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鶴田先生哀台灣箋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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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陣既無定見,交戰又似失魂;我則進退周旋之合度,又同心以遵将令,用能避讓鎮、定之炮,而分道以攻之。

    未幾,定遠船首遇火而焚,鎮遠亦大受夷傷,然猶未遽沉也。

    統計我艦擊中定遠幾及二千顆,然無一彈能穿鐵甲,扶桑艦發出鋼彈亦無所用,清田艦又放開花彈擊入其艙,既炸而仍無損,遂廢然而返。

    我艦則一受華彈,即已受損,扶桑、清田二艦各中三十生的米得開花彈,幸未炸時先穿船脅而出。

    水師提督座船松島艦中一開花彈,适在群彈堆中,随之而炸,頃刻間傷斃一百十一人,全船幾無所用。

    水師提督伊東佑亨激勵士卒,略不恇怯。

    忽焉船中火起,無奈逃出。

    衆艦随之而退。

    惜我軍無一大艦,故不能奪鎮、定二船耳。

    查他國水師提督座船多能容積萬餘墩,今松島僅四千墩。

    然昔年中法馬江之役僅曆數分鐘已毀九華艦,意奧海戰時尚無快炮,亦僅交兵一點鐘。

    是役也,争持五點鐘之久,斯亦奇矣雲雲。

     水師鐵艦,由大東溝戰後,潛避威海衛。

    旅順之失,亦不出援。

    乙未正月,威海不守。

    十八日,劉公島水師全軍降敵,天下震驚。

    二月初三日申報雲:西人來信言:倭人自正月初一日起攻犯劉公島曆十餘日,丁帥及各統領無不奮勇争先,後以力不能支,祗得靜候援軍之至。

    一日,忽接煙台羽檄,知援軍未能調出,不覺大失所望。

    統領中有劉姓者,忽率師退避。

    丁帥見兵船日遭損失,而劉公島東首有一小島,亦被倭人所占,各兵船煤火已竭,購置良難,倭人更内外夾攻,兇猛無匹,不得已于十四日召集張統領及各西員互相商議。

    佥稱目下已束手無策,不如善為設法,降順倭人。

    乃于十八日繕就降書,饬人乘廣丙輪船求見倭酋伊東氏名佑亨者,申明來意。

    書中大略謂:兩軍相見,愈戰愈酣,我國軍士之傷亡者數已不少,今欲救兵士之命,願将炮台、軍艦讓與貴邦,惟中外将弁、水手、兵丁切勿傷殘,務乞善為遣去。

    如蒙允許,則當央英水師提督作保人。

    伊東氏複書雲:來函已悉,書中之語,自當一一遵從。

    準明日将兵艦、軍裝、炮台之屬悉數納交,将弁等人則應派出一船,好為送去。

    閣下如欲至敝國亦無不可,惟須俟停戰後遄回,或仍思效力中朝,則惟命是聽。

    至英水師提督作保一事,大可不必,閣下素有名望,餘已深信所言矣。

    明日十下鐘時,還望有好音見惠。

    丁帥接信,複繕函請鳴謝,并言所統各軍皆須收什行裝,可否請遲至二十二日之後遣散。

    伊東氏繕手劄允之。

    及十九日,丁帥已死。

    伊東氏又緻書北洋某統領,略謂十八日丁帥來函,餘已閱悉。

    其時使者言丁帥已盡節,餘心大為哀悼。

    今請派一中國兵官中有權之人,于明日十下鐘時至餘所乘松島艦訂商一切,餘當迎之以禮。

    所有前許丁帥之語,今仍遵照辦理可也。

     先是十八日午後,丁帥在劉公島行轅中出鴉片一盒,與張統領各服其半,尚有楊姓統領本為水師中最出色之人員,至此突出手槍自擊其元而死,劉提督繼之約同武弁三人背人服毒。

    計以身報國者共有七人。

    弁勇及各西人聞之,無不失聲痛哭。

    蓋以丁帥雖不甚明于軍法,而所統各将士大有精于行陣者,丁帥能深加信任,是以死後皆轸惜良殷也。

    事後某統領派員谒伊東氏,議定章程。

    倭人遂闌入海口,将鎮遠、平遠、緻遠、廣丙四大兵船及小輪船六号盡行收取。

    各西人俱赴松島艦谒見伊東氏,一一訊問,然後縱之使去。

    惟将美國人好惟羁留,以待援照軍律推鞫。

    華軍各統領聞好惟之被羁,頗為悻悻。

    各兵至煙台後,皆言所有物件多被倭人奪去,向之索取,每被以槍柄肆歐。

    既而倭人将棺木七具及留滞島中之敗勇用康濟輪船送返煙台。

    臨行倭兵官皆脫帽露頂,在棺畔緻唁詞。

    二十六日,康濟抵煙,泊在煙台之各國兵船,調兵登岸緻敬。

    及至,則棺木已舁至某處安厝矣。

    聞丁帥之子将于日内奉故父屍骸回籍。

    至由劉公島送回之各西人,須俟冰泮時回至津郡。

     又聞交戰十餘日,華軍死者不多,約共五十人,傷者二百人。

    附近小島中死數十人,傷五十人。

    各船中死者寥寥,惟多有受傷者雲雲。

     據字林報言:威海之降日者,一曰定遠鐵艦,為水師提督之号旗船,先被水雷轟沉入海,其深十八尺,尚見炮位;二曰鎮遠鐵艦,傷而未沉,三曰平遠鐵艦,四曰濟遠鋼帶艦,皆尚完善;五曰靖遠鋼帶艦,為日本借炮台之炮擊沉;六曰來遠鐵艦,亦已沉海;七曰威遠木質船,八曰廣丙木質水雷船,九曰康濟木質水雷棧房船,十曰湄雲木質小兵船。

    又有蚊子船四号,曰鎮北、鎮邊、鎮西、鎮中,又有水雷船五号、炮船三号,皆未傷。

    另有寶發一船,亦已沉沒。

    統共劉公島灣内,或傷、或完之船,共大小二十三艘,悉為日本所有;惟逃出之水雷船十三号,孑立海面。

    嗚呼噫嘻!天欤人欤! 又查鴨綠江之戰,超勇、揚威、緻遠、廣乙先已或沉或毀。

    牙山之戰,廣甲擱淺焚毀,操江小艦被擄。

    旅順之役,被擄者輪船三,夾闆船二。

    大連灣之役,被擄輪船一,小炮船二,曰運春、曰漢江,兵船十五。

    蓋前後所喪失者不下五十餘艘矣。

    靜言思上,可勝浩歎!至于威海之戰,确知日本壞水雷艇二号,一蓋為風浪所沉,一則轟定遠而擱礁,尚不關華人之力也。

    嗟乎!論者尤謂我水師之不振實因船炮太少而小于敵艦,皆為限于财力之所緻也。

    觀日本水師某弁之言,則日艦小于定遠、鎮遠多矣。

    以丁公之将略,即當時竭朝廷财力多購巨艦,亦徒畀敵用,究于海軍何補哉! 軍書夜報甘泉宮㈠,宵旰勤勞感聖衷。

    塞外衛青誰任戰㈡,朝中魏縧早和戎㈢。

    納币甘心空國帑,割邊立意失雄封㈣。

     ㈠三輔黃圖引關輔記曰:林光宮一曰甘泉宮,秦所造,在今池陽縣西故甘泉山,宮以山為名。

    宮周匝十餘裡,漢武帝建元中增廣之,周十九裡,去長安三百裡,望見長安城。

     ㈡漢書衛青傅:青字仲卿,河東平陽人。

    元光六年,拜車騎将軍,擊匈奴,斬首數百騎,賜爵關内侯。

    元朔元年,複将三萬騎出雁門,斬首虜數千。

    明年,複出雲中,捕首虜數千、畜百餘萬,走白羊、樓煩王,取河南地為朔方郡,賜爵長平侯。

    元朔五年春,将三萬騎出高阙,得右賢裨王十餘人、衆男女五千餘人,畜數十百萬。

    其秋,匈奴入代,殺都尉。

    明年春,大将軍青出定襄,斬首數千級而還。

    月餘,複出定襄,斬首虜萬餘人。

    裨将趙信戰敗,降匈奴,蘇建盡亡其軍。

    或勸其斬建以明威,青以人臣不敢擅專對,囚建詣行在。

     ㈢左傳襄公四年:晉侯曰:戎狄無親而貪,不如伐之。

    魏縧曰:諸侯新服,陳新來和,将觀于我,我德則睦,否則攜貳,勞師于戎,而楚伐陳,必弗能救,是棄陳也,諸華必叛。

    戎,禽獸也,獲戎失華,無乃不可乎?公曰:然則莫如和戎乎?對曰:和戎有五利焉。

    戎狄薦居,貴貨易土,土可賈焉;一也。

    邊鄙不聳,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

    戎狄事晉,四鄰振動,諸侯威懷;三也。

    以德綏戎,師徒不勤,兵甲不頓;四也。

    監于後羿,而用德度,遠至迩安;五也。

    君其圖之。

    公說,使魏縧盟諸戎,修民事,田以時。

     ㈣宋史高宗本紀:紹興十一年十一月,與金國和議,成立盟書;約以淮水中流畫疆,割唐、鄧二州畀之,歲奉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疋,休兵息民,各守境土。

    加秦桧太師,封魏國公。

     台灣一擲輕如發,忍令金瓯從此缺。

    太息紹興畫淮年,拊心安石賂遼日㈠! ㈠續通監:神宗熙甯八年三月庚子,遼複遣蕭禧來理河東黃嵬地,命韓缜與禧議之,争辯或至夜分。

    禧執分水嶺之說不變,留館不肯辭,曰:必得請而後反。

    帝不得已遣知制诰沈括報聘。

    括詣樞密院閱故牍,得頃歲所議疆地書,指古長城為分界,今所争乃黃嵬山,相遠三十餘裡。

    表論之。

    帝喜,謂括曰;大臣殊不究本末,幾誤國事!命以畫圖示禧。

    禧議始屈。

    乃賜括白金千兩,使行。

    括至遼,遼樞密副使楊遵勖來就議。

    括得地訟之籍數十,預使吏士誦之。

    遵勖有所問,則顧吏舉以答。

    他日複問,亦如之。

    遵勖無以應,謾曰:數裡之地不忍,而輕絕好乎?括曰:師直為壯,曲為老;今北朝棄先君之大信,以威用其民,非我朝之不利也。

    凡六會,竟不可奪。

    遂舍黃嵬而以天池請。

    括乃還,在道圖其山川險易迂直,風俗之淳龐,人情之向背,為使契丹圖,上之;拜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遼主以侵地之議起于耶律普錫,命普錫往正疆界,力争不已。

    帝問于王安石。

    安石曰:「将欲取之,必姑與之。

    以筆畫其地圖,依黃嵬山為界。

    蕭禧乃去。

    故使天章閣待制韓缜如河東割地以畀遼,時秋七月戊子日也。

    監察禦史黃廉歎曰:分水畫境,失中國險矣!其後遼人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雁門。

    遼主擢普錫為南院宣徽使。

     宋李心傳舊聞證誤雲:由熙甯四年遼人請割分水嶺地,議久不成,至八年王安石再相,力主割地賂遼。

    前與議之太常少卿劉忱、樞密院檢詳文字呂大忠執險要不可與,請姑以五寨及治平中所侵十五鋪與之。

    安石不從。

    餘與通監略同。

     台民萬衆懷忠憤,眼見河山付異姓。

    鹑首天意雖歸秦㈠,原邑人心不服晉㈡! ㈠庾信哀江南賦:以鹑首而賜秦,天何為而此醉。

    注引張衡西京賦曰:昔者天帝悅秦缪公而觐之,飨以鈞天廣樂,帝有醉焉,乃為金策,錫用此土,而翦諸鹑首。

    周禮鄭玄注:鹑首,秦也。

    漢書雲:自井至柳,謂之鹑首之次,秦之分野也。

     ㈡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夏四月,晉侯朝王。

    王飨醴,命之宥。

    請隧,弗許。

    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

    與之陽樊、溫原、攢、茅之田。

    晉于是始啟南陽。

    冬,晉侯圍原,命三日之糧。

    原不降。

    命去之。

    諜出,曰:原将降矣。

    軍吏曰:請待之。

    公曰: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

    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

    退一舍而原降。

     可憐戀戀不亡君,願奉正朔志倍殷。

    喋血共陳歸漢表㈠,揮戈先布絕哀文㈡。

    九阍路遠情難達,萬裡門高哭不聞㈢。

     ㈠後漢書隗嚣傳:嚣字季孟,天水成紀人也。

    更始立,王莽兵連敗,乃與季父崔、兄義及楊廣、周宗等謀起兵應漢,以平陵方望為軍師。

    望勸立高祖廟,稱臣奉祠。

    嚣從其言,立廟邑東,稱臣,執事史奉璧而告。

    祝畢,有司穿坎于庭,牽馬操刀,奉盤錯鍉,遂割牲而盟曰:凡我同盟三十一将,十有六姓,允承天道,興輔劉宗;如懷奸慮,明神殛之,高祖、文皇、武皇俾墜厥命,厥宗受兵,族類滅亡。

    有司奉血鍉進,護軍舉手揖諸将軍曰:鍉不濡血,歃不入口,是欺神明也,厥罰如盟。

    既而狸血加書,一如古禮。

    事畢,移檄告郡國。

     ㈡後漢書臧洪傳:洪字子源,廣陵射陽人也。

    初舉孝廉,補即丘長。

    中平末,棄官還家。

    太守張超請為功曹。

    後袁紹以洪領青州刺史,任事二年,徙為東郡太守。

    會曹操圍張超于雍丘,甚危急。

    洪乃徒跣号泣,從紹請兵。

    紹不聽。

    城陷,張超族滅。

    洪由是怨紹,絕不與通。

    紹興兵圍之,曆年不下。

    使洪邑人陳琳以書譬洪,視其禍福,責以恩義。

    洪複書有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掃清寇逆,共尊王室,豈悟本州被侵,郡将遘戹,請師見拒,辭行被拘,使洪故君,遂至淪滅,區區微節,無所獲伸。

    豈複得全交友之道,重虧忠孝之名乎?所以忍悲揮戈,收淚告絕。

    若使主人少垂古人忠恕之情,來者側席,去者克己,則仆抗季紮之志,不為今日之戰矣雲雲。

    城破,為紹所害。

     ㈢楊雄甘泉賦曰:選巫鹹兮叫帝阍,開天庭兮延群神。

    蘇轍上清詞曰:帝蕩蕩其無尊兮,居深高乎九阍;後土之茫昧兮,若世人之觀天。

    周禮天官:阍人掌守王宮中門之禁。

    正字通:凡吏民冤抑詣阙自愬者曰叩阍。

     勢急乃作背城計㈠,激發義士忠臣氣。

    共抱仲連蹈海心㈡,拼當苌叔違天罪㈢。

     ㈠左傳成公二年:六月,齊侯與晉、衛、曹師戰于革,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住。

    晉師從齊師,入自丘,輿擊馬陉。

    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玉磐,與地,不可,則聽客之所為。

    賓媚人緻賂,晉人不可,曰:必以蕭同叔子為質,而使齊之封内盡東其畝。

    對曰:蕭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

    若以匹敵,則亦晉君之母也。

    吾子布大命于諸侯,而日必質其母以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

    若以不孝令于諸侯,其無乃非德類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

    今吾子疆理諸侯,而日盡東畝而已,唯吾子戎車是利,無顧土宜,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則不義何以為盟主?其晉實有阙,四王之王也;樹德而濟同欲焉,五伯之霸也。

    勤而撫之,以役王命。

    令吾子求合諸侯,以逞無疆之欲。

    詩曰:布政優優,百祿是遒。

    子實不優,而棄百祿,諸侯何害焉。

    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則有辭矣。

    曰:子以君師辱于敝邑,不腆敝賦以犒從者,畏君之震,師徒桡敗。

    吾子惠檄齊國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繼舊好。

    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愛,子又不許,請收合餘燼,背城借一。

    敝邑之幸,亦雲從也。

    況其不幸,敢不唯命是聽?晉人許之。

    對曰:群臣帥賦輿,以為魯衛請。

    若苟有以藉口,而複于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聽? ㈡戰國策:秦圍趙邯鄲。

    時魯仲連适遊趙,聞魏将欲令趙尊秦為帝,乃見辛垣衍曰:世以鮑焦無從容而死者,皆非也。

    今衆人不知,則為一身。

    彼秦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權使其士,虜使其民,彼則肆然而為帝,過而遂正于天下,則連有赴東海而死耳!吾不忍為之民也。

     ㈢左傳定公元年:晉女叔寬曰:周苌弘、齊高張皆将不免。

    苌叔違天,高子違人。

    杜注:天既厭周德,苌弘欲遷都以延其祚,故曰違天。

    諸侯相帥以崇天子,而高子後期,故曰違人。

    春秋紀傳:苌弘周大夫,博聞辯智,忠于王室。

    子朝奔楚,其餘黨猶在王城,時有作亂者,故諸侯戍周。

    敬王十年,苌弘與劉文公謀,欲城成周,遣使告晉。

    魏獻子為政,說苌弘而與之。

    于是合諸侯之大夫城成周,王室始靖。

    周劉氏與晉範氏世為婚姻。

    苌弘事劉文公,故周與範氏趙鞅忌周黨,範氏以為讨。

    王二十八年六月,周媚趙鞅,車裂苌弘。

    弘忠于周室,死非其罪。

    周人收其血而藏之,三年化為碧。

     同立唐尊㈠為民主,冀保此民守此土。

    方驚柴紹氣如龍㈡,誰料齊侯行似鼠㈢? ㈠通監漢紀:王莽始建國三年,莽為太子置師、友祭酒,征沛郡唐林、唐尊。

    林字子高,尊字伯高,皆以明經饬行顯名于世,仕莽,封侯,貴重,曆公卿位。

    唐林數上疏谏正,有忠直節。

    唐尊衣敝、履空,被虛僞名。

    地皇元年,進尊為太傅。

     尊乃身短衣小褎,乘牝馬、牝車,藉藁,以瓦器飲食;其矯世如此。

    後随莽避漸台,為漢兵所誅。

     ㈡舊唐書柴紹傳:紹字嗣昌,晉州臨汾人也。

    祖烈周,骠騎大将軍,封冠軍縣公。

    父慎,隋太子右内率,封钜鹿郡公。

    紹幼趫捷有勇力,任俠聞于關中,少補隋元德太子千牛備身。

    高主微時,妻之以女,即平陽公主也。

    平關中功進右光祿大夫、左翊衛大将軍。

    貞觀二年,轉左衛大将軍、華州刺史。

    七年,加鎮軍大将軍,改封谯國公。

    十二年卒,贈荊州都督,諡曰襄。

    氣如龍,未詳,容考。

     ㈢左傳襄公二十三年:齊侯将為臧纥田,臧孫聞之,見齊侯,與之言伐晉。

    對曰:多則多矣,抑君似鼠。

    夫鼠晝伏夜動,不穴于寝廟,畏人故也。

    今君聞晉之亂,而後作焉,甯将事之,非鼠如何?乃弗與田。

     中東戰事始末雲:中東和約成,台灣一省輸日。

    台地官紳、士庶願作聖朝之赤子,不甘為異族之羁囚,痛哭呼天,飛章乞命。

    奈此舉朝廷亦出諸不得已,無可挽回。

    台民遂舉義旗。

    署撫唐微卿方伯景崧有電奏聞曰:台灣士民,義不臣倭,願為島國,永載聖清。

    竟不自知僭妄,于乙未五月初二日聽民擁立為伯理玺天德,猶華言總統也。

    出示安輯台民,惟諄諄以糧稅厘金檩遵完納、違者必究為言,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