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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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武英殿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同治十年。
辛未。
二月。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文盛奏、籌雇駝隻。
供送軍行。
并更調步隊接續出口。
請催烏城迎提軍饷一摺。
杜嘎爾已于二月十五日起程。
吉林兩起隊伍。
即于十八日陸續進發。
黑龍江第四起官兵現已到口。
文盛亦催令接踵出邊。
其宣化步隊。
文盛因庫倫需兵孔亟。
拟令該軍于馬隊全行後。
即日出口赴庫。
所籌均尚妥辦。
惟各台所設駝隻。
日久疲乏。
而捐借又不足恃。
文盛拟派員曉谕蒙古人等。
按照時價招雇。
尚屬因時制宜。
着照所議妥速辦事。
所需雇價銀兩。
準其由部撥項下開銷。
察哈爾吉林黑龍江等馬隊起程時文盛已給發三個月口分銀兩。
此後行抵烏境。
若仍由察哈爾按月續發。
道途過遠。
實有鞭長莫及之勢。
嗣後各該軍月饷。
即着由福濟等如數放給。
以歸簡便部撥烏城饷銀三十萬兩早經解至察哈爾都統衙門收存。
并着福濟等迅派員弁前赴察哈爾領回。
毋再稽延。
如烏城提饷委員至尚需時。
即由文盛派委妥員先行分解或即在此項饷銀内。
再發該馬隊一兩個月口分以免到烏後有停兵待饷之虞。
均着文盛酌度辦理。
毋稍推诿。
現在大兵接續西行。
推河以北台站。
福濟、榮全、錦丕勒多爾濟、務當懔遵疊次谕旨。
趕緊豫備妥協。
俾利遄征。
不得再有玩延。
自幹重咎。
杜嘎爾仍遵前旨趱程前進。
馳赴哈爾尼敦推河一帶。
相機防剿。
賊蹤究竄何處。
并着随時奏聞。
宣化步隊指日出邊。
張廷嶽等當派員迎提。
并酌派向導接引。
俾得早抵庫倫以資防守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閩浙總督英桂等奏遵議輪船訓練章程十二條。
一、統領外應派分統。
以專責成。
一、挑選水師弁兵在船練習。
一、弁兵人等技藝精通者。
分别給予職銜。
一、分泊各口輪船。
按季互相更調。
以期聯絡。
一、每年春冬定期操閱。
以憑黜陟。
一、水手炮手彼此兼練。
以求精熟。
一、管駕官每旬合操一次。
一、廣摉輿圖。
以資考證。
一、頒定一色旗号。
以分中外。
一、口糧造冊請領。
據實報銷。
一、稽核煤斤。
以省浮費。
一、逢索輪機雜件。
随時修配船身損壞。
應候勘驗修理下所司知之。
○兩廣總督瑞麟奏、遵查七年秋閑。
有新會縣民區亞潰、手持菜刀。
闖入布政司署大堂。
并未傷人。
即經拏獲。
審訊實系瘋颠。
當将該犯遞籍鎖锢。
報聞。
○旌表守正捐軀浙江黃岩縣民邱官河妻應氏。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英翰奏、拏獲逆首宋景詩。
解省訊供一摺宋景詩在東省倡亂後。
反覆背叛。
久稽顯戮。
經英翰密派員弁。
在亳州之界溝集地方。
将該逆拏獲。
即着英翰将宋景詩就近在皖正法并傳首犯事地方示衆。
以申國憲而快人心此外有無該逆黨與潛圖不軌。
該撫務當督饬屬員随時密查。
以遏亂萌。
據該逆供稱伊子在西路營中等語。
宋逆之子。
如在軍營溷迹。
必系詭托姓名。
英翰如能訪明該逆之子蹤迹姓名。
一面咨照西路各軍營。
嚴密查拏。
一面迅速具奏。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豫師奏、籌辦西甯軍情等語。
西甯回衆頻年詭托就撫。
句結外匪。
四處焚殺。
豫師以兵力不足。
驟難進攻。
暫拟鎮攝羁縻。
解散脅從。
以孤賊勢。
所籌尚為因時制宜之計。
現在金積堡賊首馬化漋等業已伏誅。
群賊自必聞風喪膽。
左宗棠即應乘此聲威。
調派各軍。
規取河州等處。
兵貴拙速。
不貴巧遲。
諒該大臣全局在胸。
必已熟思審計。
迅速籌辦。
豫師業已函商左宗棠。
移軍狄河時。
豫為分兵四進。
以便抽軍進紮。
着左宗棠斟酌情形。
随時與豫師妥籌辦理。
刻下西甯回
辛未。
二月。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文盛奏、籌雇駝隻。
供送軍行。
并更調步隊接續出口。
請催烏城迎提軍饷一摺。
杜嘎爾已于二月十五日起程。
吉林兩起隊伍。
即于十八日陸續進發。
黑龍江第四起官兵現已到口。
文盛亦催令接踵出邊。
其宣化步隊。
文盛因庫倫需兵孔亟。
拟令該軍于馬隊全行後。
即日出口赴庫。
所籌均尚妥辦。
惟各台所設駝隻。
日久疲乏。
而捐借又不足恃。
文盛拟派員曉谕蒙古人等。
按照時價招雇。
尚屬因時制宜。
着照所議妥速辦事。
所需雇價銀兩。
準其由部撥項下開銷。
察哈爾吉林黑龍江等馬隊起程時文盛已給發三個月口分銀兩。
此後行抵烏境。
若仍由察哈爾按月續發。
道途過遠。
實有鞭長莫及之勢。
嗣後各該軍月饷。
即着由福濟等如數放給。
以歸簡便部撥烏城饷銀三十萬兩早經解至察哈爾都統衙門收存。
并着福濟等迅派員弁前赴察哈爾領回。
毋再稽延。
如烏城提饷委員至尚需時。
即由文盛派委妥員先行分解或即在此項饷銀内。
再發該馬隊一兩個月口分以免到烏後有停兵待饷之虞。
均着文盛酌度辦理。
毋稍推诿。
現在大兵接續西行。
推河以北台站。
福濟、榮全、錦丕勒多爾濟、務當懔遵疊次谕旨。
趕緊豫備妥協。
俾利遄征。
不得再有玩延。
自幹重咎。
杜嘎爾仍遵前旨趱程前進。
馳赴哈爾尼敦推河一帶。
相機防剿。
賊蹤究竄何處。
并着随時奏聞。
宣化步隊指日出邊。
張廷嶽等當派員迎提。
并酌派向導接引。
俾得早抵庫倫以資防守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閩浙總督英桂等奏遵議輪船訓練章程十二條。
一、統領外應派分統。
以專責成。
一、挑選水師弁兵在船練習。
一、弁兵人等技藝精通者。
分别給予職銜。
一、分泊各口輪船。
按季互相更調。
以期聯絡。
一、每年春冬定期操閱。
以憑黜陟。
一、水手炮手彼此兼練。
以求精熟。
一、管駕官每旬合操一次。
一、廣摉輿圖。
以資考證。
一、頒定一色旗号。
以分中外。
一、口糧造冊請領。
據實報銷。
一、稽核煤斤。
以省浮費。
一、逢索輪機雜件。
随時修配船身損壞。
應候勘驗修理下所司知之。
○兩廣總督瑞麟奏、遵查七年秋閑。
有新會縣民區亞潰、手持菜刀。
闖入布政司署大堂。
并未傷人。
即經拏獲。
審訊實系瘋颠。
當将該犯遞籍鎖锢。
報聞。
○旌表守正捐軀浙江黃岩縣民邱官河妻應氏。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英翰奏、拏獲逆首宋景詩。
解省訊供一摺宋景詩在東省倡亂後。
反覆背叛。
久稽顯戮。
經英翰密派員弁。
在亳州之界溝集地方。
将該逆拏獲。
即着英翰将宋景詩就近在皖正法并傳首犯事地方示衆。
以申國憲而快人心此外有無該逆黨與潛圖不軌。
該撫務當督饬屬員随時密查。
以遏亂萌。
據該逆供稱伊子在西路營中等語。
宋逆之子。
如在軍營溷迹。
必系詭托姓名。
英翰如能訪明該逆之子蹤迹姓名。
一面咨照西路各軍營。
嚴密查拏。
一面迅速具奏。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豫師奏、籌辦西甯軍情等語。
西甯回衆頻年詭托就撫。
句結外匪。
四處焚殺。
豫師以兵力不足。
驟難進攻。
暫拟鎮攝羁縻。
解散脅從。
以孤賊勢。
所籌尚為因時制宜之計。
現在金積堡賊首馬化漋等業已伏誅。
群賊自必聞風喪膽。
左宗棠即應乘此聲威。
調派各軍。
規取河州等處。
兵貴拙速。
不貴巧遲。
諒該大臣全局在胸。
必已熟思審計。
迅速籌辦。
豫師業已函商左宗棠。
移軍狄河時。
豫為分兵四進。
以便抽軍進紮。
着左宗棠斟酌情形。
随時與豫師妥籌辦理。
刻下西甯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