸醜,上下敎政院曰:「昨日因予辭不達意,領相力疾入來,相見之喜,雖難盡言,恐有妨於調攝,達夜耿耿,憂慮益增。
承旨其往問之。
」仍命該曹,賜以幾杖。
元翼上箚,辭之。
上答曰:「卿年老有病,故賜以幾杖。
卿須勿辭。
」元翼又上八度呈辭。
上答曰:「卿身雖有病,心固不病,安忍坐視國事之艱危而不爲之匡救乎?氣力不逮,則終歲臥閤,亦無所妨。
予不願卿出仕。
但願在家聽察矣。
卿之進退,係國家安危。
卿以與國同休戚之人,何可牢辭至此乎?近緣予辭不達意,有同驅迫,到今思之,良用慙靦。
卿須念蒼生之顒望,勿辭。
」 ○以鄭光績爲司諫院大司諫。
光績性本褊狹,痼於偏黨,而頗有操守。
昏朝十載,絶意仕宦,淸議許之,故反正初,卽被收擢。
7月26日 ○甲寅,正言權鑊引避辭職。
仍陳所懷曰:「殿下卽位之初,虛心聽納。
近日,則雖可從之事,必持難累日,使進言者摧挫怠倦,拒諫之漸著矣。
殿下卽位之初,潛邸之奴犯法,而卽施典刑,此是天地之公心也。
近日則王子君法外陪吏之多,法官爭之不得,此極微細之事,而可見私意之漸長,何以責臣下之公乎?殿下卽位之初,向時權勢家奴僕,散落畏縮,近日則還爲投屬於勢家,以爲藉勢之地。
若殿下恢張公道,而不饒親屬,則豈復有此弊乎?逆魁煽亂之事,不可盡言,而科擧一事,最爲巨弊。
或以論議之合,或以賄賂之多,或以族屬,或以內請,皆占科第,其中公道,十僅一二。
殿下登極之初,卽下或罷或削之命,遠近之人,莫不踴躍歡忭,而中寢不行,終歸失信,誠可寒心。
蓋緣冒占科第之人,奔走請囑,朝廷之上,秉公者少,循私者多,模糊玩愒,莫肯主張是論,取怨於形勢之徒,終使殿下之國事日就於頹靡不振,此後科擧之事,臣未知其必公無私也。
」答曰:「省啓,良用嘉喜。
宜勿辭。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7月27日 ○乙卯,遣行護軍趙濈如京師,賀冬至聖節兼謝恩。
上出明政殿,親傳表奏。
○前縣令柳應泂、柳應時,定州牧使李愼等,詣闕上變。
命招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推鞫于闕內。
先問柳應泂等,應泂供稱:「自六月念後,得病,久在死生間,武兼宣傳官柳湔、把摠申大枝等,頻頻來問,常以爲感。
本月二十四日,更來問病,仍言及時事,引而不發,反覆探問,然後始曰:『國中豪士等,有討逆之計,其意如何?問所謂討逆何謂也。
湔曰:」今此擧義之人,當先奉大妃入闕,迎立天命所歸之人,而今上自取之非也。
朝士所爲,亦無異於前,故吾等將相議擧事。
雖或不成,可無愧於六臣,君肯從我否?』臣陽示同謀之意,則又曰:『吾黨謀士,乃前別坐李光澔、韓昌國、前評事李光裕及申大枝、權大振、崔誠立、柳興元四把摠也。
』臣聞此言,驚怖罔極,欲卽上變,而以未得端緖爲慮,四寸柳應時適來見,告以此意,則應時卽見持平金自點、貳相李貴,具告事狀。
且敎以須得兇徒筆跡爲證,遂緻書於李光裕、柳湔、申??等,得其手復,翌日光裕、光澔、湔、??等,同會相邀,卽往見之,則其言亦如湔前日所言。
光裕曰:『明明日,將擇師期於光澔家。
』光澔乃術士,長於擇日等事也。
申大技亦於二十四日來言,如湔所言,臣仍曰:『湔所募甚多,汝之所募者,何等人耶?大枝答曰:『前府使許稷,初不肯許,累言之,乃曰:「吾亦有所爲之事,擧事之時,彼此合勢可矣。
」雲。
』臣又謂湔曰:『爲諸將名錄,示諸許稷,則彼所相約之人,亦可得知。
必須爲名錄。
』雲,則湔卽書給,故持此來告雲。
「次問柳湔,則湔初供:」應泂病起後,送人招之,往見敍話,應泂問曰:『朋友相信之間,雖欲共爲盜賊,如不可,則但避之耳。
何可洩於人?』臣曰:『諾。
』應泂曰:『此非討逆時乎?』臣曰:『所謂逆,何謂也?』應泂曰:『君豈不知?君言詐也。
』臣默然而退。
其後又見應泂,則又發前日之言。
且曰:『奇自獻位高名重,可與擧事。
』仍問臣所知名士宰相,答以無知者,則曰:『柳夢寅、柳潚等,非君姓親乎?』臣答曰:『非也。
柳潚、柳?,曾一相見,而夢寅則不識面矣。
』又問臣鄕人戚屬之在京者幾許,臣言鄭沉、沈倵、崔有建、柳東仁等若幹矣。
臣與申大枝、申??,雖有知分,許稷,則不見面,不知名,何由知其相約之事?所謂書名成冊,應泂必記與臣問答之人,以爲陷人之穽。
蓋以臣聞其討逆之語,疑臣上變而先發也。
「鞫廳使湔與應泂面質,問冊子筆畫,則猶以爲非渠所書,卽使李光澔見之,則雲此是湔之筆畫。
復嚴刑鞫問,則始曰:」應泂以謀逆專歸於臣,故心實痛憤,牢諱籍名之事矣。
此果是臣所手書也。
大槪,臣見應泂時,應泂言:『失勢之人,被人猜疑,吾欲上變,爲立功自安之地。
』臣問欲告何人,則曰奇自獻、柳慶宗、柳夢寅、李光澔、韓白國、李光裕、許稷,皆失時之人。
若書此類,人必不疑。
竝書都監將官,則尤可取信,此外則可書有嫌之人。
仍問臣之怨人,臣亦言鄭沉、沈倵、柳東仁等矣。
各人名下所錄,內鋒、外鋒別援,立斬某某等語,欲假此以實其事也。
鞫廳,以其變幻兇詐,更請加刑後,仍爲正刑。
柳夢寅聞變亡命,被捕於楊州地。
初供:「被逆徒誣陷,且非亡命,方欲自現上京,而被拿於路上。
」遂鞫問事證,則亡命之狀昭著,再加刑訊,則始服曰:「子瀹一日來言,武臣鄭麒壽言:『若聚私兵,可得若幹,成佑吉曾爲都監大將,得士卒心,可以擧事。
柳??亦贊其事。
』雲。
臣曰:『大不然。
手無尺寸兵,則雖以漢高、大明高皇帝,亦難成大事。
今汝等,雖有戀舊主之心,徒死而已,勿妄言。
及廢世子將死,渝欲與佑吉、麒壽、??等,追往江華,共濟其事,適因潦水,佑吉之兵未集,故不得成其計。
臣晩聞其言,知禍將至,欲告逆子所爲,而心所不忍,且臣曾作《孀婦歎》曰:『七十老孀婦,單居守閨壼,人人勸改嫁,善男顔如槿。
慣聽女史詩,稍知妊姒訓,白首作春容,寧不愧脂粉!』此子好此詩,乃爲此擧,更無所言。
」鞫廳問自獻、湔等逆謀于夢寅,則曰:「此則夢寐所不聞。
」又問與佑吉、麒壽欲相知與否,則曰:「略知佑吉、麒壽,而??則不知其面雲。
」乃命正刑。
7月28日 ○丙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憲府、諫院皆啓曰:「罪人奇順格,其父被告就拿,渠亦方在待罪之中,已有遠竄之命,所當待命闕下,而托稱下鄕,不知去處,形迹叵測,請拿鞫。
罪人奇自獻,方被告就拿,不可仍帶職名,請命削奪官爵。
」累啓,從之。
○司業張顯光不赴召,陳疏辭職。
上諭以勿辭調理上來。
顯光仁同人也。
性質寬厚,器識弘遠,受學於寒罔、鄭逑,潛心力行,尤精於《易》理,爲世名儒。
平生未嘗言人是非,望之德氣醉然,學者稱爲旅軒先生。
反正後,上備禮徵召,不至。
至是,又辭是職。
7月29日 ○丁巳,蔔相。
以吏曹判書申欽爲議政府右議政。
7月30日 ○戊午,右議政申欽上箚,辭職。
答曰:「卿固合匡輔之任。
雖當此時,必能使國家治平,予之望卿,豈偶然哉!今大獄方起,玉石難辨,予之憂悶,以此尤極。
卿須勿辭,體予至意,安心就職。
」 ○上引見推官大臣以下,問獄情。
仍謂諸臣曰:「人心未定,又有此事,卿等未能鎭定而然矣。
有天命者,任自爲之。
若使人人,皆知予意如此,則必無危疑之事矣。
」上又曰:「士大夫奪入人家之語,予嘗聞於筵中,故前日朝講時,使兩司聞見論之,而尙今寥寥,必臺諫亦有犯之者矣。
」大司憲徐渻曰:「臣纔除此職,未及聞之矣。
」兵曹判書金瑬曰:「不但人家也。
或有公然攘奪奴婢之事,此宜禁而不禁者也。
」 ○上下敎曰:「賊家奴婢,已令分給勳臣,而此輩仍踵前習,必有貽害百姓之弊。
爾瞻、希奮、承宗父子奴僕之在京者,勿爲賜給。
史臣曰:上敎及此,可謂曲盡人情,務除民弊也。
隻恨勳臣之中,未聞有體此敎者,入其家,使其奴,若固有之。
時人雲:」隻易其主,可勝愧哉!「獨張維一人,淡然如廢散時,未嘗按勳卷,出一田一奴,人益服其恬靜。
八月 8月1日 ○朔己未,太白晝見。
○以林?爲黃海道觀察使,李基祚、愼天翊爲持平。
天翊湖南人,爲人奇偉,識度高遠,自少能文詞,弱冠登第,弟海翊,亦魁謁聖科,見時政昏亂,遂棄官歸鄕,惟以詩酒自娛。
反正後,歷踐三司。
8月2日 ○庚申,憲府啓曰:「前兵使成佑吉,往見李貴,言不逞之徒,似有作孽之迹雲。
所謂作孽之迹,必有所指而言。
請拿問佑吉。
」上從之。
佑吉供稱:「柳??來見,言李貴當國誤事,且稱柳渝之爲人,勸令相友善,故告此言而已。
」逮問慾與之面質,亦無他端,竝卽釋之。
旣而,皆爲夢寅所引,??竟栲死。
8月3日 ○辛酉,上賜副提學鄭經世衣資紬絹。
經世上箋以謝。
8月4日 ○壬戌,以徐渻爲知經筵事,李顯英爲大司諫。
顯英爲人,簡重有操守,光海朝,常在冗官,時泛海遣使,人皆規避不肯行,顯英獨恬然就途,人以爲難。
反正後,遂被進用。
趙緯闈爲執義,李馨遠爲掌令,崔晛爲應敎,吳?爲校理,姜碩期爲修撰,柳大華爲安嶽郡守,南以雄爲義州府尹。
李曙言于上曰:「管餉之事,不可人人而付之。
以雄善於調度,已有成效,今不可輕遞。
』上議于大臣,遂仍管餉之任。
○戶曹啓曰:「慶尙左右道田結,壬辰亂前則四十餘萬結,而癸卯量田,隻四萬三千四百結零。
本曹無平時田籍,可以憑據。
今此量田時,令本道別定差使員,取平時行帳,某官元田幾結內,打量之數幾許之意,明白馳啓,以爲憑考處置之地。
」上從之。
8月5日 ○癸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8月6日 ○甲子,以趙誠立爲司諫,張顯光爲持平,金時言爲義州府尹。
備邊司啓曰:「金時言才局可用,而今以崔鳴吉疏意觀之,則以白面書生,遽試大任爲憂。
頃日榻前諸臣,亦爲陳啓。
義尹金時言,似當改差。
」上從之。
8月7日 ○乙醜,以全湜爲弘文館副修撰。
○諫院啓曰:「李光澔,本以狡猾之人,挾妖幻之術,眩惑人聽,已成亂階。
此獄未發之前,自外入京,出入勳臣之家,妄論命相慌憁之語,自以爲洞知天上之事,以誑勳臣,先固根本,而潛與柳湔、李光裕、韓昌國、許溭、崔誠立等,密議不軌之事,累發於告者之招,而昌國、誠立等,皆渠一家之人,情迹可疑。
在昔東漢末,張角等假妖術,爲天下之劇賊。
皇朝妖女唐賽兒,亦憑左道,以動百萬之衆,妖人煽亂,古今一揆。
若不嚴刑窮問,得其實狀,則必爲他日不測之變。
請命嚴鞫得情。
」答曰:「當與鞫廳議處焉。
」 ○上下敎曰:「兩賊承服,情迹已露,而同謀之人,終不明言而死。
若以冊予所錄,盡信而竝鞫,則必有冤死之人。
卿等其商議善處。
」鞫廳諸臣請入對。
上召見問獄情,皆言應泂、湔同謀之狀已著,而錄中之人,難審其虛實。
上放諸囚三十二人。
奇自獻付處中道,李光澔遠竄,申大枝、許溭、柳瀹、李光裕、鄭沈、鄭麒壽,死於杖下。
○憲府啓曰:「及第李時言,本以貪縱奸猾之人,當賊魁主張廢母之日,敢生逢惡取寵之計,以都監大將別爲一疏,辭極悖惡,此非脅從之比。
請遠竄。
及第李??,本以賊魁腹心,織成癸醜之獄,請殺永昌,辭極兇慘。
其後,與樸鼎吉、韓纉男陳箚,有去草不去根之說,通天之罪,不下於造、訒,而尙保首領,失刑甚矣。
且其子光澔,妖言惑衆,而??不禁,其壻韓昌國,又出於告者之口,??之首惡,不可置之。
請絶島圍籬安置。
」上不從。
8月8日 ○丙寅,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命司業金長生入侍。
○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文臣禮學專經,勿如科業儒生徒取口讀,宜令臨講論難文義,反復講劘,國有大禮,使之參考裁定。
」大司成鄭曄以爲:「當背講。
」上曰:「背講可矣。
」 8月9日 ○丁卯,領議政李元翼又上箚,辭賜幾杖。
答曰:「幾杖之賜,無則已,有則,非卿而誰?由予誠敬未盡,卿辭至此,予甚慙靦。
卿須勿辭。
」 8月10日 ○戊辰,備邊司啓曰:「北方遐遠,六鎭爲甚,而近年以來,久委武弁之手,曾在先朝,間以文官有名望者差遣,使隣邑有所彈壓。
鍾城新府使鄭慶業改差,令該曹擇送文官。
」從之。
○前郡守李先哲等上疏,略曰:「身陷逆名,特蒙天恩,糜身粉骨,難報萬一。
願赴西邊,以充軍伍。
」上答曰:「爾等以非罪蒙放,有何可報之恩乎?今欲爲國願往,誠則可嘉。
然西塞應戍之卒多矣。
予不欲送,爾等其勿往。
」 ○諫院啓曰:「忠勳府漁箭鹽稅,裁省廳入啓減省。
旣於宣諭禦史下去時,頒布各道,而勳府敢以自奉爲急,啓請復設,政府從而效之,此非關軍國之需,而使聖上失信於民,弊瘼猶前,政令顚倒,請依前啓下施行。
至如宮家、勢家魚鹽、海稅,新設立案,害及生民者,亦令諸道監司,査出禁斷。
」答曰:「魚鹽之稅,非戊申以後事。
不允。
」 8月11日 ○己巳,以崔鳴吉爲吏曹參議,沈器遠爲同副承旨,全湜爲弘文館校理,李楘爲吏曹佐郞,李潤雨爲正言。
○前郡守魚守沈上疏,陳弊。
上命守沈入侍晝講。
○忠淸左道監試罷場。
憲府請罷試官鄭百昌,隻命推考。
8月12日 ○庚午,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命贈故永柔縣令李惟吉,雲山郡守李繼宗二品職。
惟吉等,與金應河同死於己未深河之役,而其時樸承宗,獨褒應河,公議甚惜。
至是,特進官李好閔白於上,請加褒贈,故有是命。
8月13日 ○辛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8月14日 ○壬申,上下敎曰:「前牧使申景植,以擧義之人,多有功勞,遽爾身死,予甚悼惜。
此人乃當參勳藉之人,追贈、禮葬等事,令該曹考例行之。
」 8月15日 ○癸酉,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當此逐日開筵之日,特進官,多以曩日庭請隨參之人,惶恐不敢入侍。
當時怵於禍福,不免隨參,而其情容或可恕。
特進官,又非淸選,此人等將因此不得與入,侍之列,則似爲未安。
」上曰:「予意本如此。
竝令入侍。
」 ○上下敎曰:「近來改題之弊已極,或至於罷場,殊極痛駭。
此後,則擧子雖有改題之請,一切勿許。
」 ○諫院啓曰:「繕工正裵大維,附託賊魁,翺翔臺閣,殺大君、廢大妃之論,無不隨參。
請命削去仕版。
」至丁醜,從之。
8月16日 ○甲戌,行中殿冊禮,百官奉箋陳賀。
○諫院啓曰:「諸宮家下人,持印紙侵擾外方,爲曩時第一弊瘼,而臣象仁新自湖南來,目見公主房下人,復踵前習,作弊列邑,閭巷驚駭,遠近失望。
新化之初,尙且如此,末流之弊,有不可勝言。
請自今一切禁斷。
」臺諫傳啓:「若値開筵之時,許令入啓搨前,則咫尺可否,下情畢達。
請自今依此施行。
」答曰:「依啓。
宮家事,不允。
」 ○慶尙道軍威、比安等縣,大風揚沙拔木,大雨終日暴下,平陸成江,山冡卒崩,閭舍皆壞,人畜漂溺,田畝沈沒,禾穀盡損。
雷震大作,有大巖石分作二塊,移在數百步地。
監司閔聖徽馳啓以聞,請令廟堂,講究輕徭、薄賦、救荒、恤民之策,一以答天譴,一以救民命。
○上引見左相尹昉、右相申欽、兵曹判書金瑬、戶曹判書李曙、刑曹判書李時發、副元帥李适等。
尹昉曰:「副元帥,明當下去,而抄兵曹之事,外方騷擾,減其所抄之數,何如?」申欽曰:「抄兵之擧,不可中止,而如馬價收布事,似當更議。
」昉曰:「前日儒疏所謂,勿遺南兵,收布入送,雇立西邊遊手者,此可行也。
」上曰:「收布不易,以是爲慮。
且一萬五千之兵,當盡爲入送乎?」李适曰:「西邊諸城,分防處甚多。
臣之所率不多,似不可減也。
」上曰:「但以糧餉爲慮矣。
」金瑬曰:「決獄之後,輿情鹹悅,蒙宥之人,至於流涕雲。
且柳澯,卽夢寅之姪也。
居于畿甸,親自賣薪,至誠事母,當廢論之發,以副率棄官,其叔屢招不來,故公論許之。
方欲收用,而今以緣坐,將被竄謫,極爲可惜。
」上曰:「其人果賢矣。
但法不可低昻。
」上謂适曰:「西下迫矣。
如有所懷,言之。
」适曰:「聖上非不知臣之不才,而委以分閫之重,此臣報恩之秋也。
第恐一萬五千之軍,難以抵當劇賊也。
」沈光世頗留意國事,故臣欲以從事帶去矣。
「 8月17日 ○乙亥,副元帥李适拜辭。
上引見曰:「都元帥及卿行矣,予忘西顧之憂。
如間諜、防備諸事,盡心力爲之。
」适曰:「臣受此重任,日夜震慄。
今年不幸賊來,則衆寡強弱懸殊,將何以當之?然敢不以一死報國!」上曰:「兩西軍數,幾至數三萬。
分番遞送之後,當以他道繼之。
此後又無他策乎?」适曰:「募兵,則當觀事勢而爲之。
臣往駐箚之所,亦與元帥,相議馳啓矣。
大抵龜、泰,旣無城寨,寧邊可駐,而以所屬各官入守,臣則領手下兵,隨賊所向,臨時防備矣。
」 8月18日 ○丙子,以洪瑞鳳爲大司諫,鄭廣敬爲副應敎,李敬輿爲獻納,洪命亨、洪憲爲正言,任叔英爲弘文博士。
叔英天性樸直,淸介絶人,能文章,好節義。
光海時,積忤權兇,廢黜鄕曲,窮約之中,操履益堅。
反正後,首被起用。
〈史臣曰:取人之道,苟有所長,棄其小過可也。
至於大閑所在,截然不可輕毀之也。
鄭廣敬、洪憲,其爲人則固有可取,而丁巳年間,曾參廢母之論,豈宜置諸臺閣!初政用人如此,銓官難免其責矣。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廷龜曰:「申景植身參擧義,有功未報而遽死。
自上宜其惕念,而禮葬則未安。
蓋以景植未及錄勳而死,故有是言。
」上曰:「然則勿爲禮葬。
凡幹喪需,一依禮葬給之。
」睟光曰:「宣祖朝實錄,纂定於賊魁之手,羞辱甚矣。
宜令改纂。
廢朝日記,亦速爲纂定。
」廷龜曰:「先朝實錄,李恒福爲摠裁,臣忝文衡,與提學申欽同修,癸醜之禍,被罪出去。
及爾瞻當局,盡剉其草,使不可見。
蓋去渠輩所厭之言也。
」上曰:「然則今欲改正,將何所據?」廷龜曰如《政院日記》,可考。
且聞外間有朝報,自戊辰至戊子雲,而間或缺失,當參以聞見。
朝臣衰老,漸忘故事,須速改正。
「上曰:」莫重之事,不可不速爲之矣。
「廷龜曰:」再試之事,初似苟且,而旣試之後,則眞僞判然。
但金汝純、李喜熊,白首窮經,且是可人,而方在喪中,俱不得參,似爲冤矣。
「上曰:」待其脫服,處置可也。
「司經任叔英曰:」韓琂,以其外祖成世寧之累,至於削科,事極冤痛。
「上曰:」事在先朝,不可輕議,議大臣處置。
「後大臣以爲韓琂之削科,當時亦稱其冤。
上遂命復其科,時議頗不快之。
8月19日 ○丁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經任叔英曰:「近來,頗欠從諫如流之義,中外缺望。
可從之事,則宜卽允從。
」上曰:「予知其然,而予之所見,異於臺官。
廢朝有罪之人,誅戮竄黜者何限!一時議罪之後,不當續續追論,有同日課也。
」叔英曰:「臺官非一人,聞見有先後,但觀事之是非而已。
且廢朝時,王子輩怵禍局束,不敢出氣,而今者聖上友愛,反有放縱之漸,不可不預防之也。
」特進官李貴曰:「有一擧義武士,受辱於綾原君之奴,結縛往訴於綾原,綾原重杖其奴,此由自上嚴勑而然也。
」上曰:「今聞其武士之妻,反被法官之囚係雲。
其奴強悍,必結縛而後可制。
以此而被罪,則宮奴輩,必益肆矣。
」李貴、鄭經世、任叔英,皆起拜曰:「聖敎至當。
」叔英仍曰:「王言及此,國家之福也。
宮家小印紙之弊,必甚於此,願推此心,快從臺論。
」 8月20日 ○戊寅,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左議政尹昉曰:「《宣祖實錄》纂修時,李山海爲摠裁官,厚誣先朝,至謂壬辰以後,自上倦勤,專委國政於世子。
且誌文,卽山海所撰,而子孫亦不盡錄,不可不改撰。
」上曰:「誌文,予亦見之,而難處矣。
」〈史臣曰:山海爲人陰譎,而外示恭謹,初附士類,盜竊名望,至長銓衡。
及士類之敗,便生患失之心,陰結奸黨,反噬士類,奴事金公亮,交通宮禁,以爲固寵之計。
爲相四五年,養成禍亂,卒緻壬辰之變。
及宣廟賓天,又爲諂媚光海之計,乃於實錄,公肆誣妄至此。
是可忍耶!至於爾瞻輩,皆出山海卵育,則窮兇極惡,罪難容誅,而老死牖下,天道難知。
可勝痛哉!〉 8月22日 ○庚辰,大司憲徐渻、執義趙緯韓等啓曰:「臣等,前以仁城君請推監察,有傷事體之意,略陳於榻前。
今見仁城君啓辭,措語無倫,極其悖戾,詆斥憲府,無所不至。
至曰:『李爾瞻之遺腹,崔有源之還魂,南瑾之正統。
此閭巷間賈竪女子之所不敢道,而豈料出於王子君之口乎!誠千古所未有之大變也。
緣臣等無狀,緻令朝廷不尊,名器汚衊,請鐫削臣等之職。
」上曰:「勿辭。
」時,仁城君路遇諸監察上臺者,監察遵臺中故事,不爲之避。
仁城君大怒,請推監察臺官,啓於榻前而還收。
仁城君詣闕,招注書,令書待罪之啓。
政院以王子君啓事時,使注書書入非舊例,不從之。
仁城君卽請罷注書,至以大北遺種等語辱之。
上初從之,因承旨陳辨,隻今推考。
仁城君復以憲府庇護監察,極其詬辱,故憲府有此避。
○太白晝見。
8月23日 ○辛巳,諫院啓曰:「臺諫爲人主耳目,總朝廷紀綱,雖以雷霆之威,尙且寬假。
今者憲府勿推監察之請,小無所失,而仁城君珙,橫加詬辱,辭極無謂。
其輕朝廷、蔑臺諫之失,不可不論。
請罷職。
近來頗有宮闈不嚴之漸,戚畹之屬,因緣冒入,屋轎交道,至於閭閻女僕之輩,雜沓闕庭,極可驚駭。
請自今,雖有內間大禮,除內外命婦法典應參之外,一切痛禁,勿許濫入。
常時問安婢子,亦遵舊事,使有限制。
士大夫妻如有冒入者,請査出,罪其家長。
」上曰:「王子體面,極尊且重,不當如是輕論。
屋轎勿許濫入事,依啓。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曰:「親政自世祖朝始行之,至今以爲美談。
卽阼之後,卽爲此擧,甚盛意也。
此後,亦時時親政,則請托之私,必不行矣。
」上曰:「此言誠是。
然惟在銓官公不公如何耳。
」 8月24日 ○壬午,領相李元翼在告出仕。
上引見曰:「卿今出矣,國事幸甚。
」李元翼曰:臣病決難供職。
至有在家議事之命,惶恐無地,不敢不出,而恐無益於國事,是用爲悶。
自上憂勤軫念民事,而如祭享禦供之物,不得不分定民間矣。
伏聞,主上欲以用餘銀子充之,不收於民,未知此事已行否也。
「上曰:」必知外方所納實數,然後可爲,故時未行之矣。
「右贊成李貴曰:」仁城,王室至親,而爲人性躁,自上宜稍加防閑,使不至於縱恣也。
今者淩轢臺諫,侮辱不小,罷職之論,不可不從。
「上曰:」其言乘怒而發,雖不罪之,若自思之,必有悔矣。
「貴曰:」叔父之說,尤所不敢言者。
慢侮君上如此,何所不至乎!「上曰:」固是叔耳,稱之何妨?「貴曰:」若於自上私接之時,雖稱叔姪,固不妨於家人禮,何敢肆然於啓辭中乎?「因涕泣曰:」國綱日至頹廢,難以樹立,臣事君日短,更無望矣。
但不欲負聖明耳。
「 8月25日 ○癸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大將申景禛軍官李德男上變言:內禁衛金大潤、朱德元等,有謀逆之狀,而別武士金希男,實主其謀。
海州、延安等邑哨官,將欲相通領來,而西下南兵結陣城外之時,欲因將官中相識者,乘時擧事。
「卽設鞫廳訊問,則大潤、德元所供,一如上變之言。
希男則供稱:」大潤因嫌構誣。
「大潤、德元,嚴刑更訊,後正刑。
希男累刑不服。
德男上變之夜,大將申景禛等,卽詣闕,請衆軍官及都監兵,以備扈衛,下番軍卒,亦請召集。
上不許,徵下番之卒。
且遣人??察,則回言:」鞍嶺中峯,有數十人,屯聚發矢之後,皆卽散走。
「命遣李曙搜捕,則不見可疑之跡,隻遇一人於山麓,其足傷折,問之,言語茫昧,有若狐魅所惑者。
訊鞫,則乃閑良李雲吉,而德男以爲,與大潤同謀者也。
累刑之後,猶稱行走山谷,實出於昏惑不自知。
復問於德男,則乃曰:」初謂此人與大潤偶語者,錯認其面目也。
「於是,鞫廳啓曰:」臣等見自初各人供招,德男所供,皆推諉於大閏,大潤所供,與之一一相符,辭色少無疑難。
觀其情狀,有似相約者。
然大潤又歸言根於希男,而希男乃殘劣賤隷,決非主張逆謀之人。
似是大潤欲構陷希男而布置如此。
希男旣供以馬匹相爭之嫌,以緻此事。
德元亦曰:『初因大潤與希男爭馬忿恨,以起此獄。
』其言恐或不虛。
雲吉本非出於當初賊招,德男旣以爲誤認,事在可疑。
「上引見推官,査問獄情。
二十八日,遂命放希男、雲吉,被告鄭義男等四人,亦釋之。
8月27日 ○乙酉,太白晝見。
8月29日 ○丁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貴曰:「近日西邊,無一着實事。
臣以爲,寧邊、平壤,不可不守也。
今番一萬五千之兵,亦不當入送,隻精選五六千,以爲死守之計可也。
」李興立曰:「今年雖不加築,多有可守之城矣。
」都承旨李弘冑曰:「臣雖不知西方之事,而寧邊與安州,形勢相倚,此必守之地也。
」上曰:「然矣。
但其城頹毀,今年勢難盡築。
」弘冑曰:「西邊似無遺策,而北方極可慮也。
己未以後,連三歲失稔,且自去冬,癘疫大熾。
前則以三道物力,專意於此,而自西邊有事之後,至以南道兵入防西邊,必須留意北方可也。
吉州、安邊、明川三處,形勢甚好,而城池頹廢,南關兵戌北者,限年除防,以此築城則可矣。
且北道官穀,率皆虛薄,雖不可盡爲蕩滌,其中流亡絶戶,則不可不明査蕩滌,使蒙一分之惠矣。
」興立曰:「曾在平時,作十間屋於三淸洞,埋置石硫黃於屋中,漸次滋大,至於充滿其屋。
今亦依前擧行宜當。
」上曰:「竝令該曹議處。
」貴曰:「今此蕩滌獄事,群情洽然,而此獄則異於前,判然有相會之跡,不可全釋,似當有圍籬安置之擧。
」上曰:「希男似非爲謀逆之魁。
其他數三人,不過爲兇慝之言者。
予意,則渠輩欲歸罪於希男,以爲自脫之計也。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二〉 九月 9月1日 ○戊子朔,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謂吏曹判書吳允謙曰:「國之治亂,在於用人,卿其勉哉!允謙曰:」必有識見,然後可以鑑別人材,而臣無知識,且乏藻鑑,何以稱塞重任?「上曰:」人才各有所長,三司、六曹及守令之任,皆得其人而用之,使各稱其職可也。
至於守令,生民之休戚係焉。
除授之後,不可數遞,尤宜極擇以送。
「允謙曰:」侍從中守令可合者,令宰臣各薦其人,以次除拜,則庶可得人矣。
「上曰:」依爲之。
誤薦者,亦論罪可也。
「特進官李曙曰:」西北人材,宜速收錄,以慰其心也。
「上曰:」此事曾已下諭,而監司何至今不爲擧行耶?「承旨沈器遠曰:」全羅道人才,尤宜收拾。
「上曰:」國家用人,當以至公,何必先於湖南乎?「 ○太白晝見。
○命蕩滌辛酉以上未納貢物。
9月2日 ○己醜,諫院啓曰:「光海位嗣之初,翼社元勳之徒,懷逢君規利之心,縱使熒惑,無所不至。
臨海喬桐之酷禍,誠天下萬古之至冤。
此手旣滑,骨肉餘幾,連累冤死之人不,知其幾家,人皆側目,臥不貼席者,此輩之作俑也。
反正之後,卽已昭雪臨海之冤,削去僞勳之籍,則癉惡之典,義當劃施,迄今寥寥,國言藉藉。
且其時三司,爲其元勳等所脅持,未免告變之歸,亦不無其罪。
請翼社元勳,追削官爵,三司官竝罷職不敍。
廢朝諸僞勳,已行削罷,則戊申以後凡幹捕捉罪人,隨參鞫廳,奔走微勞,明受賞加賞職者,所當逐一改正,以淸仕路,而前日臺諫所啓,隻擧癸醜而不及於其前,事同而異施,物情皆以爲不均。
請令該曹,從速査出,一體施行。
上隻從三司罷職之請。
其後累爭,乃從。
翼社元勳許筬、金信元、柳希奮、崔有源、尹孝先等,竝追奪官爵。
三司之官,副提學宋應洵、典翰崔有源、應敎李志完、校理黃敬中、奇協修撰成時憲、正字睦大欽、掌令尹讓、持平閔德男、獻納尹孝先、正言李士慶、任章等,竝罷職不敍。
○諫院又啓曰:「婚姻者,造端之始而萬福之源,必將之以敬,節之以禮,不當以服禦第宅之侈爲觀美。
今此公主下降之禮,出於積年遭變之餘,臣等亦知慈殿之軫念,殿下之奉承,無所不用其極,而第念帑藏虛竭,民力凋殘,此正殿下以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導率群下之時也。
伏願殿下,從容導達於問安之際,下敎有司,務去虛文,隻完正禮,以寬物力。
且諸宮家及士大夫民庶,婚姻奢侈,已成難救之痼弊。
禁斷之科,不可不嚴。
請命禮曹憲府,申明法制,痛加禁革。
如有冒犯者,啓治家長之罪。
」從之。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右贊成李貴曰:「兵不務多,嶽飛破賊,不過用數千之卒。
今宜姑緩兩南之調發,先入湖西之兵,收布兩南,募得西方土兵,而定將鍊習,則土兵一人,勝客軍十人矣。
且鎭管之法,亦可整理,盡罷僉萬戶營堡,使之鹹聚鎭管,以守可守之地,則此賊可禦也。
臣之筋力,尙堪鞍馬之勞,請往西邊,與張晩共議邊事。
」上曰:「卿老臣,何能遠出!如有善策,可以在此籌畫也。
」 9月3日 ○庚寅,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諫趙誠立曰:「公主吉禮,極其侈盛,弊端甚多,故曾已論啓。
今聞市民之未受物價者,多有怨言,亦宜速給。
」副提學鄭經世曰:「廢朝時,取用市民之物,不給其價,故民怨極多。
今不可又爲此事,以取怨方咨,量減諸需可也。
」上曰:「予豈不知乎!此婚之需,有難減損矣。
」誠立曰:「陳達于慈殿而得請,以紓民怨,則將爲慈殿之盛德,此是大孝也。
」又曰:「臣有所大憂者焉。
歷代帝王,預建太子,蓋所以早定國本也。
古者太子初生,必告廟定位,元子旣已就學,須早定位號,以係民望也。
況中殿冊禮纔完,所當次第擧行也。
」上曰:「中朝封典未下,似不可奏請此事矣。
」經世曰:「漢文帝卽位之初,卽定太子。
今帝命雖未及下,宜早定位號,仍擇僚屬,使左右莫非正人,則可以薰陶德性,爲他日太平之基事,無大於此也。
」 ○吏曹正郞趙翼上疏,條陳大同廳設立便宜節目。
上答曰:「爾詳陳利害,解予疑惑,良用喜悅。
疏辭當留念焉。
」 9月4日 ○辛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侍讀官金時言曰:「李沖逢惡暴斂之罪,不可不追削其官。
若今生存,則必與樸燁同死矣。
」司經任叔英曰:「順格依律之論,已蒙允許,而旋有更鞫之命,臣恐其必不死矣。
」上曰:「不鞫而殺之,不可也。
」叔英曰:「近來雖樂用,直言而無採用之實,正是好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者矣。
」上曰:「何事不行乎?」叔英曰:「人主,與言官辨詰不可。
昔宋帝,以此言聞於何處,問於言事之臣,至今非之。
今上問何事不行,無乃未安乎?」上曰:「予非欲辨詰也。
欲問何事可行而不行也。
」 ○以李潤雨爲正言。
9月5日 ○壬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經任叔英曰:「近以大將譏察之擧,有民心動搖之弊。
上曰:」此事非朝廷所爲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大將遺軍官譏察,故民頗疑懼。
任叔英之言極是也。
「又曰:」外方尙捧昏朝時調度官聚斂之物,故民多怨咨。
前日趙誠立請焚其文書,而上已從之矣。
若下敎八方,諭以自今勿捧之意則可也。
「又曰:」逆家奴婢分給功臣,事未妥當。
不如分屬各司之爲宜也。
「上曰:」三昌父子奴婢,已今許屬各司矣。
「經世曰:近來頗有宮禁不嚴之說,臺諫亦論之矣。
外間或言:上雖知之,亦不得自由雲。
必須委曲仰達,預防此路可矣。
近聞,廢朝宮人有還入者雲,極可驚駭。
豈上或有所未知而然耶!」上曰:「予不知明有此事,而亦安知必無此事乎?且前日,臺諫見屋轎出入時,女僕之闌入而論啓矣。
近來諸宮家女僕,絶不出入。
慈殿以爲,自先朝,問安婢有信符,限數出入,而今則不許相通,極爲未便雲矣。
且慈殿欲見翁主夫人,此亦不可不從。
」經世曰:「自上難防之勢,臣非不知,而慈殿若欲行大不可之事,則未知何以處之。
頃者,慈殿欲引見大臣及李貴輩,而以未安之意仰達,則亦停止雲。
以此觀之,慈旨亦可回矣。
」上曰:「欲見子孫者,是常情耳。
予意似無大不可也。
」知事李廷龜曰:「公主嘉禮所需,優於常例,必有後弊。
其宮房舍間架之數,旣已踰制,且有廣築墻垣之敎,極爲未安。
」上曰:「後豈爲例!」廷龜曰:「似聞大妃殿有神祀之事。
臣於反正之日,承命往慶運宮,伏閤終日,從門隙見之,則門內設帳,宮人爲劍舞,此必左道之類。
自上雖無所惑,而元子大君,自幼時見之,則必有所妨。
自上切諫請,罷此事,何如?」上曰:「近來已竊寢此事矣。
」叔英亦陳公主嘉禮凡具侈濫之弊。
上曰:「十餘年幽廢之餘,今行嘉禮,事當優厚。
此豈至仍爲後弊乎?」反正初,盡出廢朝宮人。
其後宮人新者,不能習知故事,乃還入若幹宮人,故筵臣啓之。
9月6日 ○癸巳,上下敎送冬衣、耳掩、鞋子等物於江華圍籬。
○憲府啓曰:「全羅道宣諭禦史金蓍國、忠淸道宣諭禦史韓必遠等狀啓中,多有失實之事。
別遣禦史者,欲其咨詢廉訪,得其實狀,而隻憑道聽塗說,敢以不實之事,矇然啓達,慢忽不職之罪大矣。
請罷職以戒奉使之臣。
」上從之。
○備局啓曰:「今冬防兵,初以下三道新抄兵入送稟定,而行齊居送,先竭一國之力,緻有邦本動搖之患,實非得計。
姑以忠淸道三千七百人及全羅道初面九百人、慶尙道初面一千人等,先於十月內調送,而隻給行資十五匹,除其馬價,以一路刷馬,照舊例遞駄,仍令量減民結出布之數,兩南餘在軍兵及江原道軍兵,團束敎閱,待變徵發。
」上令面稟以處。
其後上引見大臣,問曰:「赴西軍馬價,今又變改,有似兒戲,如何?」領相李元翼曰:「一結一匹,實爲重役,不可不變通。
」右相申欽曰:「若減定軍數,則可矣。
」左相尹昉曰:「五千若少,則加二千,如何?」上曰:「斟酌多少,鱗次入送可也。
」 9月7日 ○甲午,耆老所啓曰:「耆英宴行於每歲春秋令節,載在法典,乃是二百年流來盛事。
近因國家多事,廢之久矣。
今聞有領議政李元翼賜幾杖之命,此乃曠世恩典,瞻聆鹹聳。
若於此日,兼行耆英之會,一以侈聖寵,一以續故事,則非但一代盛事,亦爲千載美談。
敢此來啓。
」上許之。
仍宣醞賜樂。
元翼詣闕陳謝。
上答曰:「幾杖酒樂,實是敬老之常事耳。
何至於來謝乎?適以國忌齋戒,不得引見,未安。
」賜幾杖,自祖宗朝傳爲盛事,而壬辰之後,久無此事,上優禮元老,特擧曠典。
是日,朝臣大會,莫不歡悅感歎,歌詠其事焉。
○太白晝見。
9月9日 ○丙申,上禦文政殿,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議邊事。
右贊成李貴曰:「號牌雖自明年爲始,而今日與大臣議定,何如?」上曰:「宣惠廳是變法大擧措,群議如何?」領議政李元翼、右議政申欽曰:「此法若行,豈不好乎!已行於京畿,民其便之矣。
」貴曰:「見趙翼疏,則是必可行之法也。
」元翼曰:「慶尙一道,獨以爲不便,勿行於此道,何如?」上曰:「此法有難輕易行之。
卽今田結多縮,所捧之數,若不定於一年經用,則將奈何?」欽曰:「以趙翼疏觀之,一年所捧,較諸一年所用,尙餘十餘萬石雲矣。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發言盈廷,終難歸一。
宣惠、號牌、養兵等事,令宰臣獻議,而大臣裁擇可也。
」上曰:「令二品以上,在家獻議。
」 ○大司成鄭曄爲養母,上疏乞郡。
答曰:「專城養老,於卿之孝則得矣,於予則爲失人。
從卿之願,豈不難乎!在朝事親,忠孝兩美,勿復萠如此之念,以副予眷注之意。
」 ○夜雷電。
9月10日 ○丁酉,備邊司請以忠淸、全羅、慶尙三道赴西軍七千,分爲三運,皆於十月內入送。
「答曰:」一月三運,則沿路似難周旋,一運以閏十月退定可矣。
「 ○戶曹啓曰:「辛酉以上未納貢物,雖係進獻,祭享禦供,竝令蕩滌。
元穀逋欠蕩滌之數,亦且十一萬數千石,此外各官徵督擾民者,實未之知也。
但念各官或有已捧而移用者,或有分糶而未捧者,或有未捧而稱以已捧者,或有貪官偸用而籍以民戶者。
至如樸燁,別備軍糧,則皆錄於度支正簿,尤無可燒之冊。
大抵分戶曹尹守謙、李昌庭所備布粟銀貨,其數甚多。
此外調度物色亦多。
本曹何以知某官某物幾石、幾匹未捧於民也?宜令諸道監司及管飼之臣,査得實數,然後未收之券,竝爲燒火。
」從之。
先是,領相李元翼白上曰:「廢朝分曹及調度等官,橫斂無藝,而守令皆自偸用,徒存虛簿。
今皆徵督於民間,故怨咨莫甚。
」司諫趙誠立請盡焚其券。
特進官李時發亦曰:「樸燁聚斂簿書,竝宜焚之。
」上曰:「固宜焚之。
如已收之物,則宜令監司,覈實以啓。
」事下戶曹,故覈啓如此。
〈史臣曰:「尹守謙所備穀七萬餘石,布一萬五千匹,銀九千餘兩,牛三百餘頭。
李昌庭所備穀四萬三千石,布一萬匹,銀五百兩,此特其用餘也。
皆出於浚民膏血,剝民肌肉,此輩以此媚上,兼以肥己。
如金純輩,又何足責乎!得免罪律,亦雲幸矣。
而昌庭至擬方伯之薦,朝家過擧,孰此爲甚乎!〉○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尹安國,乞暇掃墓,還自畿邑。
上問曰:「外方民恐如何?」對曰:「以各司匠人價布徵督,民甚恐咨,而今聞隻徵於生存者,此則蒙惠矣。
但年弱之人,亦爲徵捧,而一人所俸,多至十六匹綿布,以是爲悶矣。
」上曰:「此外,又有何事?」安國曰:「鴨島刈薍之役,亦爲畿民巨弊。
一日雇價,綿布一匹,三十日則三十匹也。
請令裁省廳議處。
」上曰:「今年則已無及矣。
自明年爲之可也。
」同知事鄭曄曰:「頃日,無錄名照訖而參榜之儒,皆令査覈拔去,而尙無究竟,士習不可不糾正。
速令攸司,査覈何如?」上曰:「依爲之。
」曄曰:「近來儒生留館之數,通下齊七八十,自上或送酒饌,或遣官考講,則必聳動矣。
」 ○以金自點爲同副承旨,趙希逸爲副應敎。
○領議政李元翼建言:「平安道田結凡九萬,宜令每四結出一兵,而以南方財力資給,如中原募兵之規,預爲操鍊,以備明年秋防。
」事下備局,備局請問利害于帥臣、道臣,以憑議處。
其後,事竟不行。
9月11日 ○戊戌,上禦文政殿,輪對。
各司官員諸官,皆陳各司無典僕之弊。
上命分給逆家奴婢。
承旨沈器遠曰:「吳允謙建請將行薦擧之法。
資憲以上及六曹堂上、承旨、三司長官、館閣堂上、左右尹,竝令薦人何如?」上曰:「依爲之。
薦者與同賞罰,俾無如前冗雜之弊。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晬光曰:「頃者有廢朝贓吏蕩滌之敎,極是盛德,而但曩時贓吏,罪犯特甚,雖不能一一盡律,豈可遽爲全釋!其現出者,則錄以爲案,永不敍用可也。
」上曰:「事在旣往,何可盡罪?」晬光曰:「若不錄案,則恐其後日復通仕路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如曩日納銀之類,今亦間間得官,若不書名錮之,此類亦必爲官矣。
」晬光曰:「廢朝時科擧借述者,公然行貨,而數三人外,皆不削科。
他日此輩,亦必收敍,請令兩司摘發削之。
」上曰:「前日筵臣,亦屢言此事,而事涉闇昧,恐或有抱冤者也。
」經世曰:「丙辰謁聖之科,公道隻一人,其餘皆是預題宿搆者雲矣。
」上曰:「雖然,旣不目見,何以的知?」經世曰:「燭刻之製,例不及常時,之作而其科製,皆膾炙人口,可知其借手宿搆也。
」經世曰:「光海時,以柳永慶爲謀逆而至於追刑,故人多冤之。
反正之後,申雪其冤,則可矣。
至於復職,不可也。
」上曰:「旣已冤死,復職何妨?」〈史臣曰:光海時,貪贓與借述者,皆不可容貸。
晬光之言,甚是確論。
上每以寬大爲務,群下亦不任怨堅執,終至淸濁混淆,可勝歎哉!〉○弘文館副提學鄭經世、副校理金世濂、金時言、修撰姜碩期、李植博士任叔英進箚,陳立大志、懋聖學、重宗統、盡孝敬、納諫諍、公視聽嚴宮禁、鎭人心八事。
其論重宗統曰:「禮爲人後者爲之子,故稱所後爲父母而服齊斬三年,稱本生爲伯叔而服不杖期。
此非薄於所生也,誠以旣爲之後,則受重之義甚大,而物無二本,家無二尊,故不得不爲之隆殺也。
至於帝王之承統,則受宗朝社稷之重,爲億兆臣民之主,其義之重,又萬萬於卿士家大宗之後矣。
故前代帝王,以旁支入繼,而尊奉私親,稱皇稱帝者,率皆見非於當時,取譏於後世。
至宋英宗,則賴司馬、範、呂諸賢,能據經守義,痛排異議,遂以皇伯父稱濮王,以王子宗樸襲爵奉祀,乃爲得禮之懿,而我宣廟追崇德興之時,亦倣而行之。
此可謂百王之明法也。
至於今日事體,則與此微有不同。
蓋殿下宣廟之孫,昭穆不可昜,祖禰不可亂,故隻稱祖而不敢稱考,旣已稱祖於宣廟,白稱爲孫,則雖稱考於所生,而自稱爲子,未有嫌偪之疑,故禮官之意,請於親祭或遣官時,稱考而不加皇字,自稱稱子而不加孝字,餘皆遵用宣廟時例。
此非禮官自爲臆說也。
蓋司馬光之言曰:『漢宣承昭帝之後,以孫繼祖,故尊其父爲皇考,而不敢尊其祖爲皇祖。
』呂公著亦曰:『宣帝以兄孫繼祖統,故稱史皇孫爲考,無兩考之嫌也。
』此正與今日之事相似,而可以爲明據,故禮官建議如此,而殿下從之。
其於尊重宗統、崇奉私親之道,兩得而無所失矣。
其時論事之臣,猶執稱爲伯叔之文,而以稱考爲非。
且曰:『當以宣廟爲考。
』〈金長生議也。
〉此則未然。
凡立後者,必以子行爲後,昭穆不紊,故得稱所後爲父母,所生爲伯叔。
宋英宗我宣廟之事是也。
今殿下,旣是宣廟之親孫,則何可稱考而禰其祖乎?且若稱宣廟爲考,則大院君當爲兄矣。
何得以伯叔稱乎?明臣所謂漢宣若陞一等而考昭帝,則又將降一等而兄史皇孫者,眞確論也。
且宣帝初稱史皇孫爲悼考,則先儒未有貶議。
其後稱皇考,然後範鎭譏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程子譏其亂倫失禮。
今旣避宗廟之稱,不加皇字,則大宗之統,未嘗合矣。
旣無兩考之嫌而必稱爲伯叔,則父子之名,終無所施。
聖敎所謂:『豈有有祖而無父之理者?』可謂一言而斷之矣。
竊念,殿下灼有定見,斷無可疑。
獨臣等所慮者則有之。
程子之論濮議有曰:『奸邪之人,希恩固寵,務爲巧飾,欺罔聖聰,則陛下之心,無由而悟。
』今雖公論已定,安知異日不無如程子之所憂者乎?嘉靖年間張璁之徒,鼓作邪議,肆爲眩亂,遂以世宗之所生與獻王,稱考稱皇帝,反以孝宗爲皇伯考,其顚倒謬戾,變易天常,莫此爲甚。
然亦世宗之心,徒知生我之爲恩,罔念繼體之尤重,故奸人得以中之矣。
惟殿下堅定而無惑焉。
」其論嚴宮闈曰:「王化之成,必本於內治,君德之累,莫甚於女謁。
歷觀前代理亂之原,恒由於此,可不愼哉!夫深宮固門,閽寺守之,內言不出,外言不入,此古者士大夫之家法也。
況乎君門九重,肅穆如天,君處其內焉,門曰天門,地曰禁地,豈甿人賤隷雜遝之地哉!十餘年來,內治無法,不惟貴戚嬖倖,得以交通貨賂,雜進珍奇,下至閭閻、市井、賤嫗、醜媪,無論微細之物,苟有所齎,悉無所阻,終至於政由賄成,刑以貨免。
私家女僕,留宿於大內,敎坊女樂,喧咽於掖庭,百年凝嚴之地,變爲醜穢之場。
嗚呼!尙忍言哉!反正之初,首聽臺諫之言,嚴禁女人毋得出入,悉罷選上,各歸郡邑,宮門肅然,望之難近,此正始初淸明之一大政也。
曾未數月,遽有信符通行之命,雖知出慈殿之意,而識者固已憂之矣。
頃聞屋轎聯聯,其從如雲,出入翩翩,略無呵禁。
道路之人,駭心驚目,以爲廢朝之習,復見於今日,臣等私竊痛傷。
前日筵中,雖蒙聖慈委曲開譬,而終不能釋然於心也。
數日以來,竊聞廢朝宮人,復有夤緣入侍於慈殿者雲。
使其言而也虛,則臣等雖有妄言之罪,而於國家幸矣。
使此言而不虛,則殿下之宮禁。
不幾於無法,而末流之弊,可勝言哉!惟殿下深察而痛防焉。
」答曰:「覽是箚辭,陳列八條,無非愛君憂國之誠,予甚嘉悅。
予當服膺以自省焉。
」 9月12日 ○己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徐渻曰:「京畿宣惠,當初民甚便之,而到今已有弊端。
今若又行於四道,或有難便之事,則誠爲可慮。
先行於忠淸一道,知其無弊,然後行於他道,何如?」上曰:「卿意,元不欲行乎?欲先行一道乎?」渻曰:「此似楊炎兩稅法。
春秋收稅之外,不捧一錢,固爲便好。
而第恐各司貿易、進供之際,或有難支之患矣。
祖宗朝,則貢物之制,如豕豬等物,皆以各官所畜上納,他物亦如是,而今則一草一木,皆定價於民間。
臣往畿邑聞之,則羊毛一兩之價,至給七匹布雲,民安得不怨乎?燕閒之暇,時覽大典,修擧舊制,則必有所益矣。
」上引見暗行禦史李命俊、張維、金時言等,親授封書曰:「三月以後,守令皆昜以新人,而近聞多有不法者,宜愼察而來,毋如宣諭諸臣之處事失宜也。
」命俊曰:「監兵使不法,亦察之乎?」上曰:「此亦可察。
勿爲忙還,久在道內,詳細廉訪。
」 9月13日 ○庚子,夜雷電。
○憲府啓曰:「注書崔夢亮奔走權門,得玷堂後之薦,物議之嗤點久矣。
頃日筵中臺臣,至以諸罷論啓,而遽自發明於榻前,請罷職。
」命推考。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貴又請自往募軍於西方,仍言張晩病不堪其任。
上曰:「卿每爲此言,以予爲忘之乎?元帥受國重任,豈可輕議!」 ○以趙希逸爲司諫,羅萬甲爲檢閱。
9月14日 ○辛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同知事鄭曄曰:「如納基納後之類,自上必欲給還其價而後,改正其賞加,此意甚盛。
而此類旣愛高官,久享豐祿,今欲盡償而改正,則仕路何時可淸乎?且臣曾陳拙計,凡民必有所業,而不出於四民之中,如校生全不習文者及庶孽三醫司無用之人,或充軍役,或屬武學可也。
聖敎所謂號牌而後抄軍,量田而後宣惠,可行者極當矣。
」上曰:「號牌非不欲速行,宜稍觀時勢而行之。
」檢討官金世濂曰:「民心若渙散,則雖得百萬精兵,亦無益耳。
號牌不可遽爾行之也。
」曄曰:「凡事必於初頭立紀綱,可以做得。
臣以爲今已失其時也。
上自聖躬,下至百僚,皆革舊習,一如當初頒敎之意,休養民力,然後國事可爲也。
且反正之初,廢朝三公兩司,或有仍行其任者,寧有是理乎?如科擧一事,公然行私,而臺諫不思任怨,仍爲置之。
如戊午式年,合於籍田別試,甚爲苟且。
此皆率私而然也。
如李景溭若合義尹,則重臣豈可以戀親私情之語,上達遞改乎?且鄭百昌有試場輕處之失,而自上不許罷職,外方之人,必以爲聖上以百昌親屬而護之也。
且罪人黃廷悅,以一王孫之故,至於三省推鞫,恐有後弊。
若罪重,則自禁府嚴治可也。
樸自凝之罪,至於籍沒,亦似過矣。
」上曰:「三省事,卿言是矣。
樸自凝其時貪汚之甚者,籍沒何不可之有?」曄曰:「廢朝宮人金氏、任氏等罪惡甚重,殺之可矣。
至如後宮被竄,前古未有之事。
揆諸典律,似爲未安。
」〈史臣曰:宮妾之害,何代無之!未有甚於廢朝者也。
金氏卽所謂金尙宮者也。
曾在宣廟後宮,後爲廢主所寵,戊申宣廟昇遐之日,有藥飯置毒之說。
賊臣李爾瞻附托於金,兇謀秘計,無不與同。
內外大小除拜,皆圖於金然後受點。
權傾一國,士大夫之無恥者,無不攀附,而其中尤甚者,如爾瞻、成晉善父子、樸弘道之徒是也。
金往來於此類之家無常,或至醜聲騰聞。
夏衍卽晉之子也。
晉善初附於士類,及賊臣當國,搖尾乞憐,夏衍參於李偉卿廢母之疏,以此父子顯揚淸路。
辛酉爾瞻爲遠接使西行也,執晉善手曰:「洛中之事,一以付公父子。
及爾瞻少忤於金氏,晉善父子,首叛爾瞻,攻擊甚於他人,人皆唾鄙。
金尙宮之姪女夫,卽吏曹書吏鄭正男之子夢弼也。
夢弼喪其妻,與金通,金恒留於夢弼家,有時引入宮中,而廢主不悟也。
夢弼權勢,自此隆赫。
相臣樸弘耉附於夢弼,待之如尊客。
如李挺元、樸弘道之類,時往其家,不得通刺。
挺元爲吏曹參議,欲擬夢弼仁同府使,夢弼季父愛男,時以吏曹政色吏,抵死爭之,竟不擬。
夢弼奪人臧獲,生人殺人,惟意所欲,人莫敢抗。
任氏卽故宰臣夢正之妾女也。
鄭氏卽士龍之孽孫女也。
任、鄭之寵,亞於金。
任就正以任氏之叔父,鄭之産以鄭氏之娚,權勢亦盛,士大夫多附於其家。
淑儀許氏儆之女,元氏守身之女,洪氏邁之女,權氏餘慶之女也。
淑儀尹氏,弘業之女也。
反正翌日,斬金尙宮及夢弼於軍門。
其後又賜死尹氏於門外,鄭氏自死於家,任氏曾於李貴、金自點之被告時,頗有救護之功,故貸以不死,得侍廢主於圍籬。
其餘洪、許、權、元,皆配中道,故鄭曄有此啓。
〉○備邊司啓曰:「義州人南香等,冒死應募,剃髮變服,偵探虜穴,賊中情形,大略探知。
本道雖已賞給,而渠等今方上來,自朝家不可不施賞,以爲後人之勸。
」上命兵曹論賞,仍賜戰馬、軍裝。
○雷電雨雹。
9月15日 ○壬寅,戶曹啓曰:「今年農事,豐兇不同,兩南水邊被災處外,餘皆極稔。
卽今海邊米價,一匹直十鬥,而京中則不過二鬥。
如以營建訓鍊所儲八百餘石,稍增其價,貿木分給進獻細布之直,以嶺南左道壬戌條稅布之應納本曹者,移送于米賤海邑,減加貿米,事甚更好。
請發送郞廳二員,趁十月貿米於嶺南右道、湖南左道沿海之地。
」上從之。
○戶曹請以京江舟師舡隻,分送京畿沿海各官,以備不時漕運之用。
從之。
初廢朝恐有西警,爲避亂之計,造舡於各道,聚于京江,年久將腐破,故戶曹有此啓。
○兵曹啓曰:「步兵價布,祖宗朝以八升木四十尺爲準,今者各官所送,升麄尺短,請還送,使之改備。
」答曰:「今後雖依前規已來者,不可還送。
捧之可也。
」 ○修築都城頹圮處。
9月16日 ○癸卯,憲府請申明舞文鄕吏全家徙邊之法。
上從之。
○申飭屠牛之禁。
9月17日 ○甲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赴西赴北之軍,棄絶父母,遠戍邊塞,其苦極矣,而又徵上番價布,請令査考蠲除。
」從之。
○焚光海時調度成冊。
○上命送毛衣及綿子等物於江華圍籬。
○下諭諸道,禁釀酒及巫覡之事。
9月18日 ○乙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特進官李時發、檢討官李植等啓曰:「光海將廢母後,南原府使鄭蘊,抗疏直諫,被竄絶島,十年之後,幸逢聖明生還故國,特命陞敍。
又得專城之養,而猶未定以褒奬大節,聳動一代。
至於吳長,以言獲罪,死於謫中,姜大進亦以直論,與吳長同時竄逐,宜有褒嘉之典。
」上曰:「鄭蘊加資。
其餘亦令該曹施賞。
」 ○命試訓鍊都監將士及四大將軍官等武才,賞給有差。
9月19日 ○丙午,諫院啓曰:「今番館試試官李景義、全羅左道京試官李忔、忠淸右道試官金聲發,皆循私用情,人言藉藉。
請竝罷職,參試官從重推考。
從之。
」 9月20日 ○丁未,太白晝見。
○造軍營於宮城外。
○筵臣請於明春,行慈殿上號禮。
從之。
9月21日 ○戊申,執義趙緯韓避嫌,極言照訖之爲不關削榜、儒生呼冤之狀,終言全南左道罷場非儒生之罪,試官鄭百昌激變之緻。
答曰:「勿辭。
削榜儒生,不過三十餘人,百人之說過矣。
國家無法禁則已,若有法禁,則豈可以儒生而廢之乎!奔邊呼冤之人,必是無廉恥之輩,爲此輩廢法令,未知其可也。
臺諫之言,不當如是苟且矣。
」鄭百昌罷職時,申明監試儒生小學考講照訖後許赴之法,而儒生多有不出照訖,又不爲錄名而赴試者,初試出榜後,皆拔去。
憲府以儒生拔去,至於百餘,多所稱冤,請姑爲許赴。
掌令尹煌以爲不可,與持平愼天翊等,爭論引避。
趙緯韓繼避,仍及百昌事。
臺諫論百昌罷場之失,久而不從,始命罷職。
○改葬臨海君珒,令該曹給石灰三百碩。
○吏曹啓曰:「凡資窮代加之法,明有條科,無職之人,雖有應受之加,大夫以上,則切不得濫陞,而往在廢朝,極其殽亂,子壻弟姪之冒受疊受者甚多,官纔一命,資級已滿。
甚至儒生閑良,皆此通訓、禦侮,武文榜出身資窮者居多,例陞堂上,階級之冒濫,仕路之混濁,職此之由,而爲今日難醫之痼弊。
戊申以後,無職人代加者,皆以通德爲限,而朝奉以上,幷皆削去。
請自今以後,代加之法,依此爲式,嚴立條制,申明行會。
」從之。
○知經筵事李廷龜建白,請緻祭箕子廟及前代忠賢。
從之。
○以鄭昌衍爲領中樞府事,李建龜爲判中樞府事兼判義禁府事,禮曹判書趙誠立爲典翰,任叔英爲弘文館修撰,樸炡爲弘文館正字,李景奭爲檢閱,加南原府使鄭蘊通政資。
9月23日 ○庚戌,設三道大同廳置郞廳四員,分掌其事。
○試才禦史崔振雲病死於濟州。
9月24日 ○辛亥,憲府啓曰:「爵人於朝,與士共之,而不賞私勞,春秋之明戒也。
今者中殿冊禮時,內官樸忠敬等八人,竝蒙賞加之命。
儧賞微勞,有駭瞻聆,請命改正。
科擧不公,爲曩日痼弊,爲考官者,所當痛絶循私之習,務行公道,而全羅都事樸安孝,其父爲靈光郡守時,與本郡儒生交遊親厚,今此監試初試,用情偏取,多至十四人。
江原都事李景憲、黃海道京試官林堜,亦於本道試取時,循私用情,人言藉藉,物情駭憤。
樸安孝削去仕版,李景憲、林堜罷職不敍。
監試赴擧之士,皆令講書入學,受出照訖,始許錄名,而冒入場中者甚多。
前日該曹抄啓,無錄名者三十餘人,已爲削榜。
無照訖者百餘人,方令四館査覈,而因本府所啓,無端解削許赴,物情齊憤。
請令四館,今日內査覈。
會試出榜時,無錄名無照訖儒生,竝令削去,以勵士習。
」答曰:「依啓。
內官等非特爲冊禮時微勞,皆先朝舊宦,故加資耳。
」 ○諸道參考官光州牧使鄭雲湖,順天府使李尙俊,任實縣監金寧,興陽縣監樸鼎元,鐵原府使李埈、銀溪察訪金尙,襄陽府使李好義,高城郡守鄭彥宏,鳳山郡守洪得一,金郊察訪安璥等,皆罷職。
9月25日 ○壬子,太白晝見。
○諫院啓曰:「聖上撥亂反正,宗社再安,設科取士,是嘉與八方同慶之盛擧也。
中外考官,不體朝廷選試之至意,仍踵曩時遺習,扳聯者匪才而得售,寡勢者雖才而見屈,用私試官,旣施罪罰,濫竊擧子,無由査正。
今番之榜,決不可不罷。
增廣監試、會試及文武科初試,請竝罷榜。
」答曰:「不爲査正而盡罷其榜,則冤枉必多,査削可矣。
」其後兩司力爭,答曰:「議于大臣可矣。
但以試官之循私爲非,而欲罷其榜,則其用私之罪,似不可罷職而止矣。
」於是,大臣請依臺論,遂命罷其榜。
9月26日 ○癸醜,以貞明公主適洪柱元。
柱元,雵之子也。
○右贊成李貴上疏,條陳軍務十餘事。
仍請自往關西,料理邊事。
答曰:「省卿上疏,深嘉憂國之誠。
條陳之事,當與廟堂議處。
卿親往西土,則規畫之事,必多得宜,而西土之寒,倍於他道,往還之間,當涉累月,以此不能允從。
」再上疏固請,上以其老終不許。
9月27日 ○甲寅,太白晝見。
○諫院啓曰:「春川府使申應榘,曾爲判決事時,莅職嚴明,不畏強禦,聽斷申理,鹹得其平。
宜令久在其任,而遽移外官。
請勿拘常規,特爲仍任,以重聽訟之地。
」答曰:「春川之人,亦是王民,豈以京外而有所輕重乎?已爲除授,使之赴任可矣。
」又啓曰:「今年草木之實,不得成熟,南方柚子之貢,將無以準數封進,沿海之民,渴悶遑遑。
請令兩南監司從實査啓,以除窮民一分之弊。
」從之。
○以洪柱元爲崇德大夫永安尉,李景立爲工曹判書,樸東善爲兵曹參議,任叔英爲持平,鄭弘溟爲修撰,柳斐爲義州府尹。
9月28日 ○乙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同知事鄭曄曰:「古者太學,擇學術精明之人,謂之師儒,分遣四學,使任敎導之責。
今亦依此爲之何如?」上從之。
9月29日 ○丙辰,太白晝見。
○光海有疾,遣內醫看病。
○上下敎吏兵曹曰:「擧義之人,忘其赤族之禍,奮發忠義之志,卒成大事,其功實關宗社,所當隨才錄用,以示酬報之典,而吏兵曹置之相忘之域,豈無沙中之語乎!此後,竝待闕除職。
」 冬十月 10月1日 ○朔戊午,日有食之,太白晝見。
○李時言上疏告變,而使其妾娚申得英代呈。
命招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推鞫于闕內,先訊得英、時言,則得英供稱:「金義敏以時言家舊日褊裨,情分親密,再三來到,欲有所言於時言,而語意兇秘。
時言使我陽許同謀,詗知陰計。
義敏言我非主謀之人,雖未詳知,若先除四大將,及都監大將則事可成矣。
時言遂引入寢房而問之,又使招義敏及黃玹、李有林,欲同時鉤問,仍密報于兵曹判書西平府院君,要得可信人,使之參聽,故兵判送樸惟明,西平送樸成仁,隔壁密聽。
語畢,卽執義敏、有林而縛之。
玹則約而不來,故使樸惟明等,要於中路而捕之。
若問于惟明等則可知。
」時言供稱:「少與黃玹之父同學,玹則不曾識面,而頻數來見,嗟惜臣之被罪,心竊疑訝。
初戒婢僕,才許通名,更思之,不可無權變於其間,一日迎接於寢房,謝其累訪,仍問求見之意,則玹卽言時事,且曰:『公以一時名將,無罪被讉,寧無怏怏之心乎?』臣答曰:『廢大妃之疏,雖非吾本心,罪固當,何敢怨乎?然旣與君許之以心,可一毫無相隱也。
』玹乃曰:『今上捨諸王子而自立,擧義之日,焚燒宮闕,奪掠財貨,近日所爲,甚於廢朝。
除拜不公,賊役日繁,上下離心,遠近咨怨。
此時如有擧事之人,必將響應矣。
』臣陽示同心之色,又問其隱情,則玹曰:『王子中興安君,性本豪俠,散財募士,結爲死交,其家僮僕,亦且不少。
李有林所募,可二百餘,文希賢及吾所募者,亦皆百餘人,而十分精銳之卒也。
』又問擧事之期,則曰:『十月好矣,而若事勢急迫,則閏月亦可矣。
』臣答曰:『如此大事,不可用閏朔,十一月恐不至太遲也。
』又求見同事人名籍,則曰:『柳湔,曾以文書見敗,故我輩則隻以言語往復,雖不幸事洩,無可證左,何憂之有?』且曰:『我等雖死,踵起者必多。
蔔說讖書,皆言國家將不過八九朔雲。
』旣已詗知實,狀後。
旣通于西平府院君韓浚謙、貳相李貴,請其親信人密聽兇謀,然後捕縳義敏、有林。
玹則約而不及來,故捕於中路。
義敏、有林等謀逆,與玹少無異同矣。
」又問樸惟明、樸成仁等竊聽之狀,則供稱:「隔壁所聞,雖未分明,其兇慘之言,大略如時言等所供。
玹初供:」以奴婢相換事,往見時言,仍慰其加罪之事,則時言多發怨時之言。
且稱李有林美貌多才,欲與相見,臨行,戒勿浪傳。
此必時言疑吾洩其言,有此上變。
「刑訊一次,後更供:」隣居李馨衍言于渠曰:『近聞,興安君散千金,交結成佑吉、李時言等,謀作亂,吾欲告變而未得其詳雲。
』卽往見時言,言及此事,欲偕與上變,而時言不應。
「加刑累次,不復吐實,仍爲正刑。
有林供稱:」因黃玹聞興安君多發金帛聚衆作亂之說,言根則出於愼得智、李浻然,而參謀者柳慶宗、李廷綬、成佑吉雲。
仍往見時言,問答許多辭說,欲先上變,而卽被拘執。
「刑推三次,結案取招時,盡吐隱情,援引甚多,遂正刑。
義敏隻言渠紹介有林于時言。
且言有林爲軍糧下送李淑于西路,而終不吐實,死於杖下。
前司鑰韓孝立、學生郭宗魯、愼得智、前參奉李馨衍、前羽林衛李中男、前府使李廷綬、出身鄭愛仁、前兵使成佑吉、及第柳慶宗參奉丁彥琢進士樸橏、安遇吉、前萬戶李淑、唱淮洪敬天玹之弟珩、同知樸安道、進士劉應基、學生申光濩、武人李汝怡、進士奇秀發等,出於賊招,或緊或歇,而累加刑訊,皆不服而死。
僉知文希賢累刑之後,以其赴西在反正之前,兇徒之以文字相通,似無其理,隻命定配。
前判官愼得義、生員柳籌、林茳、及第奇允獻,亦累刑後,命停訊鞫。
參判柳公亮、衛將玄極、府使樸知述、引儀鄭龍榮、前參奉權昱等,初命停刑姑囚,至閏十月初二日下敎,令推官議啓諸囚。
鞫廳啓曰:」奇允獻、林茳推辭,多有不直可疑之端。
金應鼎雖病廢之人,旣知共爲兇徒而往來聚會,相與問命,至於推占國家而酬酢無忌,此三人似當減死定配。
玄極緊出賊口,與樸安道無異,而安道受刑而斃,此人似難全釋。
柳公亮、樸知述、權昱,群議皆以爲,雖見賣於兇徒,而別無與聞逆謀之迹。
愼得義、柳籌,雖出於賊口,無指的可疑之端,而竝累受刑訊,鄭龍榮出於賊招者,無緊關之語,此六人似當分揀矣。
「答曰:」奇允獻、林茳、金應鼎,依啓辭定配;鄭龍榮、愼得義、權昱,放送;柳公亮比於玄極,有重而無輕;樸知述、柳籌緊出賊招,似難全釋,更爲議啓。
「鞫廳啓,請依上敎處之。
遂命玄極、柳公亮中道付處,樸知述、柳??削職,放歸田裡。
又命李時言敍用。
其他捕察有勞之人,竝施賞。
初擧義人尹雲衢、林?等,薦湖南人崔弘誠于諸勳臣,使主譏察之事,稱以相人,交結宗魯、彥琢、有林、應基、遇吉、玹、橏等,逐日相從,盡聞其逆謀,聞輒密告于諸勳臣。
至是,名出有林之招,其供辭,以諸勳臣爲證。
李曙、申景禛、崔鳴吉等上疏言,實有其事,卽命放釋。
蔔者金應鼎,與有林、彥琢同裡閈,有林等與其徒黨,頻數相聚,問其命數,宗魯、玹茳、希賢、慶宗、自獻、允獻、秀發、時言、佑吉、義信、孝立、愛仁之命,皆問其吉兇。
且曰:」渠輩之命,得爲大將否?「又問諸勳臣之命,上及於至尊。
應鼎被逮,盡供其實狀,以此獄情尤著雲。
變生之初,上卽下敎曰:」推戴之人勿問,渠等雖或言之,勿爲採聽,故興安君出於賊招狼藉,而終不問。
10月2日 ○己未,太白晝見。
10月3日 ○庚申,日有兩珥。
10月8日 ○乙醜,文城君夫人柳氏,卒于江華圍籬。
上下敎于該曹曰:「廢妃病逝,予甚驚悼。
其斂殯時所用衣衾及棺闆等物,急速下送。
」禮曹啓曰:「此喪與廢嬪之喪有異,應行喪禮,令儒臣博考。
且令春秋館考見實錄,據禮施行,俾無未盡之事。
初喪所用衣衾諸具,令該司罔晝夜下送。
且自明日,停朝市何如?」從之。
10月9日 ○丙寅,太白晝見。
10月10日 ○丁卯,日暈,右珥,夜月暈。
○禮曹啓曰:「廢妃喪事之出,今已三日,斂襲諸具,該曹想必急速下送,而前日廢嬪之喪,自上命以王子夫人例禮葬事,聖敎至爲丁寧,而有司不謹奉行,事多埋沒雲。
故筵臣陳達榻前,至有推考之命。
今此廢妃,曾母臨一國,送終之禮,與廢嬪有別。
初喪諸事,不可付之於本官。
本曹堂上、郞廳,今日內發送,使之看護初喪,何如?」從之。
○又啓曰:「銘旌所書稱號,議于大臣,則皆以爲:」若以王子禮爲之,則王子夫人銘旌,當以邑號書之。
但燕山反正之初,以燕山君降號,今番則當初無降封之節,似當以降封事,先捧承傳後,依王子夫人例,邑號書之,而係是變禮,實錄及諸書,俱無可據節文雲。
但燕山降封,旣有明據,大臣之意,欲以降封事,先捧承傳後,以邑號書之,依此爲之乎?「上從之。
10月11日 ○戊辰,日暈,夜月暈。
10月13日 ○庚午,太白晝見。
夜月暈。
10月16日 ○癸酉,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諫院啓曰:「戶曹佐郞林垍無一履歷,遽授郞署之任,殊乖用人難愼之意,請遞差。
前佐郞鄭大容諂付賊魁,殺大君、廢大妃、追罪金悌男事,無不擔當,而至今網漏,物情駭憤。
其罪豈止中道付處,請遠竄。
典籍崔衢,爲人陰險,締結兇徒,戊申臨海之獄,戊午廢母之論,無不幹預,而尙爾網漏,請削去仕版。
」從之。
憲府啓曰:「李長孺、李克揆、金瑞龍、尹魯等,俱以逆黨,疊上兇疏,長孺之疏曰:『先正悌男之罪,決正西宮之惡。
』克揆之疏曰:『三司或啓或停,館學全不動念,請治三司、館學負君釋讐之罪。
』瑞龍之疏曰:『西宮節目未下,衆情危疑,兇黨生心,速行直廢之典。
』尹魯之疏曰:『異議邪黨,次第用律,先治韓孝純遲延不卽斷義之罪,次治三司容護孝純之罪。
』夫孝純聽爾瞻指嗾,主張廢母之論,無所不爲,而猶以爲不卽斷義,其兇慘極矣。
此四人罪犯惟均,而尙保首領,請遠竄。
」從之。
○引見全有亨。
有亨自西邊還,問以城池守戰之具,有亨奏訖,仍進曰:「李有林雖爲逆謀,不無告變之功。
若賞之以職,以示諸賊,則必爭相告引其黨,無復漏落,投書兇賊,亦可得也。
陳平之縱金反間,趙廣漢之缿筩擿伏,卽此意也。
臺諫者聞臣此言,論劾必至,而愚意如此,故敢達。
」上不答。
○放釋贓吏梁貴生而削其職。
貴生爲德源府使,調送人馬,將迎其衙眷,暗行禦史金時讓遇諸道,搜出所齎物件,條錄以啓,逐命下吏。
大臣以爲:「貴生治聲最著,本邑民人,至於上京號訴,請仍任貴生,以慰遠人。
」臺諫爭之。
至是,更議大臣,大臣猶持前議,贓法自是弛矣。
○毛都督發銀,求賣黃豆一萬碩。
接伴使李尙吉馳啓以聞。
10月17日 ○甲戌,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10月18日 ○乙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諫院啓曰:「叛逆極罪,天地之所不容。
今者李有林乃承服逆賊,同知全有亨,敢於登對之時,至請加爵於亂領,以爲援引同黨之地,其反常悖理大矣。
請罷職。
」憲府亦論之,命推考。
10月19日 ○丙子,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引見推官大臣以下。
○引見義州府尹柳斐,勉諭,賜以弓矢。
○憲府啓曰:「臨海君、珒之定配喬桐也,縣監李稷,與別將李廷弼,迎合光海之意,欲其速死,百端困辱。
時當暑月,預造豆泡,必累日經宿,臭味俱惡,然後投饋。
如此之事,不可盡擧,請拿鞫定罪。
」從之。
10月20日 ○丁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吳百齡曰:「我國公道,隻在科擧,廢朝十許年間,公道掃地,以科擧爲植黨之地。
反正之後,新設大科,萬人拭目,佇見公道,不幸用私之事,又出於今日。
臺諫之請罷其榜,固不可已也。
第士習淆薄,每一設科,謗言必興,未必不由於落榜擧子,而至於陳疏請罪考官,則曾所未有。
此路一開,考官不得措手足。
今後如有用私之榜,則自有臺諫論列,落榜擧子之疏,切勿捧入,以防其弊。
」上曰:「落榜擧子之疏,其言虛妄,則勿用而已。
」 ○諫院啓曰:「近因逮捕罪人,驛路騷屑,使命絡繹,夫馬難支,不可無變通之擧。
請自今,王子、大臣及二品以上勳臣外,受由人員,勿許給馬。
使命所帶郵卒,亦加裁損。
」從之。
○右贊成李貴上疏,進《軍務要覽》。
且曰:「用人之道,宜勿拘常規。
請以韓浚謙爲都體察使,俾鎭中外疑懼之心。
且新進輕銳之人,主張淳議,浮議之權,重於泰山,三公不敢較,六卿不敢抗,使謀臣智士,不得措手足,而至於君臣之義,倫紀之重,則褎如充耳,無一人言之者,亡國之形已著。
臣之臨死一言
知事李貴曰:「當此危疑之日,都城扈衛,不可虛踈。
大明太祖,城中設大營,厥後兵部尙書于謙,又設十二團營,邊方有變,則以此出征。
方今城中,隻有都監軍及自募軍官五百餘人。
若有糧料,則遠方之人,必有聞風來集者,數千之兵,不難得矣。
且京畿束伍,若有邊警,則可使守令,自領赴難。
姑勿抄送西邊,令守令更抄精壯,別束隊伍,常加操鍊,以備京城扈衛之用可也。
」上曰:「此時抄兵,似有騷擾之弊。
隻令守令,分其老壯,因爲團束,以待緩急可也。
」貴曰:「今者,命罷自募軍,而至以失信爲敎,團束二千,纔成軍樣,今不可以人言更改。
請勿罷遣。
」上曰:「此輩初不過希功望賞,而遞定軍伍,事涉失信。
予意,則盡罷當初自募,更爲募得可矣。
」貴曰:「興安君瑅,多有可駭之事。
自上常於便殿,頻賜引接,嚴加警戒,則可以禁其爲惡,而不悖於親親之道矣。
且聞閭閻叛奴及賊家奴僕,多有投入於綾原君家,人言藉藉。
此則有異於諸王子,尤當嚴飭也。
」上曰:「領相之出,予日望之,而尙爾引入,由予誠意之未盡,予甚愧焉。
明日承旨更往敦諭,期於出仕。
」 7月16日 ○甲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憲府啓曰:「進士奇俊格,本以兇譎之人,曾在丁巳年間,陳疏上變,誣搆國舅金悌男及沈?父子,極其兇慘。
疏中有曰:『筠在扶安時,與沈光世謀立永昌。
』又曰:『筠與光世對門,朝夕相從,將作兇謀。
』又曰:『筠與金悌男通謀,而主遷都之議,添入讖書,所無一漢二河三江四海之語。
』又曰:『李弘老連昏於沈?者,亦爲金悌男及永昌也。
』又曰:『戊申年沈?恐事覺,驚遑自盡,人謂縊死。
』滿紙狼藉,不忍正視。
原其情狀,與應犀無異。
且於原情之際,至擧審食其之說,指斥慈殿。
此則造、訒、偉卿等所未道之語,其大逆不道,通天極惡之罪,不可不法。
請拿鞫定罪。
」從之。
又啓曰:「科場借作之罪,自有其律。
奇秀發借述登科之狀,旣出於李再榮之招,而止於削科,物情俱駭。
請依呂繼先例,拿鞫定罪。
奇順格貪贓之罪,甚於李應獬,戕殺無辜之罪,不下於樸燁。
請圍籬安置。
」答曰:「秀發旣已削科,順格亦已削黜,今又加罪,豈不過乎?」其後累啓,順格命遠竄,秀發鞫問付處。
7月17日 ○乙巳,以領相李元翼五度呈辭,答曰:「國事日漸艱危,卿安忍坐視不救乎?卿病已愈,須速出仕,以副予飢渴之望。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曙曰:「光海時,各司奴婢免賤者甚多,若還合其價而還賤,則幾至二千五百兩之銀。
且免賤後生産必多,此則當爲良民乎?」上曰:「免賤後所生,當爲良民矣。
此輩限年免役,與給價還賤便否,問于大臣。
」右相尹昉以爲,納價免賤者,宜限年免役。
「上從之。
7月19日 ○丁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曰:「自募軍旣罷之後,人心悅服,旋以李貴之言,有自願者許入之敎,命令一出,不可復改也。
」上曰:「予意以爲,或有樂從者,則還入無妨矣。
如此則一切罷之宜矣。
近來政令不一,民多愁怨,諸卿宜思鎭定安民之策。
且外方以積年逋負追徵之故,民多怨之。
赴西軍之抄送,亦必騷屑矣。
」瑬曰:「所抄不是甚多,而民猶怨苦雲,然此則不可已也。
」瑬又曰:「近來士大夫,多有橫占之弊,賊家財産推徵之事,尤爲閭巷怨咨之端矣。
」上曰:「此事頗涉不潔。
如此人,臺諫論之可也。
凡人誤身於富貴二字,此甚可矜。
人君富貴,不爲不足,而一朝見敗,身且不保。
此目前所見,可爲大戒也。
瑬曰:」今日上下,宜以廢朝君臣爲監戒也。
「蓋反正初,都民爭集,毀破昏朝用事者家舍,取其財物。
及諸勳臣分受第宅,或有追徵其所偸,侵擾閭民,多有怨謗,故瑬言及之。
7月20日 ○戊申,太白晝見。
○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曰:「奇俊格事,當何以處之?」領事尹昉曰:「見其疏辭,多有不忍見之語,其罪當死。
」李貴曰:「惟在自上裁減,臣子何敢處斷!」持平金自點曰:「李貴之言非矣。
至於言犯慈殿,則自上亦難裁減,一以王法斷之可矣。
」上曰:「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之。
人主亦何能獨斷也?」貴曰:「近來閭巷,訛言不止,人多危懼,雖不可遞設扈衛,而亦不可不預爲之備也。
待變軍官輩,宜厚其廩料。
」上曰:「安民爲上,民心不離,則軍必效死。
且不可示人以疑,豈宜朝夕待變乎?軍官給料,國儲之竭,不可輕易爲之。
」 ○備邊司覆啓:「大司憲李貴箚中所陳署事之法,今難卒復。
鎭管之法,宜更修擧,嚴立擧主保任之法。
申明外方,鄕裡之薦,亦宜着實施行。
管餉之任,除兩西,幷皆革罷。
寧邊城,守令、帥臣規畫稟處,至於臺諫不責小過,久於其職一款,依祖宗朝故事,兩司互相推考,勿以推考遞職。
」答曰:「依啓。
臺諫不爲推考而遞差者,欲使小無過失,其責望豈不重哉!若以久在其職爲重,而推考不遞,則反有歉於敬重之道。
此一款,勿施。
」 ○以大司憲李貴爲右贊成,特命也。
徐渻爲大司憲,李時發爲刑曹判書,樸東善爲大司諫,鄭廣敬爲副應敎,金時言爲副修撰。
7月21日 ○己酉,奏聞使李慶全等馳啓曰:「臣等到登州,投呈報單,軍門卽招臣等,而謂曰:『爾舊國王在否?』臣等答曰在矣。
軍門曰:『有子否?』答曰:『有一子矣。
』軍門曰:『在何處?』答曰:『同在一處矣。
』軍門曰:『傳聞舊王,三月十三日已死,是乎?』答曰:『萬無此理。
妃嬪僕禦,亦皆隨在矣。
』軍門曰:『舊王自退耶?』答曰:『舊王失德,詳在奏文中。
一國大小臣民,不謀而同,鹹戴新王。
昭敬王妃敎令,權署國事矣。
』軍門曰:『爾國,今則定乎?』答曰:『天命人歸,市不易肆,反正之日,朝野晏然,有何不定之事乎?毛都督駐弊邦,凡幹事情,無不洞知,如有可疑之事,毛爺必不掩護小邦,欺瞞朝廷矣。
」軍門頗以爲然。
大槪如孟推官者,曾往我國,不得充其所欲,大肆怨怒,搆捏罔極之言雲。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自上有聖人之資質,而必須好學,終能成就聖德。
爲學,非徒讀書,必於處事接物之際,求得其當,事事當理,則此爲聖人也。
」上曰:「事事當理,豈不難乎!」經世曰:「必先遏絶私意,然後可以爲學。
苟有一毫私意,則施諸事爲,皆不得當理矣。
臣觀廢朝,以戚屬私昵之人,寄其耳目,大臣、臺諫之言,則不見聽信,此其所以昏亂也。
知事鄭曄曰:」鄭經世之言,須留念焉。
第其所謂廢朝不信大臣、臺諫雲者,失言也。
不先擇大臣、臺諫,而信聽其言,則如樸弘耆、趙挺、南瑾等之言,皆可信聽乎?惟當先擇而後信任也。
「上曰:」大臣臺諫,雖甚庸惡,人主若不開邪徑,則何敢公肆奸誣之言乎?「曄曰:」聖敎極當,可爲後世法矣。
人主有令,當下政院;人臣有啓,當由政院,何敢密啓乎?「上曰:」近日亦有此事乎?「曄曰:」當此淸明之時,豈有此事!然自上常加留念,如有曲徑進言者,知其爲小人,而必斥之,則自無其弊矣。
「 ○憲府啓曰:「前郡守金命龍借作登第,現出於再榮之口,請與奇秀發,一體拿鞫定罪。
」從之。
○諫院啓曰:「前府使趙有道,以光海戚屬,久秉銓柄,濁亂朝著,貪婪縱恣,請中道付處。
」上不從。
7月22日 ○庚戌,夜,熒惑又入鬥魁。
7月23日 ○辛亥,左承旨權盡己上疏,略曰: 伏聞,近來宮闈不嚴之說,盛行於閭巷,益嚴內治,肅淸宮壼,使內言不出,外言不入,檢防姻戚,杜絶交通。
至於宮家女奴問安出入,實駭觀瞻。
問安之禮,雖不可全廢,或於節日,或於朔望,當有限制。
上優批答之。
○以李德泂爲漢城府判尹,李克信爲蔚山府使。
克信爲人兇險,附托兇徒,冒占銓郞,而反正之後,得免刑章,至授州府之任,物情駭憤。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上問承旨韓汝溭曰:「領相,氣力如何?對曰:」病似差歇,而元氣未復。
「上曰:」予欲親往問之,其有古事之可據者乎?「韓汝溭請令儒臣,博考以啓。
上允之。
7月24日 ○壬子,掌令趙緯韓持平金自點、沈器遠等啓曰:「奇俊格之疏,構陷國舅,兇悖陰慘,莫非證成應犀之獄,而若其沈?父子之被誣者,則此又應犀之所未及言也。
至於審食其之說,耳不可聞,口不可言。
此又造、訒、偉卿之所不敢道也。
罪浮應犀,惡甚偉卿,而尙逭天討者,蓋以其父自獻立異於收議,頗爲士論所許。
且未見俊格原疏,不知其惡之至於此,故請罪之論,到今始發。
頃聞自上有俊格原疏內入之敎,意謂睿覽之後,必快示刑章,以洩神人之憤矣。
及見下鞫廳之敎,有曰:『其父有功,似當赦宥。
』鞫廳諸臣,又以無容更議回啓,臣等相顧驚愕,莫知所以。
所謂有功者,非以其立節於慈殿乎?噫!自獻實有救慈殿之誠心,則悌男於慈殿,誰也?一邊立異廢論,以爲欺世之資,一邊誣陷悌男,以爲免禍之地,其機巧之計,變幻之態,反有甚於直爲廢論者,則所謂立節者,何節?所謂有功者,何功乎?或者以爲,罪在俊格,其父不知爲解,則此又不然。
誣陷國舅,是何等事,而可以不告其父而爲之乎?雖在遠地,理必相議。
況自獻其時方在江上,而自謂不知乎哉!然則自獻自救不暇,何可庇及其子,而聖敎如此,朝議如此,臣等竊怪焉。
至於審食其之說,悖慢無比。
使賊筠實有是言,則必與俊格私相唱和,厥罪惟均。
若實無是言,而俊格自爲做出,則通天之罪,俊格自當之。
將何辭以自脫?禁府之論,實所未曉。
此無非臣等不能恢張正論之緻,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自獻詣闕,陳疏待罪。
」上答曰:「卿之不知,予亦知之。
卿宜安心。
」 ○領議政李元翼詣闕,上疏,陳情。
上答曰:「予欲親往問病,卿今入來,雖極喜幸,恐有妨於調理,憂慮不已。
須安心勿辭。
」仍命引見。
上曰:「予固將往見,卿乃入來。
」元翼曰:「臣有賤疾,久未供職。
自上至有親臨之敎,臣罪宜死。
」仍泣下數行。
「上曰:」予非謂卿不欲出仕也。
聞卿病久未瘳,故欲往問之矣。
「元翼曰:」臣之初意,以宗社再安,故隻欲一瞻天顔,伸賀而退。
況今病勢如此,決難陳力。
使臣幸得待罪原任,則可無逐日供仕之勞,而時得預聞朝政矣。
「上曰:」蔔相後,則當有左右相,卿可臥閤養疾。
朝政之有不能決者,就而問之,則卿可裁決也。
「元翼曰:」此則決不敢當也。
且頃日筵中,大司憲李貴言臣之失,以憲長言大臣之過,有難晏然在職。
人君之於臣下,當養以禮節,不可使喪其廉恥而苟冒供職。
臣之力請遞職,以必退爲期者,不專以病也。
惟願聖上,諒臣自處之道而曲爲之地。
「上再三慰諭而不許。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右贊成李貴曰:「李元翼今方呈病,右相若遇重事,則必雲當議于領相,故無一事成就者。
今之急務,須擇一相臣而委任,使之主斷國事可也。
」李晬光曰:「李貴之言甚當。
今有兩大臣,而無一擔當國事者,恐殿下委任之誠,有所未盡也。
殿下卽位以來,勵精圖治,筵臣日進嘉猷,而尙未臻至治者,豈殿下雖有從諫之名,而未盡用言之實耶!書雲爾言底可績,禹拜昌言者,非但嘉其言也,必用其言也。
帝王之學,以治心爲本,方今所講《論語》、《大學衍義》雖好,猶不若《近思錄》、《心經》、《性理大全》等書也。
儒臣中從事學問者,宜常常顧問也。
臣恐殿下圖治之心,或未免始勤終怠。
若以心學爲本,則必無是患矣。
」上未及答,貴曰:「李晬光始勤終怠之言是矣。
殿下當初連日親政,而厥後更無此擧,終怠之漸,於此亦可見也。
○太白晝見。
7月25日 ○癸醜,上下敎政院曰:「昨日因予辭不達意,領相力疾入來,相見之喜,雖難盡言,恐有妨於調攝,達夜耿耿,憂慮益增。
承旨其往問之。
」仍命該曹,賜以幾杖。
元翼上箚,辭之。
上答曰:「卿年老有病,故賜以幾杖。
卿須勿辭。
」元翼又上八度呈辭。
上答曰:「卿身雖有病,心固不病,安忍坐視國事之艱危而不爲之匡救乎?氣力不逮,則終歲臥閤,亦無所妨。
予不願卿出仕。
但願在家聽察矣。
卿之進退,係國家安危。
卿以與國同休戚之人,何可牢辭至此乎?近緣予辭不達意,有同驅迫,到今思之,良用慙靦。
卿須念蒼生之顒望,勿辭。
」 ○以鄭光績爲司諫院大司諫。
光績性本褊狹,痼於偏黨,而頗有操守。
昏朝十載,絶意仕宦,淸議許之,故反正初,卽被收擢。
7月26日 ○甲寅,正言權鑊引避辭職。
仍陳所懷曰:「殿下卽位之初,虛心聽納。
近日,則雖可從之事,必持難累日,使進言者摧挫怠倦,拒諫之漸著矣。
殿下卽位之初,潛邸之奴犯法,而卽施典刑,此是天地之公心也。
近日則王子君法外陪吏之多,法官爭之不得,此極微細之事,而可見私意之漸長,何以責臣下之公乎?殿下卽位之初,向時權勢家奴僕,散落畏縮,近日則還爲投屬於勢家,以爲藉勢之地。
若殿下恢張公道,而不饒親屬,則豈復有此弊乎?逆魁煽亂之事,不可盡言,而科擧一事,最爲巨弊。
或以論議之合,或以賄賂之多,或以族屬,或以內請,皆占科第,其中公道,十僅一二。
殿下登極之初,卽下或罷或削之命,遠近之人,莫不踴躍歡忭,而中寢不行,終歸失信,誠可寒心。
蓋緣冒占科第之人,奔走請囑,朝廷之上,秉公者少,循私者多,模糊玩愒,莫肯主張是論,取怨於形勢之徒,終使殿下之國事日就於頹靡不振,此後科擧之事,臣未知其必公無私也。
」答曰:「省啓,良用嘉喜。
宜勿辭。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7月27日 ○乙卯,遣行護軍趙濈如京師,賀冬至聖節兼謝恩。
上出明政殿,親傳表奏。
○前縣令柳應泂、柳應時,定州牧使李愼等,詣闕上變。
命招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推鞫于闕內。
先問柳應泂等,應泂供稱:「自六月念後,得病,久在死生間,武兼宣傳官柳湔、把摠申大枝等,頻頻來問,常以爲感。
本月二十四日,更來問病,仍言及時事,引而不發,反覆探問,然後始曰:『國中豪士等,有討逆之計,其意如何?問所謂討逆何謂也。
湔曰:」今此擧義之人,當先奉大妃入闕,迎立天命所歸之人,而今上自取之非也。
朝士所爲,亦無異於前,故吾等將相議擧事。
雖或不成,可無愧於六臣,君肯從我否?』臣陽示同謀之意,則又曰:『吾黨謀士,乃前別坐李光澔、韓昌國、前評事李光裕及申大枝、權大振、崔誠立、柳興元四把摠也。
』臣聞此言,驚怖罔極,欲卽上變,而以未得端緖爲慮,四寸柳應時適來見,告以此意,則應時卽見持平金自點、貳相李貴,具告事狀。
且敎以須得兇徒筆跡爲證,遂緻書於李光裕、柳湔、申??等,得其手復,翌日光裕、光澔、湔、??等,同會相邀,卽往見之,則其言亦如湔前日所言。
光裕曰:『明明日,將擇師期於光澔家。
』光澔乃術士,長於擇日等事也。
申大技亦於二十四日來言,如湔所言,臣仍曰:『湔所募甚多,汝之所募者,何等人耶?大枝答曰:『前府使許稷,初不肯許,累言之,乃曰:「吾亦有所爲之事,擧事之時,彼此合勢可矣。
」雲。
』臣又謂湔曰:『爲諸將名錄,示諸許稷,則彼所相約之人,亦可得知。
必須爲名錄。
』雲,則湔卽書給,故持此來告雲。
「次問柳湔,則湔初供:」應泂病起後,送人招之,往見敍話,應泂問曰:『朋友相信之間,雖欲共爲盜賊,如不可,則但避之耳。
何可洩於人?』臣曰:『諾。
』應泂曰:『此非討逆時乎?』臣曰:『所謂逆,何謂也?』應泂曰:『君豈不知?君言詐也。
』臣默然而退。
其後又見應泂,則又發前日之言。
且曰:『奇自獻位高名重,可與擧事。
』仍問臣所知名士宰相,答以無知者,則曰:『柳夢寅、柳潚等,非君姓親乎?』臣答曰:『非也。
柳潚、柳?,曾一相見,而夢寅則不識面矣。
』又問臣鄕人戚屬之在京者幾許,臣言鄭沉、沈倵、崔有建、柳東仁等若幹矣。
臣與申大枝、申??,雖有知分,許稷,則不見面,不知名,何由知其相約之事?所謂書名成冊,應泂必記與臣問答之人,以爲陷人之穽。
蓋以臣聞其討逆之語,疑臣上變而先發也。
「鞫廳使湔與應泂面質,問冊子筆畫,則猶以爲非渠所書,卽使李光澔見之,則雲此是湔之筆畫。
復嚴刑鞫問,則始曰:」應泂以謀逆專歸於臣,故心實痛憤,牢諱籍名之事矣。
此果是臣所手書也。
大槪,臣見應泂時,應泂言:『失勢之人,被人猜疑,吾欲上變,爲立功自安之地。
』臣問欲告何人,則曰奇自獻、柳慶宗、柳夢寅、李光澔、韓白國、李光裕、許稷,皆失時之人。
若書此類,人必不疑。
竝書都監將官,則尤可取信,此外則可書有嫌之人。
仍問臣之怨人,臣亦言鄭沉、沈倵、柳東仁等矣。
各人名下所錄,內鋒、外鋒別援,立斬某某等語,欲假此以實其事也。
鞫廳,以其變幻兇詐,更請加刑後,仍爲正刑。
柳夢寅聞變亡命,被捕於楊州地。
初供:「被逆徒誣陷,且非亡命,方欲自現上京,而被拿於路上。
」遂鞫問事證,則亡命之狀昭著,再加刑訊,則始服曰:「子瀹一日來言,武臣鄭麒壽言:『若聚私兵,可得若幹,成佑吉曾爲都監大將,得士卒心,可以擧事。
柳??亦贊其事。
』雲。
臣曰:『大不然。
手無尺寸兵,則雖以漢高、大明高皇帝,亦難成大事。
今汝等,雖有戀舊主之心,徒死而已,勿妄言。
及廢世子將死,渝欲與佑吉、麒壽、??等,追往江華,共濟其事,適因潦水,佑吉之兵未集,故不得成其計。
臣晩聞其言,知禍將至,欲告逆子所爲,而心所不忍,且臣曾作《孀婦歎》曰:『七十老孀婦,單居守閨壼,人人勸改嫁,善男顔如槿。
慣聽女史詩,稍知妊姒訓,白首作春容,寧不愧脂粉!』此子好此詩,乃爲此擧,更無所言。
」鞫廳問自獻、湔等逆謀于夢寅,則曰:「此則夢寐所不聞。
」又問與佑吉、麒壽欲相知與否,則曰:「略知佑吉、麒壽,而??則不知其面雲。
」乃命正刑。
7月28日 ○丙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憲府、諫院皆啓曰:「罪人奇順格,其父被告就拿,渠亦方在待罪之中,已有遠竄之命,所當待命闕下,而托稱下鄕,不知去處,形迹叵測,請拿鞫。
罪人奇自獻,方被告就拿,不可仍帶職名,請命削奪官爵。
」累啓,從之。
○司業張顯光不赴召,陳疏辭職。
上諭以勿辭調理上來。
顯光仁同人也。
性質寬厚,器識弘遠,受學於寒罔、鄭逑,潛心力行,尤精於《易》理,爲世名儒。
平生未嘗言人是非,望之德氣醉然,學者稱爲旅軒先生。
反正後,上備禮徵召,不至。
至是,又辭是職。
7月29日 ○丁巳,蔔相。
以吏曹判書申欽爲議政府右議政。
7月30日 ○戊午,右議政申欽上箚,辭職。
答曰:「卿固合匡輔之任。
雖當此時,必能使國家治平,予之望卿,豈偶然哉!今大獄方起,玉石難辨,予之憂悶,以此尤極。
卿須勿辭,體予至意,安心就職。
」 ○上引見推官大臣以下,問獄情。
仍謂諸臣曰:「人心未定,又有此事,卿等未能鎭定而然矣。
有天命者,任自爲之。
若使人人,皆知予意如此,則必無危疑之事矣。
」上又曰:「士大夫奪入人家之語,予嘗聞於筵中,故前日朝講時,使兩司聞見論之,而尙今寥寥,必臺諫亦有犯之者矣。
」大司憲徐渻曰:「臣纔除此職,未及聞之矣。
」兵曹判書金瑬曰:「不但人家也。
或有公然攘奪奴婢之事,此宜禁而不禁者也。
」 ○上下敎曰:「賊家奴婢,已令分給勳臣,而此輩仍踵前習,必有貽害百姓之弊。
爾瞻、希奮、承宗父子奴僕之在京者,勿爲賜給。
史臣曰:上敎及此,可謂曲盡人情,務除民弊也。
隻恨勳臣之中,未聞有體此敎者,入其家,使其奴,若固有之。
時人雲:」隻易其主,可勝愧哉!「獨張維一人,淡然如廢散時,未嘗按勳卷,出一田一奴,人益服其恬靜。
八月 8月1日 ○朔己未,太白晝見。
○以林?爲黃海道觀察使,李基祚、愼天翊爲持平。
天翊湖南人,爲人奇偉,識度高遠,自少能文詞,弱冠登第,弟海翊,亦魁謁聖科,見時政昏亂,遂棄官歸鄕,惟以詩酒自娛。
反正後,歷踐三司。
8月2日 ○庚申,憲府啓曰:「前兵使成佑吉,往見李貴,言不逞之徒,似有作孽之迹雲。
所謂作孽之迹,必有所指而言。
請拿問佑吉。
」上從之。
佑吉供稱:「柳??來見,言李貴當國誤事,且稱柳渝之爲人,勸令相友善,故告此言而已。
」逮問慾與之面質,亦無他端,竝卽釋之。
旣而,皆爲夢寅所引,??竟栲死。
8月3日 ○辛酉,上賜副提學鄭經世衣資紬絹。
經世上箋以謝。
8月4日 ○壬戌,以徐渻爲知經筵事,李顯英爲大司諫。
顯英爲人,簡重有操守,光海朝,常在冗官,時泛海遣使,人皆規避不肯行,顯英獨恬然就途,人以爲難。
反正後,遂被進用。
趙緯闈爲執義,李馨遠爲掌令,崔晛爲應敎,吳?爲校理,姜碩期爲修撰,柳大華爲安嶽郡守,南以雄爲義州府尹。
李曙言于上曰:「管餉之事,不可人人而付之。
以雄善於調度,已有成效,今不可輕遞。
』上議于大臣,遂仍管餉之任。
○戶曹啓曰:「慶尙左右道田結,壬辰亂前則四十餘萬結,而癸卯量田,隻四萬三千四百結零。
本曹無平時田籍,可以憑據。
今此量田時,令本道別定差使員,取平時行帳,某官元田幾結內,打量之數幾許之意,明白馳啓,以爲憑考處置之地。
」上從之。
8月5日 ○癸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8月6日 ○甲子,以趙誠立爲司諫,張顯光爲持平,金時言爲義州府尹。
備邊司啓曰:「金時言才局可用,而今以崔鳴吉疏意觀之,則以白面書生,遽試大任爲憂。
頃日榻前諸臣,亦爲陳啓。
義尹金時言,似當改差。
」上從之。
8月7日 ○乙醜,以全湜爲弘文館副修撰。
○諫院啓曰:「李光澔,本以狡猾之人,挾妖幻之術,眩惑人聽,已成亂階。
此獄未發之前,自外入京,出入勳臣之家,妄論命相慌憁之語,自以爲洞知天上之事,以誑勳臣,先固根本,而潛與柳湔、李光裕、韓昌國、許溭、崔誠立等,密議不軌之事,累發於告者之招,而昌國、誠立等,皆渠一家之人,情迹可疑。
在昔東漢末,張角等假妖術,爲天下之劇賊。
皇朝妖女唐賽兒,亦憑左道,以動百萬之衆,妖人煽亂,古今一揆。
若不嚴刑窮問,得其實狀,則必爲他日不測之變。
請命嚴鞫得情。
」答曰:「當與鞫廳議處焉。
」 ○上下敎曰:「兩賊承服,情迹已露,而同謀之人,終不明言而死。
若以冊予所錄,盡信而竝鞫,則必有冤死之人。
卿等其商議善處。
」鞫廳諸臣請入對。
上召見問獄情,皆言應泂、湔同謀之狀已著,而錄中之人,難審其虛實。
上放諸囚三十二人。
奇自獻付處中道,李光澔遠竄,申大枝、許溭、柳瀹、李光裕、鄭沈、鄭麒壽,死於杖下。
○憲府啓曰:「及第李時言,本以貪縱奸猾之人,當賊魁主張廢母之日,敢生逢惡取寵之計,以都監大將別爲一疏,辭極悖惡,此非脅從之比。
請遠竄。
及第李??,本以賊魁腹心,織成癸醜之獄,請殺永昌,辭極兇慘。
其後,與樸鼎吉、韓纉男陳箚,有去草不去根之說,通天之罪,不下於造、訒,而尙保首領,失刑甚矣。
且其子光澔,妖言惑衆,而??不禁,其壻韓昌國,又出於告者之口,??之首惡,不可置之。
請絶島圍籬安置。
」上不從。
8月8日 ○丙寅,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命司業金長生入侍。
○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文臣禮學專經,勿如科業儒生徒取口讀,宜令臨講論難文義,反復講劘,國有大禮,使之參考裁定。
」大司成鄭曄以爲:「當背講。
」上曰:「背講可矣。
」 8月9日 ○丁卯,領議政李元翼又上箚,辭賜幾杖。
答曰:「幾杖之賜,無則已,有則,非卿而誰?由予誠敬未盡,卿辭至此,予甚慙靦。
卿須勿辭。
」 8月10日 ○戊辰,備邊司啓曰:「北方遐遠,六鎭爲甚,而近年以來,久委武弁之手,曾在先朝,間以文官有名望者差遣,使隣邑有所彈壓。
鍾城新府使鄭慶業改差,令該曹擇送文官。
」從之。
○前郡守李先哲等上疏,略曰:「身陷逆名,特蒙天恩,糜身粉骨,難報萬一。
願赴西邊,以充軍伍。
」上答曰:「爾等以非罪蒙放,有何可報之恩乎?今欲爲國願往,誠則可嘉。
然西塞應戍之卒多矣。
予不欲送,爾等其勿往。
」 ○諫院啓曰:「忠勳府漁箭鹽稅,裁省廳入啓減省。
旣於宣諭禦史下去時,頒布各道,而勳府敢以自奉爲急,啓請復設,政府從而效之,此非關軍國之需,而使聖上失信於民,弊瘼猶前,政令顚倒,請依前啓下施行。
至如宮家、勢家魚鹽、海稅,新設立案,害及生民者,亦令諸道監司,査出禁斷。
」答曰:「魚鹽之稅,非戊申以後事。
不允。
」 8月11日 ○己巳,以崔鳴吉爲吏曹參議,沈器遠爲同副承旨,全湜爲弘文館校理,李楘爲吏曹佐郞,李潤雨爲正言。
○前郡守魚守沈上疏,陳弊。
上命守沈入侍晝講。
○忠淸左道監試罷場。
憲府請罷試官鄭百昌,隻命推考。
8月12日 ○庚午,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命贈故永柔縣令李惟吉,雲山郡守李繼宗二品職。
惟吉等,與金應河同死於己未深河之役,而其時樸承宗,獨褒應河,公議甚惜。
至是,特進官李好閔白於上,請加褒贈,故有是命。
8月13日 ○辛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8月14日 ○壬申,上下敎曰:「前牧使申景植,以擧義之人,多有功勞,遽爾身死,予甚悼惜。
此人乃當參勳藉之人,追贈、禮葬等事,令該曹考例行之。
」 8月15日 ○癸酉,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當此逐日開筵之日,特進官,多以曩日庭請隨參之人,惶恐不敢入侍。
當時怵於禍福,不免隨參,而其情容或可恕。
特進官,又非淸選,此人等將因此不得與入,侍之列,則似爲未安。
」上曰:「予意本如此。
竝令入侍。
」 ○上下敎曰:「近來改題之弊已極,或至於罷場,殊極痛駭。
此後,則擧子雖有改題之請,一切勿許。
」 ○諫院啓曰:「繕工正裵大維,附託賊魁,翺翔臺閣,殺大君、廢大妃之論,無不隨參。
請命削去仕版。
」至丁醜,從之。
8月16日 ○甲戌,行中殿冊禮,百官奉箋陳賀。
○諫院啓曰:「諸宮家下人,持印紙侵擾外方,爲曩時第一弊瘼,而臣象仁新自湖南來,目見公主房下人,復踵前習,作弊列邑,閭巷驚駭,遠近失望。
新化之初,尙且如此,末流之弊,有不可勝言。
請自今一切禁斷。
」臺諫傳啓:「若値開筵之時,許令入啓搨前,則咫尺可否,下情畢達。
請自今依此施行。
」答曰:「依啓。
宮家事,不允。
」 ○慶尙道軍威、比安等縣,大風揚沙拔木,大雨終日暴下,平陸成江,山冡卒崩,閭舍皆壞,人畜漂溺,田畝沈沒,禾穀盡損。
雷震大作,有大巖石分作二塊,移在數百步地。
監司閔聖徽馳啓以聞,請令廟堂,講究輕徭、薄賦、救荒、恤民之策,一以答天譴,一以救民命。
○上引見左相尹昉、右相申欽、兵曹判書金瑬、戶曹判書李曙、刑曹判書李時發、副元帥李适等。
尹昉曰:「副元帥,明當下去,而抄兵曹之事,外方騷擾,減其所抄之數,何如?」申欽曰:「抄兵之擧,不可中止,而如馬價收布事,似當更議。
」昉曰:「前日儒疏所謂,勿遺南兵,收布入送,雇立西邊遊手者,此可行也。
」上曰:「收布不易,以是爲慮。
且一萬五千之兵,當盡爲入送乎?」李适曰:「西邊諸城,分防處甚多。
臣之所率不多,似不可減也。
」上曰:「但以糧餉爲慮矣。
」金瑬曰:「決獄之後,輿情鹹悅,蒙宥之人,至於流涕雲。
且柳澯,卽夢寅之姪也。
居于畿甸,親自賣薪,至誠事母,當廢論之發,以副率棄官,其叔屢招不來,故公論許之。
方欲收用,而今以緣坐,將被竄謫,極爲可惜。
」上曰:「其人果賢矣。
但法不可低昻。
」上謂适曰:「西下迫矣。
如有所懷,言之。
」适曰:「聖上非不知臣之不才,而委以分閫之重,此臣報恩之秋也。
第恐一萬五千之軍,難以抵當劇賊也。
」沈光世頗留意國事,故臣欲以從事帶去矣。
「 8月17日 ○乙亥,副元帥李适拜辭。
上引見曰:「都元帥及卿行矣,予忘西顧之憂。
如間諜、防備諸事,盡心力爲之。
」适曰:「臣受此重任,日夜震慄。
今年不幸賊來,則衆寡強弱懸殊,將何以當之?然敢不以一死報國!」上曰:「兩西軍數,幾至數三萬。
分番遞送之後,當以他道繼之。
此後又無他策乎?」适曰:「募兵,則當觀事勢而爲之。
臣往駐箚之所,亦與元帥,相議馳啓矣。
大抵龜、泰,旣無城寨,寧邊可駐,而以所屬各官入守,臣則領手下兵,隨賊所向,臨時防備矣。
」 8月18日 ○丙子,以洪瑞鳳爲大司諫,鄭廣敬爲副應敎,李敬輿爲獻納,洪命亨、洪憲爲正言,任叔英爲弘文博士。
叔英天性樸直,淸介絶人,能文章,好節義。
光海時,積忤權兇,廢黜鄕曲,窮約之中,操履益堅。
反正後,首被起用。
〈史臣曰:取人之道,苟有所長,棄其小過可也。
至於大閑所在,截然不可輕毀之也。
鄭廣敬、洪憲,其爲人則固有可取,而丁巳年間,曾參廢母之論,豈宜置諸臺閣!初政用人如此,銓官難免其責矣。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廷龜曰:「申景植身參擧義,有功未報而遽死。
自上宜其惕念,而禮葬則未安。
蓋以景植未及錄勳而死,故有是言。
」上曰:「然則勿爲禮葬。
凡幹喪需,一依禮葬給之。
」睟光曰:「宣祖朝實錄,纂定於賊魁之手,羞辱甚矣。
宜令改纂。
廢朝日記,亦速爲纂定。
」廷龜曰:「先朝實錄,李恒福爲摠裁,臣忝文衡,與提學申欽同修,癸醜之禍,被罪出去。
及爾瞻當局,盡剉其草,使不可見。
蓋去渠輩所厭之言也。
」上曰:「然則今欲改正,將何所據?」廷龜曰如《政院日記》,可考。
且聞外間有朝報,自戊辰至戊子雲,而間或缺失,當參以聞見。
朝臣衰老,漸忘故事,須速改正。
「上曰:」莫重之事,不可不速爲之矣。
「廷龜曰:」再試之事,初似苟且,而旣試之後,則眞僞判然。
但金汝純、李喜熊,白首窮經,且是可人,而方在喪中,俱不得參,似爲冤矣。
「上曰:」待其脫服,處置可也。
「司經任叔英曰:」韓琂,以其外祖成世寧之累,至於削科,事極冤痛。
「上曰:」事在先朝,不可輕議,議大臣處置。
「後大臣以爲韓琂之削科,當時亦稱其冤。
上遂命復其科,時議頗不快之。
8月19日 ○丁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經任叔英曰:「近來,頗欠從諫如流之義,中外缺望。
可從之事,則宜卽允從。
」上曰:「予知其然,而予之所見,異於臺官。
廢朝有罪之人,誅戮竄黜者何限!一時議罪之後,不當續續追論,有同日課也。
」叔英曰:「臺官非一人,聞見有先後,但觀事之是非而已。
且廢朝時,王子輩怵禍局束,不敢出氣,而今者聖上友愛,反有放縱之漸,不可不預防之也。
」特進官李貴曰:「有一擧義武士,受辱於綾原君之奴,結縛往訴於綾原,綾原重杖其奴,此由自上嚴勑而然也。
」上曰:「今聞其武士之妻,反被法官之囚係雲。
其奴強悍,必結縛而後可制。
以此而被罪,則宮奴輩,必益肆矣。
」李貴、鄭經世、任叔英,皆起拜曰:「聖敎至當。
」叔英仍曰:「王言及此,國家之福也。
宮家小印紙之弊,必甚於此,願推此心,快從臺論。
」 8月20日 ○戊寅,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左議政尹昉曰:「《宣祖實錄》纂修時,李山海爲摠裁官,厚誣先朝,至謂壬辰以後,自上倦勤,專委國政於世子。
且誌文,卽山海所撰,而子孫亦不盡錄,不可不改撰。
」上曰:「誌文,予亦見之,而難處矣。
」〈史臣曰:山海爲人陰譎,而外示恭謹,初附士類,盜竊名望,至長銓衡。
及士類之敗,便生患失之心,陰結奸黨,反噬士類,奴事金公亮,交通宮禁,以爲固寵之計。
爲相四五年,養成禍亂,卒緻壬辰之變。
及宣廟賓天,又爲諂媚光海之計,乃於實錄,公肆誣妄至此。
是可忍耶!至於爾瞻輩,皆出山海卵育,則窮兇極惡,罪難容誅,而老死牖下,天道難知。
可勝痛哉!〉 8月22日 ○庚辰,大司憲徐渻、執義趙緯韓等啓曰:「臣等,前以仁城君請推監察,有傷事體之意,略陳於榻前。
今見仁城君啓辭,措語無倫,極其悖戾,詆斥憲府,無所不至。
至曰:『李爾瞻之遺腹,崔有源之還魂,南瑾之正統。
此閭巷間賈竪女子之所不敢道,而豈料出於王子君之口乎!誠千古所未有之大變也。
緣臣等無狀,緻令朝廷不尊,名器汚衊,請鐫削臣等之職。
」上曰:「勿辭。
」時,仁城君路遇諸監察上臺者,監察遵臺中故事,不爲之避。
仁城君大怒,請推監察臺官,啓於榻前而還收。
仁城君詣闕,招注書,令書待罪之啓。
政院以王子君啓事時,使注書書入非舊例,不從之。
仁城君卽請罷注書,至以大北遺種等語辱之。
上初從之,因承旨陳辨,隻今推考。
仁城君復以憲府庇護監察,極其詬辱,故憲府有此避。
○太白晝見。
8月23日 ○辛巳,諫院啓曰:「臺諫爲人主耳目,總朝廷紀綱,雖以雷霆之威,尙且寬假。
今者憲府勿推監察之請,小無所失,而仁城君珙,橫加詬辱,辭極無謂。
其輕朝廷、蔑臺諫之失,不可不論。
請罷職。
近來頗有宮闈不嚴之漸,戚畹之屬,因緣冒入,屋轎交道,至於閭閻女僕之輩,雜沓闕庭,極可驚駭。
請自今,雖有內間大禮,除內外命婦法典應參之外,一切痛禁,勿許濫入。
常時問安婢子,亦遵舊事,使有限制。
士大夫妻如有冒入者,請査出,罪其家長。
」上曰:「王子體面,極尊且重,不當如是輕論。
屋轎勿許濫入事,依啓。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曰:「親政自世祖朝始行之,至今以爲美談。
卽阼之後,卽爲此擧,甚盛意也。
此後,亦時時親政,則請托之私,必不行矣。
」上曰:「此言誠是。
然惟在銓官公不公如何耳。
」 8月24日 ○壬午,領相李元翼在告出仕。
上引見曰:「卿今出矣,國事幸甚。
」李元翼曰:臣病決難供職。
至有在家議事之命,惶恐無地,不敢不出,而恐無益於國事,是用爲悶。
自上憂勤軫念民事,而如祭享禦供之物,不得不分定民間矣。
伏聞,主上欲以用餘銀子充之,不收於民,未知此事已行否也。
「上曰:」必知外方所納實數,然後可爲,故時未行之矣。
「右贊成李貴曰:」仁城,王室至親,而爲人性躁,自上宜稍加防閑,使不至於縱恣也。
今者淩轢臺諫,侮辱不小,罷職之論,不可不從。
「上曰:」其言乘怒而發,雖不罪之,若自思之,必有悔矣。
「貴曰:」叔父之說,尤所不敢言者。
慢侮君上如此,何所不至乎!「上曰:」固是叔耳,稱之何妨?「貴曰:」若於自上私接之時,雖稱叔姪,固不妨於家人禮,何敢肆然於啓辭中乎?「因涕泣曰:」國綱日至頹廢,難以樹立,臣事君日短,更無望矣。
但不欲負聖明耳。
「 8月25日 ○癸未,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大將申景禛軍官李德男上變言:內禁衛金大潤、朱德元等,有謀逆之狀,而別武士金希男,實主其謀。
海州、延安等邑哨官,將欲相通領來,而西下南兵結陣城外之時,欲因將官中相識者,乘時擧事。
「卽設鞫廳訊問,則大潤、德元所供,一如上變之言。
希男則供稱:」大潤因嫌構誣。
「大潤、德元,嚴刑更訊,後正刑。
希男累刑不服。
德男上變之夜,大將申景禛等,卽詣闕,請衆軍官及都監兵,以備扈衛,下番軍卒,亦請召集。
上不許,徵下番之卒。
且遣人??察,則回言:」鞍嶺中峯,有數十人,屯聚發矢之後,皆卽散走。
「命遣李曙搜捕,則不見可疑之跡,隻遇一人於山麓,其足傷折,問之,言語茫昧,有若狐魅所惑者。
訊鞫,則乃閑良李雲吉,而德男以爲,與大潤同謀者也。
累刑之後,猶稱行走山谷,實出於昏惑不自知。
復問於德男,則乃曰:」初謂此人與大潤偶語者,錯認其面目也。
「於是,鞫廳啓曰:」臣等見自初各人供招,德男所供,皆推諉於大閏,大潤所供,與之一一相符,辭色少無疑難。
觀其情狀,有似相約者。
然大潤又歸言根於希男,而希男乃殘劣賤隷,決非主張逆謀之人。
似是大潤欲構陷希男而布置如此。
希男旣供以馬匹相爭之嫌,以緻此事。
德元亦曰:『初因大潤與希男爭馬忿恨,以起此獄。
』其言恐或不虛。
雲吉本非出於當初賊招,德男旣以爲誤認,事在可疑。
「上引見推官,査問獄情。
二十八日,遂命放希男、雲吉,被告鄭義男等四人,亦釋之。
8月27日 ○乙酉,太白晝見。
8月29日 ○丁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貴曰:「近日西邊,無一着實事。
臣以爲,寧邊、平壤,不可不守也。
今番一萬五千之兵,亦不當入送,隻精選五六千,以爲死守之計可也。
」李興立曰:「今年雖不加築,多有可守之城矣。
」都承旨李弘冑曰:「臣雖不知西方之事,而寧邊與安州,形勢相倚,此必守之地也。
」上曰:「然矣。
但其城頹毀,今年勢難盡築。
」弘冑曰:「西邊似無遺策,而北方極可慮也。
己未以後,連三歲失稔,且自去冬,癘疫大熾。
前則以三道物力,專意於此,而自西邊有事之後,至以南道兵入防西邊,必須留意北方可也。
吉州、安邊、明川三處,形勢甚好,而城池頹廢,南關兵戌北者,限年除防,以此築城則可矣。
且北道官穀,率皆虛薄,雖不可盡爲蕩滌,其中流亡絶戶,則不可不明査蕩滌,使蒙一分之惠矣。
」興立曰:「曾在平時,作十間屋於三淸洞,埋置石硫黃於屋中,漸次滋大,至於充滿其屋。
今亦依前擧行宜當。
」上曰:「竝令該曹議處。
」貴曰:「今此蕩滌獄事,群情洽然,而此獄則異於前,判然有相會之跡,不可全釋,似當有圍籬安置之擧。
」上曰:「希男似非爲謀逆之魁。
其他數三人,不過爲兇慝之言者。
予意,則渠輩欲歸罪於希男,以爲自脫之計也。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二〉 九月 9月1日 ○戊子朔,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上謂吏曹判書吳允謙曰:「國之治亂,在於用人,卿其勉哉!允謙曰:」必有識見,然後可以鑑別人材,而臣無知識,且乏藻鑑,何以稱塞重任?「上曰:」人才各有所長,三司、六曹及守令之任,皆得其人而用之,使各稱其職可也。
至於守令,生民之休戚係焉。
除授之後,不可數遞,尤宜極擇以送。
「允謙曰:」侍從中守令可合者,令宰臣各薦其人,以次除拜,則庶可得人矣。
「上曰:」依爲之。
誤薦者,亦論罪可也。
「特進官李曙曰:」西北人材,宜速收錄,以慰其心也。
「上曰:」此事曾已下諭,而監司何至今不爲擧行耶?「承旨沈器遠曰:」全羅道人才,尤宜收拾。
「上曰:」國家用人,當以至公,何必先於湖南乎?「 ○太白晝見。
○命蕩滌辛酉以上未納貢物。
9月2日 ○己醜,諫院啓曰:「光海位嗣之初,翼社元勳之徒,懷逢君規利之心,縱使熒惑,無所不至。
臨海喬桐之酷禍,誠天下萬古之至冤。
此手旣滑,骨肉餘幾,連累冤死之人不,知其幾家,人皆側目,臥不貼席者,此輩之作俑也。
反正之後,卽已昭雪臨海之冤,削去僞勳之籍,則癉惡之典,義當劃施,迄今寥寥,國言藉藉。
且其時三司,爲其元勳等所脅持,未免告變之歸,亦不無其罪。
請翼社元勳,追削官爵,三司官竝罷職不敍。
廢朝諸僞勳,已行削罷,則戊申以後凡幹捕捉罪人,隨參鞫廳,奔走微勞,明受賞加賞職者,所當逐一改正,以淸仕路,而前日臺諫所啓,隻擧癸醜而不及於其前,事同而異施,物情皆以爲不均。
請令該曹,從速査出,一體施行。
上隻從三司罷職之請。
其後累爭,乃從。
翼社元勳許筬、金信元、柳希奮、崔有源、尹孝先等,竝追奪官爵。
三司之官,副提學宋應洵、典翰崔有源、應敎李志完、校理黃敬中、奇協修撰成時憲、正字睦大欽、掌令尹讓、持平閔德男、獻納尹孝先、正言李士慶、任章等,竝罷職不敍。
○諫院又啓曰:「婚姻者,造端之始而萬福之源,必將之以敬,節之以禮,不當以服禦第宅之侈爲觀美。
今此公主下降之禮,出於積年遭變之餘,臣等亦知慈殿之軫念,殿下之奉承,無所不用其極,而第念帑藏虛竭,民力凋殘,此正殿下以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導率群下之時也。
伏願殿下,從容導達於問安之際,下敎有司,務去虛文,隻完正禮,以寬物力。
且諸宮家及士大夫民庶,婚姻奢侈,已成難救之痼弊。
禁斷之科,不可不嚴。
請命禮曹憲府,申明法制,痛加禁革。
如有冒犯者,啓治家長之罪。
」從之。
○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右贊成李貴曰:「兵不務多,嶽飛破賊,不過用數千之卒。
今宜姑緩兩南之調發,先入湖西之兵,收布兩南,募得西方土兵,而定將鍊習,則土兵一人,勝客軍十人矣。
且鎭管之法,亦可整理,盡罷僉萬戶營堡,使之鹹聚鎭管,以守可守之地,則此賊可禦也。
臣之筋力,尙堪鞍馬之勞,請往西邊,與張晩共議邊事。
」上曰:「卿老臣,何能遠出!如有善策,可以在此籌畫也。
」 9月3日 ○庚寅,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諫趙誠立曰:「公主吉禮,極其侈盛,弊端甚多,故曾已論啓。
今聞市民之未受物價者,多有怨言,亦宜速給。
」副提學鄭經世曰:「廢朝時,取用市民之物,不給其價,故民怨極多。
今不可又爲此事,以取怨方咨,量減諸需可也。
」上曰:「予豈不知乎!此婚之需,有難減損矣。
」誠立曰:「陳達于慈殿而得請,以紓民怨,則將爲慈殿之盛德,此是大孝也。
」又曰:「臣有所大憂者焉。
歷代帝王,預建太子,蓋所以早定國本也。
古者太子初生,必告廟定位,元子旣已就學,須早定位號,以係民望也。
況中殿冊禮纔完,所當次第擧行也。
」上曰:「中朝封典未下,似不可奏請此事矣。
」經世曰:「漢文帝卽位之初,卽定太子。
今帝命雖未及下,宜早定位號,仍擇僚屬,使左右莫非正人,則可以薰陶德性,爲他日太平之基事,無大於此也。
」 ○吏曹正郞趙翼上疏,條陳大同廳設立便宜節目。
上答曰:「爾詳陳利害,解予疑惑,良用喜悅。
疏辭當留念焉。
」 9月4日 ○辛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侍讀官金時言曰:「李沖逢惡暴斂之罪,不可不追削其官。
若今生存,則必與樸燁同死矣。
」司經任叔英曰:「順格依律之論,已蒙允許,而旋有更鞫之命,臣恐其必不死矣。
」上曰:「不鞫而殺之,不可也。
」叔英曰:「近來雖樂用,直言而無採用之實,正是好善而不能用,惡惡而不能去者矣。
」上曰:「何事不行乎?」叔英曰:「人主,與言官辨詰不可。
昔宋帝,以此言聞於何處,問於言事之臣,至今非之。
今上問何事不行,無乃未安乎?」上曰:「予非欲辨詰也。
欲問何事可行而不行也。
」 ○以李潤雨爲正言。
9月5日 ○壬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司經任叔英曰:「近以大將譏察之擧,有民心動搖之弊。
上曰:」此事非朝廷所爲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大將遺軍官譏察,故民頗疑懼。
任叔英之言極是也。
「又曰:」外方尙捧昏朝時調度官聚斂之物,故民多怨咨。
前日趙誠立請焚其文書,而上已從之矣。
若下敎八方,諭以自今勿捧之意則可也。
「又曰:」逆家奴婢分給功臣,事未妥當。
不如分屬各司之爲宜也。
「上曰:」三昌父子奴婢,已今許屬各司矣。
「經世曰:近來頗有宮禁不嚴之說,臺諫亦論之矣。
外間或言:上雖知之,亦不得自由雲。
必須委曲仰達,預防此路可矣。
近聞,廢朝宮人有還入者雲,極可驚駭。
豈上或有所未知而然耶!」上曰:「予不知明有此事,而亦安知必無此事乎?且前日,臺諫見屋轎出入時,女僕之闌入而論啓矣。
近來諸宮家女僕,絶不出入。
慈殿以爲,自先朝,問安婢有信符,限數出入,而今則不許相通,極爲未便雲矣。
且慈殿欲見翁主夫人,此亦不可不從。
」經世曰:「自上難防之勢,臣非不知,而慈殿若欲行大不可之事,則未知何以處之。
頃者,慈殿欲引見大臣及李貴輩,而以未安之意仰達,則亦停止雲。
以此觀之,慈旨亦可回矣。
」上曰:「欲見子孫者,是常情耳。
予意似無大不可也。
」知事李廷龜曰:「公主嘉禮所需,優於常例,必有後弊。
其宮房舍間架之數,旣已踰制,且有廣築墻垣之敎,極爲未安。
」上曰:「後豈爲例!」廷龜曰:「似聞大妃殿有神祀之事。
臣於反正之日,承命往慶運宮,伏閤終日,從門隙見之,則門內設帳,宮人爲劍舞,此必左道之類。
自上雖無所惑,而元子大君,自幼時見之,則必有所妨。
自上切諫請,罷此事,何如?」上曰:「近來已竊寢此事矣。
」叔英亦陳公主嘉禮凡具侈濫之弊。
上曰:「十餘年幽廢之餘,今行嘉禮,事當優厚。
此豈至仍爲後弊乎?」反正初,盡出廢朝宮人。
其後宮人新者,不能習知故事,乃還入若幹宮人,故筵臣啓之。
9月6日 ○癸巳,上下敎送冬衣、耳掩、鞋子等物於江華圍籬。
○憲府啓曰:「全羅道宣諭禦史金蓍國、忠淸道宣諭禦史韓必遠等狀啓中,多有失實之事。
別遣禦史者,欲其咨詢廉訪,得其實狀,而隻憑道聽塗說,敢以不實之事,矇然啓達,慢忽不職之罪大矣。
請罷職以戒奉使之臣。
」上從之。
○備局啓曰:「今冬防兵,初以下三道新抄兵入送稟定,而行齊居送,先竭一國之力,緻有邦本動搖之患,實非得計。
姑以忠淸道三千七百人及全羅道初面九百人、慶尙道初面一千人等,先於十月內調送,而隻給行資十五匹,除其馬價,以一路刷馬,照舊例遞駄,仍令量減民結出布之數,兩南餘在軍兵及江原道軍兵,團束敎閱,待變徵發。
」上令面稟以處。
其後上引見大臣,問曰:「赴西軍馬價,今又變改,有似兒戲,如何?」領相李元翼曰:「一結一匹,實爲重役,不可不變通。
」右相申欽曰:「若減定軍數,則可矣。
」左相尹昉曰:「五千若少,則加二千,如何?」上曰:「斟酌多少,鱗次入送可也。
」 9月7日 ○甲午,耆老所啓曰:「耆英宴行於每歲春秋令節,載在法典,乃是二百年流來盛事。
近因國家多事,廢之久矣。
今聞有領議政李元翼賜幾杖之命,此乃曠世恩典,瞻聆鹹聳。
若於此日,兼行耆英之會,一以侈聖寵,一以續故事,則非但一代盛事,亦爲千載美談。
敢此來啓。
」上許之。
仍宣醞賜樂。
元翼詣闕陳謝。
上答曰:「幾杖酒樂,實是敬老之常事耳。
何至於來謝乎?適以國忌齋戒,不得引見,未安。
」賜幾杖,自祖宗朝傳爲盛事,而壬辰之後,久無此事,上優禮元老,特擧曠典。
是日,朝臣大會,莫不歡悅感歎,歌詠其事焉。
○太白晝見。
9月9日 ○丙申,上禦文政殿,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議邊事。
右贊成李貴曰:「號牌雖自明年爲始,而今日與大臣議定,何如?」上曰:「宣惠廳是變法大擧措,群議如何?」領議政李元翼、右議政申欽曰:「此法若行,豈不好乎!已行於京畿,民其便之矣。
」貴曰:「見趙翼疏,則是必可行之法也。
」元翼曰:「慶尙一道,獨以爲不便,勿行於此道,何如?」上曰:「此法有難輕易行之。
卽今田結多縮,所捧之數,若不定於一年經用,則將奈何?」欽曰:「以趙翼疏觀之,一年所捧,較諸一年所用,尙餘十餘萬石雲矣。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發言盈廷,終難歸一。
宣惠、號牌、養兵等事,令宰臣獻議,而大臣裁擇可也。
」上曰:「令二品以上,在家獻議。
」 ○大司成鄭曄爲養母,上疏乞郡。
答曰:「專城養老,於卿之孝則得矣,於予則爲失人。
從卿之願,豈不難乎!在朝事親,忠孝兩美,勿復萠如此之念,以副予眷注之意。
」 ○夜雷電。
9月10日 ○丁酉,備邊司請以忠淸、全羅、慶尙三道赴西軍七千,分爲三運,皆於十月內入送。
「答曰:」一月三運,則沿路似難周旋,一運以閏十月退定可矣。
「 ○戶曹啓曰:「辛酉以上未納貢物,雖係進獻,祭享禦供,竝令蕩滌。
元穀逋欠蕩滌之數,亦且十一萬數千石,此外各官徵督擾民者,實未之知也。
但念各官或有已捧而移用者,或有分糶而未捧者,或有未捧而稱以已捧者,或有貪官偸用而籍以民戶者。
至如樸燁,別備軍糧,則皆錄於度支正簿,尤無可燒之冊。
大抵分戶曹尹守謙、李昌庭所備布粟銀貨,其數甚多。
此外調度物色亦多。
本曹何以知某官某物幾石、幾匹未捧於民也?宜令諸道監司及管飼之臣,査得實數,然後未收之券,竝爲燒火。
」從之。
先是,領相李元翼白上曰:「廢朝分曹及調度等官,橫斂無藝,而守令皆自偸用,徒存虛簿。
今皆徵督於民間,故怨咨莫甚。
」司諫趙誠立請盡焚其券。
特進官李時發亦曰:「樸燁聚斂簿書,竝宜焚之。
」上曰:「固宜焚之。
如已收之物,則宜令監司,覈實以啓。
」事下戶曹,故覈啓如此。
〈史臣曰:「尹守謙所備穀七萬餘石,布一萬五千匹,銀九千餘兩,牛三百餘頭。
李昌庭所備穀四萬三千石,布一萬匹,銀五百兩,此特其用餘也。
皆出於浚民膏血,剝民肌肉,此輩以此媚上,兼以肥己。
如金純輩,又何足責乎!得免罪律,亦雲幸矣。
而昌庭至擬方伯之薦,朝家過擧,孰此爲甚乎!〉○上夕講《大學衍義》于文政殿。
參贊官尹安國,乞暇掃墓,還自畿邑。
上問曰:「外方民恐如何?」對曰:「以各司匠人價布徵督,民甚恐咨,而今聞隻徵於生存者,此則蒙惠矣。
但年弱之人,亦爲徵捧,而一人所俸,多至十六匹綿布,以是爲悶矣。
」上曰:「此外,又有何事?」安國曰:「鴨島刈薍之役,亦爲畿民巨弊。
一日雇價,綿布一匹,三十日則三十匹也。
請令裁省廳議處。
」上曰:「今年則已無及矣。
自明年爲之可也。
」同知事鄭曄曰:「頃日,無錄名照訖而參榜之儒,皆令査覈拔去,而尙無究竟,士習不可不糾正。
速令攸司,査覈何如?」上曰:「依爲之。
」曄曰:「近來儒生留館之數,通下齊七八十,自上或送酒饌,或遣官考講,則必聳動矣。
」 ○以金自點爲同副承旨,趙希逸爲副應敎。
○領議政李元翼建言:「平安道田結凡九萬,宜令每四結出一兵,而以南方財力資給,如中原募兵之規,預爲操鍊,以備明年秋防。
」事下備局,備局請問利害于帥臣、道臣,以憑議處。
其後,事竟不行。
9月11日 ○戊戌,上禦文政殿,輪對。
各司官員諸官,皆陳各司無典僕之弊。
上命分給逆家奴婢。
承旨沈器遠曰:「吳允謙建請將行薦擧之法。
資憲以上及六曹堂上、承旨、三司長官、館閣堂上、左右尹,竝令薦人何如?」上曰:「依爲之。
薦者與同賞罰,俾無如前冗雜之弊。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晬光曰:「頃者有廢朝贓吏蕩滌之敎,極是盛德,而但曩時贓吏,罪犯特甚,雖不能一一盡律,豈可遽爲全釋!其現出者,則錄以爲案,永不敍用可也。
」上曰:「事在旣往,何可盡罪?」晬光曰:「若不錄案,則恐其後日復通仕路也。
」參贊官鄭經世曰:「如曩日納銀之類,今亦間間得官,若不書名錮之,此類亦必爲官矣。
」晬光曰:「廢朝時科擧借述者,公然行貨,而數三人外,皆不削科。
他日此輩,亦必收敍,請令兩司摘發削之。
」上曰:「前日筵臣,亦屢言此事,而事涉闇昧,恐或有抱冤者也。
」經世曰:「丙辰謁聖之科,公道隻一人,其餘皆是預題宿搆者雲矣。
」上曰:「雖然,旣不目見,何以的知?」經世曰:「燭刻之製,例不及常時,之作而其科製,皆膾炙人口,可知其借手宿搆也。
」經世曰:「光海時,以柳永慶爲謀逆而至於追刑,故人多冤之。
反正之後,申雪其冤,則可矣。
至於復職,不可也。
」上曰:「旣已冤死,復職何妨?」〈史臣曰:光海時,貪贓與借述者,皆不可容貸。
晬光之言,甚是確論。
上每以寬大爲務,群下亦不任怨堅執,終至淸濁混淆,可勝歎哉!〉○弘文館副提學鄭經世、副校理金世濂、金時言、修撰姜碩期、李植博士任叔英進箚,陳立大志、懋聖學、重宗統、盡孝敬、納諫諍、公視聽嚴宮禁、鎭人心八事。
其論重宗統曰:「禮爲人後者爲之子,故稱所後爲父母而服齊斬三年,稱本生爲伯叔而服不杖期。
此非薄於所生也,誠以旣爲之後,則受重之義甚大,而物無二本,家無二尊,故不得不爲之隆殺也。
至於帝王之承統,則受宗朝社稷之重,爲億兆臣民之主,其義之重,又萬萬於卿士家大宗之後矣。
故前代帝王,以旁支入繼,而尊奉私親,稱皇稱帝者,率皆見非於當時,取譏於後世。
至宋英宗,則賴司馬、範、呂諸賢,能據經守義,痛排異議,遂以皇伯父稱濮王,以王子宗樸襲爵奉祀,乃爲得禮之懿,而我宣廟追崇德興之時,亦倣而行之。
此可謂百王之明法也。
至於今日事體,則與此微有不同。
蓋殿下宣廟之孫,昭穆不可昜,祖禰不可亂,故隻稱祖而不敢稱考,旣已稱祖於宣廟,白稱爲孫,則雖稱考於所生,而自稱爲子,未有嫌偪之疑,故禮官之意,請於親祭或遣官時,稱考而不加皇字,自稱稱子而不加孝字,餘皆遵用宣廟時例。
此非禮官自爲臆說也。
蓋司馬光之言曰:『漢宣承昭帝之後,以孫繼祖,故尊其父爲皇考,而不敢尊其祖爲皇祖。
』呂公著亦曰:『宣帝以兄孫繼祖統,故稱史皇孫爲考,無兩考之嫌也。
』此正與今日之事相似,而可以爲明據,故禮官建議如此,而殿下從之。
其於尊重宗統、崇奉私親之道,兩得而無所失矣。
其時論事之臣,猶執稱爲伯叔之文,而以稱考爲非。
且曰:『當以宣廟爲考。
』〈金長生議也。
〉此則未然。
凡立後者,必以子行爲後,昭穆不紊,故得稱所後爲父母,所生爲伯叔。
宋英宗我宣廟之事是也。
今殿下,旣是宣廟之親孫,則何可稱考而禰其祖乎?且若稱宣廟爲考,則大院君當爲兄矣。
何得以伯叔稱乎?明臣所謂漢宣若陞一等而考昭帝,則又將降一等而兄史皇孫者,眞確論也。
且宣帝初稱史皇孫爲悼考,則先儒未有貶議。
其後稱皇考,然後範鎭譏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程子譏其亂倫失禮。
今旣避宗廟之稱,不加皇字,則大宗之統,未嘗合矣。
旣無兩考之嫌而必稱爲伯叔,則父子之名,終無所施。
聖敎所謂:『豈有有祖而無父之理者?』可謂一言而斷之矣。
竊念,殿下灼有定見,斷無可疑。
獨臣等所慮者則有之。
程子之論濮議有曰:『奸邪之人,希恩固寵,務爲巧飾,欺罔聖聰,則陛下之心,無由而悟。
』今雖公論已定,安知異日不無如程子之所憂者乎?嘉靖年間張璁之徒,鼓作邪議,肆爲眩亂,遂以世宗之所生與獻王,稱考稱皇帝,反以孝宗爲皇伯考,其顚倒謬戾,變易天常,莫此爲甚。
然亦世宗之心,徒知生我之爲恩,罔念繼體之尤重,故奸人得以中之矣。
惟殿下堅定而無惑焉。
」其論嚴宮闈曰:「王化之成,必本於內治,君德之累,莫甚於女謁。
歷觀前代理亂之原,恒由於此,可不愼哉!夫深宮固門,閽寺守之,內言不出,外言不入,此古者士大夫之家法也。
況乎君門九重,肅穆如天,君處其內焉,門曰天門,地曰禁地,豈甿人賤隷雜遝之地哉!十餘年來,內治無法,不惟貴戚嬖倖,得以交通貨賂,雜進珍奇,下至閭閻、市井、賤嫗、醜媪,無論微細之物,苟有所齎,悉無所阻,終至於政由賄成,刑以貨免。
私家女僕,留宿於大內,敎坊女樂,喧咽於掖庭,百年凝嚴之地,變爲醜穢之場。
嗚呼!尙忍言哉!反正之初,首聽臺諫之言,嚴禁女人毋得出入,悉罷選上,各歸郡邑,宮門肅然,望之難近,此正始初淸明之一大政也。
曾未數月,遽有信符通行之命,雖知出慈殿之意,而識者固已憂之矣。
頃聞屋轎聯聯,其從如雲,出入翩翩,略無呵禁。
道路之人,駭心驚目,以爲廢朝之習,復見於今日,臣等私竊痛傷。
前日筵中,雖蒙聖慈委曲開譬,而終不能釋然於心也。
數日以來,竊聞廢朝宮人,復有夤緣入侍於慈殿者雲。
使其言而也虛,則臣等雖有妄言之罪,而於國家幸矣。
使此言而不虛,則殿下之宮禁。
不幾於無法,而末流之弊,可勝言哉!惟殿下深察而痛防焉。
」答曰:「覽是箚辭,陳列八條,無非愛君憂國之誠,予甚嘉悅。
予當服膺以自省焉。
」 9月12日 ○己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徐渻曰:「京畿宣惠,當初民甚便之,而到今已有弊端。
今若又行於四道,或有難便之事,則誠爲可慮。
先行於忠淸一道,知其無弊,然後行於他道,何如?」上曰:「卿意,元不欲行乎?欲先行一道乎?」渻曰:「此似楊炎兩稅法。
春秋收稅之外,不捧一錢,固爲便好。
而第恐各司貿易、進供之際,或有難支之患矣。
祖宗朝,則貢物之制,如豕豬等物,皆以各官所畜上納,他物亦如是,而今則一草一木,皆定價於民間。
臣往畿邑聞之,則羊毛一兩之價,至給七匹布雲,民安得不怨乎?燕閒之暇,時覽大典,修擧舊制,則必有所益矣。
」上引見暗行禦史李命俊、張維、金時言等,親授封書曰:「三月以後,守令皆昜以新人,而近聞多有不法者,宜愼察而來,毋如宣諭諸臣之處事失宜也。
」命俊曰:「監兵使不法,亦察之乎?」上曰:「此亦可察。
勿爲忙還,久在道內,詳細廉訪。
」 9月13日 ○庚子,夜雷電。
○憲府啓曰:「注書崔夢亮奔走權門,得玷堂後之薦,物議之嗤點久矣。
頃日筵中臺臣,至以諸罷論啓,而遽自發明於榻前,請罷職。
」命推考。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李貴又請自往募軍於西方,仍言張晩病不堪其任。
上曰:「卿每爲此言,以予爲忘之乎?元帥受國重任,豈可輕議!」 ○以趙希逸爲司諫,羅萬甲爲檢閱。
9月14日 ○辛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同知事鄭曄曰:「如納基納後之類,自上必欲給還其價而後,改正其賞加,此意甚盛。
而此類旣愛高官,久享豐祿,今欲盡償而改正,則仕路何時可淸乎?且臣曾陳拙計,凡民必有所業,而不出於四民之中,如校生全不習文者及庶孽三醫司無用之人,或充軍役,或屬武學可也。
聖敎所謂號牌而後抄軍,量田而後宣惠,可行者極當矣。
」上曰:「號牌非不欲速行,宜稍觀時勢而行之。
」檢討官金世濂曰:「民心若渙散,則雖得百萬精兵,亦無益耳。
號牌不可遽爾行之也。
」曄曰:「凡事必於初頭立紀綱,可以做得。
臣以爲今已失其時也。
上自聖躬,下至百僚,皆革舊習,一如當初頒敎之意,休養民力,然後國事可爲也。
且反正之初,廢朝三公兩司,或有仍行其任者,寧有是理乎?如科擧一事,公然行私,而臺諫不思任怨,仍爲置之。
如戊午式年,合於籍田別試,甚爲苟且。
此皆率私而然也。
如李景溭若合義尹,則重臣豈可以戀親私情之語,上達遞改乎?且鄭百昌有試場輕處之失,而自上不許罷職,外方之人,必以爲聖上以百昌親屬而護之也。
且罪人黃廷悅,以一王孫之故,至於三省推鞫,恐有後弊。
若罪重,則自禁府嚴治可也。
樸自凝之罪,至於籍沒,亦似過矣。
」上曰:「三省事,卿言是矣。
樸自凝其時貪汚之甚者,籍沒何不可之有?」曄曰:「廢朝宮人金氏、任氏等罪惡甚重,殺之可矣。
至如後宮被竄,前古未有之事。
揆諸典律,似爲未安。
」〈史臣曰:宮妾之害,何代無之!未有甚於廢朝者也。
金氏卽所謂金尙宮者也。
曾在宣廟後宮,後爲廢主所寵,戊申宣廟昇遐之日,有藥飯置毒之說。
賊臣李爾瞻附托於金,兇謀秘計,無不與同。
內外大小除拜,皆圖於金然後受點。
權傾一國,士大夫之無恥者,無不攀附,而其中尤甚者,如爾瞻、成晉善父子、樸弘道之徒是也。
金往來於此類之家無常,或至醜聲騰聞。
夏衍卽晉之子也。
晉善初附於士類,及賊臣當國,搖尾乞憐,夏衍參於李偉卿廢母之疏,以此父子顯揚淸路。
辛酉爾瞻爲遠接使西行也,執晉善手曰:「洛中之事,一以付公父子。
及爾瞻少忤於金氏,晉善父子,首叛爾瞻,攻擊甚於他人,人皆唾鄙。
金尙宮之姪女夫,卽吏曹書吏鄭正男之子夢弼也。
夢弼喪其妻,與金通,金恒留於夢弼家,有時引入宮中,而廢主不悟也。
夢弼權勢,自此隆赫。
相臣樸弘耉附於夢弼,待之如尊客。
如李挺元、樸弘道之類,時往其家,不得通刺。
挺元爲吏曹參議,欲擬夢弼仁同府使,夢弼季父愛男,時以吏曹政色吏,抵死爭之,竟不擬。
夢弼奪人臧獲,生人殺人,惟意所欲,人莫敢抗。
任氏卽故宰臣夢正之妾女也。
鄭氏卽士龍之孽孫女也。
任、鄭之寵,亞於金。
任就正以任氏之叔父,鄭之産以鄭氏之娚,權勢亦盛,士大夫多附於其家。
淑儀許氏儆之女,元氏守身之女,洪氏邁之女,權氏餘慶之女也。
淑儀尹氏,弘業之女也。
反正翌日,斬金尙宮及夢弼於軍門。
其後又賜死尹氏於門外,鄭氏自死於家,任氏曾於李貴、金自點之被告時,頗有救護之功,故貸以不死,得侍廢主於圍籬。
其餘洪、許、權、元,皆配中道,故鄭曄有此啓。
〉○備邊司啓曰:「義州人南香等,冒死應募,剃髮變服,偵探虜穴,賊中情形,大略探知。
本道雖已賞給,而渠等今方上來,自朝家不可不施賞,以爲後人之勸。
」上命兵曹論賞,仍賜戰馬、軍裝。
○雷電雨雹。
9月15日 ○壬寅,戶曹啓曰:「今年農事,豐兇不同,兩南水邊被災處外,餘皆極稔。
卽今海邊米價,一匹直十鬥,而京中則不過二鬥。
如以營建訓鍊所儲八百餘石,稍增其價,貿木分給進獻細布之直,以嶺南左道壬戌條稅布之應納本曹者,移送于米賤海邑,減加貿米,事甚更好。
請發送郞廳二員,趁十月貿米於嶺南右道、湖南左道沿海之地。
」上從之。
○戶曹請以京江舟師舡隻,分送京畿沿海各官,以備不時漕運之用。
從之。
初廢朝恐有西警,爲避亂之計,造舡於各道,聚于京江,年久將腐破,故戶曹有此啓。
○兵曹啓曰:「步兵價布,祖宗朝以八升木四十尺爲準,今者各官所送,升麄尺短,請還送,使之改備。
」答曰:「今後雖依前規已來者,不可還送。
捧之可也。
」 ○修築都城頹圮處。
9月16日 ○癸卯,憲府請申明舞文鄕吏全家徙邊之法。
上從之。
○申飭屠牛之禁。
9月17日 ○甲辰,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參贊官鄭經世曰:「赴西赴北之軍,棄絶父母,遠戍邊塞,其苦極矣,而又徵上番價布,請令査考蠲除。
」從之。
○焚光海時調度成冊。
○上命送毛衣及綿子等物於江華圍籬。
○下諭諸道,禁釀酒及巫覡之事。
9月18日 ○乙巳,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知事金瑬、特進官李時發、檢討官李植等啓曰:「光海將廢母後,南原府使鄭蘊,抗疏直諫,被竄絶島,十年之後,幸逢聖明生還故國,特命陞敍。
又得專城之養,而猶未定以褒奬大節,聳動一代。
至於吳長,以言獲罪,死於謫中,姜大進亦以直論,與吳長同時竄逐,宜有褒嘉之典。
」上曰:「鄭蘊加資。
其餘亦令該曹施賞。
」 ○命試訓鍊都監將士及四大將軍官等武才,賞給有差。
9月19日 ○丙午,諫院啓曰:「今番館試試官李景義、全羅左道京試官李忔、忠淸右道試官金聲發,皆循私用情,人言藉藉。
請竝罷職,參試官從重推考。
從之。
」 9月20日 ○丁未,太白晝見。
○造軍營於宮城外。
○筵臣請於明春,行慈殿上號禮。
從之。
9月21日 ○戊申,執義趙緯韓避嫌,極言照訖之爲不關削榜、儒生呼冤之狀,終言全南左道罷場非儒生之罪,試官鄭百昌激變之緻。
答曰:「勿辭。
削榜儒生,不過三十餘人,百人之說過矣。
國家無法禁則已,若有法禁,則豈可以儒生而廢之乎!奔邊呼冤之人,必是無廉恥之輩,爲此輩廢法令,未知其可也。
臺諫之言,不當如是苟且矣。
」鄭百昌罷職時,申明監試儒生小學考講照訖後許赴之法,而儒生多有不出照訖,又不爲錄名而赴試者,初試出榜後,皆拔去。
憲府以儒生拔去,至於百餘,多所稱冤,請姑爲許赴。
掌令尹煌以爲不可,與持平愼天翊等,爭論引避。
趙緯韓繼避,仍及百昌事。
臺諫論百昌罷場之失,久而不從,始命罷職。
○改葬臨海君珒,令該曹給石灰三百碩。
○吏曹啓曰:「凡資窮代加之法,明有條科,無職之人,雖有應受之加,大夫以上,則切不得濫陞,而往在廢朝,極其殽亂,子壻弟姪之冒受疊受者甚多,官纔一命,資級已滿。
甚至儒生閑良,皆此通訓、禦侮,武文榜出身資窮者居多,例陞堂上,階級之冒濫,仕路之混濁,職此之由,而爲今日難醫之痼弊。
戊申以後,無職人代加者,皆以通德爲限,而朝奉以上,幷皆削去。
請自今以後,代加之法,依此爲式,嚴立條制,申明行會。
」從之。
○知經筵事李廷龜建白,請緻祭箕子廟及前代忠賢。
從之。
○以鄭昌衍爲領中樞府事,李建龜爲判中樞府事兼判義禁府事,禮曹判書趙誠立爲典翰,任叔英爲弘文館修撰,樸炡爲弘文館正字,李景奭爲檢閱,加南原府使鄭蘊通政資。
9月23日 ○庚戌,設三道大同廳置郞廳四員,分掌其事。
○試才禦史崔振雲病死於濟州。
9月24日 ○辛亥,憲府啓曰:「爵人於朝,與士共之,而不賞私勞,春秋之明戒也。
今者中殿冊禮時,內官樸忠敬等八人,竝蒙賞加之命。
儧賞微勞,有駭瞻聆,請命改正。
科擧不公,爲曩日痼弊,爲考官者,所當痛絶循私之習,務行公道,而全羅都事樸安孝,其父爲靈光郡守時,與本郡儒生交遊親厚,今此監試初試,用情偏取,多至十四人。
江原都事李景憲、黃海道京試官林堜,亦於本道試取時,循私用情,人言藉藉,物情駭憤。
樸安孝削去仕版,李景憲、林堜罷職不敍。
監試赴擧之士,皆令講書入學,受出照訖,始許錄名,而冒入場中者甚多。
前日該曹抄啓,無錄名者三十餘人,已爲削榜。
無照訖者百餘人,方令四館査覈,而因本府所啓,無端解削許赴,物情齊憤。
請令四館,今日內査覈。
會試出榜時,無錄名無照訖儒生,竝令削去,以勵士習。
」答曰:「依啓。
內官等非特爲冊禮時微勞,皆先朝舊宦,故加資耳。
」 ○諸道參考官光州牧使鄭雲湖,順天府使李尙俊,任實縣監金寧,興陽縣監樸鼎元,鐵原府使李埈、銀溪察訪金尙,襄陽府使李好義,高城郡守鄭彥宏,鳳山郡守洪得一,金郊察訪安璥等,皆罷職。
9月25日 ○壬子,太白晝見。
○諫院啓曰:「聖上撥亂反正,宗社再安,設科取士,是嘉與八方同慶之盛擧也。
中外考官,不體朝廷選試之至意,仍踵曩時遺習,扳聯者匪才而得售,寡勢者雖才而見屈,用私試官,旣施罪罰,濫竊擧子,無由査正。
今番之榜,決不可不罷。
增廣監試、會試及文武科初試,請竝罷榜。
」答曰:「不爲査正而盡罷其榜,則冤枉必多,査削可矣。
」其後兩司力爭,答曰:「議于大臣可矣。
但以試官之循私爲非,而欲罷其榜,則其用私之罪,似不可罷職而止矣。
」於是,大臣請依臺論,遂命罷其榜。
9月26日 ○癸醜,以貞明公主適洪柱元。
柱元,雵之子也。
○右贊成李貴上疏,條陳軍務十餘事。
仍請自往關西,料理邊事。
答曰:「省卿上疏,深嘉憂國之誠。
條陳之事,當與廟堂議處。
卿親往西土,則規畫之事,必多得宜,而西土之寒,倍於他道,往還之間,當涉累月,以此不能允從。
」再上疏固請,上以其老終不許。
9月27日 ○甲寅,太白晝見。
○諫院啓曰:「春川府使申應榘,曾爲判決事時,莅職嚴明,不畏強禦,聽斷申理,鹹得其平。
宜令久在其任,而遽移外官。
請勿拘常規,特爲仍任,以重聽訟之地。
」答曰:「春川之人,亦是王民,豈以京外而有所輕重乎?已爲除授,使之赴任可矣。
」又啓曰:「今年草木之實,不得成熟,南方柚子之貢,將無以準數封進,沿海之民,渴悶遑遑。
請令兩南監司從實査啓,以除窮民一分之弊。
」從之。
○以洪柱元爲崇德大夫永安尉,李景立爲工曹判書,樸東善爲兵曹參議,任叔英爲持平,鄭弘溟爲修撰,柳斐爲義州府尹。
9月28日 ○乙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同知事鄭曄曰:「古者太學,擇學術精明之人,謂之師儒,分遣四學,使任敎導之責。
今亦依此爲之何如?」上從之。
9月29日 ○丙辰,太白晝見。
○光海有疾,遣內醫看病。
○上下敎吏兵曹曰:「擧義之人,忘其赤族之禍,奮發忠義之志,卒成大事,其功實關宗社,所當隨才錄用,以示酬報之典,而吏兵曹置之相忘之域,豈無沙中之語乎!此後,竝待闕除職。
」 冬十月 10月1日 ○朔戊午,日有食之,太白晝見。
○李時言上疏告變,而使其妾娚申得英代呈。
命招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推鞫于闕內,先訊得英、時言,則得英供稱:「金義敏以時言家舊日褊裨,情分親密,再三來到,欲有所言於時言,而語意兇秘。
時言使我陽許同謀,詗知陰計。
義敏言我非主謀之人,雖未詳知,若先除四大將,及都監大將則事可成矣。
時言遂引入寢房而問之,又使招義敏及黃玹、李有林,欲同時鉤問,仍密報于兵曹判書西平府院君,要得可信人,使之參聽,故兵判送樸惟明,西平送樸成仁,隔壁密聽。
語畢,卽執義敏、有林而縛之。
玹則約而不來,故使樸惟明等,要於中路而捕之。
若問于惟明等則可知。
」時言供稱:「少與黃玹之父同學,玹則不曾識面,而頻數來見,嗟惜臣之被罪,心竊疑訝。
初戒婢僕,才許通名,更思之,不可無權變於其間,一日迎接於寢房,謝其累訪,仍問求見之意,則玹卽言時事,且曰:『公以一時名將,無罪被讉,寧無怏怏之心乎?』臣答曰:『廢大妃之疏,雖非吾本心,罪固當,何敢怨乎?然旣與君許之以心,可一毫無相隱也。
』玹乃曰:『今上捨諸王子而自立,擧義之日,焚燒宮闕,奪掠財貨,近日所爲,甚於廢朝。
除拜不公,賊役日繁,上下離心,遠近咨怨。
此時如有擧事之人,必將響應矣。
』臣陽示同心之色,又問其隱情,則玹曰:『王子中興安君,性本豪俠,散財募士,結爲死交,其家僮僕,亦且不少。
李有林所募,可二百餘,文希賢及吾所募者,亦皆百餘人,而十分精銳之卒也。
』又問擧事之期,則曰:『十月好矣,而若事勢急迫,則閏月亦可矣。
』臣答曰:『如此大事,不可用閏朔,十一月恐不至太遲也。
』又求見同事人名籍,則曰:『柳湔,曾以文書見敗,故我輩則隻以言語往復,雖不幸事洩,無可證左,何憂之有?』且曰:『我等雖死,踵起者必多。
蔔說讖書,皆言國家將不過八九朔雲。
』旣已詗知實,狀後。
旣通于西平府院君韓浚謙、貳相李貴,請其親信人密聽兇謀,然後捕縳義敏、有林。
玹則約而不及來,故捕於中路。
義敏、有林等謀逆,與玹少無異同矣。
」又問樸惟明、樸成仁等竊聽之狀,則供稱:「隔壁所聞,雖未分明,其兇慘之言,大略如時言等所供。
玹初供:」以奴婢相換事,往見時言,仍慰其加罪之事,則時言多發怨時之言。
且稱李有林美貌多才,欲與相見,臨行,戒勿浪傳。
此必時言疑吾洩其言,有此上變。
「刑訊一次,後更供:」隣居李馨衍言于渠曰:『近聞,興安君散千金,交結成佑吉、李時言等,謀作亂,吾欲告變而未得其詳雲。
』卽往見時言,言及此事,欲偕與上變,而時言不應。
「加刑累次,不復吐實,仍爲正刑。
有林供稱:」因黃玹聞興安君多發金帛聚衆作亂之說,言根則出於愼得智、李浻然,而參謀者柳慶宗、李廷綬、成佑吉雲。
仍往見時言,問答許多辭說,欲先上變,而卽被拘執。
「刑推三次,結案取招時,盡吐隱情,援引甚多,遂正刑。
義敏隻言渠紹介有林于時言。
且言有林爲軍糧下送李淑于西路,而終不吐實,死於杖下。
前司鑰韓孝立、學生郭宗魯、愼得智、前參奉李馨衍、前羽林衛李中男、前府使李廷綬、出身鄭愛仁、前兵使成佑吉、及第柳慶宗參奉丁彥琢進士樸橏、安遇吉、前萬戶李淑、唱淮洪敬天玹之弟珩、同知樸安道、進士劉應基、學生申光濩、武人李汝怡、進士奇秀發等,出於賊招,或緊或歇,而累加刑訊,皆不服而死。
僉知文希賢累刑之後,以其赴西在反正之前,兇徒之以文字相通,似無其理,隻命定配。
前判官愼得義、生員柳籌、林茳、及第奇允獻,亦累刑後,命停訊鞫。
參判柳公亮、衛將玄極、府使樸知述、引儀鄭龍榮、前參奉權昱等,初命停刑姑囚,至閏十月初二日下敎,令推官議啓諸囚。
鞫廳啓曰:」奇允獻、林茳推辭,多有不直可疑之端。
金應鼎雖病廢之人,旣知共爲兇徒而往來聚會,相與問命,至於推占國家而酬酢無忌,此三人似當減死定配。
玄極緊出賊口,與樸安道無異,而安道受刑而斃,此人似難全釋。
柳公亮、樸知述、權昱,群議皆以爲,雖見賣於兇徒,而別無與聞逆謀之迹。
愼得義、柳籌,雖出於賊口,無指的可疑之端,而竝累受刑訊,鄭龍榮出於賊招者,無緊關之語,此六人似當分揀矣。
「答曰:」奇允獻、林茳、金應鼎,依啓辭定配;鄭龍榮、愼得義、權昱,放送;柳公亮比於玄極,有重而無輕;樸知述、柳籌緊出賊招,似難全釋,更爲議啓。
「鞫廳啓,請依上敎處之。
遂命玄極、柳公亮中道付處,樸知述、柳??削職,放歸田裡。
又命李時言敍用。
其他捕察有勞之人,竝施賞。
初擧義人尹雲衢、林?等,薦湖南人崔弘誠于諸勳臣,使主譏察之事,稱以相人,交結宗魯、彥琢、有林、應基、遇吉、玹、橏等,逐日相從,盡聞其逆謀,聞輒密告于諸勳臣。
至是,名出有林之招,其供辭,以諸勳臣爲證。
李曙、申景禛、崔鳴吉等上疏言,實有其事,卽命放釋。
蔔者金應鼎,與有林、彥琢同裡閈,有林等與其徒黨,頻數相聚,問其命數,宗魯、玹茳、希賢、慶宗、自獻、允獻、秀發、時言、佑吉、義信、孝立、愛仁之命,皆問其吉兇。
且曰:」渠輩之命,得爲大將否?「又問諸勳臣之命,上及於至尊。
應鼎被逮,盡供其實狀,以此獄情尤著雲。
變生之初,上卽下敎曰:」推戴之人勿問,渠等雖或言之,勿爲採聽,故興安君出於賊招狼藉,而終不問。
10月2日 ○己未,太白晝見。
10月3日 ○庚申,日有兩珥。
10月8日 ○乙醜,文城君夫人柳氏,卒于江華圍籬。
上下敎于該曹曰:「廢妃病逝,予甚驚悼。
其斂殯時所用衣衾及棺闆等物,急速下送。
」禮曹啓曰:「此喪與廢嬪之喪有異,應行喪禮,令儒臣博考。
且令春秋館考見實錄,據禮施行,俾無未盡之事。
初喪所用衣衾諸具,令該司罔晝夜下送。
且自明日,停朝市何如?」從之。
10月9日 ○丙寅,太白晝見。
10月10日 ○丁卯,日暈,右珥,夜月暈。
○禮曹啓曰:「廢妃喪事之出,今已三日,斂襲諸具,該曹想必急速下送,而前日廢嬪之喪,自上命以王子夫人例禮葬事,聖敎至爲丁寧,而有司不謹奉行,事多埋沒雲。
故筵臣陳達榻前,至有推考之命。
今此廢妃,曾母臨一國,送終之禮,與廢嬪有別。
初喪諸事,不可付之於本官。
本曹堂上、郞廳,今日內發送,使之看護初喪,何如?」從之。
○又啓曰:「銘旌所書稱號,議于大臣,則皆以爲:」若以王子禮爲之,則王子夫人銘旌,當以邑號書之。
但燕山反正之初,以燕山君降號,今番則當初無降封之節,似當以降封事,先捧承傳後,依王子夫人例,邑號書之,而係是變禮,實錄及諸書,俱無可據節文雲。
但燕山降封,旣有明據,大臣之意,欲以降封事,先捧承傳後,以邑號書之,依此爲之乎?「上從之。
10月11日 ○戊辰,日暈,夜月暈。
10月13日 ○庚午,太白晝見。
夜月暈。
10月16日 ○癸酉,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諫院啓曰:「戶曹佐郞林垍無一履歷,遽授郞署之任,殊乖用人難愼之意,請遞差。
前佐郞鄭大容諂付賊魁,殺大君、廢大妃、追罪金悌男事,無不擔當,而至今網漏,物情駭憤。
其罪豈止中道付處,請遠竄。
典籍崔衢,爲人陰險,締結兇徒,戊申臨海之獄,戊午廢母之論,無不幹預,而尙爾網漏,請削去仕版。
」從之。
憲府啓曰:「李長孺、李克揆、金瑞龍、尹魯等,俱以逆黨,疊上兇疏,長孺之疏曰:『先正悌男之罪,決正西宮之惡。
』克揆之疏曰:『三司或啓或停,館學全不動念,請治三司、館學負君釋讐之罪。
』瑞龍之疏曰:『西宮節目未下,衆情危疑,兇黨生心,速行直廢之典。
』尹魯之疏曰:『異議邪黨,次第用律,先治韓孝純遲延不卽斷義之罪,次治三司容護孝純之罪。
』夫孝純聽爾瞻指嗾,主張廢母之論,無所不爲,而猶以爲不卽斷義,其兇慘極矣。
此四人罪犯惟均,而尙保首領,請遠竄。
」從之。
○引見全有亨。
有亨自西邊還,問以城池守戰之具,有亨奏訖,仍進曰:「李有林雖爲逆謀,不無告變之功。
若賞之以職,以示諸賊,則必爭相告引其黨,無復漏落,投書兇賊,亦可得也。
陳平之縱金反間,趙廣漢之缿筩擿伏,卽此意也。
臺諫者聞臣此言,論劾必至,而愚意如此,故敢達。
」上不答。
○放釋贓吏梁貴生而削其職。
貴生爲德源府使,調送人馬,將迎其衙眷,暗行禦史金時讓遇諸道,搜出所齎物件,條錄以啓,逐命下吏。
大臣以爲:「貴生治聲最著,本邑民人,至於上京號訴,請仍任貴生,以慰遠人。
」臺諫爭之。
至是,更議大臣,大臣猶持前議,贓法自是弛矣。
○毛都督發銀,求賣黃豆一萬碩。
接伴使李尙吉馳啓以聞。
10月17日 ○甲戌,上朝講《論語》于文政殿。
10月18日 ○乙亥,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諫院啓曰:「叛逆極罪,天地之所不容。
今者李有林乃承服逆賊,同知全有亨,敢於登對之時,至請加爵於亂領,以爲援引同黨之地,其反常悖理大矣。
請罷職。
」憲府亦論之,命推考。
10月19日 ○丙子,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引見推官大臣以下。
○引見義州府尹柳斐,勉諭,賜以弓矢。
○憲府啓曰:「臨海君、珒之定配喬桐也,縣監李稷,與別將李廷弼,迎合光海之意,欲其速死,百端困辱。
時當暑月,預造豆泡,必累日經宿,臭味俱惡,然後投饋。
如此之事,不可盡擧,請拿鞫定罪。
」從之。
10月20日 ○丁醜,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特進官吳百齡曰:「我國公道,隻在科擧,廢朝十許年間,公道掃地,以科擧爲植黨之地。
反正之後,新設大科,萬人拭目,佇見公道,不幸用私之事,又出於今日。
臺諫之請罷其榜,固不可已也。
第士習淆薄,每一設科,謗言必興,未必不由於落榜擧子,而至於陳疏請罪考官,則曾所未有。
此路一開,考官不得措手足。
今後如有用私之榜,則自有臺諫論列,落榜擧子之疏,切勿捧入,以防其弊。
」上曰:「落榜擧子之疏,其言虛妄,則勿用而已。
」 ○諫院啓曰:「近因逮捕罪人,驛路騷屑,使命絡繹,夫馬難支,不可無變通之擧。
請自今,王子、大臣及二品以上勳臣外,受由人員,勿許給馬。
使命所帶郵卒,亦加裁損。
」從之。
○右贊成李貴上疏,進《軍務要覽》。
且曰:「用人之道,宜勿拘常規。
請以韓浚謙爲都體察使,俾鎭中外疑懼之心。
且新進輕銳之人,主張淳議,浮議之權,重於泰山,三公不敢較,六卿不敢抗,使謀臣智士,不得措手足,而至於君臣之義,倫紀之重,則褎如充耳,無一人言之者,亡國之形已著。
臣之臨死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