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備考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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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侍中,卒。

    将作大匠翟酺等與諸門人追錄本行,谥曰憲文。

     郭鎮為尚書,延光中,中黃門孫程誅中〔常〕(嘗)[16]侍江京等,立濟陰王。

    鎮率羽林士擊殺衛尉閻景,以成大功。

    後為廷尉,卒。

    子賀累遷,複至廷尉。

    及賀卒,順帝追思鎮,下诏賜鎮谥曰昭武侯,賀曰成侯。

     荀靖字叔慈,有至行,不仕,年五十而終,号曰玄行先生。

    靖少有俊才,動止以禮,靖弟爽亦以才顯于當時,或問汝南許章曰:“爽與靖孰賢?”章曰:“皆玉也。

    慈明外〔朗〕(郎)[17],叔慈内潤。

    ”及卒,學士惜之,诔靖者二十六人,穎陰令丘祯追谥靖曰玄行先生。

     範冉冉或作丹卒,大将軍何進移書陳留太守,累行論谥,佥曰:“宜為貞節先生。

    ”清白守節曰貞,好廉自〔克〕(兢)[18]曰節。

     陳寔,字仲弓,颍川許人也。

    靈帝時,大将軍窦武辟為掾屬,後歸鄉闾,絕人事,三公每缺,議者歸之,累見征命,遂不起,卒于家。

    何進遣使吊,海内赴者三萬餘人,制衰麻者以百數,共刊石立碑,谥為文範先生。

     夏恭為泰山都尉,善為文章,卒官,諸儒共谥曰宣明〔君〕。

     (君)[19]子牙,少習家業,著賦、頌、贊、〔诔〕(詩)[20]凡四百篇,舉孝廉,〔早卒〕(卒早)[21],鄉人号曰文德先生。

     蔡棱,陳留郡人。

    邕之父也,有清白行,谥曰〔貞〕定公。

    邕《祖攜碑》雲:攜字叔業,有周之胄,昔蔡叔沒,成王命其子仲,使踐諸侯之位,以國氏姓,君其後也。

    君曾祖父勳,哀帝時以孝廉為長。

    及君之身,增修厥德。

    順帝以司空高第,遷新蔡長,年三十九卒。

    長子棱,字伯直,處俗孤黨,不協于時。

    垂翼華發,人爵不升,年五十三卒。

    《谥法》清白守節曰貞,其行不差曰定。

     魏太傅鐘繇薨,有司議谥,以為繇昔為廷尉,辦理刑獄,決嫌明疑,民無怨者,猶子張之在漢也。

    诏曰:“〔太〕(大)[22]傅功高德茂,位為師保,論行賜谥,當先依此,兼叙廷尉于、張之德耳。

    ”乃策谥曰成侯。

     吳質為侍中,太和四年卒。

    以怙威肆行,谥曰醜侯。

    質子應乃上書論枉,至正元中,乃改谥威侯。

     蜀漢陳祗為侍中守尚書令、加鎮軍将軍,祗上承王指,下按閹豎,深見信愛。

    景耀元年卒,後主痛惜,發言流涕,乃下诏曰:“祗統職一紀,柔嘉維則,幹肅有章,和義利物,庶績允明,命不融遠,朕用悼焉。

    〔夫〕(大)[23]存有令問,則亡加美谥,谥曰忠侯。

    ” 趙雲為鎮東将軍,後軍敗貶為鎮軍。

    建興七年卒,追谥曰順平侯。

    初先主時,唯法正見谥。

    後主時,諸葛亮功德蓋世,蔣琬、費祎荷國之重,亦見谥。

    陳祗寵待,特加殊獎。

    夏侯霸遠來歸國,故複得谥。

    于是關張、馬超、龐統、黃忠及雲,乃皆追谥,時論以為榮。

    雲《别傳》載後主诏曰:“雲昔從先帝,功績既著。

    朕以幼沖,涉途艱難,賴恃忠順,濟于危險。

    夫谥,所以叙元勳也。

    外議雲宜谥。

    ”大将軍姜維等議以為,雲昔從先帝,勞績既著。

    經營天下,遵奉法度,功效可書。

    當陽之役,義貫金石,忠以衛上,君念其賞,禮以厚下,臣忘其死,死者有知,足以不溺,生者感恩,足以殒身。

    謹按《谥法》柔賢慈惠曰順,執事有班曰平,克定禍亂曰平,應谥雲曰順平侯。

     晉何曾為太宰、侍中,鹹甯四年薨,将葬,下禮官議谥。

    博士秦秀議曰:“故太宰何曾,雖階世族之裔,而少以高亮嚴肅,顯登王朝,事親有色養之名,在官奏科尹之谟,此二者實得臣子事上之概。

    然資性驕奢,不循軌則,《詩》雲:&lsquo節彼南山,唯石岩岩。

    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rsquo言其德行高峻,動必以禮爾。

    丘明有言,儉德之恭,侈惡之大也。

    大晉受命,勞謙隐約,曾受寵二代,顯赫累世。

    暨乎耳順之年,身兼三公之位,食大國之租,荷保傅之貴,執司徒之均,二子皆金貂卿〔校〕(較)[24],列于帝側。

    方之古人,責深負重,雖舉門盡死,猶不稱位。

    而乃驕奢過度,名被九域,行不履道,而飨位非〔常〕(嘗)[25]。

    以古義言之,非唯失輔相之宜,違斷金之利也。

    穢皇代之美,壞人倫之教,生天下之醜,示後生之慠,莫大于此。

    自近世以來,宰臣輔相未有受垢辱之聲,被有司之劾,父子塵累而蒙恩貸若曾者也。

    周公吊二季之陵遲,哀大教之不行,于是作谥,以紀其終。

    曾參奉之,啟手歸全,易箦而沒,蓋明慎終死而後已。

    齊之史氏,亂世陪臣爾,猶書君賊,累死不懲,況于皇代守典之官,敢畏強盛而不盡禮!〔管氏有言〕,禮、義、廉、恥,是謂四維。

    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宰相大臣,人之表儀,若生極其情,罪又無貶,是則帝室無正刑也,王公貴人複何畏哉!所謂四維複何寄乎?謹按《谥法》名與實爽曰缪,怙亂肆行曰醜。

    曾之行已皆與此同,宜谥缪醜公。

    武帝不從,策谥曰孝。

    太康末,子紹自表,改谥曰元。

     賈充為太尉、錄尚書,〔太〕(大)[26]康三年薨。

    初充用韓〔谧〕(谥)[27]為嗣,武帝特許之。

    及下禮官議充谥,博士秦秀議曰:“充舍宗族弗授,而以異姓為後,悖禮溺情,以亂大倫。

    昔鄫養外孫莒公子為後,《春秋》書&lsquo莒人滅鄫&rsquo。

    聖人豈不知外孫親耶,但以義推之,則無父子耳。

    又按,诏書自非功如太宰始封,後如太宰所取,必己自出,如太宰不得以為比。

    然則以外孫為後,自非元功顯德,不之得也。

    天子之禮,蓋可然乎?絕父祖之血食,開朝廷之禍門。

    《谥法》昏亂紀度曰荒,請谥荒公。

    ”帝不從。

    博士段暢希旨,建谥曰武,帝乃從之。

     劉毅為尚書左仆射,卒。

    羽林左監北海王宮上疏曰:“中诏以毅忠允匪躬,增班台司,斯誠聖朝考績,以毅著勳之美事也。

    臣謹按,谥者行之迹,而号者功之表。

    今毅功德并立,有号無谥,于義不體。

    臣竊以春秋之事求之,谥法主于行,而不繼爵。

    然漢魏相承,爵非列侯,則雖沒而高行,不加之谥。

    至使三事之賢臣,不如野戰之将。

    銘迹所殊,臣願聖世舉春秋之遠制,改列爵之舊限,使夫功行之實不相掩替,則莫不率賴。

    若以革舊毀制,非所倉卒,則毅之忠益,雖不攻城略地,論德進爵,亦應在例。

    臣敢唯行輔周之義,謹牒毅功行如右。

    ”武帝出其表,使八座議之,多同宮議,奏〔寝〕(請)[28]不報。

     曹志為散騎〔常〕(嘗)[29]侍,遭母憂,居喪過禮,因此笃病,喜怒失〔常〕(嘗)[30]。

    及卒,太〔常〕(嘗)[31]奏以惡谥。

    崔褒歎曰:“魏顆不從亂,以病為亂也。

    今谥曹志,而谥其病,豈謂其病不為亂乎!”于是谥為定。

     陳準為太尉廣陵公,及薨,太〔常〕(嘗)[32]奏谥,散騎〔常〕(嘗)[33]侍領國子博士嵇紹駁曰:“谥号所以垂之不朽,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文、武顯于功德,靈、厲表于暗蔽。

    自頃,禮官協情,谥不依本,準谥為過,宜谥曰謬。

    ”事下太〔常〕(嘗)[34],時雖不從,朝廷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