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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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昌、多布沁紮木楚、張廷嶽、阿爾塔什達、仍當分饬各營。
聯絡聲勢。
以壯軍威。
至遣赴濟斯洪果爾各處官兵需用駝隻。
既經杜嘎爾于各營内選擇備用。
仍一面設法雇覓。
即着趕緊解送。
俾利師行。
肅回既有春間西竄之言。
該将軍等務宜督饬各營。
認真防範。
如有警信。
杜嘎爾仍當立即派隊迎剿。
迅殄逆氛。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蠲緩兩浙鮑郎、錢清、西興、長亭、橫浦、浦東、六場被災地方新舊竈課。
○庚戌。
以黃河防汛出力。
賞道員綸恩二品封典。
○辛亥。
谕内閣、兵部左侍郎崇厚、着在總兵各國事務衙門行走。
太常寺少卿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夏家鎬、着在該衙門大臣上行走。
○又谕、英翰奏、請将庸劣不職各員分别降革一摺。
安徽候補直隸州知州楊克勤、居心巧滑。
不堪造就。
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試用巡檢方恩洪、躁妄性成。
聲名甚劣。
試用未入流趙履泰、品行卑污。
屢招物議。
均着即行革職。
試用從九品楊澤沛。
性情險詐。
行止乖張。
着即革職永不叙用。
以肅官方。
○追予安徽旌德等處殉難巡檢羅金鑒等祭葬世職加等。
○追予安徽蒙城殉難署知縣蘇履中建立專祠。
○壬子。
谕内閣、前因禦史李德源奏、熱河圍場開墾地畝。
委員任意予奪等情。
當經降旨派令侍郎常恩、童華、前往查辦。
茲據常恩等将辦理圍場情形。
查明具奏。
此案圍場地畝。
越墾已久。
經庫克吉泰派委主事孫恩慶等經理。
該委員等承辦清查圍場。
雖無串通圍員捏禀騰圍轉售熟地。
及私賣正圍地畝重交銀兩等事。
惟因該處屢經聚衆抗違。
辄請調隊彈壓。
以緻不洽輿情。
且于烏拉岱等處應騰圍地。
未将緩騰情形明白曉示。
實屬辦理不善。
圍員富順随同辦理騰圍。
不能勸導旗民。
緻滋物議。
亦有應得之咎。
熱河理刑司司員刑部主事孫恩慶、補用知府高登衢、署圍場正藍旗防禦富順、着一并交部議處。
并不準再令辦理騰圍事宜。
以示懲儆。
另片奏、請将從前蒙混出結勘放各員弁懲處等語。
着庫克吉泰查取職名。
分别交部議處。
并查明包攬領地之吏商馬庶等。
咨行順天府及各原藉嚴緝務獲。
提交該都統訊辦。
○谕軍機大臣等、圍場重地。
自宜規複舊制。
從前辦理開墾事宜。
僅據各旗防禦出具甘結。
任憑旗民各戶。
紛紛請領展放。
漫無限制。
不顧正圍。
且有書吏人等任意包攬情事。
庫克吉泰于積重難返之際。
力為挽回。
非慎選妥員辦理。
必滋物議。
着庫克吉泰嚴饬各員實心經理。
總期日久相安。
所有未盡事宜。
仍着随時酌度情形。
妥為籌辦。
圍内遷出旗民。
如實有無地可種以緻失業者。
并着該都統督饬地方官。
随時設法安撫。
以示體恤。
常恩、童華、即着率同随帶司員回京供職。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景廉奏、覆陳籌畫西進事宜一摺。
景廉馳抵巴裡坤後。
探悉趙興體等民團。
尚知大義。
特恐該營糧饷缺乏。
見異思遷。
已派員赴西路一帶。
撫慰各營。
分别給予銀物。
所辦甚是。
惟當随時駕馭拊循。
俾趙興體、孔才等營。
始終固結。
不至渙散。
以助聲勢。
軍糧采辦維艱。
前據景廉奏請。
已谕李鴻章等。
分饬口北歸綏兩道廣為采辦。
并谕金順等籌辦轉運事宜。
以備征兵之用。
巴城采買糧石。
尚未交齊。
着伊勒屯随時督催。
毋稍膜視。
将來大兵雲集。
需糧尤多。
并着景廉會商伊勒屯。
豫為籌畫。
以資接濟。
景廉帶兵西進。
饷需甚急。
所有應解哈密饷銀。
及該都統請撥之山東糧價山西專饷部等款。
仍着文麟照前分撥三分之一。
以應要需。
現在春氣漸融。
前留哈密兩營及靖邊前營。
正可拔隊啟行。
着景廉催提前進。
毋任逗遛。
一俟各營到巴。
即着陸續西進。
迅赴戎機。
并着常順、保英、迅即采買駝牛羊隻。
委員解赴巴城。
交景廉軍營應用。
以利師行。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辦理糧台出力。
予巴裡坤筆帖式裕厚以知縣用。
并賞五品頂帶花翎。
○癸醜。
以東河催漕出力。
予道員王化堂等加銜升叙有差。
○甲寅。
孝儀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谕内閣、刑部奏、訊出書吏賄買摺奏各情一摺。
據稱薊州書吏賄買禦史彜昌奏參知州宋彭壽一案。
訊明朱開甲等展轉賄買。
及該禦史供認得受銀兩等情。
彜昌身任禦史。
辄敢聽受賄屬。
挾私彈事。
實為言官中之敗類。
彜昌着先行革職。
從嚴訊究。
彜昌所參宋彭壽各款。
是否确實。
仍着李鴻章懔遵前旨。
确切查明。
據實覆奏。
在逃之陳啟堂、劉三沅、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直隸總督一體嚴緝務獲。
送部究辦。
中城正指揮房山縣知縣、簽差不慎。
以緻要犯陳啟堂中途脫逃。
着查取職名交部議處。
仍勒限饬令嚴緝。
如限滿未獲。
再行參辦。
○又谕、長善、果勒敏奏、請旨嚴禁旗營弁兵投效。
并特參不職人員一摺。
軍興以來。
旗營弁兵。
投效軍營。
其中奮勉圖功者。
固不乏人。
而彙緣幸進者。
亦複不少。
至并無軍務省分。
紛紛投效。
其為奔競取巧。
情弊尤屬顯然。
亟應認真整頓。
嗣後着各省督撫于此項人員。
嚴加考察。
不得任意請留。
如遇保獎。
不得濫請扣補本營實缺。
以肅軍政。
所有廣州旗營弁兵。
現留湖北等處差遣之骁騎校賈潤洸等七名。
即着長善等咨調回營。
責令認真操防。
各該省不得藉詞仍留差遣。
副都統銜防禦賈穆、才具平常。
性情粗傲。
遇有操防差遣。
并不勉力從公。
防禦都遠奎。
才具庸懦。
身體軟弱。
毫無振作。
賈穆着以骁騎校降補。
并将所保副都統銜盡先即補協領一并撤銷。
仍留四品頂帶花翎。
都遠奎着降為領催。
仍留五品頂帶花翎。
并均留旗當差。
不準出外投效軍營。
以示懲儆。
○以故科爾沁紮薩克鎮國公烏勒吉濟爾噶勒子特古斯畢裡克圖襲爵。
○以故紮薩克圖汗紮薩克頭等台吉多爾濟紮布子特固斯德勒格爾、賽因諾顔紮薩克頭等台吉布彥濟爾噶勒子瑪呢巴勒襲職。
○賞鄂爾多斯紮薩克貝子巴達爾琥紫缰。
在禦前行走。
協理頭等台吉巴勒珠爾雙眼花翎。
在乾清門行走。
○追予安徽甯國陣亡副将蔡應龍于江西樂平縣原籍建立專祠。
○緩徵江西南昌、新建、進賢、清江、新淦、新喻、峽江、蓮花、安福、永新、餘幹、樂平、建昌、安義、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澤、豐城、上高、新昌、東鄉、鄱陽、都昌、廣昌、二十六廳縣。
暨九江、南昌、兩衛被旱被水地方新舊額賦有差。
聯絡聲勢。
以壯軍威。
至遣赴濟斯洪果爾各處官兵需用駝隻。
既經杜嘎爾于各營内選擇備用。
仍一面設法雇覓。
即着趕緊解送。
俾利師行。
肅回既有春間西竄之言。
該将軍等務宜督饬各營。
認真防範。
如有警信。
杜嘎爾仍當立即派隊迎剿。
迅殄逆氛。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蠲緩兩浙鮑郎、錢清、西興、長亭、橫浦、浦東、六場被災地方新舊竈課。
○庚戌。
以黃河防汛出力。
賞道員綸恩二品封典。
○辛亥。
谕内閣、兵部左侍郎崇厚、着在總兵各國事務衙門行走。
太常寺少卿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章京夏家鎬、着在該衙門大臣上行走。
○又谕、英翰奏、請将庸劣不職各員分别降革一摺。
安徽候補直隸州知州楊克勤、居心巧滑。
不堪造就。
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試用巡檢方恩洪、躁妄性成。
聲名甚劣。
試用未入流趙履泰、品行卑污。
屢招物議。
均着即行革職。
試用從九品楊澤沛。
性情險詐。
行止乖張。
着即革職永不叙用。
以肅官方。
○追予安徽旌德等處殉難巡檢羅金鑒等祭葬世職加等。
○追予安徽蒙城殉難署知縣蘇履中建立專祠。
○壬子。
谕内閣、前因禦史李德源奏、熱河圍場開墾地畝。
委員任意予奪等情。
當經降旨派令侍郎常恩、童華、前往查辦。
茲據常恩等将辦理圍場情形。
查明具奏。
此案圍場地畝。
越墾已久。
經庫克吉泰派委主事孫恩慶等經理。
該委員等承辦清查圍場。
雖無串通圍員捏禀騰圍轉售熟地。
及私賣正圍地畝重交銀兩等事。
惟因該處屢經聚衆抗違。
辄請調隊彈壓。
以緻不洽輿情。
且于烏拉岱等處應騰圍地。
未将緩騰情形明白曉示。
實屬辦理不善。
圍員富順随同辦理騰圍。
不能勸導旗民。
緻滋物議。
亦有應得之咎。
熱河理刑司司員刑部主事孫恩慶、補用知府高登衢、署圍場正藍旗防禦富順、着一并交部議處。
并不準再令辦理騰圍事宜。
以示懲儆。
另片奏、請将從前蒙混出結勘放各員弁懲處等語。
着庫克吉泰查取職名。
分别交部議處。
并查明包攬領地之吏商馬庶等。
咨行順天府及各原藉嚴緝務獲。
提交該都統訊辦。
○谕軍機大臣等、圍場重地。
自宜規複舊制。
從前辦理開墾事宜。
僅據各旗防禦出具甘結。
任憑旗民各戶。
紛紛請領展放。
漫無限制。
不顧正圍。
且有書吏人等任意包攬情事。
庫克吉泰于積重難返之際。
力為挽回。
非慎選妥員辦理。
必滋物議。
着庫克吉泰嚴饬各員實心經理。
總期日久相安。
所有未盡事宜。
仍着随時酌度情形。
妥為籌辦。
圍内遷出旗民。
如實有無地可種以緻失業者。
并着該都統督饬地方官。
随時設法安撫。
以示體恤。
常恩、童華、即着率同随帶司員回京供職。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景廉奏、覆陳籌畫西進事宜一摺。
景廉馳抵巴裡坤後。
探悉趙興體等民團。
尚知大義。
特恐該營糧饷缺乏。
見異思遷。
已派員赴西路一帶。
撫慰各營。
分别給予銀物。
所辦甚是。
惟當随時駕馭拊循。
俾趙興體、孔才等營。
始終固結。
不至渙散。
以助聲勢。
軍糧采辦維艱。
前據景廉奏請。
已谕李鴻章等。
分饬口北歸綏兩道廣為采辦。
并谕金順等籌辦轉運事宜。
以備征兵之用。
巴城采買糧石。
尚未交齊。
着伊勒屯随時督催。
毋稍膜視。
将來大兵雲集。
需糧尤多。
并着景廉會商伊勒屯。
豫為籌畫。
以資接濟。
景廉帶兵西進。
饷需甚急。
所有應解哈密饷銀。
及該都統請撥之山東糧價山西專饷部等款。
仍着文麟照前分撥三分之一。
以應要需。
現在春氣漸融。
前留哈密兩營及靖邊前營。
正可拔隊啟行。
着景廉催提前進。
毋任逗遛。
一俟各營到巴。
即着陸續西進。
迅赴戎機。
并着常順、保英、迅即采買駝牛羊隻。
委員解赴巴城。
交景廉軍營應用。
以利師行。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辦理糧台出力。
予巴裡坤筆帖式裕厚以知縣用。
并賞五品頂帶花翎。
○癸醜。
以東河催漕出力。
予道員王化堂等加銜升叙有差。
○甲寅。
孝儀純皇後忌辰。
遣官祭裕陵。
○谕内閣、刑部奏、訊出書吏賄買摺奏各情一摺。
據稱薊州書吏賄買禦史彜昌奏參知州宋彭壽一案。
訊明朱開甲等展轉賄買。
及該禦史供認得受銀兩等情。
彜昌身任禦史。
辄敢聽受賄屬。
挾私彈事。
實為言官中之敗類。
彜昌着先行革職。
從嚴訊究。
彜昌所參宋彭壽各款。
是否确實。
仍着李鴻章懔遵前旨。
确切查明。
據實覆奏。
在逃之陳啟堂、劉三沅、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直隸總督一體嚴緝務獲。
送部究辦。
中城正指揮房山縣知縣、簽差不慎。
以緻要犯陳啟堂中途脫逃。
着查取職名交部議處。
仍勒限饬令嚴緝。
如限滿未獲。
再行參辦。
○又谕、長善、果勒敏奏、請旨嚴禁旗營弁兵投效。
并特參不職人員一摺。
軍興以來。
旗營弁兵。
投效軍營。
其中奮勉圖功者。
固不乏人。
而彙緣幸進者。
亦複不少。
至并無軍務省分。
紛紛投效。
其為奔競取巧。
情弊尤屬顯然。
亟應認真整頓。
嗣後着各省督撫于此項人員。
嚴加考察。
不得任意請留。
如遇保獎。
不得濫請扣補本營實缺。
以肅軍政。
所有廣州旗營弁兵。
現留湖北等處差遣之骁騎校賈潤洸等七名。
即着長善等咨調回營。
責令認真操防。
各該省不得藉詞仍留差遣。
副都統銜防禦賈穆、才具平常。
性情粗傲。
遇有操防差遣。
并不勉力從公。
防禦都遠奎。
才具庸懦。
身體軟弱。
毫無振作。
賈穆着以骁騎校降補。
并将所保副都統銜盡先即補協領一并撤銷。
仍留四品頂帶花翎。
都遠奎着降為領催。
仍留五品頂帶花翎。
并均留旗當差。
不準出外投效軍營。
以示懲儆。
○以故科爾沁紮薩克鎮國公烏勒吉濟爾噶勒子特古斯畢裡克圖襲爵。
○以故紮薩克圖汗紮薩克頭等台吉多爾濟紮布子特固斯德勒格爾、賽因諾顔紮薩克頭等台吉布彥濟爾噶勒子瑪呢巴勒襲職。
○賞鄂爾多斯紮薩克貝子巴達爾琥紫缰。
在禦前行走。
協理頭等台吉巴勒珠爾雙眼花翎。
在乾清門行走。
○追予安徽甯國陣亡副将蔡應龍于江西樂平縣原籍建立專祠。
○緩徵江西南昌、新建、進賢、清江、新淦、新喻、峽江、蓮花、安福、永新、餘幹、樂平、建昌、安義、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澤、豐城、上高、新昌、東鄉、鄱陽、都昌、廣昌、二十六廳縣。
暨九江、南昌、兩衛被旱被水地方新舊額賦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