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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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米爾頓-伯格起身向陪審團做開庭陳辭。
“在本案中,”他說,“我将做到簡明扼要、言之有據。
控方的意圖就是要避免任何逢場作戲,用确定無疑的事實來陳述案情,形成無可回避的唯一結論。
“今年10月7日,喬治-卡塞爾曼遇害身亡。
法醫證據将向諸位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顯示,有人用一支左輪手槍頂住卡塞爾曼的身體,就在心髒稍稍偏下,身體中線略微偏左的部位,然後扣動了扳機。
傷口是所謂的接觸傷,即左輪手槍的槍管被緊緊頂在了被害人的身體上,彈頭和彈殼内爆發出來的火藥氣體一起進入了被害人體内。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槍聲會變得極其低沉。
“控方想要指出,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納與喬治-卡塞爾曼有過一次約會。
她前去赴約時由前門進入卡塞爾曼的公寓,過了一段時間後,有人看見她從後門鬼鬼祟祟地離開了公寓。
“我們要向你們指出,她踩在了被害人的一灘血迹上,然後走進盥洗室,想洗掉鞋上的血污。
她在地闆的那灘血迹上留下了一個明顯的腳印,還在盥洗室中留下了一些毛巾,毛巾上有人血的痕迹和從她鞋上脫落的微量物質。
“她的朋友霍默-加文試圖掩蓋她犯罪的蛛絲馬迹,銷毀了大量證據。
為此他将在适當的時候出庭受審,但殘留的證據已經足以證明被告有罪。
“我們将用确定無疑的事實證明,用來殺人的槍支是由被告持有。
她的律師佩裡-梅森用巧妙的手法在這個問題上混淆是非,但你們心裡一定要牢牢記住,殺人兇器據查正是由她持有的。
讓她解釋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如果她能這樣做的話。
“佩裡。
梅森先生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師,也是霍默-加文的代理律師,目前尚未被指控為從犯或共犯,然而他并沒有獲得任何豁免。
我們要請求你們,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審查證據,宣判被告犯有一級謀殺罪。
做出這樣的判決後,你們可以讓我們去采取其餘的步驟,查處那些對歪曲證據、妨礙司法會負有責任者。
你們唯一需要關注的是被告是否謀殺了喬治-卡塞爾曼。
“我們期待你們親手做出一個公正的判決,一個合理的判決。
” 漢米爾頓-伯格莊重地轉過身來,走回到控方席前,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
希爾頓-德克法官盯着佩裡-梅森。
“辯方是想現在做開庭陳辭還是再等一會兒?” “我們等一會兒。
”梅森答道。
“公訴人先生,傳你的第一證人。
”德克法官下令。
漢米爾頓-伯格的主要庭審助理蓋伊-亨德雷負責傳喚控方的第一證人,一個進入過卡塞爾曼公寓的巡警。
證人簡要描述了地闆上的屍體,血迹和重案組立即得到通知的情況。
辯方沒有詢問證人。
控方的下一個證人是赫洛克姆警官,他趾高氣揚地走上證人席,證實自己是重案組成員,曾到現場負責勘驗,指揮拍照,随後搬走屍體,并指示指紋專家提取現場的隐約指紋。
辯方仍然沒有詢問證人。
曾到現場拍照的攝影師也宣誓作證,展示了作為證據的多張照片,包括一張顯示地闆上帶血腳印的彩色照片。
辯方還是沒有詢問證人。
德克法官目光敏銳地掃視了一眼梅森,張口想說什麼,旋即改變了主意。
驗屍法醫證實了傷口特性和彈頭路徑。
他解釋說,傷口是所謂的接觸傷。
他指出這一槍幾乎當即緻命,盡管被害人曾有一個短暫的昏迷期,在昏迷期内身體内外均有大出血。
他辨認了從死者身上取出的緻命的彈頭。
他将死亡時間确定在大約從10月7日晚上7時到午夜這段時間。
他在8日中午驗屍時,确定可能的死亡時間應為驗屍前12至17小時,當然他傾向于認為驗屍前15至16小時是最符合邏輯的時間。
梅森繼續保持沉默。
此時,蓋伊-亨德雷又一次傳喚赫洛克姆警官上證人席。
“我在此向你出示了一支0.38口徑的科爾特式左輪手槍,我想問你是否曾經見過這支手槍?” “是的,先生。
我見過。
” “你第一次見到這支手槍是什麼時候?” “是在10月8日,大約在那天11點45分左右。
” “你第一次見到這支手槍是在什麼地方?” “在本案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納的公寓内。
” “當時槍放在公寓裡什麼地方?” “放在房間中央一張桌子上。
” “你是自己拍攝還是讓人拍攝了那張公寓的照片?” “我自己,是的,先生。
” “那張照片顯示了槍被發現時的位置嗎?” “是的,先生。
” “你随身帶了那份照片嗎?” “是的,先生。
” 赫洛克姆警官出示了一張照片。
“我請求将照片接受為證據。
”亨德雷說。
“等等,”梅森說,“我想向證人問一個有關這張照片的問題。
” 陪審員們發現這是梅森第一次試圖詢問證人,于是都扭頭興緻勃勃地打量着他。
“這張照片顯示了放在桌上的一件武器,警官。
”梅森開口發言。
“是的,先生。
” “那是經你辨認的同一件武器嗎?” “是的,先生。
” “武器的位置與你發現它時的位置一緻嗎?” “是的,先生。
” “那麼這張照片肯定是在武器被移動前拍攝的?” 赫洛克姆警官遲疑了一會兒,兩腿交叉在一起:“嗯,武器先被拿起來進行了檢查,然後被放回到發現時的位置。
” “誰做的檢查?” “是我。
” “還有别人嗎?” “當時重案組的特拉格探長和我在一起。
” “檢查都有些什麼内容?” “我們打開旋轉彈簧,我們發現就在撞針下面有一格空彈殼,我們還聞了聞槍管。
” “你們在上面撒粉末提取指紋了嗎?” “是的。
” “然後怎麼辦?” “然後兇器被放了回去,就是那個被發現時的确切位置,以便拍照。
” “然後你們就拍了這張照片嗎?” “是的,先生。
是這樣的。
” “現在要是你知道,”梅森問道,“請告訴我有沒有試圖将本案當中緻命的彈頭與這件武器聯系在一起?” “等等,”漢米爾頓-伯格說。
“這将由我的下一位證人作證。
我要請彈道專家作證入席,他可以接受詢問。
” “那好,”梅森說,“我隻是問問這位證人是否進行過這
“在本案中,”他說,“我将做到簡明扼要、言之有據。
控方的意圖就是要避免任何逢場作戲,用确定無疑的事實來陳述案情,形成無可回避的唯一結論。
“今年10月7日,喬治-卡塞爾曼遇害身亡。
法醫證據将向諸位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顯示,有人用一支左輪手槍頂住卡塞爾曼的身體,就在心髒稍稍偏下,身體中線略微偏左的部位,然後扣動了扳機。
傷口是所謂的接觸傷,即左輪手槍的槍管被緊緊頂在了被害人的身體上,彈頭和彈殼内爆發出來的火藥氣體一起進入了被害人體内。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槍聲會變得極其低沉。
“控方想要指出,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納與喬治-卡塞爾曼有過一次約會。
她前去赴約時由前門進入卡塞爾曼的公寓,過了一段時間後,有人看見她從後門鬼鬼祟祟地離開了公寓。
“我們要向你們指出,她踩在了被害人的一灘血迹上,然後走進盥洗室,想洗掉鞋上的血污。
她在地闆的那灘血迹上留下了一個明顯的腳印,還在盥洗室中留下了一些毛巾,毛巾上有人血的痕迹和從她鞋上脫落的微量物質。
“她的朋友霍默-加文試圖掩蓋她犯罪的蛛絲馬迹,銷毀了大量證據。
為此他将在适當的時候出庭受審,但殘留的證據已經足以證明被告有罪。
“我們将用确定無疑的事實證明,用來殺人的槍支是由被告持有。
她的律師佩裡-梅森用巧妙的手法在這個問題上混淆是非,但你們心裡一定要牢牢記住,殺人兇器據查正是由她持有的。
讓她解釋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如果她能這樣做的話。
“佩裡。
梅森先生既是被告的代理律師,也是霍默-加文的代理律師,目前尚未被指控為從犯或共犯,然而他并沒有獲得任何豁免。
我們要請求你們,陪審團的女士們先生們,審查證據,宣判被告犯有一級謀殺罪。
做出這樣的判決後,你們可以讓我們去采取其餘的步驟,查處那些對歪曲證據、妨礙司法會負有責任者。
你們唯一需要關注的是被告是否謀殺了喬治-卡塞爾曼。
“我們期待你們親手做出一個公正的判決,一個合理的判決。
” 漢米爾頓-伯格莊重地轉過身來,走回到控方席前,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
希爾頓-德克法官盯着佩裡-梅森。
“辯方是想現在做開庭陳辭還是再等一會兒?” “我們等一會兒。
”梅森答道。
“公訴人先生,傳你的第一證人。
”德克法官下令。
漢米爾頓-伯格的主要庭審助理蓋伊-亨德雷負責傳喚控方的第一證人,一個進入過卡塞爾曼公寓的巡警。
證人簡要描述了地闆上的屍體,血迹和重案組立即得到通知的情況。
辯方沒有詢問證人。
控方的下一個證人是赫洛克姆警官,他趾高氣揚地走上證人席,證實自己是重案組成員,曾到現場負責勘驗,指揮拍照,随後搬走屍體,并指示指紋專家提取現場的隐約指紋。
辯方仍然沒有詢問證人。
曾到現場拍照的攝影師也宣誓作證,展示了作為證據的多張照片,包括一張顯示地闆上帶血腳印的彩色照片。
辯方還是沒有詢問證人。
德克法官目光敏銳地掃視了一眼梅森,張口想說什麼,旋即改變了主意。
驗屍法醫證實了傷口特性和彈頭路徑。
他解釋說,傷口是所謂的接觸傷。
他指出這一槍幾乎當即緻命,盡管被害人曾有一個短暫的昏迷期,在昏迷期内身體内外均有大出血。
他辨認了從死者身上取出的緻命的彈頭。
他将死亡時間确定在大約從10月7日晚上7時到午夜這段時間。
他在8日中午驗屍時,确定可能的死亡時間應為驗屍前12至17小時,當然他傾向于認為驗屍前15至16小時是最符合邏輯的時間。
梅森繼續保持沉默。
此時,蓋伊-亨德雷又一次傳喚赫洛克姆警官上證人席。
“我在此向你出示了一支0.38口徑的科爾特式左輪手槍,我想問你是否曾經見過這支手槍?” “是的,先生。
我見過。
” “你第一次見到這支手槍是什麼時候?” “是在10月8日,大約在那天11點45分左右。
” “你第一次見到這支手槍是在什麼地方?” “在本案被告斯蒂芬妮-福克納的公寓内。
” “當時槍放在公寓裡什麼地方?” “放在房間中央一張桌子上。
” “你是自己拍攝還是讓人拍攝了那張公寓的照片?” “我自己,是的,先生。
” “那張照片顯示了槍被發現時的位置嗎?” “是的,先生。
” “你随身帶了那份照片嗎?” “是的,先生。
” 赫洛克姆警官出示了一張照片。
“我請求将照片接受為證據。
”亨德雷說。
“等等,”梅森說,“我想向證人問一個有關這張照片的問題。
” 陪審員們發現這是梅森第一次試圖詢問證人,于是都扭頭興緻勃勃地打量着他。
“這張照片顯示了放在桌上的一件武器,警官。
”梅森開口發言。
“是的,先生。
” “那是經你辨認的同一件武器嗎?” “是的,先生。
” “武器的位置與你發現它時的位置一緻嗎?” “是的,先生。
” “那麼這張照片肯定是在武器被移動前拍攝的?” 赫洛克姆警官遲疑了一會兒,兩腿交叉在一起:“嗯,武器先被拿起來進行了檢查,然後被放回到發現時的位置。
” “誰做的檢查?” “是我。
” “還有别人嗎?” “當時重案組的特拉格探長和我在一起。
” “檢查都有些什麼内容?” “我們打開旋轉彈簧,我們發現就在撞針下面有一格空彈殼,我們還聞了聞槍管。
” “你們在上面撒粉末提取指紋了嗎?” “是的。
” “然後怎麼辦?” “然後兇器被放了回去,就是那個被發現時的确切位置,以便拍照。
” “然後你們就拍了這張照片嗎?” “是的,先生。
是這樣的。
” “現在要是你知道,”梅森問道,“請告訴我有沒有試圖将本案當中緻命的彈頭與這件武器聯系在一起?” “等等,”漢米爾頓-伯格說。
“這将由我的下一位證人作證。
我要請彈道專家作證入席,他可以接受詢問。
” “那好,”梅森說,“我隻是問問這位證人是否進行過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