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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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才之難尚矣,遊、夏,聖門之髙弟,而不能贊《春秋》一辭。
自秦漢迄今千數百歲,若司馬遷、班固、陳壽、範蔚宗者,方其著書之時,豈不欲曲盡其善,而傳之無窮,然終亦未免後人之诋斥。
至唐獨稱劉知幾,能于修史之外,毅然奮筆,自為一書,貫穿古今,譏評前載。
觀其以史自命之意,殆以為古今絕倫,及取其嘗所論著,而考其謬戾,則亦無異于前人,由是言之,史才之難,豈不信哉!必也編次事實,詳略取舎,褒貶文采,莫不适當,稽諸前人而不謬,傳之後世而無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節之合,使後學觀之,而莫敢輕議,然後可以号信史,反是,則篇帙愈多而譏谯愈衆,奈天下後世何。
我宋之興,一祖五宗,重熙累洽,尊儒敬道,儲思藝文,日以崇廣學校,修纂文史為事,故名臣綴緝不絕于時,前朝舊史,如《唐書》洎《五代實錄》皆已修為新書,頒于天下。
其間惟《唐書》自頒行迨今,幾三十載,學者傳習,與遷、固諸史均焉。
缜以愚昧,從公之隙,竊嘗尋閱新書,間有未通,則必反複參究,或舛駁脫謬,則筆而記之,歲時稍久,事目益衆,深怪此書抵牾穿穴,亦已太甚,揆之前史,皆未有如是者。
推本厥咎,蓋修書之初,其失有八:一曰責任不專、二曰課程不立、三曰初無義例、四曰終無審覆、五曰多采小說,而不精擇、六曰務因舊文,而不推考、七曰刋修者不知刋修之要,而各徇私好、八曰校勘者不舉校勘之職,而惟務茍容。
何謂責任不專?夫古之修史,多出一家,故司馬遷、班固、姚思廉、李延壽之徒,皆父子論撰數十年方成,故通知始末,而事實貫穿不抵牾也。
惟後漢東觀群儒,纂述無統,而前史譏之。
況夫唐之為國幾三百年,其記事亦已衆矣,其為功亦已大矣,斯可謂一朝之大典,舉以委人而不專其責,則宜其功之不立也!今《唐史》本一書也,而紀志表則歐陽公主之,傳則宋公主之,所主既異,而不務通知其事,故紀有失而傳不知,如膠東郡公道彥等紀書降封縣公而傳乃郡公之類,傳有誤而紀不見,如《朱宣傳》叙天平節度使止有四人,而紀則有七人之類,豈非責任不專之故欤。
何謂課程不立?夫修一朝之史,其事匪輕,若不限以歲月,責其課程,則未見其可。
嘗聞修《唐書》,自建局至印行罷局,幾二十年,修書官初無定員,皆兼莅它務,或出領外官,其書既無期會,得以安衍自肆,茍度歲月,如是者将十五年,而書猶未有緒,暨朝廷訝其淹久,屢加督促,往往遣使就官所取之,于是乃倉猝牽課,以書來上,然則是書之不能完整,又何足怪,豈非課程不立之故欤。
何謂初無義例?夫史之義例,猶網之有綱,而匠之繩墨也。
故唐修《晉書》,而敬播、令狐德棻之徒先為定例,蓋義例既定,則一史之内,凡秉筆者,皆遵用之,其取舍詳略,褒貶是非,必使後人皆有考焉。
今之新書則不然,取彼例以較此例則不同,取前傳以比後傳則不合,詳略不一,如中宗紀前與諸帝紀不同,諸帝紀亦自詳略不同之類,去取未明,
自秦漢迄今千數百歲,若司馬遷、班固、陳壽、範蔚宗者,方其著書之時,豈不欲曲盡其善,而傳之無窮,然終亦未免後人之诋斥。
至唐獨稱劉知幾,能于修史之外,毅然奮筆,自為一書,貫穿古今,譏評前載。
觀其以史自命之意,殆以為古今絕倫,及取其嘗所論著,而考其謬戾,則亦無異于前人,由是言之,史才之難,豈不信哉!必也編次事實,詳略取舎,褒貶文采,莫不适當,稽諸前人而不謬,傳之後世而無疑,粲然如日星之明,符節之合,使後學觀之,而莫敢輕議,然後可以号信史,反是,則篇帙愈多而譏谯愈衆,奈天下後世何。
我宋之興,一祖五宗,重熙累洽,尊儒敬道,儲思藝文,日以崇廣學校,修纂文史為事,故名臣綴緝不絕于時,前朝舊史,如《唐書》洎《五代實錄》皆已修為新書,頒于天下。
其間惟《唐書》自頒行迨今,幾三十載,學者傳習,與遷、固諸史均焉。
缜以愚昧,從公之隙,竊嘗尋閱新書,間有未通,則必反複參究,或舛駁脫謬,則筆而記之,歲時稍久,事目益衆,深怪此書抵牾穿穴,亦已太甚,揆之前史,皆未有如是者。
推本厥咎,蓋修書之初,其失有八:一曰責任不專、二曰課程不立、三曰初無義例、四曰終無審覆、五曰多采小說,而不精擇、六曰務因舊文,而不推考、七曰刋修者不知刋修之要,而各徇私好、八曰校勘者不舉校勘之職,而惟務茍容。
何謂責任不專?夫古之修史,多出一家,故司馬遷、班固、姚思廉、李延壽之徒,皆父子論撰數十年方成,故通知始末,而事實貫穿不抵牾也。
惟後漢東觀群儒,纂述無統,而前史譏之。
況夫唐之為國幾三百年,其記事亦已衆矣,其為功亦已大矣,斯可謂一朝之大典,舉以委人而不專其責,則宜其功之不立也!今《唐史》本一書也,而紀志表則歐陽公主之,傳則宋公主之,所主既異,而不務通知其事,故紀有失而傳不知,如膠東郡公道彥等紀書降封縣公而傳乃郡公之類,傳有誤而紀不見,如《朱宣傳》叙天平節度使止有四人,而紀則有七人之類,豈非責任不專之故欤。
何謂課程不立?夫修一朝之史,其事匪輕,若不限以歲月,責其課程,則未見其可。
嘗聞修《唐書》,自建局至印行罷局,幾二十年,修書官初無定員,皆兼莅它務,或出領外官,其書既無期會,得以安衍自肆,茍度歲月,如是者将十五年,而書猶未有緒,暨朝廷訝其淹久,屢加督促,往往遣使就官所取之,于是乃倉猝牽課,以書來上,然則是書之不能完整,又何足怪,豈非課程不立之故欤。
何謂初無義例?夫史之義例,猶網之有綱,而匠之繩墨也。
故唐修《晉書》,而敬播、令狐德棻之徒先為定例,蓋義例既定,則一史之内,凡秉筆者,皆遵用之,其取舍詳略,褒貶是非,必使後人皆有考焉。
今之新書則不然,取彼例以較此例則不同,取前傳以比後傳則不合,詳略不一,如中宗紀前與諸帝紀不同,諸帝紀亦自詳略不同之類,去取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