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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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吉林黑龍江馬隊。
計應早抵成祿軍營。
并着金順一并檄令星速前進。
毋稍濡滞。
将此由六百裡各密谕知之。
尋景廉奏、孔才等實因古牧地回酋有暗撲濟古消息。
該處貿易。
又有回逆溷迹。
恐變生肘腋。
是以概行剿洗。
并無啟釁别情。
報聞。
○辛酉。
谕軍機大臣等、金順奏、前隊進紮肅州。
設法催運軍糧一摺。
金順所派前隊總兵俞厚安等軍。
現已馳抵肅州。
該前将軍拟将甘肅高台各處糧運辦理稍有端倪。
即由高台滾營前進。
規取肅州。
日内計早抵肅。
惟前因成祿情罪重大。
谕令該前将軍酌帶所部。
兼程出關。
接統其軍。
傳旨将該提督革職拏問解京。
又因景廉需兵孔亟。
複谕令該前将軍于接統成祿所部後。
即饬李天和三營。
馳赴景廉軍營。
聽候調遣。
關外事機緊要。
金順當懔遵正月二十一日本月十一日兩次密谕。
酌帶勁兵。
克日出關。
将谕辦各事妥速籌辦。
以慰廑懷。
肅州賊鋒屢挫。
機有可乘。
該前将軍所部各隊。
應否酌留若幹助剿。
抑須全行調赴前敵之處。
着金順斟酌軍情。
妥籌辦理。
該軍所需糧石。
即照所議。
随時與左宗棠和衷商辦。
俾利師行。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金順奏、請饬四川就近協濟饷項。
并請饬陝西加撥軍饷各等語。
金順一軍西行。
剿賊正當吃緊。
需饷甚殷。
自上年八月以來。
僅西安解到協饷一萬八千兩。
山西河東應撥協饷。
尚未報解。
前由山西奏請粵東改撥協饷十萬兩。
道途遙遠。
運解需時。
該前将軍所請饬四川就近接濟之處。
自系為軍需緊急起見。
着吳棠督饬藩司。
自本年正月起。
按月協濟金順軍饷一萬兩。
由該前将軍派員領解。
瑞麟、張兆棟、仍應趕緊籌款解還川省。
以清款目。
河東應撥協饷。
着鮑源深迅速設法籌解。
不得以鹽課減收藉詞。
至陝西月協金順饷銀九千二百兩。
據稱按月撥解。
未有贻誤。
惟該軍進剿方殷。
饷項奇绌。
并着邵亨豫每月加撥協饷銀五千八百兩。
俾資飽騰。
毋稍延宕。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複引見京察一等圈出人員。
得旨、除額圖珲、劉恩浚、王之翰、孫诒經、畢保厘、尹蕭怡、梅啟熙、張清華、嵩溥、春岫、黃大鶴、承勖、王守基、管贻萼、王兆蘭、文海、松林、李桂林、英敏、餘上華、奎光、薛允升、董學履、餘撰、敖冊賢、玉珩、阿克達春、慶錫綸、林鳳官、清瑞、英謙、佛爾恭額、玉英、王道源、畢應辰、王榮琯、毓璋、毋庸記名外。
宗室鐘泰、奕年、均着以五品京堂用。
李衢亨、啟莊、文治、董潤、本系專用道員。
均着交軍機處記名。
仍專以道員用。
恩霖、丁士彬、徐郙、徐緻祥、趙曾向、董兆奎、曹秉浚、王緒曾、孫鳳翔、增林、惠齡、何樞、瑞斌、廷彥、耆彬、塔明阿、王福保、廣蔭、曾椿壽、錫恩、多齡、錫光、國鈞、吳潮、斌鑒、莊錫級、裕昆、文沛、額勒經額、禧麟、崇繕、續昌、福寬、春慶、奇臣、佘培軒、文增、均着交軍機處記名以道府用。
恒裕、着記名心關差道府用。
○以理藩院右侍郎成林兼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壬戌。
谕内閣、兵部奏、書吏舞弊潛逃。
請旨饬拏懲辦一摺。
正紅旗漢軍閑散黃萃、因本旗不肯将伊子侄送考。
赴兵部具呈。
經該部咨行盛京将軍。
查明該閑散是否應行考試。
旋據該将軍咨稱。
原文内将是否二字貼補。
改寫實準字□□羕。
其為書吏舞弊。
情節顯然。
該吏等俱已聞風藏匿。
難保無賄屬通謀情事。
所有書吏高文武、董春江、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拏務獲。
交刑部訊究懲辦。
兵部承辦司員。
于書吏行文補改字句。
毫無覺察。
非尋常疏忽可比。
着查取職名。
先行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恩錫奏、續獲會匪。
訊明正法等語。
哥老會匪劉東伯、陳錦汶、于匪首王占汶等拏獲後。
聞風逃逸。
現經恩錫派員于江陰寺方。
将劉東伯拏獲正法。
惟逆匪陳錦汶尚未弋獲。
難保不潛逃回籍。
亟應迅速躧拏。
以絕根株。
着王文韶饬令該省文武員弁。
一體嚴密訪拏。
毋任漏網。
将此谕令知之。
○複引見内務府三院等處京察一等圈出人員。
得旨、除海全、恒延、毋庸記名外。
祥泰、福長、錫奎、明勳、文铦、英奎、文治、定昌、舒麟、毓秀、廷琦、俱着交軍機處記名。
○以詹事府少詹事蘇勒布為大理寺卿。
○追予江蘇各屬陣亡殉難同知朱寶等紳民婦女一千八百四十六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癸亥。
谕内閣、醇親王奏、戕害僧格林沁之撚逆就捦。
請派員赴該親王墳園賜祭一摺。
前據丁寶桢奏、撚匪張淩雲、系戕害僧格林沁之犯。
漏網潛逃。
于上年八月閑訪拏獲案。
訊明正法。
并将該犯摘心。
于山東省城僧格林沁專祠緻祭等語。
張淩雲一犯。
罪不容誅。
既經丁寶桢訊明正法。
并于僧格林沁專祠。
摘心緻祭。
足以纾義憤而慰忠魂。
醇親王所奏。
着毋庸議。
○又谕、稽察左翼宗學大理寺卿王榕吉奏、兩翼宗學。
宜亟加整頓一摺。
國家設立宗學。
法良意美。
據稱近來該學日形懈弛。
肄業各生。
月給米石。
自改支折色以來。
愈形苦累。
以緻教習各員。
并不與該生等時常晤面。
殊屬不成事體。
應如何認真整頓之處。
着管理左右翼宗學之王公妥議章程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禦史邊寶泉呈遞匿名書信一件。
其封面開明本年正月十三日杭城崇信堂許封。
由杭城呂廣泰京信局遞寄。
該局住竹椅子恭内。
着楊昌浚嚴密訪查。
杭州城内是否有崇信堂許姓。
該信局是否知其來曆。
正月十三日是否有許姓寄禦史邊寶泉之信。
查明後即行據實覆奏。
毋稍含混。
将此谕令知之。
○以察哈爾官軍剿辦甘肅竄匪出力。
予委營總達密蘭等升叙有差。
○甲子。
祭文昌帝君廟。
上親詣行禮。
○乙醜。
祭關帝廟。
上親詣行禮。
○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
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谕軍機大臣等、都興阿奏、股匪突出滋擾。
派隊剿辦情形一摺。
奉天牛莊屬界黃沙縠高麗房徽龔家地雙岔子等處。
突有馬賊分竄滋擾。
旋即合股百人。
麕聚虎獐屯地方。
經該将軍派令總兵張得祿、營總讷欽、馳赴牛莊。
會同防守尉果勒明阿帶隊摉剿。
追至鷹城子缸瓦嶺等處。
捦斬甚多。
餘賊渡河逃逸。
淹斃無算。
此股馬賊。
嘯聚省南山溪之閑。
久逃顯戮。
現在出擾牛莊屬境。
雖經斬馘多名。
誠恐餘黨未盡殲除。
複圖狡逞。
都興阿惟當嚴饬派出各員弁等實力摉緝。
務将南路伏莽一律芟除。
毋留餘孽。
至西路地方。
并饬撤回隊伍。
認真防範。
毋得稍有疏虞。
将此谕令知之。
○丙寅。
以京營左翼總兵榮祿暫護步軍統領。
○丁卯。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遊勇滋擾地方。
亟宜整頓一摺。
據稱本年正月。
湖北差弁。
行至直隸保定府屬望都滿城一帶。
突遇騎馬賊匪。
搶去衣服銀物。
并饬事主。
容城等縣。
路劫重案。
層見疊出。
傳聞半系遊勇溷迹。
肆行
計應早抵成祿軍營。
并着金順一并檄令星速前進。
毋稍濡滞。
将此由六百裡各密谕知之。
尋景廉奏、孔才等實因古牧地回酋有暗撲濟古消息。
該處貿易。
又有回逆溷迹。
恐變生肘腋。
是以概行剿洗。
并無啟釁别情。
報聞。
○辛酉。
谕軍機大臣等、金順奏、前隊進紮肅州。
設法催運軍糧一摺。
金順所派前隊總兵俞厚安等軍。
現已馳抵肅州。
該前将軍拟将甘肅高台各處糧運辦理稍有端倪。
即由高台滾營前進。
規取肅州。
日内計早抵肅。
惟前因成祿情罪重大。
谕令該前将軍酌帶所部。
兼程出關。
接統其軍。
傳旨将該提督革職拏問解京。
又因景廉需兵孔亟。
複谕令該前将軍于接統成祿所部後。
即饬李天和三營。
馳赴景廉軍營。
聽候調遣。
關外事機緊要。
金順當懔遵正月二十一日本月十一日兩次密谕。
酌帶勁兵。
克日出關。
将谕辦各事妥速籌辦。
以慰廑懷。
肅州賊鋒屢挫。
機有可乘。
該前将軍所部各隊。
應否酌留若幹助剿。
抑須全行調赴前敵之處。
着金順斟酌軍情。
妥籌辦理。
該軍所需糧石。
即照所議。
随時與左宗棠和衷商辦。
俾利師行。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金順奏、請饬四川就近協濟饷項。
并請饬陝西加撥軍饷各等語。
金順一軍西行。
剿賊正當吃緊。
需饷甚殷。
自上年八月以來。
僅西安解到協饷一萬八千兩。
山西河東應撥協饷。
尚未報解。
前由山西奏請粵東改撥協饷十萬兩。
道途遙遠。
運解需時。
該前将軍所請饬四川就近接濟之處。
自系為軍需緊急起見。
着吳棠督饬藩司。
自本年正月起。
按月協濟金順軍饷一萬兩。
由該前将軍派員領解。
瑞麟、張兆棟、仍應趕緊籌款解還川省。
以清款目。
河東應撥協饷。
着鮑源深迅速設法籌解。
不得以鹽課減收藉詞。
至陝西月協金順饷銀九千二百兩。
據稱按月撥解。
未有贻誤。
惟該軍進剿方殷。
饷項奇绌。
并着邵亨豫每月加撥協饷銀五千八百兩。
俾資飽騰。
毋稍延宕。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複引見京察一等圈出人員。
得旨、除額圖珲、劉恩浚、王之翰、孫诒經、畢保厘、尹蕭怡、梅啟熙、張清華、嵩溥、春岫、黃大鶴、承勖、王守基、管贻萼、王兆蘭、文海、松林、李桂林、英敏、餘上華、奎光、薛允升、董學履、餘撰、敖冊賢、玉珩、阿克達春、慶錫綸、林鳳官、清瑞、英謙、佛爾恭額、玉英、王道源、畢應辰、王榮琯、毓璋、毋庸記名外。
宗室鐘泰、奕年、均着以五品京堂用。
李衢亨、啟莊、文治、董潤、本系專用道員。
均着交軍機處記名。
仍專以道員用。
恩霖、丁士彬、徐郙、徐緻祥、趙曾向、董兆奎、曹秉浚、王緒曾、孫鳳翔、增林、惠齡、何樞、瑞斌、廷彥、耆彬、塔明阿、王福保、廣蔭、曾椿壽、錫恩、多齡、錫光、國鈞、吳潮、斌鑒、莊錫級、裕昆、文沛、額勒經額、禧麟、崇繕、續昌、福寬、春慶、奇臣、佘培軒、文增、均着交軍機處記名以道府用。
恒裕、着記名心關差道府用。
○以理藩院右侍郎成林兼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壬戌。
谕内閣、兵部奏、書吏舞弊潛逃。
請旨饬拏懲辦一摺。
正紅旗漢軍閑散黃萃、因本旗不肯将伊子侄送考。
赴兵部具呈。
經該部咨行盛京将軍。
查明該閑散是否應行考試。
旋據該将軍咨稱。
原文内将是否二字貼補。
改寫實準字□□羕。
其為書吏舞弊。
情節顯然。
該吏等俱已聞風藏匿。
難保無賄屬通謀情事。
所有書吏高文武、董春江、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拏務獲。
交刑部訊究懲辦。
兵部承辦司員。
于書吏行文補改字句。
毫無覺察。
非尋常疏忽可比。
着查取職名。
先行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恩錫奏、續獲會匪。
訊明正法等語。
哥老會匪劉東伯、陳錦汶、于匪首王占汶等拏獲後。
聞風逃逸。
現經恩錫派員于江陰寺方。
将劉東伯拏獲正法。
惟逆匪陳錦汶尚未弋獲。
難保不潛逃回籍。
亟應迅速躧拏。
以絕根株。
着王文韶饬令該省文武員弁。
一體嚴密訪拏。
毋任漏網。
将此谕令知之。
○複引見内務府三院等處京察一等圈出人員。
得旨、除海全、恒延、毋庸記名外。
祥泰、福長、錫奎、明勳、文铦、英奎、文治、定昌、舒麟、毓秀、廷琦、俱着交軍機處記名。
○以詹事府少詹事蘇勒布為大理寺卿。
○追予江蘇各屬陣亡殉難同知朱寶等紳民婦女一千八百四十六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癸亥。
谕内閣、醇親王奏、戕害僧格林沁之撚逆就捦。
請派員赴該親王墳園賜祭一摺。
前據丁寶桢奏、撚匪張淩雲、系戕害僧格林沁之犯。
漏網潛逃。
于上年八月閑訪拏獲案。
訊明正法。
并将該犯摘心。
于山東省城僧格林沁專祠緻祭等語。
張淩雲一犯。
罪不容誅。
既經丁寶桢訊明正法。
并于僧格林沁專祠。
摘心緻祭。
足以纾義憤而慰忠魂。
醇親王所奏。
着毋庸議。
○又谕、稽察左翼宗學大理寺卿王榕吉奏、兩翼宗學。
宜亟加整頓一摺。
國家設立宗學。
法良意美。
據稱近來該學日形懈弛。
肄業各生。
月給米石。
自改支折色以來。
愈形苦累。
以緻教習各員。
并不與該生等時常晤面。
殊屬不成事體。
應如何認真整頓之處。
着管理左右翼宗學之王公妥議章程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禦史邊寶泉呈遞匿名書信一件。
其封面開明本年正月十三日杭城崇信堂許封。
由杭城呂廣泰京信局遞寄。
該局住竹椅子恭内。
着楊昌浚嚴密訪查。
杭州城内是否有崇信堂許姓。
該信局是否知其來曆。
正月十三日是否有許姓寄禦史邊寶泉之信。
查明後即行據實覆奏。
毋稍含混。
将此谕令知之。
○以察哈爾官軍剿辦甘肅竄匪出力。
予委營總達密蘭等升叙有差。
○甲子。
祭文昌帝君廟。
上親詣行禮。
○乙醜。
祭關帝廟。
上親詣行禮。
○奉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後。
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後幸漱芳齋。
侍午膳。
○谕軍機大臣等、都興阿奏、股匪突出滋擾。
派隊剿辦情形一摺。
奉天牛莊屬界黃沙縠高麗房徽龔家地雙岔子等處。
突有馬賊分竄滋擾。
旋即合股百人。
麕聚虎獐屯地方。
經該将軍派令總兵張得祿、營總讷欽、馳赴牛莊。
會同防守尉果勒明阿帶隊摉剿。
追至鷹城子缸瓦嶺等處。
捦斬甚多。
餘賊渡河逃逸。
淹斃無算。
此股馬賊。
嘯聚省南山溪之閑。
久逃顯戮。
現在出擾牛莊屬境。
雖經斬馘多名。
誠恐餘黨未盡殲除。
複圖狡逞。
都興阿惟當嚴饬派出各員弁等實力摉緝。
務将南路伏莽一律芟除。
毋留餘孽。
至西路地方。
并饬撤回隊伍。
認真防範。
毋得稍有疏虞。
将此谕令知之。
○丙寅。
以京營左翼總兵榮祿暫護步軍統領。
○丁卯。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遊勇滋擾地方。
亟宜整頓一摺。
據稱本年正月。
湖北差弁。
行至直隸保定府屬望都滿城一帶。
突遇騎馬賊匪。
搶去衣服銀物。
并饬事主。
容城等縣。
路劫重案。
層見疊出。
傳聞半系遊勇溷迹。
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