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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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相厚,其在廢朝,與李元翼同受奸人之斥,至於在謫累年。
今當追雪之辰,合有奬拔之擧,而玉堂不待長官,偃然陳箚,欲爲斥去,是誠何心哉?以恭之居此任,今已月餘,而大臣、臺官,無一人言其不合,玉堂假托公議,排擯異己,無謂甚矣。
此習若長,則國不爲國,予極寒心。
此意政院知悉。
」 5月8日 ○乙卯,謝恩使李德泂等,下吏置對,竝命放送,隻譯官表廷老等四人,中道付處。
5月9日 ○丙辰,下冬至使權啓于吏。
初啓之受命朝天之時,濫率市井牟利之輩,貽弊列邑。
搜檢禦史金時讓,還自西路,極言啓奉使無狀,臺諫請待還來,拿鞫定罪,故至是,就獄置對。
上以爲:「越海朝京,不無功勞,隻削其職。
」 5月10日 ○丁巳,黃海監司權盡己,啓聞朝天員役,比陸行時益多,一路夫馬難支之狀。
其後削減使行員役之數。
○備邊司啓曰:「兩西之軍,平時四丁,今變爲單丁;八番,今變爲四番,軍民勢將難支。
南軍每年調入,實非可繼之道,募兵西邊,團束操鍊,極爲便好。
贊畫使南以雄,亦欲擔當此事雲。
着令體臣、元帥,講磨節目,試觀其效爲當。
」從之。
○吏曹判書金瑬,上箚辭職,答曰:「卿勿控辭,從速察職。
」瑬之辭職,以炡等論遞南以恭之故也。
箚中意多不平,識者憂之。
○夜,流星出河皷星下。
5月11日 ○戊午,命左議政尹昉等,庭試諸生於崇政殿。
命居首生員樸日省,直赴殿試,其餘或直赴會試,或賜一分。
○諫院啓曰:「表廷老,以秩高事知譯官,一行操縱,在其頣指,而乃敢倡率同類三十餘人,公然落後,此實二百年來,所未有之事也。
其黷貨貪利、縱恣無忌之狀,極爲痛駭。
不可尋常擬律,請命梟示,懲一勵百。
功臣父子推恩之典,乃是酬勞、報功之異數也。
至於父子俱參一勳,而互相推恩,則事甚無據,元非祖宗朝舊規也。
曾在昏朝,李尙毅父子,始創此規,其時物議,莫不以爲苟且。
謬例不可踵行,請父子俱參一勳者,勿許推恩。
朝天使臣,爲任極重。
僨事辱國,常由於此,故必以侍從之人,輪回差定,祖宗朝流來舊規也。
曾在昏朝,私意公行,一自海路之開,憚於涉險,必以罪廢之人,差擬朝天之使,此豈可爲訓也?反正之後,昏朝亂政,擧易絃轍,而習熟見聞,餘風未殄。
非但朝紳之間,私情太勝,禦筆指揮,亦不免有跡。
注擬之際,每爲加望,必以名在罪籍,見棄淸議之人,苟充差送。
國家儲養人才,置之三司館閣之上,而乃以朝天莫重之任,責之於見棄之人,所用非所養。
政體之顚倒,有不足言,而在聖上至誠事大之義,亦豈當如是?冬至使張自好,乃世哲之子,而世哲卽爾瞻之謀主也。
凡廢大妃、殺大君之惡,皆世哲父子之所指揮也。
自好雖計慮少黠,稍存形跡於末梢,而得免竄逐,亦已幸矣,豈可復塵淸班,俾膺專對之責乎?請命遞差,其代以侍從中人,極擇差遣,永以爲例。
」答曰:「依啓。
表廷老事,一行員役之落後,非特譯官之罪,每請梟示,殊甚過矣。
自有當施之律,勿爲更煩。
張自好旣已差出,仍送何傷?勿煩可也。
」使臣事累啓,乃從。
○應敎樸炡、副應敎兪伯曾、校理羅萬甲、金槃、修撰李昭漢等上疏,陳情辭職。
其疏曰: 臣等俱以無狀,歷敡華顯,涯分已極。
常懷感激,誓以公耳忘私,爲國任怨,爲圖報鴻恩之地。
故論人言事,或犯時忌,同時儕輩,鮮不按劍。
甚者,或指臣等爲矯情、訐直,固寵、要名之人,而臣等自以爲不然,隻欲不論親踈,隨事糾正,恥作含糊苟容之態。
雖有人言,所恃者,聖明在上而已。
不意今者,遽被排擯異己之目,臣等兢惶戰慄,無地措躬。
上年竊聞,吳允謙爲銓長時,同僚爲調停之計,欲以南以恭通於臺閣,允謙短之,大臣亦以爲不可,故其議遂寢。
蓋以恭持身之行,立朝之跡,未免物議之嗤點,人孰不知?特以稍有才局,氣又麤豪,長於談論,故其於先朝,以銓郞,主張論議,擅弄朝權。
至于昏朝,以承宗、希奮之權勢,尙且屈首聽命於頤下。
以恭所以見重於儕流者,以此也,其所以見忤於爾瞻,而被謫者,亦以此也。
蓋爾瞻之於柳、樸,權勢相埒,不能相傾,故乃欲移禍於以恭,以爲剪除柳、樸腹心之計,搆成其罪,至以李元翼扶植倫紀,出於忠悃之言,歸之於以恭之所指揮,此實兼陷元老之術也。
使元翼,實聽以恭之指揮然後爲之,則烏得爲李元翼哉?臣等又竊聞,反正之初,榻前有請褒以恭之論,儒臣進前以爲:「如此則元翼無功矣。
」由此觀之,大臣、銓官之謂以恭不可通諸臺閣,儒臣之謂以恭無可褒奬雲者,亦皆以異己,而排擯者耶?其在昏朝,無罪而得罪者何限,必須如嚴惺之直截被罪,而其人又可合於臺閣然後,方可置諸其位矣。
不然而不論人器,徒以冤謫之故,以臺閣爲酬報之地,則寧有此理?以恭之初拜諫職,已有物議,及忝憲長,公議愈激,街談巷議,亦笑其不可,而隻以朝廷方主保合之論,若論名目之異者,則聖明輒疑其排擯異己之議,皆懷遠嫌之計,擧朝尙無一言矣。
臣等職在論思,不可終默,故語及於長官,則長官亦言以恭之不合矣。
厥後繼以簡通,則副提學臣洪瑞鳳曰:「倘以爲不可已,則雖或先兩司論之,亦何妨也?」臣等見其簡辭,知其本意已許,其不來參,特以身病,似無他意。
況玉堂或論兩司之所不論者,自有舊例。
聽言之道,不係人之多寡、尊卑,惟在事理之曲直而已。
今我聖上,以以恭爲一毫無瑕,而其平生德望,實合本職,則臣等尙何言哉?若徒以不待長官,偃然陳箚;居任月餘,大臣、臺官,無一人言其不合,而假托公議,排擯異己等敎,爲箝制言者之地,則臣等之心,亦有所不服矣。
今日之布列三司者,豈皆名目相同之人,而物議譁然,獨以以恭爲不可者,誠以人之好惡,有不可強拂者也。
抑有大於此者,凡大臣、臺官之所不言,草野猶可得而言之,況玉堂論思之地乎?有妨言路,莫此爲大。
臣等竊恐,聖敎中所謂國不爲國者,在此一言也,豈不大可寒心哉?使大臣、臺官,尙無一言者,亦殿下偏係之心,訑訑之色,有以緻之也。
臣等竊瞷聖意所在,蓋欲抑強扶弱,痛革黨同伐異之習,期緻同寅協恭之美,意甚盛也。
雖然,不察其人處心、行事之如何,徒以名目,欲參用而竝進之,以爲公道,則外而非內也,此豈誠實之道哉?臣等不識忌諱,旣陳妄見,雖被罪罰,亦所不辭。
伏乞聖明,先命鐫改臣等之職,以靖朝著,以安愚分。
答曰:「爾等勿辭。
」 5月12日 ○己未,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李廷龜曰:「卽聞遠接使秘密馳啓言:『毛都督欲使我國,稱頌其功,虛張軍兵之數』雲,無理甚矣。
」上曰:「都督,前日構陷我國之時,謂『不送一介兵助戰』,而今則謂『爾國兵數,以八萬言于詔使,何其無理至此耶?』我國兵數,固不可欺詔使。
若問都督兵數,則以未得詳知,爲答可矣。
」廷龜曰:「都督不修兵器,不鍊軍士,少無討虜之意,一不交戰,而謂之十八大捷;僅獲六胡,而謂之六萬級,其所奏聞天朝,無非欺罔之言也。
」參贊官李植曰:「我國史記之法,紊亂久矣。
外官兼春秋,蓋欲採訪八方風謠、民情、俗尙,付之史官,而近來爲此任者,空帶華銜,不記一事,誠可寒心也。
」上曰:「此規自何時墜廢耶?今後着實擧行。
」 ○副提學洪瑞鳳,以南以恭事,上箚辭職,答曰:「勿辭察職。
」 ○司諫李潤雨、獻納權濤、正言高傅川上箚曰: 人主之處心,當如明鏡之照物,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
若有一毫偏係,則終至於好惡之失其正矣。
殿下撥亂反正,痛革前轍,用人之際,惟其賢能,朝廷之上,公道大行,君子拔茅,小人革面,庶幾一變,而但於好惡之發,終不能處之以無心,或失於偏係之私,則殿下此心,終不與入堯、舜之道,而未免爲盛德之疵累矣。
大司憲南以恭,才氣力量,誠有尺寸之長,而曾在曩日,實有病國之罪。
此則非但國人之所共知,亦以恭之所噬臍也。
銓曹之捨短取長,未爲不可,而處之以風憲之首,責之以振肅之任,則物議之不與,固其所也。
玉堂諸臣,年少氣銳,遇事風生,果有率爾之失,而亦嘗謀及於長官,則其所主張者公論,而殿下先以惡黨二字,偏著於聖心,而忿懥之發,不得其正,至以排擯異己等語爲敎,使直氣摧沮,淸議削弱,臣等竊恐殿下一念之偏,其流之弊,終至於言責之臣,皆懷避事之計,持祿之心,而無一人爲殿下任怨者也。
伏願殿下,絶去偏係之私,特恢天地之量,庶使敢言之士,自盡於天日之下。
答曰:「箚辭當留念焉。
」 5月13日 ○庚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金瑬曰:「臣以無狀,忝居銓席,晝夜思度,惟欲秉心無偏,仰體聖意。
今者臣之用南以恭,非有私耳。
臣意亦以爲,以恭少時,不無浮薄喜事之誚,點檢其行身,雖有不滿人望,而但明主改紀,不棄才器之臣,且偏黨之禍,足以亡國,臣常戒之,故擬以恭於臺閣,問於三公,皆以爲可,而玉堂之論,猝發於頃刻。
臣未知儕輩中歷敭淸秩者,果皆勝於以恭乎?玉堂不待三公之言,不請長官,而率爾發論,誠爲不佳。
」上曰:「玉堂自以爲不能沮遏公議雲,人之所不知,豈謂之公論乎?」瑬曰:「洪瑞鳳以長官,亦不得聞知,則況他人乎?樸炡等發論之日,貽書瑞鳳,有若劫制者然。
瑞鳳之不往,非爲以恭地也。
朝廷之上,自有體面,而見人一毫不相合,則輒上章論劾,惟意所欲。
昔者李芑等小人之事,如此也。
」特進官李貴曰:「今者炡等之論,雖曰率爾,而若謂之假托公論,排擯異己,則非其情也。
自古士類,固執己見,以爲直截者多矣。
」瑬曰:「士流豈有偏執己見,自謂直截者乎?不告長官,而猝然發論者,惟恐長官之不聽,此則必行己志。
爲人臣而必行己志,其漸不可長也。
瑞鳳旣失體面,勢難在職,願遞其職。
臣之蹤跡,亦不宜居於此地,亟遞臣職,以爲保身之地。
」貴曰:「瑬之言非也。
國家旣置於秉銓之地,則何必爲以恭,決去就乎?」 ○以李貴爲議政府右贊成,鄭經世爲大司憲,兪伯曾爲輔德。
5月15日 ○壬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憲府啓曰:「王者之於民,一視同仁,如天地之無私,如父母之慈愛。
或有厚薄之別,則便墮於己私之偏,豈所謂奉三無私之意乎?內奴復戶,非古也。
往在弘治癸醜年間,始有蠲免之事,而屬時太平,物力殷富,齊民之代受其害者,固不至於浩穰。
自經亂以來,民戶減縮,蒿萊蔽天,十室而有九空之慘,一人而應百人之賦。
政宜裒多而益寡,均役而分勞,與民休息之不暇。
況今與賊對壘,亡羊補牢之日,役莫急於繕修城砦,務莫緊於搜括閑丁,齊其勞逸,均其調發,賦役無彼此之限,抄兵均公私之賤,然後庶不違於絜矩之道矣。
頃見聖敎,以內需司啓下公事,不爲擧行,有該官推考之命。
臣等固已訝其宮府之非一體矣。
及見吏曹郞官李基祚公緘,乃興國寺及內奴免役、免兵等事也。
事涉偏私,未免爲聖治之一疵。
請收吏曹推考及內奴復戶之命。
」答曰:「吏曹郞官旣有廢閣之失,一番推考,有何不可?內奴復戶,流來已久,亦非罷而復設之比,勿煩可也。
」諫院繼論,而不從。
5月16日 ○癸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館學儒生等,與司諫院官員相詰,多有侵淩之辱,故諫院全數引避,答曰:「勿辭。
」蓋天使到京,則太學諸儒,亦有序立袛迎之擧,故預行習禮。
是日諸生等,欲奪臺諫幕次,仍以發怒,杖其下人,且辱臺諫,見者莫不寒心,皆言士習之不正。
○王世子行會講于景賢堂。
講罷,上遣中使宣醞。
5月17日 ○甲子,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上下敎曰:「頃日玉堂之官,不謀首僚,狙擊憲長,黨同伐異,漸不可長。
予爲是懼,發其病而警飭之,彼復張皇辭說,假託公論,飾虛遂非,欺蔽君上,而臺閣寥寥無人糾正,今日國事,可謂寒心。
樸炡等五人,不可仍在論思、侍從之地,竝遞其職。
令該曹,隨闕補外,以懲此習。
」都承旨金尙憲等啓曰:「樸炡等補外之命,臣等卽當奉承傳旨,分付該司,第念炡等不待長官之來會,先自上箚,雖違舊規,謂之不謀,則似非其實。
南以恭不合憲長之論,亦非炡等猝然倡發,謂之狙擊,黨同伐異,則亦非實情。
況炡等疏中,有支離泛濫之辭,亦何敢有假托虛飾,欺蔽君上之心乎?炡等久侍經幄,意誠無他。
伏惟聖量如天,必容再思。
臣等謹秉筆以竢。
」答曰:「炡等旣有所失,遞職補外,有何不可乎?」吏判金瑬,因經筵入侍,啓曰:「今日有玉堂諸臣補外之命。
五人一時去朝,恐駭瞻聆。
其中或有聯名者,而非其本意雲。
自古用賞、用罰,皆有差等矣。
」上曰:「主張、隨參,豈有輕重之殊乎?」瑬曰:「此論發自樸炡,而不待長官,則亦失其道。
羅萬甲,本是氣勝喜事之人,朝著間將有不靖之端矣。
」參贊官金尙憲曰:「炡等雖有率爾之失,南以恭之不合憲長,果有物議。
殿下斥之以黨同伐異,則必不服罪矣。
」金瑬又以隨參人勿爲補外之意,再三陳啓,上乃許之。
於是,執義李埈、掌令姜大進、金榮祖、持平黃紐等啓曰:「朝廷之事,貴乎得中。
臣子自以好惡,互相擠援,事或至於過中,則豈朝廷之福哉?宋慶曆中,有賈、範之黨,當時執政,不分黑白,一徇偏詖之私,賴仁宗至仁,輔之以韓琦之賢,通融二黨,惟賢才是用,彌縫和睦之效,終至於二黨之隙,帖然自消,天下之才,不至分裂,而終爲國家之用,治道之隆,至今言之。
朝廷在數十年前,互爲朋黨,是非不公,此固國家之巨患也。
殿下於更化之初,深創是弊,用人之際,不問彼此,付授當器,各宣其能,譬如春風方至,群芳竝敷,德意孚洽,朝野胥慶。
近因玉堂論劾南以恭一事,殿下慮其排擯異己,乃下嚴敎,殿下鎭浮之意,可謂至矣。
人之才行,自古罕全,曲成則物皆可用,求備則人皆可棄。
南以恭之才,雖不可棄,而其跡則亦有可訾,玉堂之論,亦爲有理矣。
其論之發,雖未免率爾之失,其心所在,未見有相軋之私。
臣等不敢以黨同伐異之名,有所論列者,誠以此也。
今承聖敎,臣等不能糾正之罪大矣,何敢偃然在職?請遞臣等之職。
」正言李景奭啓曰:「臣,後生也。
南以恭平生行事,雖未可詳知,而其不爲物論之所深許,則臣亦聞之矣。
玉堂之官,職在論思,隨事糾正,誠無不可,而惟其不待長官之商量,徑先陳箚,難免率爾之失矣。
然而用言之道,隻觀其心之公私,其事之曲直而已。
心苟公矣,事苟直矣,雖或率爾過激,而明主不以此罪言者,蓋人人各盡其懷,而取舍之在我耳。
今者玉堂諸臣之論,其心果出於私,而其事果在於曲耶?其箚疏曲折,臣不敢知,而若以其論爲黨同伐異,則恐不然也。
玆者伏覩聖敎,不能糾正之罪,臣實有焉。
請命遞斥臣職。
」司諫李潤雨、獻納權濤、正言高傅川啓曰:「臣等頃見玉堂請遞南以恭之箚,而不肯繼爲論列者,非以以恭心跡爲無可論,而玉堂之論,爲有所失也,誠以以恭爲人,元非無可論者,而玉堂之箚措語委曲,別無過當之失故也。
今見聖敎,臣等相顧驚駭,不知聖意之所在也。
使以恭少無可論之事,而玉堂諸臣果欲排擯異己,則今日指揮,未爲不可,而以恭於戊戌、己亥年間,立幟邪論,擠排士類,如柳成龍去國,亦其事業。
小北、大北數十年病國、斁倫之變,主張作俑者,何人耶?如欲一一追論,則非惟不當置於兩司,隨行百執事,亦其幸也。
豈可以年少輩處事率爾之失,而更下嚴旨,盡遞其職乎?臣等非但不爲糾正,便又陳箚分疏,臣等之於玉堂,厥罪惟均,請與玉堂,同被遞斥之罰。
」上竝答以勿辭。
玉堂處置請出,從之。
○命全羅監司李溟,捕治南平賊徒。
時,南平縣隱漏田結者甚多,監司令本縣,詳加打量,摘發豪猾,故官門咫尺,步騎成群,殺其監官及色吏。
朝廷以爲:「旣殺監官,則必至於殺其長吏,漸不可長。
請令監司,査覈嚴訊,得其謀首,全家徙邊」,上從其議。
○時有獄官安世雄者,受二尾魚於罪人,事覺,令禁府決杖,錄案其罪。
至是,其子上言訴冤,而朝廷不許湔洗,人皆以爲:「貪汚之律,獨嚴於世雄」雲。
○右議政申欽,上箚請寬樸炡等之罪。
略曰: 臣竊念炡等論事,雖有率爾過激之失,若以爲假託排擯,則非本情也。
今若竝加放黜,有如朝廷有大擧措然,則求以鎭安,反滋鬧端也。
吳允謙在銓曹時,以南以恭注擬臺閣之意,問及於臣。
臣慮有今日之患,答曰:「以恭與李元翼同禍者也,固當收用,然用之有漸,乃協物情,宜先用於亞卿」雲。
炡等之疏以爲大臣不可者,必指此也。
金瑬之心,隻欲保合,歸之大同,非私以恭,臣之不容他說者,亦以此也。
伏願聖明,曲察而恕之。
答曰:「箚辭當體念焉。
」 ○命審理冤獄。
以旱災也。
○慶尙道暗行禦史李敬輿入來。
上引見,訪問民瘼。
5月18日 ○乙醜,全羅道金堤等六邑,狂風大作,雨雹交下,鳥獸爛死,禾穀損傷。
監司馳啓以聞。
○諫院請還收樸炡等補外之命。
啓曰:「臣等不復遠引前古,隻以殿下近日之待樸炡者言之。
趙希逸見陷於偉卿,縶累多年,僅得還歸。
設有居鄕不謹之失,亦不至於大過,而樸炡以往來行言,不待僚議之歸一,而徑先避嫌,實涉狙擊,而殿下寵擢之如不及。
至於以恭,則曩時所坐,隻是付處,而立幟邪論之罪,又比居鄕不謹則遠矣。
樸炡旣通於長官,又與同僚共之,則其視前日之擧,亦太詳緩,而殿下疾惡之又如此,此,一樸炡也,而於希逸則以爲公,而寵擢之;於以恭則以爲私,而疾惡之,殿下之好惡,果出於無我耶?此無非殿下先以惡黨二字,著在聖心,忿懥之發,已陷於私窩,而不得爲大公至正之道矣。
」答曰:「樸炡等,顯有排擊異己,飾虛欺蔽之跡。
今日之遞職補外,實是輕罰。
爾等張皇辭說,如是救護,古人所謂去朝廷朋黨難,誠非虛語也。
決無允從之理,勿爲更煩。
」憲府亦論之,不從。
5月19日 ○丙寅,以南以恭爲鹹鏡監司,崔鳴吉爲副提學,嚴惺爲司諫,鄭百昌爲舍人,李潤雨爲應敎,李景容爲副修撰,李埈爲執義兼弼善,金時讓爲吏曹佐郞。
5月20日 ○丁卯,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極陳樸炡等之無罪,且譽羅萬甲之才器,又攻金瑬乘時陷人之非;左相尹昉,亦言炡等不可補外,上不納。
金瑬益怒,貽書於李貴曰:「兩司之論,已極可畏,又得相臣萬匂之力,孤危蹤跡,嗚呼曷歸?願台監,指示可生之道。
」蓋有不平之意於李貴也。
炡等以一時淸流,且有敢言之風,而見忤時宰,終至外補,人皆惜之。
○全羅道監司李溟馳啓曰:「聖朝臨禦以來,凡聚斂爲民積怨者,悉許蠲免,臣卽當奉行之不暇,但所謂宋敬臣分給帖文,皆是鄕吏、官奴婢免賤、免役及校生免講、庶孽許通、閑丁免軍之帖,而其價當初或有畢納者,或有未納者。
今若一樣焚券,終無憑考之地。
臣以爲蕩滌,雖是美事,而使奸民冒受帖文,爲終身閑遊之地,則是國家慕虛名,而受實害也。
」上令該曹議處,戶曹請如李溟之議。
○兵曹吏金起生,受賂於赴防武士,謀免其行。
事覺,兵曹啓請梟示,承旨趙翼以爲:「考之律文,起生所犯,正是全家徙邊之罪,何必加一等,而殺之乎?」答曰:「爾言是矣。
全家徙邊,勿揀赦前。
」 5月21日 ○戊辰,忠淸道丹陽、燕歧等地,盲風大作,雨雹交下,兩麥、黍粟及木花,盡爲損傷。
監司尹履之,馳啓以聞。
○憲府啓曰:「罪人供招,必以口語者,乃是舊規,今則不然,皆以文字書納,故磨礱修飾,極其巧密,以眩推官之眼。
罪人之倖免,多由於此,極爲可惡。
請令刑獄衙門,自今凡捧招時,悉以口語取供。
」從之。
5月22日 ○己巳,上出禦崇政殿,行詔使宴享、茶禮習儀。
○鹹鏡、慶尙等道,皆有雹災,損傷禾穀。
兩道監司,啓聞于朝,請講賑救之策。
政院啓曰:「臣等伏見諸道狀啓,則雨雹損穀,極其慘酷。
臣等不敢知,今之政令,有何所失,召此變異,而傷穀之災旣甚,暴兵之至可畏。
伏願殿下,益嚴寅畏之心,更盡修省之道,順宣陽氣,排抑陰邪,行寬大之政,戒暴急之令,存陰雨之備,飭邊圉之事,被災各邑,量蠲民役,以示敬天恤民之意。
」答曰:「啓辭予當體念。
飭邊、蠲役等事,令該司從速擧行。
」 ○以鄭弘溟爲獻納。
弘溟,故相澈之季子也。
有器識,能文章。
昏朝時,擯棄於世,惟以詩酒自娛。
反正後,始登華貫,爲儕流所推。
○下敎曰:「近來,禁府怠慢日甚,凡拿鞫罪人,趁不拿囚。
當該堂上、郞廳,竝推考。
」 5月23日 ○庚午,戶曹以詔使徵索醜狀,已悉於伴臣前後狀啓,見貯銀、蔘,必不足於應副。
請收百官品銀、坊民戶銀,且令都城富民,預備銀貨以待,命議于大臣。
大臣皆以爲,宜如戶曹之請,上從之,而不許富民處貸銀。
後收品銀,而不用,各還其人。
○憲府全數引避。
蓋以樸炡等遞差補外事,遽爲停啓,大招物議故也。
諫院以停啓之事,均有所失,請竝命遞差,答曰:「李埈等少無所失,以趁不自處爲罪咎,必欲盡遞,是誠何心哉?欺蔽、伐異之徒,遞職不可雲,則無罪臺諫盡遞,可乎?爾等之意,予實未曉也。
大抵,國家待臺諫之道,似不當如是。
李埈等勿爲遞差。
」於是,司諫嚴惺、正言李景奭、高傅川等,以處置乖當,引避,李埈等亦再避。
玉堂處置,請嚴惺等出仕,李埈等遞差,答曰:「依啓。
嚴惺等亦爲遞差。
」 ○前應敎兪伯曾上疏,請與樸炡、羅萬甲同被補外之罰,而言多不諱,疏入留中。
其後金槃、李昭漢,繼請同罪,蓋槃與昭漢,皆是不欲,而勉從者也。
故上之用罰,與炡等不同。
5月24日 ○辛未,備邊司啓曰:「南軍入防,乃今日切迫之憂,而當事之臣,目見邊上虛踈,不得不爲此計矣。
但念南軍數千,不能爲有無於邊上,而逐年徵發,無有了期,賊未渡江,而根本已搖矣。
況今年則民力已竭於詔使之行,其勢益不可堪。
如令帥臣,將兩西軍兵,量數添防,以除南軍行齎、居送之弊。
應入南軍,更加申飭,預先裝束,脫有邊警,朝令夕發,似爲便當。
敢啓。
」答曰:「南方民力,固已竭矣,兩西軍政,其可不念乎?此事似不可率爾定奪,與體察、元帥等,更爲議處。
」備局又啓曰:「體臣、帥臣之意,自前皆以爲:『南軍五千,猶患其少。
今若全數除防,則非但防備虛踈,邊上軍情,皆將大段缺望,實非細慮』雲。
千裡遙度,必不如身歷、目見之爲切,閫外之事,宜付諸當事之臣。
依張晩啓辭施行似便。
」從之。
○夜五更,流星出漸臺星下。
5月25日 ○壬申,上禦崇政殿,行迎詔、頒詔、留詔及茶禮、宴享再度習儀。
○夜三更,扈衛廳入直軍官,虛驚叫呼震動。
翌日大將金自點,請治首驚之人,以正其罪,上命勿治。
5月26日 ○癸酉,以李顯英爲大司憲,張維爲大司諫,鄭百昌爲執義,權鑊爲司諫,尹衡彥爲掌令,李省身、李景義爲持平,洪命耉爲正言。
○鹹鏡監司南以恭,上疏辭職,上優批不許。
5月27日 ○甲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吳允謙曰:「上年,聞皇子誕生,因李德泂之行,兼行進賀之禮,而德泂行到濟南,則皇子旣薨,哀詔乃下,德泂仍獻方物於禮部。
此時十三省方物,俱到於薨逝之後,故禮部竝卻之,而以我國爲海外之邦,受之雲。
旣已進賀,則宜有陳慰之擧,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不可已之禮,上從之。
○火星入羽林星。
5月28日 ○乙亥,憲府啓曰:「迎詔時,自上率百官先導,所以敬皇命也。
中古以來,或有徑由敦義門取便之時,事涉苟簡。
今此迎詔時,一依《五禮儀》施行。
」上命禮官議。
禮曹請依《五禮儀》,前導詔勑,由崇禮門正路,從之。
5月29日 ○丙子,上朝講《孟子》。
講訖,領事申欽,極言樸炡等不可補外,上不聽。
特進官金藎國曰:「西路物力方竭,而値此詔使來時,所費已一萬一千兩,歸時所用,亦必相當。
李尙吉所措,隻七千兩,故欲貸用而追償雲,自朝廷不可不善處也。
且虜雖未得志於西,其勢足以侵陵我國,而防備甚踈,誠可慮也。
」欽曰:「財力有裕然後,可以防備,而蕩竭如彼,何以措置?且南軍入防,備局不欲,而體察、元帥,以當事之臣,必欲行之,其勢不可已也。
」上曰:「頃者問於李敬輿,則南方凋弊,民怨日深雲。
將何以救之耶?」欽曰:「臣亦聞敬輿之言,則其弊皆由於隣族等事雲。
朝廷若行號牌之法,則民瘼自袪矣。
且壬戌、癸亥等條貢物,亦有未盡收捧者雲。
待天使之還,召問度支,如有可支之道,壬戌條貢物,亦宜減之。
大槪各司工匠及軍兵,隻存虛簿,故逃故之侵,及於隣族。
且三年貢物,一時徵納,故騷屑比甚,此不可不善處也。
」上曰:「天使過後,須與度支,商議救弊之策。
」 ○以李敬輿爲應敎,金榮祖爲修撰,閔應亨爲持平。
○大司諫張維等上箚曰: 聖人應物之要,隻是循理,人主出治之本,莫如正心。
夫心之當正與理之當循,人孰不知?然而有不能者,私意爲之祟耳。
所謂私意,非必聲色、貨利外物之欲也。
凡先入爲主,內有偏着,方寸之地,不能全其虛明、湛一之體,則接物應事之際,無以精審義理,而得其至當。
蓋其幾甚微,而其害甚大,不可不察也。
臣等伏見殿下,聰明好禮,恭儉寡欲,聲色貨利之好,不萠于中;侈靡遊戲之習,不作於外,此聖明所以度越前代者也。
然竊覵聖度,微欠弘大,而且深懲向來朋黨之弊,每疑臣下,不能無私,淵衷湛然之中,未免常蓄此意,故裁處事物,或涉偏係。
夫群下甚衆,賢不肖不齊,固不能人人皆執公心,然豈必事事悉出私意?唯當觀其事之得失,言之是非,一以當然之則而已。
若疑臣下之有私,先自以私意應之,則恐非所以正表而求景也。
是故,逆詐億不信,聖人之深戒,物來順應,所以爲大公之道也。
粵自臨禦以來,群下獻規,大率多論此意,然其爲說甚長,未易疏擧,請略拈一事以明之。
如頃日,司憲府以樸炡停啓事,引避矣。
其徑先停啓者,固有不顧公議之失,書答謹悉者,亦有處事糊塗之愆。
輕重雖殊,各有所失,則諫院之請遞,未爲不可,而殿下乃下嚴敎,特命出仕,翌日,玉堂請出諫院,而又特命遞差。
殿下誠謂憲府果得直截之風,而諫院實有乖當之失耶?當遞者特命出之,當出者特命遞之,是諫院之處置無所失,而殿下之擧措,反有失矣。
臣等竊意,此事本非難知,而殿下處分如許者,無乃先疑諫院,欲護炡等,深攻停啓之論,故有此抑揚也耶?若然則殊非聖人虛心循理,物各付物之道。
此事甚微,且在旣往,今雖言之,已無及矣。
然縷縷及此者,誠欲殿下,因此而識彼,擧一而反三,以爲將來之戒也。
大抵人君,旣以論思之職,付之玉堂;繩糾之責,委之兩司,則凡其所論,自非大段錯謬,唯當一循公議,殿下每於處置之際,屢下特命。
若使聖見至當,固無容議,倘或毫釐之有差,竊恐億兆之窺測也。
且聞至公之道,不顧嫌疑,故其事誠是,則不以親昵而不稱焉;其事誠非,則不以踈遠而不擧焉。
若避異同之形跡,不盡是非之實狀,則求以爲公,反成大私。
故《傳》曰:「所惡於智者,爲其鑿也」,此正今日對病之藥也。
答曰:「箚辭當體念焉。
」 六月 6月1日 ○朔丁醜,詔使到開城府,名以開讀禮,徵索不已。
贈銀一萬二千兩,猶有不滿之意,儐使約以到京添給。
6月2日 ○戊寅,諫院啓曰:「樸炡等之補外,有五不可。
學士補外,實貶謫也,儒臣言事,至於貶謫,其不可一也。
南以恭之不稱憲長,國人皆知,而不敢言,炡等獨言之。
今若罪之,是罪敢言者也,其不可二也。
炡等所言,其不爲欺蔽也,證左昭著。
雖以必欲罪炡者,亦不得不爲之稱枉,而殿下獨不優容,其不可三也。
大臣、重臣極言,而痛辨之,此豈護炡等,而欺聖明者哉?然而殿下終不回聽,是大臣、重臣之言,不見信也,其不可四也。
仰揣聖意,必以爲:『此細事也,廷臣紛爭,必欲得請,是求勝也。
予獨不能勝廷臣之紛紜乎?』若然則殿下不免與廷臣爭勝,而欲群下之莫予違也,其不可五也。
如使炡等自爲之謀,則廁足朝行,進退維谷,不如補外之安且便也,奈朝廷擧措,有五不可何哉?請還收補外之命。
」答曰:「非予務勝,欲杜欺蔽之習耳。
」 ○贈鄭逑謚文穆。
逑,星州人,自號寒崗。
自少沈潛學問,尤精於禮學,爲一世名儒。
光海昏亂,屢抗疏章,力陳盡孝之道,遂不復仕,卒于家。
及上卽位,贈職、緻祭,至是又命賜謚。
○慶尙監司金緻卒。
緻爲人暴悍,多權略。
光海時,附托兇徒,歷敭淸班。
及廢母後之論起,稍存崖異,遂被罪。
反正後,金瑬薦之甚力,遂拜巡宣之職,公議非之。
○軍器寺正李埈,上疏獻箴,名之曰毖後箴,條陳體天、守法、用賢、愛民、納諫、去邪、推誠、謹刑、愼賞等事。
其疏曰: 殿下聖智天縱,德業日新。
躬定大亂,手振宏綱。
上年冬,獻壽慈殿,今年夏,行會盟祭,翌日錫宴勳臣,和氣藹然,頌聲洋溢,至治之會,適當今日。
臣之愚陋,忝居詞掖,目覩盛事,不可無一語以揄揚。
玆忘孤陋,綴一箴以進。
謹取《詩》之毖後患之意,名以毖後,蓋以寓箴規於頌美之中也。
殿下有撥亂之才,而多難未平;有求治之誠,而庶績未乂;有堯、舜聰明之資,而於變之化,未臻於百姓,愚昧之臣,未測其故。
但將芻狗之說,庸浼紸纊之聰。
果能此八條之道,何患於數者之弊乎?乘昊穹悔禍之會,荷列聖垂裕之休,立德建功之在玆,轉亂爲治之在玆,誠可以感於神,心可以一於天,豈惟收一時之效,而成小康之治而已也?臣之此箴,其意則取《天保》、《卷阿》之詩,而其制則倣宋臣鑑成箴,伏願殿下,勿以人廢言。
上優批答之,仍賜虎皮一領以奬之。
6月3日 ○己卯,天使監文書太監王敏政、忠勇軍提督太監胡良輔,奉詔勑入京,上率百官郊迎。
頒詔訖,上與兩使行茶禮,中殿自內備禮,受冕服如儀。
詔曰: 維爾朝鮮,世著忠勤,每當纉緖,嗣服之初,輒以紹封上請,示不敢專也。
念我皇祖,曾冊封前國王李琿,不意頃者,以失德見棄。
爾昭敬王妃金氏,具奏國情,應以爾李〈諱。
〉嗣立,佇承大統,用鎭東隅,今特封爾爲朝鮮國王。
命出天朝,爰正位號,爾爵爾土,自玆有屬。
其該國大小臣民,共體朕愼重簡畀之意,其務佐王修政,飭備固圉遏奴,光弼朕撻伐之烈。
庶予一人,非有私於爾新王。
故玆詔示,鹹使聞知。
勅曰: 諭署朝鮮國事李〈諱〉。
該昭敬王妃金氏,奏爾叔李琿以不德,自絶於國,臣民繫心,倫序相應,實在爾〈諱〉。
摠兵官毛文龍,復爲代請,玆特遣太監王敏政、胡良輔等齎詔,示爾國人,封爾爲朝鮮國王,竝封爾妻韓氏爲王妃,特頒賜爾及妃誥命、冕服、冠、綵幣等件,王其袛承,無替朕命。
其誥文。
制曰: 天覆無私,國制經包夫遐裔;日臨有道,皇仁直鬯於殊方。
選明德而立之君,順輿情而申之命。
爾署朝鮮國事李〈諱〉,才堪荷重,度足超群。
每思仗劍而安邊,庶幾枕戈而赴國。
群情共戴,世係攸歸。
爰因王母之陳情,特念東方之維翰。
是用特封爾爲朝鮮國王,爾其纉玆舊服,撚乃新猷。
經先烈而矢忠,懷永圖而愼德。
梯航袛貢,毋忘事上之恭;掎角成師,彌奮同仇之勇。
庶其匪懈,永孚于休。
欽哉! 封王妃誥文。
制曰: 作鎭東方,已眷宜君之度;疏榮北闕,或資程閫之賢。
寵迨有邦,誼從隆爵。
爾署朝鮮國事《李》〈諱。
〉妻韓氏,鍾英峻閥,作配名賢。
恭有恪於湘蘩,順乃徵於靜瑟。
新君繼統,旣符當璧之占;淑媛流芳,竝迓如綸之錫。
玆封爾爲朝鮮國王妃。
於戲!賢胎蘭閣,儼令圖于山河;德贊桐圭,衍雄封於帶礪。
有加儀範,無替休榮。
欽哉! 6月4日 ○庚辰,上禦崇政殿,受世子率百官陳賀及八道方物、賀箋,因大赦,加百官資。
敎諭中外書,若曰: 景命集躬,顧涼德而方懼;皇華宣誥,荷縟儀而何堪?玆承寵靈,誕告衆庶。
曩者昏亂之日,泯焉天地之經。
顔厚忸怩,有所不忍言者;國將顚覆,嗚呼予曷歸哉?皇天眷我祖宗,曆數歸於寡昧。
迫臣民之推戴,夫豈安心?悶廟社之阽危,援之以手。
幸賴皇鑑之孔邇,特紆寶冊之載頒。
紫弁聯翩,輟內班之近侍;芝函朗輝,傳萬裡之重溟。
榮疏九重,玄瑞煥繢緌之飾;秩超五等,坤褘增襢?之華。
肆膺寵賚之便蕃,遂緻基業之鞏固。
大慶宜與衆共,鴻休豈曰予私?庸布渙汗之音,聿施推恩之典。
於戲!滌瑕蕩垢,使一邦而維新;歛福錫民,期萬品之竝育。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大提學金瑬之辭也。
○王世子率百官進箋,賀于大王大妃及中殿。
○詔使送禮單于三殿及世子宮。
蓋欲取回謝之物也。
政院以爲:「詔使送禮單於大妃殿,事異常規,請令禮官定奪。
」上許之。
禮曹回啓曰:「此事,非但有違前例,於禮亦無所據。
請令館伴,善爲周旋,使自持還。
」於是,館伴李廷龜,使譯官張禮忠等,措辭陳辨,詔使終不聽。
上曰:「旣不持去,不可還送,令該曹備送回禮。
」 ○上盡下詔使所送物于戶曹。
○上幸南別宮,見兩詔使,設下馬宴。
上曰:「毛都督自鎭弊境以來,遼民歸順者,不知其數。
加以號令嚴明,威風遠及,奴賊不敢近塞,故小邦恃而無恐。
天朝亦知此耶?」詔使答曰:「或有知之者,或有不知者。
俺等當奏知皇上,添給兵糧。
」上曰:「然則遼民庶無呼庚之患,而遼路可復矣。
」詔使曰:「毛將雖欲招集,非貴國接濟,何可得也?此皆賢王之忠義也。
」上令承旨,呈禮單,因還宮。
副使胡良輔,怒禮單薄略,踏破宴膳。
上遣禮曹判書吳允謙,往解其怒。
○鹹鏡北道大旱,兩麥焦枯,黍粟無苗。
北兵使申景瑗啓聞,請議救民之策。
○唐原尉洪友敬卒。
6月5日 ○辛巳,胡良輔送弓一張、矢一部曰:「昨見國王陪從小宦所持弓矢,甚不華美。
玆送弓矢,此乃皇上所賜」雲。
上受之,令該曹修回禮。
○戶曹與儐臣相議,優備銀、蔘等物,名之曰別禮單,呈于詔使,猶不快解其怒。
相臣以下朝暮踵門,而托以暑病,終不見面,且其家丁等徵索雜物,罔有紀極。
詔使每於送禮單之後,督受回謝,必倍本價,有若商賈之爭利者然。
都監策應不給,上下遑遑焉。
○義州府尹李莞啓聞:「都督領兵三百餘名,來自蛇浦,不入本府,設帳幙於五裡程外。
蓋陳兵出入,若將有爲,欲使詔使聞知」雲。
○慶尙監司尹毅立,以仁潑緣坐之親,再疏,乃遞。
○命停擧動時前後皷吹。
反正初,上命遼路平定間,勿用皷樂,今又申之。
○大司諫張維,以陪從失儀,引避而遞。
以尹暄爲大司諫,以崔葕爲校理。
○承文院啓曰:「自前,謝恩上使本階正二品以上,則議政假銜,而今則上使樸鼎賢,本職從二品,借銜何以爲之?」上命加資。
臺諫爭之以爲不可,上不聽。
6月6日 ○壬午,兩詔使怒贈物薄略,將欲發還,上遣都承旨金尙憲,請留。
副使胡良輔面責譯官,多發不遜之言,且曰:「俺是內官,當行無知之事。
且以此語,回告國王」雲。
上使王敏政,在傍無言,副使怒謂上使曰:「公何無徵督之言耶?」上使曰:「吾本口吃,未及發語。
公先言之,吾以是默然」雲。
蓋上使無一言及於徵求,而受所贈,與副使無異,蓋爲人多詐。
○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曰:「見唐將徐孤臣文狀,則奴兵三千,與後營杜遊擊兵,戰于淸河城北之車山,遊擊領大兵夜歸,至醎塲堡土墻口,奴兵一萬五千餘騎,斷遊擊歸路,遊擊軍四散,陸續渡江。
」雲。
○贊成李貴上箚以爲:「奴賊今方有西搶之計,今冬必無犯境之患。
請勿入南兵,以休民力」,上令備局議之。
後,引見張晩,以先入海西軍資,以南兵所饋之糧,議定。
6月7日 ○癸未,又送別禮單銀子一萬七千兩於詔使,他物稱是,而詔使猶不解怒,促出牌文。
上遣知事金藎國請留,詔使對曰:「多謝國王厚意。
但欽限已迫,不敢遲悞,未得領敎」雲。
詔使處回禮銀、蔘等物,不可勝數。
且每日勒捧銀子一萬兩、人蔘二百斤,而黨至孝所捧,亦亞於兩使。
至孝卽家丁之用事者也。
詔使躬董坐支銀子,厥數甚多,五更始就寢雲。
6月8日 ○甲申,上遣承旨,請留詔使則答雲:「國王若送請留禮單則當勉從」雲。
又遣承旨請留,且請崇政殿宴禮,不許。
又遣重臣,緻揭帖請宴,亦不從。
○副使求見活鹿,館伴李廷龜曰:「鹿在山中,不可容易得來。
」副使曰:「一隻之鹿,亦不許見,安在待客之道耶?」副使又求見有葉人蔘,館伴答曰:「人蔘在遠山,何可卒然緻之?」此皆徵銀之計也。
都監得生鹿於海嵩尉尹新之園中,示之,副使曰:「曾聞東國人家多養之,故欲得而食之,至送駙馬所養,多謝厚意」,卽還之。
人蔘則命採有葉者,示於歸路。
6月9日 ○乙酉,上又遣承旨請留,詔使猶不許。
蓋外示欲去之色,以爲徵銀之計。
上遣右議政申欽請留,又遣承旨,請行明日宴禮,詔使始許之。
○以洪瑞鳳爲兵曹參判,鄭宗溟爲弘文館校理,擢尙州牧使元鐸爲慶尙監司。
鐸爲人剛果,且有才局。
以此屢典大州,至是擢授。
6月10日 ○丙戌,上幸南別宮,見詔使,行宴享禮。
副使使通事,出示小紙,仍曰:「俺等來時,毛都督以此三人收用之意,使之轉達於國王前,幸望採納如何?」三人卽李景稷、鄭忠信、鄭鬥源也。
上曰:「此人等皆能盡其職者也。
今承盛敎,敢不唯命?」仍問曰:「頃年聞孫閣老出關禦賊。
今則留住那地,而兵馬幾何?」正使曰:「孫閣老方住關上,而所屬猛將,如馬時龍輩五十餘人,軍則八十萬矣。
」 6月11日 ○丁亥,上幸南別宮,行上馬宴。
6月12日 ○戊子,兩使名以回禮,到闕,上出迎於崇政門階上,相與再揖,引入殿中,行宴禮。
上曰:「小邦山川,雖不足觀,而前後皇華,莫不遊賞。
今大人獨否焉,不勝缺然。
」正使曰:「連日下雨,行色且忙,未得周覽,而垂問至此,多謝。
」詔使促罷宴,上曰:「心甚缺然,唯願更進數爵,從容完禮。
」副使曰:「願得國王寶劍。
」上命小宦,取諸宮中,呈於兩使,副使拔而視之,竝與贈上使者,授其家丁。
○兩使始發行。
其所館鋪陳器具,皆取去。
上幸慕華館餞之,仍曰:「上馬宴時,令該官奉獻良馬,而聞擇之不精,故已令科罪,今又擇而贐之。
」副使曰:「願得花馬體大,而便於騎射者。
」上曰:「小邦不貴花馬,故內廐所存,隻是純色耳。
」副使曰:「俺當言于遠接使,擇去於前路矣。
」上許之。
6月13日 ○己醜,上頒皇帝所賜紅錦於三公、六曹堂上及三司長官、承旨、翰注有差。
○遣官行祈晴祭。
6月14日 ○庚寅,下敎于禁府曰:「前後流竄罪人中,參酌輕重,或量移、或全釋。
」 ○上命分詔使時用餘饌物,頒賜都監將官及入直禁軍,受賜者莫不感悅。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上疏乞緻仕。
元翼以先朝元老,負一國重望。
際會之隆,今古罕覩,淸名雅望,足以矜式一時。
爲國之誠,終始懇懇,而別無經濟之大業,故聲名少損於廢置之日矣。
元翼亦自以年紀已衰,無意事功,遂乞緻仕。
其疏略曰: 臣常自期險阻艱難,死生以之,國事稍定,則便乞骸骨,歸死松楸。
從前登對及疏箚,累以此仰達天聽,老臣情事,聖明亦有以諒之矣。
仍竊伏念,天與人歸,眞主龍興,而乃今皇命誕降,億萬年無疆之休。
自今伊始,國家征徭、詔使需應,四境民情,雖不免騷屑,而聖明在上,至誠愛民,事過之後,節用省事,撫綏鎭定,遲以歲月,則民可以安,國可以泰。
臣前所謂國事稍定,便乞骸骨者,不於此時,而更待何時?告老許退,亦帝王禮遇士夫之盛事。
臣之薄劣,雖不足以承當盛事,而國家先從隗始,以樹禮遇之風聲。
答曰:「予恒念卿昔日之言,竊冀出仕之日,緻仕之請,遽發於意慮之外,予甚缺然,有靦于人。
卿,先朝元老,蒼生之所屬望。
卿若去國,孰不欲去?況卿年紀雖高,精神不衰。
願卿勿以將亡之秋,爲稍定之時,須念前日之言,雖不能陳力就列,亦可臥閤論道,用副予側席之望。
」 6月15日 ○辛卯,憲府啓曰:「禮遇王人,賓主交敬,儀章、典禮不可紊亂,而今番華使,自上餞宴時,詔使以紗冠、氅袍,褻服以出,此誠前所未有之大變也。
彼固不足責之以禮,而伺候之人,旣不能開諭止之,又不能預先稟知,竟至於傷損體面,羞辱國家。
請差備通事等,竝拿鞫定罪。
延接都監亦不無所失,當該官竝命推考。
經變以後,庶事草創。
太廟饗祀,亦爲裁損,頃緣筵臣所啓,復設朔望祭,而祭物隻數器脯果而已,籩豆草草,識者寒心。
毛血之薦,專在犧牲,而一月所用,不過五六豕雲。
國家物力,雖極闆蕩,享先之儀,豈容如是?況今都監,分送典牲署豕畜數百頭雲。
請令禮官,稍復舊制,以重存羊之意。
」答曰:「依啓。
差備通事,詔使回還後拿鞫。
」 ○太廟望祭時,有一走獸,形若狸貓,墜自上室,走出床下,祭官來啓。
○詔使到渡水之處,托以無橋,必折銀以捧,名之曰無橋價。
所經州郡,一時蕩敗。
○詔使在京時,欲以銀子五千兩,換取人蔘五百斤,戶曹判書沈悅,請令開城府貿給。
留守閔聖徵,計無所出,遂逐戶勒收,囚繫滿獄,怨呼徹天。
及詔使至,枰納人蔘五百斤,卽招譯官張禮忠語之曰:「前日在王京時,凡所換貿之物,皆交還原銀,可見國王敬客之意也,今到此處,無意交還。
不還原銀,則是以天使爲買賣人也」,還取原銀,一府之人,號哭道上曰:「豈意中原,有此大賊?」雲。
○詔使又以眞珠四百十餘箇,出給本府,折銀五千六十兩,刻期促納,府中之人,或有自縊者。
○上引見鹹鏡監司南以恭曰:「卿今受任,可弭予北顧之憂矣。
」以恭曰:「聖敎至此,臣敢不死生以之?但恐材力不逮也。
」仍請端川銀礦,許民私採,以紓民力,且擇遣高山察訪,以文臣交差六鎭守令,上皆從之。
又命嚴明黜陟,仍賜虎皮、弓箭等物。
○右贊成李貴上箚,請先行號牌之法,次行量田,答曰:「號牌等事,不可不熟講以行,當廣議處之。
」 6月16日 ○壬辰,世子會講於景賢堂。
○世子宮奴五六餘人,乘醉作亂于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家。
捕盜廳請囚禁治罪,上許之。
○以鄭經世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顯英爲刑曹參判,徐景雨爲承旨,李景曾爲正言,尹墀爲獻納,李埈爲侍講院輔德,韓仁及爲修撰。
仁及,應寅之子也。
性本麤鄙,持身不謹,趨附金瑬,有同奴隷,故得躋淸班,人多鄙之。
6月17日 ○癸巳,下敎于政院曰:「近來肅拜太晩,殊甚非矣。
政院檢飭,俾無怠慢自便之習。
」是時,上勵精求治,未明而興,夜分而息,微細文書,亦皆經覽。
每以臣僚之怠慢爲憂,而在下之人,不體上意,使國事日就懈弛,識者歎惜焉。
○持平閔應亨上疏,極陳時弊,答曰:「省疏具悉。
嘉爾愛君之誠。
疏辭當留念焉」,仍命饋酒。
應亨爲人剛直,且有廉謹之稱。
以此擢授言職。
至是,抗章言事。
其疏略曰: 臣伏覩殿下卽位之初,體天無私,一言一政,動遵規模,擧國臣民,拭目觀化,雍穆之治,指日可待,而殿下之政,漸不如初,朝野失望。
憂虞之象已著,而殿下尙且安於姑息,以國家爲已治已安,而肆泰之心,已見於接物之際,臣竊悶焉。
殿下試觀今日國家之事,果有一毫丕變於往日者乎?上而朝廷之上,法令不一;下而閭閻之間,風俗漸薄,百隷優遊,怠棄職事。
私意大行,公道大閼,國家之漸迫危亡,如水就下。
此不待知者而已,澟然寒心,而以殿下之聰明,莫之或窹,何也?此無他,聖明蔽於私意,而安於自用也。
臣竊觀殿下私心之最著者,拒諫是也。
殿下初年,雖或有過中之言,而殿下皆優容而聽納,然識者亦疑其有容諫之量,而無用諫之實也。
至于今日,則殿下容諫之量亦窄,而訑訑之色太盛,雖大臣、重臣之進箚,隻以體念二字答之,而少無體行之實。
言官之遇事論執者,不惟不用其言,反下嚴旨,或諉以構陷王孫而遞之,或諉以欺蔽聖明而斥之。
至於犯內之言,所親之事,則必以峻辭絶之,殿下之拒諫,不已甚乎?嗚呼!目今天心未豫,而災咎薦臻,民力已竭,而賦歛方急。
閭閻間歎息、愁怨之聲,雖隔於九重之遠,而三春淫雨之變,兩湖雨雹之災,北路雲漢之酷,已交奏於冕旒之下,則殿下固可因天怒,察民心,而亦可自反於應天、保民之無其實也。
當此之時,君臣上下,雖汲汲恐懼修省,廓開言路,而樂聞己過;官師相規,而同寅協恭,猶不能回天意,而保民心也。
況殿下傲然自聖,而杜塞言路;朝著失和,而氣象不佳者乎?此臣之所以流涕太息而不已者也。
臣竊聞往年赴京使臣之行,譯官等交易之際,公然稱說於中國曰:「某服飾,乃我國禁中之所禦,必須十分取精也;某錦繡,乃我國禁中之所服,必須十分取好也」,爭美妬奇,不知爲累於國家。
臣固知此事,或出於禁掖之私敎,而殿下必不知之矣。
然當初貿來之時,殿下雖或不知,而此物旣入於禁中,則或關於聖聽,有可知之理,而猶不加痛斷,則是殿下亦未免好貨之私也。
○上禦興政堂,引見勳臣綾城君具宏、綾川君具仁垕、東平君申景??,命饋酒饌,又賜錦段各一封。
6月18日 ○甲午,以李敬輿爲弘文館校理,特命鄭蘊爲大司諫。
○命招大臣、議政府、六曹堂上,廣議號牌、量田之法,或以爲當行號牌,或以爲當行量田,廷議紛紜,莫適所從。
於是,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啓曰:「此是國家莫重之事,不可不廣收群議。
請東西班二品以上及備局堂上,竝令隨後更議。
」承旨李聖求啓請病不收議者,令在家收議。
6月19日 ○乙未,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張晩曰:「龍川府使李希建,乃忠義慷慨之士,欲守龍骨山城,以爲昌、義之形勢,但內地不可無防備之軍。
臣欲以別勝軍,入防平壤,又以別抄軍赴戍安州,使之待變,而此軍近三千,合雜色軍,則一萬一千四百名也。
」晩仍以分軍之制,出自袖中以進。
上覽之,以軍士單弱爲憂,晩曰:「平安兵使宜進駐安州,而廟堂欲以龜城爲兵使所守之地,似是失計。
」領事尹昉曰:「張晩之言是矣。
龜城無城郭,不如進駐安州。
」上曰:「進駐安州,雖似完固,但主將退入內地,則昌、義將士,必有落莫之心。
」晩曰:「兵使以主將,領兵深入于龜城極邊之地,猝然見敗則奈何?」上曰:「然則與廟堂熟講處之。
」知事吳允謙曰:「自古封典旣完,有親祭太廟之擧矣。
秋享大祭,親行何如?」上曰:「卿言是矣。
依此爲之。
」〈史臣曰:「我國設鎭寧邊,必以兵使領兵防冬,西門鎖鑰之策,豈偶然哉?卽今奴賊,新據瀋陽,銳意東搶,昌、義之間,枕戈待變。
鴨江一帶氷合之後,則作一平地,鐵騎之來,速於飄風。
爲主將者,固當開府境上,以係昌、義、龜、朔之人心。
今者兵使南以興,必欲守安州,安州卽內地也,以興之自爲身謀,則可謂得矣。
嗚呼!張晩以師壇宿將,非不知此計之得失,而榻前陳請,無非爲以興之地,可勝痛哉!」〉○是夜,投兇檄於軍營。
蓋怨國之輩,潛懷兇計,爲此逞孽之事,而莫得端緖,人心不安。
軍營,卽勳臣大將申景禛等領兵直宿處也。
兇檄中,直書禦諱,見者不忍正視。
時,閭閻間又有傷時歌一篇,大槪譏刺時事,指斥勳臣也。
其辭曰:「嗟爾勳臣,毋庸自誇。
爰處其室,乃占其田。
且乘其馬,又行其事。
爾與其人,顧何異哉!」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復上疏乞緻仕,答曰:「省卿疏章,予深憂悶焉。
予意已盡言之,須勿控辭,以安予心。
」 ○上下敎曰:「會盟祭後,新舊功臣父子論賞事,何不擧行乎?依舊例以啓。
」吏曹啓曰:「自開國以來,凡功臣過會盟祭後,則例皆父子推恩。
延陽君金繼韓等十人,皆以先王朝舊功臣,入參會盟,似當應授加資。
錦陽尉樸瀰等十三人,皆以舊功臣嫡長,應授加資。
前僉正尹晥等功臣嫡長,年滿七十,已經四品實職者,陞堂上,載在謄錄,似當依舊例施行。
其中李德演以堂上官,已行府使,年踰七十者,而未經堂上實職,故本曹不敢下批。
宦官崔彥恂等四人,則內官之身,參正勳者,止於崇祿,已有定制,今不可踰越本品。
至如李重老父副正麟奇等十人、李時白嫡長子縣令恪等三十九人,皆在父子推恩之列。
以敎書觀之,父母妻子皆從其功之高下,與其身而一視,似當依此施行,而壬辰之後,文書散失,曾在先朝,扈聖淸難宣武功臣勘錄之時,無由尋訪故事,隻以光國平難時,聞見所及者爲之。
或雲:『勿論功臣等級,資窮準職者,則隻陞堂上,參下官六品遷轉。
』而未有分等高下之別,論議未定。
自上屢下敎,大臣收議,非止一再,亦不能停當,歸之於銓曹,銓曹必有處置,而其時《謄錄》,亦失於上年變亂,無憑可考,自下不敢擅便,伏惟上裁。
」答曰:「更議大臣。
」議于大臣,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議曰:「凡此加資,竝依本曹啓辭,施行宜當。
末端父子推恩,旣無謄錄可據,堂下散資,則依敎書隨等給之,而資窮準職以上,則隻陞一資,參下則六品遷轉,亦有舊例,似當依此爲之,但事係恩命,伏惟上裁。
」答曰:「依議施行。
李德演亦爲加資。
」 6月21日 ○丁酉,贊畫使南以雄馳啓曰:「江界等地閭巷村民,涕泣號訴曰:『漢人作群,突入村家,責辦口食,攫奪財物,掠殺雞犬,歐打人物,劫辱女人,民皆棄家,隱伏山谷,久廢農事,一帶邊民,將至流散』,方移文督府,使之禁斷」雲。
○成汝寬爲持平,李景奭爲獻納,尹墀爲副校理。
6月22日 ○戊戌,平安道監司李尙吉馳啓曰:「卽見義州府尹李莞所報,則都司徐景栢、參將易承惠等,領軍兵,捕獲眞、假?二百餘名出來,而眞?言:『奴酋於六月初八日,率兵來到遼東城,與西?連和,使其第四子,領兵三千餘名入去,而今至月餘,尙不還歸。
蓋似見賣於西?,而未能的知』」雲。
又啓聞善治守令宣川府使成俊耉等七人,請加褒賞,乃命或賜馬,或賜表裏。
○伴送使金尙容馳啓曰:「詔使到黃州,出給眞珠二百箇,使之折銀三千兩,又求生鹿。
本道監司言以倉卒難得,則詔使令折銀,厥數甚多。
且放其頭目,亂打守令及下人,黃海一境,蕭然若經兵火」雲。
○以尹墀爲獻納,李景奭爲副校理。
○戶曹啓曰:「信城君夫人一朔料米、豆,竝十二石,一年通計,則多於王子君祿俸遠矣。
其女安弘量妻料,雖因上敎仍給,豈可以信城君夫人所受之數,給之乎?從夫職題給之意,敢啓。
」答曰:「知道。
安弘量妻料,考前題給之數,施行。
」 ○諫院啓曰:「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
罪人李光春,以李夢鶴逆黨,在宣廟朝流竄北道,而頃者任意出來,今又南漢山城別將,授以監董之任,事極駭愕。
當該別將從重推考,李光春依律定罪。
」從之。
6月23日 ○己亥,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號牌一事,昨會備局回啓,而臣等之意以爲,自上必引對然後,可以決之。
」上曰:「旣爲收議於廷臣,則大臣但當斟酌輕重而已,何必引對後決之?」欽曰:「誠如聖敎,而欲聞聖旨矣。
」上曰:「號牌一事,予以西邊爲憂。
聞,西邊列邑,半是入作〈猶俗稱雇工也。
〉之人。
所謂入作者,移來移去,任意行止,有同山禽野獸雲。
國家設行號牌後,擧皆駭散,則主戶亦必難保。
予聞北道亦然雲矣。
其餘謀免身役,而厭憚此法者,不足顧也。
」 ○命作行宮於南漢山城。
從李曙之計也。
○黃海監司權盡己馳啓,極陳詔使貪黷無厭之狀,且言:「本道所用銀子之數,幾至二萬兩,率多白奪於商賈。
請令該曹打算,還償其戶。
」戶曹從略償之,商人多怨。
6月24日 ○庚子,錄勳都監啓曰:「今此原從磨鍊時,下賤之輩,援引近規,希冀參錄,不勝其紛擾。
請祭官外,凡書吏、使令及守僕,竝勿許錄。
親祭時,侍衛內官,不無冒濫之弊。
令內侍府,更加淸査,而別監則施以他賞,勿許參錄。
」答曰:「依啓。
別監許錄可也。
」 ○黃海道信川、兔山、殷栗等地,暴雨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鳥卵,田穀、木花,盡爲傷損,有同蹂躪之地。
六月以後,大雨連日不止,田野如海,處處覆沙,禾穀盡損。
監司權盡己馳啓以聞,請特施賑恤之典,上令該曹,議蠲賦役。
○詔使還到蛇浦,毛都督盛張軍容,皆以錦繡爲衣服,旌旗眩耀人目,使詔使巡見,而其實疲軍不鍊者也。
其欺罔天朝,類如此。
○以李敏求爲承旨。
○兵曹請以天使時用餘價布,分給各衙門吏卒朔料,上命依其數,蠲減各道步兵價布之未收者,以紓民力。
6月25日 ○辛醜,承政院啓曰:「凡大小啓下公事,皆經本院判付然後,各司奉以施行,所以一宮府之體,防奸僞之萠。
今者原從錄勳,事係重大,而承傳色,乃敢以其書啓單子,不經本院,自書判付,直下都監,極爲駭愕。
其違例壞法,漸不可長,而都監亦矇然受之,不爲申稟,殊極非矣。
當該承傳色、司謁及錄勳都監郞廳,竝從重推考。
」從之。
○諫院啓曰:「罪人澳、洛等,當賊适入城之日,投入逆瑅之家,潛行雲劍之號。
其時遠竄,已極失刑,而今有量移之命,物情莫不驚駭。
罪人任吉後,以廢朝宮人之至親,冒竊宰秩,氣焰薰炙,賣官鬻獄,煽亂罔極,到處貪贓,特其餘事耳。
當初付處,物議憤鬱,而至有放歸田裡之命。
朝家法章之解弛,莫此爲甚,請竝還收成命。
」答曰:「澳、洛等投入之跡,似不明白。
屢經大赦,量移何傷?任吉後雖有貪縱之罪,事在昏朝,旣已放釋,不必煩瀆。
」後,諫院以任就正不爲竝論,引嫌後,添入連啓,累日論執,始從之。
○備邊司請添防戍於龜城,擇送別將,以爲安州聲援,上從之。
先是,都體察使張晩啓於榻前曰:「朝廷將使平安兵使,進住龜城。
龜當昌、義之路,果合進守,而第無城守之具。
兵使領兵進住,則糧餉、器械,不可不移入,而及其有警,若復遷移,則不無顚倒之患。
都元帥李弘冑言:『兵使當駐安州,可戰則戰,可守則守』雲。
」上令廟堂,熟講以處之,故有是請。
○戶曹請送人蔘一千斤、黃金五百兩、軍糧米、豆四千石於毛營,以償詔使時所貸銀價。
6月26日 ○壬寅,備邊司啓曰:「號牌本意,蓋爲充補闕額也。
今見兵曹啓下事目,則纖悉備具,無有餘蘊。
信能行此,則無號牌之名,而逃散自可充定,似爲便當。
但悉括閑丁,無有隱匿者,則必不及於號牌,故今日之言軍政者,必以號牌爲首,而慮其騷屑,而不免有隱憂者,老成之議也。
曾在癸亥年,已成事目,未及啓下,擬於詔使過後,卽爲擧行,而第念事目雖已磨錬,而行會八道,往復定奪之際,時月自至遲久。
量田則非如號牌創行之法,竝令該曹,別立事目施行何如?」上曰:「似難竝行,號牌徐議處置。
」 ○戶曹判書沈悅,請勿蠲壬戌條貢物,上以新經詔使之行,民力已屈,命減壬癸貢物中可減者,以慰人心。
沈悅以爲:「癸亥條則係是緊切之用,不可容易減除,至於壬戌條,則或可量減,而但壬戌條至今未納者,非是殘戶小民,皆是土豪之積年逋欠。
今若蕩滌,則豪右之輩,以此甘心,將無意於備納恒貢,適足以長豪強避役之習。
壬戌、癸亥未收貢物,不可蕩滌。
」上從之。
6月28日 ○甲辰,伴送使金尙容啓聞曰:「都督每令我國,減省接待之事,而其私自承奉,則如恐不及。
今又讃美兩使,欺罔皇朝,其反覆難信之狀,至於此極」雲。
6月29日 ○乙巳,備邊司請於朝天使臣之行,再奏遼民就食中原之事,上許之。
蓋自遼左陷沒,督府來在我境,招集遼人,故遼人之投附者,其麗不億,遍滿西土,擾害村閭。
督府接待之策,皆倚於我,數年之間,主客俱病。
廷議憂之,具奏天朝,請使遼民,就食中土,已經題奉欽依,而都督自稱善爲賙賑,不許入送。
其意在於托以遼民多集,請糧皇朝,以爲自奉之計也。
登、萊巡撫,亦憂遼民數十萬,一朝猝至,則無以接濟,移咨都督,使之攔阻,故至是,備邊司啓請,再將難支事意,詳細題奏,付諸使臣之行。
○諫院啓曰:「人君奉三無私,一視宮府,而頃因錄勳都監啓辭,都監下人,竝不許錄原從,而獨於別監,以一夜陪衛之勞,特下許錄之命,物情深以爲未妥。
請依都監啓辭,一體施行。
臣等伏見政院啓辭,則承傳色、司謁等,敢以會盟祭時書啓單子,不經政院,而自書判付,直下都監,此前所未有之事也。
其蔑法作奸,縱恣無忌之罪,不可不痛懲,請拿鞫承傳色及司謁,以杜今後詐僞之漸。
」答曰:「承傳色等事,當初內侍府,因本府啓下單子,循例移文後,都監不信移文,啓下單子取去憑考雲,此非任意直送之比,勿爲更煩。
」憲府亦論之,終不允。
別監勿令許錄事,累啓,從之。
○憲府啓曰:「上年皇長子誕生時,奉表修賀,在於頒詔之前,已違前例,而況其表文,呈於薨逝之後,則今復陳慰,尤似無據。
國家典禮,固宜十分商量,請令廟堂,更議以處。
」從之。
左議政尹昉,以爲煩複宜停,而右議政申欽,請令該曹,更考可據前事處之。
禮曹以乙巳,天啓皇帝之誕生進賀使臣,在頒詔之前,而陳慰則無所可據,覆啓,上命依前議行之。
○憲府又啓曰:「原從參錄者,有庶孽許通,公私僕隷免賤之規。
此實人情之所大欲也。
目今公道不行,私情太勝,而原從磨勘時,夤緣圖囑,百般冒錄。
錄券若行,則各司典僕,將盡空虛,豈不寒心?臣等竊聞,有一勳臣,以譯官輩七人,拚作七孽壻而冒錄,又有妾子五人者,分屬於諸勳臣,冒錄於妾壻之類,以爲免賤之地雲。
此特其見著者耳。
其他濫雜,不可勝言。
請令當該都監摘發,從重治罪,無功濫錄者,更査澄汰。
」答曰:「勳臣等冒錄原從之事,極爲可駭。
爾等不擧其名,泛然論啓,似失論事之體矣。
」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三上疏,乞緻仕,答曰:「卿須體予至意,勿辭,安心調理。
」 ○戌時,白氣自西迤南。
6月30日 ○丙午,下敎曰:「昨昏,西方有白氣,而觀象監何不書啓乎?」觀象監提調等啓曰:「昨昏果有白氣,自西迤南,閭閻之人,亦多察見者,而不爲書啓,其慢不緻察甚矣。
請入直官員從重推考。
」乃命拿問。
○申時,白氣一道,起自巽方,直指乾方,長竟天,良久乃滅。
秋七月 7月1日 ○朔丁未,命復宗廟祭享犧牲、簠簋之制。
自經逆适之亂,國儲闆蕩,至於宗社享祀,亦皆減損。
至是,禮曹判書吳允謙,建白於榻前以爲:「禦供雖可減,而宗廟祭享,不可草草。
宜略復舊制,以伸聖上追遠之誠。
」上從之。
7月2日 ○戊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張維曰:「臣伏見朝廷之上,氣象蕭索,縉紳之間,意思摧沮者,皆由於言路否塞,下情不孚也。
頃者閔應亨以言官,獨陳疏章,其中多有人所難言之事。
自上命饋酒以送,外人疑之,皆以殿下賤弄臺臣雲,閔應亨亦羞愧不安,至於呈遞矣。
」上曰:「予實嘉其疏辭,飮之以酒,外人不知予意,反緻疑訝,是上下不相信也。
」維曰:「自上近來,多有訑訑之色,群下之疑殿下,固然矣。
凡臺閣之言,若涉於宮禁及私親,則殿下邈然不聽。
蓋朝無敢言之士,則將有媚悅之人。
今日士大夫,皆思擇言而發,此亡國之兆也。
」上曰:「群臣言予過失,予不以爲非矣。
凡過失有則改之,無則勉之而已。
」知事吳允謙曰:「人雖不知上意而疑之,然殿下勿以爲怒,自反省躬曰:『人之信不信,皆在予矣』,益加惕念,則聖德日進,而群下必信矣。
」允謙又曰:「臣昨往尙衣院見之,則自上命造金絲飾繡等物。
如此奢華之物,不宜用於嘉禮之時,殿下先禁於宮闈,以示四方。
此乃躬率之道也。
」上皆嘉納。
○憲府啓曰:「原從冒錄,誠極痛駭。
臣等初據風聞論啓,聖批以不擧其名爲敎。
臣等更爲詳聞,則靖社功臣姜得,乃敢以譯官輩七人,拚作七女壻,混呈單子。
又有李期遠者,抵書于其所親,欲以賤畜所産五人,分屬振武諸勳臣,稱爲孽壻,圖爲許通之計。
人心至此,誠可寒心。
請姜得、李期遠拿推。
麟城君李佑,本以姦毒之性,濟以陰賊之術,居家悖惡,萬狀俱備,殺越行劫,特其餘事耳。
敎誘其外三寸樸鹹元,書給文券,賣其嫡母及嫡弟,以爲殺嫡奪財之計,自知罪狀,絶跡遠逃,厥後潛形換面,夤緣出沒。
當危疑變亂之際,不無偵伺奔走之勞,而其與賊黨,疊相唱和,爲不忍言、不忍聞之說,則其罪已不容誅矣。
大逆纔除,微功必錄,超階二品,疇爵行封,固宜革心從化,棄舊圖新,而旣有所挾,怙勢稔兇,興妖造怪,爲鬼爲蜮。
上自士夫,下至凡庶,其或不爲時用者,或家財豐饒者,或睚眦有怨者則輒曰:『某人蹤跡荒唐。
』『某人心事可疑。
』乃以告密二字爲渠生殺操縱之一大權,以緻訛言日起,群情駭懼,朝廷側目,行路疊足。
隻以陰邪之謀,慝黠之才,文足以舞奸,辯足以飾詐,故聖明在上,法令修擧,而迄今網漏者也。
曾謂堂堂聖朝,而反任其跳梁,以長其毒虐也哉?國言藉藉,衆怒齊激,請從惟輕之典,流竄遐裔。
」答曰:「依啓。
姜得、李佑先罷後推可也。
」諫院連以李佑,遠竄事,論啓累日,始命中道付處。
○以金南重爲司諫院正言。
南重,故相命元之孫也。
爲人善良,而剛果不足,且乏文學之稱。
李景義爲弘文館副校理。
○夜,流星出織女星下,入貫索星上。
艮方,有氣如火。
7月3日 ○己酉,特命樸炡爲鹹平縣監,兪伯曾爲伊川縣監,羅萬甲爲江東縣監。
三人皆鯁直敢言,職居經幄,糾劾官邪,而一時補外,識者莫不嗟惜。
閔聖徵爲全羅道觀察使。
聖徵,性本苛刻,且多顚妄之事,而以其有治劇之才,故歷試方面之任。
以李景稷爲開城留守,李敬輿爲弘文館典翰,金堉爲侍講院文學。
《堉》性本端實,且有志操。
曾在昏朝,絶意科擧,躬耕山谷,頗有古人之風。
及至反正,首以學行擢用。
樸潢爲弘文館博士,韓興一爲藝文館奉敎。
○廢人光海君有病,上遣內醫,齎藥往救。
7月4日 ○庚戌,都體察使張晩、從事李敬輿,往南漢山城,審察築城形止及功役,書啓以聞,上以詔使時用餘扇帽等物,優賞工匠。
○上遣內醫,看右議政申欽病。
7月5日 ○辛亥,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本兵之意,欲先行籍軍之擧。
此是蕩滌逃故之急務,但若先行籍軍之法,則士族子弟,必懷疑懼,莫若先行號牌。
」上曰:「號牌之法,非不美矣,莫如稍待人心之定也。
」知事金瑬曰:「廢朝初年,亦欲行此法。
其時臣亦爲郞廳矣。
豪右之民,皆憚此法,訛言大興,而當事之人,斷不搖動,幾至完畢,適有金濟世之獄。
李爾瞻方爲大司諫以爲:『濟世之謀逆,由於號牌』,啓請罷之矣。
」上曰:「其時則民有恒産,不比今日矣。
」瑬曰:「近以樸炡等事,三司論列,大臣、重臣,亦皆備陳,而自上欲塞不靖之端,終不允許,臣不敢仰達,而第羅萬甲有偏母,年老,目不見物,惟萬甲是依,而以其邑逼近西塞之故,不得將母雲。
此亦有欠於孝理之日也。
昔劉禹錫、柳子厚,坐於伾、文之黨,子厚則除柳州,禹錫則除播州,而子厚以禹錫有老母,柳州勝播州,上疏乞換,而憲宗竟移連州。
萬甲之補外,足徵其罪,換差便邑,使之將母何如?」上不答。
〈史臣曰:「今者三臣之補外,皆出於金瑬之搆擠,故一時士夫,皆不直其行事。
至是,外示救解之色,而隱然比三臣於伾、文之黨,籲其甚矣。
」〉侍讀官李景奭,請送人中原,貿得書冊,藏之玉堂,上從之。
時,新經變亂,玉堂所藏之書,幾盡散失,故景奭請之。
○忠淸道結城縣海邊,大石小石竝數十,自海中移于五裡許地,其地名,卽香塚雲。
僧尼之輩,奔波聚觀,皆以爲神,立宇祭之,以爲徼福之地,遠近民人,莫不來見。
其石大者如屋雲。
7月6日 ○壬子,右贊成李貴上箚,極陳平安兵使南以興,虛棄本鎭,退守安州之罪曰: 祖宗朝於平安道內,設五鎭之意,至矣盡矣。
光海時,率變舊規,排作七鎭,而寧邊、龜城、成川、平壤四鎭,皆棄不守,使一道民人,不意遭變,則皆無避賊之處。
此由於賊臣樸燁創設此計,而昏朝君臣,陷其術中矣。
祖宗二百年來舊規,氷合則兵使進守昌城,氷解則退守寧邊,其意有在。
今以興不念國家再生之恩,敢有臨亂自全之計,乃欲退守安州,多費辭說,欺罔朝廷。
若以朝廷爲有人,則何敢發此言乎?請令攸司,依律定罪。
上令廟堂議之,而不能決。
蓋南以興之欲守安州者,張晩之計也。
一日,貴與晩,坐於備局,晩又言此計,貴大言折之曰:「南以興退守安州,而賊若經由孟山之路,直向海西,仍抵京城,則是無異於令公上年,縱李适,犯京城之時也。
」於是,晩大怒曰:「國家旣委體察之任於我,則西邊之事,我自主之。
」貴又曰:「此則國家存亡所係。
國亡則我亦死,何謂無預耶?」晩益恨之。
○右贊成李貴,又上箚請先行號牌之法,姑停軍籍之令。
略曰: 臣意以爲,若行號牌之法,則擧國有役之人,皆以均役爲喜。
無役之民,雖或厭之,亦宜擇其有恒産者定役。
其餘號爲餘丁,一年隻收一匹布,以補軍需;士族則抄其壯健者,稱爲武學,限三年習其武藝,別作一隊,分番宿衛,不赴邊防。
如此則人不至大怨矣。
今若先行軍籍,則無役之人,必隨現定役,逃避騷屑之弊,必甚於號牌。
若如上敎,專意撫民,則軍籍、量田兩件事,竝姑停罷,以待數年,猶之可也。
不待號牌,而軍籍、量田,一時竝行,則臣前箚所謂存亡決於呼吸之間者,正謂此也。
請更令廟堂商議。
答曰:「所陳之事,旣已議定,不必如是瀆擾。
姑待後日。
」時,李貴主號牌之議,戶曹判書沈悅,建量田之計,兵曹判書徐渻,請行軍籍,各執己見,有若爭訟。
至於三公、六卿、二品以上,紛紜獻議,莫適所從。
自上令大臣裁決,而大臣欲自上剖斷,上下推諉,逾月未定。
○忠淸監司尹履之,啓聞道內善治守令,海美縣監樸安悌等五人,請加褒奬之典,命賜表裏一襲。
7月7日 ○癸醜,倭人藤永正、平信等納款,請受冠帶,朝廷許之。
○日本對馬島主平義成,力辭回答使鄭岦等所留之銀貨。
先是,鄭岦等之奉使日本也,日本國王源家光,贈岦銀四千五百十五兩、金屛二十四部、甲衣九領、大劍三柄,鄭岦等辭不獲已,留置馬島而還。
其後月餘,島主封而還送,上盡給鄭岦等。
於是,岦等力辭,廟堂以其半,送于都元帥,以爲軍需,以其半,又還于島主,以酬接待之勞。
至是,平義成送人辭之。
7月8日 ○甲寅,鹹鏡觀察使南以恭馳啓,請於永興、鹹興、鏡城等官,置提督三員,以爲敎授之地,又於本道濱海之郡,廣設鹽盆,募民煮食,令戶曹姑勿收稅。
又言:「本道陳田,皆應結役,元穀徒存虛簿。
宜早行打量,悉減不耕之結,亟加蠲正,盡減無據之簿。
請令廟堂,早爲善處。
」上令備邊司議啓,事不果行。
7月9日 ○乙卯,上親祭太廟,遣重臣攝行于永寧殿。
還宮後下敎曰:「親祭太廟,其禮莫重。
大小之官,略不警惕,猶懷怠慢之習,時刻已過之後,緩緩來到,天日將明,而初獻未畢,此誠前古所未有之事也。
予甚痛歎焉。
政院亦難免不能檢飭之失,都承旨察之。
」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四上疏乞緻仕,答曰:「卿固辭不已,必以予不足與有爲而然,予甚慙靦。
卿須勿辭,用副予至望。
」 ○玉城府院君張晩、右贊成李貴,一日相詰於公座,皆有不平之意。
各陳箚乞解,上下敎曰:「贊成李貴、玉城府院君張晩,皆以元勳重臣,所當相敬以禮,相規以義,雖有不逮,亦當可否相濟,以循國家之急,而敢以言語間事,肆其鬪鬨,至於投箚乞遞,猥濫甚矣。
所宜推考,以戒後日,而今姑置之。
此箚子還出給。
」 ○備局啓曰:「鹹鏡道鹹興以北,私賤勿許本主徵貢,丁壯則編於軍伍,老弱及女丁則出米助餉,乃是舊規,宜更申明。
」從之。
○北道管餉官許宲,別備貂、參、銀子等物,以爲詔使支待之用,且賑救饑民,鹹稱均一。
戶曹啓請論賞,上乃命陞敍。
○夜,流星出室星上,入墳墓星上。
五更,流星出敗苽星下,入井星上。
7月11日 ○丁巳,命賜一等樂於故延興府院君金悌男賜謚宴以侈之。
蓋慰悅慈殿之意也。
○憲府啓曰:「宮中府中,宜爲一體,事無內外,必由喉舌出納者,其意有在。
請自今,凡內侍府、掖庭署、內需司等大小啓下公事,皆關由政院,以防濫僞之漸。
」答曰:「掖庭署凡事,呈訴于政院;內需司凡公事,報該曹擧行。
內侍府,無可爲之事,自前本無以啓下公事貽弊之事,不必煩瀆。
」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上疏。
略曰: 前承聖批,萬萬出於愚臣情事之外。
神魂飛越,伏地席藁,恭竢斧銊之誅。
答曰:「省疏具悉。
卿須安心調理。
」 ○下敎,推考各道監司,更令購捕在逃逆黨。
○備邊司啓曰:「曾於榻前,有籍軍、量田兩事,先行其一之命矣。
諸臣皆以不行號牌,先爲籍軍,則徒增騷擾,恐未見效之意,縷縷陳達,而成命已下,未蒙允兪。
今日先行籍軍,則量田,當在其後矣,但群議以爲:『不行號牌,而先爲籍軍,則充定之際,軍民逃散之患,必有倍於前日,事未就緖,益緻渙散』雲。
此等說話,聖明旣已俯察,而然係群情,敢此具稟。
」答曰:「更爲明白回啓。
」〈史臣曰:「軍國有事,則必須大臣剖斷然後,衆議自定矣。
今者籍軍、量田等事,皆不可已,其擧行之先後,一言可決,而備局諸公,回啓之際,持其兩端,糢糊措語,惟欲取裁於上。
其不欲爲國擔當,類皆如此,尙何望匡濟艱虞乎?反正之後,錦衣布裳之謠,蓋以有君而無臣也。
」〉○以金尙爲江原道監司,申景??爲黃海道兵使。
景??天性麤猾,濟以貪濫。
徒以勳臣之故,屢授閫帥之任,不厭人望。
嚴惺爲弘文館副應敎兼侍講院弼善。
○夜,蒼白氣一道,起自艮方天際,直指天中,長十餘丈。
7月12日 ○戊午,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軍籍、量田二事,似難幷擧,自上問其先後於備局,故昨已回啓矣。
外間之議以爲,號牌不可不爲雲。
此亦祖宗朝已行之事也。
」上曰:「凡事,相臣採聽群議,而折中可也。
每爲群議所動則國事,何時可成乎?」欽曰:「或者之議以爲:『不行號牌之法,無以成軍籍。
』此言亦似有理。
況群策畢擧,乃今日之急務,故敢爲仰達,以俟裁擇矣。
」上曰:「欲行號牌,不無所見,而但念祖宗朝,民有恒産,安土重遷,今則民無恒産,逃散甚易。
況號牌之法,極爲苛密,行法之初,必多殺人,當此人心未定之時,恐緻騷屑。
凡事施設之初,不可不廣收群議,旣定之後,則使人人不得各執己見,然後可成大事矣。
」李貴曰:「殿下不用臣言,臣不欲仰達,而但此事,則存亡所係,不得含默矣。
上敎以爲:『凡事旣定之後,不可撓改』,此聖明所見不精也。
一定論議,人莫敢發言,此何道理乎?尹昉、崔鳴吉、申欽,皆不經守令,故不知此等事矣。
今日此事,係國家存亡,非臣貴,孰敢以死爭辯,以忤群議?昔者以趙憲爲怪鬼,而其後果思趙憲之言。
臣乃今日之趙憲也。
臣之所言,見效者亦多,可謂遠見之人矣。
籍軍一事,聖上雖與大臣牢定,而此實亡國之擧,臣何忍坐視不言乎?李元翼,雖曰賢相,而計慮則不及於臣遠矣。
爲國之道,在於得人,而殿下徒取名重者,宜乎國事之不成也。
臣貴之佐殿下,若爲阿黨,則必緻富貴,已至相位矣。
臣亦托以調劑,屛黜無罪之學士,則爵位可圖,君寵可固。
今者三學士之補外,誠爲不幸。
近日以此,搢紳之間,氣象愁慘。
至如羅萬甲,少無可罪,而才多性直,不可棄之人也。
臣問于金瑬曰:『萬甲有何罪乎?』金瑬亦言其無罪,而隻罪其心之險雲。
論人,豈可用誅心之法乎?萬甲之罪,不過鄭曄之壻也。
曄爲大司憲時,與樸炡論瑬子慶徴殺人之罪。
今日萬甲之補外,萌於此矣。
臣從此退歸丘壠,若戀殿下,則時時來拜天顔,而口不言時事也。
臣之罪,不過不爲阿黨矣。
臣曾言:『殿下若偏聽則必生奸』,今果然矣。
金瑬,陽以調劑上達,故殿下信之,至於逐此三人,三人,皆一時直臣也。
古者小人之陷害君子,必以朋黨指目,人君鮮不信聽也。
彼三學士,皆無罪辜,不過有宿嫌於金瑬,故外人俱曰:『金瑬以私怨陷人』雲矣。
臣自初與金瑬,多不相合,聖明之所洞燭也。
今不必更達,而勢難竝容,欲冒死一言而退矣。
」上曰:「玉堂三臣一時出外,氣象誠爲不好,而但卿爲數三浮薄之人,構陷同功一體之人乎?況此事,非金瑬所爲,金瑬豈可謂權重者乎?」貴曰:「瑬果權重矣。
人皆畏之如豺虎焉。
是故,擧義五十餘人,皆與金瑬離心,至有七憎五憎之說。
頃者金瑬謂崔鳴吉曰:『公等何故,會諸名士,欲陷我乎?』鳴吉曰:『公何故,出送三學士乎?人皆比令公於惡虎矣。
』瑬曰:『非令公,孰肯爲我盡言乎?』況臣之所爲,則瑬必攻斥不遺。
頃日臣暫論鹽鐵之事,而金瑬出月課題曰:『擬宋司馬光』,請罷鹽鐵,盡復其舊。
此則比臣於王安石也。
臣以此責瑬則瑬曰:『偶然出之矣。
』殿下若謂臣構陷金瑬,則大臣及諸臣在座,其可誣乎?瑬非小人則臣是小人,瑬爲君子則臣非君子。
凡遇國家之事,臣每屈於金瑬。
當初論功之時,臣之所親者,無一人得參,而金瑬欲序其子慶徵於李适之上,終不能得,又序於景立之上。
此輩之懷憤作逆,皆以此也。
金瑬陷人斥人,隨其嫌怨,故瑬又欲陷沈器遠、崔鳴吉、張維、申景禛輩,無所不至。
且其子慶徵,奉命西路,多行麤鄙之事,人多言之矣。
」上謂承旨徐景雨曰:「講畢日晩,罷黜可也。
」景雨曰:「大臣、臺諫,方爲論啓,不得罷黜矣。
」於是,兩司連啓前事,皆不從。
李貴又請解職,退歸丘壠之下,以終餘年,上不答。
○上下敎曰:「贊成李貴,慢蔑朝廷,恃功驕恣,事極可駭。
先罷後推,以懲勳臣縱恣之習。
」又下敎曰:「頃者,樸炡等陳箚之事,不無所失,故姑爲補外,使之悛改。
近因此事,朝著不靖,勳臣不睦,事極寒心。
樸炡等難免樹私黨、亂朝廷之罪。
樸炡、羅萬甲竝遠竄。
」於是,政院啓曰:「樸炡等上箚之事,果有事體踈率之失,聖敎所謂不無所失者,實中其病矣。
但以一時微細之疵,遞職補外,似有累於含弘之德,故大臣、臺閣,更疊論解而不得,此豈盡爲炡等之私朋,而欲爲救護哉?今因李貴論事之際,展轉胡說,上觸宸嚴,遂有炡等遠竄之命。
臣等竊念,聖人之怒在物,不在己,進退、刑賞,一惟天則而已。
炡等初不過爲不無所失之人,今以李貴一時錯謬之語,按炡等以樹私黨、亂朝廷之律,其於天地之大,日月之明,恐不免有遷怒之嫌。
臣等職司喉舌,伏承傳旨,驚惶相顧,懷不敢默,敢冒萬死,恭候三思。
」答曰:「勿爲煩瀆。
」右議政申欽上箚,請還收樸炡等遠竄之命。
略曰: 臣朝者,入侍前席,因李貴進言,臣亦欲陳所懷,而貴之言縷縷不絶,尋有罷黜之命。
臣卷舌而退,以心語曰:『兩勳臣如是角立,非國家福。
況貴之論金瑬,多失中者乎?』竊自仰屋。
卽見下敎,將樸炡、羅萬甲等遠竄,此豈非聖明深軫分裂之端,欲杜其源乎?第炡與萬甲,其所爲不中,則已施譴罰矣。
貴之今日之言,炡與萬甲,未必與知,若不與知,則其所犯,止前日之事而已,以貴之故,而遽繩以重律,則恐非刑政之當然。
伏願聖明,曲察臣言,亟寢成命。
答曰:「省箚具悉,嘉卿愛君之誠。
樸炡等罪過非細,今玆竄黜,未爲不可,然爲卿勉從焉。
」 7月13日 ○己未,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遣史官,問病于領中樞府事李元翼。
7月14日 ○庚申,備邊司啓曰:「逃故充定事,兵曹旣爲事目啓下,而兩西則纔經詔使之行,且有分軍入防之事,似難與他道一時擧行。
令兵曹,參酌定限宜當。
且鹹鏡道則地方不廣,人民鮮少,本道都事,猶可責任,而他道則必得有風力,不畏強禦之人,分道發送然後,可免循情緩事之患。
全羅、忠淸、慶尙左右道各一員,京畿、江原道各一員,稱以籍軍禦史,令吏曹,勿論臺、侍、守令,破格擇差,發送之意,敢啓。
」從之。
時,籍軍、號牌之議,紛紜靡定。
上與兵曹判書徐渻,欲行軍籍,講定事目,差出禦史,而廷議多以爲,宜先行號牌之法。
於是,政院啓曰:「今者議停號牌,講行軍籍,蓋出於慮遠息民之深計也。
然而號牌之停,非以無益而不可行也,特慮其民心之騷動。
顧今軍籍之擾民,反甚於號牌,而旣籍之後,又無以禁其移徙之弊,則是徒增騷擾,而竟無實效,安在其爲慮遠息民也?如此則初不若竝停號牌、軍籍,而專示與民休息之意也。
但逃故不可不充,邊防不可不固,宮闕不可不衛。
此軍籍之所不得已者,而籍軍纔畢,逃亡相繼,則籍兵之擧,適啓其擾端,號牌之法,方悔其不早矣。
目今綱紀日益解弛,民心日益渙散,豪猾奸巧之徒,視朝廷如兒戲,政令之下,必先訾議。
在上之人,不加深察,遽自疑惑,任長其驕頑無上之習,終至於委靡畏縮,拱手待亡,有識之士,莫不解體,誠可痛心。
惟在聖明赫然奮發,立大志、定大計,量材授任,專責成效。
勿以至計爲難行,勿爲浮議所撓奪然後,國事庶乎有濟也。
臣等非敢妄議已定之成算,入侍近密,出居閭巷,群情所鬱,不得不達。
」答曰:「知道。
」 ○憲府啓曰:「弑主,天下之極惡也。
龍川囚奴永立等,曾因厥主洪安世收貢下去,竝其所率六名,置諸一室,放火燒殺。
安世之妻尹氏,呈狀本府,本府發懸鈴,使之捉送,則隻送事幹,其餘正犯,或稱幾盡逃躱,或稱出去未還,綱常重獄,視若尋常,而平安監司李尙吉狀啓,張皇辭說,至有事異常規,極爲未妥等語,其心固未知也。
弑逆極罪,出於本道,則所當登時緝捕,按覈之不暇,而不此之思,遊辭馳啓,有若遷就者然,其不識事體,輕蔑朝廷甚矣。
請從重推考。
」從之。
○承旨徐景雨啓曰:「伏見鹹鏡監司南以恭啓本,則以內需司牒呈,婢祿春,鍾城定配事也。
囚係訊杖,初非內需司所職,況訊問大君卒逝?所係重大,似當付之王獄,而別下他司,推鞫定配,事極未安。
今此啓本啓下之後,竝與內需司所上當初推案,送于禁府,錄諸罪人籍中何如?」答曰:「不必移錄。
」再啓以稟,乃命下刑曹。
7月15日 ○辛酉,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7月17日 ○癸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上與徐渻,議籍軍之事。
於是,特進官張維、承旨李植,極言軍籍之不便,號牌之當行。
維曰:「凡作事,必謀於始,事乃得宜。
若有始無終則無益而有害也。
」植亦曰:「今若卒然行籍軍之擧,則民怨必多矣。
」 7月18日 ○甲子,諫院啓曰:「麻田郡守梁貴生,本以微賤之人,濫授字牧之任,物議皆以爲非。
今者其境下,有弑母之變,而恐其降號遞職,掩置遷延,久不成獄,使綱常極罪,得延時月,國言藉藉,輿情駭憤。
請拿鞫定罪,令本道監司,斯速按驗,以正邦刑。
」從之。
○命加北道兵使申景瑗資,賜南道兵使尹璛熟馬一匹。
時,國家方以軍額未充爲憂,而申景瑗曾爲南道兵使,搜得閑丁,充定闕額,至於五百五十餘名,尹璛則三百四十餘名。
至是,兵曹判書徐渻以爲,宜褒其盡心軍政,激勵他道,故有是命。
憲府以景瑗加資過濫,論啓改正。
7月19日 ○乙醜,前贊成李貴上疏以爲:「先行軍籍,則民必一時潰散。
如不可止,則姑停禦史之行,專委方伯之臣,括得閑丁,待其馳啓,宜遣禦史。
」是時,李貴新遭譴罰,退居江上,而猶復爭論不已,人皆嘉其忠誠。
○都體察使張晩,請分置從事官李敬輿、金時讓於兩西,講定軍務,且巡視各鎭,戒飭秋防,上不從。
時,李敬輿新有籍軍禦史之命,頗懷厭憚之心。
至是,張晩有此啓請,上疑張晩之私庇敬輿,不許焉。
○太白晝見。
7月20日 ○丙寅,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卽今軍籍將行,禦史將發,而但聞衆議皆謂:『不行號牌,先行軍籍則得之難,而失之易』雲。
臣於二事,未得折中,旣聞輿議,故敢達。
」上曰:「旣定之事,似難撓改,何以則可也?」欽曰:「衆議皆以爲,宜先行號牌矣。
」上問曰:「平安監司今當差出,誰可爲者?」欽對曰:「臣未知某人之必合此任,而金自點威風素著,將望頗優;權盼自少時留心邊事,才局頗多,所欠者,節目煩苛;李景稷雖曰多才,近於踈闊;金起宗新收鞍峴之捷,西土歸心;閔聖徴亦是有才之人。
臣曾聞張晩之言,則李敏求之才,勝於金起宗雲。
此等人中,擇授宜矣。
」上曰:「更無人耶?」欽曰:「此外有李溟矣。
」上曰:「此人等皆有所授之任,豈可破東補西乎?更思他人。
」欽曰:「臣當退與同僚議之。
」上曰:「尹暄何如?」知事吳允謙曰:「臣意亦以此人爲可矣。
」上曰:「尹暄量寬,可當此任。
」欽曰:「此人氣量,果爲不狹,但未知善於臨機應變也。
」允謙曰:「臣曾忝禮曹,得參宗廟親祭,樂章一事,竊有所疑,欲爲議定矣。
太祖樂章,當用《隆化》,太宗樂章,當用《顯美》、《龍光》,而四祖旣遷之後,四祖樂章,仍用於宗廟,故第一二室樂章,推移至於六七室。
樂章紊亂至此,殊甚未安。
自古帝王,有尊號則有樂章,而他室則無樂章,亦甚欠缺。
且灌地一節,穿地衣,作小穴以注,殊非鬱鬯灌地之義。
此莎地之所以作也。
竝令禮官,博考禮文以改似當。
」上曰:「事體重大,議大臣定奪可也。
」右議政申欽亦曰:「昨日吳允謙以此事,來言於臣矣。
凡用樂章,乃所以贊襄當時之功德,而推移互用者,不過謬例之仍存矣。
」 ○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
上曰:「號牌一事,似是新法,而節目苛刻,故以此爲重難,欲先行軍籍矣。
近因此事,群議亦鬱雲,將何以處之?」左議政尹昉曰:「不行號牌,而先行軍籍,則流亡必多,而至於騷擾,則二事無異。
」上曰:「號牌之法,寬則難行;若務嚴急,殺人必多,故以是爲慮。
」昉曰:「爲今之計,莫如姑退數三年,以待人心之稍定。
如其不然,則莫若先行號牌,請擇於斯二者。
」上曰:「姑待數三年,非不好也,目今軍政虛踈,邊上禦敵、本兵需用,俱極無形,予是用急耳。
」昉曰:「李元翼之意以爲:『不如與民休息』雲。
」上曰:「諸卿之意何如?各陳所懷。
」諸宰皆曰:「莫如先行號牌之法。
」獨沈悅曰:「莫若與民休息,以待一二年。
詔使纔還,民生未復,此非設法之時也。
」上意遂欲先行號牌,蓋從群議也。
議旣定,上乃命政院,下諭于八道監司曰: 國無見兵,軍皆虛簿。
逃故旣除,充定宜急。
號牌之法,所不可已,而事出新規,慮涉難行。
欲分遣禦史,括出閑遊,修明軍政,以塡闕額矣,但念民不定居,人無固志,一被簽調,如入死地,東西流散,朝定夕逃,終無實效,適啓擾端。
故深惟得失之計,定行號牌之法。
應行事目,續當頒布,前日自兵曹行會軍籍事目,卿其姑勿擧行,以待朝廷處置。
○上敎于承旨李敏求曰:「見江華醫官狀啓,則光海之病甚重雲。
卽下諭于本道監司,朝夕饌品,各別申飭,如有思食之物,雖非本府所産,求得而供。
」 7月21日 ○丁卯,毛都督麾下毛有見等,緻禮單。
蓋賀冊封慶禮也。
上將欲接見,政院陳啓以爲:「督府,卑微之人,每與之抗禮,則非但有妨體面,渠不識事理,妄生猥褻希望之心,尤爲未妥。
請令禮官議定。
」禮曹以爲:「專差緻賀,與泛然往來,事體有別。
一番請宴,未爲不可。
」從之。
○以尹暄爲平安道監司,全湜爲刑曹參議,樸潢爲正言。
7月22日 ○戊辰,上出禦崇政殿,接見督府差官毛有見等二人。
有見等騎馬直到建明門,閽人攔阻,欲使下馬,有見等大怒,還所館,仍欲卽還本島。
上命都監官員及譯官輩,措辭請復來,乃行宴禮。
○備邊司請以完豐君李曙、行副提學崔鳴吉,爲號牌廳堂上,從之。
7月23日 ○己巳,備邊司啓曰:「頃日以管餉使南以雄,兼元帥府贊畫者,其時,元帥李弘冑上來之後,本道兵權,無統一之處,巡察與巡邊,名號不相下,故暫借權柄於以雄,俾有所統,以待元帥下去之日矣。
今者元帥,旣不差出,則稱以帥府贊畫,似爲無據。
新監司尹暄,以本道巡察,兼稱都體府贊畫使,以重事體。
」上許之。
蓋張晩之議也。
○諫院啓曰:「前府使樸守緖、前郡守鄭沺等,本以兇譎穢惡之人,見棄人類久矣。
至於曺友仁作詩被禍之日,守緖則乃以其詩,傳播大珩,緻成大獄,其時聞者,莫不痛惋。
鄭沺則入直分曹,隻爲參證而已,俱無一毫救護慈殿之事,及今反以爲己功,匿迹都下,敎誘無賴之人,假托公論,冒呈疏章,希望賞典,其欺君父、蔑朝廷之狀,殊極叵測。
豈可使如此之人,出沒都城,任行胸臆乎?請門外黜送。
」答曰:「樸守緖等不無曩時罪過,然今此呈疏,則事甚難明。
不可以此,論人之罪,勿爲更論。
」累啓,乃命罷職。
7月24日 ○庚午,以金瑬爲議政府右贊成。
7月25日 ○辛未,麻田縣人愛男,弑母伏誅。
○督府差官到京之後,需索萬端。
旣呈禮單,旋責厚報,終有不滿之意,發怒徑去,上令譯官,挽而止之者,至於再三。
○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曰:「今者詔使去來時,本道用銀,通共二萬八千一百八十二兩。
兵興八年,民力旣竭之後,有此前古所無之變,民情駭異,歸怨朝廷,潰散之患,不朝卽夕。
請令管餉使,計減本道貢參」雲。
7月26日 ○壬申,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覩兩差官所持都督謝帖謄本,無非矜誇己功,責報我國之意也。
前日續見通報中所載毛帥奏揭,爲我國,請完封典之語,非一非再。
今此大誥之頒,雖是聖天子洪恩,而毛帥之諉爲己功者,亦不可謂無此理也。
至於通商、買銅兩款,乃是從前懇求之事,其所謂匿我遼民,逞兇殺傷等語,似指王萬才所言,江原道逃匿漢人及頃日碧潼燒死遼民等事也。
碧潼逞兇之人,已行究處,江原道逃匿之說,本出孟浪,想督府,猶未釋然於先入之言也。
且各道齊民,任意買賣之請,不須示以難色,隻以我國土瘠民貧,本無畜積,雖欲以有易無,而自不得穰穰熙熙,非敢禁止阻搪,以孤厚望之意,可也。
銅鐵則曾送一萬斤矣,今又陸續輸運,而但非本國所産,故湊合船運之際,未免遲緩,更令該部,作急運送雲雲可也。
大槪帖中說話,自上接見差官時,旣已卽席酬答,而亦非督府,上前咨揭之比,不必及於回帖中,隻令今去重臣,將前事意,善爲措辭導達,俾知我國之情,而但以大人前後周旋,完此封典,小邦臣民感戴欣悅之意,備悉回帖宜當。
」從之。
○北道旱乾,豆滿江爲淺灘。
○夜,乾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7月27日 ○癸酉,慶尙道軍威地,有牛産犢,一身一頭,兩耳四目,兩鼻兩口。
○進士柳淹,上疏陳時弊,且言樸炡、兪伯曾、羅萬甲等,以一時名流,無罪補外,此非昭代之事,請趁卽召還,以扶植敢諫之氣,疏入不下。
7月28日 ○甲戌,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金自點曰:「臣冒忝重任,尋常恐懼。
頃日有物議,故敢此待罪於榻前矣。
尹義立之女子,乃仁發四寸妹也。
李曙爲判尹時,雖捧單子,而臣身爲長官,不能詳愼於君父擇昏之日。
卽今兩司在此,公議至嚴,臣敢略陳所懷。
」司諫李尙伋曰:「尹義立女子抄揀之事,自點旣已發言待罪,臣亦陳之。
凡婚姻,雖在閭閻間人,尙欲擇內外無故之人。
況莫大國婚乎?諸王子之婚,固不當定於如此之家。
東宮正妃,是何等事,而敢以義立之女,備入於揀擇之中乎?自古逆賊,何代無之,而未有如仁發之兇逆。
雖其踈遠之族屬,尙不可與論於婚姻之際,況此四寸之至親乎?自上特釋義立當坐之律,蓋爲有才,而決不可以其女子,議之於國婚也。
請漢城府官員,從重推考,尹義立女子,卽令許婚。
」上厲聲曰:「予意旣欲定婚,則諸公何敢如是言之耶?且判尹,非指揮臺諫之人也。
」尙伋曰:「咫尺天威,豈敢一毫欺罔哉?臣旣以此,簡通同僚已數日,而姑待長官之出矣。
今以受人指揮爲敎,不勝惶恐。
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自點曰:「雖人君,不得指揮臺諫,況於臣乎?臣意以爲,婚姻者,人倫之始,萬福之源。
自祖宗朝以來,未有與逆家子連婚之時。
一國之中,處子何限,而必以逆家子定婚乎?臣恐取譏於後世也。
臣之待罪,蓋畏物議也。
」上曰:「如欲待罪,隻宜待罪而已,何必言及臺諫耶?且婚姻之禮甚重,雖在凡人,必其父母主之,非衆人紛爭之事也。
」特進官沈命世曰:「金自點豈有私意乎?隻陳公議而已。
頃日備局之坐,徐渻、李廷龜亦言其不可矣。
」知事李廷龜曰:「命世所謂臣等以爲不可者,果有之矣。
臣曾忝禁府,亦論義立之無罪,但婚姻者,人道之始,不可不正,豈必定於兇逆之家乎?此則臣果言之矣。
」侍讀官李景容曰:「聖敎以爲,凡婚姻,必父母主之,而國婚則自古必問于大臣,然後定之矣。
」尹昉及李廷龜等合辭言曰:「主一時論議者,言官也。
自上以爲,聽人指揮,臣恐有傷於聖德,而亦不無後弊也。
」上曰:「予之所謂指揮,非謂在外而指揮也。
卽者發言時,言及臺諫,此乃指揮耳。
」自點曰:「緣臣妄言,蔑視臺諫,尤極惶恐。
君臣之間,苟有所懷,則雖加之以鈇銊,不敢避也。
臣曾忝承旨,亦陳尹義立當坐之事。
當時仁發,與适作逆,宗社蒙塵,大駕播越。
此時以此賊爲如何,而及至今日,乃有婚姻之意乎?恐不合於《春秋》大義也。
公論所在,臣雖被罪,亦不悔也。
」上曰:「凡國家事,人各言之然後,方可謂之正論也。
數三人所見,豈可謂之公論耶?」沈命世曰:「昔者唐中宗之時,武後之族有武三思,與安樂公主爲婚,終作唐家百年之禍。
今日之事,略相似矣。
」上愈怒而罷朝。
○上引見全羅監司閔聖徵,謂曰:「予以南方爲憂,玆用移授,卿其勉哉!」聖徵極陳勤政、恤民之意,上頗嘉納焉。
上命賜聖徵弓矢、豹皮、藥封。
承旨李楘曰:「人雖凡劣,官以諫爲名,則不可不優容矣。
」上曰:「自點之言及臺諫,其意似指揮矣。
至於沈命世之事,尤極無理。
閭閻間昏姻,亦不言不吉之事,而今於國婚,以前代禍亂之迹爲喩,予甚痛焉。
」 ○司諫李尙伋啓曰:「臣旣將尹義立女子許婚一事,畢陳所懷,而自上以受人指揮爲敎。
臣雖駑劣,職是言責,不可強顔苟冒,以辱名器。
且榻前辭避之後,所當卽爲退待,而臣久在外方,未諳事體,偃然仍陳前啓。
負罪行公,無恥甚矣,請命罷斥臣職。
」正言樸潢,亦以李尙伋榻前所論,實臣等相議之事,引避,掌令金榮祖處置,竝請出仕,上特遞尙伋。
榮祖以此引避,持平成汝寬,請出榮祖,答曰:「李尙伋,身爲臺官,不識論事之先後。
此雖似怯於指揮,其愚庸甚矣。
避嫌之後,不爲退待,更陳前啓,此雖蔑視君上,其無恥亦已甚矣。
如此之人,似不當冒居言地,而本府啓請出仕,未曉其意也。
金榮祖,難免處置乖當
今當追雪之辰,合有奬拔之擧,而玉堂不待長官,偃然陳箚,欲爲斥去,是誠何心哉?以恭之居此任,今已月餘,而大臣、臺官,無一人言其不合,玉堂假托公議,排擯異己,無謂甚矣。
此習若長,則國不爲國,予極寒心。
此意政院知悉。
」 5月8日 ○乙卯,謝恩使李德泂等,下吏置對,竝命放送,隻譯官表廷老等四人,中道付處。
5月9日 ○丙辰,下冬至使權啓于吏。
初啓之受命朝天之時,濫率市井牟利之輩,貽弊列邑。
搜檢禦史金時讓,還自西路,極言啓奉使無狀,臺諫請待還來,拿鞫定罪,故至是,就獄置對。
上以爲:「越海朝京,不無功勞,隻削其職。
」 5月10日 ○丁巳,黃海監司權盡己,啓聞朝天員役,比陸行時益多,一路夫馬難支之狀。
其後削減使行員役之數。
○備邊司啓曰:「兩西之軍,平時四丁,今變爲單丁;八番,今變爲四番,軍民勢將難支。
南軍每年調入,實非可繼之道,募兵西邊,團束操鍊,極爲便好。
贊畫使南以雄,亦欲擔當此事雲。
着令體臣、元帥,講磨節目,試觀其效爲當。
」從之。
○吏曹判書金瑬,上箚辭職,答曰:「卿勿控辭,從速察職。
」瑬之辭職,以炡等論遞南以恭之故也。
箚中意多不平,識者憂之。
○夜,流星出河皷星下。
5月11日 ○戊午,命左議政尹昉等,庭試諸生於崇政殿。
命居首生員樸日省,直赴殿試,其餘或直赴會試,或賜一分。
○諫院啓曰:「表廷老,以秩高事知譯官,一行操縱,在其頣指,而乃敢倡率同類三十餘人,公然落後,此實二百年來,所未有之事也。
其黷貨貪利、縱恣無忌之狀,極爲痛駭。
不可尋常擬律,請命梟示,懲一勵百。
功臣父子推恩之典,乃是酬勞、報功之異數也。
至於父子俱參一勳,而互相推恩,則事甚無據,元非祖宗朝舊規也。
曾在昏朝,李尙毅父子,始創此規,其時物議,莫不以爲苟且。
謬例不可踵行,請父子俱參一勳者,勿許推恩。
朝天使臣,爲任極重。
僨事辱國,常由於此,故必以侍從之人,輪回差定,祖宗朝流來舊規也。
曾在昏朝,私意公行,一自海路之開,憚於涉險,必以罪廢之人,差擬朝天之使,此豈可爲訓也?反正之後,昏朝亂政,擧易絃轍,而習熟見聞,餘風未殄。
非但朝紳之間,私情太勝,禦筆指揮,亦不免有跡。
注擬之際,每爲加望,必以名在罪籍,見棄淸議之人,苟充差送。
國家儲養人才,置之三司館閣之上,而乃以朝天莫重之任,責之於見棄之人,所用非所養。
政體之顚倒,有不足言,而在聖上至誠事大之義,亦豈當如是?冬至使張自好,乃世哲之子,而世哲卽爾瞻之謀主也。
凡廢大妃、殺大君之惡,皆世哲父子之所指揮也。
自好雖計慮少黠,稍存形跡於末梢,而得免竄逐,亦已幸矣,豈可復塵淸班,俾膺專對之責乎?請命遞差,其代以侍從中人,極擇差遣,永以爲例。
」答曰:「依啓。
表廷老事,一行員役之落後,非特譯官之罪,每請梟示,殊甚過矣。
自有當施之律,勿爲更煩。
張自好旣已差出,仍送何傷?勿煩可也。
」使臣事累啓,乃從。
○應敎樸炡、副應敎兪伯曾、校理羅萬甲、金槃、修撰李昭漢等上疏,陳情辭職。
其疏曰: 臣等俱以無狀,歷敡華顯,涯分已極。
常懷感激,誓以公耳忘私,爲國任怨,爲圖報鴻恩之地。
故論人言事,或犯時忌,同時儕輩,鮮不按劍。
甚者,或指臣等爲矯情、訐直,固寵、要名之人,而臣等自以爲不然,隻欲不論親踈,隨事糾正,恥作含糊苟容之態。
雖有人言,所恃者,聖明在上而已。
不意今者,遽被排擯異己之目,臣等兢惶戰慄,無地措躬。
上年竊聞,吳允謙爲銓長時,同僚爲調停之計,欲以南以恭通於臺閣,允謙短之,大臣亦以爲不可,故其議遂寢。
蓋以恭持身之行,立朝之跡,未免物議之嗤點,人孰不知?特以稍有才局,氣又麤豪,長於談論,故其於先朝,以銓郞,主張論議,擅弄朝權。
至于昏朝,以承宗、希奮之權勢,尙且屈首聽命於頤下。
以恭所以見重於儕流者,以此也,其所以見忤於爾瞻,而被謫者,亦以此也。
蓋爾瞻之於柳、樸,權勢相埒,不能相傾,故乃欲移禍於以恭,以爲剪除柳、樸腹心之計,搆成其罪,至以李元翼扶植倫紀,出於忠悃之言,歸之於以恭之所指揮,此實兼陷元老之術也。
使元翼,實聽以恭之指揮然後爲之,則烏得爲李元翼哉?臣等又竊聞,反正之初,榻前有請褒以恭之論,儒臣進前以爲:「如此則元翼無功矣。
」由此觀之,大臣、銓官之謂以恭不可通諸臺閣,儒臣之謂以恭無可褒奬雲者,亦皆以異己,而排擯者耶?其在昏朝,無罪而得罪者何限,必須如嚴惺之直截被罪,而其人又可合於臺閣然後,方可置諸其位矣。
不然而不論人器,徒以冤謫之故,以臺閣爲酬報之地,則寧有此理?以恭之初拜諫職,已有物議,及忝憲長,公議愈激,街談巷議,亦笑其不可,而隻以朝廷方主保合之論,若論名目之異者,則聖明輒疑其排擯異己之議,皆懷遠嫌之計,擧朝尙無一言矣。
臣等職在論思,不可終默,故語及於長官,則長官亦言以恭之不合矣。
厥後繼以簡通,則副提學臣洪瑞鳳曰:「倘以爲不可已,則雖或先兩司論之,亦何妨也?」臣等見其簡辭,知其本意已許,其不來參,特以身病,似無他意。
況玉堂或論兩司之所不論者,自有舊例。
聽言之道,不係人之多寡、尊卑,惟在事理之曲直而已。
今我聖上,以以恭爲一毫無瑕,而其平生德望,實合本職,則臣等尙何言哉?若徒以不待長官,偃然陳箚;居任月餘,大臣、臺官,無一人言其不合,而假托公議,排擯異己等敎,爲箝制言者之地,則臣等之心,亦有所不服矣。
今日之布列三司者,豈皆名目相同之人,而物議譁然,獨以以恭爲不可者,誠以人之好惡,有不可強拂者也。
抑有大於此者,凡大臣、臺官之所不言,草野猶可得而言之,況玉堂論思之地乎?有妨言路,莫此爲大。
臣等竊恐,聖敎中所謂國不爲國者,在此一言也,豈不大可寒心哉?使大臣、臺官,尙無一言者,亦殿下偏係之心,訑訑之色,有以緻之也。
臣等竊瞷聖意所在,蓋欲抑強扶弱,痛革黨同伐異之習,期緻同寅協恭之美,意甚盛也。
雖然,不察其人處心、行事之如何,徒以名目,欲參用而竝進之,以爲公道,則外而非內也,此豈誠實之道哉?臣等不識忌諱,旣陳妄見,雖被罪罰,亦所不辭。
伏乞聖明,先命鐫改臣等之職,以靖朝著,以安愚分。
答曰:「爾等勿辭。
」 5月12日 ○己未,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李廷龜曰:「卽聞遠接使秘密馳啓言:『毛都督欲使我國,稱頌其功,虛張軍兵之數』雲,無理甚矣。
」上曰:「都督,前日構陷我國之時,謂『不送一介兵助戰』,而今則謂『爾國兵數,以八萬言于詔使,何其無理至此耶?』我國兵數,固不可欺詔使。
若問都督兵數,則以未得詳知,爲答可矣。
」廷龜曰:「都督不修兵器,不鍊軍士,少無討虜之意,一不交戰,而謂之十八大捷;僅獲六胡,而謂之六萬級,其所奏聞天朝,無非欺罔之言也。
」參贊官李植曰:「我國史記之法,紊亂久矣。
外官兼春秋,蓋欲採訪八方風謠、民情、俗尙,付之史官,而近來爲此任者,空帶華銜,不記一事,誠可寒心也。
」上曰:「此規自何時墜廢耶?今後着實擧行。
」 ○副提學洪瑞鳳,以南以恭事,上箚辭職,答曰:「勿辭察職。
」 ○司諫李潤雨、獻納權濤、正言高傅川上箚曰: 人主之處心,當如明鏡之照物,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
若有一毫偏係,則終至於好惡之失其正矣。
殿下撥亂反正,痛革前轍,用人之際,惟其賢能,朝廷之上,公道大行,君子拔茅,小人革面,庶幾一變,而但於好惡之發,終不能處之以無心,或失於偏係之私,則殿下此心,終不與入堯、舜之道,而未免爲盛德之疵累矣。
大司憲南以恭,才氣力量,誠有尺寸之長,而曾在曩日,實有病國之罪。
此則非但國人之所共知,亦以恭之所噬臍也。
銓曹之捨短取長,未爲不可,而處之以風憲之首,責之以振肅之任,則物議之不與,固其所也。
玉堂諸臣,年少氣銳,遇事風生,果有率爾之失,而亦嘗謀及於長官,則其所主張者公論,而殿下先以惡黨二字,偏著於聖心,而忿懥之發,不得其正,至以排擯異己等語爲敎,使直氣摧沮,淸議削弱,臣等竊恐殿下一念之偏,其流之弊,終至於言責之臣,皆懷避事之計,持祿之心,而無一人爲殿下任怨者也。
伏願殿下,絶去偏係之私,特恢天地之量,庶使敢言之士,自盡於天日之下。
答曰:「箚辭當留念焉。
」 5月13日 ○庚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金瑬曰:「臣以無狀,忝居銓席,晝夜思度,惟欲秉心無偏,仰體聖意。
今者臣之用南以恭,非有私耳。
臣意亦以爲,以恭少時,不無浮薄喜事之誚,點檢其行身,雖有不滿人望,而但明主改紀,不棄才器之臣,且偏黨之禍,足以亡國,臣常戒之,故擬以恭於臺閣,問於三公,皆以爲可,而玉堂之論,猝發於頃刻。
臣未知儕輩中歷敭淸秩者,果皆勝於以恭乎?玉堂不待三公之言,不請長官,而率爾發論,誠爲不佳。
」上曰:「玉堂自以爲不能沮遏公議雲,人之所不知,豈謂之公論乎?」瑬曰:「洪瑞鳳以長官,亦不得聞知,則況他人乎?樸炡等發論之日,貽書瑞鳳,有若劫制者然。
瑞鳳之不往,非爲以恭地也。
朝廷之上,自有體面,而見人一毫不相合,則輒上章論劾,惟意所欲。
昔者李芑等小人之事,如此也。
」特進官李貴曰:「今者炡等之論,雖曰率爾,而若謂之假托公論,排擯異己,則非其情也。
自古士類,固執己見,以爲直截者多矣。
」瑬曰:「士流豈有偏執己見,自謂直截者乎?不告長官,而猝然發論者,惟恐長官之不聽,此則必行己志。
爲人臣而必行己志,其漸不可長也。
瑞鳳旣失體面,勢難在職,願遞其職。
臣之蹤跡,亦不宜居於此地,亟遞臣職,以爲保身之地。
」貴曰:「瑬之言非也。
國家旣置於秉銓之地,則何必爲以恭,決去就乎?」 ○以李貴爲議政府右贊成,鄭經世爲大司憲,兪伯曾爲輔德。
5月15日 ○壬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憲府啓曰:「王者之於民,一視同仁,如天地之無私,如父母之慈愛。
或有厚薄之別,則便墮於己私之偏,豈所謂奉三無私之意乎?內奴復戶,非古也。
往在弘治癸醜年間,始有蠲免之事,而屬時太平,物力殷富,齊民之代受其害者,固不至於浩穰。
自經亂以來,民戶減縮,蒿萊蔽天,十室而有九空之慘,一人而應百人之賦。
政宜裒多而益寡,均役而分勞,與民休息之不暇。
況今與賊對壘,亡羊補牢之日,役莫急於繕修城砦,務莫緊於搜括閑丁,齊其勞逸,均其調發,賦役無彼此之限,抄兵均公私之賤,然後庶不違於絜矩之道矣。
頃見聖敎,以內需司啓下公事,不爲擧行,有該官推考之命。
臣等固已訝其宮府之非一體矣。
及見吏曹郞官李基祚公緘,乃興國寺及內奴免役、免兵等事也。
事涉偏私,未免爲聖治之一疵。
請收吏曹推考及內奴復戶之命。
」答曰:「吏曹郞官旣有廢閣之失,一番推考,有何不可?內奴復戶,流來已久,亦非罷而復設之比,勿煩可也。
」諫院繼論,而不從。
5月16日 ○癸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館學儒生等,與司諫院官員相詰,多有侵淩之辱,故諫院全數引避,答曰:「勿辭。
」蓋天使到京,則太學諸儒,亦有序立袛迎之擧,故預行習禮。
是日諸生等,欲奪臺諫幕次,仍以發怒,杖其下人,且辱臺諫,見者莫不寒心,皆言士習之不正。
○王世子行會講于景賢堂。
講罷,上遣中使宣醞。
5月17日 ○甲子,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上下敎曰:「頃日玉堂之官,不謀首僚,狙擊憲長,黨同伐異,漸不可長。
予爲是懼,發其病而警飭之,彼復張皇辭說,假託公論,飾虛遂非,欺蔽君上,而臺閣寥寥無人糾正,今日國事,可謂寒心。
樸炡等五人,不可仍在論思、侍從之地,竝遞其職。
令該曹,隨闕補外,以懲此習。
」都承旨金尙憲等啓曰:「樸炡等補外之命,臣等卽當奉承傳旨,分付該司,第念炡等不待長官之來會,先自上箚,雖違舊規,謂之不謀,則似非其實。
南以恭不合憲長之論,亦非炡等猝然倡發,謂之狙擊,黨同伐異,則亦非實情。
況炡等疏中,有支離泛濫之辭,亦何敢有假托虛飾,欺蔽君上之心乎?炡等久侍經幄,意誠無他。
伏惟聖量如天,必容再思。
臣等謹秉筆以竢。
」答曰:「炡等旣有所失,遞職補外,有何不可乎?」吏判金瑬,因經筵入侍,啓曰:「今日有玉堂諸臣補外之命。
五人一時去朝,恐駭瞻聆。
其中或有聯名者,而非其本意雲。
自古用賞、用罰,皆有差等矣。
」上曰:「主張、隨參,豈有輕重之殊乎?」瑬曰:「此論發自樸炡,而不待長官,則亦失其道。
羅萬甲,本是氣勝喜事之人,朝著間將有不靖之端矣。
」參贊官金尙憲曰:「炡等雖有率爾之失,南以恭之不合憲長,果有物議。
殿下斥之以黨同伐異,則必不服罪矣。
」金瑬又以隨參人勿爲補外之意,再三陳啓,上乃許之。
於是,執義李埈、掌令姜大進、金榮祖、持平黃紐等啓曰:「朝廷之事,貴乎得中。
臣子自以好惡,互相擠援,事或至於過中,則豈朝廷之福哉?宋慶曆中,有賈、範之黨,當時執政,不分黑白,一徇偏詖之私,賴仁宗至仁,輔之以韓琦之賢,通融二黨,惟賢才是用,彌縫和睦之效,終至於二黨之隙,帖然自消,天下之才,不至分裂,而終爲國家之用,治道之隆,至今言之。
朝廷在數十年前,互爲朋黨,是非不公,此固國家之巨患也。
殿下於更化之初,深創是弊,用人之際,不問彼此,付授當器,各宣其能,譬如春風方至,群芳竝敷,德意孚洽,朝野胥慶。
近因玉堂論劾南以恭一事,殿下慮其排擯異己,乃下嚴敎,殿下鎭浮之意,可謂至矣。
人之才行,自古罕全,曲成則物皆可用,求備則人皆可棄。
南以恭之才,雖不可棄,而其跡則亦有可訾,玉堂之論,亦爲有理矣。
其論之發,雖未免率爾之失,其心所在,未見有相軋之私。
臣等不敢以黨同伐異之名,有所論列者,誠以此也。
今承聖敎,臣等不能糾正之罪大矣,何敢偃然在職?請遞臣等之職。
」正言李景奭啓曰:「臣,後生也。
南以恭平生行事,雖未可詳知,而其不爲物論之所深許,則臣亦聞之矣。
玉堂之官,職在論思,隨事糾正,誠無不可,而惟其不待長官之商量,徑先陳箚,難免率爾之失矣。
然而用言之道,隻觀其心之公私,其事之曲直而已。
心苟公矣,事苟直矣,雖或率爾過激,而明主不以此罪言者,蓋人人各盡其懷,而取舍之在我耳。
今者玉堂諸臣之論,其心果出於私,而其事果在於曲耶?其箚疏曲折,臣不敢知,而若以其論爲黨同伐異,則恐不然也。
玆者伏覩聖敎,不能糾正之罪,臣實有焉。
請命遞斥臣職。
」司諫李潤雨、獻納權濤、正言高傅川啓曰:「臣等頃見玉堂請遞南以恭之箚,而不肯繼爲論列者,非以以恭心跡爲無可論,而玉堂之論,爲有所失也,誠以以恭爲人,元非無可論者,而玉堂之箚措語委曲,別無過當之失故也。
今見聖敎,臣等相顧驚駭,不知聖意之所在也。
使以恭少無可論之事,而玉堂諸臣果欲排擯異己,則今日指揮,未爲不可,而以恭於戊戌、己亥年間,立幟邪論,擠排士類,如柳成龍去國,亦其事業。
小北、大北數十年病國、斁倫之變,主張作俑者,何人耶?如欲一一追論,則非惟不當置於兩司,隨行百執事,亦其幸也。
豈可以年少輩處事率爾之失,而更下嚴旨,盡遞其職乎?臣等非但不爲糾正,便又陳箚分疏,臣等之於玉堂,厥罪惟均,請與玉堂,同被遞斥之罰。
」上竝答以勿辭。
玉堂處置請出,從之。
○命全羅監司李溟,捕治南平賊徒。
時,南平縣隱漏田結者甚多,監司令本縣,詳加打量,摘發豪猾,故官門咫尺,步騎成群,殺其監官及色吏。
朝廷以爲:「旣殺監官,則必至於殺其長吏,漸不可長。
請令監司,査覈嚴訊,得其謀首,全家徙邊」,上從其議。
○時有獄官安世雄者,受二尾魚於罪人,事覺,令禁府決杖,錄案其罪。
至是,其子上言訴冤,而朝廷不許湔洗,人皆以爲:「貪汚之律,獨嚴於世雄」雲。
○右議政申欽,上箚請寬樸炡等之罪。
略曰: 臣竊念炡等論事,雖有率爾過激之失,若以爲假託排擯,則非本情也。
今若竝加放黜,有如朝廷有大擧措然,則求以鎭安,反滋鬧端也。
吳允謙在銓曹時,以南以恭注擬臺閣之意,問及於臣。
臣慮有今日之患,答曰:「以恭與李元翼同禍者也,固當收用,然用之有漸,乃協物情,宜先用於亞卿」雲。
炡等之疏以爲大臣不可者,必指此也。
金瑬之心,隻欲保合,歸之大同,非私以恭,臣之不容他說者,亦以此也。
伏願聖明,曲察而恕之。
答曰:「箚辭當體念焉。
」 ○命審理冤獄。
以旱災也。
○慶尙道暗行禦史李敬輿入來。
上引見,訪問民瘼。
5月18日 ○乙醜,全羅道金堤等六邑,狂風大作,雨雹交下,鳥獸爛死,禾穀損傷。
監司馳啓以聞。
○諫院請還收樸炡等補外之命。
啓曰:「臣等不復遠引前古,隻以殿下近日之待樸炡者言之。
趙希逸見陷於偉卿,縶累多年,僅得還歸。
設有居鄕不謹之失,亦不至於大過,而樸炡以往來行言,不待僚議之歸一,而徑先避嫌,實涉狙擊,而殿下寵擢之如不及。
至於以恭,則曩時所坐,隻是付處,而立幟邪論之罪,又比居鄕不謹則遠矣。
樸炡旣通於長官,又與同僚共之,則其視前日之擧,亦太詳緩,而殿下疾惡之又如此,此,一樸炡也,而於希逸則以爲公,而寵擢之;於以恭則以爲私,而疾惡之,殿下之好惡,果出於無我耶?此無非殿下先以惡黨二字,著在聖心,忿懥之發,已陷於私窩,而不得爲大公至正之道矣。
」答曰:「樸炡等,顯有排擊異己,飾虛欺蔽之跡。
今日之遞職補外,實是輕罰。
爾等張皇辭說,如是救護,古人所謂去朝廷朋黨難,誠非虛語也。
決無允從之理,勿爲更煩。
」憲府亦論之,不從。
5月19日 ○丙寅,以南以恭爲鹹鏡監司,崔鳴吉爲副提學,嚴惺爲司諫,鄭百昌爲舍人,李潤雨爲應敎,李景容爲副修撰,李埈爲執義兼弼善,金時讓爲吏曹佐郞。
5月20日 ○丁卯,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極陳樸炡等之無罪,且譽羅萬甲之才器,又攻金瑬乘時陷人之非;左相尹昉,亦言炡等不可補外,上不納。
金瑬益怒,貽書於李貴曰:「兩司之論,已極可畏,又得相臣萬匂之力,孤危蹤跡,嗚呼曷歸?願台監,指示可生之道。
」蓋有不平之意於李貴也。
炡等以一時淸流,且有敢言之風,而見忤時宰,終至外補,人皆惜之。
○全羅道監司李溟馳啓曰:「聖朝臨禦以來,凡聚斂爲民積怨者,悉許蠲免,臣卽當奉行之不暇,但所謂宋敬臣分給帖文,皆是鄕吏、官奴婢免賤、免役及校生免講、庶孽許通、閑丁免軍之帖,而其價當初或有畢納者,或有未納者。
今若一樣焚券,終無憑考之地。
臣以爲蕩滌,雖是美事,而使奸民冒受帖文,爲終身閑遊之地,則是國家慕虛名,而受實害也。
」上令該曹議處,戶曹請如李溟之議。
○兵曹吏金起生,受賂於赴防武士,謀免其行。
事覺,兵曹啓請梟示,承旨趙翼以爲:「考之律文,起生所犯,正是全家徙邊之罪,何必加一等,而殺之乎?」答曰:「爾言是矣。
全家徙邊,勿揀赦前。
」 5月21日 ○戊辰,忠淸道丹陽、燕歧等地,盲風大作,雨雹交下,兩麥、黍粟及木花,盡爲損傷。
監司尹履之,馳啓以聞。
○憲府啓曰:「罪人供招,必以口語者,乃是舊規,今則不然,皆以文字書納,故磨礱修飾,極其巧密,以眩推官之眼。
罪人之倖免,多由於此,極爲可惡。
請令刑獄衙門,自今凡捧招時,悉以口語取供。
」從之。
5月22日 ○己巳,上出禦崇政殿,行詔使宴享、茶禮習儀。
○鹹鏡、慶尙等道,皆有雹災,損傷禾穀。
兩道監司,啓聞于朝,請講賑救之策。
政院啓曰:「臣等伏見諸道狀啓,則雨雹損穀,極其慘酷。
臣等不敢知,今之政令,有何所失,召此變異,而傷穀之災旣甚,暴兵之至可畏。
伏願殿下,益嚴寅畏之心,更盡修省之道,順宣陽氣,排抑陰邪,行寬大之政,戒暴急之令,存陰雨之備,飭邊圉之事,被災各邑,量蠲民役,以示敬天恤民之意。
」答曰:「啓辭予當體念。
飭邊、蠲役等事,令該司從速擧行。
」 ○以鄭弘溟爲獻納。
弘溟,故相澈之季子也。
有器識,能文章。
昏朝時,擯棄於世,惟以詩酒自娛。
反正後,始登華貫,爲儕流所推。
○下敎曰:「近來,禁府怠慢日甚,凡拿鞫罪人,趁不拿囚。
當該堂上、郞廳,竝推考。
」 5月23日 ○庚午,戶曹以詔使徵索醜狀,已悉於伴臣前後狀啓,見貯銀、蔘,必不足於應副。
請收百官品銀、坊民戶銀,且令都城富民,預備銀貨以待,命議于大臣。
大臣皆以爲,宜如戶曹之請,上從之,而不許富民處貸銀。
後收品銀,而不用,各還其人。
○憲府全數引避。
蓋以樸炡等遞差補外事,遽爲停啓,大招物議故也。
諫院以停啓之事,均有所失,請竝命遞差,答曰:「李埈等少無所失,以趁不自處爲罪咎,必欲盡遞,是誠何心哉?欺蔽、伐異之徒,遞職不可雲,則無罪臺諫盡遞,可乎?爾等之意,予實未曉也。
大抵,國家待臺諫之道,似不當如是。
李埈等勿爲遞差。
」於是,司諫嚴惺、正言李景奭、高傅川等,以處置乖當,引避,李埈等亦再避。
玉堂處置,請嚴惺等出仕,李埈等遞差,答曰:「依啓。
嚴惺等亦爲遞差。
」 ○前應敎兪伯曾上疏,請與樸炡、羅萬甲同被補外之罰,而言多不諱,疏入留中。
其後金槃、李昭漢,繼請同罪,蓋槃與昭漢,皆是不欲,而勉從者也。
故上之用罰,與炡等不同。
5月24日 ○辛未,備邊司啓曰:「南軍入防,乃今日切迫之憂,而當事之臣,目見邊上虛踈,不得不爲此計矣。
但念南軍數千,不能爲有無於邊上,而逐年徵發,無有了期,賊未渡江,而根本已搖矣。
況今年則民力已竭於詔使之行,其勢益不可堪。
如令帥臣,將兩西軍兵,量數添防,以除南軍行齎、居送之弊。
應入南軍,更加申飭,預先裝束,脫有邊警,朝令夕發,似爲便當。
敢啓。
」答曰:「南方民力,固已竭矣,兩西軍政,其可不念乎?此事似不可率爾定奪,與體察、元帥等,更爲議處。
」備局又啓曰:「體臣、帥臣之意,自前皆以爲:『南軍五千,猶患其少。
今若全數除防,則非但防備虛踈,邊上軍情,皆將大段缺望,實非細慮』雲。
千裡遙度,必不如身歷、目見之爲切,閫外之事,宜付諸當事之臣。
依張晩啓辭施行似便。
」從之。
○夜五更,流星出漸臺星下。
5月25日 ○壬申,上禦崇政殿,行迎詔、頒詔、留詔及茶禮、宴享再度習儀。
○夜三更,扈衛廳入直軍官,虛驚叫呼震動。
翌日大將金自點,請治首驚之人,以正其罪,上命勿治。
5月26日 ○癸酉,以李顯英爲大司憲,張維爲大司諫,鄭百昌爲執義,權鑊爲司諫,尹衡彥爲掌令,李省身、李景義爲持平,洪命耉爲正言。
○鹹鏡監司南以恭,上疏辭職,上優批不許。
5月27日 ○甲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吳允謙曰:「上年,聞皇子誕生,因李德泂之行,兼行進賀之禮,而德泂行到濟南,則皇子旣薨,哀詔乃下,德泂仍獻方物於禮部。
此時十三省方物,俱到於薨逝之後,故禮部竝卻之,而以我國爲海外之邦,受之雲。
旣已進賀,則宜有陳慰之擧,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不可已之禮,上從之。
○火星入羽林星。
5月28日 ○乙亥,憲府啓曰:「迎詔時,自上率百官先導,所以敬皇命也。
中古以來,或有徑由敦義門取便之時,事涉苟簡。
今此迎詔時,一依《五禮儀》施行。
」上命禮官議。
禮曹請依《五禮儀》,前導詔勑,由崇禮門正路,從之。
5月29日 ○丙子,上朝講《孟子》。
講訖,領事申欽,極言樸炡等不可補外,上不聽。
特進官金藎國曰:「西路物力方竭,而値此詔使來時,所費已一萬一千兩,歸時所用,亦必相當。
李尙吉所措,隻七千兩,故欲貸用而追償雲,自朝廷不可不善處也。
且虜雖未得志於西,其勢足以侵陵我國,而防備甚踈,誠可慮也。
」欽曰:「財力有裕然後,可以防備,而蕩竭如彼,何以措置?且南軍入防,備局不欲,而體察、元帥,以當事之臣,必欲行之,其勢不可已也。
」上曰:「頃者問於李敬輿,則南方凋弊,民怨日深雲。
將何以救之耶?」欽曰:「臣亦聞敬輿之言,則其弊皆由於隣族等事雲。
朝廷若行號牌之法,則民瘼自袪矣。
且壬戌、癸亥等條貢物,亦有未盡收捧者雲。
待天使之還,召問度支,如有可支之道,壬戌條貢物,亦宜減之。
大槪各司工匠及軍兵,隻存虛簿,故逃故之侵,及於隣族。
且三年貢物,一時徵納,故騷屑比甚,此不可不善處也。
」上曰:「天使過後,須與度支,商議救弊之策。
」 ○以李敬輿爲應敎,金榮祖爲修撰,閔應亨爲持平。
○大司諫張維等上箚曰: 聖人應物之要,隻是循理,人主出治之本,莫如正心。
夫心之當正與理之當循,人孰不知?然而有不能者,私意爲之祟耳。
所謂私意,非必聲色、貨利外物之欲也。
凡先入爲主,內有偏着,方寸之地,不能全其虛明、湛一之體,則接物應事之際,無以精審義理,而得其至當。
蓋其幾甚微,而其害甚大,不可不察也。
臣等伏見殿下,聰明好禮,恭儉寡欲,聲色貨利之好,不萠于中;侈靡遊戲之習,不作於外,此聖明所以度越前代者也。
然竊覵聖度,微欠弘大,而且深懲向來朋黨之弊,每疑臣下,不能無私,淵衷湛然之中,未免常蓄此意,故裁處事物,或涉偏係。
夫群下甚衆,賢不肖不齊,固不能人人皆執公心,然豈必事事悉出私意?唯當觀其事之得失,言之是非,一以當然之則而已。
若疑臣下之有私,先自以私意應之,則恐非所以正表而求景也。
是故,逆詐億不信,聖人之深戒,物來順應,所以爲大公之道也。
粵自臨禦以來,群下獻規,大率多論此意,然其爲說甚長,未易疏擧,請略拈一事以明之。
如頃日,司憲府以樸炡停啓事,引避矣。
其徑先停啓者,固有不顧公議之失,書答謹悉者,亦有處事糊塗之愆。
輕重雖殊,各有所失,則諫院之請遞,未爲不可,而殿下乃下嚴敎,特命出仕,翌日,玉堂請出諫院,而又特命遞差。
殿下誠謂憲府果得直截之風,而諫院實有乖當之失耶?當遞者特命出之,當出者特命遞之,是諫院之處置無所失,而殿下之擧措,反有失矣。
臣等竊意,此事本非難知,而殿下處分如許者,無乃先疑諫院,欲護炡等,深攻停啓之論,故有此抑揚也耶?若然則殊非聖人虛心循理,物各付物之道。
此事甚微,且在旣往,今雖言之,已無及矣。
然縷縷及此者,誠欲殿下,因此而識彼,擧一而反三,以爲將來之戒也。
大抵人君,旣以論思之職,付之玉堂;繩糾之責,委之兩司,則凡其所論,自非大段錯謬,唯當一循公議,殿下每於處置之際,屢下特命。
若使聖見至當,固無容議,倘或毫釐之有差,竊恐億兆之窺測也。
且聞至公之道,不顧嫌疑,故其事誠是,則不以親昵而不稱焉;其事誠非,則不以踈遠而不擧焉。
若避異同之形跡,不盡是非之實狀,則求以爲公,反成大私。
故《傳》曰:「所惡於智者,爲其鑿也」,此正今日對病之藥也。
答曰:「箚辭當體念焉。
」 六月 6月1日 ○朔丁醜,詔使到開城府,名以開讀禮,徵索不已。
贈銀一萬二千兩,猶有不滿之意,儐使約以到京添給。
6月2日 ○戊寅,諫院啓曰:「樸炡等之補外,有五不可。
學士補外,實貶謫也,儒臣言事,至於貶謫,其不可一也。
南以恭之不稱憲長,國人皆知,而不敢言,炡等獨言之。
今若罪之,是罪敢言者也,其不可二也。
炡等所言,其不爲欺蔽也,證左昭著。
雖以必欲罪炡者,亦不得不爲之稱枉,而殿下獨不優容,其不可三也。
大臣、重臣極言,而痛辨之,此豈護炡等,而欺聖明者哉?然而殿下終不回聽,是大臣、重臣之言,不見信也,其不可四也。
仰揣聖意,必以爲:『此細事也,廷臣紛爭,必欲得請,是求勝也。
予獨不能勝廷臣之紛紜乎?』若然則殿下不免與廷臣爭勝,而欲群下之莫予違也,其不可五也。
如使炡等自爲之謀,則廁足朝行,進退維谷,不如補外之安且便也,奈朝廷擧措,有五不可何哉?請還收補外之命。
」答曰:「非予務勝,欲杜欺蔽之習耳。
」 ○贈鄭逑謚文穆。
逑,星州人,自號寒崗。
自少沈潛學問,尤精於禮學,爲一世名儒。
光海昏亂,屢抗疏章,力陳盡孝之道,遂不復仕,卒于家。
及上卽位,贈職、緻祭,至是又命賜謚。
○慶尙監司金緻卒。
緻爲人暴悍,多權略。
光海時,附托兇徒,歷敭淸班。
及廢母後之論起,稍存崖異,遂被罪。
反正後,金瑬薦之甚力,遂拜巡宣之職,公議非之。
○軍器寺正李埈,上疏獻箴,名之曰毖後箴,條陳體天、守法、用賢、愛民、納諫、去邪、推誠、謹刑、愼賞等事。
其疏曰: 殿下聖智天縱,德業日新。
躬定大亂,手振宏綱。
上年冬,獻壽慈殿,今年夏,行會盟祭,翌日錫宴勳臣,和氣藹然,頌聲洋溢,至治之會,適當今日。
臣之愚陋,忝居詞掖,目覩盛事,不可無一語以揄揚。
玆忘孤陋,綴一箴以進。
謹取《詩》之毖後患之意,名以毖後,蓋以寓箴規於頌美之中也。
殿下有撥亂之才,而多難未平;有求治之誠,而庶績未乂;有堯、舜聰明之資,而於變之化,未臻於百姓,愚昧之臣,未測其故。
但將芻狗之說,庸浼紸纊之聰。
果能此八條之道,何患於數者之弊乎?乘昊穹悔禍之會,荷列聖垂裕之休,立德建功之在玆,轉亂爲治之在玆,誠可以感於神,心可以一於天,豈惟收一時之效,而成小康之治而已也?臣之此箴,其意則取《天保》、《卷阿》之詩,而其制則倣宋臣鑑成箴,伏願殿下,勿以人廢言。
上優批答之,仍賜虎皮一領以奬之。
6月3日 ○己卯,天使監文書太監王敏政、忠勇軍提督太監胡良輔,奉詔勑入京,上率百官郊迎。
頒詔訖,上與兩使行茶禮,中殿自內備禮,受冕服如儀。
詔曰: 維爾朝鮮,世著忠勤,每當纉緖,嗣服之初,輒以紹封上請,示不敢專也。
念我皇祖,曾冊封前國王李琿,不意頃者,以失德見棄。
爾昭敬王妃金氏,具奏國情,應以爾李〈諱。
〉嗣立,佇承大統,用鎭東隅,今特封爾爲朝鮮國王。
命出天朝,爰正位號,爾爵爾土,自玆有屬。
其該國大小臣民,共體朕愼重簡畀之意,其務佐王修政,飭備固圉遏奴,光弼朕撻伐之烈。
庶予一人,非有私於爾新王。
故玆詔示,鹹使聞知。
勅曰: 諭署朝鮮國事李〈諱〉。
該昭敬王妃金氏,奏爾叔李琿以不德,自絶於國,臣民繫心,倫序相應,實在爾〈諱〉。
摠兵官毛文龍,復爲代請,玆特遣太監王敏政、胡良輔等齎詔,示爾國人,封爾爲朝鮮國王,竝封爾妻韓氏爲王妃,特頒賜爾及妃誥命、冕服、冠、綵幣等件,王其袛承,無替朕命。
其誥文。
制曰: 天覆無私,國制經包夫遐裔;日臨有道,皇仁直鬯於殊方。
選明德而立之君,順輿情而申之命。
爾署朝鮮國事李〈諱〉,才堪荷重,度足超群。
每思仗劍而安邊,庶幾枕戈而赴國。
群情共戴,世係攸歸。
爰因王母之陳情,特念東方之維翰。
是用特封爾爲朝鮮國王,爾其纉玆舊服,撚乃新猷。
經先烈而矢忠,懷永圖而愼德。
梯航袛貢,毋忘事上之恭;掎角成師,彌奮同仇之勇。
庶其匪懈,永孚于休。
欽哉! 封王妃誥文。
制曰: 作鎭東方,已眷宜君之度;疏榮北闕,或資程閫之賢。
寵迨有邦,誼從隆爵。
爾署朝鮮國事《李》〈諱。
〉妻韓氏,鍾英峻閥,作配名賢。
恭有恪於湘蘩,順乃徵於靜瑟。
新君繼統,旣符當璧之占;淑媛流芳,竝迓如綸之錫。
玆封爾爲朝鮮國王妃。
於戲!賢胎蘭閣,儼令圖于山河;德贊桐圭,衍雄封於帶礪。
有加儀範,無替休榮。
欽哉! 6月4日 ○庚辰,上禦崇政殿,受世子率百官陳賀及八道方物、賀箋,因大赦,加百官資。
敎諭中外書,若曰: 景命集躬,顧涼德而方懼;皇華宣誥,荷縟儀而何堪?玆承寵靈,誕告衆庶。
曩者昏亂之日,泯焉天地之經。
顔厚忸怩,有所不忍言者;國將顚覆,嗚呼予曷歸哉?皇天眷我祖宗,曆數歸於寡昧。
迫臣民之推戴,夫豈安心?悶廟社之阽危,援之以手。
幸賴皇鑑之孔邇,特紆寶冊之載頒。
紫弁聯翩,輟內班之近侍;芝函朗輝,傳萬裡之重溟。
榮疏九重,玄瑞煥繢緌之飾;秩超五等,坤褘增襢?之華。
肆膺寵賚之便蕃,遂緻基業之鞏固。
大慶宜與衆共,鴻休豈曰予私?庸布渙汗之音,聿施推恩之典。
於戲!滌瑕蕩垢,使一邦而維新;歛福錫民,期萬品之竝育。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大提學金瑬之辭也。
○王世子率百官進箋,賀于大王大妃及中殿。
○詔使送禮單于三殿及世子宮。
蓋欲取回謝之物也。
政院以爲:「詔使送禮單於大妃殿,事異常規,請令禮官定奪。
」上許之。
禮曹回啓曰:「此事,非但有違前例,於禮亦無所據。
請令館伴,善爲周旋,使自持還。
」於是,館伴李廷龜,使譯官張禮忠等,措辭陳辨,詔使終不聽。
上曰:「旣不持去,不可還送,令該曹備送回禮。
」 ○上盡下詔使所送物于戶曹。
○上幸南別宮,見兩詔使,設下馬宴。
上曰:「毛都督自鎭弊境以來,遼民歸順者,不知其數。
加以號令嚴明,威風遠及,奴賊不敢近塞,故小邦恃而無恐。
天朝亦知此耶?」詔使答曰:「或有知之者,或有不知者。
俺等當奏知皇上,添給兵糧。
」上曰:「然則遼民庶無呼庚之患,而遼路可復矣。
」詔使曰:「毛將雖欲招集,非貴國接濟,何可得也?此皆賢王之忠義也。
」上令承旨,呈禮單,因還宮。
副使胡良輔,怒禮單薄略,踏破宴膳。
上遣禮曹判書吳允謙,往解其怒。
○鹹鏡北道大旱,兩麥焦枯,黍粟無苗。
北兵使申景瑗啓聞,請議救民之策。
○唐原尉洪友敬卒。
6月5日 ○辛巳,胡良輔送弓一張、矢一部曰:「昨見國王陪從小宦所持弓矢,甚不華美。
玆送弓矢,此乃皇上所賜」雲。
上受之,令該曹修回禮。
○戶曹與儐臣相議,優備銀、蔘等物,名之曰別禮單,呈于詔使,猶不快解其怒。
相臣以下朝暮踵門,而托以暑病,終不見面,且其家丁等徵索雜物,罔有紀極。
詔使每於送禮單之後,督受回謝,必倍本價,有若商賈之爭利者然。
都監策應不給,上下遑遑焉。
○義州府尹李莞啓聞:「都督領兵三百餘名,來自蛇浦,不入本府,設帳幙於五裡程外。
蓋陳兵出入,若將有爲,欲使詔使聞知」雲。
○慶尙監司尹毅立,以仁潑緣坐之親,再疏,乃遞。
○命停擧動時前後皷吹。
反正初,上命遼路平定間,勿用皷樂,今又申之。
○大司諫張維,以陪從失儀,引避而遞。
以尹暄爲大司諫,以崔葕爲校理。
○承文院啓曰:「自前,謝恩上使本階正二品以上,則議政假銜,而今則上使樸鼎賢,本職從二品,借銜何以爲之?」上命加資。
臺諫爭之以爲不可,上不聽。
6月6日 ○壬午,兩詔使怒贈物薄略,將欲發還,上遣都承旨金尙憲,請留。
副使胡良輔面責譯官,多發不遜之言,且曰:「俺是內官,當行無知之事。
且以此語,回告國王」雲。
上使王敏政,在傍無言,副使怒謂上使曰:「公何無徵督之言耶?」上使曰:「吾本口吃,未及發語。
公先言之,吾以是默然」雲。
蓋上使無一言及於徵求,而受所贈,與副使無異,蓋爲人多詐。
○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曰:「見唐將徐孤臣文狀,則奴兵三千,與後營杜遊擊兵,戰于淸河城北之車山,遊擊領大兵夜歸,至醎塲堡土墻口,奴兵一萬五千餘騎,斷遊擊歸路,遊擊軍四散,陸續渡江。
」雲。
○贊成李貴上箚以爲:「奴賊今方有西搶之計,今冬必無犯境之患。
請勿入南兵,以休民力」,上令備局議之。
後,引見張晩,以先入海西軍資,以南兵所饋之糧,議定。
6月7日 ○癸未,又送別禮單銀子一萬七千兩於詔使,他物稱是,而詔使猶不解怒,促出牌文。
上遣知事金藎國請留,詔使對曰:「多謝國王厚意。
但欽限已迫,不敢遲悞,未得領敎」雲。
詔使處回禮銀、蔘等物,不可勝數。
且每日勒捧銀子一萬兩、人蔘二百斤,而黨至孝所捧,亦亞於兩使。
至孝卽家丁之用事者也。
詔使躬董坐支銀子,厥數甚多,五更始就寢雲。
6月8日 ○甲申,上遣承旨,請留詔使則答雲:「國王若送請留禮單則當勉從」雲。
又遣承旨請留,且請崇政殿宴禮,不許。
又遣重臣,緻揭帖請宴,亦不從。
○副使求見活鹿,館伴李廷龜曰:「鹿在山中,不可容易得來。
」副使曰:「一隻之鹿,亦不許見,安在待客之道耶?」副使又求見有葉人蔘,館伴答曰:「人蔘在遠山,何可卒然緻之?」此皆徵銀之計也。
都監得生鹿於海嵩尉尹新之園中,示之,副使曰:「曾聞東國人家多養之,故欲得而食之,至送駙馬所養,多謝厚意」,卽還之。
人蔘則命採有葉者,示於歸路。
6月9日 ○乙酉,上又遣承旨請留,詔使猶不許。
蓋外示欲去之色,以爲徵銀之計。
上遣右議政申欽請留,又遣承旨,請行明日宴禮,詔使始許之。
○以洪瑞鳳爲兵曹參判,鄭宗溟爲弘文館校理,擢尙州牧使元鐸爲慶尙監司。
鐸爲人剛果,且有才局。
以此屢典大州,至是擢授。
6月10日 ○丙戌,上幸南別宮,見詔使,行宴享禮。
副使使通事,出示小紙,仍曰:「俺等來時,毛都督以此三人收用之意,使之轉達於國王前,幸望採納如何?」三人卽李景稷、鄭忠信、鄭鬥源也。
上曰:「此人等皆能盡其職者也。
今承盛敎,敢不唯命?」仍問曰:「頃年聞孫閣老出關禦賊。
今則留住那地,而兵馬幾何?」正使曰:「孫閣老方住關上,而所屬猛將,如馬時龍輩五十餘人,軍則八十萬矣。
」 6月11日 ○丁亥,上幸南別宮,行上馬宴。
6月12日 ○戊子,兩使名以回禮,到闕,上出迎於崇政門階上,相與再揖,引入殿中,行宴禮。
上曰:「小邦山川,雖不足觀,而前後皇華,莫不遊賞。
今大人獨否焉,不勝缺然。
」正使曰:「連日下雨,行色且忙,未得周覽,而垂問至此,多謝。
」詔使促罷宴,上曰:「心甚缺然,唯願更進數爵,從容完禮。
」副使曰:「願得國王寶劍。
」上命小宦,取諸宮中,呈於兩使,副使拔而視之,竝與贈上使者,授其家丁。
○兩使始發行。
其所館鋪陳器具,皆取去。
上幸慕華館餞之,仍曰:「上馬宴時,令該官奉獻良馬,而聞擇之不精,故已令科罪,今又擇而贐之。
」副使曰:「願得花馬體大,而便於騎射者。
」上曰:「小邦不貴花馬,故內廐所存,隻是純色耳。
」副使曰:「俺當言于遠接使,擇去於前路矣。
」上許之。
6月13日 ○己醜,上頒皇帝所賜紅錦於三公、六曹堂上及三司長官、承旨、翰注有差。
○遣官行祈晴祭。
6月14日 ○庚寅,下敎于禁府曰:「前後流竄罪人中,參酌輕重,或量移、或全釋。
」 ○上命分詔使時用餘饌物,頒賜都監將官及入直禁軍,受賜者莫不感悅。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上疏乞緻仕。
元翼以先朝元老,負一國重望。
際會之隆,今古罕覩,淸名雅望,足以矜式一時。
爲國之誠,終始懇懇,而別無經濟之大業,故聲名少損於廢置之日矣。
元翼亦自以年紀已衰,無意事功,遂乞緻仕。
其疏略曰: 臣常自期險阻艱難,死生以之,國事稍定,則便乞骸骨,歸死松楸。
從前登對及疏箚,累以此仰達天聽,老臣情事,聖明亦有以諒之矣。
仍竊伏念,天與人歸,眞主龍興,而乃今皇命誕降,億萬年無疆之休。
自今伊始,國家征徭、詔使需應,四境民情,雖不免騷屑,而聖明在上,至誠愛民,事過之後,節用省事,撫綏鎭定,遲以歲月,則民可以安,國可以泰。
臣前所謂國事稍定,便乞骸骨者,不於此時,而更待何時?告老許退,亦帝王禮遇士夫之盛事。
臣之薄劣,雖不足以承當盛事,而國家先從隗始,以樹禮遇之風聲。
答曰:「予恒念卿昔日之言,竊冀出仕之日,緻仕之請,遽發於意慮之外,予甚缺然,有靦于人。
卿,先朝元老,蒼生之所屬望。
卿若去國,孰不欲去?況卿年紀雖高,精神不衰。
願卿勿以將亡之秋,爲稍定之時,須念前日之言,雖不能陳力就列,亦可臥閤論道,用副予側席之望。
」 6月15日 ○辛卯,憲府啓曰:「禮遇王人,賓主交敬,儀章、典禮不可紊亂,而今番華使,自上餞宴時,詔使以紗冠、氅袍,褻服以出,此誠前所未有之大變也。
彼固不足責之以禮,而伺候之人,旣不能開諭止之,又不能預先稟知,竟至於傷損體面,羞辱國家。
請差備通事等,竝拿鞫定罪。
延接都監亦不無所失,當該官竝命推考。
經變以後,庶事草創。
太廟饗祀,亦爲裁損,頃緣筵臣所啓,復設朔望祭,而祭物隻數器脯果而已,籩豆草草,識者寒心。
毛血之薦,專在犧牲,而一月所用,不過五六豕雲。
國家物力,雖極闆蕩,享先之儀,豈容如是?況今都監,分送典牲署豕畜數百頭雲。
請令禮官,稍復舊制,以重存羊之意。
」答曰:「依啓。
差備通事,詔使回還後拿鞫。
」 ○太廟望祭時,有一走獸,形若狸貓,墜自上室,走出床下,祭官來啓。
○詔使到渡水之處,托以無橋,必折銀以捧,名之曰無橋價。
所經州郡,一時蕩敗。
○詔使在京時,欲以銀子五千兩,換取人蔘五百斤,戶曹判書沈悅,請令開城府貿給。
留守閔聖徵,計無所出,遂逐戶勒收,囚繫滿獄,怨呼徹天。
及詔使至,枰納人蔘五百斤,卽招譯官張禮忠語之曰:「前日在王京時,凡所換貿之物,皆交還原銀,可見國王敬客之意也,今到此處,無意交還。
不還原銀,則是以天使爲買賣人也」,還取原銀,一府之人,號哭道上曰:「豈意中原,有此大賊?」雲。
○詔使又以眞珠四百十餘箇,出給本府,折銀五千六十兩,刻期促納,府中之人,或有自縊者。
○上引見鹹鏡監司南以恭曰:「卿今受任,可弭予北顧之憂矣。
」以恭曰:「聖敎至此,臣敢不死生以之?但恐材力不逮也。
」仍請端川銀礦,許民私採,以紓民力,且擇遣高山察訪,以文臣交差六鎭守令,上皆從之。
又命嚴明黜陟,仍賜虎皮、弓箭等物。
○右贊成李貴上箚,請先行號牌之法,次行量田,答曰:「號牌等事,不可不熟講以行,當廣議處之。
」 6月16日 ○壬辰,世子會講於景賢堂。
○世子宮奴五六餘人,乘醉作亂于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家。
捕盜廳請囚禁治罪,上許之。
○以鄭經世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顯英爲刑曹參判,徐景雨爲承旨,李景曾爲正言,尹墀爲獻納,李埈爲侍講院輔德,韓仁及爲修撰。
仁及,應寅之子也。
性本麤鄙,持身不謹,趨附金瑬,有同奴隷,故得躋淸班,人多鄙之。
6月17日 ○癸巳,下敎于政院曰:「近來肅拜太晩,殊甚非矣。
政院檢飭,俾無怠慢自便之習。
」是時,上勵精求治,未明而興,夜分而息,微細文書,亦皆經覽。
每以臣僚之怠慢爲憂,而在下之人,不體上意,使國事日就懈弛,識者歎惜焉。
○持平閔應亨上疏,極陳時弊,答曰:「省疏具悉。
嘉爾愛君之誠。
疏辭當留念焉」,仍命饋酒。
應亨爲人剛直,且有廉謹之稱。
以此擢授言職。
至是,抗章言事。
其疏略曰: 臣伏覩殿下卽位之初,體天無私,一言一政,動遵規模,擧國臣民,拭目觀化,雍穆之治,指日可待,而殿下之政,漸不如初,朝野失望。
憂虞之象已著,而殿下尙且安於姑息,以國家爲已治已安,而肆泰之心,已見於接物之際,臣竊悶焉。
殿下試觀今日國家之事,果有一毫丕變於往日者乎?上而朝廷之上,法令不一;下而閭閻之間,風俗漸薄,百隷優遊,怠棄職事。
私意大行,公道大閼,國家之漸迫危亡,如水就下。
此不待知者而已,澟然寒心,而以殿下之聰明,莫之或窹,何也?此無他,聖明蔽於私意,而安於自用也。
臣竊觀殿下私心之最著者,拒諫是也。
殿下初年,雖或有過中之言,而殿下皆優容而聽納,然識者亦疑其有容諫之量,而無用諫之實也。
至于今日,則殿下容諫之量亦窄,而訑訑之色太盛,雖大臣、重臣之進箚,隻以體念二字答之,而少無體行之實。
言官之遇事論執者,不惟不用其言,反下嚴旨,或諉以構陷王孫而遞之,或諉以欺蔽聖明而斥之。
至於犯內之言,所親之事,則必以峻辭絶之,殿下之拒諫,不已甚乎?嗚呼!目今天心未豫,而災咎薦臻,民力已竭,而賦歛方急。
閭閻間歎息、愁怨之聲,雖隔於九重之遠,而三春淫雨之變,兩湖雨雹之災,北路雲漢之酷,已交奏於冕旒之下,則殿下固可因天怒,察民心,而亦可自反於應天、保民之無其實也。
當此之時,君臣上下,雖汲汲恐懼修省,廓開言路,而樂聞己過;官師相規,而同寅協恭,猶不能回天意,而保民心也。
況殿下傲然自聖,而杜塞言路;朝著失和,而氣象不佳者乎?此臣之所以流涕太息而不已者也。
臣竊聞往年赴京使臣之行,譯官等交易之際,公然稱說於中國曰:「某服飾,乃我國禁中之所禦,必須十分取精也;某錦繡,乃我國禁中之所服,必須十分取好也」,爭美妬奇,不知爲累於國家。
臣固知此事,或出於禁掖之私敎,而殿下必不知之矣。
然當初貿來之時,殿下雖或不知,而此物旣入於禁中,則或關於聖聽,有可知之理,而猶不加痛斷,則是殿下亦未免好貨之私也。
○上禦興政堂,引見勳臣綾城君具宏、綾川君具仁垕、東平君申景??,命饋酒饌,又賜錦段各一封。
6月18日 ○甲午,以李敬輿爲弘文館校理,特命鄭蘊爲大司諫。
○命招大臣、議政府、六曹堂上,廣議號牌、量田之法,或以爲當行號牌,或以爲當行量田,廷議紛紜,莫適所從。
於是,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啓曰:「此是國家莫重之事,不可不廣收群議。
請東西班二品以上及備局堂上,竝令隨後更議。
」承旨李聖求啓請病不收議者,令在家收議。
6月19日 ○乙未,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張晩曰:「龍川府使李希建,乃忠義慷慨之士,欲守龍骨山城,以爲昌、義之形勢,但內地不可無防備之軍。
臣欲以別勝軍,入防平壤,又以別抄軍赴戍安州,使之待變,而此軍近三千,合雜色軍,則一萬一千四百名也。
」晩仍以分軍之制,出自袖中以進。
上覽之,以軍士單弱爲憂,晩曰:「平安兵使宜進駐安州,而廟堂欲以龜城爲兵使所守之地,似是失計。
」領事尹昉曰:「張晩之言是矣。
龜城無城郭,不如進駐安州。
」上曰:「進駐安州,雖似完固,但主將退入內地,則昌、義將士,必有落莫之心。
」晩曰:「兵使以主將,領兵深入于龜城極邊之地,猝然見敗則奈何?」上曰:「然則與廟堂熟講處之。
」知事吳允謙曰:「自古封典旣完,有親祭太廟之擧矣。
秋享大祭,親行何如?」上曰:「卿言是矣。
依此爲之。
」〈史臣曰:「我國設鎭寧邊,必以兵使領兵防冬,西門鎖鑰之策,豈偶然哉?卽今奴賊,新據瀋陽,銳意東搶,昌、義之間,枕戈待變。
鴨江一帶氷合之後,則作一平地,鐵騎之來,速於飄風。
爲主將者,固當開府境上,以係昌、義、龜、朔之人心。
今者兵使南以興,必欲守安州,安州卽內地也,以興之自爲身謀,則可謂得矣。
嗚呼!張晩以師壇宿將,非不知此計之得失,而榻前陳請,無非爲以興之地,可勝痛哉!」〉○是夜,投兇檄於軍營。
蓋怨國之輩,潛懷兇計,爲此逞孽之事,而莫得端緖,人心不安。
軍營,卽勳臣大將申景禛等領兵直宿處也。
兇檄中,直書禦諱,見者不忍正視。
時,閭閻間又有傷時歌一篇,大槪譏刺時事,指斥勳臣也。
其辭曰:「嗟爾勳臣,毋庸自誇。
爰處其室,乃占其田。
且乘其馬,又行其事。
爾與其人,顧何異哉!」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復上疏乞緻仕,答曰:「省卿疏章,予深憂悶焉。
予意已盡言之,須勿控辭,以安予心。
」 ○上下敎曰:「會盟祭後,新舊功臣父子論賞事,何不擧行乎?依舊例以啓。
」吏曹啓曰:「自開國以來,凡功臣過會盟祭後,則例皆父子推恩。
延陽君金繼韓等十人,皆以先王朝舊功臣,入參會盟,似當應授加資。
錦陽尉樸瀰等十三人,皆以舊功臣嫡長,應授加資。
前僉正尹晥等功臣嫡長,年滿七十,已經四品實職者,陞堂上,載在謄錄,似當依舊例施行。
其中李德演以堂上官,已行府使,年踰七十者,而未經堂上實職,故本曹不敢下批。
宦官崔彥恂等四人,則內官之身,參正勳者,止於崇祿,已有定制,今不可踰越本品。
至如李重老父副正麟奇等十人、李時白嫡長子縣令恪等三十九人,皆在父子推恩之列。
以敎書觀之,父母妻子皆從其功之高下,與其身而一視,似當依此施行,而壬辰之後,文書散失,曾在先朝,扈聖淸難宣武功臣勘錄之時,無由尋訪故事,隻以光國平難時,聞見所及者爲之。
或雲:『勿論功臣等級,資窮準職者,則隻陞堂上,參下官六品遷轉。
』而未有分等高下之別,論議未定。
自上屢下敎,大臣收議,非止一再,亦不能停當,歸之於銓曹,銓曹必有處置,而其時《謄錄》,亦失於上年變亂,無憑可考,自下不敢擅便,伏惟上裁。
」答曰:「更議大臣。
」議于大臣,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議曰:「凡此加資,竝依本曹啓辭,施行宜當。
末端父子推恩,旣無謄錄可據,堂下散資,則依敎書隨等給之,而資窮準職以上,則隻陞一資,參下則六品遷轉,亦有舊例,似當依此爲之,但事係恩命,伏惟上裁。
」答曰:「依議施行。
李德演亦爲加資。
」 6月21日 ○丁酉,贊畫使南以雄馳啓曰:「江界等地閭巷村民,涕泣號訴曰:『漢人作群,突入村家,責辦口食,攫奪財物,掠殺雞犬,歐打人物,劫辱女人,民皆棄家,隱伏山谷,久廢農事,一帶邊民,將至流散』,方移文督府,使之禁斷」雲。
○成汝寬爲持平,李景奭爲獻納,尹墀爲副校理。
6月22日 ○戊戌,平安道監司李尙吉馳啓曰:「卽見義州府尹李莞所報,則都司徐景栢、參將易承惠等,領軍兵,捕獲眞、假?二百餘名出來,而眞?言:『奴酋於六月初八日,率兵來到遼東城,與西?連和,使其第四子,領兵三千餘名入去,而今至月餘,尙不還歸。
蓋似見賣於西?,而未能的知』」雲。
又啓聞善治守令宣川府使成俊耉等七人,請加褒賞,乃命或賜馬,或賜表裏。
○伴送使金尙容馳啓曰:「詔使到黃州,出給眞珠二百箇,使之折銀三千兩,又求生鹿。
本道監司言以倉卒難得,則詔使令折銀,厥數甚多。
且放其頭目,亂打守令及下人,黃海一境,蕭然若經兵火」雲。
○以尹墀爲獻納,李景奭爲副校理。
○戶曹啓曰:「信城君夫人一朔料米、豆,竝十二石,一年通計,則多於王子君祿俸遠矣。
其女安弘量妻料,雖因上敎仍給,豈可以信城君夫人所受之數,給之乎?從夫職題給之意,敢啓。
」答曰:「知道。
安弘量妻料,考前題給之數,施行。
」 ○諫院啓曰:「近來國綱解弛,人不畏法。
罪人李光春,以李夢鶴逆黨,在宣廟朝流竄北道,而頃者任意出來,今又南漢山城別將,授以監董之任,事極駭愕。
當該別將從重推考,李光春依律定罪。
」從之。
6月23日 ○己亥,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號牌一事,昨會備局回啓,而臣等之意以爲,自上必引對然後,可以決之。
」上曰:「旣爲收議於廷臣,則大臣但當斟酌輕重而已,何必引對後決之?」欽曰:「誠如聖敎,而欲聞聖旨矣。
」上曰:「號牌一事,予以西邊爲憂。
聞,西邊列邑,半是入作〈猶俗稱雇工也。
〉之人。
所謂入作者,移來移去,任意行止,有同山禽野獸雲。
國家設行號牌後,擧皆駭散,則主戶亦必難保。
予聞北道亦然雲矣。
其餘謀免身役,而厭憚此法者,不足顧也。
」 ○命作行宮於南漢山城。
從李曙之計也。
○黃海監司權盡己馳啓,極陳詔使貪黷無厭之狀,且言:「本道所用銀子之數,幾至二萬兩,率多白奪於商賈。
請令該曹打算,還償其戶。
」戶曹從略償之,商人多怨。
6月24日 ○庚子,錄勳都監啓曰:「今此原從磨鍊時,下賤之輩,援引近規,希冀參錄,不勝其紛擾。
請祭官外,凡書吏、使令及守僕,竝勿許錄。
親祭時,侍衛內官,不無冒濫之弊。
令內侍府,更加淸査,而別監則施以他賞,勿許參錄。
」答曰:「依啓。
別監許錄可也。
」 ○黃海道信川、兔山、殷栗等地,暴雨大作,雨雹交下,大如鳥卵,田穀、木花,盡爲傷損,有同蹂躪之地。
六月以後,大雨連日不止,田野如海,處處覆沙,禾穀盡損。
監司權盡己馳啓以聞,請特施賑恤之典,上令該曹,議蠲賦役。
○詔使還到蛇浦,毛都督盛張軍容,皆以錦繡爲衣服,旌旗眩耀人目,使詔使巡見,而其實疲軍不鍊者也。
其欺罔天朝,類如此。
○以李敏求爲承旨。
○兵曹請以天使時用餘價布,分給各衙門吏卒朔料,上命依其數,蠲減各道步兵價布之未收者,以紓民力。
6月25日 ○辛醜,承政院啓曰:「凡大小啓下公事,皆經本院判付然後,各司奉以施行,所以一宮府之體,防奸僞之萠。
今者原從錄勳,事係重大,而承傳色,乃敢以其書啓單子,不經本院,自書判付,直下都監,極爲駭愕。
其違例壞法,漸不可長,而都監亦矇然受之,不爲申稟,殊極非矣。
當該承傳色、司謁及錄勳都監郞廳,竝從重推考。
」從之。
○諫院啓曰:「罪人澳、洛等,當賊适入城之日,投入逆瑅之家,潛行雲劍之號。
其時遠竄,已極失刑,而今有量移之命,物情莫不驚駭。
罪人任吉後,以廢朝宮人之至親,冒竊宰秩,氣焰薰炙,賣官鬻獄,煽亂罔極,到處貪贓,特其餘事耳。
當初付處,物議憤鬱,而至有放歸田裡之命。
朝家法章之解弛,莫此爲甚,請竝還收成命。
」答曰:「澳、洛等投入之跡,似不明白。
屢經大赦,量移何傷?任吉後雖有貪縱之罪,事在昏朝,旣已放釋,不必煩瀆。
」後,諫院以任就正不爲竝論,引嫌後,添入連啓,累日論執,始從之。
○備邊司請添防戍於龜城,擇送別將,以爲安州聲援,上從之。
先是,都體察使張晩啓於榻前曰:「朝廷將使平安兵使,進住龜城。
龜當昌、義之路,果合進守,而第無城守之具。
兵使領兵進住,則糧餉、器械,不可不移入,而及其有警,若復遷移,則不無顚倒之患。
都元帥李弘冑言:『兵使當駐安州,可戰則戰,可守則守』雲。
」上令廟堂,熟講以處之,故有是請。
○戶曹請送人蔘一千斤、黃金五百兩、軍糧米、豆四千石於毛營,以償詔使時所貸銀價。
6月26日 ○壬寅,備邊司啓曰:「號牌本意,蓋爲充補闕額也。
今見兵曹啓下事目,則纖悉備具,無有餘蘊。
信能行此,則無號牌之名,而逃散自可充定,似爲便當。
但悉括閑丁,無有隱匿者,則必不及於號牌,故今日之言軍政者,必以號牌爲首,而慮其騷屑,而不免有隱憂者,老成之議也。
曾在癸亥年,已成事目,未及啓下,擬於詔使過後,卽爲擧行,而第念事目雖已磨錬,而行會八道,往復定奪之際,時月自至遲久。
量田則非如號牌創行之法,竝令該曹,別立事目施行何如?」上曰:「似難竝行,號牌徐議處置。
」 ○戶曹判書沈悅,請勿蠲壬戌條貢物,上以新經詔使之行,民力已屈,命減壬癸貢物中可減者,以慰人心。
沈悅以爲:「癸亥條則係是緊切之用,不可容易減除,至於壬戌條,則或可量減,而但壬戌條至今未納者,非是殘戶小民,皆是土豪之積年逋欠。
今若蕩滌,則豪右之輩,以此甘心,將無意於備納恒貢,適足以長豪強避役之習。
壬戌、癸亥未收貢物,不可蕩滌。
」上從之。
6月28日 ○甲辰,伴送使金尙容啓聞曰:「都督每令我國,減省接待之事,而其私自承奉,則如恐不及。
今又讃美兩使,欺罔皇朝,其反覆難信之狀,至於此極」雲。
6月29日 ○乙巳,備邊司請於朝天使臣之行,再奏遼民就食中原之事,上許之。
蓋自遼左陷沒,督府來在我境,招集遼人,故遼人之投附者,其麗不億,遍滿西土,擾害村閭。
督府接待之策,皆倚於我,數年之間,主客俱病。
廷議憂之,具奏天朝,請使遼民,就食中土,已經題奉欽依,而都督自稱善爲賙賑,不許入送。
其意在於托以遼民多集,請糧皇朝,以爲自奉之計也。
登、萊巡撫,亦憂遼民數十萬,一朝猝至,則無以接濟,移咨都督,使之攔阻,故至是,備邊司啓請,再將難支事意,詳細題奏,付諸使臣之行。
○諫院啓曰:「人君奉三無私,一視宮府,而頃因錄勳都監啓辭,都監下人,竝不許錄原從,而獨於別監,以一夜陪衛之勞,特下許錄之命,物情深以爲未妥。
請依都監啓辭,一體施行。
臣等伏見政院啓辭,則承傳色、司謁等,敢以會盟祭時書啓單子,不經政院,而自書判付,直下都監,此前所未有之事也。
其蔑法作奸,縱恣無忌之罪,不可不痛懲,請拿鞫承傳色及司謁,以杜今後詐僞之漸。
」答曰:「承傳色等事,當初內侍府,因本府啓下單子,循例移文後,都監不信移文,啓下單子取去憑考雲,此非任意直送之比,勿爲更煩。
」憲府亦論之,終不允。
別監勿令許錄事,累啓,從之。
○憲府啓曰:「上年皇長子誕生時,奉表修賀,在於頒詔之前,已違前例,而況其表文,呈於薨逝之後,則今復陳慰,尤似無據。
國家典禮,固宜十分商量,請令廟堂,更議以處。
」從之。
左議政尹昉,以爲煩複宜停,而右議政申欽,請令該曹,更考可據前事處之。
禮曹以乙巳,天啓皇帝之誕生進賀使臣,在頒詔之前,而陳慰則無所可據,覆啓,上命依前議行之。
○憲府又啓曰:「原從參錄者,有庶孽許通,公私僕隷免賤之規。
此實人情之所大欲也。
目今公道不行,私情太勝,而原從磨勘時,夤緣圖囑,百般冒錄。
錄券若行,則各司典僕,將盡空虛,豈不寒心?臣等竊聞,有一勳臣,以譯官輩七人,拚作七孽壻而冒錄,又有妾子五人者,分屬於諸勳臣,冒錄於妾壻之類,以爲免賤之地雲。
此特其見著者耳。
其他濫雜,不可勝言。
請令當該都監摘發,從重治罪,無功濫錄者,更査澄汰。
」答曰:「勳臣等冒錄原從之事,極爲可駭。
爾等不擧其名,泛然論啓,似失論事之體矣。
」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三上疏,乞緻仕,答曰:「卿須體予至意,勿辭,安心調理。
」 ○戌時,白氣自西迤南。
6月30日 ○丙午,下敎曰:「昨昏,西方有白氣,而觀象監何不書啓乎?」觀象監提調等啓曰:「昨昏果有白氣,自西迤南,閭閻之人,亦多察見者,而不爲書啓,其慢不緻察甚矣。
請入直官員從重推考。
」乃命拿問。
○申時,白氣一道,起自巽方,直指乾方,長竟天,良久乃滅。
秋七月 7月1日 ○朔丁未,命復宗廟祭享犧牲、簠簋之制。
自經逆适之亂,國儲闆蕩,至於宗社享祀,亦皆減損。
至是,禮曹判書吳允謙,建白於榻前以爲:「禦供雖可減,而宗廟祭享,不可草草。
宜略復舊制,以伸聖上追遠之誠。
」上從之。
7月2日 ○戊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張維曰:「臣伏見朝廷之上,氣象蕭索,縉紳之間,意思摧沮者,皆由於言路否塞,下情不孚也。
頃者閔應亨以言官,獨陳疏章,其中多有人所難言之事。
自上命饋酒以送,外人疑之,皆以殿下賤弄臺臣雲,閔應亨亦羞愧不安,至於呈遞矣。
」上曰:「予實嘉其疏辭,飮之以酒,外人不知予意,反緻疑訝,是上下不相信也。
」維曰:「自上近來,多有訑訑之色,群下之疑殿下,固然矣。
凡臺閣之言,若涉於宮禁及私親,則殿下邈然不聽。
蓋朝無敢言之士,則將有媚悅之人。
今日士大夫,皆思擇言而發,此亡國之兆也。
」上曰:「群臣言予過失,予不以爲非矣。
凡過失有則改之,無則勉之而已。
」知事吳允謙曰:「人雖不知上意而疑之,然殿下勿以爲怒,自反省躬曰:『人之信不信,皆在予矣』,益加惕念,則聖德日進,而群下必信矣。
」允謙又曰:「臣昨往尙衣院見之,則自上命造金絲飾繡等物。
如此奢華之物,不宜用於嘉禮之時,殿下先禁於宮闈,以示四方。
此乃躬率之道也。
」上皆嘉納。
○憲府啓曰:「原從冒錄,誠極痛駭。
臣等初據風聞論啓,聖批以不擧其名爲敎。
臣等更爲詳聞,則靖社功臣姜得,乃敢以譯官輩七人,拚作七女壻,混呈單子。
又有李期遠者,抵書于其所親,欲以賤畜所産五人,分屬振武諸勳臣,稱爲孽壻,圖爲許通之計。
人心至此,誠可寒心。
請姜得、李期遠拿推。
麟城君李佑,本以姦毒之性,濟以陰賊之術,居家悖惡,萬狀俱備,殺越行劫,特其餘事耳。
敎誘其外三寸樸鹹元,書給文券,賣其嫡母及嫡弟,以爲殺嫡奪財之計,自知罪狀,絶跡遠逃,厥後潛形換面,夤緣出沒。
當危疑變亂之際,不無偵伺奔走之勞,而其與賊黨,疊相唱和,爲不忍言、不忍聞之說,則其罪已不容誅矣。
大逆纔除,微功必錄,超階二品,疇爵行封,固宜革心從化,棄舊圖新,而旣有所挾,怙勢稔兇,興妖造怪,爲鬼爲蜮。
上自士夫,下至凡庶,其或不爲時用者,或家財豐饒者,或睚眦有怨者則輒曰:『某人蹤跡荒唐。
』『某人心事可疑。
』乃以告密二字爲渠生殺操縱之一大權,以緻訛言日起,群情駭懼,朝廷側目,行路疊足。
隻以陰邪之謀,慝黠之才,文足以舞奸,辯足以飾詐,故聖明在上,法令修擧,而迄今網漏者也。
曾謂堂堂聖朝,而反任其跳梁,以長其毒虐也哉?國言藉藉,衆怒齊激,請從惟輕之典,流竄遐裔。
」答曰:「依啓。
姜得、李佑先罷後推可也。
」諫院連以李佑,遠竄事,論啓累日,始命中道付處。
○以金南重爲司諫院正言。
南重,故相命元之孫也。
爲人善良,而剛果不足,且乏文學之稱。
李景義爲弘文館副校理。
○夜,流星出織女星下,入貫索星上。
艮方,有氣如火。
7月3日 ○己酉,特命樸炡爲鹹平縣監,兪伯曾爲伊川縣監,羅萬甲爲江東縣監。
三人皆鯁直敢言,職居經幄,糾劾官邪,而一時補外,識者莫不嗟惜。
閔聖徵爲全羅道觀察使。
聖徵,性本苛刻,且多顚妄之事,而以其有治劇之才,故歷試方面之任。
以李景稷爲開城留守,李敬輿爲弘文館典翰,金堉爲侍講院文學。
《堉》性本端實,且有志操。
曾在昏朝,絶意科擧,躬耕山谷,頗有古人之風。
及至反正,首以學行擢用。
樸潢爲弘文館博士,韓興一爲藝文館奉敎。
○廢人光海君有病,上遣內醫,齎藥往救。
7月4日 ○庚戌,都體察使張晩、從事李敬輿,往南漢山城,審察築城形止及功役,書啓以聞,上以詔使時用餘扇帽等物,優賞工匠。
○上遣內醫,看右議政申欽病。
7月5日 ○辛亥,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本兵之意,欲先行籍軍之擧。
此是蕩滌逃故之急務,但若先行籍軍之法,則士族子弟,必懷疑懼,莫若先行號牌。
」上曰:「號牌之法,非不美矣,莫如稍待人心之定也。
」知事金瑬曰:「廢朝初年,亦欲行此法。
其時臣亦爲郞廳矣。
豪右之民,皆憚此法,訛言大興,而當事之人,斷不搖動,幾至完畢,適有金濟世之獄。
李爾瞻方爲大司諫以爲:『濟世之謀逆,由於號牌』,啓請罷之矣。
」上曰:「其時則民有恒産,不比今日矣。
」瑬曰:「近以樸炡等事,三司論列,大臣、重臣,亦皆備陳,而自上欲塞不靖之端,終不允許,臣不敢仰達,而第羅萬甲有偏母,年老,目不見物,惟萬甲是依,而以其邑逼近西塞之故,不得將母雲。
此亦有欠於孝理之日也。
昔劉禹錫、柳子厚,坐於伾、文之黨,子厚則除柳州,禹錫則除播州,而子厚以禹錫有老母,柳州勝播州,上疏乞換,而憲宗竟移連州。
萬甲之補外,足徵其罪,換差便邑,使之將母何如?」上不答。
〈史臣曰:「今者三臣之補外,皆出於金瑬之搆擠,故一時士夫,皆不直其行事。
至是,外示救解之色,而隱然比三臣於伾、文之黨,籲其甚矣。
」〉侍讀官李景奭,請送人中原,貿得書冊,藏之玉堂,上從之。
時,新經變亂,玉堂所藏之書,幾盡散失,故景奭請之。
○忠淸道結城縣海邊,大石小石竝數十,自海中移于五裡許地,其地名,卽香塚雲。
僧尼之輩,奔波聚觀,皆以爲神,立宇祭之,以爲徼福之地,遠近民人,莫不來見。
其石大者如屋雲。
7月6日 ○壬子,右贊成李貴上箚,極陳平安兵使南以興,虛棄本鎭,退守安州之罪曰: 祖宗朝於平安道內,設五鎭之意,至矣盡矣。
光海時,率變舊規,排作七鎭,而寧邊、龜城、成川、平壤四鎭,皆棄不守,使一道民人,不意遭變,則皆無避賊之處。
此由於賊臣樸燁創設此計,而昏朝君臣,陷其術中矣。
祖宗二百年來舊規,氷合則兵使進守昌城,氷解則退守寧邊,其意有在。
今以興不念國家再生之恩,敢有臨亂自全之計,乃欲退守安州,多費辭說,欺罔朝廷。
若以朝廷爲有人,則何敢發此言乎?請令攸司,依律定罪。
上令廟堂議之,而不能決。
蓋南以興之欲守安州者,張晩之計也。
一日,貴與晩,坐於備局,晩又言此計,貴大言折之曰:「南以興退守安州,而賊若經由孟山之路,直向海西,仍抵京城,則是無異於令公上年,縱李适,犯京城之時也。
」於是,晩大怒曰:「國家旣委體察之任於我,則西邊之事,我自主之。
」貴又曰:「此則國家存亡所係。
國亡則我亦死,何謂無預耶?」晩益恨之。
○右贊成李貴,又上箚請先行號牌之法,姑停軍籍之令。
略曰: 臣意以爲,若行號牌之法,則擧國有役之人,皆以均役爲喜。
無役之民,雖或厭之,亦宜擇其有恒産者定役。
其餘號爲餘丁,一年隻收一匹布,以補軍需;士族則抄其壯健者,稱爲武學,限三年習其武藝,別作一隊,分番宿衛,不赴邊防。
如此則人不至大怨矣。
今若先行軍籍,則無役之人,必隨現定役,逃避騷屑之弊,必甚於號牌。
若如上敎,專意撫民,則軍籍、量田兩件事,竝姑停罷,以待數年,猶之可也。
不待號牌,而軍籍、量田,一時竝行,則臣前箚所謂存亡決於呼吸之間者,正謂此也。
請更令廟堂商議。
答曰:「所陳之事,旣已議定,不必如是瀆擾。
姑待後日。
」時,李貴主號牌之議,戶曹判書沈悅,建量田之計,兵曹判書徐渻,請行軍籍,各執己見,有若爭訟。
至於三公、六卿、二品以上,紛紜獻議,莫適所從。
自上令大臣裁決,而大臣欲自上剖斷,上下推諉,逾月未定。
○忠淸監司尹履之,啓聞道內善治守令,海美縣監樸安悌等五人,請加褒奬之典,命賜表裏一襲。
7月7日 ○癸醜,倭人藤永正、平信等納款,請受冠帶,朝廷許之。
○日本對馬島主平義成,力辭回答使鄭岦等所留之銀貨。
先是,鄭岦等之奉使日本也,日本國王源家光,贈岦銀四千五百十五兩、金屛二十四部、甲衣九領、大劍三柄,鄭岦等辭不獲已,留置馬島而還。
其後月餘,島主封而還送,上盡給鄭岦等。
於是,岦等力辭,廟堂以其半,送于都元帥,以爲軍需,以其半,又還于島主,以酬接待之勞。
至是,平義成送人辭之。
7月8日 ○甲寅,鹹鏡觀察使南以恭馳啓,請於永興、鹹興、鏡城等官,置提督三員,以爲敎授之地,又於本道濱海之郡,廣設鹽盆,募民煮食,令戶曹姑勿收稅。
又言:「本道陳田,皆應結役,元穀徒存虛簿。
宜早行打量,悉減不耕之結,亟加蠲正,盡減無據之簿。
請令廟堂,早爲善處。
」上令備邊司議啓,事不果行。
7月9日 ○乙卯,上親祭太廟,遣重臣攝行于永寧殿。
還宮後下敎曰:「親祭太廟,其禮莫重。
大小之官,略不警惕,猶懷怠慢之習,時刻已過之後,緩緩來到,天日將明,而初獻未畢,此誠前古所未有之事也。
予甚痛歎焉。
政院亦難免不能檢飭之失,都承旨察之。
」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四上疏乞緻仕,答曰:「卿固辭不已,必以予不足與有爲而然,予甚慙靦。
卿須勿辭,用副予至望。
」 ○玉城府院君張晩、右贊成李貴,一日相詰於公座,皆有不平之意。
各陳箚乞解,上下敎曰:「贊成李貴、玉城府院君張晩,皆以元勳重臣,所當相敬以禮,相規以義,雖有不逮,亦當可否相濟,以循國家之急,而敢以言語間事,肆其鬪鬨,至於投箚乞遞,猥濫甚矣。
所宜推考,以戒後日,而今姑置之。
此箚子還出給。
」 ○備局啓曰:「鹹鏡道鹹興以北,私賤勿許本主徵貢,丁壯則編於軍伍,老弱及女丁則出米助餉,乃是舊規,宜更申明。
」從之。
○北道管餉官許宲,別備貂、參、銀子等物,以爲詔使支待之用,且賑救饑民,鹹稱均一。
戶曹啓請論賞,上乃命陞敍。
○夜,流星出室星上,入墳墓星上。
五更,流星出敗苽星下,入井星上。
7月11日 ○丁巳,命賜一等樂於故延興府院君金悌男賜謚宴以侈之。
蓋慰悅慈殿之意也。
○憲府啓曰:「宮中府中,宜爲一體,事無內外,必由喉舌出納者,其意有在。
請自今,凡內侍府、掖庭署、內需司等大小啓下公事,皆關由政院,以防濫僞之漸。
」答曰:「掖庭署凡事,呈訴于政院;內需司凡公事,報該曹擧行。
內侍府,無可爲之事,自前本無以啓下公事貽弊之事,不必煩瀆。
」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上疏。
略曰: 前承聖批,萬萬出於愚臣情事之外。
神魂飛越,伏地席藁,恭竢斧銊之誅。
答曰:「省疏具悉。
卿須安心調理。
」 ○下敎,推考各道監司,更令購捕在逃逆黨。
○備邊司啓曰:「曾於榻前,有籍軍、量田兩事,先行其一之命矣。
諸臣皆以不行號牌,先爲籍軍,則徒增騷擾,恐未見效之意,縷縷陳達,而成命已下,未蒙允兪。
今日先行籍軍,則量田,當在其後矣,但群議以爲:『不行號牌,而先爲籍軍,則充定之際,軍民逃散之患,必有倍於前日,事未就緖,益緻渙散』雲。
此等說話,聖明旣已俯察,而然係群情,敢此具稟。
」答曰:「更爲明白回啓。
」〈史臣曰:「軍國有事,則必須大臣剖斷然後,衆議自定矣。
今者籍軍、量田等事,皆不可已,其擧行之先後,一言可決,而備局諸公,回啓之際,持其兩端,糢糊措語,惟欲取裁於上。
其不欲爲國擔當,類皆如此,尙何望匡濟艱虞乎?反正之後,錦衣布裳之謠,蓋以有君而無臣也。
」〉○以金尙爲江原道監司,申景??爲黃海道兵使。
景??天性麤猾,濟以貪濫。
徒以勳臣之故,屢授閫帥之任,不厭人望。
嚴惺爲弘文館副應敎兼侍講院弼善。
○夜,蒼白氣一道,起自艮方天際,直指天中,長十餘丈。
7月12日 ○戊午,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軍籍、量田二事,似難幷擧,自上問其先後於備局,故昨已回啓矣。
外間之議以爲,號牌不可不爲雲。
此亦祖宗朝已行之事也。
」上曰:「凡事,相臣採聽群議,而折中可也。
每爲群議所動則國事,何時可成乎?」欽曰:「或者之議以爲:『不行號牌之法,無以成軍籍。
』此言亦似有理。
況群策畢擧,乃今日之急務,故敢爲仰達,以俟裁擇矣。
」上曰:「欲行號牌,不無所見,而但念祖宗朝,民有恒産,安土重遷,今則民無恒産,逃散甚易。
況號牌之法,極爲苛密,行法之初,必多殺人,當此人心未定之時,恐緻騷屑。
凡事施設之初,不可不廣收群議,旣定之後,則使人人不得各執己見,然後可成大事矣。
」李貴曰:「殿下不用臣言,臣不欲仰達,而但此事,則存亡所係,不得含默矣。
上敎以爲:『凡事旣定之後,不可撓改』,此聖明所見不精也。
一定論議,人莫敢發言,此何道理乎?尹昉、崔鳴吉、申欽,皆不經守令,故不知此等事矣。
今日此事,係國家存亡,非臣貴,孰敢以死爭辯,以忤群議?昔者以趙憲爲怪鬼,而其後果思趙憲之言。
臣乃今日之趙憲也。
臣之所言,見效者亦多,可謂遠見之人矣。
籍軍一事,聖上雖與大臣牢定,而此實亡國之擧,臣何忍坐視不言乎?李元翼,雖曰賢相,而計慮則不及於臣遠矣。
爲國之道,在於得人,而殿下徒取名重者,宜乎國事之不成也。
臣貴之佐殿下,若爲阿黨,則必緻富貴,已至相位矣。
臣亦托以調劑,屛黜無罪之學士,則爵位可圖,君寵可固。
今者三學士之補外,誠爲不幸。
近日以此,搢紳之間,氣象愁慘。
至如羅萬甲,少無可罪,而才多性直,不可棄之人也。
臣問于金瑬曰:『萬甲有何罪乎?』金瑬亦言其無罪,而隻罪其心之險雲。
論人,豈可用誅心之法乎?萬甲之罪,不過鄭曄之壻也。
曄爲大司憲時,與樸炡論瑬子慶徴殺人之罪。
今日萬甲之補外,萌於此矣。
臣從此退歸丘壠,若戀殿下,則時時來拜天顔,而口不言時事也。
臣之罪,不過不爲阿黨矣。
臣曾言:『殿下若偏聽則必生奸』,今果然矣。
金瑬,陽以調劑上達,故殿下信之,至於逐此三人,三人,皆一時直臣也。
古者小人之陷害君子,必以朋黨指目,人君鮮不信聽也。
彼三學士,皆無罪辜,不過有宿嫌於金瑬,故外人俱曰:『金瑬以私怨陷人』雲矣。
臣自初與金瑬,多不相合,聖明之所洞燭也。
今不必更達,而勢難竝容,欲冒死一言而退矣。
」上曰:「玉堂三臣一時出外,氣象誠爲不好,而但卿爲數三浮薄之人,構陷同功一體之人乎?況此事,非金瑬所爲,金瑬豈可謂權重者乎?」貴曰:「瑬果權重矣。
人皆畏之如豺虎焉。
是故,擧義五十餘人,皆與金瑬離心,至有七憎五憎之說。
頃者金瑬謂崔鳴吉曰:『公等何故,會諸名士,欲陷我乎?』鳴吉曰:『公何故,出送三學士乎?人皆比令公於惡虎矣。
』瑬曰:『非令公,孰肯爲我盡言乎?』況臣之所爲,則瑬必攻斥不遺。
頃日臣暫論鹽鐵之事,而金瑬出月課題曰:『擬宋司馬光』,請罷鹽鐵,盡復其舊。
此則比臣於王安石也。
臣以此責瑬則瑬曰:『偶然出之矣。
』殿下若謂臣構陷金瑬,則大臣及諸臣在座,其可誣乎?瑬非小人則臣是小人,瑬爲君子則臣非君子。
凡遇國家之事,臣每屈於金瑬。
當初論功之時,臣之所親者,無一人得參,而金瑬欲序其子慶徵於李适之上,終不能得,又序於景立之上。
此輩之懷憤作逆,皆以此也。
金瑬陷人斥人,隨其嫌怨,故瑬又欲陷沈器遠、崔鳴吉、張維、申景禛輩,無所不至。
且其子慶徵,奉命西路,多行麤鄙之事,人多言之矣。
」上謂承旨徐景雨曰:「講畢日晩,罷黜可也。
」景雨曰:「大臣、臺諫,方爲論啓,不得罷黜矣。
」於是,兩司連啓前事,皆不從。
李貴又請解職,退歸丘壠之下,以終餘年,上不答。
○上下敎曰:「贊成李貴,慢蔑朝廷,恃功驕恣,事極可駭。
先罷後推,以懲勳臣縱恣之習。
」又下敎曰:「頃者,樸炡等陳箚之事,不無所失,故姑爲補外,使之悛改。
近因此事,朝著不靖,勳臣不睦,事極寒心。
樸炡等難免樹私黨、亂朝廷之罪。
樸炡、羅萬甲竝遠竄。
」於是,政院啓曰:「樸炡等上箚之事,果有事體踈率之失,聖敎所謂不無所失者,實中其病矣。
但以一時微細之疵,遞職補外,似有累於含弘之德,故大臣、臺閣,更疊論解而不得,此豈盡爲炡等之私朋,而欲爲救護哉?今因李貴論事之際,展轉胡說,上觸宸嚴,遂有炡等遠竄之命。
臣等竊念,聖人之怒在物,不在己,進退、刑賞,一惟天則而已。
炡等初不過爲不無所失之人,今以李貴一時錯謬之語,按炡等以樹私黨、亂朝廷之律,其於天地之大,日月之明,恐不免有遷怒之嫌。
臣等職司喉舌,伏承傳旨,驚惶相顧,懷不敢默,敢冒萬死,恭候三思。
」答曰:「勿爲煩瀆。
」右議政申欽上箚,請還收樸炡等遠竄之命。
略曰: 臣朝者,入侍前席,因李貴進言,臣亦欲陳所懷,而貴之言縷縷不絶,尋有罷黜之命。
臣卷舌而退,以心語曰:『兩勳臣如是角立,非國家福。
況貴之論金瑬,多失中者乎?』竊自仰屋。
卽見下敎,將樸炡、羅萬甲等遠竄,此豈非聖明深軫分裂之端,欲杜其源乎?第炡與萬甲,其所爲不中,則已施譴罰矣。
貴之今日之言,炡與萬甲,未必與知,若不與知,則其所犯,止前日之事而已,以貴之故,而遽繩以重律,則恐非刑政之當然。
伏願聖明,曲察臣言,亟寢成命。
答曰:「省箚具悉,嘉卿愛君之誠。
樸炡等罪過非細,今玆竄黜,未爲不可,然爲卿勉從焉。
」 7月13日 ○己未,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遣史官,問病于領中樞府事李元翼。
7月14日 ○庚申,備邊司啓曰:「逃故充定事,兵曹旣爲事目啓下,而兩西則纔經詔使之行,且有分軍入防之事,似難與他道一時擧行。
令兵曹,參酌定限宜當。
且鹹鏡道則地方不廣,人民鮮少,本道都事,猶可責任,而他道則必得有風力,不畏強禦之人,分道發送然後,可免循情緩事之患。
全羅、忠淸、慶尙左右道各一員,京畿、江原道各一員,稱以籍軍禦史,令吏曹,勿論臺、侍、守令,破格擇差,發送之意,敢啓。
」從之。
時,籍軍、號牌之議,紛紜靡定。
上與兵曹判書徐渻,欲行軍籍,講定事目,差出禦史,而廷議多以爲,宜先行號牌之法。
於是,政院啓曰:「今者議停號牌,講行軍籍,蓋出於慮遠息民之深計也。
然而號牌之停,非以無益而不可行也,特慮其民心之騷動。
顧今軍籍之擾民,反甚於號牌,而旣籍之後,又無以禁其移徙之弊,則是徒增騷擾,而竟無實效,安在其爲慮遠息民也?如此則初不若竝停號牌、軍籍,而專示與民休息之意也。
但逃故不可不充,邊防不可不固,宮闕不可不衛。
此軍籍之所不得已者,而籍軍纔畢,逃亡相繼,則籍兵之擧,適啓其擾端,號牌之法,方悔其不早矣。
目今綱紀日益解弛,民心日益渙散,豪猾奸巧之徒,視朝廷如兒戲,政令之下,必先訾議。
在上之人,不加深察,遽自疑惑,任長其驕頑無上之習,終至於委靡畏縮,拱手待亡,有識之士,莫不解體,誠可痛心。
惟在聖明赫然奮發,立大志、定大計,量材授任,專責成效。
勿以至計爲難行,勿爲浮議所撓奪然後,國事庶乎有濟也。
臣等非敢妄議已定之成算,入侍近密,出居閭巷,群情所鬱,不得不達。
」答曰:「知道。
」 ○憲府啓曰:「弑主,天下之極惡也。
龍川囚奴永立等,曾因厥主洪安世收貢下去,竝其所率六名,置諸一室,放火燒殺。
安世之妻尹氏,呈狀本府,本府發懸鈴,使之捉送,則隻送事幹,其餘正犯,或稱幾盡逃躱,或稱出去未還,綱常重獄,視若尋常,而平安監司李尙吉狀啓,張皇辭說,至有事異常規,極爲未妥等語,其心固未知也。
弑逆極罪,出於本道,則所當登時緝捕,按覈之不暇,而不此之思,遊辭馳啓,有若遷就者然,其不識事體,輕蔑朝廷甚矣。
請從重推考。
」從之。
○承旨徐景雨啓曰:「伏見鹹鏡監司南以恭啓本,則以內需司牒呈,婢祿春,鍾城定配事也。
囚係訊杖,初非內需司所職,況訊問大君卒逝?所係重大,似當付之王獄,而別下他司,推鞫定配,事極未安。
今此啓本啓下之後,竝與內需司所上當初推案,送于禁府,錄諸罪人籍中何如?」答曰:「不必移錄。
」再啓以稟,乃命下刑曹。
7月15日 ○辛酉,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7月17日 ○癸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上與徐渻,議籍軍之事。
於是,特進官張維、承旨李植,極言軍籍之不便,號牌之當行。
維曰:「凡作事,必謀於始,事乃得宜。
若有始無終則無益而有害也。
」植亦曰:「今若卒然行籍軍之擧,則民怨必多矣。
」 7月18日 ○甲子,諫院啓曰:「麻田郡守梁貴生,本以微賤之人,濫授字牧之任,物議皆以爲非。
今者其境下,有弑母之變,而恐其降號遞職,掩置遷延,久不成獄,使綱常極罪,得延時月,國言藉藉,輿情駭憤。
請拿鞫定罪,令本道監司,斯速按驗,以正邦刑。
」從之。
○命加北道兵使申景瑗資,賜南道兵使尹璛熟馬一匹。
時,國家方以軍額未充爲憂,而申景瑗曾爲南道兵使,搜得閑丁,充定闕額,至於五百五十餘名,尹璛則三百四十餘名。
至是,兵曹判書徐渻以爲,宜褒其盡心軍政,激勵他道,故有是命。
憲府以景瑗加資過濫,論啓改正。
7月19日 ○乙醜,前贊成李貴上疏以爲:「先行軍籍,則民必一時潰散。
如不可止,則姑停禦史之行,專委方伯之臣,括得閑丁,待其馳啓,宜遣禦史。
」是時,李貴新遭譴罰,退居江上,而猶復爭論不已,人皆嘉其忠誠。
○都體察使張晩,請分置從事官李敬輿、金時讓於兩西,講定軍務,且巡視各鎭,戒飭秋防,上不從。
時,李敬輿新有籍軍禦史之命,頗懷厭憚之心。
至是,張晩有此啓請,上疑張晩之私庇敬輿,不許焉。
○太白晝見。
7月20日 ○丙寅,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卽今軍籍將行,禦史將發,而但聞衆議皆謂:『不行號牌,先行軍籍則得之難,而失之易』雲。
臣於二事,未得折中,旣聞輿議,故敢達。
」上曰:「旣定之事,似難撓改,何以則可也?」欽曰:「衆議皆以爲,宜先行號牌矣。
」上問曰:「平安監司今當差出,誰可爲者?」欽對曰:「臣未知某人之必合此任,而金自點威風素著,將望頗優;權盼自少時留心邊事,才局頗多,所欠者,節目煩苛;李景稷雖曰多才,近於踈闊;金起宗新收鞍峴之捷,西土歸心;閔聖徴亦是有才之人。
臣曾聞張晩之言,則李敏求之才,勝於金起宗雲。
此等人中,擇授宜矣。
」上曰:「更無人耶?」欽曰:「此外有李溟矣。
」上曰:「此人等皆有所授之任,豈可破東補西乎?更思他人。
」欽曰:「臣當退與同僚議之。
」上曰:「尹暄何如?」知事吳允謙曰:「臣意亦以此人爲可矣。
」上曰:「尹暄量寬,可當此任。
」欽曰:「此人氣量,果爲不狹,但未知善於臨機應變也。
」允謙曰:「臣曾忝禮曹,得參宗廟親祭,樂章一事,竊有所疑,欲爲議定矣。
太祖樂章,當用《隆化》,太宗樂章,當用《顯美》、《龍光》,而四祖旣遷之後,四祖樂章,仍用於宗廟,故第一二室樂章,推移至於六七室。
樂章紊亂至此,殊甚未安。
自古帝王,有尊號則有樂章,而他室則無樂章,亦甚欠缺。
且灌地一節,穿地衣,作小穴以注,殊非鬱鬯灌地之義。
此莎地之所以作也。
竝令禮官,博考禮文以改似當。
」上曰:「事體重大,議大臣定奪可也。
」右議政申欽亦曰:「昨日吳允謙以此事,來言於臣矣。
凡用樂章,乃所以贊襄當時之功德,而推移互用者,不過謬例之仍存矣。
」 ○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
上曰:「號牌一事,似是新法,而節目苛刻,故以此爲重難,欲先行軍籍矣。
近因此事,群議亦鬱雲,將何以處之?」左議政尹昉曰:「不行號牌,而先行軍籍,則流亡必多,而至於騷擾,則二事無異。
」上曰:「號牌之法,寬則難行;若務嚴急,殺人必多,故以是爲慮。
」昉曰:「爲今之計,莫如姑退數三年,以待人心之稍定。
如其不然,則莫若先行號牌,請擇於斯二者。
」上曰:「姑待數三年,非不好也,目今軍政虛踈,邊上禦敵、本兵需用,俱極無形,予是用急耳。
」昉曰:「李元翼之意以爲:『不如與民休息』雲。
」上曰:「諸卿之意何如?各陳所懷。
」諸宰皆曰:「莫如先行號牌之法。
」獨沈悅曰:「莫若與民休息,以待一二年。
詔使纔還,民生未復,此非設法之時也。
」上意遂欲先行號牌,蓋從群議也。
議旣定,上乃命政院,下諭于八道監司曰: 國無見兵,軍皆虛簿。
逃故旣除,充定宜急。
號牌之法,所不可已,而事出新規,慮涉難行。
欲分遣禦史,括出閑遊,修明軍政,以塡闕額矣,但念民不定居,人無固志,一被簽調,如入死地,東西流散,朝定夕逃,終無實效,適啓擾端。
故深惟得失之計,定行號牌之法。
應行事目,續當頒布,前日自兵曹行會軍籍事目,卿其姑勿擧行,以待朝廷處置。
○上敎于承旨李敏求曰:「見江華醫官狀啓,則光海之病甚重雲。
卽下諭于本道監司,朝夕饌品,各別申飭,如有思食之物,雖非本府所産,求得而供。
」 7月21日 ○丁卯,毛都督麾下毛有見等,緻禮單。
蓋賀冊封慶禮也。
上將欲接見,政院陳啓以爲:「督府,卑微之人,每與之抗禮,則非但有妨體面,渠不識事理,妄生猥褻希望之心,尤爲未妥。
請令禮官議定。
」禮曹以爲:「專差緻賀,與泛然往來,事體有別。
一番請宴,未爲不可。
」從之。
○以尹暄爲平安道監司,全湜爲刑曹參議,樸潢爲正言。
7月22日 ○戊辰,上出禦崇政殿,接見督府差官毛有見等二人。
有見等騎馬直到建明門,閽人攔阻,欲使下馬,有見等大怒,還所館,仍欲卽還本島。
上命都監官員及譯官輩,措辭請復來,乃行宴禮。
○備邊司請以完豐君李曙、行副提學崔鳴吉,爲號牌廳堂上,從之。
7月23日 ○己巳,備邊司啓曰:「頃日以管餉使南以雄,兼元帥府贊畫者,其時,元帥李弘冑上來之後,本道兵權,無統一之處,巡察與巡邊,名號不相下,故暫借權柄於以雄,俾有所統,以待元帥下去之日矣。
今者元帥,旣不差出,則稱以帥府贊畫,似爲無據。
新監司尹暄,以本道巡察,兼稱都體府贊畫使,以重事體。
」上許之。
蓋張晩之議也。
○諫院啓曰:「前府使樸守緖、前郡守鄭沺等,本以兇譎穢惡之人,見棄人類久矣。
至於曺友仁作詩被禍之日,守緖則乃以其詩,傳播大珩,緻成大獄,其時聞者,莫不痛惋。
鄭沺則入直分曹,隻爲參證而已,俱無一毫救護慈殿之事,及今反以爲己功,匿迹都下,敎誘無賴之人,假托公論,冒呈疏章,希望賞典,其欺君父、蔑朝廷之狀,殊極叵測。
豈可使如此之人,出沒都城,任行胸臆乎?請門外黜送。
」答曰:「樸守緖等不無曩時罪過,然今此呈疏,則事甚難明。
不可以此,論人之罪,勿爲更論。
」累啓,乃命罷職。
7月24日 ○庚午,以金瑬爲議政府右贊成。
7月25日 ○辛未,麻田縣人愛男,弑母伏誅。
○督府差官到京之後,需索萬端。
旣呈禮單,旋責厚報,終有不滿之意,發怒徑去,上令譯官,挽而止之者,至於再三。
○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曰:「今者詔使去來時,本道用銀,通共二萬八千一百八十二兩。
兵興八年,民力旣竭之後,有此前古所無之變,民情駭異,歸怨朝廷,潰散之患,不朝卽夕。
請令管餉使,計減本道貢參」雲。
7月26日 ○壬申,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覩兩差官所持都督謝帖謄本,無非矜誇己功,責報我國之意也。
前日續見通報中所載毛帥奏揭,爲我國,請完封典之語,非一非再。
今此大誥之頒,雖是聖天子洪恩,而毛帥之諉爲己功者,亦不可謂無此理也。
至於通商、買銅兩款,乃是從前懇求之事,其所謂匿我遼民,逞兇殺傷等語,似指王萬才所言,江原道逃匿漢人及頃日碧潼燒死遼民等事也。
碧潼逞兇之人,已行究處,江原道逃匿之說,本出孟浪,想督府,猶未釋然於先入之言也。
且各道齊民,任意買賣之請,不須示以難色,隻以我國土瘠民貧,本無畜積,雖欲以有易無,而自不得穰穰熙熙,非敢禁止阻搪,以孤厚望之意,可也。
銅鐵則曾送一萬斤矣,今又陸續輸運,而但非本國所産,故湊合船運之際,未免遲緩,更令該部,作急運送雲雲可也。
大槪帖中說話,自上接見差官時,旣已卽席酬答,而亦非督府,上前咨揭之比,不必及於回帖中,隻令今去重臣,將前事意,善爲措辭導達,俾知我國之情,而但以大人前後周旋,完此封典,小邦臣民感戴欣悅之意,備悉回帖宜當。
」從之。
○北道旱乾,豆滿江爲淺灘。
○夜,乾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7月27日 ○癸酉,慶尙道軍威地,有牛産犢,一身一頭,兩耳四目,兩鼻兩口。
○進士柳淹,上疏陳時弊,且言樸炡、兪伯曾、羅萬甲等,以一時名流,無罪補外,此非昭代之事,請趁卽召還,以扶植敢諫之氣,疏入不下。
7月28日 ○甲戌,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特進官金自點曰:「臣冒忝重任,尋常恐懼。
頃日有物議,故敢此待罪於榻前矣。
尹義立之女子,乃仁發四寸妹也。
李曙爲判尹時,雖捧單子,而臣身爲長官,不能詳愼於君父擇昏之日。
卽今兩司在此,公議至嚴,臣敢略陳所懷。
」司諫李尙伋曰:「尹義立女子抄揀之事,自點旣已發言待罪,臣亦陳之。
凡婚姻,雖在閭閻間人,尙欲擇內外無故之人。
況莫大國婚乎?諸王子之婚,固不當定於如此之家。
東宮正妃,是何等事,而敢以義立之女,備入於揀擇之中乎?自古逆賊,何代無之,而未有如仁發之兇逆。
雖其踈遠之族屬,尙不可與論於婚姻之際,況此四寸之至親乎?自上特釋義立當坐之律,蓋爲有才,而決不可以其女子,議之於國婚也。
請漢城府官員,從重推考,尹義立女子,卽令許婚。
」上厲聲曰:「予意旣欲定婚,則諸公何敢如是言之耶?且判尹,非指揮臺諫之人也。
」尙伋曰:「咫尺天威,豈敢一毫欺罔哉?臣旣以此,簡通同僚已數日,而姑待長官之出矣。
今以受人指揮爲敎,不勝惶恐。
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自點曰:「雖人君,不得指揮臺諫,況於臣乎?臣意以爲,婚姻者,人倫之始,萬福之源。
自祖宗朝以來,未有與逆家子連婚之時。
一國之中,處子何限,而必以逆家子定婚乎?臣恐取譏於後世也。
臣之待罪,蓋畏物議也。
」上曰:「如欲待罪,隻宜待罪而已,何必言及臺諫耶?且婚姻之禮甚重,雖在凡人,必其父母主之,非衆人紛爭之事也。
」特進官沈命世曰:「金自點豈有私意乎?隻陳公議而已。
頃日備局之坐,徐渻、李廷龜亦言其不可矣。
」知事李廷龜曰:「命世所謂臣等以爲不可者,果有之矣。
臣曾忝禁府,亦論義立之無罪,但婚姻者,人道之始,不可不正,豈必定於兇逆之家乎?此則臣果言之矣。
」侍讀官李景容曰:「聖敎以爲,凡婚姻,必父母主之,而國婚則自古必問于大臣,然後定之矣。
」尹昉及李廷龜等合辭言曰:「主一時論議者,言官也。
自上以爲,聽人指揮,臣恐有傷於聖德,而亦不無後弊也。
」上曰:「予之所謂指揮,非謂在外而指揮也。
卽者發言時,言及臺諫,此乃指揮耳。
」自點曰:「緣臣妄言,蔑視臺諫,尤極惶恐。
君臣之間,苟有所懷,則雖加之以鈇銊,不敢避也。
臣曾忝承旨,亦陳尹義立當坐之事。
當時仁發,與适作逆,宗社蒙塵,大駕播越。
此時以此賊爲如何,而及至今日,乃有婚姻之意乎?恐不合於《春秋》大義也。
公論所在,臣雖被罪,亦不悔也。
」上曰:「凡國家事,人各言之然後,方可謂之正論也。
數三人所見,豈可謂之公論耶?」沈命世曰:「昔者唐中宗之時,武後之族有武三思,與安樂公主爲婚,終作唐家百年之禍。
今日之事,略相似矣。
」上愈怒而罷朝。
○上引見全羅監司閔聖徵,謂曰:「予以南方爲憂,玆用移授,卿其勉哉!」聖徵極陳勤政、恤民之意,上頗嘉納焉。
上命賜聖徵弓矢、豹皮、藥封。
承旨李楘曰:「人雖凡劣,官以諫爲名,則不可不優容矣。
」上曰:「自點之言及臺諫,其意似指揮矣。
至於沈命世之事,尤極無理。
閭閻間昏姻,亦不言不吉之事,而今於國婚,以前代禍亂之迹爲喩,予甚痛焉。
」 ○司諫李尙伋啓曰:「臣旣將尹義立女子許婚一事,畢陳所懷,而自上以受人指揮爲敎。
臣雖駑劣,職是言責,不可強顔苟冒,以辱名器。
且榻前辭避之後,所當卽爲退待,而臣久在外方,未諳事體,偃然仍陳前啓。
負罪行公,無恥甚矣,請命罷斥臣職。
」正言樸潢,亦以李尙伋榻前所論,實臣等相議之事,引避,掌令金榮祖處置,竝請出仕,上特遞尙伋。
榮祖以此引避,持平成汝寬,請出榮祖,答曰:「李尙伋,身爲臺官,不識論事之先後。
此雖似怯於指揮,其愚庸甚矣。
避嫌之後,不爲退待,更陳前啓,此雖蔑視君上,其無恥亦已甚矣。
如此之人,似不當冒居言地,而本府啓請出仕,未曉其意也。
金榮祖,難免處置乖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