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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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方略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同治元年。
壬戌。
正月。
甲午。
孝全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谕内閣、前因各路軍報。
驿遞任意遲延。
疊經皇考文宗顯皇帝屢次嚴加申饬。
現在各路軍報仍未能按照裡數克期遞至。
事關軍務。
豈容如此延玩。
嗣後着兵部于接到後。
按計日期裡數。
如有遲誤者。
即行文各直省督撫沿途挨查。
嚴行參處。
其尋常奏事。
該直省督撫等亦不得率行由驿馳遞。
以符定制而杜騷擾。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田在田奏、生捦匪首劉平等。
及其家屬黨與。
盡數殲戮。
徐境東北。
一律肅清一摺。
東竄撚匪。
雖經遊擊楊文全等截剿回巢。
惟餘匪仍在宿城附近及蒙村等處。
往來滋擾。
西路竄賊已至豐縣。
徐郡東北。
三面吃重。
着田在田督饬各營将弁。
會同知府汪堯辰等乘此聲威。
将敗逃餘匪節節摉剿。
并将宿城附近各賊圩迅速埽蕩。
務絕根株。
毋留餘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賈臻奏、逆匪圍攻颍郡。
郡城被圍兼旬。
兵力甚疲。
亟盼援師等語。
颍郡為淮西要區。
現在被圍日久。
情形甚屬危迫。
勝保前統所部。
于初八日起程。
兵衆不下萬餘。
加以劉占考降衆。
不為不厚。
若能兼程前進。
不過數日可到。
該大臣素以勇敢自命。
諒必急于援颍。
着即督率所部。
力解城圍。
斷不可稍有逗遛。
緻滋贻誤。
其河南兵勇布置情形。
鄭元善等自能妥籌辦理。
不必因此牽掣。
以緻颍郡有失。
李續宜調任皖撫。
諒已起程。
除蔣凝學、多隆阿、入皖各軍。
由該撫分别迅商進攻外。
如有可撥之兵。
即派得力将弁統帶。
赴颍壽一帶。
與勝保和衷商辦。
仍由該撫酌量調度。
以期悉協機宜。
勝保亦當虛心商酌。
不可以統帥自居。
稍涉驕矜。
緻失士心。
勝保未到以前。
賈臻即就現有兵勇。
竭力固守。
不許稍涉松懈。
正在寄谕閑。
複據賈臻奏、環城賊營。
日偪日近。
更番攻撲。
日夜不休。
分守四關之兵。
疲憊日甚。
糧台告罄。
火藥鉛丸。
存儲無多。
若援兵日久不到。
衆心自危。
内變将起等語。
所奏自系實在情形。
着勝保無論行抵何處。
即行兼程前進。
以解城圍。
并着李續宜迅即酌調霍六防兵。
渡淮而北。
互為馳援。
毋得坐失事機。
緻幹罪戾。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賈臻奏、傳聞上年十二月閑。
僧格林沁大軍進至曹縣考城一帶。
其西淩阿前隊已抵睢州甯陵。
該處距颍非遙。
請饬酌撥一旅之師。
赴颍援剿等語。
颍州賊衆兵單。
被圍甚急。
據稱該大臣若徑趨蒙亳。
則圍城撚匪。
必将回顧老巢。
是撚匪去而粵逆之勢孤。
颍州之圍。
自無難立解。
惟前據僧格林沁奏因劉雙印複萌故智。
該大臣駐紮單縣。
濟甯較為空虛。
已令西淩阿由曹縣前往濟甯駐紮。
該大臣現在防剿北路。
正當吃緊之際。
能否撥兵前往颍州。
及徑趨蒙亳之處。
即着相度機宜。
妥為策畫。
茲又據賈臻加緊奏報。
城圍日緊。
待援急迫。
該大臣已近單宋。
前隊如能迅援颍郡。
即行策應。
方為妥善。
再前據該大臣奏德楞額會同田在田呈報克複汴塘。
不實不盡。
谕令該大臣将田在田攻剿情形。
是否确實。
查明具奏。
茲據田在田奏、匪首劉平已于本月初三日。
就捦正法。
其家屬腹黨。
無一漏網等語。
并着僧格林沁一并查明。
據實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嚴樹森奏、河南東路有警。
仍将省防兵勇留駐。
并饬總兵穆正春赴楚等摺片。
據稱亳撚劉二老冤等。
複有裝旗聚衆分路出竄之信。
宋防情形吃重。
僧格林沁前敵馬隊。
已抵單宋之交。
恐該匪乘虛西竄各等語。
亳撚屢經出擾。
宜防伺隙西竄省垣。
亟須厚集兵力。
以備不虞。
穆正春在豫。
正資得力。
嚴樹森所請饬令帶領親軍五百人。
馬隊五十騎。
随往湖北之處。
殊于豫省軍務非宜。
穆正春如已起程。
着即饬令折回河南。
仍率所部。
交鄭元善調遣。
其遊擊李世玉、都司王國良、周兆常三員。
及所帶馬步親兵。
均着一并折回。
嚴樹森赴鄂需員。
現在周鳳山所招湘勇成軍。
正當由鄂北行。
着即毋庸赴豫。
留于湖北。
歸嚴樹森調遣。
鄭元善接任豫撫。
務将嚴樹森布置一切妥為辦理。
豫省軍情。
該撫責無旁貸。
不得以勝保帶兵由豫赴颍。
藉詞推诿。
并着催提餘際昌新募楚勇。
迅速整隊赴豫。
取道信陽。
疏通驿路。
将正羅确信一帶土匪。
會合張曜所部兵勇。
節節埽蕩。
即日又據毛昶熙奏、籌畫歸陳軍務。
及懇請單銜奏事各片。
所稱歸陳勢難兼顧。
應令穆正春統帶所部。
進紮陳州。
并令鄭元善添募勁旅。
親統前往汝光剿匪等語。
恐于省防不甚相宜。
殊非強幹弱枝之義。
省防留駐之兵。
若僅楊飛熊一軍二千餘人。
一經賊氛竄偪。
又恐戰守俱困。
緻賊肆其竄擾。
着毛昶熙會同鄭元善悉心妥籌。
毋緻顧彼失此。
亳撚為患甚巨。
毛昶熙自請獨當其任。
諒非徒托空言。
本日又經寄谕僧格林沁酌量派撥兵勇。
節節進剿。
惟北路藩籬。
尤關緊要。
僧格林沁兵力亦非甚厚。
恐其未能多撥。
仍着該學士就所部各軍。
嚴密堵剿。
毋令蔓延。
并督饬項城所駐都司王永慶等營實力守禦。
河北團練。
即應由該學士知照段晴川、會同該地方官妥為整理。
軍情緊要。
如有會商不及之處。
毛昶熙着準其單銜奏報。
以免遲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江南徐州剿匪出力。
賞參将閃鳳來巴圖魯名号。
餘加銜升叙有差。
○蠲援江蘇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興化、寶應、銅山、沛、蕭、砀山、宿遷、睢甯、沭陽、贛榆、通、泰興、海門、邳、儀徵、海、如臯、靖江、華亭、婁、丹徒、寶山、奉賢、金山、上海、長洲、元和、吳、吳江、震澤、常熟、昭文、昆山、新陽、太湖、青浦、武進、陽湖、無錫、金匮、江陰、宜興、荊溪、丹陽、金壇、溧陽、太倉、鎮洋、嘉定、南彙、川沙、崇明、六十三州廳縣暨淮安、大河、揚州、徐州、蘇州、太倉、鎮海、金山、鎮江、九衛被兵被水被旱地方新舊額賦。
并雜課有差。
○乙未。
調兵部右侍郎聯康為盛京兵部侍郎。
以内閣學士皂保為兵部右侍郎。
○以剿匪不力。
革貴州總兵官劉義方職。
仍責令戴罪自效。
○以乖謬貪鄙。
革貴州參将鄂清職。
年老守備齊國慶勒令休緻。
○丙申。
谕内閣、前因前任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張芾、禦史陳廷經、裘德俊、先後奏參陝甘總督樂斌各款。
谕令麟魁、沈兆霖、前往查辦。
茲據奏稱、查閱樂斌所奏辦理撒回剿撫事宜。
與該省輿論。
士庶呈詞。
弁兵口供。
均不相符。
并鈔錄西甯碾伯兩縣士民控告撒回荼毒。
官兵總未剿辦各詞呈覽。
樂斌身任封疆大吏。
縱匪殃民。
捏報冒功。
已據麟魁等查訊得實。
殊堪痛恨。
着先行解任。
仍交麟魁、沈兆霖、并其餘被參納賄營私各款。
一并徹底根究。
務期水落石出。
以成信谳而儆官邪。
○又谕、薛煥奏、逆匪竄偪滬江。
在滬英法文武各員。
協助剿辦等語。
據稱逆匪自竄陷奉賢等處後。
直撲吳淞鎮。
複擾及東西擺渡。
官軍奮力攻擊。
該處适當法國輪船駐泊。
并陸岸建有炮台。
水陸開炮相助。
斃賊無算。
其上海城垣。
亦經會同英法文武各員穵濠築牆。
籌商防剿。
英法兩國。
自換和約彼。
彼此均以誠信相孚。
此次在上海幫同剿賊。
尤見真心和好。
仍着薛煥督饬官軍認真防剿。
力埽賊氛。
嗣後英法文武各員。
續有協同助剿之處。
均着薛煥随時迅速馳奏。
不得沒其勞勚。
以彰中外和好。
同心協助之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土默特旗已革台吉嘎爾瑪斯第、住朝陽所屬前府地方。
素不安分。
窩賊結盜。
形蹤詭秘。
并開具劣款清單。
請饬查辦等語。
已革台吉嘎爾瑪斯第自立名号。
交結匪類。
種種不法。
該将軍等形同聾聩。
竟從無一字具奏。
其廢弛已可概見。
殊堪痛恨。
着玉明、春佑、迅速派員前赴朝陽。
将已革台吉嘎爾瑪斯第、并其黨與等嚴拏懲辦。
侍順于前府地方。
相距較近。
即日派員不動聲色。
悉數拏獲。
會同究辦。
不得互相推诿。
該犯等拏獲後。
即行馳奏。
以慰廑念。
傥任令聞風遠揚。
或粉飾具奏。
必将該将軍等從重治罪。
不稍寬貸。
如有必須會同蒙古王公商辦之處。
即着密商妥辦。
毋誤事機。
原摺單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曾國藩、左宗棠、李續宜等、均負時望。
卓着戰功。
疊經先後<??閑>任督撫。
畀以重任。
曾國藩節制四省。
左宗棠雖<??閑>任浙撫。
并谕以不必為地方職守牽制。
複因皖事孔亟。
不得已。
以李續宜移調皖撫。
原冀合力通籌。
力挽東南大局。
現在江浙賊氛恣肆。
亟應設法進兵。
早圖恢複。
拯生民于水火。
前經曾國藩等奏稱克複曹鎮無為。
方冀東征之師。
可以直下江南。
乃自去冬以來。
該督撫等奏報甚稀。
幾于月僅一至。
而浙省嚴州紹興甯波杭州等府縣各城。
疊次報陷。
蘇省松江上海吳淞口等處。
警報頻來。
皖北則苗練與發逆交乘。
圍颍甚急。
賊氛到處蔓延。
日甚一日。
朕以沖齡嗣位。
荷蒙兩宮皇太後孜孜求治。
舉賢任能。
焦勞宵旰。
日與議政王軍機大臣籌商軍務。
每于該大臣等奏報到時。
詳加披覽。
一切規畫。
辄深嘉許。
言聽計從。
想該大臣等勝算老謀。
于大局必早有布置。
惟賊氛日熾。
而該大臣等章奏寥寥。
南服惓懷。
殊深廑念。
現在曾國荃募勇是否到營。
李鴻章帶兵是否到鎮。
鮑超進規甯國。
能否得手。
多隆阿蔣凝學等軍。
曾否分攻廬壽。
楊載福何時可以銷假回營。
與彭玉麟并圖東下。
兵貴神速。
東南之民。
待救孔亟。
而軍情變幻靡常。
總宜趕緊辦理。
其如何通籌全局。
緩急兼權。
均着将一切機宜。
随時馳奏。
以纾懸系。
颍郡關北路之防。
湖州府。
海甯州。
前據該大臣奏稱尚能堅守。
上海為饷源所自出。
吳淞口守禦尤要。
曾國藩、左宗棠、李續宜等、如有布置籌畫萬全之處。
均着随時分别迅速馳奏。
毋再稽延。
實深殷盼。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麟魁、沈兆霖奏、查辦樂斌參款微有端倪。
并撒匪滋事情形。
将士庶呈詞鈔錄呈覽一摺。
撒回滋擾西甯碾伯二邑。
樂斌多慧不能認真剿辦。
派出官兵疊經挫衄。
乃率行議撫。
以緻兇焰益張。
至巴燕戎格飽掠而歸。
詳閱該二縣士庶呈詞。
小民慘罹焚殺。
衆口鳴冤。
其為縱寇殃民。
已可概見。
現在撒匪出沒無常。
寖成巨患。
誠為第一要務。
着麟魁、沈兆霖、督同該省文武各官。
妥為辦理。
毋再含
壬戌。
正月。
甲午。
孝全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谕内閣、前因各路軍報。
驿遞任意遲延。
疊經皇考文宗顯皇帝屢次嚴加申饬。
現在各路軍報仍未能按照裡數克期遞至。
事關軍務。
豈容如此延玩。
嗣後着兵部于接到後。
按計日期裡數。
如有遲誤者。
即行文各直省督撫沿途挨查。
嚴行參處。
其尋常奏事。
該直省督撫等亦不得率行由驿馳遞。
以符定制而杜騷擾。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田在田奏、生捦匪首劉平等。
及其家屬黨與。
盡數殲戮。
徐境東北。
一律肅清一摺。
東竄撚匪。
雖經遊擊楊文全等截剿回巢。
惟餘匪仍在宿城附近及蒙村等處。
往來滋擾。
西路竄賊已至豐縣。
徐郡東北。
三面吃重。
着田在田督饬各營将弁。
會同知府汪堯辰等乘此聲威。
将敗逃餘匪節節摉剿。
并将宿城附近各賊圩迅速埽蕩。
務絕根株。
毋留餘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賈臻奏、逆匪圍攻颍郡。
郡城被圍兼旬。
兵力甚疲。
亟盼援師等語。
颍郡為淮西要區。
現在被圍日久。
情形甚屬危迫。
勝保前統所部。
于初八日起程。
兵衆不下萬餘。
加以劉占考降衆。
不為不厚。
若能兼程前進。
不過數日可到。
該大臣素以勇敢自命。
諒必急于援颍。
着即督率所部。
力解城圍。
斷不可稍有逗遛。
緻滋贻誤。
其河南兵勇布置情形。
鄭元善等自能妥籌辦理。
不必因此牽掣。
以緻颍郡有失。
李續宜調任皖撫。
諒已起程。
除蔣凝學、多隆阿、入皖各軍。
由該撫分别迅商進攻外。
如有可撥之兵。
即派得力将弁統帶。
赴颍壽一帶。
與勝保和衷商辦。
仍由該撫酌量調度。
以期悉協機宜。
勝保亦當虛心商酌。
不可以統帥自居。
稍涉驕矜。
緻失士心。
勝保未到以前。
賈臻即就現有兵勇。
竭力固守。
不許稍涉松懈。
正在寄谕閑。
複據賈臻奏、環城賊營。
日偪日近。
更番攻撲。
日夜不休。
分守四關之兵。
疲憊日甚。
糧台告罄。
火藥鉛丸。
存儲無多。
若援兵日久不到。
衆心自危。
内變将起等語。
所奏自系實在情形。
着勝保無論行抵何處。
即行兼程前進。
以解城圍。
并着李續宜迅即酌調霍六防兵。
渡淮而北。
互為馳援。
毋得坐失事機。
緻幹罪戾。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賈臻奏、傳聞上年十二月閑。
僧格林沁大軍進至曹縣考城一帶。
其西淩阿前隊已抵睢州甯陵。
該處距颍非遙。
請饬酌撥一旅之師。
赴颍援剿等語。
颍州賊衆兵單。
被圍甚急。
據稱該大臣若徑趨蒙亳。
則圍城撚匪。
必将回顧老巢。
是撚匪去而粵逆之勢孤。
颍州之圍。
自無難立解。
惟前據僧格林沁奏因劉雙印複萌故智。
該大臣駐紮單縣。
濟甯較為空虛。
已令西淩阿由曹縣前往濟甯駐紮。
該大臣現在防剿北路。
正當吃緊之際。
能否撥兵前往颍州。
及徑趨蒙亳之處。
即着相度機宜。
妥為策畫。
茲又據賈臻加緊奏報。
城圍日緊。
待援急迫。
該大臣已近單宋。
前隊如能迅援颍郡。
即行策應。
方為妥善。
再前據該大臣奏德楞額會同田在田呈報克複汴塘。
不實不盡。
谕令該大臣将田在田攻剿情形。
是否确實。
查明具奏。
茲據田在田奏、匪首劉平已于本月初三日。
就捦正法。
其家屬腹黨。
無一漏網等語。
并着僧格林沁一并查明。
據實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嚴樹森奏、河南東路有警。
仍将省防兵勇留駐。
并饬總兵穆正春赴楚等摺片。
據稱亳撚劉二老冤等。
複有裝旗聚衆分路出竄之信。
宋防情形吃重。
僧格林沁前敵馬隊。
已抵單宋之交。
恐該匪乘虛西竄各等語。
亳撚屢經出擾。
宜防伺隙西竄省垣。
亟須厚集兵力。
以備不虞。
穆正春在豫。
正資得力。
嚴樹森所請饬令帶領親軍五百人。
馬隊五十騎。
随往湖北之處。
殊于豫省軍務非宜。
穆正春如已起程。
着即饬令折回河南。
仍率所部。
交鄭元善調遣。
其遊擊李世玉、都司王國良、周兆常三員。
及所帶馬步親兵。
均着一并折回。
嚴樹森赴鄂需員。
現在周鳳山所招湘勇成軍。
正當由鄂北行。
着即毋庸赴豫。
留于湖北。
歸嚴樹森調遣。
鄭元善接任豫撫。
務将嚴樹森布置一切妥為辦理。
豫省軍情。
該撫責無旁貸。
不得以勝保帶兵由豫赴颍。
藉詞推诿。
并着催提餘際昌新募楚勇。
迅速整隊赴豫。
取道信陽。
疏通驿路。
将正羅确信一帶土匪。
會合張曜所部兵勇。
節節埽蕩。
即日又據毛昶熙奏、籌畫歸陳軍務。
及懇請單銜奏事各片。
所稱歸陳勢難兼顧。
應令穆正春統帶所部。
進紮陳州。
并令鄭元善添募勁旅。
親統前往汝光剿匪等語。
恐于省防不甚相宜。
殊非強幹弱枝之義。
省防留駐之兵。
若僅楊飛熊一軍二千餘人。
一經賊氛竄偪。
又恐戰守俱困。
緻賊肆其竄擾。
着毛昶熙會同鄭元善悉心妥籌。
毋緻顧彼失此。
亳撚為患甚巨。
毛昶熙自請獨當其任。
諒非徒托空言。
本日又經寄谕僧格林沁酌量派撥兵勇。
節節進剿。
惟北路藩籬。
尤關緊要。
僧格林沁兵力亦非甚厚。
恐其未能多撥。
仍着該學士就所部各軍。
嚴密堵剿。
毋令蔓延。
并督饬項城所駐都司王永慶等營實力守禦。
河北團練。
即應由該學士知照段晴川、會同該地方官妥為整理。
軍情緊要。
如有會商不及之處。
毛昶熙着準其單銜奏報。
以免遲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江南徐州剿匪出力。
賞參将閃鳳來巴圖魯名号。
餘加銜升叙有差。
○蠲援江蘇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興化、寶應、銅山、沛、蕭、砀山、宿遷、睢甯、沭陽、贛榆、通、泰興、海門、邳、儀徵、海、如臯、靖江、華亭、婁、丹徒、寶山、奉賢、金山、上海、長洲、元和、吳、吳江、震澤、常熟、昭文、昆山、新陽、太湖、青浦、武進、陽湖、無錫、金匮、江陰、宜興、荊溪、丹陽、金壇、溧陽、太倉、鎮洋、嘉定、南彙、川沙、崇明、六十三州廳縣暨淮安、大河、揚州、徐州、蘇州、太倉、鎮海、金山、鎮江、九衛被兵被水被旱地方新舊額賦。
并雜課有差。
○乙未。
調兵部右侍郎聯康為盛京兵部侍郎。
以内閣學士皂保為兵部右侍郎。
○以剿匪不力。
革貴州總兵官劉義方職。
仍責令戴罪自效。
○以乖謬貪鄙。
革貴州參将鄂清職。
年老守備齊國慶勒令休緻。
○丙申。
谕内閣、前因前任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張芾、禦史陳廷經、裘德俊、先後奏參陝甘總督樂斌各款。
谕令麟魁、沈兆霖、前往查辦。
茲據奏稱、查閱樂斌所奏辦理撒回剿撫事宜。
與該省輿論。
士庶呈詞。
弁兵口供。
均不相符。
并鈔錄西甯碾伯兩縣士民控告撒回荼毒。
官兵總未剿辦各詞呈覽。
樂斌身任封疆大吏。
縱匪殃民。
捏報冒功。
已據麟魁等查訊得實。
殊堪痛恨。
着先行解任。
仍交麟魁、沈兆霖、并其餘被參納賄營私各款。
一并徹底根究。
務期水落石出。
以成信谳而儆官邪。
○又谕、薛煥奏、逆匪竄偪滬江。
在滬英法文武各員。
協助剿辦等語。
據稱逆匪自竄陷奉賢等處後。
直撲吳淞鎮。
複擾及東西擺渡。
官軍奮力攻擊。
該處适當法國輪船駐泊。
并陸岸建有炮台。
水陸開炮相助。
斃賊無算。
其上海城垣。
亦經會同英法文武各員穵濠築牆。
籌商防剿。
英法兩國。
自換和約彼。
彼此均以誠信相孚。
此次在上海幫同剿賊。
尤見真心和好。
仍着薛煥督饬官軍認真防剿。
力埽賊氛。
嗣後英法文武各員。
續有協同助剿之處。
均着薛煥随時迅速馳奏。
不得沒其勞勚。
以彰中外和好。
同心協助之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土默特旗已革台吉嘎爾瑪斯第、住朝陽所屬前府地方。
素不安分。
窩賊結盜。
形蹤詭秘。
并開具劣款清單。
請饬查辦等語。
已革台吉嘎爾瑪斯第自立名号。
交結匪類。
種種不法。
該将軍等形同聾聩。
竟從無一字具奏。
其廢弛已可概見。
殊堪痛恨。
着玉明、春佑、迅速派員前赴朝陽。
将已革台吉嘎爾瑪斯第、并其黨與等嚴拏懲辦。
侍順于前府地方。
相距較近。
即日派員不動聲色。
悉數拏獲。
會同究辦。
不得互相推诿。
該犯等拏獲後。
即行馳奏。
以慰廑念。
傥任令聞風遠揚。
或粉飾具奏。
必将該将軍等從重治罪。
不稍寬貸。
如有必須會同蒙古王公商辦之處。
即着密商妥辦。
毋誤事機。
原摺單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曾國藩、左宗棠、李續宜等、均負時望。
卓着戰功。
疊經先後<??閑>任督撫。
畀以重任。
曾國藩節制四省。
左宗棠雖<??閑>任浙撫。
并谕以不必為地方職守牽制。
複因皖事孔亟。
不得已。
以李續宜移調皖撫。
原冀合力通籌。
力挽東南大局。
現在江浙賊氛恣肆。
亟應設法進兵。
早圖恢複。
拯生民于水火。
前經曾國藩等奏稱克複曹鎮無為。
方冀東征之師。
可以直下江南。
乃自去冬以來。
該督撫等奏報甚稀。
幾于月僅一至。
而浙省嚴州紹興甯波杭州等府縣各城。
疊次報陷。
蘇省松江上海吳淞口等處。
警報頻來。
皖北則苗練與發逆交乘。
圍颍甚急。
賊氛到處蔓延。
日甚一日。
朕以沖齡嗣位。
荷蒙兩宮皇太後孜孜求治。
舉賢任能。
焦勞宵旰。
日與議政王軍機大臣籌商軍務。
每于該大臣等奏報到時。
詳加披覽。
一切規畫。
辄深嘉許。
言聽計從。
想該大臣等勝算老謀。
于大局必早有布置。
惟賊氛日熾。
而該大臣等章奏寥寥。
南服惓懷。
殊深廑念。
現在曾國荃募勇是否到營。
李鴻章帶兵是否到鎮。
鮑超進規甯國。
能否得手。
多隆阿蔣凝學等軍。
曾否分攻廬壽。
楊載福何時可以銷假回營。
與彭玉麟并圖東下。
兵貴神速。
東南之民。
待救孔亟。
而軍情變幻靡常。
總宜趕緊辦理。
其如何通籌全局。
緩急兼權。
均着将一切機宜。
随時馳奏。
以纾懸系。
颍郡關北路之防。
湖州府。
海甯州。
前據該大臣奏稱尚能堅守。
上海為饷源所自出。
吳淞口守禦尤要。
曾國藩、左宗棠、李續宜等、如有布置籌畫萬全之處。
均着随時分别迅速馳奏。
毋再稽延。
實深殷盼。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麟魁、沈兆霖奏、查辦樂斌參款微有端倪。
并撒匪滋事情形。
将士庶呈詞鈔錄呈覽一摺。
撒回滋擾西甯碾伯二邑。
樂斌多慧不能認真剿辦。
派出官兵疊經挫衄。
乃率行議撫。
以緻兇焰益張。
至巴燕戎格飽掠而歸。
詳閱該二縣士庶呈詞。
小民慘罹焚殺。
衆口鳴冤。
其為縱寇殃民。
已可概見。
現在撒匪出沒無常。
寖成巨患。
誠為第一要務。
着麟魁、沈兆霖、督同該省文武各官。
妥為辦理。
毋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