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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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銅山、豐、沛、蕭、砀山、邳、宿遷、睢甯、海、沭陽、贛榆、通、泰興、海門、三十五廳州縣被水被旱地方暨未墾田畝新舊額賦并雜課有差。
○壬戌。
改山東福山縣煙台巡檢為繁缺。
臨清州王家淺巡檢為<??閑>缺。
從巡撫丁寶桢請也。
○癸亥。
谕軍機大臣等、吏部左侍郎胡家玉奏、時局艱難。
宜豫籌挽救一摺。
軍營勇丁。
随時招募立營。
自應核實辦理。
方能兵歸實用。
饷不虛糜。
若如所奏。
各營勇數。
多不過七八成。
少不及五六成。
捏報虛額。
冒支軍糧。
此等情弊。
殊堪痛恨。
當此經費支绌之時。
豈可任令陋習相沿。
漫無稽察。
着各直省督撫。
于現有各營。
認真查核。
務按實在數目。
歸并立營。
如查有營官以少報多情事。
立即從嚴懲辦。
以儆效尤。
此外陝甘貴州等省。
現有他省派往助剿之營。
如有勇額不足情事。
各該督撫訪有确據。
亦着随時奏聞。
并着遵照兵部奏定章程。
每屆三月。
将勇數造冊報部。
不得任意遲延。
消涉含混。
其現無軍務省分。
留防之勇。
為數尚屬不少。
歲糜帑項甚钜。
該侍郎請将各省防勇陸續裁汰。
多不過暫留七八千人。
少或酌留三四千人。
自為節饷起見。
着各督撫體察情形。
奏明辦理。
至所稱長江既添設水師。
分布汛地。
而自瓜洲口上至漢陽鎮一帶。
沿江尚有留防之淮揚水勇。
未免重複。
李朝斌所帶之水勇。
尚在蘇州等處屯紮。
請一并裁撤等語。
着曾國藩等妥籌辦理。
各省抽收厘金。
因軍饷孔亟。
未能概行停止。
第恐局卡各員。
假公濟私。
額外需索。
藉飽私囊。
流弊不可勝言。
着各督撫随時訪察。
有犯必懲。
毋稍徇縱。
其有可以裁減局卡之處。
并着酌量情形。
分别辦理。
原摺均着摘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曾國藩奏、江北冬漕仍辦河運一摺。
本年江蘇淮揚等府州屬。
應徵漕米。
及折徵采買米石。
并抵充運費粟米。
現已提前赴辦。
定于明年正月兌清。
開行北上。
該督因本年侯家林沖決。
黃流貫運。
請饬先堵決口。
次疏運道。
迅速辦理。
以免阻滞。
自系實在情形。
昨據喬松年等奏。
侯家林決口。
須俟明年冬閑始能興工一摺。
業交該部議奏。
惟來年江北漕糧。
亟需趱運。
着曾國藩、蘇鳳文、喬松年、丁寶桢、文彬、悉心會商。
應如何豫為籌畫。
俾漕運不至贻誤之處。
即行妥速辦理。
一面詳細奏聞。
将此由四百裡谕知曾國藩、蘇鳳文、喬松年、丁寶桢、并傳谕文彬知之。
○又谕、前因已革提督李世忠、有人參奏、招集叛黨。
謀為不軌。
谕令曾國藩查奏。
茲據奏稱、李世忠居家謀利。
在所不免。
而于新築圩寨。
添制槍械結納亡命等情。
饬查并無實據等語。
李世忠現在既無叛逆形迹。
朝廷不為己甚。
仍着該督随時訪查。
傥有不法情事。
即行密速具奏。
将此密谕知之。
○又谕、金順奏、部署赴烏。
未能迅速情形。
杜嘎爾月饷。
未便歸并支發各摺片。
金順所部兵勇。
分别撤留。
固須俟饷項到營。
然時逾數月之久。
何以辦理尚未就緒。
據奏京欠各饷。
如數解到。
僅能開發積欠。
于赴烏糧腳各價。
尚屬無着。
是明知各省饷項。
未能一時全解。
且藉口于待駝運糧。
以掩其遲延不進之咎。
殊屬不知緩急。
烏裡雅蘇台地方緊要。
亟需實任将軍整理一切。
該将軍當嚴催饷項駝隻。
将遣撤兵勇轉運軍糧等事。
趕緊設法籌辦。
并将拔隊起程日期。
即行奏報。
不得藉口耽延。
自幹咎戾。
杜嘎爾月饷。
既未便由該将軍一并支發。
即着咨照該副都統自行奏撥支放。
以歸<??閑>捷。
伊犁後路糧運各事宜。
金順到任後。
随時妥為照料。
毋稍贻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追予湖北武昌殉難通判沈燿鋆建立專祠。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曆城縣民張福甯女煥妮。
○緩徵兩淮富安、安豐、梁垛、東台、何垛、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闆浦、中正、臨興、十四場歉收地方舊欠錢糧。
○科爾沁紮薩克卓哩克圖親王濟克登旺庫爾等四人、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旺都特那木濟勒、蘇尼特紮薩克郡王托第布木等二人、阿巴哈納爾紮薩克貝子桑齋薩喇特多布、浩齊特紮薩克額爾德尼郡王喇特那巴咱爾、喀爾喀貝勒剛當黨準車楞等七人、巴林貝子索哩雅、郭爾羅斯紮薩克輔國公圖布烏勒濟圖、翁牛特頭等台吉德木楚克蘇嚨、三等侍衛兼察哈爾佐領巴雅斯呼朗塔爾、于養心門内瞻觐。
○乙醜。
谕内閣、皂保、黃倬奏、承修武英殿工程。
請旨辦理一摺。
武英殿前後殿座工程。
亟應趕緊興修。
着欽天監于本年立春前。
選擇開工吉期。
由皂保等次第督修。
應需工價銀兩。
着仍照戶部工部所議章程發給。
○又谕、蘇
○壬戌。
改山東福山縣煙台巡檢為繁缺。
臨清州王家淺巡檢為<??閑>缺。
從巡撫丁寶桢請也。
○癸亥。
谕軍機大臣等、吏部左侍郎胡家玉奏、時局艱難。
宜豫籌挽救一摺。
軍營勇丁。
随時招募立營。
自應核實辦理。
方能兵歸實用。
饷不虛糜。
若如所奏。
各營勇數。
多不過七八成。
少不及五六成。
捏報虛額。
冒支軍糧。
此等情弊。
殊堪痛恨。
當此經費支绌之時。
豈可任令陋習相沿。
漫無稽察。
着各直省督撫。
于現有各營。
認真查核。
務按實在數目。
歸并立營。
如查有營官以少報多情事。
立即從嚴懲辦。
以儆效尤。
此外陝甘貴州等省。
現有他省派往助剿之營。
如有勇額不足情事。
各該督撫訪有确據。
亦着随時奏聞。
并着遵照兵部奏定章程。
每屆三月。
将勇數造冊報部。
不得任意遲延。
消涉含混。
其現無軍務省分。
留防之勇。
為數尚屬不少。
歲糜帑項甚钜。
該侍郎請将各省防勇陸續裁汰。
多不過暫留七八千人。
少或酌留三四千人。
自為節饷起見。
着各督撫體察情形。
奏明辦理。
至所稱長江既添設水師。
分布汛地。
而自瓜洲口上至漢陽鎮一帶。
沿江尚有留防之淮揚水勇。
未免重複。
李朝斌所帶之水勇。
尚在蘇州等處屯紮。
請一并裁撤等語。
着曾國藩等妥籌辦理。
各省抽收厘金。
因軍饷孔亟。
未能概行停止。
第恐局卡各員。
假公濟私。
額外需索。
藉飽私囊。
流弊不可勝言。
着各督撫随時訪察。
有犯必懲。
毋稍徇縱。
其有可以裁減局卡之處。
并着酌量情形。
分别辦理。
原摺均着摘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曾國藩奏、江北冬漕仍辦河運一摺。
本年江蘇淮揚等府州屬。
應徵漕米。
及折徵采買米石。
并抵充運費粟米。
現已提前赴辦。
定于明年正月兌清。
開行北上。
該督因本年侯家林沖決。
黃流貫運。
請饬先堵決口。
次疏運道。
迅速辦理。
以免阻滞。
自系實在情形。
昨據喬松年等奏。
侯家林決口。
須俟明年冬閑始能興工一摺。
業交該部議奏。
惟來年江北漕糧。
亟需趱運。
着曾國藩、蘇鳳文、喬松年、丁寶桢、文彬、悉心會商。
應如何豫為籌畫。
俾漕運不至贻誤之處。
即行妥速辦理。
一面詳細奏聞。
将此由四百裡谕知曾國藩、蘇鳳文、喬松年、丁寶桢、并傳谕文彬知之。
○又谕、前因已革提督李世忠、有人參奏、招集叛黨。
謀為不軌。
谕令曾國藩查奏。
茲據奏稱、李世忠居家謀利。
在所不免。
而于新築圩寨。
添制槍械結納亡命等情。
饬查并無實據等語。
李世忠現在既無叛逆形迹。
朝廷不為己甚。
仍着該督随時訪查。
傥有不法情事。
即行密速具奏。
将此密谕知之。
○又谕、金順奏、部署赴烏。
未能迅速情形。
杜嘎爾月饷。
未便歸并支發各摺片。
金順所部兵勇。
分别撤留。
固須俟饷項到營。
然時逾數月之久。
何以辦理尚未就緒。
據奏京欠各饷。
如數解到。
僅能開發積欠。
于赴烏糧腳各價。
尚屬無着。
是明知各省饷項。
未能一時全解。
且藉口于待駝運糧。
以掩其遲延不進之咎。
殊屬不知緩急。
烏裡雅蘇台地方緊要。
亟需實任将軍整理一切。
該将軍當嚴催饷項駝隻。
将遣撤兵勇轉運軍糧等事。
趕緊設法籌辦。
并将拔隊起程日期。
即行奏報。
不得藉口耽延。
自幹咎戾。
杜嘎爾月饷。
既未便由該将軍一并支發。
即着咨照該副都統自行奏撥支放。
以歸<??閑>捷。
伊犁後路糧運各事宜。
金順到任後。
随時妥為照料。
毋稍贻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追予湖北武昌殉難通判沈燿鋆建立專祠。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曆城縣民張福甯女煥妮。
○緩徵兩淮富安、安豐、梁垛、東台、何垛、丁溪、草堰、劉莊、伍佑、新興、廟灣、闆浦、中正、臨興、十四場歉收地方舊欠錢糧。
○科爾沁紮薩克卓哩克圖親王濟克登旺庫爾等四人、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旺都特那木濟勒、蘇尼特紮薩克郡王托第布木等二人、阿巴哈納爾紮薩克貝子桑齋薩喇特多布、浩齊特紮薩克額爾德尼郡王喇特那巴咱爾、喀爾喀貝勒剛當黨準車楞等七人、巴林貝子索哩雅、郭爾羅斯紮薩克輔國公圖布烏勒濟圖、翁牛特頭等台吉德木楚克蘇嚨、三等侍衛兼察哈爾佐領巴雅斯呼朗塔爾、于養心門内瞻觐。
○乙醜。
谕内閣、皂保、黃倬奏、承修武英殿工程。
請旨辦理一摺。
武英殿前後殿座工程。
亟應趕緊興修。
着欽天監于本年立春前。
選擇開工吉期。
由皂保等次第督修。
應需工價銀兩。
着仍照戶部工部所議章程發給。
○又谕、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