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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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歲以前,我說純粹的北平話。
二十歲以後,糊口四方,雖然并不很熱心去學各地的方言,可是自己的言語漸漸有了變動:一來是久離北平,忘記了許多北平人特有的語調詞彙;二來是聽到别處的語言,感覺到北平話,特别是在腔調上,有些太飄浮的地方,就故意的去避免。
于是,一來二去,我的話就變成一種稍稍忘記過、矯正過的北平話了。
大體上說,我說的是北平話,而且相當的喜愛它。
三十歲左右的五年中,住在英國。
因為歲數稍大,和沒有學習語文的天才,所以并沒能把英語學習好。
有一個時期,還學習了一點拉丁和法文,也因腦子太笨而沒有任何成績。
不過,我總算與外國語言接觸過了。
在上一段中,我說明了怎樣因與國内的方言接觸,而稍稍改變了自己的北平話;在這裡,就是與外國語接觸之後,我便拿北平話&mdash&mdash因為我隻會講北平話&mdash&mdash去代表中國話,而與外國話比較了。
最初,因英語中詞彙的豐富,文法的複雜,我感到華語的枯窘簡陋。
在偶爾練習一點翻譯的時候,特别使我痛苦:找不着适當的字啊!把完好的句子都拆毀了啊!我鄙視我的北平話了! 後來,稍稍學了一點拉丁及法文,我就更愛英文,也就翻回頭來更愛華語了,因為以英文和拉丁或法文比較,才知道英文的簡單正是語言的進步,而不是退化;那麼以華語和英語比較,華語的驚人的簡單,也正是它的極大的進步。
及至我讀了些英文文藝名著之後,我更明白了文藝風格的勁美,正是仗着簡單自然的文字來支持,而不必要花枝招展,華麗輝煌。
英文《聖經》,與狄福、司威夫特等名家的作品,都是用了最簡勁自然的,也是最好的文字。
這時候,正是我開始學習寫小說的時候;所以,我一下手便拿出我自幼兒用慣了的北平話。
在第一二本小說中,我還有時候舍不得那文雅的華貴的詞彙;在文法上,有時候也不由得寫出一二略為歐化的句子來。
及至我讀了《艾麗司漫遊奇境記》等作品之後,我才明白了用兒童的語言,隻要運用得好,也可以成為文藝佳作。
我還聽說,有人曾用&ldquo基本英文&rdquo改寫文藝傑作,雖然用字極少,也還能保持住不少的文藝性;這使我有了更大的膽量,脫去了華豔的衣衫,而露出文字的裸體美來。
在當代的名著中,英國寫家們時常利用方言;按照正規的英文法程來判斷這些方言,它們的文法是不對的,可是這些語言放在文藝作品中,自有它們的不可忽視的力量,絕對不是任何其他語言可以代替的。
是的,它們的确與正規文法不合,可是它們原本有自己的文法啊!你要用它,就得承認它的獨立與自由,因為它自有它們的生命。
假若你隻采取它一兩個現成的字,而不肯用它的文法,你就隻能得到它的一點小零碎來作裝飾,而得不到它的全部生命的力量。
因此,我自己的筆也逐漸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平話的血汁,不想借用别人的文法來裝飾自己了。
我不知道這合理與否,我隻覺得這個作法給我不少的欣喜,使我領略到一點創作的樂趣。
看,這是我自己的想像,也是我自己的語言哪! 避免歐化的句子是不容易的。
我們自己的文法是那麼簡單,簡直沒有法子把一句含意複雜的話說得圓滿呀!可是,我還是設法去避免,我會把一長句拆開來說,還教它好聽,明白,生動。
把含意複雜的一個長句拆開來說,恐怕就不能完全傳達那個長句所要表現的意思了,句子的形式既變,意思恐怕也就或多或少總有些變動;即使能夠不多不少的恰如原意,那句子形式的變動也會使情調語氣随着改變。
于此,歐化的語句有時候是必不能舍棄的,特别是在說理的文章裡。
不過,我自己不大寫說理的文章,我所寫的大多數是詩歌小說之類的東西。
這類的東西需要寫得美好,簡勁,有感動力。
那麼,語言之美是獨特的無法借用,有不得不在自己的語言中探索其美點者。
談到簡勁,中國言語恰恰天然的不會把句子拉長;強使之長,一句中有若幹&ldquo底&rdquo,&ldquo地&rdquo,與&ldquo的&rdquo,或許能于一句中表達迂回複雜的意念,有如上述;但在文藝作品中這必然的會使氣勢衰沉,而且隻能看而不能讀,給詩歌與戲劇中的對話一個緻命傷。
在一個哲學家口中,他也許隻求他的話能使人
二十歲以後,糊口四方,雖然并不很熱心去學各地的方言,可是自己的言語漸漸有了變動:一來是久離北平,忘記了許多北平人特有的語調詞彙;二來是聽到别處的語言,感覺到北平話,特别是在腔調上,有些太飄浮的地方,就故意的去避免。
于是,一來二去,我的話就變成一種稍稍忘記過、矯正過的北平話了。
大體上說,我說的是北平話,而且相當的喜愛它。
三十歲左右的五年中,住在英國。
因為歲數稍大,和沒有學習語文的天才,所以并沒能把英語學習好。
有一個時期,還學習了一點拉丁和法文,也因腦子太笨而沒有任何成績。
不過,我總算與外國語言接觸過了。
在上一段中,我說明了怎樣因與國内的方言接觸,而稍稍改變了自己的北平話;在這裡,就是與外國語接觸之後,我便拿北平話&mdash&mdash因為我隻會講北平話&mdash&mdash去代表中國話,而與外國話比較了。
最初,因英語中詞彙的豐富,文法的複雜,我感到華語的枯窘簡陋。
在偶爾練習一點翻譯的時候,特别使我痛苦:找不着适當的字啊!把完好的句子都拆毀了啊!我鄙視我的北平話了! 後來,稍稍學了一點拉丁及法文,我就更愛英文,也就翻回頭來更愛華語了,因為以英文和拉丁或法文比較,才知道英文的簡單正是語言的進步,而不是退化;那麼以華語和英語比較,華語的驚人的簡單,也正是它的極大的進步。
及至我讀了些英文文藝名著之後,我更明白了文藝風格的勁美,正是仗着簡單自然的文字來支持,而不必要花枝招展,華麗輝煌。
英文《聖經》,與狄福、司威夫特等名家的作品,都是用了最簡勁自然的,也是最好的文字。
這時候,正是我開始學習寫小說的時候;所以,我一下手便拿出我自幼兒用慣了的北平話。
在第一二本小說中,我還有時候舍不得那文雅的華貴的詞彙;在文法上,有時候也不由得寫出一二略為歐化的句子來。
及至我讀了《艾麗司漫遊奇境記》等作品之後,我才明白了用兒童的語言,隻要運用得好,也可以成為文藝佳作。
我還聽說,有人曾用&ldquo基本英文&rdquo改寫文藝傑作,雖然用字極少,也還能保持住不少的文藝性;這使我有了更大的膽量,脫去了華豔的衣衫,而露出文字的裸體美來。
在當代的名著中,英國寫家們時常利用方言;按照正規的英文法程來判斷這些方言,它們的文法是不對的,可是這些語言放在文藝作品中,自有它們的不可忽視的力量,絕對不是任何其他語言可以代替的。
是的,它們的确與正規文法不合,可是它們原本有自己的文法啊!你要用它,就得承認它的獨立與自由,因為它自有它們的生命。
假若你隻采取它一兩個現成的字,而不肯用它的文法,你就隻能得到它的一點小零碎來作裝飾,而得不到它的全部生命的力量。
因此,我自己的筆也逐漸的、日深一日的,去沾那活的、自然的、北平話的血汁,不想借用别人的文法來裝飾自己了。
我不知道這合理與否,我隻覺得這個作法給我不少的欣喜,使我領略到一點創作的樂趣。
看,這是我自己的想像,也是我自己的語言哪! 避免歐化的句子是不容易的。
我們自己的文法是那麼簡單,簡直沒有法子把一句含意複雜的話說得圓滿呀!可是,我還是設法去避免,我會把一長句拆開來說,還教它好聽,明白,生動。
把含意複雜的一個長句拆開來說,恐怕就不能完全傳達那個長句所要表現的意思了,句子的形式既變,意思恐怕也就或多或少總有些變動;即使能夠不多不少的恰如原意,那句子形式的變動也會使情調語氣随着改變。
于此,歐化的語句有時候是必不能舍棄的,特别是在說理的文章裡。
不過,我自己不大寫說理的文章,我所寫的大多數是詩歌小說之類的東西。
這類的東西需要寫得美好,簡勁,有感動力。
那麼,語言之美是獨特的無法借用,有不得不在自己的語言中探索其美點者。
談到簡勁,中國言語恰恰天然的不會把句子拉長;強使之長,一句中有若幹&ldquo底&rdquo,&ldquo地&rdquo,與&ldquo的&rdquo,或許能于一句中表達迂回複雜的意念,有如上述;但在文藝作品中這必然的會使氣勢衰沉,而且隻能看而不能讀,給詩歌與戲劇中的對話一個緻命傷。
在一個哲學家口中,他也許隻求他的話能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