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
關燈
小
中
大
分别酌堵酌留。
并挑浚河身。
修培堤工各等語。
該河督所奏。
自仍以堵霍家橋等口築堤束黃為正辦。
着丁寶桢等一并議奏。
原摺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知丁寶桢、并傳谕文彬知之。
○追予江蘇各屬陣亡殉難同知銜韋傳之等紳民婦女一千五百六十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江蘇溧水縣民張義生妻黃氏。
○撥河南司庫銀二萬兩。
發交開歸道。
備黃河工需。
○戊子。
谕軍機大臣等、何璟奏、江北河運漕船。
全抵臨清。
請饬築壩以備回空一摺。
十年分江北河運各起漕船。
已于八月初閑全抵臨清。
即用原船徑赴通壩交兌。
惟八裡廟一帶。
黃水長落不時。
此次各船。
于五月閑行抵該處。
節節築壩。
蓄留陂水。
始克暢行無滞。
直達臨清。
将來漕船回空時。
仍須豫為籌畫。
着丁寶桢、文彬、嚴饬沿河各州縣。
俟漕船回空過境時。
認真築壩蓄水。
設法濟運。
俾得迅速遄歸。
何璟一面饬令王大經。
留派妥幹員弁。
會同東省各員速為辦理。
以免臨時遲誤。
将此谕知何璟、丁寶桢、并傳谕文彬知之。
○又谕、前因鮑源深奏、請将奉撥甯夏等處饷銀。
于江蘇等省欠解協晉款内分别劃撥。
當令戶部議奏。
茲據該部奏拟照鮑源深所請。
于各省協晉欠解項下。
令廣東劃解甯夏月饷十萬兩。
福建劃解甯夏滿營兵饷十萬兩。
江蘇劃解新疆月饷十萬兩。
浙江劃解哈密饷六萬兩。
歸德鎮兵饷二萬八千兩等語。
晉省司庫。
入不敷出。
自系實在情形。
且甯夏等處需饷甚迫。
所有此次劃撥各款。
即着瑞麟、文煜、李鶴年、何璟、張樹聲、楊昌浚、張兆棟、王凱泰、趕緊如數分别解往。
毋得遲延推诿。
其餘積欠晉饷。
及以後應協晉省月饷。
仍着設法源源接解。
以資接濟。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旌表守正捐軀福建光澤縣民宮花子妻李氏。
○赈山西祁縣被水災民一月口糧。
并蠲緩本年額賦。
○巴林紮薩克貝子畢奇那遜于養心門内瞻觐。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瑞麟、張兆棟奏、瓊州府屬土匪滋事。
剿辦情形一摺。
據稱瓊州府匪何亞萬等、糾集萬州黎匪多人。
分竄定安樂會等處焚掠。
經署瓊州鎮總兵劉成元帶兵進剿。
斃匪多名。
餘匪逃回黎洞避匿等語。
地方水旱偏災。
全在該管官體察民情。
妥為綏輯。
此次土匪何亞萬等、藉荒歉為名。
突起滋事。
是否地方官辦理不善。
以緻釀成事端。
着瑞麟等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該匪何亞萬等、聚衆已至千餘。
膽敢負嵎抗拒。
實屬形同叛逆。
若不速籌剿辦。
恐緻蔓延。
瑞麟等務當檄饬劉成元督率官軍。
迅将此股匪徒力圖撲滅。
毋稍遲緩。
并将首要各犯悉數捦獲。
一面剀切曉谕。
解散脅從。
以期早日蒇事。
瓊州地方。
春雨稀少。
田禾被災情形若何。
如有應行撫恤之處。
并着妥籌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杜嘎爾奏、拟擇地移紮官軍一摺。
據稱邊外現無賊蹤。
濟爾嘎朗圖地方。
官兵駐紮日久。
水草取用盡竭。
現值天氣寒冷。
拟于四子王旗達爾漢貝勒部落擇地駐紮等語。
即着照所拟行。
惟賊蹤出沒靡常。
該副都統仍當多派員弁。
分投遠探。
遇有賊匪。
即行率隊剿擊。
毋稍大意。
福珠哩一軍。
原紮賽爾烏蘇。
距庫倫較近。
即着咨商張廷嶽等。
酌度地勢情形。
饬令福珠哩統率所部。
遵照扼紮。
以護糧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癸巳。
以詹事府詹事黃钰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減免兩浙浦東、橫浦、袁浦、三場歉收地方上年竈課。
○甲午。
以大婚冊立皇後。
前期遣官告祭天。
地。
太廟後殿。
奉先殿。
○以冊封慧妃。
前期遣官告祭太廟後殿。
奉先殿。
○谕軍機大臣等、瑞聯、恭镗奏、州縣剿捕馬賊情形。
并抒管見一摺。
奉省馬賊滋擾。
日肆蔓延。
亟應及早撲滅。
以免釀成巨患。
據奏該省新民屯。
及興京之新兵堡。
義州之清河門。
開原之法庫門。
岫岩之大孤山等處。
雖有兵隊駐紮。
而頓兵一處。
賊仍得以乘閑肆擾。
瑞聯等拟于駐紮營兵中。
以三五十人各為一隊。
遴員管帶。
分别段落。
往返巡查。
着都興阿酌量情形。
妥籌辦理。
官兵分隊駐紮。
尤須申明
并挑浚河身。
修培堤工各等語。
該河督所奏。
自仍以堵霍家橋等口築堤束黃為正辦。
着丁寶桢等一并議奏。
原摺片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知丁寶桢、并傳谕文彬知之。
○追予江蘇各屬陣亡殉難同知銜韋傳之等紳民婦女一千五百六十員名口分别旌恤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江蘇溧水縣民張義生妻黃氏。
○撥河南司庫銀二萬兩。
發交開歸道。
備黃河工需。
○戊子。
谕軍機大臣等、何璟奏、江北河運漕船。
全抵臨清。
請饬築壩以備回空一摺。
十年分江北河運各起漕船。
已于八月初閑全抵臨清。
即用原船徑赴通壩交兌。
惟八裡廟一帶。
黃水長落不時。
此次各船。
于五月閑行抵該處。
節節築壩。
蓄留陂水。
始克暢行無滞。
直達臨清。
将來漕船回空時。
仍須豫為籌畫。
着丁寶桢、文彬、嚴饬沿河各州縣。
俟漕船回空過境時。
認真築壩蓄水。
設法濟運。
俾得迅速遄歸。
何璟一面饬令王大經。
留派妥幹員弁。
會同東省各員速為辦理。
以免臨時遲誤。
将此谕知何璟、丁寶桢、并傳谕文彬知之。
○又谕、前因鮑源深奏、請将奉撥甯夏等處饷銀。
于江蘇等省欠解協晉款内分别劃撥。
當令戶部議奏。
茲據該部奏拟照鮑源深所請。
于各省協晉欠解項下。
令廣東劃解甯夏月饷十萬兩。
福建劃解甯夏滿營兵饷十萬兩。
江蘇劃解新疆月饷十萬兩。
浙江劃解哈密饷六萬兩。
歸德鎮兵饷二萬八千兩等語。
晉省司庫。
入不敷出。
自系實在情形。
且甯夏等處需饷甚迫。
所有此次劃撥各款。
即着瑞麟、文煜、李鶴年、何璟、張樹聲、楊昌浚、張兆棟、王凱泰、趕緊如數分别解往。
毋得遲延推诿。
其餘積欠晉饷。
及以後應協晉省月饷。
仍着設法源源接解。
以資接濟。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旌表守正捐軀福建光澤縣民宮花子妻李氏。
○赈山西祁縣被水災民一月口糧。
并蠲緩本年額賦。
○巴林紮薩克貝子畢奇那遜于養心門内瞻觐。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瑞麟、張兆棟奏、瓊州府屬土匪滋事。
剿辦情形一摺。
據稱瓊州府匪何亞萬等、糾集萬州黎匪多人。
分竄定安樂會等處焚掠。
經署瓊州鎮總兵劉成元帶兵進剿。
斃匪多名。
餘匪逃回黎洞避匿等語。
地方水旱偏災。
全在該管官體察民情。
妥為綏輯。
此次土匪何亞萬等、藉荒歉為名。
突起滋事。
是否地方官辦理不善。
以緻釀成事端。
着瑞麟等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該匪何亞萬等、聚衆已至千餘。
膽敢負嵎抗拒。
實屬形同叛逆。
若不速籌剿辦。
恐緻蔓延。
瑞麟等務當檄饬劉成元督率官軍。
迅将此股匪徒力圖撲滅。
毋稍遲緩。
并将首要各犯悉數捦獲。
一面剀切曉谕。
解散脅從。
以期早日蒇事。
瓊州地方。
春雨稀少。
田禾被災情形若何。
如有應行撫恤之處。
并着妥籌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杜嘎爾奏、拟擇地移紮官軍一摺。
據稱邊外現無賊蹤。
濟爾嘎朗圖地方。
官兵駐紮日久。
水草取用盡竭。
現值天氣寒冷。
拟于四子王旗達爾漢貝勒部落擇地駐紮等語。
即着照所拟行。
惟賊蹤出沒靡常。
該副都統仍當多派員弁。
分投遠探。
遇有賊匪。
即行率隊剿擊。
毋稍大意。
福珠哩一軍。
原紮賽爾烏蘇。
距庫倫較近。
即着咨商張廷嶽等。
酌度地勢情形。
饬令福珠哩統率所部。
遵照扼紮。
以護糧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癸巳。
以詹事府詹事黃钰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減免兩浙浦東、橫浦、袁浦、三場歉收地方上年竈課。
○甲午。
以大婚冊立皇後。
前期遣官告祭天。
地。
太廟後殿。
奉先殿。
○以冊封慧妃。
前期遣官告祭太廟後殿。
奉先殿。
○谕軍機大臣等、瑞聯、恭镗奏、州縣剿捕馬賊情形。
并抒管見一摺。
奉省馬賊滋擾。
日肆蔓延。
亟應及早撲滅。
以免釀成巨患。
據奏該省新民屯。
及興京之新兵堡。
義州之清河門。
開原之法庫門。
岫岩之大孤山等處。
雖有兵隊駐紮。
而頓兵一處。
賊仍得以乘閑肆擾。
瑞聯等拟于駐紮營兵中。
以三五十人各為一隊。
遴員管帶。
分别段落。
往返巡查。
着都興阿酌量情形。
妥籌辦理。
官兵分隊駐紮。
尤須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