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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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深思,而不管它是多麼别扭、生硬、冗長,文藝家便不敢這麼冒險,因為他雖然也願使人深思細想,可是他必定是用從心眼中發出來的最有力、最扼要、最動人的言語,使人咂摸着人情世态,含淚或微笑着去作深思。

    他要先感動人。

    這從心眼中掏出來的言語,必是極簡單、極自然、極通俗的。

    媳婦哭婆婆,或許用點兒修辭;當她哭自己的兒女的時候,她隻叫一兩聲&ldquo我的肉&rdquo,而昏倒了!文字的感動力是來自在某個場合中必然的說某種話&mdash&mdash這個話是最普遍常用的,絕難借用外國文法的。

    一個哲學家,與一個工友,在他痛苦的時節,是同樣的隻會叫&ldquo媽&rdquo的。

     我明白了上述的一點道理&mdash&mdash對不對,我可不敢說&mdash&mdash我就決定放棄了翻譯工作。

    這工作是極要緊的,但是它使我太痛苦&mdash&mdash顧了自己,便損害了别人;顧及别人,便失落了自己。

    言語的不同沒法使彼此盡歡而散。

    同時,我寫作小說也就更求與口語相合,把修辭看成怎樣能從最通俗的淺近的詞彙去描寫,而不是找些漂亮文雅的字來漆飾。

    用字如此,句子也力求自然,在自然中求其悅耳生動。

    我願在紙上寫的和從口中說的差不多。

    到了這個地步,有時候我頗後悔我曾經矯正過自己的北平話了:有許多好的詞彙,好的句法,因為怕别人不懂而不用,乃至漸漸的忘記了。

    是的,中國話确是太簡單了,詞與字真是太不夠用了;把文言與白話摻合起來用,或者還能勉強應付;可是我立志要寫白話,不借助于文言,豈不是自找苦吃?況且,我又忘了許多北平話呢! 我要恢複我的北平話。

    它怎麼說,我便怎麼寫。

    怕别人不懂嗎?加注解呀。

    無論怎說,地方語言運用得好,總比勉強的用四不像的、毫無精力的、普通官話強得多。

    至于借用外國文法,我不反對别人去試驗,我自己可是還無暇及此,因為我還沒能把自己的語言運用得很好哇!先把握住自己的話,而後再添加外來的材料,也許更牢靠一些。

     近來有件傷心的事:我練習着寫詩,把自己憋得半死!我知道,詩是語言的結晶。

    我寫的是白話詩,自然須是白話的結晶。

    可是,這結晶不成;知道的白話是那麼少啊!而且所知道的那一些,又運用得那麼拙笨啊!我還是不敢多向外國語求救,可是文言不住的對我招手。

    我本想置之不理,給它個冷肩膀吃。

    但是,沒了米,也隻好吃面粉了,還能餓着嗎?唉,對白話我有點不忠之罪!是白話不夠用嗎?是白話不配上詩的園裡去嗎?都不是!是自己無才,而且有點偷懶啊!我以為,從詩的言語上說,假若&ldquo刁騷&rdquo,&ldquo歧路&rdquo,&ldquo原野&rdquo,&ldquo漣漪&rdquo&hellip&hellip等無聊的詞彙不被鏟除了去,白話詩或者老是一片草地,而排列着許多墳頭兒,永遠成不了美麗的林園。

     不過,近來也有樁可喜的事:我在練習寫話劇。

    話劇太難寫了,我當然不會一蹴而成功。

    但是,且不管劇中旁的一切,單就對話來說,實在使我快活。

    我沒有統計過,在一出三幕或四幕劇中,用過多少個字。

    我可是直覺的感到,我用字很少,因為在寫劇的時節,我可以充分地去想像:某個人在某時某地須說什麼話,而這些話必定要立竿見影的發生某種效果;用不着轉文,也用不着多加修飾,言語是心之聲,發出心聲,則一呼一嗽都能感人。

    在這裡,我留神語言的自然流露,遠過于文法的完整;留神音調的美妙,遠過于修辭的選擇。

    劇中人口裡的一個&ldquo哪&rdquo或&ldquo嗎&rdquo,安排得當,比完整而無力的一大句話,要收更多的效果。

    在這裡,才真真的不是作文,而是講話。

    話語的本來的文法,在此萬不能移動;話語的音節腔調之美,在此須充分的發揚。

    劇中人所講的是生命與生活中的話語,不是在背誦文章。

     我沒有學習語言的天才,故對語言的比較也就沒有任何研究。

    我也沒研究過文法,而隻知道自己口中所說的話自有文法,很難改創。

    對語文既無所知,可是還要談論到它們,不過是本着自己學習寫作的經驗說說實話而已,說不定就是一片胡言啊! 原載1941年6月16日《文藝月刊》第11年6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