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采取惡劣的手段,實現良好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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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劍士互相格鬥、刺傷和殺戮的可怕場面, 否則,這瘋狂而罪惡的遊戲, 這互相殘殺,這嗜血的娛樂有什麼意義[10]? &mdash&mdash普魯登蒂烏斯 直到狄奧多西一世[11]統治時期,這一做法才被禁止: 聖上,抓住留給你的一切榮光, 将你的功績加到父輩的榮譽上。

     不要再為取悅人民而互相殘殺, 從此競技場上隻流淌動物的血, 不再讓殺人的遊戲把我們玷污[12]。

     &mdash&mdash普魯登蒂烏斯 讓人民天天看見一百、二百乃至一千對鬥劍士拿着武器互相格鬥,這的确是教育人民富有成果的一個突出例子。

    鬥劍士們勇敢堅毅地互相砍殺,不說一句求饒或憐憫的話,絕不轉身逃跑,也不躲避對方的進攻,而是伸出脖子,讓對方擊中。

    好些人多處受了緻命傷,在原地躺倒準備死之前,還叫人去問問民衆對他們的盡職滿不滿意。

    他們不僅要不斷地格鬥和死亡,還要死得輕松愉快;如果他們顯出不樂意死的樣子,人們就向他們發出噓聲和詛咒。

     連姑娘們也給他們鼓勁助戰: 每擊中一劍,她就站起來。

     勝方每刺中一次敗方的喉嚨, 她就顯得欣喜若狂。

     當有人被擊倒在地, 她就将拇指朝下,命令把他刺死[13]。

     &mdash&mdash普魯登蒂烏斯 起初,羅馬人用罪犯來格鬥,但後來就用無辜的農奴,甚至獲得解放的農奴,他們是為了掙錢而賣身幹這營生的;乃至羅馬元老院議員、騎士和婦女: 現在他們把腦袋賣給了競技場, 即使在和平時期,也需要敵人[14]。

     &mdash&mdash馬尼利烏斯 在兩劍相擊的叮當聲中, 不谙兵器的女性也投入這聞所未聞的競技, 勇敢地和男人們一起厮殺格鬥[15]。

     &mdash&mdash斯塔斯 要不是我們正在打仗,習慣了每日看見成千上萬的外國人為了錢而投入跟他們毫無關系的戰鬥中,流血流汗,喪失性命,那我肯定會覺得羅馬人的這種做法怪誕不經,不可思議。

     [1]法蘭克人為日耳曼民族的一支。

    公元四二八至四八〇年間,他們占領了盧瓦爾河以北高盧的大部分地區。

     [2]布倫努斯為高盧人領袖,活動時期為公元前四世紀。

    相傳他在公元前三九O年左右率兵占領羅馬。

     [3]哥特人為日耳曼民族,起源于斯堪的納維亞南部,曆史上有幾次遷移。

     [4]汪達爾人為日耳曼民族的一支,四二九一五三四年在北非保持一個王國,五世紀初,曾侵入高盧的一些地方,後定居西班牙。

     [5]原文為拉丁語。

     [6]布雷蒂尼為法國博斯省的一個小村。

    一三六O年五月八日,法國國王讓二世在此與英國人簽訂和約,法國把阿基坦省割讓給英國,但英王愛德華三世答應放棄對法國王位的要求。

     [7]指菲利浦-奧古斯特,他的兒子菲利浦于一二一六年帶兵征伐英國。

    蒙田此處有誤。

     [8]涅墨西斯是希臘宗教裡的抽象概念,表示憤怒的抗議,反對諸神對于人類的僭越。

    在羅馬,她被看作練兵場的保護神。

     [9]原文為拉丁語, [10]原文為拉丁語。

     [11]狄奧多西一世(347&mdash395),羅馬帝國皇帝。

     [12]原文為拉丁語. [13]原文為拉丁語。

     [14]原文為拉丁語。

     [15]原文為拉丁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