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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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之字而遂為封号,稱之可乎?就使當日時俗所稱,然史家亦當考正之也。

     《楊貴妃傳》雲:“十載正月望夜,妃家與廣甯主僮騎争阛門,鞭梃讙競,主墜馬,僅得去。

    主見帝泣,乃诏殺楊氏奴,貶驸馬都尉程昌裔官。

    ”今案《公主傳》乃程昌胤也,未知孰是。

     《公主傳》:“玄宗常芬公主下嫁張去奢。

    ”今案《肅宗張皇後傳》,其尚常芬公主乃張去盈,非去奢也。

    未知孰是。

     《公主傳》:“玄宗臨晉公主下嫁郭潛曜。

    ”今案《孝友傳》,乃鄭潛曜,而其父萬鈞亦尚代國公主,證據甚明。

    為郭姓者誤也。

     《公主傳》:“髙祖女南昌公主,下嫁蘇勖。

    ”今案《蘇勖傳》乃雲南康公主,未知孰是。

     《禮儀志》,開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岩上疏,請删去《禮記》舊文,而益以今事,诏付集賢院議。

    學士張說以為《禮記》不刋之書,去聖久逺,不可改易,而唐貞觀、顯慶禮儀注前後不同,宜加折衷,以為唐禮。

    乃诏集賢院學士右散騎常侍徐堅、左拾遺李銳及太常博士施敬本撰述曆年,未就而銳卒。

    蕭嵩代銳為學士,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定為一百五十卷,是為《大唐開元禮》。

     今案《藝文志》,《開元禮》一百五十卷注雲:“張說請修貞觀、永徽五禮,為《開元禮》,命賈登、張烜、施敬本、李銳、王仲丘、陸善經、洪孝昌撰集,蕭嵩摠之。

    ”又按《張說傳》,說為集賢院學士,知院事,常典集賢圖書之任。

    開元十八年卒。

    又案《蕭嵩傳》,嵩以開元十四年以兵部尚書領朔方節度使,徙河西節度使,以破吐蕃功,授同中書門下三品。

    十七年進兼中書令。

    自張說罷宰相令缺,四年,嵩得之。

    又案《玄宗紀》,開元十一年四月,張說為中書令,十四年四月罷。

    十七年六月,蕭嵩兼中書令。

    以是言之,方初脩《開元禮》之時,即張說總領。

    至十八年說卒,即蕭嵩摠之。

    蓋皆以見任宰相或舊相總之也。

    況蕭嵩名位素崇,當開元十四年已為兵部尚書、節度使,而李銳乃其屬官,嵩豈容下與銳為代乎?此蓋是說卒,嵩代說為學士,而誤以“說”為“銳”,于是義理皆不明也。

     《宗室世系表》,雍王繪之曾孫有廬國公、相州刺史景,誤。

    今案畢王璋之曾孫亦有蔡國公景,誤。

    此二人止是三從昆弟耳,無縁如此同名。

    按《江夏王道宗傳》雲:“子景恒封廬國公、相州刺史。

    ”然則雍王房之“景”誤,非也,當為“景恒而封廬國”。

     《武後本紀》雲:“長壽二年一月,殺内常侍範雲仙。

    三月,殺白潤府果毅薛大信。

    ”今案《後妃傳》則雲“監門衛大将軍範雲仙、白潤府果毅薛大信”,未知孰是。

     《孟元陽傳》雲:“韓全義敗五樓,列将多私去,獨元陽與神策将蘇元策以所部屯溵水。

    ”今案《韓全義傳》雲:“讨吳少誠而師皆潰,退保五樓,賊移屯逼之,乃與監軍英秀等保溵水,不能固,又入屯陳州。

    是時唯陳許将孟元陽、神策将蘇光榮守溵水。

    ”又《吳少誠傳》亦雲神策将蘇光榮,而《韋弘景傳》亦有蘇光榮者為泾原節度使。

    然則名“光榮”者是而為“元策”者誤矣。

     《田令孜傳》雲:“複光部将鹿景弘。

    ”今案下文及《僖宗紀》,中和三年皆曰“晏弘”,然則此“景弘”字誤也。

     《田令孜傳》雲:“複光部将鹿景弘、王建等以八都衆二萬取金、洋等州,進攻興元,節度使牛顼奔龍州。

    景弘自稱留後。

    ”今案《僖宗紀》中和三年:“十二月,忠武軍将鹿晏弘逐興元節度使牛勖,自稱留後。

    ”《紀》以為勖,《傳》以為顼,未知孰是。

     《魚朝恩傳》雲:“以左監門衛軍知内侍省事。

    ”今案監門衛軍疑不成号,當是将軍也。

     《李訓傳》雲:“顧中尉魚志弘。

    ”《仇士良傳》雲:“志弘右衛上将軍,兼中。

    ”今各以本傳上下文考之,如《李訓傳》雲:“弘志使偏将攻之”。

    《士良傳》雲:“與右神策軍中尉魚弘志挾帝還宮”,又雲“與弘志議更立”,又雲“弘志韓國公”,又雲“士良弘志憤文宗與李訓謀”,又雲“禍原于士良弘志。

    ”又案《武宗紀》,亦書為“魚弘志”,然則其人名“弘志”審矣,而傳或書為《志弘》,使後世何所取信乎? 《懿宗紀》:“鹹通九年龐勳反。

    十二月,前天雄軍節度使馬舉為南面招讨使,泰寜軍節度使曹翔為北面招讨使。

    ”今案《康承訓傳》雲:“诏以馬士舉為淮南節度使、南面行營諸軍都統,以隴州刺史曹翔為兖海節度、北面都統、招讨使。

    ”與本紀所書名及官号有不同。

    又案《令狐绹傳》,馬舉本左衛大将軍,遂代绹為南面招讨使,亦不言為前天雄節度使,且又一名“舉”,一名“士舉”,莫知孰是。

     《盧坦傳》雲:“坦為東川節度使。

    初,坦與宰相李绛議多協,坦出半歲而绛罷。

    吳少誠之誅,诏以兵二千屯安州。

    ”今案李绛罷相在元和九年二月,則坦之出鎮東川,乃八年秋冬之交也。

    又案《憲宗紀》:“元和四年十一月,彰義軍節度使吳少誠卒,其弟少陽自稱留後。

    九年閏八月,彰義軍節度使吳少陽卒,其子元濟自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