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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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祎子褕嗣。
”今案朗陵王即郁林王恪之子也。
【恪亦太宗子】《恪傳》雲:“四子:仁、玮、琨、璄。
玮早卒,中宗追封朗陵王,子??出繼蜀王愔。
”由是言之,此《蜀王傳》所雲“以朗陵王祎子??嗣”,當作“以朗陵王玮子袨嗣”也。
況開元中有信安王祎,即琨之子,而朗陵之親侄,無容與伯父同名,以此益見朗陵王祎當作玮字也。
然《三宗諸子傳》内,《許王素節傳》末雲:“乃以嗣蜀王褕為廣漢王。
”以《宗室世系表》考之,蓋??本名?也。
《柳晟傳》雲:“授學于吳大瓘,并子通玄。
”今案《吳通玄傳》,其父乃名道瓘,未知孰是。
《劉昌裔傳》雲:“去入蜀,楊惠琳亂,昌裔說之,惠琳順命,拜泸州刺史,署昌裔州佐。
惠琳死,客河朔間,曲環方攻濮州,表為判官。
為環檄李納,剀曉大誼。
環上其藁,德宗異之。
”今案《憲宗紀》,永貞元年十一月,夏綏銀節度留後楊惠琳反。
元和元年三月,楊惠琳伏誅。
自反至伏誅,止四五月耳,中間未嘗有順命事,此其一也。
且惠琳之亂在夏州,而此傳乃雲,去入蜀說惠琳,既順命拜泸州刺史,地裡全不相屬,此其二也。
既惠琳死,乃與曲環檄李納,而環上其藳于德宗。
按《德宗紀》,建中二年八月,平盧節度使李正已卒,子納自稱留後。
貞元八年五月,平盧節度使李納卒,子師古自稱留後。
皆德宗之世也。
至憲宗世,惠琳反時,平盧節度使乃李師古,而納死已久矣,時又不相值,此其三也。
曲環自建中三年為邠隴節度,其後改陳許,至貞元十五年卒。
當惠琳反時,環死已久矣,無複與李納攻戰事,此其四也。
且曲環攻李納時,乃德宗之初,而惠琳反在憲宗之初,相距二十四五年,曲環又已死,何緣先述惠琳死,然後方及曲環攻檄李納事?如此則颠倒錯亂,無複次序,此其五也。
由此觀之,此非楊惠琳,乃楊子琳也。
案《代宗紀》大曆三年七月:“泸州刺史楊子琳反,陷成都,劍南節度留後崔寛敗之,克成都,子琳殺夔州别駕張忠。
”又案《崔甯傳》雲,甯攻郭英乂,英乂走靈池,為韓澄所殺。
于是劍南大擾,楊子琳起泸州讨甯,诏宰相杜鴻漸為西川節度使,往平其亂。
鴻漸入成都,乃表子琳為泸州刺史以和解之。
又數薦甯,朝廷因授甯西川節度使。
大曆三年,甯入朝,楊子琳襲取成都,帝乃還甯于蜀,未幾,子琳敗。
子琳者,本泸南賊帥,既降,诏隸劍南節度,屯泸州,杜鴻漸表為刺史,甯入朝,留弟寛守成都。
子琳乘間起泸州,以精騎數千襲據其地。
寛戰力屈。
甯妾任素骁果,既出家财募士,設部隊自将以進,子琳大懼,會糧盡且大雨,引舟至廷乘而去,收馀兵沿江而下。
諸刺史震栗,僃饩牢以飨士。
過黃草峽,守捉使王守仙伏兵五百,子琳前驅至,悉禽之,遂入虁州,殺别駕張忠,城守以請罪。
朝廷以其本謀近忠,故授峽州刺史,移沣州鎮遏使。
後歸朝,賜名猷。
此乃楊子琳亂蜀之本末,正與《代宗本紀》相符,又與《昌裔傳》時世事狀相應。
蓋《舊史》止書為楊琳,而修《新史》者遂誤以為惠琳,故其時世年月,皆參錯颠倒,前後不合。
以子琳考之,則與紀傳年世事理皆符同,其誤昭然矣。
今《新書》誤以子琳為惠琳處凡二,此劉昌裔并《戴叔倫傳》,其誤皆同也。
《戴叔倫傳》雲:“師事蕭穎士,為門人冠。
劉晏管鹽鐵,表主運湖南,至雲安,楊惠琳反,馳客劫之,曰:‘歸我金币,可緩死’。
叔倫曰:‘身可殺,财不可奪’乃舍之。
嗣曹王臯領湖南、江西,表在幕府。
”今案《劉晏傳》略雲:代宗立,領度支、鹽鐵、轉運、鑄錢等使,拜吏部尚書,平章事,使如故。
罷為太子賓客,領東都、河南江淮轉運、租庸鹽鐵常平使。
《代宗紀》雲:“廣德元年【癸卯】,正月癸未,京兆尹劉晏為吏部尚書、平章事,二年【甲辰】正月,罷。
”《憲宗紀》雲:“永貞元年【乙酉】十月,夏綏銀節度留後楊惠琳反。
元和元年【丙戌】三月,楊惠琳伏誅。
”《曹王臯傳》:“臯以建中元年【庚申】為湖南觀察使。
李希烈反,【建中三年壬戍歲十月也】為江西節度使。
”由此推之,劉晏之管鹽鐵,今且以廣德元年癸卯為始,至永貞元年乙酉,已四十三年矣。
雖曹王臯為江西節度使之時,自廣德癸卯計之,至建中壬戍亦二十年,豈有主運而四十三年不罷之理?且叔倫主運在代宗初,而惠琳反在憲宗初,此時不相值一也。
惠琳之反在夏州,而叔倫主運在湖南雲安地裡,聲勢何由相接?此地不相近,二也。
以此見決,非楊惠琳明矣。
案《代宗紀》,大曆三年七月壬申,泸州刺史楊子琳反,陷成都,劍南節度留後崔寛敗之,克成都,子琳殺夔州别駕張忠。
又《崔甯傳》叙子琳自成都敗,收馀兵沿江而下,遂入夔州城守,以請朝廷,授峽州刺史。
其本末與《叔倫傳》相應,且正當代宗之初,劉晏管鹽鐵之際。
此蓋亦楊子琳而誤為惠琳也。
《楊貴妃傳》雲:“每命婦入班,持盈公主等皆辭不敢就位。
”今案《諸公主傳》,睿宗女玉貞公主字持盈外,不見有封持盈者。
夫以
”今案朗陵王即郁林王恪之子也。
【恪亦太宗子】《恪傳》雲:“四子:仁、玮、琨、璄。
玮早卒,中宗追封朗陵王,子??出繼蜀王愔。
”由是言之,此《蜀王傳》所雲“以朗陵王祎子??嗣”,當作“以朗陵王玮子袨嗣”也。
況開元中有信安王祎,即琨之子,而朗陵之親侄,無容與伯父同名,以此益見朗陵王祎當作玮字也。
然《三宗諸子傳》内,《許王素節傳》末雲:“乃以嗣蜀王褕為廣漢王。
”以《宗室世系表》考之,蓋??本名?也。
《柳晟傳》雲:“授學于吳大瓘,并子通玄。
”今案《吳通玄傳》,其父乃名道瓘,未知孰是。
《劉昌裔傳》雲:“去入蜀,楊惠琳亂,昌裔說之,惠琳順命,拜泸州刺史,署昌裔州佐。
惠琳死,客河朔間,曲環方攻濮州,表為判官。
為環檄李納,剀曉大誼。
環上其藁,德宗異之。
”今案《憲宗紀》,永貞元年十一月,夏綏銀節度留後楊惠琳反。
元和元年三月,楊惠琳伏誅。
自反至伏誅,止四五月耳,中間未嘗有順命事,此其一也。
且惠琳之亂在夏州,而此傳乃雲,去入蜀說惠琳,既順命拜泸州刺史,地裡全不相屬,此其二也。
既惠琳死,乃與曲環檄李納,而環上其藳于德宗。
按《德宗紀》,建中二年八月,平盧節度使李正已卒,子納自稱留後。
貞元八年五月,平盧節度使李納卒,子師古自稱留後。
皆德宗之世也。
至憲宗世,惠琳反時,平盧節度使乃李師古,而納死已久矣,時又不相值,此其三也。
曲環自建中三年為邠隴節度,其後改陳許,至貞元十五年卒。
當惠琳反時,環死已久矣,無複與李納攻戰事,此其四也。
且曲環攻李納時,乃德宗之初,而惠琳反在憲宗之初,相距二十四五年,曲環又已死,何緣先述惠琳死,然後方及曲環攻檄李納事?如此則颠倒錯亂,無複次序,此其五也。
由此觀之,此非楊惠琳,乃楊子琳也。
案《代宗紀》大曆三年七月:“泸州刺史楊子琳反,陷成都,劍南節度留後崔寛敗之,克成都,子琳殺夔州别駕張忠。
”又案《崔甯傳》雲,甯攻郭英乂,英乂走靈池,為韓澄所殺。
于是劍南大擾,楊子琳起泸州讨甯,诏宰相杜鴻漸為西川節度使,往平其亂。
鴻漸入成都,乃表子琳為泸州刺史以和解之。
又數薦甯,朝廷因授甯西川節度使。
大曆三年,甯入朝,楊子琳襲取成都,帝乃還甯于蜀,未幾,子琳敗。
子琳者,本泸南賊帥,既降,诏隸劍南節度,屯泸州,杜鴻漸表為刺史,甯入朝,留弟寛守成都。
子琳乘間起泸州,以精騎數千襲據其地。
寛戰力屈。
甯妾任素骁果,既出家财募士,設部隊自将以進,子琳大懼,會糧盡且大雨,引舟至廷乘而去,收馀兵沿江而下。
諸刺史震栗,僃饩牢以飨士。
過黃草峽,守捉使王守仙伏兵五百,子琳前驅至,悉禽之,遂入虁州,殺别駕張忠,城守以請罪。
朝廷以其本謀近忠,故授峽州刺史,移沣州鎮遏使。
後歸朝,賜名猷。
此乃楊子琳亂蜀之本末,正與《代宗本紀》相符,又與《昌裔傳》時世事狀相應。
蓋《舊史》止書為楊琳,而修《新史》者遂誤以為惠琳,故其時世年月,皆參錯颠倒,前後不合。
以子琳考之,則與紀傳年世事理皆符同,其誤昭然矣。
今《新書》誤以子琳為惠琳處凡二,此劉昌裔并《戴叔倫傳》,其誤皆同也。
《戴叔倫傳》雲:“師事蕭穎士,為門人冠。
劉晏管鹽鐵,表主運湖南,至雲安,楊惠琳反,馳客劫之,曰:‘歸我金币,可緩死’。
叔倫曰:‘身可殺,财不可奪’乃舍之。
嗣曹王臯領湖南、江西,表在幕府。
”今案《劉晏傳》略雲:代宗立,領度支、鹽鐵、轉運、鑄錢等使,拜吏部尚書,平章事,使如故。
罷為太子賓客,領東都、河南江淮轉運、租庸鹽鐵常平使。
《代宗紀》雲:“廣德元年【癸卯】,正月癸未,京兆尹劉晏為吏部尚書、平章事,二年【甲辰】正月,罷。
”《憲宗紀》雲:“永貞元年【乙酉】十月,夏綏銀節度留後楊惠琳反。
元和元年【丙戌】三月,楊惠琳伏誅。
”《曹王臯傳》:“臯以建中元年【庚申】為湖南觀察使。
李希烈反,【建中三年壬戍歲十月也】為江西節度使。
”由此推之,劉晏之管鹽鐵,今且以廣德元年癸卯為始,至永貞元年乙酉,已四十三年矣。
雖曹王臯為江西節度使之時,自廣德癸卯計之,至建中壬戍亦二十年,豈有主運而四十三年不罷之理?且叔倫主運在代宗初,而惠琳反在憲宗初,此時不相值一也。
惠琳之反在夏州,而叔倫主運在湖南雲安地裡,聲勢何由相接?此地不相近,二也。
以此見決,非楊惠琳明矣。
案《代宗紀》,大曆三年七月壬申,泸州刺史楊子琳反,陷成都,劍南節度留後崔寛敗之,克成都,子琳殺夔州别駕張忠。
又《崔甯傳》叙子琳自成都敗,收馀兵沿江而下,遂入夔州城守,以請朝廷,授峽州刺史。
其本末與《叔倫傳》相應,且正當代宗之初,劉晏管鹽鐵之際。
此蓋亦楊子琳而誤為惠琳也。
《楊貴妃傳》雲:“每命婦入班,持盈公主等皆辭不敢就位。
”今案《諸公主傳》,睿宗女玉貞公主字持盈外,不見有封持盈者。
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