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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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職業紳士,曾經安慰過吉特,要他不要着急[1],說老貝雷[2]自會處理他的案子,可能很快解決,他的預言果然應驗了。

    過了八天,庭訊開始。

    又過一天,大陪審官[3]決定對克拉斯托佛·那布爾斯依盜竊重罪提起公訴;提起公訴後兩天,上述的克立斯托佛·那布爾斯被提到法庭,說明服罪或不服罪,起訴書上指稱,他,就是本案中的克立斯托佛,的确蓄意不良地從一位法紳桑普森·布拉斯的住家(也就是他的事務所裡),竊取和偷盜了一張由英格蘭銀行[4]總裁發行的五鎊紙币;違犯了成文法的條文,并且擾亂了至尊天子英國國王的和平。

     對于這份起訴書,克立斯托佛·那布爾斯用又低又顫的聲音答辯說,他并不服罪。

    有些人慣好從表面上的觀察匆匆做出判斷,他們認為,既然克立斯托佛清白無辜,就應該理直氣壯地大聲說話,實際他們應該懂得,幽禁和焦慮是能夠把最勇敢的心征服了的;對于一個被嚴密關閉過的人,哪怕隻有十天或者十一天,他所見的都是石牆和很少數的幾個石頭一般的冷面孔,一旦來到一座充滿生命的大廳,自然會感到張皇失措和吃驚。

    此外還有一點要說明,一個頭戴假發的人,在大部分的群衆看來,比一些不戴假發的人要可怕得多,印象也深刻得多;而且,除了這些情況,單是想想吉特看到加蘭德父子和公證人帶着蒼白和焦急的面容列席旁聽,他自然要流露出一種感情,也就無須怪他精神有些失常,并且難以泰然自處了。

     自從他入獄之後,雖然沒有見過任何一位加蘭德先生,也不曾見過威則登先生,他卻知道他們已經替他雇好了辯護士。

    因此,當一位頭戴假發的法紳站起來說道:&ldquo我是代理犯人申辯的,大人。

    &rdquo吉特便向他鞠了一個躬,當另外一位戴假發的法紳站起來說:&ldquo我是指控他的,大人。

    &rdquo吉特便抖得很厲害,也向他鞠了躬。

    他心裡是不是希望替他辯護的法紳敵得過另外那位法紳,立即把他弄得羞愧無地呢! 那位對吉特起訴的法紳必須首先發言,他的精神特别飽滿(因為在上一庭,他幾乎把一個不幸謀殺生父的青年脫免重罪),提高了喉嚨,你可以想得到&mdash&mdash對陪審官說,如果他們釋放了這個囚犯,他們必将嘗受痛苦和懊悔,其程度不亞于他對另一組陪審官所說的,如果他們把那個逆子定罪,一定要受到良心的責罰。

    當他把案情詳細述說了一遍,并且告訴他們他從來沒見過比這更壞的案件以後,他停了一下,好像有什麼可怕的事情準備講出來似的,然後他說,他知道他那有學問的朋友(說到這裡他斜着眼睛對吉特的法紳一瞥),一定要試圖攻擊那些當着他們的面可以稱得起清白無垢的證人的申訴的;并且他的确希望和相信,他那有學問的朋友應該對起訴人的人格予以尊重和崇敬,因為他深深知道,在他所屬的這一個光榮的職業中,從來沒有一位比他更為光榮的會員了。

    然後他又說,陪審官可知道貝威斯村那個地方嗎?如果他們真的知道貝威斯村的話(因為他相信,賢德如他們,一定會知道的),他們可曾知道與那個最著名的地方有關系的一些具有曆史性和高尚的組織?他們會相信像布拉斯那樣一個人,既然能夠住在像貝威斯村那樣一個地方,會不是一位最道德最正直的人物嗎?當他就這一點對他們發了一大套議論之後,他忽然想起,如果他絮絮叨叨地申訴不用他說、他們也能深深體會到的事情,簡直是對他們理解力的一種侮辱,因此立刻便把桑普森·布拉斯叫到證人席上。

     于是布拉斯先生走上前來,很活潑很起勁;他先向法官鞠躬為禮,好像以前就同他很熟悉,希望他這一段過得很好似的,然後抱起雙手,注視着他的法紳,好像在說:&ldquo我在這兒&mdash&mdash全身裝滿了證據&mdash&mdash動手吧!&rdquo那位法紳真的立即十分謹慎地動手了,把證據一點一點地向外引,讓它在衆人眼睛之下流得很清澈很透明。

    然後吉特的法紳親自向他問話,但是沒有得到什麼;問題都很長,回答卻很短,問答了一陣之後,桑普森·布拉斯先生得意揚揚地退了下去。

     接着上來的是薩拉,她也同樣對布拉斯先生的法紳很平和,對于吉特的法紳卻很倔強。

    總之,吉特的法紳從她那裡也得不到什麼,她隻是重複她先前說過的話(不過這次對他那位當事人的攻擊更加強烈了),因此也就莫名其妙地讓她退下去。

    然後布拉斯先生的法紳傳呼理查·斯威夫勒,理查·斯威夫勒走向前來。

     現在,布拉斯先生的法紳曾經聽到有人向他告密,說這個證人對囚犯頗為同情;說實話,這話他倒願意聽,因為他的實力就在一般人稱之為&ldquo半開玩笑地困惱别人&rdquo上面。

    于是他開始要求法官一定要看到這個證人吻着《聖經》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