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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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實出於殿下之至誠,而非爲虛文也,凡食殿下祿者,豈忍愛惜身軀,有以忌諱,而負殿下乎?臣等竊念,今日所當言者,非特一二,而累殿下淸明之德,啓國家無窮之禍者,有二焉。
以前仁城君珙事言之,朝廷所以竄逐者,以何罪名耶?珙之名屢出賊口,而珙無相應之迹,是珙無罪也。
無罪而猶且竄逐者,徒以天下之事變無窮,末世之人心難測,過生疑慮,以爲防患之策。
是不過心懷恐懼,見事不明,自不覺其陷殿下於不測之地,其亦不思之甚也。
旣以名出賊口,請罪則所當終始不易其辭,而及夫聖明洞燭,一意牢拒,則乃援殿下不得不從之說,竟售其計,而殿下亦不得不從焉,噫!殿下之明,獨不及此者,何也?昏朝殘忍,禍及至親。
是殿下所嘗目擊,而酸痛於心者也,殿下乃復行之於今日耶?一國遠近之人,莫不驚嘆,以爲聖明朝亦有此事,豈可家道而戶說,以諭殿下保全之意耶?臣等竊爲殿下慼焉。
昔漢淮南王長,謀反發覺,文帝寬不忍罰,隻遷之蜀,而袁盎猶謂:「淮南爲人剛戾,如遇霧露,行路死,陛下竟爲以天下大,不能容。
」噫!殿下之廷,豈無一袁盎耶?光海初年,有臨海之獄。
當時大臣及士大夫,多以全恩爲說。
今領議政李元翼,亦其一也。
逮珙之事,雖以元翼之忠亮剛直,終不敢開口一言,豈今日時勢之難,反有甚於曩者耶?以殿下之明聖,亦必有悔悟於此矣。
以近日逆獄之事言之,人臣之極惡大罪,莫加於反逆,苟有一毫將心,則固不可一日容息於覆載之間;告變亦苟有一毫不實之狀,則其罪惡,與反逆同。
臣等未知文晦等所告,殿下以爲實耶?不實耶?臣等竊聞鞫廳之言,賊應晟招曰:「有一宰相勸書,故書之。
」臣等實爲當事者,不勝靦顔焉。
人或以爲:「誣陷無辜,搆成此獄」,而臣等以爲不然也。
晦等敎誘無賴,首發謀逆之心,旋掩奸狀,以餌告變之利,先以巧舌,驚動人聽,聽之者急於譏察,助其聲勢,而疑不當疑之人,竟成無形之獄,此亦所見不明,先自恇怯,不自覺其落於晦等之術也。
然猶內愧本心,外憚公議,領其告變者,夜就一勳臣家,竊欲議定其告變之說,則其勳臣以爲:「人有告變者,自當上聞而鞫之於殿庭。
豈可自私家鞫問然後,乃爲告變乎?我則決不可從也」,不與相接,而退之雲。
設或有謀逆者,而旣知之,則不可一刻掩置,而不速告也。
此則數月之前,人皆傳說曰:「告變不久當發,而某人某人,當入於逆獄」,而及其告變援引之人,果與傳說者相符,此不亦可怪也耶?其斬國家之元氣,失臣民之所望者,其禍殆甚於逆适之變矣。
何則?逆适稱兵犯闕,此實我東方所未有之變,而幸賴天威震疊,一朝蕩掃,則中外相慶,奠枕可期,今此之獄,無時可已,閒散者目之曰謀逆,言事者目之曰謀逆,見忤於權門者目之曰謀逆,抱才而不售者目之曰謀逆,人皆狼顧脅息,危迫遑遑,坐待死亡之無日,氣象愁慘,有識寒心。
殿下深居九重之中,何得以知之耶?殿下若不痛塞此路,則亡滅之禍,可翹足而須也。
嗚呼!凡玆數者之事,實由於殿下之不明,臣等請試言其槪焉。
夫是其是、非其非,而見得洞透,無有不照者,乃所謂明也。
殿下知珙之無罪,而經歲請罪,則不能以無罪,而不罪焉;殿下知獄之不實,而勢有所難,則不能詰告變之不實焉,殿下其可謂明耶?鄭蘊之論珙,殿下奬許其忠,而不用其言;金自點之論嘉禮,殿下放黜其人,而採納其說。
噫!天下之事,斷無兩是之理。
鄭蘊之言是,則珙不須竄逐,而珙可竄逐,則鄭蘊罪之可也;自點之言非,則嘉禮可爲,而嘉禮不爲,則自點何罪之有?臣等是以,知殿下之不明。
不特止於此而已,近來進言之人,每以殿下爲拒諫者,未必不由於此,此臣等之所大懼也。
雖然,臣等亦有一說焉。
諫者,所以陳善、閉邪,納君於無過者也。
君父如有過失,則爲人臣子者,當直言極諫,匡救其失而後已。
噫!殿下之過擧非不多,朝廷之進言非不衆,而進言者,不言其所當言之言,必欲使殿下,不計是非,惟己是從,而曰拒諫拒諫,以是爲直言,旣無直諫,則殿下何從而拒乎?至於人之見知於一權貴者,雖闒茸奸巧之輩,譽言日至於左右,一朝可緻於靑雲,而潔己自守,與世枘鑿者,雖有管、葛之才,遊、夏之行,殿下無以知其賢矣。
噫!殿下今日之所憂者,豈非天變耶?明明上帝,示警不虛,則臣等恐太白、熒惑之疊見層出,必由於玆前數者之事。
西北之聳、民生之困,固不足慮也。
嗚呼!今日之事,尙忍言哉?在廷之臣,豈無一人欲進言於殿下,以副我聖明懇惻之旨者,而或有一言及於時諱,則陰中之禍,不但及其身而止,誰肯捐軀徇國,而欲爲之耶?臣等非不知斯言一出,鈇鉞隨之,而臣等世祿相傳,受國厚恩,則何忍負殿下於危急存亡之秋乎?伏願殿下,恕其狂僭,而少垂採納焉。
答曰:「觀爾疏章,言論出人意表。
若非忠直之士,何以至此?有臣如此,予無憂矣。
噫!鄭蘊之言,實是讜論,而予不能用焉;文晦之招,明有疑端,而予未能按律。
爾等所謂:『不明之緻,亡國之道』,不亦宜乎?予當體念,自警焉。
」 ○上下敎曰:「昨日海平都正佶,來自杆城,備聞疾病,予用矜慼,達宵無寐。
今觀睦性善疏辭,顔厚忸怩,無以爲心。
噫!仁城雖不無獻議之罪,其時之事,實出怵禍。
竄謫遐荒,亦過半歲,放釋還家,豈非情法之俱行乎?且仁城君戀老母,日夜呼泣,病入膏肓,已至難醫雲。
若或外感瘴毒,內傷悲慼,終至不救,則予以何面,復入先王之廟庭乎?欲爲放釋,俾還厥家,此意問于大臣以啓。
」大臣請如上敎,遂命放釋。
○諫院啓曰:「伏見睦性善、柳碩等上疏,臣等不勝驚怪焉。
珙也當大論之時,敢發臣子所不忍之說,得罪倫紀。
宜伏常刑,而聖心親愛,恕而不治。
及至屢出賊招,爲一亂階,危疑之際,不得已略加譴責,殿下處變之道,可謂得矣,有何不明之失乎?至於逆獄之出,果爲不幸,而旣已上變,不得不推鞫,有罪者罪之,冤枉者釋之。
治獄之擧,如斯而已。
新進小生,不知是非,惟以沽直爲意,發此怪妄之說,豈非可惡之甚乎?其言固不足恤,而國是之靡定,朝著之不靖,未必不由於此,不可不深惡而痛絶。
請命亟焚其疏。
京各司私主人防納刁蹬之事,爲一國巨弊,而無以救之,可不痛哉?今年則穀物甚賤,木布踴貴,而自大同設廳之後,防納刁蹬之弊,倍於前日,外方之民,不勝怨苦。
穀賤傷農,正謂此也。
雖不得大段變通,亦不可任其所爲。
請自今貢物價布,備給私主人之數,令各道監司,收捧成冊,翌年三月,無遺上送,令戶曹訪其物價,參以詳定,其中濫捧者,受價不納者,一一査出,價物則屬公,當身則論以贓罪,守令成冊不實者,亦令監司,摘發治罪。
」答曰:「睦性善等所陳疏辭,實是讜論。
爾等斥之以怪妄,爾等之意,殊未可曉也。
焚疏之請,亦甚無謂,不允。
貢物價布成冊事,痛禁防納,則自無刁蹬之弊,價布多少,非朝廷之所可論也。
勿爲煩瀆。
」 ○上下敎曰:「天生一代之才,以足一世之用。
賢才之出,豈有南北之殊,降衷之天,豈有擇地之理哉?我國用人之道,自來不廣,西北人才,絶不收用,間有從仕者,皆非緊要之任,此豈立賢無方之意哉?況北方,豐沛舊鄕;西土,中興根基,西北亦豈無可用之才乎?京洛子弟,別無才行,朝除暮遷,出宰百裡;遐荒俊傑,縱有知識,抱才虛老,未免擊柝,予竊痛歎。
其令該曹,勿拘南北,均用人才,以示國家大公之道,俾無遺賢,得以弘濟艱難。
」 10月19日 ○甲午,上晝講《孟子》於資政殿。
知事吳允謙曰:「自上於仁城,有所不忍,朝臣亦豈不知,而凡事有常有變,其時處置,蓋出於不得已也。
文晦之事,人皆憤惋,而以功減死,至今以爲未安。
年少輩,但知其事之非,而不知事勢而然也。
」上曰:「不得已三字,非正論也。
凡作事之非,皆出於不得已三字矣。
」 ○憲府啓曰:「近來朝著之間,頗有攜貳之漸,人各異見,爻象不吉。
至於相臣陳箚獻規,同朝臣子,所當一心寅協,共濟國事,而伏見檢閱睦性善、正字柳碩等疏辭,臣等不勝驚怪。
珙擔當廢論,得罪倫紀,屢出賊口,爲賊奇貨。
人臣負此惡名,不可容立於覆載之間,而聖恩如天,薄施惟輕之典,親親之道,至矣、盡矣。
日者上變之時,毋論虛實,連累者多,而情僞立辨於聖鑑之下,無辜橫罹者,快示蕩滌,其中有罪者,或刑或竄。
獄事旣完,群疑洞釋,而治獄之擧,可謂得矣。
性善等不識事理,妄論時政,以不正、不實之語,眩亂是非,惹起鬧端。
此而不治,則朝家無寧靖之期,非國家之福也。
請性善、碩等,亟命罷職,以示痛絶之意。
」答曰:「性善等言論正直,識見超凡,有可用之才,無可罪之言矣。
卿等身爲言官,欲罪敢言之士,予甚怪焉。
勿爲更煩。
」累啓,隻遞其職。
○大司諫李聖求、司諫李敬輿、正言李時稷、金卨等啓曰:「仁城貨居於賊,爲一禍本,危疑之端,亶在於此。
故大臣、三司爲是懼,請以弭亂之計,則自上謂非身犯,據其已著倫紀之罪,姑置於外,此不獨爲宗社計,其爲珙地,亦得矣。
性善等如以爲罪名不正,則何不於當初抗章一言,乃於事定後,敢做橫議,有若譏謗者然哉?近日人心,好爲異論,每有朝家政令,必指點而言曰:『無異於曩時』,胥動浮言,轉輾不已,識者之所寒心也。
今此疏之出,遠近不知者,必有疑訝之意,其在請罪之臣,亦豈安於心乎?臣等所謂:『國是靡定,朝著不靖』,正爲此也。
其他胡亂之說,作爲鬧端者,非一非二,豈非可怪可惡之甚乎?所當直論請罪,而恐傷言路,且念年少新進之輩,不識事體,輕發妄言,未足深責,故隻請焚滅其疏,以鎭浮議,以杜鬧端而已。
殿下乃以彼疏爲讜論,臣言爲無謂,不思鎭定之計,反助乖激之勢,臣等恐朝廷,自此壞亂,不可收拾,可不懼哉,可不惜哉?伏見黃?之疏,乃以焚疏爲妄論,被斥極矣。
決不可仍冒,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獻納尹順之,亦以此引避。
〈注書黃?,雖不與性善聯名,而與性善同直禁中,相議搆疏。
及諫院請焚其疏,?卽陳疏攻斥。
〉大司憲李弘冑以爲:「性善等假託進言,張皇眩惑,其乘機傾軋之計,可謂巧矣,而殿下反以妄疏爲讜論,盡言爲飾非,好惡乖當,是非靡定,臣竊憂之。
焚疏之請,實是深惡痛絶之意,妄論之誚,何足與較?竝請出仕。
」從之。
10月20日 ○乙未,體察使張晩,自西路復命,上引見于資政殿。
上曰:「奴賊形勢如何,防守之事亦如何也?」晩曰:「近無偵探往來,奴賊情形,無憑可聞。
以臣愚見,似不必憂,而防備軍兵甚少。
若有事變,則黃海及平安兩道下番軍,竝爲添入之意,已言于副使。
水上各鎭,若碧潼、渭原、理山、江界等邑,防戍尤單弱,賊若入寇,抵當無策,故亦已分送若幹軍兵矣。
」上曰:「軍數如是草草,將何以防守乎?」晩曰:「沿江諸邑,旣已把守。
定州牧使丁好恕以爲:『宣、郭之兵,若付于己,淩漢山城當以死守』雲,依其言許之。
寧邊本城,闊大難守,而判官洪鎬,更爲修築,城甚堅固,且有兵三四千,賊必難犯。
人民皆願入守,士卒亦有激勵之心。
鎬之才局如此,深可嘉也。
李莞以爲:」屯田于閑曠之地,可得萬餘碩之穀』雲矣。
「上曰:」義州防軍與兵民,其數幾何?「晩曰:」本府及邊堡之軍,竝與村民而計之,則幾至四五千矣。
渠以爲:『若得六七千兵,則可以守之』雲,故旣已分送三千矣。
「上曰:」平壤城池,倉卒修築,能無欠缺乎?「晩曰:」城堞完固,砲樓材木,亦已團聚,似勝於黃州。
且此賊不解攻城,苟得其人而守之,則賊豈易犯乎?「 10月21日 ○丙申,大司諫李聖求啓曰:「無狀小臣,無所裨益,而日事瀆擾,臣罪萬死。
臣之前後之啓,反覆丁寧,長慮卻顧,冀殿下一悟,以爲鎭定調劑之地。
殿下不察下情,不諒輕重,徒信妄言,不念朝廷,噫!今日朝廷,非性善輩壞之也,乃殿下自壞之也。
夫飾非者,詐也。
人臣以詐事君,則其罪誅。
況臺諫爲人主耳目者乎?臣平生立心行事,不能爲隨時俯仰之態,今日之論,豈有他哉?實出於愛君、憂國之心。
身爲諫官之長,負此飾非之罪,復何顔面,論辨是非?請命鐫削臣職。
」獻納尹順之、正言李時稷、金卨啓曰:「天下固有訐直之士,亂眞之論,聽其言則是,而考其心則非也,其巧足以惑亂人聽,而其害有不可勝言,此君子之所深惡,而痛斥者也。
臣等伏覩聖敎,以睦性善等爲敢言、正直,出人意表。
不但聖上虛己納言之盛心,固宜如此,其在臣等驟而觀之,則誠若正直、敢言,出人意表者矣。
而徐究其情,則非徒不識聖明之本意及朝家處置之曲折,其中措語,亦不無文緻之端。
臣等請得以詳言之。
癸亥之獄,自上下敎:『事係王子,勿爲推問』,故珙及逆瑅,竝出於前後賊招,而其時鞫廳、三司,亦無一言者,蓋以聖上下敎,出於藹然之至誠,寧損於獄體,而不敢違聖上親親之意。
厥後弘耉之獄,又以珙爲言,而以上年聖敎之故,亦不敢詰問,隻請惟輕之典。
其時大臣、三司之啓請也,豐其餼廩,厚其居處,事定之後,放釋之意,惓惓陳達,而聖明曲加異數,使之乘轎駕馹,列邑設廚,方伯陪行,中使衛道。
及其謫所,虛館以待,自官繼粟,則其視淮南王長,載以檻車,不食而死,縣官不敢發車封者,果何如也?使袁盎生於今日,則必不以霧露爲憂矣。
今乃比而同之,亦已左矣。
況又援比於戊申臨海之獄,則尤萬萬不似。
其疏有曰:『臨海之獄,猶有言者,今珙之事,怯於威勢,無敢一言』雲。
此則又以今日朝廷,爲反不如光海之時者矣。
噫!今日之大臣、三司,多是曩者之不顧死生,立異廢論者,而齊聲請罪,無有異論,事之是非,於斯可見,而鄭蘊於其時,新自遠方來,有狂戇之言,而聖上諒其無他,旋復寵擢。
此性善等所目見,而猶有此言者,抑何耶?且朝廷之請罪,以賊招及獻議二者,爲言,而政院捧承傳之時,自上命去賊招一款,隻以獻議事捧之,斯乃擧其自作之孽,薄示王法也。
夫命去賊招,以存親親之至情,隻擧獻議,以答一國之公議,此實聖明爲仁城保存之地,而爲他日召還之計也。
不此之思,反以聖上處置,爲罪目不正,論事之臣,爲陷君不測,惡!是何言也?至於前後逆獄,薦紳之人,枉被連逮,誠爲不幸之甚。
諸臣之所陳達,鞫廳之所平反,亦國人之所共聞也,乃曰:『告變之害,甚於逆适』,當危疑之際,慮兇逆之禍,雖或有過於預防,而其心則國耳。
今乃比之於擧兵稱亂之逆竪,其流之弊,可勝言哉?前後搢紳之被誣,非徒卽爲昭雪,又從而擢用之,聖上慰勉褒嘉,使安其位,寧有一人抱冤於明時者乎?聖明臨禦以來,用人之典,可謂寬矣。
小材一藝,率皆登庸,身負染汚,亦且蕩滌,曲爲容貸,無不銓敍,而猶爲不足,怨誹至此,嗚呼!抱才不售,潔己自守者,當事之臣,所欲樂聞而用之,管、葛之才,遊、夏之行,聖上所嘗博訪而求之者。
蓋有其人,而蔽之,則是固當事者之罪也。
不知其人,而泛以此爲排擊之計,則不亦甚乎?士論之攜貳,朝著之不靖,此今日之大患,而性善輩以名家子弟,昵侍近密,而猶不知聖心所在,朝家處置之曲折,而妄爲是言,則委巷之中,四方之遠,必將胥動浮言,指聖明爲戕害至親,指朝廷爲無異曩時,則不亦冤乎,不亦爲騷動人心之一助乎?臣等實爲是懼,欲加之罪,而恐有妨於言路,亦慮疏辭傳播,遠近疑惑,緻累聖德。
故隻請焚疏,不論其罪,其於開言路、鎭浮議,可以兩得其宜,而聖明拈出文字間些少之事,以爲排拒言官之地,實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噫!新進喜事之徒,做出橫議,雄唱雌和,惑亂國是,簧皷鬧端,不安朝著。
其爲害,不下於異端,則臣等之論,恐或爲未過也,而言不見信,何敢強顔苟冒?請命遞斥臣等之職。
」司諫李敬輿啓曰:「當初仁城出置之擧,不但爲國家計也,實爲珙保全地也。
非有一毫他意,故其時在下之請,一則曰豐其餼廩;一則曰善其居處,一則曰事定則放還。
及其行也,自上特令駕轎而送之,列邑廚傳、方伯陪行、中使護送、入處公館、縣官供給,可謂處變中得宜,其可擬臨海之獄耶?相臣之不爲全恩之說,必知朝議之保無他也。
然旣非經常之道,又未免利害之境,則直臣、莊士,不揣時勢者,設或非之,未爲不可。
此鄭蘊之論,所以見多於時,而受奬於聖上者也。
若人心稍定,國事稍安,則聖上之徵復,廷臣之請還,豈待性善等陳疏哉?性善等非不知朝家用意之勤,而橫生異議於旣定之後,張皇捃摭,過用深文,至援昏朝之事,構誣一時,陷君不測之地,使君上終始保護之心,朝廷委曲周詳之意,將無以暴白於天下後世,眩亂是非,惑人聽聞,正直之論,果如是乎?譏察之害,果爲當今之極弊。
匿形伺人,潛蹤闖窺,所謂譏察任使之徒,率皆無賴之輩,情態萬狀,眞僞莫辨。
或以讐怨而恐喝,或以形迹而生疑,使失志士夫,皆懷恐懼,獄事之出,多被逮繫。
賴聖上仁明,推官詳覈,玉石斯分,誣告伏辜。
然而其所以使之譏察者,以爲危疑之際,不得不如是,廣布耳目,伺察非常,而任用非人,以至此耳。
蓋出於爲國過慮,私意起而反惑之也,豈有有意搆成,指嗾敎誘,陷害無辜之理哉?性善等至曰:『見忤權貴者,目之曰謀逆;言事者,目之曰謀逆』,造意深刻,文緻太甚,終謂:『當事者不勝靦顔。
』所謂當事,未知指誰何,不明言,泛稱混說,有若在朝當事之臣,皆知告變之事哉?正直之論,果如是乎?金自點、沈命世等,特一勳戚屬耳,一論嘉禮之事,亦未知其心之出於私、出於公,而持淸議者,尙且羞之。
性善以新進名流,身居翰掖,自謂抗疏直言,不恥言及此事,正直之論,果如是乎?臣竊恥之。
殿下試取其疏,虛心詳覽,則似是而非,情態難逃矣。
君臣之間,貴相知心,無有疑阻。
殿下果以仁城請出之諸臣,有誣陷戕害之心耶?與知告變之勳臣,有鍛鍊羅織之罪耶?若以爲然則當明擧邦憲,以正其罪;否則當痛辨,而快雪之,使得自安於一時,終免嫁禍於後來,不宜置之於是非間,以貽士流他日患也。
今此焚疏之說,實爲鎭定之計,措語之間,不過援引古事,而事君無狀,言不取信,至以飾非爲敎。
飾非,欺詐也,欺詐,人臣之極罪,何敢更擧顔面,仍冒言地,虧名節而辱名器乎?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且聽言之道,以公意逆志而已,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可也。
爾等張皇自是之說,日以避嫌爲事,不亦過乎?」 ○弘文館校理李景奭上疏曰: 伏見睦性善、柳碩等上疏,其一款,乃攻頃日三司之論珙者也。
臣於爾時,忝在諫院,臣亦三司之一也,何敢晏然於論思之列乎?嗚呼!殿下試思之。
頃日,三司之臣,力攻不知止者,其果樂爲之耶?其果有一毫他意於其間耶?珙之獻議,雖曰怵禍,而張皇辭說,終始擔當,則天倫滅矣,人道絶矣。
與賊相應,迹雖未著,賊招狼藉,明在推案,地逼勢危,難保無虞。
然則子而忍母者,珙也;爲賊奇貨者,珙也。
力主廢母之論者,果可謂之無辜王子乎?圖所以安之,暫爲出置者,果非保全之道乎?謂當日三司之論,陷君於不測之地者,未知何所指而言也?爲人臣而陷君於不測之地,則罪不容誅矣,爲人臣而見君父之陷於不測之地,則亦何忍袖手傍觀?性善等所見,如此明白,則何不急陳於當日,而至於今日,始發此言也?其言曰:「雖以李元翼忠亮剛直,終不敢開口一言,豈今日時勢之難,反有甚於曩日耶?」此一節,尤極驚駭。
領議政李元翼,耆年宿德,朝野屬望。
遭遇非常,眷注特隆,感激欲死之心,在元翼當如何也?苟使元翼,心有所懷,則其不爲隱默欺負,視國事於秦、越人之肥、瘠也明矣。
倘或心知其非,而有所忌諱則是,上負聖明,而下負蒼生,曾謂李元翼忠亮,忍爲此態耶?此則徒知援比於昏朝,而殊不知以此爲證者,自陷於欺罔矣,籲亦哀哉!伏見聖敎有曰:「聽言之道,順則用之而已,其他不足顧也。
」此則聖度如天,誠所以廣言路之至意也。
抑愚臣之所深憂者,朝著之不靖,未必不由於浮議之橫起,浮議之橫起,未始不先於新進之躁妄,而今日朝著,其乖已見。
如或是非不明,則情跡難辨,是者似非,非者似是,顚倒壞亂,終莫之遏矣。
大抵大言無作,眩亂人聽,互相朋比,排擊異己,一以爲沽直之資,一以爲媒進之地者,皆是浮妄之習,黨錮之漸也。
以今言之,殿下卽祚以來,登良選能,務在得人,洞去朋黨,竝皆調用,而物色難齊,人情易惑,一遷一拜,論議紛然,少不滿意,輒加疵謗,甚者至比之於曩時之濁亂,嗚呼!此果有識之公言耶?如此而望朝廷之靖,其亦難矣。
性善等外託公言,內售巧計。
多少疏章,豈無一一讜論,而盡斥衆言,自以爲直;廷臣進諫,豈無可據之事,而隱然箝制,自以爲是?謀所以打盡異己,則乃以不測之說,爲陷人之一大機穽,殿下試察之,其心果爲平坦公正耶?殿下欲去朋黨,而浮議之來,乃反過奬,是,助之也,非所以去之也。
區區愚慮,隻望殿下公聽明察,辨之宜早耳。
嗚呼!士夫之稍知自守者,則朋黨之言,恥出其口。
乃復乘機逞計,必欲陷人而後己,則不亦慘乎?臣雖無狀,旣被攻斥,不可一日在職,伏願聖慈,鐫削臣職,以謝人言。
修撰沈之源、副修撰樸潢,亦以此上疏辭職,竝以勿辭察職,答之。
○先是,弘文館上箚,論宮家免稅之弊,戶曹覆啓曰:「取考《大典》諸田條:『惟官屯田、馬田、院田、津夫、氷夫田、陵軍田、國行水陸田、祭享供上諸司菜田、內需司、惠民署種藥田,竝無稅,而其餘職田、賜田稅,竝草價納京倉』雲,則雖原是內需司田,而旣已賜牌於諸宮家,則法當收稅也。
況此宮家買得之田,託稱屬司,而免稅者乎?又況諸上司折受之田乎?臣等忝在有司,悶祖宗金石之壞,慮國家稅入之縮,今承議處之命,則但請申明祖宗法制而已,別無可議之事。
」答曰:「流來已久,似難卒革矣。
」 10月22日 ○丁酉,刑曹判書鄭經世,在尙州上疏乞解職名,窆葬亡子,答曰:「觀卿疏章,具悉至懇。
卿勿控辭,襄葬之後,趁卽上來,以副予望。
」 ○掌令金榮祖啓曰:「臣詣闕,始見邸報,則近以睦性善等上疏之故,兩司論列,或請焚疏,或請罷職,而聖批不允。
臣取見性善等元疏,則其言果輕妄,不足與深較。
前,仁城君珙,爲子而倡廢母之論,爲臣而出挾戴之招,則竄逐何罪名之說,誠不可知也。
至於頃日逆獄,臣在外未詳顚末,而隻據朝報中所及者而觀之,則非但性善雲雲,臣亦怪焉;非但愚臣怪焉,中外人心,莫不疑懼。
臣受由下鄕之時,都下洶洶,皆言:『近日逆獄將起,而某人某人當入。
』曾未閱月,其說果驗。
逆賊是何等罪惡,而朝生暮出,可以譏察而必得乎?臣愚竊恐今日鎭靜之策,不專在於罪性善也。
臣與兩司多官,所見不同,請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司諫李敬輿、獻納尹順之、正言金卨、持平金德承,皆以被斥引避,玉堂以爲:「所見不同何害?不同之斥,在此無失,竝請出仕。
」從之。
10月23日 ○戊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同知事金尙容曰:「人臣進言,或有不思,而妄言觸諱者,乃公心也,若先意逢迎者,情狀可惡矣。
殿下出置仁城之後,每有未安之意,而畏朝廷之公論,未之放還。
睦性善、柳碩等,知殿下之意如此,故迎合而上章,年少之人,心術不美矣。
此事謂之逢君之惡則不可,而有迎合之意,則其情狀可惡矣。
」上曰:「於惡字,着逢字可也。
事非惡事,則豈可謂逢君之惡也?」尙容曰:「於善事,有逢迎之意,則於惡事,亦然矣。
」參贊官徐景雨曰:「仁城之事,於國家,誠爲不幸。
出置於外者,乃聖上不得已處置之道也。
頃者,大臣以在外、在內,終始保全爲議。
殿下豈有一毫,不欲保全之意哉?臣愚竊以爲未安也。
」上曰:「此大臣進戒之意也。
豈疑於不能保全而言之哉?」 ○右議政申欽再度呈辭,答曰:「不允批答。
」 ○都承旨鄭蘊受暇下鄕,陳疏乞留養老母,答曰:「卿母遠在南邊,情懷之切迫,理所然也。
卿若體予前意,率親來京,則於親於君,俱無未盡之事,豈不善哉?卿其勿辭。
」 10月24日 ○己亥,副提學金尙憲上箚曰: 臣薦蒙誤恩,連忝匪據,過福之災,疾病侵加,逋慢曠職,分當辭退。
且聞睦性善等疏辭,以處珙之論,陷君不測;受諫之請,欲行己志雲,此皆臣前後爲臺諫時所論之事也。
旣被罔極之言,尤不敢冒出,不得不呈告乞遞。
聖恩天大,曲垂容貸,不責瀆擾,反加恩由,臣誠惶恐,不知所出。
臣本性拙,雖在同類,恥爲欺心巧詐之態。
況於聖明之下,安敢有一毫非情之籲哉?第念人臣事君,所仰賴者,人主之一心也。
若人主之心,好惡靡定;是非不明,善善而不能任,惡惡而不能辨,俱收竝蓄,欲使君子,不至於失位,小人不至於怨望,則終緻讒邪乘隙,群小得志,國家亦隨以亡矣。
臣嘗觀前史,古之忠臣,或有直言不避,明白是非,冀悟君心,而反爲小人所害,徒殞其身,而不能救宗國之亡者;或有知時事之不可諫,而早自引退,至國家危亡之日,起而赴難,捐軀而報國者。
卽今聖明在上,賢輔當朝,豈容小人流禍於士流也?然而二三新進之輩,潛伺竊發,危言足以動人主,詭說足以亂是非,眞傾危之士,不測之人也。
此實殿下狐疑之心,有以啓之,而殿下不爲洞辨,又從以奬諭之,以來黃?之章。
聖心之好惡如此,將安所仰賴也?噫!今之朝政闕失者,不爲不多,憂時慮患之計,豈無可言之事,而性善等必欲於危疑之際,不顧宗社之大計,自附於諸賊所引之王子,以試其超凡之術,其心誠不可知也。
《傳》曰:「新間舊,淫破義,六逆之二也。
」性善等以新進之人,傾軋朝廷,設淫辭而破大義,此不順之大者也。
國家之事,由此可占,伏乞聖明,許臣早退,使愚戇狹隘之性,得遂所願,毋至於殞厥軀也。
夫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臣雖退伏,豈忍忘殿下哉?顧念臣,上不能回天意,而下不能保其身,曷若得全要領於仁覆之內,幸而毋死,得見殿下緻一世昇平之域,則優遊林泉,歌詠聖德,以畢餘生;不幸而萬一有危亂之禍,則臣當捐軀赴難,庶不負殿下之德矣。
不敢以內外遠近,而移易其心也。
答曰:「箚辭知道。
」尙憲卽日出城,政院啓知于上。
○弘文館校理金南重、副修撰洪命耉上箚曰: 臣等伏見睦性善、柳碩等疏辭,則怪妄無倫,搆亂罔極。
此實欲排擊異己,傾軋朝廷,情態自露,明若觀火。
殿下反下優奬,許以直論,此殿下偏聽生疑之處也。
臣等請條其說,爲殿下論辨焉。
其曰:「朝廷之竄逐珙者,以何罪名耶?」此則性善等其以珙爲無罪也乎?殿下反正之後,廢母時不參庭請者,雖微末宗室,皆加爵賞,以其不怵於禍,而知其倫紀也。
珙以先王之子,力主其論,終始擔當,所議非特廢置,則天倫滅矣,人道絶矣。
當初免罪,特王法之失耳。
至於狼藉於逆招,勢難容保然後,隻據自作之罪,出置中道,而豐其餼廩,安其居處,則是殿下親親之義,實出於萬萬,其可與臨海時事,比而等之乎?其曰:「以李元翼之忠亮剛直,不敢開口一言,豈今日時勢,反有甚於曩時耶?」此則性善等雖欲借重於元翼,而反陷元翼者也。
元翼當昏亂之朝,能進全恩之說者,是忠於國,而不顧其身者也。
至於今日,遭遇聖明,爲同德之臣,倘有可言者,宜無所諱。
珙之出置,果累於聖德,則元翼雖病,其敢曰在家不知,而不以一言正之乎?适變之後,李貴欲治珙罪,其時元翼之意,亦以爲然。
此論雖寢,元翼亦非以珙爲無罪者也。
若如性善等言,則元翼忠於昏朝,而不忠於殿下者耶?其曰:「告變多有不實,竟成無形之獄。
」此則實不知朝廷之本意也。
時事危疑,姦賊潛伏,其誑誘之際,多發借重之言,以爲熒惑之資,二三勳臣,旣聞其言,則虛實之間,不敢不發口,以俟朝廷處置,夫豈樂而爲之哉,亦何嘗有一毫恩怨於其間乎?況鞫廳諸臣,竟體聖上矜愼之意,其中搢紳之橫罹者,皆卽辨釋,則群情悅服,未聞有玉石俱焚之患也。
但因此人心疑懼,不安者衆,此誠今日之大憂,鎭靜之策,固不可無,而至謂之過於逆适之變,則不亦甚乎?其曰:「閒散者,目之以謀逆;言事者,目之以謀逆;見忤於權貴者,目之以謀逆;抱才而不售者,目之以謀逆。
」此則性善等以無據之說,驚動聖心者也。
臣等未知今日,目之以謀逆者,其有幾人,而所謂閒散者誰也,言事者誰也,見忤於權貴者誰也,抱才而不售者亦誰也?性善等此言,擾動人心之一大助也。
其曰:「今之言事者,必欲使殿下,惟己是從曰:『拒諫、拒諫。
』旣無直諫,何從而拒乎?」此則性善等誣一時進言之人,而長殿下自是之病也。
人臣告君之辭,果如是乎?其曰:「潔己自守,與世枘鑿者,雖有管、葛之才,遊、夏之行,無以知其賢。
」性善等此言,無乃近於欺罔者乎?今世之身緻靑雲者,屈指可數。
曾在昏朝,或以罪見廢,或杜門自守,聞名於一世者,無論大小,擧皆登庸,而棄置於散地者,卽汚染於昏朝,而不齒士論者也。
性善等所稱,未知何人,而其以曩時之唾罵,爲今日之潔己者乎?噫!古人曰:「大奸似忠,大詐似信。
」然則奸與忠,不易知也;詐與信,有難別也。
此無他,惑於似是之非,而辨之不能明也。
是以,人君聽言之道,雖務寬容,而好惡是非,不可不明。
一有不得,則小人乘機抵隙,必以朋黨之說,上誣時君,而圖逞己私矣。
性善等假託公議,張皇辭說,以朋黨比私之論,熒惑天聽,至謂殿下以不明之罪,害至親;指朝廷以陷君不測,勒成罪案,恣爲譏罵,爲他日網打士林之地,則其心巧矣,其計慘矣,斯可謂忠直之士乎?此而不辨,則士論乖隔,賢邪莫別,朝著之不靖,國家之危亂,可立而待也。
伏願聖明,平心明察焉。
答曰:「省箚具悉。
睦性善等疏章措語之間,雖未免失中,然其本心,則實無他意也。
仁城出置之擧,旣非經常之道,人言之來,不足怪也。
疏中所謂:『言事者、見忤者,目之以謀逆』等語,予亦以爲無據。
朝者觀副提學金尙憲箚辭,則有曰:『性善等不顧宗社之大計,自附於諸賊所引之王子,其心不可知也』雲雲。
斯言之慘,甚於鈇鉞矣。
均是一國之人也,而或有極力救護,稱以妄發者;或有搆成罪目,欲置死地者。
何其公道之不行,人心之不淑,至於此極?予甚痛焉。
」 ○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歷陳贈判書趙憲平生忠節,仍請印出安邦俊所纂《抗義新編》,頒賜中外,以追先朝印頒文天祥、方孝孺、鄭夢周文集之美意,以爲振作士氣之地。
答曰:「激勵節義,當今所務。
卿之意見,實非偶然。
趙憲,治世憂危,亂世效忠,可謂希世之士矣。
但朝廷旣已推奬其人,表著其行,斯亦可矣。
先朝之事,至於今日,乃爲開刊頒布,則予以爲過矣。
箚辭當留念焉。
」 ○左議政尹昉上箚曰: 當初仁城入置闕內之請,始於适變初定之日,而弘耉伏辜之後,繼以置外請之。
置內、置外,初無輕重,而蓋以保全爲重,欲待人心稍定而還之也。
聖明所以始難而終允者,豈非以保無他憂乎?睦性善以爲:「今日時勢,有甚曩者臨海事,故李元翼亦不敢開口。
」雲。
首相一生忠赤,知無不言,豈有見君父將陷不測,而不爲一言乎?況實同初頭之請,力爲保全之所,則又豈有內知不可,而外欺聖明之理乎?士論攜貳,傾軋成風,乘間抵隙,指虛爲實,至以:「其時之事,目爲陷君不測之地。
」斯言一出,人皆狼顧,遂緻朝無寧靖之期,國有空虛之象,臣實憂之。
若非聖明深察公私之極,不失好惡之正,則朝著之安,恐無日矣。
臣罪戾之積,豈但丘山?目今朝堂之上,僚席又空,臣何敢強顔獨冒,以速譏謗乎?伏乞聖慈,鐫削臣職,以便公私。
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卿須勿辭,以安予心。
」 ○夜,月入太微垣。
10月25日 ○庚子,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曰:「殿下欲保仁城,則當置於江華,不然則今冬不爲放還可也,而性善等乃敢遽請放還,臣以爲其心不可測也。
臣請盡言之。
當初臣欲以李爾瞻及仁城君爲首惡,而臣爲大司憲時,未及發論耳。
李适之意,初欲推戴仁城,金元亮之簡,藏在金自點之家,昭不可誣也。
今殿下尊奉大妃,而聽奸人之說,召還欲害大妃之王子。
然則廢主之幽廢大妃,其罪輕矣。
凡王子反逆,則或有誅其黨而釋之者。
仁城雖被召還之命,而救護之人,皆誅之可矣。
設若邊報緊急,則兇徒安保其不逞其計乎?如睦大欽者,每出賊口。
性善安敢有此論乎?」上曰:「性善等以年少之人,雖不知曲折,其言是則以爲是,可矣。
群起而攻之,何也?」貴曰:「頃者鄭蘊以爲:『倫紀之紊,孰與曩時?』雲,而今聞蘊亦自悔之矣。
殿下欲保仁城,則當待人心稍定,自上裁斷,或因大臣力請,而放之可矣。
豈以年少數三人之言,遽爾放還乎?」上曰:「朋比二字,言之汚口,非君上所可言,而近日處事之間,不無偏僻,予甚痛之。
」貴曰:「此非一朝所可革也。
朋比之弊,幾至四五十年,惟當用賢,而漸去其弊而已。
若見一端偏處,執以爲罪,則如火益熾,黨終不可去,而人主孤立,無可與共國者矣。
」知事徐渻曰:「李貴所陳,誠是矣。
臣之私憂,則大臣不安,三司俱空。
若用浮薄年少之言,而不信舊臣,則人心豈悅服乎?」貴曰:「若得直言、方正之士而共國,則不賢者退,而賢者進。
如金尙憲者,臣每以死國許之。
如得尙憲輩六七人,置之朝廷,則直氣伸而朋比去矣。
」 ○夜,流星出天郞星下,入南方。
南方有氣如火光。
土星入太微西垣,月入太微東垣。
○以鄭經世爲同知經筵,李睟光爲工曹判書,洪瑞鳳爲大司諫,樸簉爲掌令,尹知敬爲應敎,呂爾徵爲正言,李省身爲修撰。
10月26日 ○辛醜,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都承旨鄭蘊曰:「筵席之上,酬酢可否,情義交孚,此唐、虞都兪之治,而今者自上罕於酬答,殊甚未安。
且臣得聞筵臣,謂:『臣後悔不治仁城之論,反是發論之人』雲。
是非間,旣已發言,則豈有遽變所見之理乎?睦性善等上疏,措語多有差謬,此乃年少之人,極陳所懷,而不覺其言之失當。
臺諫但曰:『此可罪之,而因求言,應旨,故今姑恕之』雲,論議甚當,而乃請焚之,此曩時事,而非盛世擧也,甚可駭也。
臣又請陳鄕曲目見之弊。
號牌之事,朝廷亦豈不知其不可,而隻出於勢不獲已也。
金繼道者,不知何許人,欲使外方儒生,或爲放砲,或爲試射耶?儒生解體,不肯讀書,人心因此,而亦極騷屑,必急急停寢然後,可以鎭定人心矣。
」上曰:「其公事擧行,在何間乎?政院考啓。
」後,備局回啓言:「當初啓辭,措語朦朧,以緻外方錯認,而有此過擧,請卽行文停止。
」 ○備邊司因都體察使張晩榻前所啓,條列覆啓:「其一,平安道收米五鬥中,量減二鬥,以紓西民之困。
黃海道山郡被災處,從實覆審,分等給災,以施一分之惠。
其二,京畿、江原及下三道將收捧唐兵糧,每一結一鬥米,而其數恐不贍足,更加五升,趁明春運入海州結城倉。
其三,淸川以北及沿海各邑,權減京主人房子,其餘列邑及界首官,隻留房子一人,以爲傳送文書之地。
其四,平山夫馬到長湍替去,以除直來京中之弊。
其五,平安道旣無耗穀,月課辦出甚難,勿令會錄。
其六,黃海道四番軍數,未滿二千,而分作兩番,以爲昌、義之援,勢甚孤弱,畿輔雖難輕易調用,姑以江原道五百人,先爲入送。
其七,江原道及三南兵,分爲三等,雖出於區別壯弱之意,而體察使之請分上下道,先後調用,事甚便當。
分等之軍,亦以道裡遠近,分先後調用,兵使則依前指揮,來駐境上,有變則先令上道軍赴難,下道軍則巡察使調發,使虞候領送。
」上從之。
10月27日 ○壬寅,掌令樸簉啓曰:「凡兩司所啓,旣爲發論而入啓,則必須累日連章,期於蒙允而後已,如或意見不同,則簡通議定,亦其規例也。
本府多官,皆在呈告中,而掌令金榮祖就職之後,睦性善請罷之啓,旣不連章,又不停啓,誠所未曉也。
夫性善等情態,已盡論列,而天聽愈邈者,豈不以求言之日,恐妨言路而然耶?自性善之疏一上,黃?之章繼起,而在廷之臣,擧有釋位納履之色,將有空虛之漸,瞻聆駭異,氣象愁慘。
國事至此,不勝痛悶焉。
性善等俱以新進浮薄之輩,乘間抵隙,傾軋朝廷,眩亂是非,熒惑一世,其言之怪愕無倫,有不忍言者也。
殿下反加優奬,牢拒臺論,臣竊恐朝廷一空,隻有性善輩數人而已,殿下誰與爲國乎?殿下於玉堂箚,以予亦以爲無據,爲批。
是聖明旣已洞燭矣。
請睦性善等竝罷職,一以爲鎭靜之地;一以懲怪妄之習。
」答曰:「予實不君,獲罪群臣,自稱君子者之不屑朝廷,不亦宜乎?大臣首倡退去,臺閣之一空,亦不足怪也。
朝廷雖空,言者不可罪,不允。
」 ○弘文館副校理金南重、修撰沈之源、副修撰洪命耉、樸潢等上箚曰: 聖上之廢置仁城,可謂至矣。
夫名騰賊口,則宗社之罪人也;力主廢論,則倫紀之罪人也。
擧國齊憤,廷爭累日,則非聖上所得自由,而猶且不忍於骨肉之至親,參之以恩義,酌之以經權,薄示譴罰,置諸中道,入處公館,供以國廩,自古帝王處變之道,未有如聖朝之得中,而因一怪妄傾陷朝廷之言,遽下放釋之命,凡在臣子之道,所當牽裾碎首,力回天聽,而兩司多官,徒知一身之小嫌,不顧公議之至嚴,紛紜呈告,臺閣寂然,朝廷體面,臣子分義,掃地盡矣,國家之事,極可寒心。
請兩司在告之員,竝命遞差。
答曰:「兩司之官,不屑在職,皆懷納履之色,其不事汚君之意,無愧於古人矣。
自潔其身者,古亦有之,兩司有何失乎?盡遞臺官,似非美事,不允。
」諫院亦論之,始命竝遞。
○戶曹判書金藎國上箚曰: 當今國儲蕩竭,經用無制,各司艱一日之供,大倉無數月之需,而督府綵段之價及諸處賒用之物,略計不下五六萬銀。
譬如貧寠之家,朝不及夕,而執契券,誅求宿債者,踵門而盈室,其何以堪之哉?臣晝夜思之,敢陳三件事。
其一曰,制國用。
臣伏覩上年裁省廳事目,上自祭享、禦供,下至百司所用,皆取僅足而無餘,可謂一時之定制,而若以一歲恒入之物,較諸一年應出之數,猶有不足之慮。
況乎規外不制之費,倍蓰於常用者哉?又況所謂已定之制,亦有所不遵者乎?紙燭筆墨,物之微者,而其用甚廣,故爲費不億。
半餉之燃,一行之書,燭不至跋,筆不濡毫,而終歸於下吏之私用。
祖宗朝用後還下之法,今不可復行乎?公家百物,莫非民之膏血,雖在庫藏充牣之時,不宜任其消耗。
矧今國非其國之日,寧委而不收哉?如使大小之官,愛惜國計,一如主者之心,凡不得已需用之物,必移文本曹,不許直責該司然後,各司庶可蘇息,而經用不至於無制矣。
其二曰,造錢幣。
錢之爲幣,始於太昊。
或謂之金,或謂之泉,或謂之貨,代各異稱,而其實則一也。
先王以此一物,禦人事,而平天下,降及後世,其用益繁。
惟我東方,亦嘗用錢,高麗成宗之世,始用鐵錢。
肅宗朝,國人皆知用錢之利,如三韓重寶、東國通寶、海東重寶,其稱不一。
恭愍王時,依倣宋之會子,始置高麗通行楮貨,而錢用於是少衰矣。
入我朝,專用楮貨,至太宗大王,方議用錢,鑄造伊始,適値論議不一,獻廟不得已命罷,乃曰:「後有明君出而行之。
」蓋其時楮貨盛行,故慮有相妨之患。
然而聖人遺意,亦可見也。
方今聖神禦極,利用厚生,稽古昔之制,遵先王之志,作爲一國之通幣,以阜民財,以幸後世,此其時也。
其三曰,收海利。
海之爲物,其利甚博。
齊、楚、吳、越之富,甲於天下者,以其有魚鹽之利也。
我國三面際海,魚箭、鹽場,處處相望,又有漁採之船,簇立於海中,苟能善爲規畫,則富國之資,實在於此。
祖宗朝收稅之規,載在金石之典,而數十年來,國綱解弛,公家莫重之利,盡歸於私門。
京外官司之橫侵劫奪者,無補於國家之用,而隻益殘民之愁怨,可勝痛哉?嘗聞一國之兵擧,歸之夏官;一國之財擧,歸之地部,而今者魚箭、鹽場,各有主者;巨艦、小舠,莫不有標。
該司之所得以收稅者,百無二三,雖欲善爲規畫,以收其利,而其道末由也。
諸宮家、各衙門所屬魚鹽,皆令量宜定制,亦必受標於該曹,俾無落漏之弊,而略收其稅,以爲國用,亦無所不可也。
凡船隻、鹽場之屬諸宮家、各衙門者,所在地方,則莫不私自收稅,而該曹則不敢下手。
今若必令受標於該曹,而痛禁地方之私收,則無疊徵、重斂之弊矣。
今言海利者,必曰大開鹽場,轉換得穀,臣則以爲,大開則勞民,轉換則病輸。
雖仍其存,而什一收稅,許其來買,而勿令遠賣,亦足以補經費之乏也。
願下臣箚于廟堂,增損潤色,作爲條令,使得以奉行,幸甚。
答曰:「箚辭當議處焉。
」 10月28日 ○癸卯,大司諫洪瑞鳳啓曰:「睦性善等疏辭詭妄,固不足與多辨,而是非淆亂,臺閣一空,不謂聖朝,有此氣象也。
其時三司之論,不過曰徐看國勢鞏固,人心寧靖,而還復其所,未爲不可,則其以出置珙者,謂無罪名,而陷君不測之地者,亦何意歟?且其疏中一款,顯有指斥之地,決不敢冒昧就列。
請命罷斥臣職。
」諫院處置,請出仕,從之。
○以吳百齡爲禮曹參判,趙希逸爲兵曹參判,李睟光爲大司憲,姜碩期爲司諫,金槃爲校理。
○太白晝見。
夜,流星出貴星下,入天囷星上。
10月29日 ○甲辰,完豐君李曙、平城君申景禛、綾城君具宏、綾川君具仁垕等,因睦性善等上疏構陷,陳疏辨明,答曰:「帝王大位,天實命之,非人人所可得有也。
周皇猜殺豪傑,而在側方面,終始晏然;宋帝任天自爲,而遐邇賓服,天下無事。
至於廢朝之譏察,極其嚴密,而寡昧保存,此豈非天意乎?以此觀之,則逆天謀事者,徒欲速其死耳,於國家何有?《書》曰:『天命靡常。
』《詩》雲:『峻命不易。
』徒恃天命,而不悛其惡者,桀、紂也;克承天命,而益修其德者,湯、武也。
以此言之,則天命不可徒信,亦不可不信也,隻在於其德之修與不修耳。
予不懼兇徒,隻懼吾德之不修;不惡人言,隻惡闕失之未聞耳。
噫!卿等豈有一毫構陷之意哉?惓惓爲國之忠,終未免情外之謗,予亦深歎焉。
卿等須勿控辭,安心察職。
」 ○太白晝見。
10月30日 ○乙巳,以宣川府使成俊耉爲管餉使,仍命加資。
鄭世矩爲掌令,李景憲爲持平,韓必遠爲持平,李景奭爲獻納,成汝寬爲正言。
○吏曹參議李明漢上疏辭職。
略曰: 臣於上年,待罪三司之列,亦嘗參仁城之論矣。
今者睦性善等,斥之以陷君不測,同時同事之臣,擧皆引入,則臣何敢獨冒銓席,以速譏謗乎?臣伏覩近日答三司之批,辭意嚴峻,一向摧抑,群臣震懼,相顧錯愕,上下之情義未孚,中外之氣象不佳,臣不勝憂悶之至。
打破朋黨,爲今日莫急之務。
朋黨不破,則國不爲國,殿下之一意調停,可謂至矣。
然臣所憂,猶恐殿下未得打破之要也。
無論彼此,不拘色目,是者是之,非者非之,賢者用之,不賢者退之。
如是而已,則人各自修其身,賢者、能者,皆萃於朝,而所謂朋黨,不期破而自破矣。
不然而先加區別,預疑朋比,甲者以甲疑之;乙者以乙疑之,不察心跡之如何,而徒以色目疑之,則人皆窺殿下之好惡,而乘機幹進之輩,傾軋不已,朋黨之禍,無時可止矣。
向見金尙憲論性善等疏,有自附王子之語,其言誠過矣。
然其本心,則不過憂憤所激耳。
嗚呼!向日之事,豈得已哉?大難甫定,逋播不服,訛言煽動,兇檄屢飛。
其時擧朝臣僚,豈不欲仰體聖上之至情,而累月連章,終至於得請乃已者,誠以爲宗社,深憂遠慮,有不得不爾。
性善等非不知其時事勢之出於不得已,而曾未幾月,執而爲言,有若翻案者然,此固己醜以後手段,其言誠不足與較,而其曰:「陷君不測」其曰:「甚於廢朝」其曰:「甚於逆适」其曰:「言事者、見忤者,皆謂之謀逆」等語,皆將擧一世,搆成罔極之翻案也。
尙憲之言,亦必有激於此耳。
性善等捃摭搆捏,擧一時欲成罪案,而殿下優容,反加崇奬,尙憲一言過激,則斥之以搆人罪目,經幄之臣,狼狽出城,栖遑郊外,不知其亡,此亦豈盛世事乎?是何殿下天地之量,能容於性善等,而不能容於尙憲也?此無他。
殿下先以色目疑之,而不能平心公察耳。
性善等,以臣等爲陷君,而殿下以性善等爲直言。
臣等之罪至此,而無所逃矣。
請亟遞臣職,以答言者。
不批而遞。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丙午,兩司合啓曰:「臣等伏見昨日聖批,以珙之病死嶺外,有所不忍,而不卽允許,臣等竊惑焉。
夫朝廷之處珙,殿下之待珙,可謂至矣。
爲諸賊之奇貨,負倫紀之重罪,揆諸王法,所難容貸,而隻請出置,寧失不經者,群下之所以體聖意也。
豐衣厚食,問遺相接;入處公館,妻與子偕,待其事定,預許召還者,聖上之所以終始曲全也。
古今天下,安有處珙之地,負珙之罪,而得如今日之處變乎?睦性善等,窺殿下不忍之端,爲乘時巧中之計,假托公論,疑惑天聽,傾危之狀,明若觀火矣。
殿下旣降褒嘉之敎,旋下放釋之命。
殿下雖欲徑情直行,不恤公議,而其如宗社何?況珙在中道,而所以待之者,無異在京之時,則豈獨嶺外能死人哉?目今天變孔慘,訛言胥動。
當此之時,召珙於都下,而處危疑逼近之地者,適所以速珙之禍,使聖上終始曲全之意,反歸虛地矣。
請加三思,亟賜一兪。
」答曰:「國法旣已得行,大臣不曰不可,爾等所謂不顧公議,徑情直行之言,似乎無據。
已爲議釋,豈有還收之理乎?亟停勿煩,以安予心。
」 ○憲府啓曰:「注書黃?,以年少輕妄,傅會性善,陳疏力救,如恐不及,而臺閣之啓,指以爲妄論,其雄唱雌和,表裏相應之跡,如見肺肝矣。
元疏未下,雖未知所陳者何說,而閭巷之間,或有見之者,語侵大臣之說,人皆傳播。
況物議方騰,而偃然呈單,其輕朝廷、蔑公議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黃?疏中,別無語侵大臣之處。
然難免輕妄之失,罷職。
」又啓曰:「西北邊聲,別無緊急,而訛言胥動,都下洶洶。
人無固志,擧皆荷擔,駄載絡繹,塡咽街巷,瞻聆駭異,莫知其由。
安有賊未犯境,邊鄙晏然,而人心如此之時乎?請令漢城府,曉諭五部,掛榜知會,使之鎭定,而如有士大夫移出家藏者,摘發重究。
」從之。
○夜,坤方有氣如火光。
11月2日 ○丁未,執義李埈啓曰:「臣伏見聖上答四大將之批,大哉王言!高出三代,天地鬼神,實有以諒其誠,而禍亂之作,無復可慮矣。
『推誠禦物,化疑梗爲訢合』,實臣之所嘗陳達於榻前者,而中因人心疑懼,物議激發,不得不以處變之道,遷珙之請,隨衆同啓。
今讀聖批,有感於中,不以捨其去冬之見爲嫌,而竊自附於古之將順其美之義。
臣之所見,旣與僚議不同,臣何敢偃然在職?請命遞斥臣職。
」答曰:「勿辭。
」兩司皆以論議不同,引嫌,應敎尹知敬、修撰洪命耉,處置以李埈變其初見,請遞,大司諫洪瑞鳳、掌令鄭世矩以下,竝請出。
○完城君崔鳴吉,以睦性善等疏中指斥,上箚陳辨,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卿勿待罪,安心調理。
」 11月3日 ○戊申,觀象監正孟胤商上疏曰: 臣伏見近者,天意示譴,疊現層出。
天人之際,猶慈母之於赤子,預爲警告,而必欲扶持全安之也。
大抵列星錯峙,各有攸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神。
人君觀象於此,故因房、心而爲明堂,因虛、危而爲宗廟,則制作可考矣。
因星鳥、星火,而知其見於午;因昏中、朝中,而知其見於未,則政令可考矣。
以至歲、月、日,掌於馮相氏之職,星辰變動,志於保章氏之官,則人君之奉若天道,其勤亦可見矣。
天人上下之間,一氣交貫,天未嘗離乎人,人未嘗遠乎天。
是以,吾之氣順,天地之氣,從而順;吾之氣戾,則天地之氣,從而戾,氣之順逆,而休咎之應係焉。
此降吉降兇,皆由於吾人之順逆,而吾之順逆,實由於心之誠不誠,人君苟能知其上下之無間,一氣之交孚,不可徒委於冥冥之中,而求所以在我之道,反身自省,修德自盡,則日、月、星、辰,各得其道,而轉災爲祥之道,豈外於一心之眞實哉?如或天人異數,上下相戾,則天自天、人自人,乖戾之氣,自格於蓋高之上,譴示之應,信不誣矣。
伏願殿下,恐懼修省焉。
答曰:「省疏具悉。
深嘉爾誠。
疏辭當留念焉。
」 11月4日 ○己酉,禮曹啓曰:「《五禮儀》朝賀儀,正、至及誕日,外方則有陳賀箋文,而王世子與百官,隻緻詞而已,無進箋之文。
在宣祖朝,王世子百官,竝始進箋,而宣箋之時,隻宣百官之箋,王世子箋宣讀一節,不爲磨鍊矣。
伏聞政院以:『隻宣百官箋,不宣王世子箋,似爲未安』雲,其言果爲允當。
《儀注》中,王世子箋文宣讀一款,添入之意敢啓。
」從之。
11月5日 ○庚戌,以鄭光績爲工曹判書,李尙吉爲戶曹參判,李植爲吏曹參議,尹知敬爲司憲府執義,尹衡彥爲侍講院弼善,李民宬爲同副承旨。
11月6日 ○辛亥,憲府啓曰:「罪人文晦可罪之狀,其時諫官陳之,前日本府論之,亦已悉矣。
罪狀已著,而刑章獨屈,擧國之疑,人言之來,固其所也。
論以圍置,亦不蒙允,力爭累日,不得請而止。
知之者,固知聖意之所在,一國之人,豈可家道而戶說哉?使其時,按律定罪,明示典刑,則紛擾之端,何自而起乎?正一夫之刑,快一國之心,大法行,群議塞。
所關如此,朝廷何惜,而不盡其律乎?請文晦按律定罪。
」答曰:「文晦厥罪雖重,前功亦重,故參酌處置矣。
今難加罪,更勿煩論。
」 ○諫院啓曰:「凡宗室,不得任意出往於十裡之外,載在令甲。
祖宗朝設法禁制之意,誠非偶然。
今者慶平君玏,無端出去,不知所向,旬日而後始返。
其不有國法,自在行走,有駭聽聞,請命罷職。
」答曰:「推考。
」 ○玉城府院君張晩,以病不得參誕日賀班,上箚待罪,答曰:「省箚具悉。
予甚慮念。
卿勿待罪,安心調理。
且卿專受戎務,總掌八路,出征入衛,乃其職分也。
近者,雖緣邊警不緊,暫駐旗節,退在城外,似乎歇後。
卿其入城過冬,以副予倚重之意。
」仍遣內醫看病,賜藥物。
○弘文館副校理金南重、修撰沈之源、副修撰洪命耉、樸潢上箚曰: 前仁城君珙,主廢母之論,得罪倫紀,居嫌逼之地,屢出賊口,則其勢固不可容保,而出置中道,待之以恩,此殿下保全之德。
朝廷體行之意,實爲屈法,而人無異論矣,獨有性善怪妄之輩,不念宗社之計,敢發無倫之說,而殿下特以一段親愛之情,遽下放釋之命。
是則殿下以珙爲無罪,而以性善等爲直言,乃有此擧措,臣等未知殿下,其於宗社何,其於朝廷何?殿下每以珙獻議,怵於禍而非其本情。
夫爲臣子,而動於禍福,作爲非情之事,則亦何所不至,而況珙之獻議,極其兇慘,則孰不可忍也?當初參酌,得保於難保之地,徐觀國事之平定,使復其所,實出於處變之得宜,而目今天變甚酷,邊虞孔棘,人心不靖,訛言胥動,時勢之可憂,有甚於出珙之日,而不顧遠慮,率爾放還,適所以啓奸萌,而速珙之禍也。
殿下終始曲全之意,果安在哉?兩司論執,今已累日,而天聽邈然,臣等實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公議至嚴,群情難遏,伏願殿下,亟加三思,快賜一兪。
答曰:「仁城竄在遐裔,已過半年,國法固已行之矣。
放釋還家,有何不可?爾等其勿煩瀆,以安予心。
」 ○夜,流星出奎星上,入天倉星上,色如赤血。
11月7日 ○壬子,百官進箋賀誕日。
○以李敬輿爲應敎,洪??爲持平,吳端爲校理。
11月8日 ○癸醜,吏曹參議李植,上疏辭職。
略曰: 大凡士大夫立於朝廷,雖無可行之道、可試之才,若其朝廷號爲淸明,則猶不愧於出處之義,此豈非常情之所願歟?頃年以來,朝野間別有議論,視朝廷如小人窠窟,所謂甚於爾瞻之世者,乃其常談耳。
雖元老、碩儒、介特之士,自爲擧朝儀表者,鹹指謂詭隨、諂附,擬於染跡失身之流。
乃如嶺南士流,亦不安於朝,每欲求一事以去者,亦不耐其嗤點故也。
臣嘗私竊怪嘆以爲:「人情不甚相遠,豈今日朝紳,果有汚濁耶?抑以其經綸際遇之輩,多是本來爲世擯棄之類,而一朝先占偏重之勢,後生創見而駭之耶?爾瞻之世,士不苟合。
豈今日朝廷,終不可相容耶?天下有道,庶人不議。
況此士夫間,異論如此其盛,寧可不反觀而瞿然耶?」區區之意,若使當事之臣,耐煩忍垢,公心用人,長短相濟,終始不渝,庶望漸次融通,了無罅隙矣。
不幸國家事變多端,朝廷擧措漸乖,局外之論,日以益險。
且搢紳之間、儕類之中,言論意見,亦相矛盾,不但舊來色目而已。
伏見聖上,旣不免惹起其端,朝紳又不免盛氣相較,上下否塞;甲乙睢盱。
方此國勢萎弱,隣賊窺逼之日,縱欲出一策、施一令,以回危急之勢,其道已漠然矣,乃知人情保合之難,有如此者。
殿下常自慨然於消朋黨之志,今果何如也?當此之時,必得一世公明、正直,衆所敬憚者,以參銓席,猶懼不克。
況以負累積疵,無所可否,如臣者當之,而得無敗事,無異論哉?目今朝紳所爲引嫌者,皆以處珙之論耳,此論之始,臣亦齒伍矣。
顧珙之罪名不測,而朝議以保全爲計,此非臣之所得作異者也。
設令鄭蘊獨當袁盎之名,當時漢庭議律諸臣,豈皆陷君於不測者乎?蓋亦有不得已焉。
今雖以此見詆,臣固不嫌也。
至於譏察之名,臣於筵席,首論其非矣。
厥後所謂譏察者,乃數三勳臣,姑匿告變之人,益加鉤緻,獄發之後,朝廷始知。
旣有微效,難以顯攻,搢紳之間,疵議多矣。
頃來晦、聄之事,其弊已彰,擧朝鹹憤。
應晟伏刑,所慊者晦之腰領全也。
自上旣深納臺臣之說,又指責李曙等勳臣,將救過不給,譏察之害,更無所慮。
臣於是時,應旨言事,意以爲此是已陳之論,不少槪及。
雖被浮辭漫語之斥,人各有見,又何足嫌?獨念臣授非其任,人不當器,使國體日輕,人言日囂,公私兩敗,身名俱玷。
此臣之所以苦口罔極,冒死乞免者也。
伏乞亟遞臣職,復齒西班,或令仍帶三字文銜,時得佐小小辭命,臣當伏死都下,不敢萌遁思矣。
答曰:「省疏具悉。
多爾所見。
予頃在閭閻,竊歎朋比之害,必亡人國。
到今觀之,前見不忒矣。
噫!年少喜事之輩,固不足道,皓首經幄之臣,亦不免偏係,良可歎也。
雖然同寅保合之柄,其在銓曹,爾其念之,毋負予望。
今授本職,實非偶然,宜勿控辭。
」 11月10日 ○乙卯,上禦興政堂,引見完豐府院君李曙賜酒,又賜貂皮一封。
11月11日 ○丙辰,下敎于政院曰:「近日天氣冱寒,各處守衛軍士,必有凍死之患。
其令該曹,各給空石,尤甚衣薄者,則且給襦衣,俾免凍傷。
」 ○白雲一道如氣,起自南方,直指乾方。
夜,流星出鬼星上,入司怪星上。
11月12日 ○丁巳,兩司連日合啓,請勿放還仁城君珙,玉堂亦上箚論之,答曰:「王法已行,廟議惟均,今玆疏釋,豈予自斷?但爾等備陳保全之道,時事亦且艱虞,惟予欲保之心,未免疑惑之歸。
今姑量移,以待稍定。
」 11月13日 ○戊午,命招大臣及二品以上于賓廳,收議庶孽許通事,令廟堂酌處。
備邊司覆啓曰:「此事係是莫大變通,必須群議僉同然後,乃可斷而行之,而諸臣獻議可否不一,今姑置之何如?」上曰:「禁錮庶孽,天下所無;抱才空老,王政所惜。
一番變通,似不可已也。
雖緣廷議不一,猝變爲難,旣議旋置,亦涉兒戲,且子子孫孫之說,必有立法本意。
今姑限其代數,以爲變通張本如何?更議施行。
」備邊司又啓曰:「曾在太宗朝,因給事中徐選之論,始有庶孽勿敍顯官之法,而未嘗全然禁錮矣。
及成廟朝,《大典》頒降時,又有庶孽子孫勿許文武、生進等科之法,而曾孫則無禁,故至今閭巷間,有代盡庶孽之言者,蓋以此也。
其後《大典》註解時,添子子孫孫之語,自此爲永世禁錮之人,王者之政,必不如此。
當玆新化之日,不可無變通之擧,而緣廷臣論議不一,敢請姑待他日矣。
及承聖敎,其惜才疏冤之盛心,溢於言表,其在瞻聆,孰不感激?議者或以爲:『良出限孫,賤出限曾孫之規,施行爲當』,或以爲:『勿論良賤,竝至曾孫乃許爲當』雲。
從前之說,則所許者遠在玄孫,殊無變通之意;從後之說,則亦無良賤分等之意,俱似未穩。
竊見《大典》限品敍用條,良妾、賤妾所生,等級甚明。
蓋良女未曾經人而爲妾者,實與娼妾有間,今宜就此參商,良出至孫而許,賤出至曾孫而許,始似得中。
且旣已許科之後,棄而不用,則又與初不許科,無異,今後隨材授職,俾無虛老之歎。
雖未代盡,而已曾許通者及日後因他路許通者,竝一體施行似當。
大抵嫡孽之分,極爲嚴截,我朝令甲所載,迨二百年。
今雖有所變通,而嫡庶名分不可紊亂。
如或以許通之故,有欺侮弱嫡,以乖定分者,則自朝廷,隨聞摘發治罪,一依《大典》,還爲禁錮爲宜。
令該曹覆啓施行。
」從之。
11月14日 ○己未,亡命逆賊鄭允福,與其子介叱同、其姪士元入城,隱伏于閭家,捕盜大將伺察捕獲,鞫問之。
允福,以終始從賊,首服,遂正刑;介叱同、士元,不服而死;許接人金介、樸介叱同、鄭栢壽,亦按鞫,皆死杖下;發告人金認、李文都,捕捉人梁嗣立等,論賞有差。
○平安兵使南以興馳啓曰:「臣自領軍兵一千五百餘名,發向龜城,部分諸將,各率海西別勝軍、湖西自募軍、本道精抄軍,據險設伏於八嶺、車踰嶺、綾項嶺等處」雲。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行聖節望闕禮於崇政殿。
○夜,白雲一道如氣,起自東方,直指乾方,長竟天。
坤方,有氣如火光。
11月15日 ○庚申,移配仁城君珙於原州,仍下敎于政院曰:「放釋仁城之後,予以爲情法俱行,心理稍安,今又未能伸予至情,徒切痛歎。
令該道,其居處支供等事,一依前例,各別擧行。
」 ○宣陵丁字閣正門失火,門扉一隻盡燒。
禮曹請遣堂上、郞廳,急急奉審,一邊設行慰安祭,入直參奉及守護軍等,令攸司推考治罪,答曰:「依啓。
參奉及守護軍,拿推。
」 11月16日 ○辛酉,以延平府院君李貴爲判義禁,吳竱爲說書。
○夜,坤艮方,有氣如火光。
11月17日 ○壬戌,戶曹請設鑄錢廳于仁慶宮。
11月18日 ○癸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下敎于政院曰:「近來邊備之可憂,國事之無形,日甚一日。
雖小官奔走於卯酉,大官經營於晨暮,猶恐不給,而紀綱日頹,備局以下諸司,開坐甚罕,良可寒心。
回啓時急之事,亦經旬望,每緻後時之患。
政院居出納之地,理宜糾察,而恝視度日,任其遷延,古人所謂:『夙夜在公,能擧其職』,必不若是也。
今後各司,三日內未及回啓,政院一一摘發推考。
坐起稀數,亦令法府,糾察論罰,俾無稽滯之患。
」 ○弘文館應敎李敬輿,上疏陳情,爲母乞郡,答曰:「省疏具悉至情。
親老家貧,祿俸亦薄,乞郡榮養,理勢固然。
但時事艱虞,可用之才益難。
論思任重,爲親之情難副,爾其在朝事親,以副予意。
」仍下敎曰:「應敎李敬輿,情事矜慼。
其老母,令該曹量給米豆,以周其急。
」敬輿遂奉箋以謝。
11月19日 ○甲子,啓運宮有病候,藥房提調尹昉等,請令禦醫、醫女各一人直宿,以備不時議藥,從之。
○靖社元勳等,上會盟軸及錄券,命戶曹,分給兩功臣銀子二千二百餘兩、段一千一百餘匹。
○夜,黑雲一道如氣,起西方,指東方,長竟天。
11月20日 ○乙醜,都承旨鄭蘊上疏,陳情乞退,兼陳庶孽許通之不可,外方募粟之失信,答曰:「觀卿疏章,孝思至矣,予敢不動念哉?但卿若解職,予失賢士,允副卿意,是以爲難。
卿須頻往覲親,毋負予望。
且雖有人言,於卿無失,其有何恤?勿較勿辭,安心察職。
疏末所陳,當量處焉。
」 ○夜,沈霧。
流星出參星,入坤方。
11月21日 ○丙寅,賊适孽弟李邂、李逅等伏誅。
邂等不佩號牌,出沒忠州境內,本道捕聞。
○以權鑊爲掌令,尹衡彥爲弼善。
11月23日 ○戊辰,戶曹啓曰:「目今下三道田結,比平時大都三之一,元穀比平時未滿十之一。
寧有以三之一所出之穀,不得充十一所存之數,而年年逋欠,漸緻減縮,是不過吏不得人,虛僞日滋,民不畏法,輸納愆期之所緻也。
所謂己未以上逋欠,則反正之時,盡行蕩滌,朝家惠澤,旣已大霈,庚申以後,每年上計之穀,列邑多稱未捧,委屬未便。
幸今豐登,振古所無。
雖不得科外收租,以補元數之缺,而庚申以後未捧各穀,開諭民間,一齊收捧,勿論升鬥散在,亦勿許以無爲有,冬等上計之時,如有未及畢捧之官,則守令罷職,鄕所色吏,全家徙邊之意,請嚴飭各道。
」上曰:「內外倉廩,在在空虛,國家用度,日漸浩繁,本曹之啓,實出於理勢之不獲已也。
但今年農事,雖曰豐稔,科外收捧,每結已過一鬥,五年逋欠,又未免一時督徵,則孑遺殘民,其何以堪?今玆逋欠,不度事勢,一意刻督,則民怨必深,十分參酌,限年收捧。
」 ○以沈悅爲刑曹判書,鄭經世爲大司憲,李埈爲應敎,金南重爲校理。
○副護軍金緻遠上疏,請審取舍、崇節義、擇守宰、固京城,上曰:「省疏,嘉爾惓惓之誠。
疏辭當體念焉。
」 11月24日 ○己巳,諫院啓曰:「近來各衙門、諸宮家,冒占山澤之利,其弊已痼,不可不痛革。
我國魚鹽之産,天下莫及,而一年所收之稅,未滿百斛,逐日上供,尙雲不給,敢望富強之取資乎?頃者度支之臣陳箚,欲使京衙門、諸宮家、監、兵、水營所屬,必經受標,納稅該曹。
此雖非痛袪弊源之擧,而亦出於略加變通,以紓目前之急耳。
聖批以諸宮所屬,勿爲收稅爲敎,不瑕有傷於王者之無私乎?賜與、折受,雖係一時之私恩,濫觴至此,豈是祖宗朝本意乎?請令該曹,一一査出,還屬公家,以濟經費之用。
」答曰:「諸宮家所屬船隻、魚鹽,乃是先朝賜與之物,豈有到今還奪之理哉?所論過矣,勿爲更煩。
」 11月25日 ○庚午,夜一更,熒惑入外屛星內。
11月26日 ○辛未,下敎于政院曰:「啓運宮症候,日漸危重,而藥房視諸尋常,至於禦醫輩,不在闕中,退臥其家,極爲駭愕。
所當推治,而今姑置之,今日爲始,藥廳排設,諸醫官鹹在闕中,凡議藥之際,俾無孤陋未盡之患。
」 ○設議藥廳,都提調以下三人直宿。
11月28日 ○癸酉,下敎于政院曰:「綾原君俌之職品,未至極秩,而予不敢以私意濫授。
今者啓運宮症候甚重,深思慰悅,未得其道,予心茫然,無以爲懷。
欲令該曹,依先王朝河原君例擧行,少慰病裏心懷。
問于大臣以啓。
」領議政李元翼、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以爲:「綾原君俌增秩事,下敎之意,出於慰悅之至情,令該曹擧行宜當。
」是日爲政,加綾原君俌顯祿大夫。
○又下敎于政院曰:「啓運宮症候,日益危重,予心憂慼,曷有其極?欲禱于山川,以冀冥祐,未知如何?寡昧已在此位,遣官祈禱,似無不可,問于禮官以啓。
又令該曹,審理滯獄,疏釋輕囚,俾無冤枉。
」禮曹啓曰:「古之孝子,親有疾病,則或焚香祝天,或禱于鬼神,皆出於至情之所發。
今者啓運宮症候危重,自上憂遑悶迫之情,爲如何哉?遣官祈禱于山川,恐無不可。
敢啓。
」上曰:「速爲擧行。
」 ○行禱于名山大川。
命招知製敎李植等四人于闕下,製文以送。
11月29日 ○甲戌,夜,白雲一道如氣,起自坤方,指艮方,長竟天。
有氣如火光。
十二月 12月2日 ○丙子,領議政李元翼、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上箚曰: 啓運宮症勢,尙未向蘇。
伏想聖明侍藥,憂遑已過時月。
神思內焦,寢膳外減,誠孝所極,不覺玉體損傷。
臣等竊伏思惟,悶迫之情,罔知所達。
殿下一身,乃宗社、臣民之所托,豈可自輕?天時凝冱,六氣易乘,倘有不安節之候,則其於侍藥,亦必有未能盡意。
伏願倍加愼重,以副群下之望。
答曰:「箚辭當留念焉。
」 12月3日 ○丁醜,幼學趙相禹上疏,不報。
其疏曰: 端本、淸源者,《春秋》之義也。
其源、其本,不端、不淸,則倫紀大紊,君臣、父子之道,不得明焉。
臣竊聞之,同樞臣金長生、前郡守臣樸知誡,曾於殿下卽位之初,同在一臺,以殿下稱大院大君,或考、或叔,或以綾原君主厥祀事,或以殿下書其旁題。
且以殿下於宣廟,一曰稱孝子,一曰稱孝孫,兩說角立。
國是靡定,群議莫適所從,緻令莫大旁題,空而不書者,于今三年,此固聖代之一大欠闕,而有識之所深憂者也。
嗚呼!以殿下之聖明,足以洞析義理,未知於斯二者,何取而何舍也?以臣所見,長生之說,果善於知誡,而但其說之不明,所謂盡美矣,未盡善者也。
今臣請姑舍長生、知誡兩臣不同之說,而試以孔聖及程、朱二賢之意,爲之折衷焉。
《春秋》曰:「八月丁未,有事于太廟,躋僖公。
」僖公,兄也;閔公,弟也,於文公之躋僖,何譏乎?聖人之意以爲:「僖雖閔兄,閔先僖立,則僖當父視閔公。
」故左氏則曰:「逆祀也。
」公羊則曰:「先禰而後祖也。
」穀梁則曰:「逆祀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則無祖也。
」故安國取其二傳,而繼之曰:「閔、僖二公,非祖、禰,而謂之祖、禰者何?臣、子一例也。
」又曰:「父死子繼,兄亡弟及,名號雖不同,其爲世一矣。
」何氏、高氏亦論其事,而何氏乃曰:「僖公以臣繼閔公,猶子繼父,故閔公於文公,亦猶祖也。
」高氏乃曰:「父子相繼,禮之常也。
至於傳之兄弟,則亦不得已焉爾。
旣受以國,則所傳者雖非子,亦猶子道也;傳之者雖非其父,亦猶父道也。
」以此推之,則殿下之於宣廟,雖非子而爲孫,然旣受其人民土地,則有父子之義,而無祖孫之道者也。
《綱目》曰:「追謚戾太子、戾夫人,爲悼考、悼後。
」又曰:「追尊悼考皇考,立寢廟。
」當時有司奏:「禮:『爲人後者,爲之子也。
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
』陛下爲孝昭皇帝後,親謚又曰悼,且曰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
」宣帝可其奏而立廟。
宋臣範鎭議曰:「宣帝於昭帝爲孫,則稱其父爲皇考可也。
」然議者,終不以爲是者,以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
程頤亦曰:「爲人後者,謂其所生者爲伯叔父母,此天地之大義,生人之大倫,不可得而變易者也。
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絶於私恩?是以,先王制禮,旣明大義,降其服以正統緖。
然不以正統之親踈,而皆爲齊衰不杖期以別之,則所以明其至重,而與諸伯叔父不同也。
宣帝稱其所生爲皇考,亂倫失禮,固已甚矣,而後之議禮者,又不能推所生之至恩,以明尊崇之正禮,乃欲奉以高官大國,但如期親尊屬故事,則亦非至當之論也。
要當揆量事體,別立殊稱,若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而使其子孫,襲爵奉祀,則於大統,無嫌貳之失,而在所生,亦極尊崇之道。
」以此推之,則殿下之於大院大君,雖非姪而爲子,然入承宗廟之大統,則有叔姪之義,而絶父子之道者也。
然則帝王繼世,與家人父子不同,不必以父子爲世,而惟以傳授正統爲世,故以兄繼弟者有之,以孫繼祖者亦有之,爲兄者不得以弟視弟,而一以父視之故,文公之失,書于《春秋》,爲孫者不得以祖視祖,而一以父親之故,宣帝之貶,著於《綱目》,此當爲天下後世法者也。
今之議禮者,不究聖賢本意而乃曰:「今日之事,與宋英宗頗異。
」英宗以濮王之子,而繼統於仁宗,則曰父、曰考,曰親,乃仁廟也。
若更稱濮王爲親,是有二親,乃程頤之論也。
至如殿下,以孫而繼祖,殿下之於宣廟,可謂祖外無稱,殿下之於大院,可謂考外無稱。
若以殿下而稱宣廟不以祖而以考,稱大院不以考而以叔,則是幾於孔子正名之說,緻惑聖聰,以至於此,此臣之所以爲殿下而深悶者也。
嗚呼!以孫繼祖,非獨殿下爲然,漢之宣帝,亦今日之殿下也。
聖主經世之制,如其祖,必曰祖,孫必曰孫,則宣帝不獨爲無父之人,於其所生,追謚追尊,有何不可,而程頤謂之亂倫失禮,朱熹亦大書特書不一書而貶之歟?況倣《春秋》而兼採群史之長,謂之綱;倣左氏而稽合諸儒之粹,謂之目,則其綱其目,無一毫未盡者,而其目乃程頤論濮王典禮疏,則以其宣帝,父視昭帝,而不得稱考於所生之親,乃朱熹之意也。
然則朱熹之意,乃程頤之意也,程頤之意,乃孔子之意也。
孔子之意,以其兄而父視其弟,則以其孫而父視其祖,惡害於道哉?嗚呼!虞舜之有天下也,祖顓頊而宗堯。
舜,非同姓,而朱熹於《虞書》《舜典》歸格于藝祖,用特註:「此乃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之意也。
」是古者必以傳授大統爲重,而不專以父子爲世也。
嗚呼!舜謂堯之甥則可,謂堯之子則不可,而朱熹之言旣如此,故安國於魯襄公四年春王正月己酉,陳侯午卒,傳之曰:「午者,襄公名也。
《春秋》之作,在哀公之世,則襄公,哀公皇考也。
孔子曷爲不諱乎?是哀公於襄公,爲三世孫也。
」諸侯祭法,一世謂之考廟,二世謂之王考廟,三世謂之皇考廟,四世謂之顯考廟,五世謂之祖考廟,而襄公爲皇考廟,則其不必以父子爲世,而或以弟稱考於兄,或以姪稱祖於叔,明矣。
何居?哀公之父定公,乃昭公之弟也。
定公受國於兄昭公,而傳國于子哀公,則哀公、定公,於昭公,稱謂之伊何?定公稱昭公以兄,則是無父也,哀公稱昭公以叔,則是哀公無祖也。
襄公不得爲哀公之皇考,而安國猶復雲雲,則是必定公以昭公爲考,而哀公亦以昭公爲祖也。
臣故曰:「帝王繼世,與家人父子不同也。
」昔漢之惠、文,兄弟相繼立,文帝當繼惠帝,而上繼高祖,先儒譏之;光武當繼平帝,而上繼元帝,先儒亦非之者,誠以昭穆不可亂,而世次不可紊也。
今我殿下以支孫,受宗廟、社稷之重,爲億兆臣民之統。
是宣廟於殿下,本有祖孫之義,而反重父子之道者也;大院於殿下,本重父子之恩,而反爲期親之屬者也。
其可以私恩之故,而幹紊於其間哉?嘉靖皇帝入承大統之初,以楊廷和等議,尊孝宗爲皇考,其於武宗傳統之義,專似闕略,而後來,席書、張璁等,更唱邪說,以惑聖聽,緻以孝宗爲皇伯考,本生興獻爲皇考,凡厥所爲,莫非違離祖統,乖謬本義,得罪於萬世之倫典。
書、璁等措心用意,一違於先儒之所論,其邪心、惡口,亂道、小談,皆不足以爲今日之瀆論也。
惜乎!嘉靖滅大義、崇私恩,以緻孝宗、武宗與興獻父子、君臣之間,顚倒陵替,而自陷於不孝、不義之地,此實見非於當時,而取譏於後世者也。
今我殿下,謂以孫繼祖,不念古昔帝王繼世之大義,而惟以父子私恩爲重,臣竊惑焉。
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
今其大院之旁題,久而不書者,其必殿下之意,重其私恩,趑趄未決。
臣固知殿下誠孝,出於尋常萬萬,而以禮經本意斷之,如或以不當入而入廟,則其亦有不當遷而遞遷矣。
殿下於此,果何以處之耶?此臣之所悶而惑焉者也。
殿下其自今,益篤尊祖、敬宗之義,而定其君臣、父子之位,其於宣廟位版,書曰皇考,告祝亦書曰孝子,明其特以義起之禮;於大院,殿下稱之曰王伯叔父定遠大君,復存先朝之舊號,而去其大院之二字,以遵程頤所論之本意;其旁題,以綾原君書之而主之,以示國不二統之大義,則君臣、父子之位,於是焉各得其正,而天理、人心,誠爲允合,義斷恩掩之微意,庶不愧於古之帝王矣。
《記》所謂:「亡於禮者之禮也,其動也中」,此也。
相禹,溫陽人。
多讀古人書,頗有操守。
廢朝時,有老母而不赴擧。
但爲人狷狹,講理不精,人或譏其迂僻。
〈史臣曰:「趙相禹之論,蓋欲杜漸於未然,然其稱考於宣廟之說,未免爲不經之歸。
以孫繼祖,固有父子之義,而天倫屬稱,有不可變者。
稱宣祖以禰廟則可,稱之以考則不可也。
帝王傳統之法,主其祀者,當爲其嗣。
殿下以宣廟之孫,嗣宣廟之位,豈必稱考而後,方可以繼其統乎?或者又曰:『宣廟爲祖,大院爲考,而殿下直承宣廟,則是無考也,豈可以有祖而無考乎?』是欲爲追尊者之說也。
至於樸知誡,號爲林下讀書之人,改紀之初,擢置憲臺,而首發其論,迎合上意,不知知誡平生所讀者何書也?相禹之言,雖曰謬戾,若視知誡之徒,則大綱正矣,豈可同日而語哉?」〉 12月4日 ○戊寅,上以啓運宮證候危劇,欲遣重臣,更禱于山川,令議于大臣,大臣以爲:「聖明罔極之懷,無所不至,而祖宗朝以來,絶無可據之例,不敢遵依下敎。
」上答曰:「祖宗朝旣無可比之世,前例之無據,不足怪也。
今此祈禱,反覆思量,未見其僭,而如是防啓,未曉其意也。
旣曰不可,何必強行?」上自啓運宮寢疾,夜不解帶,日三沐浴禱天,聞者莫不感歎。
〈史臣曰:「今日行禱,非禮也。
以聖上之明,豈不知之,而特爲至情所蔽,未能省悟,至有未見其僭,何必強行之敎。
凡事之踰於分者,皆謂之僭。
聖上雖在君位,而其所爲禱者啓運宮,則安得不謂之僭乎?惜乎!大臣之啓,不于其始,而于其後也。
」〉 12月5日 ○己卯,號牌廳以外方成冊,過限不來,請推考全羅監司閔聖徽、慶尙監司元鐸、鹹鏡監司南以恭,從之。
○義州府尹李莞馳啓曰:「近日越邊,別無警急。
毛營探卒,幾至千餘名,或一日程、二三日程,往來不絶。
凍餒假?,或二三十名、或五六十名,日日出來,聚類作賊於我民,輒入空家,至於殺越人命。
臣雖多定勁卒,巡哨譏察,亦無摘發之路,殊爲可慮」雲。
○命綾原君俌,入侍啓運宮。
12月6日 ○庚辰,先是,安州牧使李時英,聞毛差齊正國有亂言,鉤問,仍押送于監司尹暄。
暄令譯官秦智男,窮問事狀,正國抵死固諱,尹暄枚擧啓聞。
備局以李時英所爲,殊甚輕妄,請推考,且宜申飭諸將,切勿輕動,上曰:「依啓。
李時英處事輕妄,先失在我之道,殊極非矣。
先罷後推,俾無彼此疑阻之心。
」其後都督因此,多有責言於我。
○夜,東方有氣如火光。
12月7日 ○辛巳,大司憲鄭經世啓曰:「頃日有人持狀訟冤于本府,大要以爲:『往在光海時,奴婢若幹口,投托于樸承宗家,反正初,卽爲還現。
厥後又擧族逃亡,投屬於延城君家,不勝憤惋,呈上言,啓下。
其時判決事,細閱文券,具由入啓,自上燭其冤狀,特命還給本主,乃是判下禦決之訟。
今者掌隷院,受延城君之囑,勒令改訟,將爲刼奪之計』雲。
臣等以爲,果如狀辭,則極爲可駭,卽招掌隷院該吏,問其曲折。
初非有怒於該吏,寧有欲爲刑推之理?白晝公坐,衆目所覩,非可誣也。
鄭鬥源多費辭說,詆斥本府,一則曰脅制,二則曰前古所未有,其淩轢亦已甚矣。
至其所謂法官偏聽同道人之言雲者,乃是專斥臣身也。
本府之職,在於伸冤抑,雖同道相識之人,亦所不避,惟是此訟顚末,素所懜然,而鬥源乃以懸揣臆料,指爲偏徇,是無乃以己度人乎?何其起疑於不當疑之地,加怒於不當怒之人,至於此乎?輕信吏瞞,妄生嗔怒,陽爲待罪之辭,陰以脅持臺官,則其人處心之公私、是非,又何如耶?臣以無狀,久叨匪據,遭此萬萬無情之謗,請命罷斥臣職。
」執義尹知敬、掌令權鑊、樸簉、持平李景憲,亦以此引避,持平李惟達處置,竝請出仕。
○上下敎曰:「判決事鄭鬥源,張皇虛說,佯若待罪,而其意專在於是己非人,淩轢臺臣,無所不至,非但事甚可駭,人人輕蔑臺官。
若此不已,則朝無所憚,紀綱掃地,豈不大可寒心哉?今姑從重推考,俾無此習。
」 ○以具鳳瑞爲奉敎。
鳳瑞,吳允謙之女壻也。
爲人聰敏有才,而性甚浮躁,人以此短之。
睦性善爲奉敎。
性善,長欽之子也,爲人詖險。
具鳳瑞在翰苑而薦引,一時士論,皆以爲憂。
未幾,果與柳碩陳疏,搆虛捏無,譸張變幻,欲爲網打一時之計。
其時臺官,請焚疏、罷職,上敎優奬,屢啓而後,隻遞其職。
又有黃?者,時爲注書。
年纔二十餘,性本輕躁,濟以邪毒。
少年登第,遽入淸省,人目之曰黃狐。
性善陳疏時,方在銀臺,有若鼓翼而賀,及請焚疏也,?搆一疏,不告於其祖緻敬、其父瀡,急急投進。
疏中有曰:「網者,羅飛也,而今則張之於朝廷之上;穽者,陷獸也,而今則設之於搢紳之間。
」其扶護性善,構陷士類,不遺餘力,有識者憂之。
○夜,流星出太微垣端門內,入張星上。
12月10日 ○甲申,成均館多士,齊會館中,前後名參兇疏之人,參酌輕重,解其削籍。
因樸簉上疏,請伸冤枉,義禁府啓請故也。
〈史臣曰:「今日之解削,何爲也?曩在廢朝,名爲儒士,冒據館學,逢君之惡,神人之憤極矣。
罪關宗社,雖百世不可宥也。
反正之擧,實爲正倫紀,則伸理此輩,抑何意也?朝廷旣不能斥之,多士又從而奉行,未聞一人爭其是非,其可謂扶綱常、培士氣之道乎?簉之護惡之罪,與兇黨惟均,而館中齊會之士,亦未免敗倫之責,可勝痛哉!」〉○平安監司尹暄馳啓曰:「假?出來,近日益甚,或凍死、或飢死。
問其出來之由,則皆言:『奴兵大擧西向,與西?相戰,無暇東顧,故因此出來』雲。
大槪彼賊已動之說,處處假?,一樣言說。
賊謀難測,或不無聲西走東之患。
臣日夜嚴飭,以備不虞」雲。
○華岐澮營參謀遊擊徐孤臣,貽書于我國,通報虜情。
○全羅監司閔聖徽馳啓曰:「古阜生員趙克訥、出身趙克謹兄弟及士人崔敬行,天性介直,事親至孝。
康津人崔貴生,跡本鄕吏,而性質純樸,孝行篤至。
請宜各別褒奬,以爲愚氓觀感之地」雲。
12月11日 ○乙酉,諫院啓曰:「軍國平章之任,實在廟堂,而兩司之官,不可不預聞,故凡幹邊上緊報、備局規畫,郞廳之來示長官者,從前有例。
近來全然廢墜,漠不相及,爲臺官者,聞諸閭巷道路然後,始知廟堂有此處分,亦可寒心。
請自今以後,申明修擧,郞廳之慢不來示者,從重治罪。
」上從之。
後,備局防啓,不行。
12月12日 ○丙戌,備邊司啓曰:「卽見宣川府使奇恊狀啓,則都督出告示,禁戢妖言惑衆之人雲。
必因近來如南以興、李時英等疑惑之說,播入於漢人之耳而然也。
自古國家之大患,未有不從微至著,弄假入眞者。
今此雲雲之說,雖極無形,而在我旣有疑阻之心,則在彼不無猜嫌之念。
各存畦畛,轉輾相隔,異日之虞,庸有極乎?宜令觀察使尹暄及接伴使鄭鬥源等,善爲辭說,十分開諭,因飭南以興以下諸將,切勿自生疑阻,務以誠信相待。
且身彌島移駐之後,未嘗一遣別使,問其起居,亦似未安。
今此正朝問安,別差堂上官,優齎禮單,開陳本國惓惓不忘之意,使之釋然歡悅宜當。
」從之。
○啓運宮疾大漸。
領議政李元翼、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與禮曹判書金尙容,預講其變禮,上旣入承大統,於本生當降服,定爲不杖期,朝論皆以爲然,副提學崔鳴吉,獨以己見爭之曰:「上爲啓運宮,當服三年,豈可以承統之故,降其本服乎?廷臣之欲爲朞服者,是導殿下以無父」雲。
延平府院君李貴,又和其說,至曰:「廢主無母,殿下無父?朝廷之爲此論者,擧皆無父,吾不可苟同。
」貴本狂戇無他,豈必迎合上意,而與鳴吉相表裏?籲亦異矣,而鳴吉素有機心,善爲飾非。
身爲經幄之長,先倡不經之說,剽竊註疏,眩惑人聽,遂使莫大之禮,未免論議多岐,其心所在,豈非可惡乎?鄭經世初以緦服爲言,後乃覺其非,可謂過不及也。
樸知誡號稱讀書之士,而曾爲持平,首發追尊之議。
鳴吉等今又立幟邪議,脅制正論,數人之罪,前後一轍也。
12月13日 ○丁亥,平安監司尹暄馳啓曰:「督府差人韓福,持令牌,催趲輸糧曰:『今年登州糧餉,運到數少,許多人命,將駢就餓死,至於相食,懇乞發糧,以賑垂死。
』且言:『標下二十將官,各領三千衆,宣川、郭山、定州、嘉山等處,彌滿閭裡,討食於麗民,吾們所見,亦爲可悶』雲,而其告急之狀,實迫燃眉。
卽與管餉使成俊耉相議,安州米二千六百石、郭山米六百石、臣營別置定州米五百石,通共米四千七百石、黃豆九百三十一石,卽爲移給唐差。
」雲。
○鳳山商人金男者,持人參四斤四兩,潛商被捉,管餉使成俊耉啓聞。
以其所犯不多,免其梟示,以次律論斷。
12月15日 ○己醜,號牌廳啓曰:「就考各道各官成冊,則流來之人,或多於本土之人。
以慶尙道淸道一邑言之,原居水軍九十九名、正兵一百五十七名,他官案付流來水軍一百十三名、正兵一百七十名。
其他各邑良役,無不如此。
此皆在本官,已入逃故之類,若無一一移文案付官,還應本官之役,則許多流來之人,決不可一時刷還本土,亦不可居他邑,而應舊役。
本廳之意,則先査各道各官各樣良役元額,勿論流民、元居,各以其邑改案,使之應役於時居之官,軍士則姑從見在實數,從自願改作戶,其餘逃故,竝先蕩滌,要使軍民,先知號牌之利,而次査京外各司冒屬人員,考諸法典,參商緊歇,更爲定額。
其中不緊於國用,而有害於民役者,竝補軍額,至於學生、校生、業武、業儒、武學,各樣雜學生徒,則限明年十月,置而勿問,竝令肄業,冬間考講、試才,汰定相當軍役,似或便當。
」答曰:「依啓。
且學生等肄業,期限似太近,參酌退定可矣。
」 ○玉城府院君張晩,以昌寧縣監趙溭、湖南儒生潘錫命等,斥其縱賊不討、勘勳不公之罪,上疏辨明,乞削勳籍,仍遞體府之任,答曰:「趙溭等疏章,言論怪誣,指擬過情,斯人之言,不足較也。
卿之輿疾赴陣,盡心討賊之忠,苟非溭輩,孰不偉之?卿其安心勿辭,終始勉旃。
」趙溭疏中,至比於适賊,且曰:「若非老將奮義先登,其捷未可期」雲,此指副元帥李守一也。
守一旣以副元帥,督戰於鞍峴,則其功似不在諸將之下,而晩初置守一於三等,物議駭訝。
晩不得已陞爲二等,蓋爭功而然也。
晩揚言於公會曰:「溭前此數月,與居昌縣監李滈,會宿一處,不久爲此疏」雲。
滈乃守一之子,晩疑滈嗾溭也。
晩身爲元帥,不能捐生討賊,使乘輿播越,廟社蒙塵。
鞍峴之捷,天也,非晩也。
晩貪天功爲己力,敢生猜忌之心,貶降守一之功,反居褊裨之下。
且於人言之來,非徒不能自反,又爲之辭,晩之平生詭譎不正之狀,於此益著矣。
12月16日 ○庚寅,備邊司啓曰:「卽見平安監司尹暄狀啓,徐孤臣小帖內辭緣,則其所雲仰觀天象及姜高麗領兵三萬之說,蓋悶樸雴、姜璹等入往奴穴之事,而有此險怪之言也。
臣等仍念,樸雴等所幹,初無大段機關,隻欲於未合氷前,往見其父,或沮韓賊導虜之計也。
事機差池,尙未入往,爲徐將所壞了,今不必仍送。
止而不送之意,密通于督府,而仍令雴、璹等還到宣川,府使門下人,知其不果入往之狀,以合機宜。
以此意,密諭于尹暄等處宜當。
敢啓。
」從之。
初,樸雴、姜璹等行到碧團,漢將徐孤臣詗知之,送人捉住,仍送書于尹暄,故暄啓聞于朝,不果送。
○號牌廳啓曰:「佩牌之限,初定於丙寅正月初一日,則過限後無牌者,當依事目處斷,而但聞京外無知之氓,或不知事目之嚴截,媕婀姑息,或遠方窮村,傳布遲緩,未及聞知;或移來移去,不及於成籍之時者甚多雲。
如此之類,若一切斷以重律,則恐死者甚多,且杜自新之路。
已成籍各人,則無論貴賤,竝令限日內佩持,而關津譏察一款,今姑稍緩,而佩牌之限,改定於三月初一日,此限之後,則斷不饒貸之意,下諭于各道觀察使。
」答曰:「下民之不信法令,其來已久。
今若無故退定,則民之玩法,與今何異?三月之限,民又不信,則徒有過限之弊,而終無結局之時。
爲今之計,莫如佩牌之後,姑令京中,依事目行法然後,更爲開諭民間,退寬其限,俾開自首之路,則民必趨命,號令得行,更令議處。
」覆啓曰:「臣等伏覩聖敎,辭義嚴截,所當依此奉行,而但念奸細之民,不信國法,以爲此法終必不行,常懷姑避之計,及知終不得免然後,始爲連續追現,而佩限已迫,未及畢錄。
今若一切施之以王法,則非徒不可勝誅,朝廷亦難免慢令緻期之失。
臣等之意終欲稍爲寬假,許其追現,而不從令者,始爲行法,方合於三令五申之意矣。
自今月初一日以後,京中之人幾已畢佩,而其中或有已爲入籍,而因事遠在,未及烙印者;或有外方之人,佩限之前,來仕京中,應受牌於本籍,而路遠未及持來者。
如此之類,非故爲犯法之比,似難遽加一切之法。
京中如此,至於外方,則未及佩持之人,應亦甚多。
依前啓辭之意,京中則三月初一日,外方則四月初一日,又定追錄之限,使之無遺畢佩然後,方爲一一摘發,依法施行,似爲宜當。
」從之。
12月17日 ○辛卯,唐人高孟等三十二名,漂到濟州,牧使成安義啓聞。
禮曹請令整船出送,亦令沿海,另加護送,從之。
12月18日 ○壬辰,備邊司因義州府尹李莞馳啓,覆啓曰:「易參將承惠,久留義州,與李莞情義相親,而頗能禁戢遼民,境內粗安,誠爲多幸,而今聞讒說甚多,將不得自保雲。
易將之去留,而一境之利害關焉,在我不可無周旋挽留之策。
體臣、伴臣處,竝知會此意,俾將承惠被誣之情,陳辨於督府。
」從之。
○夜一更月出時,靑赤氣如柱,自東方至西貫月,長可二丈許、廣尺餘。
12月19日 ○癸巳,號牌廳啓曰:「今此號牌之法,蓋欲知民丁摠數及有役、無役,以爲後日變通之地,而外方守令,不體朝廷之意,多有徑先侵責之弊,且民丁之數,大邑不如小邑者頗多,守令之不能著實擧行,據此可知。
至於入籍之中,或以良爲賤,或以他主爲己主,或以他奴爲己奴,或以少爲老,或無役而冒稱有役。
若任其冒錄,而不爲査覈,則朝廷立法之意,有名無實。
今宜另擇剛明禦史,待春和發送,巡行列邑,按籍詳査,其有冒錄之類,一依事目論罪。
或時變服暗行,出入閭閻,詳加探訪,守令之徑先定役者,論以違令;私徵米布者,論以贓律;牌限已過之後,閭裡有不佩牌者,依事目梟示,竝治其統內容接之人,而如有自首其冒錄之罪,則竝令本官,移牒本廳,許令改籍,勿爲治罪,以寓三驅失前禽之意。
亦當以此意,爲先下諭于各道監司。
」從之。
12月20日 ○甲午,午時,日暈右珥。
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12月21日 ○乙未,禮曹啓曰:「古之帝王,歲時遣人,存問長老,有賜米肉、帛絮之事。
判敦寧府事李直彥,明年八十二歲,領議政李元翼,明年八十歲,而此兩臣,皆一生淸苦,爲世所服。
目今歲時已過,似當有別賜食物,以示優老之意。
堂上官以上年八十在京中者,亦令漢城府訪問書啓,竝施恩典爲當。
」上從之。
12月24日 ○戊戌,上下敎曰:「參軍金天錫,幸免酷禍,奉祀先祖,故慈殿恒常顧念,悶其無依。
延興夫人亦且年老,日夜望其成立,以爲托後之地。
超授六品實職,一以慰悅慈殿之至意,一以收恤無辜之子孫。
」 ○蔚山居前萬戶鄭應甲上疏,條陳南邊防守十策,答曰:「觀爾疏章,深嘉爾誠。
條陳之事,當量處焉。
」備邊司啓曰:「前見鄭應甲上疏,計畫甚長,而文筆有餘,似非尋常武夫,故請招試其身,言之矣。
今見其爲人,實爲可用,且見水使狀啓,稱其慣熟舟師,無出其右。
國家用人,必須因其所長,而責其成效然後,人得以盡其才。
道內沿海守令,或邊將中,令該曹待闕差授,以試其才,兼以爲開言路之地何如?」上從之。
12月25日 ○己亥,領議政李元翼、右議政申欽又上箚以爲:「自上久在侍藥之中,乞勉加愼重,以副群望」,玉堂亦上箚勸戒,答曰:「省箚具悉。
當勉副焉。
」 ○備邊司啓曰:「卽接尹暄狀啓,因督府催糧,初給安州等官米五千六百三十一石,續發宣川等官米、豆一萬九百四十石,貨外加取之數,通前後,幾於四萬雲。
督府多率遼民,仰哺於我,今過五載,所食公私米糧,不知幾十萬石,而猶以貨物撥出之故,而諉謂無一粒侵奪。
彼所發之貨,非關於我國之用,而一國民天,半歸於遼衆,今年則猶或可支,而明年則必不可繼。
此後督府如或更發貨物,辭以本國連年失稔,前日所發絲段之價,尙未盡償,方爲未安。
小邦與老爺,義同一家,豈必受價助糧,計較多少乎?寧使我國所給之糧,浮於督府所發之貨,而勿令督府貨物,過於本國輸糧之數,有若負債者然,而每被侵責雲雲宜當。
且該曹之所指以爲:『西邊軍餉,兩道一年應捧米、豆,通共十二萬石。
除邊兵所食六萬石外,應輸督府者,亦不下六萬餘石,而管餉使所措之數,則不在此限。
』前頭三四朔間,多般拮據餽餉,以待下五道收米輸入之意,行會于管餉、接伴使等處,何如?」從之。
○以李光庭爲刑曹判書,樸東善爲議政府右參贊,閔機爲兵曹參知。
機爲人淸白,且有善治之名。
金德諴爲大司成,閔應恢爲持平。
○夜,黑雲一道如氣,起自巽方,直指艮方。
12月28日 ○壬寅,夜,西方有氣如火光。
12月29日 ○癸卯,夜,坤方有氣如火光。
流星出參星下,入天苑星下。
12月30日 ○甲辰,憲府啓曰:「近日諫院所論沿海弊瘼事,實是病民之痼弊,耗國之巨蠹,而論執逾月,靳閟兪音,其有傷於轉圜之盛德,已爲不細,而昨日則又顯示厭薄之意,至以政院之捧入爲非。
是以臺諫之啓,視同雜公事矣。
臺諫袖啓草詣闕,則政院安得以不捧乎?聖明於此,未免爲失言矣,臣等竊深惜之。
臣經世曾於辛亥年間,忝按湖節,歷遍海上,見西邊大洋一帶,無尺寸空地。
從某至某爲某勢家所有,從某至某爲某衙門所占,侵徵征稅,極其苛細。
沿海居民,蕩失生業,常所慨歎,故上年入侍之際,因忠勳府請復舊征之啓,極陳其不可,繼論裁省廳批答未安之意,則聖明溫批諭之曰:『此言,予果誤發矣。
』臣心感激,尙如昨日事,想聖明亦或記之矣。
自此弊源一開,末流彌廣,海上奪占之弊,日以益滋,今則殆與曩時無異,豈不爲昭代之大累乎?使其失此,而各衙門不成模樣,諸宮家阽於窮乏,則聖上之持難,猶之可也,今旣萬無此理,而海隅蒼生,擧皆欣欣然動色相慶,盡爲復土樂業之民。
不審聖明,何憚而惜此一節,遂成一事,而三失乎?請加深思,亟賜允兪。
」答曰:「所論之事,雖曰弊瘼,諸宮所屬,非祖宗朝賜與,則乃是先朝賜給,故予不敢一朝還收。
意非偶然,勿爲更煩。
昨日下政院之敎,本院不識前規,故言之,此非厭薄臺諫之意也。
今後爾等,亦須察爲。
」 ○備邊司啓曰:「适變時,扈從人中未及論賞者,尙有一百六十七人。
朝廷官爵有限,勢難一時除授,而宜量其人器,隨闕塡差,不可置之相忘之域也。
募兵人等厥數亦多,勢難一時施賞,而其中玉果居前正沈民覺,募兵九百餘名,祗謁于天安;靖陵參奉閔裕中,領率陵軍三十餘名,陳疏赴難。
竝令該曹,依扈從之例,施賞宜當。
」從之。
○下敎于政院曰:「觀副護軍金尙憲所撰海平府院君尹根壽行狀,則其中有時相與按獄大臣有郄,陰結嬖倖,用蜚語眩惑,宮禁遂起鉤黨之禍,名卿賢士,貶竄殆盡,公亦落職,退居廣州村舍之語。
予竊瞿然,薄其爲人。
意者,先朝必無如此之理,設有是事,如使爲是說者,少知爲親者諱之之道,則其言必無如是之薄也。
況己醜治獄之偏,彼此皆言。
以此觀之,則當時之人,亦不可謂無偏無黨。
此豈宮禁之咎也?此是請謚行狀,當爲啓下文字,與士大夫間,私相著述不同。
此公事還出給。
」 ○夜,坤方有氣如火光。
白雲一道,起自巽方指艮方,長數十丈。
以前仁城君珙事言之,朝廷所以竄逐者,以何罪名耶?珙之名屢出賊口,而珙無相應之迹,是珙無罪也。
無罪而猶且竄逐者,徒以天下之事變無窮,末世之人心難測,過生疑慮,以爲防患之策。
是不過心懷恐懼,見事不明,自不覺其陷殿下於不測之地,其亦不思之甚也。
旣以名出賊口,請罪則所當終始不易其辭,而及夫聖明洞燭,一意牢拒,則乃援殿下不得不從之說,竟售其計,而殿下亦不得不從焉,噫!殿下之明,獨不及此者,何也?昏朝殘忍,禍及至親。
是殿下所嘗目擊,而酸痛於心者也,殿下乃復行之於今日耶?一國遠近之人,莫不驚嘆,以爲聖明朝亦有此事,豈可家道而戶說,以諭殿下保全之意耶?臣等竊爲殿下慼焉。
昔漢淮南王長,謀反發覺,文帝寬不忍罰,隻遷之蜀,而袁盎猶謂:「淮南爲人剛戾,如遇霧露,行路死,陛下竟爲以天下大,不能容。
」噫!殿下之廷,豈無一袁盎耶?光海初年,有臨海之獄。
當時大臣及士大夫,多以全恩爲說。
今領議政李元翼,亦其一也。
逮珙之事,雖以元翼之忠亮剛直,終不敢開口一言,豈今日時勢之難,反有甚於曩者耶?以殿下之明聖,亦必有悔悟於此矣。
以近日逆獄之事言之,人臣之極惡大罪,莫加於反逆,苟有一毫將心,則固不可一日容息於覆載之間;告變亦苟有一毫不實之狀,則其罪惡,與反逆同。
臣等未知文晦等所告,殿下以爲實耶?不實耶?臣等竊聞鞫廳之言,賊應晟招曰:「有一宰相勸書,故書之。
」臣等實爲當事者,不勝靦顔焉。
人或以爲:「誣陷無辜,搆成此獄」,而臣等以爲不然也。
晦等敎誘無賴,首發謀逆之心,旋掩奸狀,以餌告變之利,先以巧舌,驚動人聽,聽之者急於譏察,助其聲勢,而疑不當疑之人,竟成無形之獄,此亦所見不明,先自恇怯,不自覺其落於晦等之術也。
然猶內愧本心,外憚公議,領其告變者,夜就一勳臣家,竊欲議定其告變之說,則其勳臣以爲:「人有告變者,自當上聞而鞫之於殿庭。
豈可自私家鞫問然後,乃爲告變乎?我則決不可從也」,不與相接,而退之雲。
設或有謀逆者,而旣知之,則不可一刻掩置,而不速告也。
此則數月之前,人皆傳說曰:「告變不久當發,而某人某人,當入於逆獄」,而及其告變援引之人,果與傳說者相符,此不亦可怪也耶?其斬國家之元氣,失臣民之所望者,其禍殆甚於逆适之變矣。
何則?逆适稱兵犯闕,此實我東方所未有之變,而幸賴天威震疊,一朝蕩掃,則中外相慶,奠枕可期,今此之獄,無時可已,閒散者目之曰謀逆,言事者目之曰謀逆,見忤於權門者目之曰謀逆,抱才而不售者目之曰謀逆,人皆狼顧脅息,危迫遑遑,坐待死亡之無日,氣象愁慘,有識寒心。
殿下深居九重之中,何得以知之耶?殿下若不痛塞此路,則亡滅之禍,可翹足而須也。
嗚呼!凡玆數者之事,實由於殿下之不明,臣等請試言其槪焉。
夫是其是、非其非,而見得洞透,無有不照者,乃所謂明也。
殿下知珙之無罪,而經歲請罪,則不能以無罪,而不罪焉;殿下知獄之不實,而勢有所難,則不能詰告變之不實焉,殿下其可謂明耶?鄭蘊之論珙,殿下奬許其忠,而不用其言;金自點之論嘉禮,殿下放黜其人,而採納其說。
噫!天下之事,斷無兩是之理。
鄭蘊之言是,則珙不須竄逐,而珙可竄逐,則鄭蘊罪之可也;自點之言非,則嘉禮可爲,而嘉禮不爲,則自點何罪之有?臣等是以,知殿下之不明。
不特止於此而已,近來進言之人,每以殿下爲拒諫者,未必不由於此,此臣等之所大懼也。
雖然,臣等亦有一說焉。
諫者,所以陳善、閉邪,納君於無過者也。
君父如有過失,則爲人臣子者,當直言極諫,匡救其失而後已。
噫!殿下之過擧非不多,朝廷之進言非不衆,而進言者,不言其所當言之言,必欲使殿下,不計是非,惟己是從,而曰拒諫拒諫,以是爲直言,旣無直諫,則殿下何從而拒乎?至於人之見知於一權貴者,雖闒茸奸巧之輩,譽言日至於左右,一朝可緻於靑雲,而潔己自守,與世枘鑿者,雖有管、葛之才,遊、夏之行,殿下無以知其賢矣。
噫!殿下今日之所憂者,豈非天變耶?明明上帝,示警不虛,則臣等恐太白、熒惑之疊見層出,必由於玆前數者之事。
西北之聳、民生之困,固不足慮也。
嗚呼!今日之事,尙忍言哉?在廷之臣,豈無一人欲進言於殿下,以副我聖明懇惻之旨者,而或有一言及於時諱,則陰中之禍,不但及其身而止,誰肯捐軀徇國,而欲爲之耶?臣等非不知斯言一出,鈇鉞隨之,而臣等世祿相傳,受國厚恩,則何忍負殿下於危急存亡之秋乎?伏願殿下,恕其狂僭,而少垂採納焉。
答曰:「觀爾疏章,言論出人意表。
若非忠直之士,何以至此?有臣如此,予無憂矣。
噫!鄭蘊之言,實是讜論,而予不能用焉;文晦之招,明有疑端,而予未能按律。
爾等所謂:『不明之緻,亡國之道』,不亦宜乎?予當體念,自警焉。
」 ○上下敎曰:「昨日海平都正佶,來自杆城,備聞疾病,予用矜慼,達宵無寐。
今觀睦性善疏辭,顔厚忸怩,無以爲心。
噫!仁城雖不無獻議之罪,其時之事,實出怵禍。
竄謫遐荒,亦過半歲,放釋還家,豈非情法之俱行乎?且仁城君戀老母,日夜呼泣,病入膏肓,已至難醫雲。
若或外感瘴毒,內傷悲慼,終至不救,則予以何面,復入先王之廟庭乎?欲爲放釋,俾還厥家,此意問于大臣以啓。
」大臣請如上敎,遂命放釋。
○諫院啓曰:「伏見睦性善、柳碩等上疏,臣等不勝驚怪焉。
珙也當大論之時,敢發臣子所不忍之說,得罪倫紀。
宜伏常刑,而聖心親愛,恕而不治。
及至屢出賊招,爲一亂階,危疑之際,不得已略加譴責,殿下處變之道,可謂得矣,有何不明之失乎?至於逆獄之出,果爲不幸,而旣已上變,不得不推鞫,有罪者罪之,冤枉者釋之。
治獄之擧,如斯而已。
新進小生,不知是非,惟以沽直爲意,發此怪妄之說,豈非可惡之甚乎?其言固不足恤,而國是之靡定,朝著之不靖,未必不由於此,不可不深惡而痛絶。
請命亟焚其疏。
京各司私主人防納刁蹬之事,爲一國巨弊,而無以救之,可不痛哉?今年則穀物甚賤,木布踴貴,而自大同設廳之後,防納刁蹬之弊,倍於前日,外方之民,不勝怨苦。
穀賤傷農,正謂此也。
雖不得大段變通,亦不可任其所爲。
請自今貢物價布,備給私主人之數,令各道監司,收捧成冊,翌年三月,無遺上送,令戶曹訪其物價,參以詳定,其中濫捧者,受價不納者,一一査出,價物則屬公,當身則論以贓罪,守令成冊不實者,亦令監司,摘發治罪。
」答曰:「睦性善等所陳疏辭,實是讜論。
爾等斥之以怪妄,爾等之意,殊未可曉也。
焚疏之請,亦甚無謂,不允。
貢物價布成冊事,痛禁防納,則自無刁蹬之弊,價布多少,非朝廷之所可論也。
勿爲煩瀆。
」 ○上下敎曰:「天生一代之才,以足一世之用。
賢才之出,豈有南北之殊,降衷之天,豈有擇地之理哉?我國用人之道,自來不廣,西北人才,絶不收用,間有從仕者,皆非緊要之任,此豈立賢無方之意哉?況北方,豐沛舊鄕;西土,中興根基,西北亦豈無可用之才乎?京洛子弟,別無才行,朝除暮遷,出宰百裡;遐荒俊傑,縱有知識,抱才虛老,未免擊柝,予竊痛歎。
其令該曹,勿拘南北,均用人才,以示國家大公之道,俾無遺賢,得以弘濟艱難。
」 10月19日 ○甲午,上晝講《孟子》於資政殿。
知事吳允謙曰:「自上於仁城,有所不忍,朝臣亦豈不知,而凡事有常有變,其時處置,蓋出於不得已也。
文晦之事,人皆憤惋,而以功減死,至今以爲未安。
年少輩,但知其事之非,而不知事勢而然也。
」上曰:「不得已三字,非正論也。
凡作事之非,皆出於不得已三字矣。
」 ○憲府啓曰:「近來朝著之間,頗有攜貳之漸,人各異見,爻象不吉。
至於相臣陳箚獻規,同朝臣子,所當一心寅協,共濟國事,而伏見檢閱睦性善、正字柳碩等疏辭,臣等不勝驚怪。
珙擔當廢論,得罪倫紀,屢出賊口,爲賊奇貨。
人臣負此惡名,不可容立於覆載之間,而聖恩如天,薄施惟輕之典,親親之道,至矣、盡矣。
日者上變之時,毋論虛實,連累者多,而情僞立辨於聖鑑之下,無辜橫罹者,快示蕩滌,其中有罪者,或刑或竄。
獄事旣完,群疑洞釋,而治獄之擧,可謂得矣。
性善等不識事理,妄論時政,以不正、不實之語,眩亂是非,惹起鬧端。
此而不治,則朝家無寧靖之期,非國家之福也。
請性善、碩等,亟命罷職,以示痛絶之意。
」答曰:「性善等言論正直,識見超凡,有可用之才,無可罪之言矣。
卿等身爲言官,欲罪敢言之士,予甚怪焉。
勿爲更煩。
」累啓,隻遞其職。
○大司諫李聖求、司諫李敬輿、正言李時稷、金卨等啓曰:「仁城貨居於賊,爲一禍本,危疑之端,亶在於此。
故大臣、三司爲是懼,請以弭亂之計,則自上謂非身犯,據其已著倫紀之罪,姑置於外,此不獨爲宗社計,其爲珙地,亦得矣。
性善等如以爲罪名不正,則何不於當初抗章一言,乃於事定後,敢做橫議,有若譏謗者然哉?近日人心,好爲異論,每有朝家政令,必指點而言曰:『無異於曩時』,胥動浮言,轉輾不已,識者之所寒心也。
今此疏之出,遠近不知者,必有疑訝之意,其在請罪之臣,亦豈安於心乎?臣等所謂:『國是靡定,朝著不靖』,正爲此也。
其他胡亂之說,作爲鬧端者,非一非二,豈非可怪可惡之甚乎?所當直論請罪,而恐傷言路,且念年少新進之輩,不識事體,輕發妄言,未足深責,故隻請焚滅其疏,以鎭浮議,以杜鬧端而已。
殿下乃以彼疏爲讜論,臣言爲無謂,不思鎭定之計,反助乖激之勢,臣等恐朝廷,自此壞亂,不可收拾,可不懼哉,可不惜哉?伏見黃?之疏,乃以焚疏爲妄論,被斥極矣。
決不可仍冒,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獻納尹順之,亦以此引避。
〈注書黃?,雖不與性善聯名,而與性善同直禁中,相議搆疏。
及諫院請焚其疏,?卽陳疏攻斥。
〉大司憲李弘冑以爲:「性善等假託進言,張皇眩惑,其乘機傾軋之計,可謂巧矣,而殿下反以妄疏爲讜論,盡言爲飾非,好惡乖當,是非靡定,臣竊憂之。
焚疏之請,實是深惡痛絶之意,妄論之誚,何足與較?竝請出仕。
」從之。
10月20日 ○乙未,體察使張晩,自西路復命,上引見于資政殿。
上曰:「奴賊形勢如何,防守之事亦如何也?」晩曰:「近無偵探往來,奴賊情形,無憑可聞。
以臣愚見,似不必憂,而防備軍兵甚少。
若有事變,則黃海及平安兩道下番軍,竝爲添入之意,已言于副使。
水上各鎭,若碧潼、渭原、理山、江界等邑,防戍尤單弱,賊若入寇,抵當無策,故亦已分送若幹軍兵矣。
」上曰:「軍數如是草草,將何以防守乎?」晩曰:「沿江諸邑,旣已把守。
定州牧使丁好恕以爲:『宣、郭之兵,若付于己,淩漢山城當以死守』雲,依其言許之。
寧邊本城,闊大難守,而判官洪鎬,更爲修築,城甚堅固,且有兵三四千,賊必難犯。
人民皆願入守,士卒亦有激勵之心。
鎬之才局如此,深可嘉也。
李莞以爲:」屯田于閑曠之地,可得萬餘碩之穀』雲矣。
「上曰:」義州防軍與兵民,其數幾何?「晩曰:」本府及邊堡之軍,竝與村民而計之,則幾至四五千矣。
渠以爲:『若得六七千兵,則可以守之』雲,故旣已分送三千矣。
「上曰:」平壤城池,倉卒修築,能無欠缺乎?「晩曰:」城堞完固,砲樓材木,亦已團聚,似勝於黃州。
且此賊不解攻城,苟得其人而守之,則賊豈易犯乎?「 10月21日 ○丙申,大司諫李聖求啓曰:「無狀小臣,無所裨益,而日事瀆擾,臣罪萬死。
臣之前後之啓,反覆丁寧,長慮卻顧,冀殿下一悟,以爲鎭定調劑之地。
殿下不察下情,不諒輕重,徒信妄言,不念朝廷,噫!今日朝廷,非性善輩壞之也,乃殿下自壞之也。
夫飾非者,詐也。
人臣以詐事君,則其罪誅。
況臺諫爲人主耳目者乎?臣平生立心行事,不能爲隨時俯仰之態,今日之論,豈有他哉?實出於愛君、憂國之心。
身爲諫官之長,負此飾非之罪,復何顔面,論辨是非?請命鐫削臣職。
」獻納尹順之、正言李時稷、金卨啓曰:「天下固有訐直之士,亂眞之論,聽其言則是,而考其心則非也,其巧足以惑亂人聽,而其害有不可勝言,此君子之所深惡,而痛斥者也。
臣等伏覩聖敎,以睦性善等爲敢言、正直,出人意表。
不但聖上虛己納言之盛心,固宜如此,其在臣等驟而觀之,則誠若正直、敢言,出人意表者矣。
而徐究其情,則非徒不識聖明之本意及朝家處置之曲折,其中措語,亦不無文緻之端。
臣等請得以詳言之。
癸亥之獄,自上下敎:『事係王子,勿爲推問』,故珙及逆瑅,竝出於前後賊招,而其時鞫廳、三司,亦無一言者,蓋以聖上下敎,出於藹然之至誠,寧損於獄體,而不敢違聖上親親之意。
厥後弘耉之獄,又以珙爲言,而以上年聖敎之故,亦不敢詰問,隻請惟輕之典。
其時大臣、三司之啓請也,豐其餼廩,厚其居處,事定之後,放釋之意,惓惓陳達,而聖明曲加異數,使之乘轎駕馹,列邑設廚,方伯陪行,中使衛道。
及其謫所,虛館以待,自官繼粟,則其視淮南王長,載以檻車,不食而死,縣官不敢發車封者,果何如也?使袁盎生於今日,則必不以霧露爲憂矣。
今乃比而同之,亦已左矣。
況又援比於戊申臨海之獄,則尤萬萬不似。
其疏有曰:『臨海之獄,猶有言者,今珙之事,怯於威勢,無敢一言』雲。
此則又以今日朝廷,爲反不如光海之時者矣。
噫!今日之大臣、三司,多是曩者之不顧死生,立異廢論者,而齊聲請罪,無有異論,事之是非,於斯可見,而鄭蘊於其時,新自遠方來,有狂戇之言,而聖上諒其無他,旋復寵擢。
此性善等所目見,而猶有此言者,抑何耶?且朝廷之請罪,以賊招及獻議二者,爲言,而政院捧承傳之時,自上命去賊招一款,隻以獻議事捧之,斯乃擧其自作之孽,薄示王法也。
夫命去賊招,以存親親之至情,隻擧獻議,以答一國之公議,此實聖明爲仁城保存之地,而爲他日召還之計也。
不此之思,反以聖上處置,爲罪目不正,論事之臣,爲陷君不測,惡!是何言也?至於前後逆獄,薦紳之人,枉被連逮,誠爲不幸之甚。
諸臣之所陳達,鞫廳之所平反,亦國人之所共聞也,乃曰:『告變之害,甚於逆适』,當危疑之際,慮兇逆之禍,雖或有過於預防,而其心則國耳。
今乃比之於擧兵稱亂之逆竪,其流之弊,可勝言哉?前後搢紳之被誣,非徒卽爲昭雪,又從而擢用之,聖上慰勉褒嘉,使安其位,寧有一人抱冤於明時者乎?聖明臨禦以來,用人之典,可謂寬矣。
小材一藝,率皆登庸,身負染汚,亦且蕩滌,曲爲容貸,無不銓敍,而猶爲不足,怨誹至此,嗚呼!抱才不售,潔己自守者,當事之臣,所欲樂聞而用之,管、葛之才,遊、夏之行,聖上所嘗博訪而求之者。
蓋有其人,而蔽之,則是固當事者之罪也。
不知其人,而泛以此爲排擊之計,則不亦甚乎?士論之攜貳,朝著之不靖,此今日之大患,而性善輩以名家子弟,昵侍近密,而猶不知聖心所在,朝家處置之曲折,而妄爲是言,則委巷之中,四方之遠,必將胥動浮言,指聖明爲戕害至親,指朝廷爲無異曩時,則不亦冤乎,不亦爲騷動人心之一助乎?臣等實爲是懼,欲加之罪,而恐有妨於言路,亦慮疏辭傳播,遠近疑惑,緻累聖德。
故隻請焚疏,不論其罪,其於開言路、鎭浮議,可以兩得其宜,而聖明拈出文字間些少之事,以爲排拒言官之地,實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噫!新進喜事之徒,做出橫議,雄唱雌和,惑亂國是,簧皷鬧端,不安朝著。
其爲害,不下於異端,則臣等之論,恐或爲未過也,而言不見信,何敢強顔苟冒?請命遞斥臣等之職。
」司諫李敬輿啓曰:「當初仁城出置之擧,不但爲國家計也,實爲珙保全地也。
非有一毫他意,故其時在下之請,一則曰豐其餼廩;一則曰善其居處,一則曰事定則放還。
及其行也,自上特令駕轎而送之,列邑廚傳、方伯陪行、中使護送、入處公館、縣官供給,可謂處變中得宜,其可擬臨海之獄耶?相臣之不爲全恩之說,必知朝議之保無他也。
然旣非經常之道,又未免利害之境,則直臣、莊士,不揣時勢者,設或非之,未爲不可。
此鄭蘊之論,所以見多於時,而受奬於聖上者也。
若人心稍定,國事稍安,則聖上之徵復,廷臣之請還,豈待性善等陳疏哉?性善等非不知朝家用意之勤,而橫生異議於旣定之後,張皇捃摭,過用深文,至援昏朝之事,構誣一時,陷君不測之地,使君上終始保護之心,朝廷委曲周詳之意,將無以暴白於天下後世,眩亂是非,惑人聽聞,正直之論,果如是乎?譏察之害,果爲當今之極弊。
匿形伺人,潛蹤闖窺,所謂譏察任使之徒,率皆無賴之輩,情態萬狀,眞僞莫辨。
或以讐怨而恐喝,或以形迹而生疑,使失志士夫,皆懷恐懼,獄事之出,多被逮繫。
賴聖上仁明,推官詳覈,玉石斯分,誣告伏辜。
然而其所以使之譏察者,以爲危疑之際,不得不如是,廣布耳目,伺察非常,而任用非人,以至此耳。
蓋出於爲國過慮,私意起而反惑之也,豈有有意搆成,指嗾敎誘,陷害無辜之理哉?性善等至曰:『見忤權貴者,目之曰謀逆;言事者,目之曰謀逆』,造意深刻,文緻太甚,終謂:『當事者不勝靦顔。
』所謂當事,未知指誰何,不明言,泛稱混說,有若在朝當事之臣,皆知告變之事哉?正直之論,果如是乎?金自點、沈命世等,特一勳戚屬耳,一論嘉禮之事,亦未知其心之出於私、出於公,而持淸議者,尙且羞之。
性善以新進名流,身居翰掖,自謂抗疏直言,不恥言及此事,正直之論,果如是乎?臣竊恥之。
殿下試取其疏,虛心詳覽,則似是而非,情態難逃矣。
君臣之間,貴相知心,無有疑阻。
殿下果以仁城請出之諸臣,有誣陷戕害之心耶?與知告變之勳臣,有鍛鍊羅織之罪耶?若以爲然則當明擧邦憲,以正其罪;否則當痛辨,而快雪之,使得自安於一時,終免嫁禍於後來,不宜置之於是非間,以貽士流他日患也。
今此焚疏之說,實爲鎭定之計,措語之間,不過援引古事,而事君無狀,言不取信,至以飾非爲敎。
飾非,欺詐也,欺詐,人臣之極罪,何敢更擧顔面,仍冒言地,虧名節而辱名器乎?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且聽言之道,以公意逆志而已,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可也。
爾等張皇自是之說,日以避嫌爲事,不亦過乎?」 ○弘文館校理李景奭上疏曰: 伏見睦性善、柳碩等上疏,其一款,乃攻頃日三司之論珙者也。
臣於爾時,忝在諫院,臣亦三司之一也,何敢晏然於論思之列乎?嗚呼!殿下試思之。
頃日,三司之臣,力攻不知止者,其果樂爲之耶?其果有一毫他意於其間耶?珙之獻議,雖曰怵禍,而張皇辭說,終始擔當,則天倫滅矣,人道絶矣。
與賊相應,迹雖未著,賊招狼藉,明在推案,地逼勢危,難保無虞。
然則子而忍母者,珙也;爲賊奇貨者,珙也。
力主廢母之論者,果可謂之無辜王子乎?圖所以安之,暫爲出置者,果非保全之道乎?謂當日三司之論,陷君於不測之地者,未知何所指而言也?爲人臣而陷君於不測之地,則罪不容誅矣,爲人臣而見君父之陷於不測之地,則亦何忍袖手傍觀?性善等所見,如此明白,則何不急陳於當日,而至於今日,始發此言也?其言曰:「雖以李元翼忠亮剛直,終不敢開口一言,豈今日時勢之難,反有甚於曩日耶?」此一節,尤極驚駭。
領議政李元翼,耆年宿德,朝野屬望。
遭遇非常,眷注特隆,感激欲死之心,在元翼當如何也?苟使元翼,心有所懷,則其不爲隱默欺負,視國事於秦、越人之肥、瘠也明矣。
倘或心知其非,而有所忌諱則是,上負聖明,而下負蒼生,曾謂李元翼忠亮,忍爲此態耶?此則徒知援比於昏朝,而殊不知以此爲證者,自陷於欺罔矣,籲亦哀哉!伏見聖敎有曰:「聽言之道,順則用之而已,其他不足顧也。
」此則聖度如天,誠所以廣言路之至意也。
抑愚臣之所深憂者,朝著之不靖,未必不由於浮議之橫起,浮議之橫起,未始不先於新進之躁妄,而今日朝著,其乖已見。
如或是非不明,則情跡難辨,是者似非,非者似是,顚倒壞亂,終莫之遏矣。
大抵大言無作,眩亂人聽,互相朋比,排擊異己,一以爲沽直之資,一以爲媒進之地者,皆是浮妄之習,黨錮之漸也。
以今言之,殿下卽祚以來,登良選能,務在得人,洞去朋黨,竝皆調用,而物色難齊,人情易惑,一遷一拜,論議紛然,少不滿意,輒加疵謗,甚者至比之於曩時之濁亂,嗚呼!此果有識之公言耶?如此而望朝廷之靖,其亦難矣。
性善等外託公言,內售巧計。
多少疏章,豈無一一讜論,而盡斥衆言,自以爲直;廷臣進諫,豈無可據之事,而隱然箝制,自以爲是?謀所以打盡異己,則乃以不測之說,爲陷人之一大機穽,殿下試察之,其心果爲平坦公正耶?殿下欲去朋黨,而浮議之來,乃反過奬,是,助之也,非所以去之也。
區區愚慮,隻望殿下公聽明察,辨之宜早耳。
嗚呼!士夫之稍知自守者,則朋黨之言,恥出其口。
乃復乘機逞計,必欲陷人而後己,則不亦慘乎?臣雖無狀,旣被攻斥,不可一日在職,伏願聖慈,鐫削臣職,以謝人言。
修撰沈之源、副修撰樸潢,亦以此上疏辭職,竝以勿辭察職,答之。
○先是,弘文館上箚,論宮家免稅之弊,戶曹覆啓曰:「取考《大典》諸田條:『惟官屯田、馬田、院田、津夫、氷夫田、陵軍田、國行水陸田、祭享供上諸司菜田、內需司、惠民署種藥田,竝無稅,而其餘職田、賜田稅,竝草價納京倉』雲,則雖原是內需司田,而旣已賜牌於諸宮家,則法當收稅也。
況此宮家買得之田,託稱屬司,而免稅者乎?又況諸上司折受之田乎?臣等忝在有司,悶祖宗金石之壞,慮國家稅入之縮,今承議處之命,則但請申明祖宗法制而已,別無可議之事。
」答曰:「流來已久,似難卒革矣。
」 10月22日 ○丁酉,刑曹判書鄭經世,在尙州上疏乞解職名,窆葬亡子,答曰:「觀卿疏章,具悉至懇。
卿勿控辭,襄葬之後,趁卽上來,以副予望。
」 ○掌令金榮祖啓曰:「臣詣闕,始見邸報,則近以睦性善等上疏之故,兩司論列,或請焚疏,或請罷職,而聖批不允。
臣取見性善等元疏,則其言果輕妄,不足與深較。
前,仁城君珙,爲子而倡廢母之論,爲臣而出挾戴之招,則竄逐何罪名之說,誠不可知也。
至於頃日逆獄,臣在外未詳顚末,而隻據朝報中所及者而觀之,則非但性善雲雲,臣亦怪焉;非但愚臣怪焉,中外人心,莫不疑懼。
臣受由下鄕之時,都下洶洶,皆言:『近日逆獄將起,而某人某人當入。
』曾未閱月,其說果驗。
逆賊是何等罪惡,而朝生暮出,可以譏察而必得乎?臣愚竊恐今日鎭靜之策,不專在於罪性善也。
臣與兩司多官,所見不同,請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司諫李敬輿、獻納尹順之、正言金卨、持平金德承,皆以被斥引避,玉堂以爲:「所見不同何害?不同之斥,在此無失,竝請出仕。
」從之。
10月23日 ○戊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同知事金尙容曰:「人臣進言,或有不思,而妄言觸諱者,乃公心也,若先意逢迎者,情狀可惡矣。
殿下出置仁城之後,每有未安之意,而畏朝廷之公論,未之放還。
睦性善、柳碩等,知殿下之意如此,故迎合而上章,年少之人,心術不美矣。
此事謂之逢君之惡則不可,而有迎合之意,則其情狀可惡矣。
」上曰:「於惡字,着逢字可也。
事非惡事,則豈可謂逢君之惡也?」尙容曰:「於善事,有逢迎之意,則於惡事,亦然矣。
」參贊官徐景雨曰:「仁城之事,於國家,誠爲不幸。
出置於外者,乃聖上不得已處置之道也。
頃者,大臣以在外、在內,終始保全爲議。
殿下豈有一毫,不欲保全之意哉?臣愚竊以爲未安也。
」上曰:「此大臣進戒之意也。
豈疑於不能保全而言之哉?」 ○右議政申欽再度呈辭,答曰:「不允批答。
」 ○都承旨鄭蘊受暇下鄕,陳疏乞留養老母,答曰:「卿母遠在南邊,情懷之切迫,理所然也。
卿若體予前意,率親來京,則於親於君,俱無未盡之事,豈不善哉?卿其勿辭。
」 10月24日 ○己亥,副提學金尙憲上箚曰: 臣薦蒙誤恩,連忝匪據,過福之災,疾病侵加,逋慢曠職,分當辭退。
且聞睦性善等疏辭,以處珙之論,陷君不測;受諫之請,欲行己志雲,此皆臣前後爲臺諫時所論之事也。
旣被罔極之言,尤不敢冒出,不得不呈告乞遞。
聖恩天大,曲垂容貸,不責瀆擾,反加恩由,臣誠惶恐,不知所出。
臣本性拙,雖在同類,恥爲欺心巧詐之態。
況於聖明之下,安敢有一毫非情之籲哉?第念人臣事君,所仰賴者,人主之一心也。
若人主之心,好惡靡定;是非不明,善善而不能任,惡惡而不能辨,俱收竝蓄,欲使君子,不至於失位,小人不至於怨望,則終緻讒邪乘隙,群小得志,國家亦隨以亡矣。
臣嘗觀前史,古之忠臣,或有直言不避,明白是非,冀悟君心,而反爲小人所害,徒殞其身,而不能救宗國之亡者;或有知時事之不可諫,而早自引退,至國家危亡之日,起而赴難,捐軀而報國者。
卽今聖明在上,賢輔當朝,豈容小人流禍於士流也?然而二三新進之輩,潛伺竊發,危言足以動人主,詭說足以亂是非,眞傾危之士,不測之人也。
此實殿下狐疑之心,有以啓之,而殿下不爲洞辨,又從以奬諭之,以來黃?之章。
聖心之好惡如此,將安所仰賴也?噫!今之朝政闕失者,不爲不多,憂時慮患之計,豈無可言之事,而性善等必欲於危疑之際,不顧宗社之大計,自附於諸賊所引之王子,以試其超凡之術,其心誠不可知也。
《傳》曰:「新間舊,淫破義,六逆之二也。
」性善等以新進之人,傾軋朝廷,設淫辭而破大義,此不順之大者也。
國家之事,由此可占,伏乞聖明,許臣早退,使愚戇狹隘之性,得遂所願,毋至於殞厥軀也。
夫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臣雖退伏,豈忍忘殿下哉?顧念臣,上不能回天意,而下不能保其身,曷若得全要領於仁覆之內,幸而毋死,得見殿下緻一世昇平之域,則優遊林泉,歌詠聖德,以畢餘生;不幸而萬一有危亂之禍,則臣當捐軀赴難,庶不負殿下之德矣。
不敢以內外遠近,而移易其心也。
答曰:「箚辭知道。
」尙憲卽日出城,政院啓知于上。
○弘文館校理金南重、副修撰洪命耉上箚曰: 臣等伏見睦性善、柳碩等疏辭,則怪妄無倫,搆亂罔極。
此實欲排擊異己,傾軋朝廷,情態自露,明若觀火。
殿下反下優奬,許以直論,此殿下偏聽生疑之處也。
臣等請條其說,爲殿下論辨焉。
其曰:「朝廷之竄逐珙者,以何罪名耶?」此則性善等其以珙爲無罪也乎?殿下反正之後,廢母時不參庭請者,雖微末宗室,皆加爵賞,以其不怵於禍,而知其倫紀也。
珙以先王之子,力主其論,終始擔當,所議非特廢置,則天倫滅矣,人道絶矣。
當初免罪,特王法之失耳。
至於狼藉於逆招,勢難容保然後,隻據自作之罪,出置中道,而豐其餼廩,安其居處,則是殿下親親之義,實出於萬萬,其可與臨海時事,比而等之乎?其曰:「以李元翼之忠亮剛直,不敢開口一言,豈今日時勢,反有甚於曩時耶?」此則性善等雖欲借重於元翼,而反陷元翼者也。
元翼當昏亂之朝,能進全恩之說者,是忠於國,而不顧其身者也。
至於今日,遭遇聖明,爲同德之臣,倘有可言者,宜無所諱。
珙之出置,果累於聖德,則元翼雖病,其敢曰在家不知,而不以一言正之乎?适變之後,李貴欲治珙罪,其時元翼之意,亦以爲然。
此論雖寢,元翼亦非以珙爲無罪者也。
若如性善等言,則元翼忠於昏朝,而不忠於殿下者耶?其曰:「告變多有不實,竟成無形之獄。
」此則實不知朝廷之本意也。
時事危疑,姦賊潛伏,其誑誘之際,多發借重之言,以爲熒惑之資,二三勳臣,旣聞其言,則虛實之間,不敢不發口,以俟朝廷處置,夫豈樂而爲之哉,亦何嘗有一毫恩怨於其間乎?況鞫廳諸臣,竟體聖上矜愼之意,其中搢紳之橫罹者,皆卽辨釋,則群情悅服,未聞有玉石俱焚之患也。
但因此人心疑懼,不安者衆,此誠今日之大憂,鎭靜之策,固不可無,而至謂之過於逆适之變,則不亦甚乎?其曰:「閒散者,目之以謀逆;言事者,目之以謀逆;見忤於權貴者,目之以謀逆;抱才而不售者,目之以謀逆。
」此則性善等以無據之說,驚動聖心者也。
臣等未知今日,目之以謀逆者,其有幾人,而所謂閒散者誰也,言事者誰也,見忤於權貴者誰也,抱才而不售者亦誰也?性善等此言,擾動人心之一大助也。
其曰:「今之言事者,必欲使殿下,惟己是從曰:『拒諫、拒諫。
』旣無直諫,何從而拒乎?」此則性善等誣一時進言之人,而長殿下自是之病也。
人臣告君之辭,果如是乎?其曰:「潔己自守,與世枘鑿者,雖有管、葛之才,遊、夏之行,無以知其賢。
」性善等此言,無乃近於欺罔者乎?今世之身緻靑雲者,屈指可數。
曾在昏朝,或以罪見廢,或杜門自守,聞名於一世者,無論大小,擧皆登庸,而棄置於散地者,卽汚染於昏朝,而不齒士論者也。
性善等所稱,未知何人,而其以曩時之唾罵,爲今日之潔己者乎?噫!古人曰:「大奸似忠,大詐似信。
」然則奸與忠,不易知也;詐與信,有難別也。
此無他,惑於似是之非,而辨之不能明也。
是以,人君聽言之道,雖務寬容,而好惡是非,不可不明。
一有不得,則小人乘機抵隙,必以朋黨之說,上誣時君,而圖逞己私矣。
性善等假託公議,張皇辭說,以朋黨比私之論,熒惑天聽,至謂殿下以不明之罪,害至親;指朝廷以陷君不測,勒成罪案,恣爲譏罵,爲他日網打士林之地,則其心巧矣,其計慘矣,斯可謂忠直之士乎?此而不辨,則士論乖隔,賢邪莫別,朝著之不靖,國家之危亂,可立而待也。
伏願聖明,平心明察焉。
答曰:「省箚具悉。
睦性善等疏章措語之間,雖未免失中,然其本心,則實無他意也。
仁城出置之擧,旣非經常之道,人言之來,不足怪也。
疏中所謂:『言事者、見忤者,目之以謀逆』等語,予亦以爲無據。
朝者觀副提學金尙憲箚辭,則有曰:『性善等不顧宗社之大計,自附於諸賊所引之王子,其心不可知也』雲雲。
斯言之慘,甚於鈇鉞矣。
均是一國之人也,而或有極力救護,稱以妄發者;或有搆成罪目,欲置死地者。
何其公道之不行,人心之不淑,至於此極?予甚痛焉。
」 ○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歷陳贈判書趙憲平生忠節,仍請印出安邦俊所纂《抗義新編》,頒賜中外,以追先朝印頒文天祥、方孝孺、鄭夢周文集之美意,以爲振作士氣之地。
答曰:「激勵節義,當今所務。
卿之意見,實非偶然。
趙憲,治世憂危,亂世效忠,可謂希世之士矣。
但朝廷旣已推奬其人,表著其行,斯亦可矣。
先朝之事,至於今日,乃爲開刊頒布,則予以爲過矣。
箚辭當留念焉。
」 ○左議政尹昉上箚曰: 當初仁城入置闕內之請,始於适變初定之日,而弘耉伏辜之後,繼以置外請之。
置內、置外,初無輕重,而蓋以保全爲重,欲待人心稍定而還之也。
聖明所以始難而終允者,豈非以保無他憂乎?睦性善以爲:「今日時勢,有甚曩者臨海事,故李元翼亦不敢開口。
」雲。
首相一生忠赤,知無不言,豈有見君父將陷不測,而不爲一言乎?況實同初頭之請,力爲保全之所,則又豈有內知不可,而外欺聖明之理乎?士論攜貳,傾軋成風,乘間抵隙,指虛爲實,至以:「其時之事,目爲陷君不測之地。
」斯言一出,人皆狼顧,遂緻朝無寧靖之期,國有空虛之象,臣實憂之。
若非聖明深察公私之極,不失好惡之正,則朝著之安,恐無日矣。
臣罪戾之積,豈但丘山?目今朝堂之上,僚席又空,臣何敢強顔獨冒,以速譏謗乎?伏乞聖慈,鐫削臣職,以便公私。
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卿須勿辭,以安予心。
」 ○夜,月入太微垣。
10月25日 ○庚子,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曰:「殿下欲保仁城,則當置於江華,不然則今冬不爲放還可也,而性善等乃敢遽請放還,臣以爲其心不可測也。
臣請盡言之。
當初臣欲以李爾瞻及仁城君爲首惡,而臣爲大司憲時,未及發論耳。
李适之意,初欲推戴仁城,金元亮之簡,藏在金自點之家,昭不可誣也。
今殿下尊奉大妃,而聽奸人之說,召還欲害大妃之王子。
然則廢主之幽廢大妃,其罪輕矣。
凡王子反逆,則或有誅其黨而釋之者。
仁城雖被召還之命,而救護之人,皆誅之可矣。
設若邊報緊急,則兇徒安保其不逞其計乎?如睦大欽者,每出賊口。
性善安敢有此論乎?」上曰:「性善等以年少之人,雖不知曲折,其言是則以爲是,可矣。
群起而攻之,何也?」貴曰:「頃者鄭蘊以爲:『倫紀之紊,孰與曩時?』雲,而今聞蘊亦自悔之矣。
殿下欲保仁城,則當待人心稍定,自上裁斷,或因大臣力請,而放之可矣。
豈以年少數三人之言,遽爾放還乎?」上曰:「朋比二字,言之汚口,非君上所可言,而近日處事之間,不無偏僻,予甚痛之。
」貴曰:「此非一朝所可革也。
朋比之弊,幾至四五十年,惟當用賢,而漸去其弊而已。
若見一端偏處,執以爲罪,則如火益熾,黨終不可去,而人主孤立,無可與共國者矣。
」知事徐渻曰:「李貴所陳,誠是矣。
臣之私憂,則大臣不安,三司俱空。
若用浮薄年少之言,而不信舊臣,則人心豈悅服乎?」貴曰:「若得直言、方正之士而共國,則不賢者退,而賢者進。
如金尙憲者,臣每以死國許之。
如得尙憲輩六七人,置之朝廷,則直氣伸而朋比去矣。
」 ○夜,流星出天郞星下,入南方。
南方有氣如火光。
土星入太微西垣,月入太微東垣。
○以鄭經世爲同知經筵,李睟光爲工曹判書,洪瑞鳳爲大司諫,樸簉爲掌令,尹知敬爲應敎,呂爾徵爲正言,李省身爲修撰。
10月26日 ○辛醜,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都承旨鄭蘊曰:「筵席之上,酬酢可否,情義交孚,此唐、虞都兪之治,而今者自上罕於酬答,殊甚未安。
且臣得聞筵臣,謂:『臣後悔不治仁城之論,反是發論之人』雲。
是非間,旣已發言,則豈有遽變所見之理乎?睦性善等上疏,措語多有差謬,此乃年少之人,極陳所懷,而不覺其言之失當。
臺諫但曰:『此可罪之,而因求言,應旨,故今姑恕之』雲,論議甚當,而乃請焚之,此曩時事,而非盛世擧也,甚可駭也。
臣又請陳鄕曲目見之弊。
號牌之事,朝廷亦豈不知其不可,而隻出於勢不獲已也。
金繼道者,不知何許人,欲使外方儒生,或爲放砲,或爲試射耶?儒生解體,不肯讀書,人心因此,而亦極騷屑,必急急停寢然後,可以鎭定人心矣。
」上曰:「其公事擧行,在何間乎?政院考啓。
」後,備局回啓言:「當初啓辭,措語朦朧,以緻外方錯認,而有此過擧,請卽行文停止。
」 ○備邊司因都體察使張晩榻前所啓,條列覆啓:「其一,平安道收米五鬥中,量減二鬥,以紓西民之困。
黃海道山郡被災處,從實覆審,分等給災,以施一分之惠。
其二,京畿、江原及下三道將收捧唐兵糧,每一結一鬥米,而其數恐不贍足,更加五升,趁明春運入海州結城倉。
其三,淸川以北及沿海各邑,權減京主人房子,其餘列邑及界首官,隻留房子一人,以爲傳送文書之地。
其四,平山夫馬到長湍替去,以除直來京中之弊。
其五,平安道旣無耗穀,月課辦出甚難,勿令會錄。
其六,黃海道四番軍數,未滿二千,而分作兩番,以爲昌、義之援,勢甚孤弱,畿輔雖難輕易調用,姑以江原道五百人,先爲入送。
其七,江原道及三南兵,分爲三等,雖出於區別壯弱之意,而體察使之請分上下道,先後調用,事甚便當。
分等之軍,亦以道裡遠近,分先後調用,兵使則依前指揮,來駐境上,有變則先令上道軍赴難,下道軍則巡察使調發,使虞候領送。
」上從之。
10月27日 ○壬寅,掌令樸簉啓曰:「凡兩司所啓,旣爲發論而入啓,則必須累日連章,期於蒙允而後已,如或意見不同,則簡通議定,亦其規例也。
本府多官,皆在呈告中,而掌令金榮祖就職之後,睦性善請罷之啓,旣不連章,又不停啓,誠所未曉也。
夫性善等情態,已盡論列,而天聽愈邈者,豈不以求言之日,恐妨言路而然耶?自性善之疏一上,黃?之章繼起,而在廷之臣,擧有釋位納履之色,將有空虛之漸,瞻聆駭異,氣象愁慘。
國事至此,不勝痛悶焉。
性善等俱以新進浮薄之輩,乘間抵隙,傾軋朝廷,眩亂是非,熒惑一世,其言之怪愕無倫,有不忍言者也。
殿下反加優奬,牢拒臺論,臣竊恐朝廷一空,隻有性善輩數人而已,殿下誰與爲國乎?殿下於玉堂箚,以予亦以爲無據,爲批。
是聖明旣已洞燭矣。
請睦性善等竝罷職,一以爲鎭靜之地;一以懲怪妄之習。
」答曰:「予實不君,獲罪群臣,自稱君子者之不屑朝廷,不亦宜乎?大臣首倡退去,臺閣之一空,亦不足怪也。
朝廷雖空,言者不可罪,不允。
」 ○弘文館副校理金南重、修撰沈之源、副修撰洪命耉、樸潢等上箚曰: 聖上之廢置仁城,可謂至矣。
夫名騰賊口,則宗社之罪人也;力主廢論,則倫紀之罪人也。
擧國齊憤,廷爭累日,則非聖上所得自由,而猶且不忍於骨肉之至親,參之以恩義,酌之以經權,薄示譴罰,置諸中道,入處公館,供以國廩,自古帝王處變之道,未有如聖朝之得中,而因一怪妄傾陷朝廷之言,遽下放釋之命,凡在臣子之道,所當牽裾碎首,力回天聽,而兩司多官,徒知一身之小嫌,不顧公議之至嚴,紛紜呈告,臺閣寂然,朝廷體面,臣子分義,掃地盡矣,國家之事,極可寒心。
請兩司在告之員,竝命遞差。
答曰:「兩司之官,不屑在職,皆懷納履之色,其不事汚君之意,無愧於古人矣。
自潔其身者,古亦有之,兩司有何失乎?盡遞臺官,似非美事,不允。
」諫院亦論之,始命竝遞。
○戶曹判書金藎國上箚曰: 當今國儲蕩竭,經用無制,各司艱一日之供,大倉無數月之需,而督府綵段之價及諸處賒用之物,略計不下五六萬銀。
譬如貧寠之家,朝不及夕,而執契券,誅求宿債者,踵門而盈室,其何以堪之哉?臣晝夜思之,敢陳三件事。
其一曰,制國用。
臣伏覩上年裁省廳事目,上自祭享、禦供,下至百司所用,皆取僅足而無餘,可謂一時之定制,而若以一歲恒入之物,較諸一年應出之數,猶有不足之慮。
況乎規外不制之費,倍蓰於常用者哉?又況所謂已定之制,亦有所不遵者乎?紙燭筆墨,物之微者,而其用甚廣,故爲費不億。
半餉之燃,一行之書,燭不至跋,筆不濡毫,而終歸於下吏之私用。
祖宗朝用後還下之法,今不可復行乎?公家百物,莫非民之膏血,雖在庫藏充牣之時,不宜任其消耗。
矧今國非其國之日,寧委而不收哉?如使大小之官,愛惜國計,一如主者之心,凡不得已需用之物,必移文本曹,不許直責該司然後,各司庶可蘇息,而經用不至於無制矣。
其二曰,造錢幣。
錢之爲幣,始於太昊。
或謂之金,或謂之泉,或謂之貨,代各異稱,而其實則一也。
先王以此一物,禦人事,而平天下,降及後世,其用益繁。
惟我東方,亦嘗用錢,高麗成宗之世,始用鐵錢。
肅宗朝,國人皆知用錢之利,如三韓重寶、東國通寶、海東重寶,其稱不一。
恭愍王時,依倣宋之會子,始置高麗通行楮貨,而錢用於是少衰矣。
入我朝,專用楮貨,至太宗大王,方議用錢,鑄造伊始,適値論議不一,獻廟不得已命罷,乃曰:「後有明君出而行之。
」蓋其時楮貨盛行,故慮有相妨之患。
然而聖人遺意,亦可見也。
方今聖神禦極,利用厚生,稽古昔之制,遵先王之志,作爲一國之通幣,以阜民財,以幸後世,此其時也。
其三曰,收海利。
海之爲物,其利甚博。
齊、楚、吳、越之富,甲於天下者,以其有魚鹽之利也。
我國三面際海,魚箭、鹽場,處處相望,又有漁採之船,簇立於海中,苟能善爲規畫,則富國之資,實在於此。
祖宗朝收稅之規,載在金石之典,而數十年來,國綱解弛,公家莫重之利,盡歸於私門。
京外官司之橫侵劫奪者,無補於國家之用,而隻益殘民之愁怨,可勝痛哉?嘗聞一國之兵擧,歸之夏官;一國之財擧,歸之地部,而今者魚箭、鹽場,各有主者;巨艦、小舠,莫不有標。
該司之所得以收稅者,百無二三,雖欲善爲規畫,以收其利,而其道末由也。
諸宮家、各衙門所屬魚鹽,皆令量宜定制,亦必受標於該曹,俾無落漏之弊,而略收其稅,以爲國用,亦無所不可也。
凡船隻、鹽場之屬諸宮家、各衙門者,所在地方,則莫不私自收稅,而該曹則不敢下手。
今若必令受標於該曹,而痛禁地方之私收,則無疊徵、重斂之弊矣。
今言海利者,必曰大開鹽場,轉換得穀,臣則以爲,大開則勞民,轉換則病輸。
雖仍其存,而什一收稅,許其來買,而勿令遠賣,亦足以補經費之乏也。
願下臣箚于廟堂,增損潤色,作爲條令,使得以奉行,幸甚。
答曰:「箚辭當議處焉。
」 10月28日 ○癸卯,大司諫洪瑞鳳啓曰:「睦性善等疏辭詭妄,固不足與多辨,而是非淆亂,臺閣一空,不謂聖朝,有此氣象也。
其時三司之論,不過曰徐看國勢鞏固,人心寧靖,而還復其所,未爲不可,則其以出置珙者,謂無罪名,而陷君不測之地者,亦何意歟?且其疏中一款,顯有指斥之地,決不敢冒昧就列。
請命罷斥臣職。
」諫院處置,請出仕,從之。
○以吳百齡爲禮曹參判,趙希逸爲兵曹參判,李睟光爲大司憲,姜碩期爲司諫,金槃爲校理。
○太白晝見。
夜,流星出貴星下,入天囷星上。
10月29日 ○甲辰,完豐君李曙、平城君申景禛、綾城君具宏、綾川君具仁垕等,因睦性善等上疏構陷,陳疏辨明,答曰:「帝王大位,天實命之,非人人所可得有也。
周皇猜殺豪傑,而在側方面,終始晏然;宋帝任天自爲,而遐邇賓服,天下無事。
至於廢朝之譏察,極其嚴密,而寡昧保存,此豈非天意乎?以此觀之,則逆天謀事者,徒欲速其死耳,於國家何有?《書》曰:『天命靡常。
』《詩》雲:『峻命不易。
』徒恃天命,而不悛其惡者,桀、紂也;克承天命,而益修其德者,湯、武也。
以此言之,則天命不可徒信,亦不可不信也,隻在於其德之修與不修耳。
予不懼兇徒,隻懼吾德之不修;不惡人言,隻惡闕失之未聞耳。
噫!卿等豈有一毫構陷之意哉?惓惓爲國之忠,終未免情外之謗,予亦深歎焉。
卿等須勿控辭,安心察職。
」 ○太白晝見。
10月30日 ○乙巳,以宣川府使成俊耉爲管餉使,仍命加資。
鄭世矩爲掌令,李景憲爲持平,韓必遠爲持平,李景奭爲獻納,成汝寬爲正言。
○吏曹參議李明漢上疏辭職。
略曰: 臣於上年,待罪三司之列,亦嘗參仁城之論矣。
今者睦性善等,斥之以陷君不測,同時同事之臣,擧皆引入,則臣何敢獨冒銓席,以速譏謗乎?臣伏覩近日答三司之批,辭意嚴峻,一向摧抑,群臣震懼,相顧錯愕,上下之情義未孚,中外之氣象不佳,臣不勝憂悶之至。
打破朋黨,爲今日莫急之務。
朋黨不破,則國不爲國,殿下之一意調停,可謂至矣。
然臣所憂,猶恐殿下未得打破之要也。
無論彼此,不拘色目,是者是之,非者非之,賢者用之,不賢者退之。
如是而已,則人各自修其身,賢者、能者,皆萃於朝,而所謂朋黨,不期破而自破矣。
不然而先加區別,預疑朋比,甲者以甲疑之;乙者以乙疑之,不察心跡之如何,而徒以色目疑之,則人皆窺殿下之好惡,而乘機幹進之輩,傾軋不已,朋黨之禍,無時可止矣。
向見金尙憲論性善等疏,有自附王子之語,其言誠過矣。
然其本心,則不過憂憤所激耳。
嗚呼!向日之事,豈得已哉?大難甫定,逋播不服,訛言煽動,兇檄屢飛。
其時擧朝臣僚,豈不欲仰體聖上之至情,而累月連章,終至於得請乃已者,誠以爲宗社,深憂遠慮,有不得不爾。
性善等非不知其時事勢之出於不得已,而曾未幾月,執而爲言,有若翻案者然,此固己醜以後手段,其言誠不足與較,而其曰:「陷君不測」其曰:「甚於廢朝」其曰:「甚於逆适」其曰:「言事者、見忤者,皆謂之謀逆」等語,皆將擧一世,搆成罔極之翻案也。
尙憲之言,亦必有激於此耳。
性善等捃摭搆捏,擧一時欲成罪案,而殿下優容,反加崇奬,尙憲一言過激,則斥之以搆人罪目,經幄之臣,狼狽出城,栖遑郊外,不知其亡,此亦豈盛世事乎?是何殿下天地之量,能容於性善等,而不能容於尙憲也?此無他。
殿下先以色目疑之,而不能平心公察耳。
性善等,以臣等爲陷君,而殿下以性善等爲直言。
臣等之罪至此,而無所逃矣。
請亟遞臣職,以答言者。
不批而遞。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丙午,兩司合啓曰:「臣等伏見昨日聖批,以珙之病死嶺外,有所不忍,而不卽允許,臣等竊惑焉。
夫朝廷之處珙,殿下之待珙,可謂至矣。
爲諸賊之奇貨,負倫紀之重罪,揆諸王法,所難容貸,而隻請出置,寧失不經者,群下之所以體聖意也。
豐衣厚食,問遺相接;入處公館,妻與子偕,待其事定,預許召還者,聖上之所以終始曲全也。
古今天下,安有處珙之地,負珙之罪,而得如今日之處變乎?睦性善等,窺殿下不忍之端,爲乘時巧中之計,假托公論,疑惑天聽,傾危之狀,明若觀火矣。
殿下旣降褒嘉之敎,旋下放釋之命。
殿下雖欲徑情直行,不恤公議,而其如宗社何?況珙在中道,而所以待之者,無異在京之時,則豈獨嶺外能死人哉?目今天變孔慘,訛言胥動。
當此之時,召珙於都下,而處危疑逼近之地者,適所以速珙之禍,使聖上終始曲全之意,反歸虛地矣。
請加三思,亟賜一兪。
」答曰:「國法旣已得行,大臣不曰不可,爾等所謂不顧公議,徑情直行之言,似乎無據。
已爲議釋,豈有還收之理乎?亟停勿煩,以安予心。
」 ○憲府啓曰:「注書黃?,以年少輕妄,傅會性善,陳疏力救,如恐不及,而臺閣之啓,指以爲妄論,其雄唱雌和,表裏相應之跡,如見肺肝矣。
元疏未下,雖未知所陳者何說,而閭巷之間,或有見之者,語侵大臣之說,人皆傳播。
況物議方騰,而偃然呈單,其輕朝廷、蔑公議之罪,不可不懲。
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黃?疏中,別無語侵大臣之處。
然難免輕妄之失,罷職。
」又啓曰:「西北邊聲,別無緊急,而訛言胥動,都下洶洶。
人無固志,擧皆荷擔,駄載絡繹,塡咽街巷,瞻聆駭異,莫知其由。
安有賊未犯境,邊鄙晏然,而人心如此之時乎?請令漢城府,曉諭五部,掛榜知會,使之鎭定,而如有士大夫移出家藏者,摘發重究。
」從之。
○夜,坤方有氣如火光。
11月2日 ○丁未,執義李埈啓曰:「臣伏見聖上答四大將之批,大哉王言!高出三代,天地鬼神,實有以諒其誠,而禍亂之作,無復可慮矣。
『推誠禦物,化疑梗爲訢合』,實臣之所嘗陳達於榻前者,而中因人心疑懼,物議激發,不得不以處變之道,遷珙之請,隨衆同啓。
今讀聖批,有感於中,不以捨其去冬之見爲嫌,而竊自附於古之將順其美之義。
臣之所見,旣與僚議不同,臣何敢偃然在職?請命遞斥臣職。
」答曰:「勿辭。
」兩司皆以論議不同,引嫌,應敎尹知敬、修撰洪命耉,處置以李埈變其初見,請遞,大司諫洪瑞鳳、掌令鄭世矩以下,竝請出。
○完城君崔鳴吉,以睦性善等疏中指斥,上箚陳辨,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卿勿待罪,安心調理。
」 11月3日 ○戊申,觀象監正孟胤商上疏曰: 臣伏見近者,天意示譴,疊現層出。
天人之際,猶慈母之於赤子,預爲警告,而必欲扶持全安之也。
大抵列星錯峙,各有攸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神。
人君觀象於此,故因房、心而爲明堂,因虛、危而爲宗廟,則制作可考矣。
因星鳥、星火,而知其見於午;因昏中、朝中,而知其見於未,則政令可考矣。
以至歲、月、日,掌於馮相氏之職,星辰變動,志於保章氏之官,則人君之奉若天道,其勤亦可見矣。
天人上下之間,一氣交貫,天未嘗離乎人,人未嘗遠乎天。
是以,吾之氣順,天地之氣,從而順;吾之氣戾,則天地之氣,從而戾,氣之順逆,而休咎之應係焉。
此降吉降兇,皆由於吾人之順逆,而吾之順逆,實由於心之誠不誠,人君苟能知其上下之無間,一氣之交孚,不可徒委於冥冥之中,而求所以在我之道,反身自省,修德自盡,則日、月、星、辰,各得其道,而轉災爲祥之道,豈外於一心之眞實哉?如或天人異數,上下相戾,則天自天、人自人,乖戾之氣,自格於蓋高之上,譴示之應,信不誣矣。
伏願殿下,恐懼修省焉。
答曰:「省疏具悉。
深嘉爾誠。
疏辭當留念焉。
」 11月4日 ○己酉,禮曹啓曰:「《五禮儀》朝賀儀,正、至及誕日,外方則有陳賀箋文,而王世子與百官,隻緻詞而已,無進箋之文。
在宣祖朝,王世子百官,竝始進箋,而宣箋之時,隻宣百官之箋,王世子箋宣讀一節,不爲磨鍊矣。
伏聞政院以:『隻宣百官箋,不宣王世子箋,似爲未安』雲,其言果爲允當。
《儀注》中,王世子箋文宣讀一款,添入之意敢啓。
」從之。
11月5日 ○庚戌,以鄭光績爲工曹判書,李尙吉爲戶曹參判,李植爲吏曹參議,尹知敬爲司憲府執義,尹衡彥爲侍講院弼善,李民宬爲同副承旨。
11月6日 ○辛亥,憲府啓曰:「罪人文晦可罪之狀,其時諫官陳之,前日本府論之,亦已悉矣。
罪狀已著,而刑章獨屈,擧國之疑,人言之來,固其所也。
論以圍置,亦不蒙允,力爭累日,不得請而止。
知之者,固知聖意之所在,一國之人,豈可家道而戶說哉?使其時,按律定罪,明示典刑,則紛擾之端,何自而起乎?正一夫之刑,快一國之心,大法行,群議塞。
所關如此,朝廷何惜,而不盡其律乎?請文晦按律定罪。
」答曰:「文晦厥罪雖重,前功亦重,故參酌處置矣。
今難加罪,更勿煩論。
」 ○諫院啓曰:「凡宗室,不得任意出往於十裡之外,載在令甲。
祖宗朝設法禁制之意,誠非偶然。
今者慶平君玏,無端出去,不知所向,旬日而後始返。
其不有國法,自在行走,有駭聽聞,請命罷職。
」答曰:「推考。
」 ○玉城府院君張晩,以病不得參誕日賀班,上箚待罪,答曰:「省箚具悉。
予甚慮念。
卿勿待罪,安心調理。
且卿專受戎務,總掌八路,出征入衛,乃其職分也。
近者,雖緣邊警不緊,暫駐旗節,退在城外,似乎歇後。
卿其入城過冬,以副予倚重之意。
」仍遣內醫看病,賜藥物。
○弘文館副校理金南重、修撰沈之源、副修撰洪命耉、樸潢上箚曰: 前仁城君珙,主廢母之論,得罪倫紀,居嫌逼之地,屢出賊口,則其勢固不可容保,而出置中道,待之以恩,此殿下保全之德。
朝廷體行之意,實爲屈法,而人無異論矣,獨有性善怪妄之輩,不念宗社之計,敢發無倫之說,而殿下特以一段親愛之情,遽下放釋之命。
是則殿下以珙爲無罪,而以性善等爲直言,乃有此擧措,臣等未知殿下,其於宗社何,其於朝廷何?殿下每以珙獻議,怵於禍而非其本情。
夫爲臣子,而動於禍福,作爲非情之事,則亦何所不至,而況珙之獻議,極其兇慘,則孰不可忍也?當初參酌,得保於難保之地,徐觀國事之平定,使復其所,實出於處變之得宜,而目今天變甚酷,邊虞孔棘,人心不靖,訛言胥動,時勢之可憂,有甚於出珙之日,而不顧遠慮,率爾放還,適所以啓奸萌,而速珙之禍也。
殿下終始曲全之意,果安在哉?兩司論執,今已累日,而天聽邈然,臣等實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公議至嚴,群情難遏,伏願殿下,亟加三思,快賜一兪。
答曰:「仁城竄在遐裔,已過半年,國法固已行之矣。
放釋還家,有何不可?爾等其勿煩瀆,以安予心。
」 ○夜,流星出奎星上,入天倉星上,色如赤血。
11月7日 ○壬子,百官進箋賀誕日。
○以李敬輿爲應敎,洪??爲持平,吳端爲校理。
11月8日 ○癸醜,吏曹參議李植,上疏辭職。
略曰: 大凡士大夫立於朝廷,雖無可行之道、可試之才,若其朝廷號爲淸明,則猶不愧於出處之義,此豈非常情之所願歟?頃年以來,朝野間別有議論,視朝廷如小人窠窟,所謂甚於爾瞻之世者,乃其常談耳。
雖元老、碩儒、介特之士,自爲擧朝儀表者,鹹指謂詭隨、諂附,擬於染跡失身之流。
乃如嶺南士流,亦不安於朝,每欲求一事以去者,亦不耐其嗤點故也。
臣嘗私竊怪嘆以爲:「人情不甚相遠,豈今日朝紳,果有汚濁耶?抑以其經綸際遇之輩,多是本來爲世擯棄之類,而一朝先占偏重之勢,後生創見而駭之耶?爾瞻之世,士不苟合。
豈今日朝廷,終不可相容耶?天下有道,庶人不議。
況此士夫間,異論如此其盛,寧可不反觀而瞿然耶?」區區之意,若使當事之臣,耐煩忍垢,公心用人,長短相濟,終始不渝,庶望漸次融通,了無罅隙矣。
不幸國家事變多端,朝廷擧措漸乖,局外之論,日以益險。
且搢紳之間、儕類之中,言論意見,亦相矛盾,不但舊來色目而已。
伏見聖上,旣不免惹起其端,朝紳又不免盛氣相較,上下否塞;甲乙睢盱。
方此國勢萎弱,隣賊窺逼之日,縱欲出一策、施一令,以回危急之勢,其道已漠然矣,乃知人情保合之難,有如此者。
殿下常自慨然於消朋黨之志,今果何如也?當此之時,必得一世公明、正直,衆所敬憚者,以參銓席,猶懼不克。
況以負累積疵,無所可否,如臣者當之,而得無敗事,無異論哉?目今朝紳所爲引嫌者,皆以處珙之論耳,此論之始,臣亦齒伍矣。
顧珙之罪名不測,而朝議以保全爲計,此非臣之所得作異者也。
設令鄭蘊獨當袁盎之名,當時漢庭議律諸臣,豈皆陷君於不測者乎?蓋亦有不得已焉。
今雖以此見詆,臣固不嫌也。
至於譏察之名,臣於筵席,首論其非矣。
厥後所謂譏察者,乃數三勳臣,姑匿告變之人,益加鉤緻,獄發之後,朝廷始知。
旣有微效,難以顯攻,搢紳之間,疵議多矣。
頃來晦、聄之事,其弊已彰,擧朝鹹憤。
應晟伏刑,所慊者晦之腰領全也。
自上旣深納臺臣之說,又指責李曙等勳臣,將救過不給,譏察之害,更無所慮。
臣於是時,應旨言事,意以爲此是已陳之論,不少槪及。
雖被浮辭漫語之斥,人各有見,又何足嫌?獨念臣授非其任,人不當器,使國體日輕,人言日囂,公私兩敗,身名俱玷。
此臣之所以苦口罔極,冒死乞免者也。
伏乞亟遞臣職,復齒西班,或令仍帶三字文銜,時得佐小小辭命,臣當伏死都下,不敢萌遁思矣。
答曰:「省疏具悉。
多爾所見。
予頃在閭閻,竊歎朋比之害,必亡人國。
到今觀之,前見不忒矣。
噫!年少喜事之輩,固不足道,皓首經幄之臣,亦不免偏係,良可歎也。
雖然同寅保合之柄,其在銓曹,爾其念之,毋負予望。
今授本職,實非偶然,宜勿控辭。
」 11月10日 ○乙卯,上禦興政堂,引見完豐府院君李曙賜酒,又賜貂皮一封。
11月11日 ○丙辰,下敎于政院曰:「近日天氣冱寒,各處守衛軍士,必有凍死之患。
其令該曹,各給空石,尤甚衣薄者,則且給襦衣,俾免凍傷。
」 ○白雲一道如氣,起自南方,直指乾方。
夜,流星出鬼星上,入司怪星上。
11月12日 ○丁巳,兩司連日合啓,請勿放還仁城君珙,玉堂亦上箚論之,答曰:「王法已行,廟議惟均,今玆疏釋,豈予自斷?但爾等備陳保全之道,時事亦且艱虞,惟予欲保之心,未免疑惑之歸。
今姑量移,以待稍定。
」 11月13日 ○戊午,命招大臣及二品以上于賓廳,收議庶孽許通事,令廟堂酌處。
備邊司覆啓曰:「此事係是莫大變通,必須群議僉同然後,乃可斷而行之,而諸臣獻議可否不一,今姑置之何如?」上曰:「禁錮庶孽,天下所無;抱才空老,王政所惜。
一番變通,似不可已也。
雖緣廷議不一,猝變爲難,旣議旋置,亦涉兒戲,且子子孫孫之說,必有立法本意。
今姑限其代數,以爲變通張本如何?更議施行。
」備邊司又啓曰:「曾在太宗朝,因給事中徐選之論,始有庶孽勿敍顯官之法,而未嘗全然禁錮矣。
及成廟朝,《大典》頒降時,又有庶孽子孫勿許文武、生進等科之法,而曾孫則無禁,故至今閭巷間,有代盡庶孽之言者,蓋以此也。
其後《大典》註解時,添子子孫孫之語,自此爲永世禁錮之人,王者之政,必不如此。
當玆新化之日,不可無變通之擧,而緣廷臣論議不一,敢請姑待他日矣。
及承聖敎,其惜才疏冤之盛心,溢於言表,其在瞻聆,孰不感激?議者或以爲:『良出限孫,賤出限曾孫之規,施行爲當』,或以爲:『勿論良賤,竝至曾孫乃許爲當』雲。
從前之說,則所許者遠在玄孫,殊無變通之意;從後之說,則亦無良賤分等之意,俱似未穩。
竊見《大典》限品敍用條,良妾、賤妾所生,等級甚明。
蓋良女未曾經人而爲妾者,實與娼妾有間,今宜就此參商,良出至孫而許,賤出至曾孫而許,始似得中。
且旣已許科之後,棄而不用,則又與初不許科,無異,今後隨材授職,俾無虛老之歎。
雖未代盡,而已曾許通者及日後因他路許通者,竝一體施行似當。
大抵嫡孽之分,極爲嚴截,我朝令甲所載,迨二百年。
今雖有所變通,而嫡庶名分不可紊亂。
如或以許通之故,有欺侮弱嫡,以乖定分者,則自朝廷,隨聞摘發治罪,一依《大典》,還爲禁錮爲宜。
令該曹覆啓施行。
」從之。
11月14日 ○己未,亡命逆賊鄭允福,與其子介叱同、其姪士元入城,隱伏于閭家,捕盜大將伺察捕獲,鞫問之。
允福,以終始從賊,首服,遂正刑;介叱同、士元,不服而死;許接人金介、樸介叱同、鄭栢壽,亦按鞫,皆死杖下;發告人金認、李文都,捕捉人梁嗣立等,論賞有差。
○平安兵使南以興馳啓曰:「臣自領軍兵一千五百餘名,發向龜城,部分諸將,各率海西別勝軍、湖西自募軍、本道精抄軍,據險設伏於八嶺、車踰嶺、綾項嶺等處」雲。
○上率王世子及百官,行聖節望闕禮於崇政殿。
○夜,白雲一道如氣,起自東方,直指乾方,長竟天。
坤方,有氣如火光。
11月15日 ○庚申,移配仁城君珙於原州,仍下敎于政院曰:「放釋仁城之後,予以爲情法俱行,心理稍安,今又未能伸予至情,徒切痛歎。
令該道,其居處支供等事,一依前例,各別擧行。
」 ○宣陵丁字閣正門失火,門扉一隻盡燒。
禮曹請遣堂上、郞廳,急急奉審,一邊設行慰安祭,入直參奉及守護軍等,令攸司推考治罪,答曰:「依啓。
參奉及守護軍,拿推。
」 11月16日 ○辛酉,以延平府院君李貴爲判義禁,吳竱爲說書。
○夜,坤艮方,有氣如火光。
11月17日 ○壬戌,戶曹請設鑄錢廳于仁慶宮。
11月18日 ○癸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下敎于政院曰:「近來邊備之可憂,國事之無形,日甚一日。
雖小官奔走於卯酉,大官經營於晨暮,猶恐不給,而紀綱日頹,備局以下諸司,開坐甚罕,良可寒心。
回啓時急之事,亦經旬望,每緻後時之患。
政院居出納之地,理宜糾察,而恝視度日,任其遷延,古人所謂:『夙夜在公,能擧其職』,必不若是也。
今後各司,三日內未及回啓,政院一一摘發推考。
坐起稀數,亦令法府,糾察論罰,俾無稽滯之患。
」 ○弘文館應敎李敬輿,上疏陳情,爲母乞郡,答曰:「省疏具悉至情。
親老家貧,祿俸亦薄,乞郡榮養,理勢固然。
但時事艱虞,可用之才益難。
論思任重,爲親之情難副,爾其在朝事親,以副予意。
」仍下敎曰:「應敎李敬輿,情事矜慼。
其老母,令該曹量給米豆,以周其急。
」敬輿遂奉箋以謝。
11月19日 ○甲子,啓運宮有病候,藥房提調尹昉等,請令禦醫、醫女各一人直宿,以備不時議藥,從之。
○靖社元勳等,上會盟軸及錄券,命戶曹,分給兩功臣銀子二千二百餘兩、段一千一百餘匹。
○夜,黑雲一道如氣,起西方,指東方,長竟天。
11月20日 ○乙醜,都承旨鄭蘊上疏,陳情乞退,兼陳庶孽許通之不可,外方募粟之失信,答曰:「觀卿疏章,孝思至矣,予敢不動念哉?但卿若解職,予失賢士,允副卿意,是以爲難。
卿須頻往覲親,毋負予望。
且雖有人言,於卿無失,其有何恤?勿較勿辭,安心察職。
疏末所陳,當量處焉。
」 ○夜,沈霧。
流星出參星,入坤方。
11月21日 ○丙寅,賊适孽弟李邂、李逅等伏誅。
邂等不佩號牌,出沒忠州境內,本道捕聞。
○以權鑊爲掌令,尹衡彥爲弼善。
11月23日 ○戊辰,戶曹啓曰:「目今下三道田結,比平時大都三之一,元穀比平時未滿十之一。
寧有以三之一所出之穀,不得充十一所存之數,而年年逋欠,漸緻減縮,是不過吏不得人,虛僞日滋,民不畏法,輸納愆期之所緻也。
所謂己未以上逋欠,則反正之時,盡行蕩滌,朝家惠澤,旣已大霈,庚申以後,每年上計之穀,列邑多稱未捧,委屬未便。
幸今豐登,振古所無。
雖不得科外收租,以補元數之缺,而庚申以後未捧各穀,開諭民間,一齊收捧,勿論升鬥散在,亦勿許以無爲有,冬等上計之時,如有未及畢捧之官,則守令罷職,鄕所色吏,全家徙邊之意,請嚴飭各道。
」上曰:「內外倉廩,在在空虛,國家用度,日漸浩繁,本曹之啓,實出於理勢之不獲已也。
但今年農事,雖曰豐稔,科外收捧,每結已過一鬥,五年逋欠,又未免一時督徵,則孑遺殘民,其何以堪?今玆逋欠,不度事勢,一意刻督,則民怨必深,十分參酌,限年收捧。
」 ○以沈悅爲刑曹判書,鄭經世爲大司憲,李埈爲應敎,金南重爲校理。
○副護軍金緻遠上疏,請審取舍、崇節義、擇守宰、固京城,上曰:「省疏,嘉爾惓惓之誠。
疏辭當體念焉。
」 11月24日 ○己巳,諫院啓曰:「近來各衙門、諸宮家,冒占山澤之利,其弊已痼,不可不痛革。
我國魚鹽之産,天下莫及,而一年所收之稅,未滿百斛,逐日上供,尙雲不給,敢望富強之取資乎?頃者度支之臣陳箚,欲使京衙門、諸宮家、監、兵、水營所屬,必經受標,納稅該曹。
此雖非痛袪弊源之擧,而亦出於略加變通,以紓目前之急耳。
聖批以諸宮所屬,勿爲收稅爲敎,不瑕有傷於王者之無私乎?賜與、折受,雖係一時之私恩,濫觴至此,豈是祖宗朝本意乎?請令該曹,一一査出,還屬公家,以濟經費之用。
」答曰:「諸宮家所屬船隻、魚鹽,乃是先朝賜與之物,豈有到今還奪之理哉?所論過矣,勿爲更煩。
」 11月25日 ○庚午,夜一更,熒惑入外屛星內。
11月26日 ○辛未,下敎于政院曰:「啓運宮症候,日漸危重,而藥房視諸尋常,至於禦醫輩,不在闕中,退臥其家,極爲駭愕。
所當推治,而今姑置之,今日爲始,藥廳排設,諸醫官鹹在闕中,凡議藥之際,俾無孤陋未盡之患。
」 ○設議藥廳,都提調以下三人直宿。
11月28日 ○癸酉,下敎于政院曰:「綾原君俌之職品,未至極秩,而予不敢以私意濫授。
今者啓運宮症候甚重,深思慰悅,未得其道,予心茫然,無以爲懷。
欲令該曹,依先王朝河原君例擧行,少慰病裏心懷。
問于大臣以啓。
」領議政李元翼、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以爲:「綾原君俌增秩事,下敎之意,出於慰悅之至情,令該曹擧行宜當。
」是日爲政,加綾原君俌顯祿大夫。
○又下敎于政院曰:「啓運宮症候,日益危重,予心憂慼,曷有其極?欲禱于山川,以冀冥祐,未知如何?寡昧已在此位,遣官祈禱,似無不可,問于禮官以啓。
又令該曹,審理滯獄,疏釋輕囚,俾無冤枉。
」禮曹啓曰:「古之孝子,親有疾病,則或焚香祝天,或禱于鬼神,皆出於至情之所發。
今者啓運宮症候危重,自上憂遑悶迫之情,爲如何哉?遣官祈禱于山川,恐無不可。
敢啓。
」上曰:「速爲擧行。
」 ○行禱于名山大川。
命招知製敎李植等四人于闕下,製文以送。
11月29日 ○甲戌,夜,白雲一道如氣,起自坤方,指艮方,長竟天。
有氣如火光。
十二月 12月2日 ○丙子,領議政李元翼、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上箚曰: 啓運宮症勢,尙未向蘇。
伏想聖明侍藥,憂遑已過時月。
神思內焦,寢膳外減,誠孝所極,不覺玉體損傷。
臣等竊伏思惟,悶迫之情,罔知所達。
殿下一身,乃宗社、臣民之所托,豈可自輕?天時凝冱,六氣易乘,倘有不安節之候,則其於侍藥,亦必有未能盡意。
伏願倍加愼重,以副群下之望。
答曰:「箚辭當留念焉。
」 12月3日 ○丁醜,幼學趙相禹上疏,不報。
其疏曰: 端本、淸源者,《春秋》之義也。
其源、其本,不端、不淸,則倫紀大紊,君臣、父子之道,不得明焉。
臣竊聞之,同樞臣金長生、前郡守臣樸知誡,曾於殿下卽位之初,同在一臺,以殿下稱大院大君,或考、或叔,或以綾原君主厥祀事,或以殿下書其旁題。
且以殿下於宣廟,一曰稱孝子,一曰稱孝孫,兩說角立。
國是靡定,群議莫適所從,緻令莫大旁題,空而不書者,于今三年,此固聖代之一大欠闕,而有識之所深憂者也。
嗚呼!以殿下之聖明,足以洞析義理,未知於斯二者,何取而何舍也?以臣所見,長生之說,果善於知誡,而但其說之不明,所謂盡美矣,未盡善者也。
今臣請姑舍長生、知誡兩臣不同之說,而試以孔聖及程、朱二賢之意,爲之折衷焉。
《春秋》曰:「八月丁未,有事于太廟,躋僖公。
」僖公,兄也;閔公,弟也,於文公之躋僖,何譏乎?聖人之意以爲:「僖雖閔兄,閔先僖立,則僖當父視閔公。
」故左氏則曰:「逆祀也。
」公羊則曰:「先禰而後祖也。
」穀梁則曰:「逆祀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則無祖也。
」故安國取其二傳,而繼之曰:「閔、僖二公,非祖、禰,而謂之祖、禰者何?臣、子一例也。
」又曰:「父死子繼,兄亡弟及,名號雖不同,其爲世一矣。
」何氏、高氏亦論其事,而何氏乃曰:「僖公以臣繼閔公,猶子繼父,故閔公於文公,亦猶祖也。
」高氏乃曰:「父子相繼,禮之常也。
至於傳之兄弟,則亦不得已焉爾。
旣受以國,則所傳者雖非子,亦猶子道也;傳之者雖非其父,亦猶父道也。
」以此推之,則殿下之於宣廟,雖非子而爲孫,然旣受其人民土地,則有父子之義,而無祖孫之道者也。
《綱目》曰:「追謚戾太子、戾夫人,爲悼考、悼後。
」又曰:「追尊悼考皇考,立寢廟。
」當時有司奏:「禮:『爲人後者,爲之子也。
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
』陛下爲孝昭皇帝後,親謚又曰悼,且曰悼園,宜稱尊號曰皇考。
」宣帝可其奏而立廟。
宋臣範鎭議曰:「宣帝於昭帝爲孫,則稱其父爲皇考可也。
」然議者,終不以爲是者,以其以小宗,而合大宗之統也。
程頤亦曰:「爲人後者,謂其所生者爲伯叔父母,此天地之大義,生人之大倫,不可得而變易者也。
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絶於私恩?是以,先王制禮,旣明大義,降其服以正統緖。
然不以正統之親踈,而皆爲齊衰不杖期以別之,則所以明其至重,而與諸伯叔父不同也。
宣帝稱其所生爲皇考,亂倫失禮,固已甚矣,而後之議禮者,又不能推所生之至恩,以明尊崇之正禮,乃欲奉以高官大國,但如期親尊屬故事,則亦非至當之論也。
要當揆量事體,別立殊稱,若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而使其子孫,襲爵奉祀,則於大統,無嫌貳之失,而在所生,亦極尊崇之道。
」以此推之,則殿下之於大院大君,雖非姪而爲子,然入承宗廟之大統,則有叔姪之義,而絶父子之道者也。
然則帝王繼世,與家人父子不同,不必以父子爲世,而惟以傳授正統爲世,故以兄繼弟者有之,以孫繼祖者亦有之,爲兄者不得以弟視弟,而一以父視之故,文公之失,書于《春秋》,爲孫者不得以祖視祖,而一以父親之故,宣帝之貶,著於《綱目》,此當爲天下後世法者也。
今之議禮者,不究聖賢本意而乃曰:「今日之事,與宋英宗頗異。
」英宗以濮王之子,而繼統於仁宗,則曰父、曰考,曰親,乃仁廟也。
若更稱濮王爲親,是有二親,乃程頤之論也。
至如殿下,以孫而繼祖,殿下之於宣廟,可謂祖外無稱,殿下之於大院,可謂考外無稱。
若以殿下而稱宣廟不以祖而以考,稱大院不以考而以叔,則是幾於孔子正名之說,緻惑聖聰,以至於此,此臣之所以爲殿下而深悶者也。
嗚呼!以孫繼祖,非獨殿下爲然,漢之宣帝,亦今日之殿下也。
聖主經世之制,如其祖,必曰祖,孫必曰孫,則宣帝不獨爲無父之人,於其所生,追謚追尊,有何不可,而程頤謂之亂倫失禮,朱熹亦大書特書不一書而貶之歟?況倣《春秋》而兼採群史之長,謂之綱;倣左氏而稽合諸儒之粹,謂之目,則其綱其目,無一毫未盡者,而其目乃程頤論濮王典禮疏,則以其宣帝,父視昭帝,而不得稱考於所生之親,乃朱熹之意也。
然則朱熹之意,乃程頤之意也,程頤之意,乃孔子之意也。
孔子之意,以其兄而父視其弟,則以其孫而父視其祖,惡害於道哉?嗚呼!虞舜之有天下也,祖顓頊而宗堯。
舜,非同姓,而朱熹於《虞書》《舜典》歸格于藝祖,用特註:「此乃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之意也。
」是古者必以傳授大統爲重,而不專以父子爲世也。
嗚呼!舜謂堯之甥則可,謂堯之子則不可,而朱熹之言旣如此,故安國於魯襄公四年春王正月己酉,陳侯午卒,傳之曰:「午者,襄公名也。
《春秋》之作,在哀公之世,則襄公,哀公皇考也。
孔子曷爲不諱乎?是哀公於襄公,爲三世孫也。
」諸侯祭法,一世謂之考廟,二世謂之王考廟,三世謂之皇考廟,四世謂之顯考廟,五世謂之祖考廟,而襄公爲皇考廟,則其不必以父子爲世,而或以弟稱考於兄,或以姪稱祖於叔,明矣。
何居?哀公之父定公,乃昭公之弟也。
定公受國於兄昭公,而傳國于子哀公,則哀公、定公,於昭公,稱謂之伊何?定公稱昭公以兄,則是無父也,哀公稱昭公以叔,則是哀公無祖也。
襄公不得爲哀公之皇考,而安國猶復雲雲,則是必定公以昭公爲考,而哀公亦以昭公爲祖也。
臣故曰:「帝王繼世,與家人父子不同也。
」昔漢之惠、文,兄弟相繼立,文帝當繼惠帝,而上繼高祖,先儒譏之;光武當繼平帝,而上繼元帝,先儒亦非之者,誠以昭穆不可亂,而世次不可紊也。
今我殿下以支孫,受宗廟、社稷之重,爲億兆臣民之統。
是宣廟於殿下,本有祖孫之義,而反重父子之道者也;大院於殿下,本重父子之恩,而反爲期親之屬者也。
其可以私恩之故,而幹紊於其間哉?嘉靖皇帝入承大統之初,以楊廷和等議,尊孝宗爲皇考,其於武宗傳統之義,專似闕略,而後來,席書、張璁等,更唱邪說,以惑聖聽,緻以孝宗爲皇伯考,本生興獻爲皇考,凡厥所爲,莫非違離祖統,乖謬本義,得罪於萬世之倫典。
書、璁等措心用意,一違於先儒之所論,其邪心、惡口,亂道、小談,皆不足以爲今日之瀆論也。
惜乎!嘉靖滅大義、崇私恩,以緻孝宗、武宗與興獻父子、君臣之間,顚倒陵替,而自陷於不孝、不義之地,此實見非於當時,而取譏於後世者也。
今我殿下,謂以孫繼祖,不念古昔帝王繼世之大義,而惟以父子私恩爲重,臣竊惑焉。
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
今其大院之旁題,久而不書者,其必殿下之意,重其私恩,趑趄未決。
臣固知殿下誠孝,出於尋常萬萬,而以禮經本意斷之,如或以不當入而入廟,則其亦有不當遷而遞遷矣。
殿下於此,果何以處之耶?此臣之所悶而惑焉者也。
殿下其自今,益篤尊祖、敬宗之義,而定其君臣、父子之位,其於宣廟位版,書曰皇考,告祝亦書曰孝子,明其特以義起之禮;於大院,殿下稱之曰王伯叔父定遠大君,復存先朝之舊號,而去其大院之二字,以遵程頤所論之本意;其旁題,以綾原君書之而主之,以示國不二統之大義,則君臣、父子之位,於是焉各得其正,而天理、人心,誠爲允合,義斷恩掩之微意,庶不愧於古之帝王矣。
《記》所謂:「亡於禮者之禮也,其動也中」,此也。
相禹,溫陽人。
多讀古人書,頗有操守。
廢朝時,有老母而不赴擧。
但爲人狷狹,講理不精,人或譏其迂僻。
〈史臣曰:「趙相禹之論,蓋欲杜漸於未然,然其稱考於宣廟之說,未免爲不經之歸。
以孫繼祖,固有父子之義,而天倫屬稱,有不可變者。
稱宣祖以禰廟則可,稱之以考則不可也。
帝王傳統之法,主其祀者,當爲其嗣。
殿下以宣廟之孫,嗣宣廟之位,豈必稱考而後,方可以繼其統乎?或者又曰:『宣廟爲祖,大院爲考,而殿下直承宣廟,則是無考也,豈可以有祖而無考乎?』是欲爲追尊者之說也。
至於樸知誡,號爲林下讀書之人,改紀之初,擢置憲臺,而首發其論,迎合上意,不知知誡平生所讀者何書也?相禹之言,雖曰謬戾,若視知誡之徒,則大綱正矣,豈可同日而語哉?」〉 12月4日 ○戊寅,上以啓運宮證候危劇,欲遣重臣,更禱于山川,令議于大臣,大臣以爲:「聖明罔極之懷,無所不至,而祖宗朝以來,絶無可據之例,不敢遵依下敎。
」上答曰:「祖宗朝旣無可比之世,前例之無據,不足怪也。
今此祈禱,反覆思量,未見其僭,而如是防啓,未曉其意也。
旣曰不可,何必強行?」上自啓運宮寢疾,夜不解帶,日三沐浴禱天,聞者莫不感歎。
〈史臣曰:「今日行禱,非禮也。
以聖上之明,豈不知之,而特爲至情所蔽,未能省悟,至有未見其僭,何必強行之敎。
凡事之踰於分者,皆謂之僭。
聖上雖在君位,而其所爲禱者啓運宮,則安得不謂之僭乎?惜乎!大臣之啓,不于其始,而于其後也。
」〉 12月5日 ○己卯,號牌廳以外方成冊,過限不來,請推考全羅監司閔聖徽、慶尙監司元鐸、鹹鏡監司南以恭,從之。
○義州府尹李莞馳啓曰:「近日越邊,別無警急。
毛營探卒,幾至千餘名,或一日程、二三日程,往來不絶。
凍餒假?,或二三十名、或五六十名,日日出來,聚類作賊於我民,輒入空家,至於殺越人命。
臣雖多定勁卒,巡哨譏察,亦無摘發之路,殊爲可慮」雲。
○命綾原君俌,入侍啓運宮。
12月6日 ○庚辰,先是,安州牧使李時英,聞毛差齊正國有亂言,鉤問,仍押送于監司尹暄。
暄令譯官秦智男,窮問事狀,正國抵死固諱,尹暄枚擧啓聞。
備局以李時英所爲,殊甚輕妄,請推考,且宜申飭諸將,切勿輕動,上曰:「依啓。
李時英處事輕妄,先失在我之道,殊極非矣。
先罷後推,俾無彼此疑阻之心。
」其後都督因此,多有責言於我。
○夜,東方有氣如火光。
12月7日 ○辛巳,大司憲鄭經世啓曰:「頃日有人持狀訟冤于本府,大要以爲:『往在光海時,奴婢若幹口,投托于樸承宗家,反正初,卽爲還現。
厥後又擧族逃亡,投屬於延城君家,不勝憤惋,呈上言,啓下。
其時判決事,細閱文券,具由入啓,自上燭其冤狀,特命還給本主,乃是判下禦決之訟。
今者掌隷院,受延城君之囑,勒令改訟,將爲刼奪之計』雲。
臣等以爲,果如狀辭,則極爲可駭,卽招掌隷院該吏,問其曲折。
初非有怒於該吏,寧有欲爲刑推之理?白晝公坐,衆目所覩,非可誣也。
鄭鬥源多費辭說,詆斥本府,一則曰脅制,二則曰前古所未有,其淩轢亦已甚矣。
至其所謂法官偏聽同道人之言雲者,乃是專斥臣身也。
本府之職,在於伸冤抑,雖同道相識之人,亦所不避,惟是此訟顚末,素所懜然,而鬥源乃以懸揣臆料,指爲偏徇,是無乃以己度人乎?何其起疑於不當疑之地,加怒於不當怒之人,至於此乎?輕信吏瞞,妄生嗔怒,陽爲待罪之辭,陰以脅持臺官,則其人處心之公私、是非,又何如耶?臣以無狀,久叨匪據,遭此萬萬無情之謗,請命罷斥臣職。
」執義尹知敬、掌令權鑊、樸簉、持平李景憲,亦以此引避,持平李惟達處置,竝請出仕。
○上下敎曰:「判決事鄭鬥源,張皇虛說,佯若待罪,而其意專在於是己非人,淩轢臺臣,無所不至,非但事甚可駭,人人輕蔑臺官。
若此不已,則朝無所憚,紀綱掃地,豈不大可寒心哉?今姑從重推考,俾無此習。
」 ○以具鳳瑞爲奉敎。
鳳瑞,吳允謙之女壻也。
爲人聰敏有才,而性甚浮躁,人以此短之。
睦性善爲奉敎。
性善,長欽之子也,爲人詖險。
具鳳瑞在翰苑而薦引,一時士論,皆以爲憂。
未幾,果與柳碩陳疏,搆虛捏無,譸張變幻,欲爲網打一時之計。
其時臺官,請焚疏、罷職,上敎優奬,屢啓而後,隻遞其職。
又有黃?者,時爲注書。
年纔二十餘,性本輕躁,濟以邪毒。
少年登第,遽入淸省,人目之曰黃狐。
性善陳疏時,方在銀臺,有若鼓翼而賀,及請焚疏也,?搆一疏,不告於其祖緻敬、其父瀡,急急投進。
疏中有曰:「網者,羅飛也,而今則張之於朝廷之上;穽者,陷獸也,而今則設之於搢紳之間。
」其扶護性善,構陷士類,不遺餘力,有識者憂之。
○夜,流星出太微垣端門內,入張星上。
12月10日 ○甲申,成均館多士,齊會館中,前後名參兇疏之人,參酌輕重,解其削籍。
因樸簉上疏,請伸冤枉,義禁府啓請故也。
〈史臣曰:「今日之解削,何爲也?曩在廢朝,名爲儒士,冒據館學,逢君之惡,神人之憤極矣。
罪關宗社,雖百世不可宥也。
反正之擧,實爲正倫紀,則伸理此輩,抑何意也?朝廷旣不能斥之,多士又從而奉行,未聞一人爭其是非,其可謂扶綱常、培士氣之道乎?簉之護惡之罪,與兇黨惟均,而館中齊會之士,亦未免敗倫之責,可勝痛哉!」〉○平安監司尹暄馳啓曰:「假?出來,近日益甚,或凍死、或飢死。
問其出來之由,則皆言:『奴兵大擧西向,與西?相戰,無暇東顧,故因此出來』雲。
大槪彼賊已動之說,處處假?,一樣言說。
賊謀難測,或不無聲西走東之患。
臣日夜嚴飭,以備不虞」雲。
○華岐澮營參謀遊擊徐孤臣,貽書于我國,通報虜情。
○全羅監司閔聖徽馳啓曰:「古阜生員趙克訥、出身趙克謹兄弟及士人崔敬行,天性介直,事親至孝。
康津人崔貴生,跡本鄕吏,而性質純樸,孝行篤至。
請宜各別褒奬,以爲愚氓觀感之地」雲。
12月11日 ○乙酉,諫院啓曰:「軍國平章之任,實在廟堂,而兩司之官,不可不預聞,故凡幹邊上緊報、備局規畫,郞廳之來示長官者,從前有例。
近來全然廢墜,漠不相及,爲臺官者,聞諸閭巷道路然後,始知廟堂有此處分,亦可寒心。
請自今以後,申明修擧,郞廳之慢不來示者,從重治罪。
」上從之。
後,備局防啓,不行。
12月12日 ○丙戌,備邊司啓曰:「卽見宣川府使奇恊狀啓,則都督出告示,禁戢妖言惑衆之人雲。
必因近來如南以興、李時英等疑惑之說,播入於漢人之耳而然也。
自古國家之大患,未有不從微至著,弄假入眞者。
今此雲雲之說,雖極無形,而在我旣有疑阻之心,則在彼不無猜嫌之念。
各存畦畛,轉輾相隔,異日之虞,庸有極乎?宜令觀察使尹暄及接伴使鄭鬥源等,善爲辭說,十分開諭,因飭南以興以下諸將,切勿自生疑阻,務以誠信相待。
且身彌島移駐之後,未嘗一遣別使,問其起居,亦似未安。
今此正朝問安,別差堂上官,優齎禮單,開陳本國惓惓不忘之意,使之釋然歡悅宜當。
」從之。
○啓運宮疾大漸。
領議政李元翼、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與禮曹判書金尙容,預講其變禮,上旣入承大統,於本生當降服,定爲不杖期,朝論皆以爲然,副提學崔鳴吉,獨以己見爭之曰:「上爲啓運宮,當服三年,豈可以承統之故,降其本服乎?廷臣之欲爲朞服者,是導殿下以無父」雲。
延平府院君李貴,又和其說,至曰:「廢主無母,殿下無父?朝廷之爲此論者,擧皆無父,吾不可苟同。
」貴本狂戇無他,豈必迎合上意,而與鳴吉相表裏?籲亦異矣,而鳴吉素有機心,善爲飾非。
身爲經幄之長,先倡不經之說,剽竊註疏,眩惑人聽,遂使莫大之禮,未免論議多岐,其心所在,豈非可惡乎?鄭經世初以緦服爲言,後乃覺其非,可謂過不及也。
樸知誡號稱讀書之士,而曾爲持平,首發追尊之議。
鳴吉等今又立幟邪議,脅制正論,數人之罪,前後一轍也。
12月13日 ○丁亥,平安監司尹暄馳啓曰:「督府差人韓福,持令牌,催趲輸糧曰:『今年登州糧餉,運到數少,許多人命,將駢就餓死,至於相食,懇乞發糧,以賑垂死。
』且言:『標下二十將官,各領三千衆,宣川、郭山、定州、嘉山等處,彌滿閭裡,討食於麗民,吾們所見,亦爲可悶』雲,而其告急之狀,實迫燃眉。
卽與管餉使成俊耉相議,安州米二千六百石、郭山米六百石、臣營別置定州米五百石,通共米四千七百石、黃豆九百三十一石,卽爲移給唐差。
」雲。
○鳳山商人金男者,持人參四斤四兩,潛商被捉,管餉使成俊耉啓聞。
以其所犯不多,免其梟示,以次律論斷。
12月15日 ○己醜,號牌廳啓曰:「就考各道各官成冊,則流來之人,或多於本土之人。
以慶尙道淸道一邑言之,原居水軍九十九名、正兵一百五十七名,他官案付流來水軍一百十三名、正兵一百七十名。
其他各邑良役,無不如此。
此皆在本官,已入逃故之類,若無一一移文案付官,還應本官之役,則許多流來之人,決不可一時刷還本土,亦不可居他邑,而應舊役。
本廳之意,則先査各道各官各樣良役元額,勿論流民、元居,各以其邑改案,使之應役於時居之官,軍士則姑從見在實數,從自願改作戶,其餘逃故,竝先蕩滌,要使軍民,先知號牌之利,而次査京外各司冒屬人員,考諸法典,參商緊歇,更爲定額。
其中不緊於國用,而有害於民役者,竝補軍額,至於學生、校生、業武、業儒、武學,各樣雜學生徒,則限明年十月,置而勿問,竝令肄業,冬間考講、試才,汰定相當軍役,似或便當。
」答曰:「依啓。
且學生等肄業,期限似太近,參酌退定可矣。
」 ○玉城府院君張晩,以昌寧縣監趙溭、湖南儒生潘錫命等,斥其縱賊不討、勘勳不公之罪,上疏辨明,乞削勳籍,仍遞體府之任,答曰:「趙溭等疏章,言論怪誣,指擬過情,斯人之言,不足較也。
卿之輿疾赴陣,盡心討賊之忠,苟非溭輩,孰不偉之?卿其安心勿辭,終始勉旃。
」趙溭疏中,至比於适賊,且曰:「若非老將奮義先登,其捷未可期」雲,此指副元帥李守一也。
守一旣以副元帥,督戰於鞍峴,則其功似不在諸將之下,而晩初置守一於三等,物議駭訝。
晩不得已陞爲二等,蓋爭功而然也。
晩揚言於公會曰:「溭前此數月,與居昌縣監李滈,會宿一處,不久爲此疏」雲。
滈乃守一之子,晩疑滈嗾溭也。
晩身爲元帥,不能捐生討賊,使乘輿播越,廟社蒙塵。
鞍峴之捷,天也,非晩也。
晩貪天功爲己力,敢生猜忌之心,貶降守一之功,反居褊裨之下。
且於人言之來,非徒不能自反,又爲之辭,晩之平生詭譎不正之狀,於此益著矣。
12月16日 ○庚寅,備邊司啓曰:「卽見平安監司尹暄狀啓,徐孤臣小帖內辭緣,則其所雲仰觀天象及姜高麗領兵三萬之說,蓋悶樸雴、姜璹等入往奴穴之事,而有此險怪之言也。
臣等仍念,樸雴等所幹,初無大段機關,隻欲於未合氷前,往見其父,或沮韓賊導虜之計也。
事機差池,尙未入往,爲徐將所壞了,今不必仍送。
止而不送之意,密通于督府,而仍令雴、璹等還到宣川,府使門下人,知其不果入往之狀,以合機宜。
以此意,密諭于尹暄等處宜當。
敢啓。
」從之。
初,樸雴、姜璹等行到碧團,漢將徐孤臣詗知之,送人捉住,仍送書于尹暄,故暄啓聞于朝,不果送。
○號牌廳啓曰:「佩牌之限,初定於丙寅正月初一日,則過限後無牌者,當依事目處斷,而但聞京外無知之氓,或不知事目之嚴截,媕婀姑息,或遠方窮村,傳布遲緩,未及聞知;或移來移去,不及於成籍之時者甚多雲。
如此之類,若一切斷以重律,則恐死者甚多,且杜自新之路。
已成籍各人,則無論貴賤,竝令限日內佩持,而關津譏察一款,今姑稍緩,而佩牌之限,改定於三月初一日,此限之後,則斷不饒貸之意,下諭于各道觀察使。
」答曰:「下民之不信法令,其來已久。
今若無故退定,則民之玩法,與今何異?三月之限,民又不信,則徒有過限之弊,而終無結局之時。
爲今之計,莫如佩牌之後,姑令京中,依事目行法然後,更爲開諭民間,退寬其限,俾開自首之路,則民必趨命,號令得行,更令議處。
」覆啓曰:「臣等伏覩聖敎,辭義嚴截,所當依此奉行,而但念奸細之民,不信國法,以爲此法終必不行,常懷姑避之計,及知終不得免然後,始爲連續追現,而佩限已迫,未及畢錄。
今若一切施之以王法,則非徒不可勝誅,朝廷亦難免慢令緻期之失。
臣等之意終欲稍爲寬假,許其追現,而不從令者,始爲行法,方合於三令五申之意矣。
自今月初一日以後,京中之人幾已畢佩,而其中或有已爲入籍,而因事遠在,未及烙印者;或有外方之人,佩限之前,來仕京中,應受牌於本籍,而路遠未及持來者。
如此之類,非故爲犯法之比,似難遽加一切之法。
京中如此,至於外方,則未及佩持之人,應亦甚多。
依前啓辭之意,京中則三月初一日,外方則四月初一日,又定追錄之限,使之無遺畢佩然後,方爲一一摘發,依法施行,似爲宜當。
」從之。
12月17日 ○辛卯,唐人高孟等三十二名,漂到濟州,牧使成安義啓聞。
禮曹請令整船出送,亦令沿海,另加護送,從之。
12月18日 ○壬辰,備邊司因義州府尹李莞馳啓,覆啓曰:「易參將承惠,久留義州,與李莞情義相親,而頗能禁戢遼民,境內粗安,誠爲多幸,而今聞讒說甚多,將不得自保雲。
易將之去留,而一境之利害關焉,在我不可無周旋挽留之策。
體臣、伴臣處,竝知會此意,俾將承惠被誣之情,陳辨於督府。
」從之。
○夜一更月出時,靑赤氣如柱,自東方至西貫月,長可二丈許、廣尺餘。
12月19日 ○癸巳,號牌廳啓曰:「今此號牌之法,蓋欲知民丁摠數及有役、無役,以爲後日變通之地,而外方守令,不體朝廷之意,多有徑先侵責之弊,且民丁之數,大邑不如小邑者頗多,守令之不能著實擧行,據此可知。
至於入籍之中,或以良爲賤,或以他主爲己主,或以他奴爲己奴,或以少爲老,或無役而冒稱有役。
若任其冒錄,而不爲査覈,則朝廷立法之意,有名無實。
今宜另擇剛明禦史,待春和發送,巡行列邑,按籍詳査,其有冒錄之類,一依事目論罪。
或時變服暗行,出入閭閻,詳加探訪,守令之徑先定役者,論以違令;私徵米布者,論以贓律;牌限已過之後,閭裡有不佩牌者,依事目梟示,竝治其統內容接之人,而如有自首其冒錄之罪,則竝令本官,移牒本廳,許令改籍,勿爲治罪,以寓三驅失前禽之意。
亦當以此意,爲先下諭于各道監司。
」從之。
12月20日 ○甲午,午時,日暈右珥。
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12月21日 ○乙未,禮曹啓曰:「古之帝王,歲時遣人,存問長老,有賜米肉、帛絮之事。
判敦寧府事李直彥,明年八十二歲,領議政李元翼,明年八十歲,而此兩臣,皆一生淸苦,爲世所服。
目今歲時已過,似當有別賜食物,以示優老之意。
堂上官以上年八十在京中者,亦令漢城府訪問書啓,竝施恩典爲當。
」上從之。
12月24日 ○戊戌,上下敎曰:「參軍金天錫,幸免酷禍,奉祀先祖,故慈殿恒常顧念,悶其無依。
延興夫人亦且年老,日夜望其成立,以爲托後之地。
超授六品實職,一以慰悅慈殿之至意,一以收恤無辜之子孫。
」 ○蔚山居前萬戶鄭應甲上疏,條陳南邊防守十策,答曰:「觀爾疏章,深嘉爾誠。
條陳之事,當量處焉。
」備邊司啓曰:「前見鄭應甲上疏,計畫甚長,而文筆有餘,似非尋常武夫,故請招試其身,言之矣。
今見其爲人,實爲可用,且見水使狀啓,稱其慣熟舟師,無出其右。
國家用人,必須因其所長,而責其成效然後,人得以盡其才。
道內沿海守令,或邊將中,令該曹待闕差授,以試其才,兼以爲開言路之地何如?」上從之。
12月25日 ○己亥,領議政李元翼、右議政申欽又上箚以爲:「自上久在侍藥之中,乞勉加愼重,以副群望」,玉堂亦上箚勸戒,答曰:「省箚具悉。
當勉副焉。
」 ○備邊司啓曰:「卽接尹暄狀啓,因督府催糧,初給安州等官米五千六百三十一石,續發宣川等官米、豆一萬九百四十石,貨外加取之數,通前後,幾於四萬雲。
督府多率遼民,仰哺於我,今過五載,所食公私米糧,不知幾十萬石,而猶以貨物撥出之故,而諉謂無一粒侵奪。
彼所發之貨,非關於我國之用,而一國民天,半歸於遼衆,今年則猶或可支,而明年則必不可繼。
此後督府如或更發貨物,辭以本國連年失稔,前日所發絲段之價,尙未盡償,方爲未安。
小邦與老爺,義同一家,豈必受價助糧,計較多少乎?寧使我國所給之糧,浮於督府所發之貨,而勿令督府貨物,過於本國輸糧之數,有若負債者然,而每被侵責雲雲宜當。
且該曹之所指以爲:『西邊軍餉,兩道一年應捧米、豆,通共十二萬石。
除邊兵所食六萬石外,應輸督府者,亦不下六萬餘石,而管餉使所措之數,則不在此限。
』前頭三四朔間,多般拮據餽餉,以待下五道收米輸入之意,行會于管餉、接伴使等處,何如?」從之。
○以李光庭爲刑曹判書,樸東善爲議政府右參贊,閔機爲兵曹參知。
機爲人淸白,且有善治之名。
金德諴爲大司成,閔應恢爲持平。
○夜,黑雲一道如氣,起自巽方,直指艮方。
12月28日 ○壬寅,夜,西方有氣如火光。
12月29日 ○癸卯,夜,坤方有氣如火光。
流星出參星下,入天苑星下。
12月30日 ○甲辰,憲府啓曰:「近日諫院所論沿海弊瘼事,實是病民之痼弊,耗國之巨蠹,而論執逾月,靳閟兪音,其有傷於轉圜之盛德,已爲不細,而昨日則又顯示厭薄之意,至以政院之捧入爲非。
是以臺諫之啓,視同雜公事矣。
臺諫袖啓草詣闕,則政院安得以不捧乎?聖明於此,未免爲失言矣,臣等竊深惜之。
臣經世曾於辛亥年間,忝按湖節,歷遍海上,見西邊大洋一帶,無尺寸空地。
從某至某爲某勢家所有,從某至某爲某衙門所占,侵徵征稅,極其苛細。
沿海居民,蕩失生業,常所慨歎,故上年入侍之際,因忠勳府請復舊征之啓,極陳其不可,繼論裁省廳批答未安之意,則聖明溫批諭之曰:『此言,予果誤發矣。
』臣心感激,尙如昨日事,想聖明亦或記之矣。
自此弊源一開,末流彌廣,海上奪占之弊,日以益滋,今則殆與曩時無異,豈不爲昭代之大累乎?使其失此,而各衙門不成模樣,諸宮家阽於窮乏,則聖上之持難,猶之可也,今旣萬無此理,而海隅蒼生,擧皆欣欣然動色相慶,盡爲復土樂業之民。
不審聖明,何憚而惜此一節,遂成一事,而三失乎?請加深思,亟賜允兪。
」答曰:「所論之事,雖曰弊瘼,諸宮所屬,非祖宗朝賜與,則乃是先朝賜給,故予不敢一朝還收。
意非偶然,勿爲更煩。
昨日下政院之敎,本院不識前規,故言之,此非厭薄臺諫之意也。
今後爾等,亦須察爲。
」 ○備邊司啓曰:「适變時,扈從人中未及論賞者,尙有一百六十七人。
朝廷官爵有限,勢難一時除授,而宜量其人器,隨闕塡差,不可置之相忘之域也。
募兵人等厥數亦多,勢難一時施賞,而其中玉果居前正沈民覺,募兵九百餘名,祗謁于天安;靖陵參奉閔裕中,領率陵軍三十餘名,陳疏赴難。
竝令該曹,依扈從之例,施賞宜當。
」從之。
○下敎于政院曰:「觀副護軍金尙憲所撰海平府院君尹根壽行狀,則其中有時相與按獄大臣有郄,陰結嬖倖,用蜚語眩惑,宮禁遂起鉤黨之禍,名卿賢士,貶竄殆盡,公亦落職,退居廣州村舍之語。
予竊瞿然,薄其爲人。
意者,先朝必無如此之理,設有是事,如使爲是說者,少知爲親者諱之之道,則其言必無如是之薄也。
況己醜治獄之偏,彼此皆言。
以此觀之,則當時之人,亦不可謂無偏無黨。
此豈宮禁之咎也?此是請謚行狀,當爲啓下文字,與士大夫間,私相著述不同。
此公事還出給。
」 ○夜,坤方有氣如火光。
白雲一道,起自巽方指艮方,長數十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