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論發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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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讓自己心裡苦受折磨,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我就怕他為了保持穩重的外表而内心備受煎熬。

     掩飾憤怒,就是把憤怒吸入體内,正如第歐根尼對狄摩西尼所說的&mdash&mdash後者因怕被發現呆在一個洞穴内,就拼命往裡縮:&ldquo你越往裡縮,就陷得越深。

    &rdquo如果你的仆人做事不大得體,我勸你甯願掴他一記耳光,也不要為保持謙和的外表而克制自己的睥氣。

    我喜歡讓怒火發出來,不願藏着掖着讓自己備受折磨;怒火發出來時,就會漸漸減弱;與其讓怒火憋在心裡,還不如讓它到外面來張牙舞爪。

    &ldquo暴露在外的缺點危害不大,藏在健康外表下的缺點最最危險[10]。

    &rdquo 我提醒我家裡那些有權發脾氣的人注意兩件事:其一,發怒要有分寸,不要不顧一切亂發洩,免得影響效果和分量;若讓不經思考的大聲斥責成為家常便飯,人們對此就會如同秋風過耳,聽而不聞;你大聲責罵一個偷東西的仆人,他會對此無動于衷,因為你這個辦法已對他使過一百次了,就為了沒有洗淨一隻杯子,或沒有放好一張矮凳。

    其二,發怒時不要漫無目标,對誰抱怨,就要讓誰聽見:因為他們慣于在被斥責者尚未在場時就開始責罵,等他們走了一個世紀了,還在那裡大聲叫罵, 罵得喪失了理智就罵自己[11]。

     &mdash&mdash克勞迪烏斯 他們責罵自己的影子,将這場暴風雨推向極點;他們仿佛無能為力,隻知道用吵吵鬧鬧的責罵聲來進行懲罰。

    在争論中,有些人慣于無的放矢地吹牛和發怒,這也是應該受到譴責的,吹牛應該有的放矢: 猶如初次參戰的牡牛,發出可怕的咆哮, 狂怒中,試用犄角撞擊樹幹, 四腿亂舞,揚起塵土,作為戰鬥的序幕[12]。

     &mdash&mdash維吉爾 我發怒時,盡可能地激烈,也盡可能地短促,盡量少喧鬧。

    我速戰速決,言詞激烈,但不暈頭轉向;我任意地、不加選擇地吐出各種詈詞谇語,并不注意把矛頭完全固定在我認為最傷人的地方:因為我發怒時通常隻用嘴巴。

    發怒的理由有大有小,對我來說,發怒的理由越充分,我的仆人們越有利可圖。

    我會為一些小事突然發作;不幸的是,當你被推下了懸崖,誰推你下去的,就無關緊要了,你會一落到底,加快速度往下墜落。

    當我有重大的理由發怒時,正因為理由非同小可,人人都預料我會大發其火,我也就感到滿足了;我出乎意料,沒有發怒,對此我頗感自豪;我竭力控制自己,不讓怒火爆發出來;那些理由在我腦海中翻騰,威脅我說,如果我發出火來,會不可收拾。

    我不費力地控制了怒火,當我就要勃然大怒時,我憑着堅強的控制力,把發怒的沖動克制下去,不管有多麼強烈的理由。

    可是,一旦我被憤怒抓獲,不管理由多麼微小,我會大發雷霆。

    因此,我同那些有權和我争論的人商量說:&ldquo當您感覺到我先激動了,不管有沒有道理,讓我發洩出來;我對您也将如此。

    &rdquo隻有在你怒我也怒、雙方比賽着發怒時,才會形成暴風雨般的狂怒。

    讓各自的怒氣盡情發洩,就能太平無事。

    這辦法很有用,但做起來非常困難。

    有時候,為了管好我的家,我也會大發脾氣,但并不真正生氣。

    随着年事增高,我的脾氣更加暴躁,我就研究如何少動肝火,可能的話,我今後要努力做到,越是有發怒的理由和傾向,就越要少煩惱、少苛求,盡管從前我在最不愛煩惱最不苛求的人中間,曾是比較愛犯愁和愛挑剔的人。

     我還要說一句,作為這一章的結束語。

    亞裡士多德說,有時,憤怒可作勇敢的武器。

    這似乎不無道理。

    然而,那些持不同意見的人風趣地反駁說,那是一種有新的用途的武器:我們擺弄其他武器,而這個武器擺弄我們,我們的手不指揮它,而是它指揮我們,它把我們握在手中,而不是我們把它握在手中。

     [1]庫克羅普斯為希臘傳說中的幾個獨眼巨人。

     [2]原文為拉丁語。

     [3]原文為拉丁語。

     [4]戈耳工為希臘神話中的怪物。

     [5]原文為拉丁語。

     [6]格利烏斯(創作時期公元2世紀),拉丁文作家,以雜文集《雅典之夜》流傳于 [7]塔蘭托為意大利東南部城市,建于公元前八世紀。

    阿契塔的活動期為公元前四〇〇至三五〇,古希臘科學家、哲學家。

     [8]福基翁(公元前402&mdash前318),雅典政治家和将軍。

     [9]原文為拉丁語。

     [10]原文為拉丁語。

    塞涅卡語: [11]原文為拉丁語。

     [12]原文為拉丁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