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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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五月的一個早晨,七點鐘。

    筆直平坦的大路穿過一片霧氣籠罩中的樹林,周圍死一般甯靜。

    道路兩旁高聳着一顆顆粗大的橡樹,林中地面上鋪着厚厚一層苔藓,其中散布着鮮花點點,頗具凡爾賽和聖格爾曼皇家森林的迷人風姿。

    這條D98号公路,是供本地車輛行駛的一條二級公路。

    一輛時速為七十公裡的BSA一M助型摩托車風馳電掣般地由北而來,往聖格曼方向駛去。

    車手戴着黑色寬邊塑料風鎮,一雙眼睛陰冷如隧石,鎮定自若地注視着前方。

    狂風吹打着他的臉龐,把他的兩顆吹得鼓鼓隆起。

    他嘴唇咧開,露出巨大的門牙和兩排齒龈。

    他手上戴着黑色大手套,穩穩地控制着車速。

    從他身上穿的制服和騎的摩托車來看,他是英國皇家通信兵急件信使。

    但在他的油箱頂部挂着一支上滿子彈的盧格手槍,與他的身份似乎不相吻合。

     在前方約半英裡處,有個與他完全相同的身影,穿同樣的衣服,騎同樣的摩托。

    那個人看上去更為年輕,流灑風流。

    他并不急着趕路,時速穩定在40公裡左右,悠哉悠哉地欣賞着清晨的美景。

    朝霞如畫,一路晨風。

    小夥子心裡信然自得。

    還有一個小時她就可以回總部去吃香噴噴的煎蛋了。

     兩輛摩托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

    到最後隻剩下一百碼時,後面這個車手将車速減到五十英裡。

    他擡起右手,用牙齒摘下手套,塞進懷裡,再用右手從油箱頂部拿起盧格手槍。

     這時,前面的信使從摩托車的反光鏡中看到了後面的人影,便很快回頭看了一眼。

    令他吃驚的是,後面這位車手黨是自己的同行,因為他的衣着打扮、騎的摩托車都和自己的一模一樣。

    年輕人興奮地挑起右手大拇指,打了個招呼,同時把速度降到三十英裡,等待對方上來與自己并肩行駛。

    他一邊注視着前方道路,一邊在腦海裡搜索總部特種運輸部中英軍摩托車手的名字。

    阿爾伯特-錫德-威利——對,很可能是威利。

    威利看上去就是這麼壯,而且長得一表人材,深得姑娘們的親睐。

     現在,後面持槍者的車速更慢了,兩車僅相距五十碼。

    槍手那被疾風吹得發于發硬的驗變得麻木呆闆,露出一幅斯拉夫人的輪廓,緊盯着前方的眼睛裡露出兇光。

    四十碼、三十碼。

    年輕信使前面的樹林裡驟然飛起一隻孤獨的喜鵲,驚惶而笨拙地逃走,穿過大路,鑽進一塊交通标志後邊的灌木叢裡。

    離聖格爾曼隻有一公裡路程了。

    小夥子咧開嘴笑了,伸出手指滑稽地打了個響兒,自我嘲諷地說了聲;“單隻的喜鵲不吉利!” 在他身後五碼之處,持槍男子雙手已離開摩托車把,右手舉起盧格手槍,左手臂作支架穩穩地托住右臂,右手扣動了扳機。

     年輕人的雙手猛地離開車把,捂住後背正中。

    車子一下子失去控制,翻轉着滾過路旁的一條窄溝,又沖入一塊長滿蒿草和野花的幹河溝裡。

    摩托車後輪在地上摩擦,發出尖叫聲,前輪騰空揚起,緩緩向後倒去,然後整個車翻過來,把死亡騎手壓在下面。

    BSA摩托發出最後幾聲轟鳴,上下蹦跳了幾下,終于也躺倒不動了。

     兇手一個急轉彎批轉車頭對着來的方向,然後停車,跌下車架,支撐好車子,走進樹下的野花叢。

    他在死者身邊跪下來,粗野地把死者的眼皮往下一株,從屍體上狠狠地把黑色信使皮包扯下來,又剝開死者制服,從裡面掏出一個舊皮夾,最後又從死者友腕上扒下一塊廉價手表,由于太用勁,鍍鋁表帶被折成了兩段。

    他站起來,把黑皮包甩到肩後,把皮夾和手表塞進自己的上衣口袋。

    他停下來仔細聽了一下周圍的動靜。

    四面隻有樹葉沙沙作響的聲音和那輛撞毀的摩托車金屬熔化的吱吱聲。

    兇手順原路回到公路上,腳步很慢、很輕,盡量不在谷地和單地上留下痕迹。

    最後他回到自己的摩托車旁,轉身朝溪谷裡的野百合望去。

    多好的景色9地方也夠隐蔽,隻有警犬才能找到。

    但是,整整十多公裡,找到這兒好歹也要花上幾小時,興許要好幾天呢,處理戰利品的時間足夠了。

    于這種事兒,關鍵是要保險可靠。

    他本來可以在相距四十碼時就開槍,但他甯可靠近到二十碼。

    這一趟沒有白跑,不僅完成了任務,還發了一筆橫财——手表和錢可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他得意洋洋,推動摩托車,一躍而上,把油門辟燃。

    他慢慢地加大油門,以免留下車印。

    一分鐘以後,他将時速加快到七十公裡。

    風又把他兩顆吹得鼓起來,他獰笑着,露出滿嘴牙齒。

     在現場四周,兇案發生時幾乎窒息的樹林,這才漸漸地又恢複了呼吸。

     第二天傍晚,巴黎福爾凱酒吧。

    詹姆斯-邦德剛喝下今天傍晚的頭一杯。

    酒勁兒不大。

    在法國的咖啡館裡,一個人沒法兒喝個痛快。

    沒有店主敢公開在大衆場合出售伏特加、威士忌或社松子酒。

    芳納露酒還行,但容易醉人,往往讓人感到不甚盡興。

    午宴之前來點香槟或桔汁酒什麼的是很惬意的,但若在晚上一杯接一杯地整瓶灌下同一種香槟,那麼這一夜都舒服不了。

    波諾特酒倒不錯,但那是聚會時喝的,而且邦德從來就沒喜歡過那玩意兒,因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