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大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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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口上,窗戶上,天窗上,屋頂上,密密麻麻聚集着成千上萬張市民的面孔,和顔悅色,安詳樸實,凝望着司法宮,凝望着嘈雜的人群,也就心滿意足了,因為時至今日,巴黎還有許多人樂于觀看那班愛看熱鬧的人,再說,在一堵人牆後面正發生着什麼事,這對我們來說已非常有趣的了。

     假如我們這般生活在一八三○年的人能憑借想象,廁身在十五世紀這群巴黎人中間,跟他們一起被拉來扯去,被撞來撞去,跌跌沖沖,擠進司法宮寬闊無比的大廳——在一四八二年一月六日這一天卻顯得那麼狹小——,就不會覺得眼前的景象索然無味,不會覺得沒有吸引力,正好相反,我們周圍所見的事物盡是如此之古老,反而覺得十分新鮮。

     若承蒙看官同意,我們不妨就竭力開動腦筋,想象看官跟我們一道,夾雜在穿着短上衣、半截衫、短襖的嘈雜人群中間,跨進大廳時會有什麼樣的感覺。

     首先,耳鳴,眼花。

    我們頭頂上是尖形雙拱屋頂,木雕貼面,天藍色彩繪,裝飾着金色百合花圖案;我們腳下是黑白相間的大理石地面。

    幾步開外有根高大的柱子,接着又一根,再接着又是一根;大廳縱深一共豎着七根大柱,支撐着雙拱屋頂落在橫向正中的拱底石。

    頭四根大柱的周圍有幾家店鋪,閃爍着玻璃片和金屬箔片的亮光;後三根大柱的周圍擺着幾條橡木長凳,被訴訟人的短褲和代理人的袍子已磨損了,磨光了。

    大廳四周,沿着高牆厚壁,門與門之間,窗與窗之間,柱與柱之間,擺着一長列從法拉蒙以下的法蘭西曆代君王的塑像;昏庸的個個雙臂下懸,眼睛低垂;英武的個個昂首挺胸,雙手高舉,直指天空。

    還有,一扇扇尖形長窗,盡是光怪陸離的彩色玻璃;一個個寬大的大廳出口,都是精雕細刻的富麗門扉。

    而所有這一切,圓拱,大柱,垣壁,窗框,護壁鑲闆,門扇,塑像,從上到下,滿目湛藍和金黃,色澤斑斓,光彩照人;我們今天看見時色澤已略顯暗淡了,公元一五四九年德·普勒爾根據流傳還對它贊美不已,其實那時幾乎已被塵灰和蛛網所埋沒,全然不見當年的燦爛光澤了。

     現在,讓我們來設想一下:這座長方形的寬闊大廳,在一月某一天,光線暗淡,擁入了一大群人,衣著五顔六色,吵吵鬧鬧,沿牆逛蕩,繞着七根大柱轉悠,這麼一想,就大緻可以對整個場面有個模糊的印象了。

    下面再更确切地說一說一些有趣的細節。

     毋庸置疑,如果不是拉瓦伊阿克刺殺亨利四世,就不會有拉瓦伊阿克案件的卷宗存放在司法宮檔案室裡,也不會有他的同謀犯處心積慮要把本案的卷宗毀掉;因而也不會有縱火犯由于别無良策,隻得放火焚燒檔案室,好把卷宗燒毀,也不會隻得放火焚燒司法宮,好把檔案室燒毀。

    總而言之,就不會有一六一八年那場大火。

    那樣的話,古老的司法宮及其古老的大廳也就屹立如故,我也可以奉告看官:您親自去看吧!于是,咱倆都不必多此一舉:我免得如實進行描述,您也就省得閱讀了。

    ——這就證明這樣一條新真理:一切重大事件必有不可估計的後果。

     不過這也可能是真的:首先,拉瓦伊阿克并沒有同謀者;其次,即使萬一有,他的同謀者也可能與一六一八年那場火災毫無關系。

    這樣,那場大火的起因就有其他兩種解釋,都是合情合理的。

    第一種解釋是:有顆熊熊燃燒的大星,一尺寬,一肘高,如衆所周知,三月七日半夜後從天上墜落,恰好落在司法宮。

    第二種解釋是見諸于泰奧費爾的四句詩: 誠然,那是悲慘的遊戲, 正義女神在巴黎, 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