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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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議處一摺。
雲南提饷委員候補縣丞陸紹淵、在陝西渭南縣勸捐給照。
雖據禀稱奉有本省督撫劄委。
何以并無咨會之文。
所禀劄發部照。
是否屬實。
有無侵吞情弊。
着雲南督撫查明具奏。
傥系私自勸捐。
并有侵蝕入己情弊。
即着從嚴參辦。
雲南雲龍州知州許家楣、據瑛棨查明該員并無私自收捐情事。
所有前經奉旨交部議處之處。
着準其開複。
○谕軍機大臣等、嚴樹森奏、皖撚竄撲省城。
被擊向西分竄一摺。
安徽撚匪竄撲開封。
經黃贊湯等督饬兵勇。
嚴行堵禦。
該逆即西趨黑堈。
竄往中牟鄭州荥澤。
其由朱仙鎮分擾水波蘇橋之匪。
亦向省西合竄。
蔓及尉氏之夾河集歇馬營地方。
嚴樹森于馳回省城後。
已派馬步兵勇三千人跟蹤截擊。
着嚴饬該帶兵員弁繞出賊前。
實力扼剿。
毋任紛竄。
惟該匪衆至數萬。
應如何添調勁旅。
分投兜剿。
使匪蹤不至再有蔓延。
并着嚴樹森會同毛昶熙熟籌辦理。
至該匪于開封等處。
并未大受懲創。
辄行西竄。
自系垂涎山陝兩省。
着英桂、瑛棨、于各該省毗連河南省各要隘地方。
嚴密防堵。
毋令逆匪得以竄入。
擾及完善。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賞丁憂記名道江忠義二品頂帶。
署貴州巡撫。
未到任前。
以提督田興恕兼署。
○以河南剿撚屢捷。
開複團練大臣毛昶熙降留降調處分。
○以河南信陽剿賊獲勝。
賞署副将經文布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河南官軍疊克洪樓等賊寨。
予署參将孫之友優叙。
○以江西豐城剿賊大捷。
總兵官鮑超得旨嘉獎。
賞白玉搬指一個。
翎管一支。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宋國永等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知州袁觀豐、都司殷雄亮、祭葬世職加等。
○予故署貴州巡撫何冠英祭葬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陝西沔縣民婦胡蕭氏。
○乙亥。
秋分。
夕月于西郊。
遣禮親王世铎行禮。
○谕内閣、毓科奏、請将擅動錢漕。
負氣妄禀之署知府撤任勒繳等語。
江西署袁州府知府陳喬枞、因暫留新寶軍駐郡防堵。
不候劄饬。
辄提用丁漕正項給發口糧。
禀請作正開銷。
迨經曾國藩批駁後。
複負氣妄禀。
要求允準。
實屬任性妄為。
陳喬枞着先行撤任。
摘去頂帶。
勒限一個月。
将擅動錢漕照數賠繳。
如限滿不交。
即着嚴參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等奏、據俄使巴裡玉色克稱該國槍炮。
已抵恰克圖。
該使複派精于制炮之斐利偏廓、前往會同演制等語。
由京派往演習之官兵人等。
已據慶昀等奏稱分起出口。
計日可到庫倫。
着色克通額于此項官兵到齊後。
即揀派體面曉事之員。
前往恰克圖。
妥為照料該官兵等演試槍炮。
将此谕令知之。
○以聲名平常。
降湖南道員陸傳應為通判。
○以玩洩謬妄。
降江西遊擊王堯年為守備。
○以公務廢弛。
革江西知縣何同文職。
○予江西新城陣亡在籍知州陳麒昌祭葬世職。
○丙子。
谕内閣、工部奏、請将承辦南河清理工程各案。
逾限遲延各員議處等語。
南河河工。
曆年辦過工程各案。
前經奉旨将道廳各員暫留工次。
勒限六個月。
趕緊催辦。
如限滿仍未辦結。
或有冒濫情事。
即着指名嚴參。
乃懸閣一載。
至今并未辦結。
該前署河督王夢齡、辄請予限一年。
設局清查。
實屬延緩。
王夢齡着先行交部議處。
承辦各員。
并着查取職名。
一并先行交部議處。
再勒限三個月。
将曆年未結各案。
一律趕緊趱辦。
其承辦各員有因公出省。
并升遷事故離任者。
速行調回清理。
如再仍前玩洩。
即着該部嚴參着賠。
以重庫款。
○又谕、戶部奏、浙省軍需延不造報。
據實參奏。
并請旨饬催等語。
各路糧台支發各款。
疊經戶部奏定章程。
每屆半年奏報一次。
奉有皇考大行皇帝嚴旨。
浙江省自鹹豐三年設防起、至七年止。
支應本省及徽甯饷需。
又自八九十三年至本年。
約計不下二千數百萬。
款日繁多。
亟應趕緊報銷。
以清弊混。
王有齡自上年三月到任後。
至今已逾一年。
并未将曆年收支各款。
及應造兵勇厘金數目各冊奏報。
實屬有違定限。
浙江巡撫王有齡、着先行交部議處。
其辦理糧台。
以及曆任糧台委員。
着一并查取職名。
交部分别議處。
仍着将一切收支各款。
限三個月。
趕緊一體奏報請銷。
不得飾詞遲延。
如再逾限不報。
即着該部再行從嚴參處。
以後收支款項。
及兵勇厘捐數目。
并着遵照戶部奏定章程。
按限奏報。
毋許延玩。
所有前次應議各局委員職名。
并着該撫迅速查取。
送部核議。
尋吏部議上、王有齡應照例降一級留任。
從之。
○又谕、廣東省曆年動用軍需。
數至一千餘萬。
經戶部屢次奏催。
該督撫竟視為具文。
并不依限造報。
又未将經手各員據實參辦。
似此任意延宕。
難保非瞻徇情面。
豫為冒濫地步。
所有廣東省總督、巡撫、應任現任各司道、及承辦印委各員。
着吏部即行查取職名。
分别嚴議議處。
以為玩視軍需者戒。
并着勞崇光、耆齡、将該省自防剿之日起。
一切調派兵勇起截日期。
及支發糧饷動用款目。
統限于接到部文後。
三個月内。
核實報銷。
并将捐輸厘金收支總冊。
随同送部查核。
傥仍不知振作。
任意玩延。
即着該部嚴行參處。
○以湖南捐輸軍饷。
永廣鄉試中額三名。
長沙府學額十名。
黔陽縣四名。
益陽、澧、二州縣各三名。
甯鄉、衡山、祁陽、新化、武岡、武陵、龍陽、七州縣各二名。
湘鄉、攸、安化、清泉、邵陽、沅陵、永順、芷江、桂東、靖、會同、慈利、十二州縣各一名。
○丁醜。
谕内閣、翰林院應行保送禦史。
現在合例應保者。
人數無多。
着将從前曾經保送未經記名各員。
與應行保送之員。
一體保送。
○戊寅。
谕内閣、劉長佑奏、水陸官軍克複浔州府城一摺。
廣西浔州逆匪。
經劉長佑調派水陸各軍會合進剿。
七月初八日。
匪衆由塔腳田隴來撲。
副将
雲南提饷委員候補縣丞陸紹淵、在陝西渭南縣勸捐給照。
雖據禀稱奉有本省督撫劄委。
何以并無咨會之文。
所禀劄發部照。
是否屬實。
有無侵吞情弊。
着雲南督撫查明具奏。
傥系私自勸捐。
并有侵蝕入己情弊。
即着從嚴參辦。
雲南雲龍州知州許家楣、據瑛棨查明該員并無私自收捐情事。
所有前經奉旨交部議處之處。
着準其開複。
○谕軍機大臣等、嚴樹森奏、皖撚竄撲省城。
被擊向西分竄一摺。
安徽撚匪竄撲開封。
經黃贊湯等督饬兵勇。
嚴行堵禦。
該逆即西趨黑堈。
竄往中牟鄭州荥澤。
其由朱仙鎮分擾水波蘇橋之匪。
亦向省西合竄。
蔓及尉氏之夾河集歇馬營地方。
嚴樹森于馳回省城後。
已派馬步兵勇三千人跟蹤截擊。
着嚴饬該帶兵員弁繞出賊前。
實力扼剿。
毋任紛竄。
惟該匪衆至數萬。
應如何添調勁旅。
分投兜剿。
使匪蹤不至再有蔓延。
并着嚴樹森會同毛昶熙熟籌辦理。
至該匪于開封等處。
并未大受懲創。
辄行西竄。
自系垂涎山陝兩省。
着英桂、瑛棨、于各該省毗連河南省各要隘地方。
嚴密防堵。
毋令逆匪得以竄入。
擾及完善。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賞丁憂記名道江忠義二品頂帶。
署貴州巡撫。
未到任前。
以提督田興恕兼署。
○以河南剿撚屢捷。
開複團練大臣毛昶熙降留降調處分。
○以河南信陽剿賊獲勝。
賞署副将經文布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河南官軍疊克洪樓等賊寨。
予署參将孫之友優叙。
○以江西豐城剿賊大捷。
總兵官鮑超得旨嘉獎。
賞白玉搬指一個。
翎管一支。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宋國永等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知州袁觀豐、都司殷雄亮、祭葬世職加等。
○予故署貴州巡撫何冠英祭葬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陝西沔縣民婦胡蕭氏。
○乙亥。
秋分。
夕月于西郊。
遣禮親王世铎行禮。
○谕内閣、毓科奏、請将擅動錢漕。
負氣妄禀之署知府撤任勒繳等語。
江西署袁州府知府陳喬枞、因暫留新寶軍駐郡防堵。
不候劄饬。
辄提用丁漕正項給發口糧。
禀請作正開銷。
迨經曾國藩批駁後。
複負氣妄禀。
要求允準。
實屬任性妄為。
陳喬枞着先行撤任。
摘去頂帶。
勒限一個月。
将擅動錢漕照數賠繳。
如限滿不交。
即着嚴參懲辦。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等奏、據俄使巴裡玉色克稱該國槍炮。
已抵恰克圖。
該使複派精于制炮之斐利偏廓、前往會同演制等語。
由京派往演習之官兵人等。
已據慶昀等奏稱分起出口。
計日可到庫倫。
着色克通額于此項官兵到齊後。
即揀派體面曉事之員。
前往恰克圖。
妥為照料該官兵等演試槍炮。
将此谕令知之。
○以聲名平常。
降湖南道員陸傳應為通判。
○以玩洩謬妄。
降江西遊擊王堯年為守備。
○以公務廢弛。
革江西知縣何同文職。
○予江西新城陣亡在籍知州陳麒昌祭葬世職。
○丙子。
谕内閣、工部奏、請将承辦南河清理工程各案。
逾限遲延各員議處等語。
南河河工。
曆年辦過工程各案。
前經奉旨将道廳各員暫留工次。
勒限六個月。
趕緊催辦。
如限滿仍未辦結。
或有冒濫情事。
即着指名嚴參。
乃懸閣一載。
至今并未辦結。
該前署河督王夢齡、辄請予限一年。
設局清查。
實屬延緩。
王夢齡着先行交部議處。
承辦各員。
并着查取職名。
一并先行交部議處。
再勒限三個月。
将曆年未結各案。
一律趕緊趱辦。
其承辦各員有因公出省。
并升遷事故離任者。
速行調回清理。
如再仍前玩洩。
即着該部嚴參着賠。
以重庫款。
○又谕、戶部奏、浙省軍需延不造報。
據實參奏。
并請旨饬催等語。
各路糧台支發各款。
疊經戶部奏定章程。
每屆半年奏報一次。
奉有皇考大行皇帝嚴旨。
浙江省自鹹豐三年設防起、至七年止。
支應本省及徽甯饷需。
又自八九十三年至本年。
約計不下二千數百萬。
款日繁多。
亟應趕緊報銷。
以清弊混。
王有齡自上年三月到任後。
至今已逾一年。
并未将曆年收支各款。
及應造兵勇厘金數目各冊奏報。
實屬有違定限。
浙江巡撫王有齡、着先行交部議處。
其辦理糧台。
以及曆任糧台委員。
着一并查取職名。
交部分别議處。
仍着将一切收支各款。
限三個月。
趕緊一體奏報請銷。
不得飾詞遲延。
如再逾限不報。
即着該部再行從嚴參處。
以後收支款項。
及兵勇厘捐數目。
并着遵照戶部奏定章程。
按限奏報。
毋許延玩。
所有前次應議各局委員職名。
并着該撫迅速查取。
送部核議。
尋吏部議上、王有齡應照例降一級留任。
從之。
○又谕、廣東省曆年動用軍需。
數至一千餘萬。
經戶部屢次奏催。
該督撫竟視為具文。
并不依限造報。
又未将經手各員據實參辦。
似此任意延宕。
難保非瞻徇情面。
豫為冒濫地步。
所有廣東省總督、巡撫、應任現任各司道、及承辦印委各員。
着吏部即行查取職名。
分别嚴議議處。
以為玩視軍需者戒。
并着勞崇光、耆齡、将該省自防剿之日起。
一切調派兵勇起截日期。
及支發糧饷動用款目。
統限于接到部文後。
三個月内。
核實報銷。
并将捐輸厘金收支總冊。
随同送部查核。
傥仍不知振作。
任意玩延。
即着該部嚴行參處。
○以湖南捐輸軍饷。
永廣鄉試中額三名。
長沙府學額十名。
黔陽縣四名。
益陽、澧、二州縣各三名。
甯鄉、衡山、祁陽、新化、武岡、武陵、龍陽、七州縣各二名。
湘鄉、攸、安化、清泉、邵陽、沅陵、永順、芷江、桂東、靖、會同、慈利、十二州縣各一名。
○丁醜。
谕内閣、翰林院應行保送禦史。
現在合例應保者。
人數無多。
着将從前曾經保送未經記名各員。
與應行保送之員。
一體保送。
○戊寅。
谕内閣、劉長佑奏、水陸官軍克複浔州府城一摺。
廣西浔州逆匪。
經劉長佑調派水陸各軍會合進剿。
七月初八日。
匪衆由塔腳田隴來撲。
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