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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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統其衆。
毋稍延緩。
原片着鈔給僧格林沁、吳棠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署副都禦史王茂蔭奏、陝省平利縣訓導史兆熊、于興安漢中兩府地利情形。
最為熟悉等語。
現在陝省軍務方殷。
正在需材之際。
如果史兆熊可備任使。
瑛棨等可即饬令該員。
與興漢一帶地方官。
協力辦團剿賊。
以收得人之效。
至南山及同州一帶。
工作人數衆多。
又皆塾悉路徑。
着瑛棨等即饬令地方官會同紳耆。
豫籌口糧。
将該工作團為義勇。
遇粵匪竄近時。
分布各隘口。
嚴密堵遏。
以助兵力所不及。
至陝省西同兩府屬回匪。
人衆性悍。
曆年械鬥抗官之案。
不一而足。
誠恐該回民乘機蠢動。
托明阿等務宜饬令地方官嚴密防範。
并令安分良回。
向該回衆妥為開導。
助兵剿賊。
庶不至句通粵逆。
其省南一帶刀匪。
亦宜饬令該地方官認真捕拏。
毋令乘隙滋事。
現屆麥秋成熟之時。
宜通饬地方官遍谕民間。
趕緊收獲。
俾掠野之賊。
無所得食。
至粵匪偪近省城。
現在省垣如何布置。
着迅速馳奏。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譚廷襄奏、南撚出巢。
分路竄擾。
現籌堵剿一摺。
南撚分路竄撲。
意圖北犯。
亟宜大加懲創。
以固北路藩籬。
着遮克敦布親督兵勇。
步隊由東明過河。
馬隊由東昌繞赴曹郡。
探明賊蹤。
迎頭截剿。
毋令遁入水套。
其濮範防務。
即交王榕吉督辦。
譚廷訓并知照德楞額等。
于峄滕等處。
實力堵剿。
毋任紛竄。
如兵力不敷分撥。
即着添募勁勇。
以資得力。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密饬苗沛霖設伏壽州。
生捦首逆。
檻送京師。
并苗練進攻江口集。
接仗情形各摺片。
苗沛霖設計捦渠。
功原足錄。
而其從前屢經反覆罪狀。
天下鹹共聞知。
苗沛霖前此總以不得表明心迹為憾。
可見其所重在名節。
不在官階。
此次僅釋其罪。
不遽複其官。
乃所以平衆人之心。
亦正為保全苗沛霖計也。
前經疊谕該大臣饬令苗沛霖、務将張落刑巨憝殲捦。
但粵匪現擾秦中。
張逆被剿窮蹙。
或由豫省西竄入秦。
更虞句結為患。
勝保尤應兼顧。
總宜令該練就地将雉河集巨股殲除。
并将張落刑餘安碇信茂林一并捦獻。
必當立予恩施。
複其官職。
以示朝廷賞罰之公。
至此次苗沛霖之效力。
皆由懾服該大臣所緻。
即着傳知該練。
奮勉圖功。
以期疊膺懋賞。
朝廷用人行政。
自有次第權衡。
諒該大臣亦必能仰體此意。
牢籠驅策。
使之盡力也。
陳玉城為賊中巨寇。
此次生捦。
實足大快人心。
惟檻送京師。
深恐沿途防範非易。
如未押解起程。
着勝保即遵昨寄谕旨辦理。
着即毋庸傳首至京。
若業已起程而行尚未遠。
着即派員追回遵辦。
傥前谕寄到。
已将該逆檻送就道。
距該大臣軍營已遠。
即飛饬解赴僧格林沁或鄭元善或吳棠軍營。
遵旨眼同該大臣委員辦理。
仍傳首楚皖各軍營以彰國法。
又據譚廷襄奏、南撚複行北竄。
查有道員陳顯彜、曾任館陶。
于地方情形熟悉。
且曉戎機。
現在勝保軍營。
請饬令赴東省館陶一帶。
辦理防務等語。
着勝保即饬該員迅赴東省。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考試應開列試差滿漢二品以下京堂各官于上書房。
○辛巳。
孝慎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瑛棨等奏、賊撲省垣。
經兵勇民團。
分路擊退一摺。
粵逆自孝義廳竄出山口。
至尹家衛地方。
遊擊孟柏林帶兵接仗。
斃賊甚多。
該撫複添派參将阿揚阿等、帶兵會合紳團。
分路進剿。
阿揚阿身受重傷。
猶複奮勇殺賊。
官兵無一退卻。
提督孔廣順複飛調兵勇接應。
賊不敢進。
另股從韋曲入犯。
經兵勇民團。
奮力截剿。
賊向藍田夜遁。
其圍雒南之賊。
節經該署知縣張國鈞督率兵弁。
斃賊多名。
城圍立解。
辦理尚為出力。
着該撫等迅饬帶兵各員。
會合團勇。
奮力殲除。
所有力戰受傷之阿揚阿、着先行保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托明阿、瑛棨等奏、賊偪省垣。
疊經兵團截擊。
回竄藍田。
現在追剿。
并陝南軍務。
請留大員督辦各一摺。
此股逆匪。
自孝義鎮安竄偪陝省。
雖經兩次截擊竄走。
距省尚不甚遠。
即商雒續來股匪。
亦未大加懲創。
均難保不伺隙回竄。
孔廣順由藍田督兵追剿。
着即趕緊乘機進取。
務将渭南大股竄匪。
立圖殄殲。
托明阿、瑛棨、防守省城。
不得稍形懈弛。
并饬各地方文武齊集兵團。
悉力守禦。
毋令賊得乘間回撲省垣。
渭南偪近渭河。
賊如偷濟鹹陽古渡。
擾及蒲同一帶膏腴。
亦不可不豫為防範。
張芾有統帶鄉團之責。
瑛棨等奏各路民團助戰。
甚為得力。
深堪嘉獎。
着即乘機激勵。
并會同地方官紳。
扼要堵剿。
協助官軍。
務使賊匪所到。
不得肆擾。
保全完善。
舒保、多隆阿、皆系楚之骁将。
陝省軍情。
如此吃緊。
非有勁兵名将。
難冀保全。
着官文會商曾國藩。
于多隆阿舒保二員中。
酌量何員入陝為最宜。
即一面奏聞。
一面派令率其所部。
星速入陝。
多隆阿如能前往。
其所留皖省之兵勇。
即着交李續宜統帶。
鄭元善前派赴太峪口之兵一千名。
着即迅催出境。
會同陝兵夾擊。
該撫前奏河洛肅清。
匪股無虞再竄陝境。
着即督饬楊飛熊等軍實力堵截。
此後如有匪股。
再由豫省續犯關中。
惟鄭元善是問。
陝省匪蹤。
竄至渭南藍田。
與晉省僅一河之隔。
前經寄谕英桂、出省擇要駐紮。
與該省紳士徐繼畲田雨公趙德轍等、籌商守禦。
不可再遲。
該省绛州直隸州牧李廷璋、榆次縣令俞世铨、均循聲卓着。
甚得民心。
又現在丁憂寄寓山西之曾作知縣張保衡、性情樸質。
勇于任事。
均着英桂留意。
酌量任使。
茅津渡與潞澤等處。
防務尤要。
劉子城、鐘秀、辦防有無布置。
是否足資得力。
均須加意察看。
該撫何日出省。
何處駐紮。
并着速行具奏。
以舒廑念。
至川匪現由洋縣西鄉城固。
回竄南鄭。
瑛棨等因該處距省較遠。
請将現往漢中之曹澍鐘、暫留督辦。
殊屬所保非人。
曹澍鐘前經胡林翼奏參。
性行卑鄙。
遇事巧詐。
豈足獨當一面。
瑛棨張芾所請。
着不準行。
陝西系沈兆霖兼轄。
着速饬馬德昭、挑選精兵二三千名赴陝。
行抵漢中。
即可饬令相機督剿。
哈連升已放漢中鎮。
馬德昭未到以前。
漢中一切防剿事宜。
即責成該鎮督辦。
并着駱秉章催令毛震壽、帶兵速赴陝省。
繞出賊前。
與本省官兵。
會合剿辦。
瑛棨、張芾、仍督率地方官紳。
将紛竄各屬之零星股匪。
随時剿擊。
毋或遷延。
坐待援師。
再據官文奏、多隆阿謀勇兼優。
足當專面。
現在克廬之後。
如可派往陝西。
更為得力。
仍着官文咨商曾國藩酌度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官文、嚴樹森、駱秉章、托明阿、瑛棨、孔廣順、張芾、英桂、鄭元善等知之。
○又谕、袁甲三、吳棠奏、鹹豐十年。
蘇常不守。
武進陽湖兩縣江面。
設有巡船數十隻。
江南之賊。
時欲句結北渡。
經喬松年等禀請招撫。
共收撫船八十五隻。
歸水師點驗收防。
疊次随剿。
頗着功效。
請将在事出力并受撫各勇獎叙等語。
武陽江面巡船。
是否向系官設。
抑系民間自制。
現在既歸水師钤轄。
務須妥為駕馭。
責令沿江梭織巡查。
毋得有名無實。
如查有與匪徒暗通消息。
及沿江騷擾商民等情。
均着袁甲三、吳棠、查明随時懲辦。
此案出力員弁。
及受撫各勇。
準袁甲三、吳棠、查明實在着有勞績者。
酌保數人。
毋許冒濫。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毛鴻賓奏、貴州廣西土匪。
偪近楚邊。
分籌堵剿并李續焘等軍缺饷。
尚未起程各摺片。
前據韓超奏石阡郡城。
四面皆賊。
已會商田興恕、派隊馳往應援。
着即饬令派出官軍。
馳往石阡。
力解城圍。
并會合楚軍将窺伺銅仁匪徒。
并力扼擊。
如兵力不敷。
即會商添調勁旅。
以資剿辦。
前谕田興恕出省。
進攻玉華等山賊巢。
着即趕緊親督勁兵。
節節埽蕩。
毋得以居中調度為詞。
緻幹咎戾。
毛鴻賓所派之副将周洪印等軍。
已馳紮銅仁城外。
着饬令該副将等、會同黔省派出之軍。
堵剿兼施。
毋任竄入楚疆。
大興場防務。
并着加意布置。
其川黔交界地方。
着駱秉章派兵防剿。
以杜紛竄。
至恭城踞匪。
據稱探聞廣西已派楚軍。
由二塘蓮花墟前進。
該撫亦饬永州鎮李明惠等馳往剿辦。
即着毛鴻賓、劉長佑、饬令派出官軍。
會合兜圍。
務期埽穴捦渠。
以免滋蔓。
前調赴浙省之劉培元、魏喻義兩軍。
現已分起拔營。
着毛鴻賓即催令迅速前進。
并飛饬李續焘趕緊招募成軍。
一俟行赀解到。
即克日起程赴豫。
楊載福所部水師欠饷。
并着趕緊籌款給發。
以利遄行。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張亮基奏、覆陳滇省情形一摺。
據稱徐之銘舉止乖方。
蒼黃失措。
既受制于回衆。
更不能不要結漢人。
林自清無識無知。
未必非受其指使。
雲南省城。
現在無一實職官員。
紊亂紀綱。
毫無法度。
拟整伍而進。
酌量經權等語。
徐之銘種種乖謬。
疊經谕令張亮基及潘铎迅赴該省。
認真查辦。
該撫系張亮基所保。
不意壤法亂紀。
大負委任。
至于此極。
該前督本難辭咎。
此時務當迅速赴滇。
力圖補救。
以副朝廷<??閑>畀之至意。
滇省地方糜爛。
張亮基統帶兵勇前往。
饷需無出。
若非鄰封豫籌接濟。
勢必臨時掣肘。
且停兵待饷。
節節耽延。
着駱秉章迅速撥給銀六七萬兩。
解交張亮基行營。
俾得迅速成行。
俟雲南稍有起色。
仍着張亮基由捐項撥還歸款。
昨據尚書倭仁奏、前任禦史窦垿志行端謹。
守正不阿等語。
該員是否現在四川。
其人堪備<??閑>任與否。
并着駱秉章、張亮基、查明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尋奏、窦垿在重慶府東川書院主講。
品行學問。
士論所推。
堪膺簡任。
報聞。
○以大學士桂良、周祖培、吏部尚書瑞常、朱鳳标、兵部尚書萬青藜、吏部左侍郎載齡、戶部右侍郎熙麟、禮部左侍郎沈桂芬、為殿試讀卷官。
○以翰林院編修歐陽保極為貴州鄉試正考官。
禮部員外郎孫恩壽為副考官。
○補鑄湖南東安縣知縣、儒學、綏甯縣知縣、武岡州石門巡檢、廣西新太協副将、永淳縣知縣、南甯府橫州新甯州儒學、八尺寨巡檢、各印信關防條記。
從巡撫毛鴻賓、劉長佑請也。
○以克複安徽廬州府城。
幫辦軍務多隆阿得旨嘉獎。
并賞騎都尉世職。
副将餘文科、參将桂學高、徐明德、巴圖魯名号。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剿賊遷延。
革陝西副将施鵬職。
并逮問。
毋稍延緩。
原片着鈔給僧格林沁、吳棠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署副都禦史王茂蔭奏、陝省平利縣訓導史兆熊、于興安漢中兩府地利情形。
最為熟悉等語。
現在陝省軍務方殷。
正在需材之際。
如果史兆熊可備任使。
瑛棨等可即饬令該員。
與興漢一帶地方官。
協力辦團剿賊。
以收得人之效。
至南山及同州一帶。
工作人數衆多。
又皆塾悉路徑。
着瑛棨等即饬令地方官會同紳耆。
豫籌口糧。
将該工作團為義勇。
遇粵匪竄近時。
分布各隘口。
嚴密堵遏。
以助兵力所不及。
至陝省西同兩府屬回匪。
人衆性悍。
曆年械鬥抗官之案。
不一而足。
誠恐該回民乘機蠢動。
托明阿等務宜饬令地方官嚴密防範。
并令安分良回。
向該回衆妥為開導。
助兵剿賊。
庶不至句通粵逆。
其省南一帶刀匪。
亦宜饬令該地方官認真捕拏。
毋令乘隙滋事。
現屆麥秋成熟之時。
宜通饬地方官遍谕民間。
趕緊收獲。
俾掠野之賊。
無所得食。
至粵匪偪近省城。
現在省垣如何布置。
着迅速馳奏。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譚廷襄奏、南撚出巢。
分路竄擾。
現籌堵剿一摺。
南撚分路竄撲。
意圖北犯。
亟宜大加懲創。
以固北路藩籬。
着遮克敦布親督兵勇。
步隊由東明過河。
馬隊由東昌繞赴曹郡。
探明賊蹤。
迎頭截剿。
毋令遁入水套。
其濮範防務。
即交王榕吉督辦。
譚廷訓并知照德楞額等。
于峄滕等處。
實力堵剿。
毋任紛竄。
如兵力不敷分撥。
即着添募勁勇。
以資得力。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密饬苗沛霖設伏壽州。
生捦首逆。
檻送京師。
并苗練進攻江口集。
接仗情形各摺片。
苗沛霖設計捦渠。
功原足錄。
而其從前屢經反覆罪狀。
天下鹹共聞知。
苗沛霖前此總以不得表明心迹為憾。
可見其所重在名節。
不在官階。
此次僅釋其罪。
不遽複其官。
乃所以平衆人之心。
亦正為保全苗沛霖計也。
前經疊谕該大臣饬令苗沛霖、務将張落刑巨憝殲捦。
但粵匪現擾秦中。
張逆被剿窮蹙。
或由豫省西竄入秦。
更虞句結為患。
勝保尤應兼顧。
總宜令該練就地将雉河集巨股殲除。
并将張落刑餘安碇信茂林一并捦獻。
必當立予恩施。
複其官職。
以示朝廷賞罰之公。
至此次苗沛霖之效力。
皆由懾服該大臣所緻。
即着傳知該練。
奮勉圖功。
以期疊膺懋賞。
朝廷用人行政。
自有次第權衡。
諒該大臣亦必能仰體此意。
牢籠驅策。
使之盡力也。
陳玉城為賊中巨寇。
此次生捦。
實足大快人心。
惟檻送京師。
深恐沿途防範非易。
如未押解起程。
着勝保即遵昨寄谕旨辦理。
着即毋庸傳首至京。
若業已起程而行尚未遠。
着即派員追回遵辦。
傥前谕寄到。
已将該逆檻送就道。
距該大臣軍營已遠。
即飛饬解赴僧格林沁或鄭元善或吳棠軍營。
遵旨眼同該大臣委員辦理。
仍傳首楚皖各軍營以彰國法。
又據譚廷襄奏、南撚複行北竄。
查有道員陳顯彜、曾任館陶。
于地方情形熟悉。
且曉戎機。
現在勝保軍營。
請饬令赴東省館陶一帶。
辦理防務等語。
着勝保即饬該員迅赴東省。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考試應開列試差滿漢二品以下京堂各官于上書房。
○辛巳。
孝慎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供奠。
○谕内閣、瑛棨等奏、賊撲省垣。
經兵勇民團。
分路擊退一摺。
粵逆自孝義廳竄出山口。
至尹家衛地方。
遊擊孟柏林帶兵接仗。
斃賊甚多。
該撫複添派參将阿揚阿等、帶兵會合紳團。
分路進剿。
阿揚阿身受重傷。
猶複奮勇殺賊。
官兵無一退卻。
提督孔廣順複飛調兵勇接應。
賊不敢進。
另股從韋曲入犯。
經兵勇民團。
奮力截剿。
賊向藍田夜遁。
其圍雒南之賊。
節經該署知縣張國鈞督率兵弁。
斃賊多名。
城圍立解。
辦理尚為出力。
着該撫等迅饬帶兵各員。
會合團勇。
奮力殲除。
所有力戰受傷之阿揚阿、着先行保奏。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托明阿、瑛棨等奏、賊偪省垣。
疊經兵團截擊。
回竄藍田。
現在追剿。
并陝南軍務。
請留大員督辦各一摺。
此股逆匪。
自孝義鎮安竄偪陝省。
雖經兩次截擊竄走。
距省尚不甚遠。
即商雒續來股匪。
亦未大加懲創。
均難保不伺隙回竄。
孔廣順由藍田督兵追剿。
着即趕緊乘機進取。
務将渭南大股竄匪。
立圖殄殲。
托明阿、瑛棨、防守省城。
不得稍形懈弛。
并饬各地方文武齊集兵團。
悉力守禦。
毋令賊得乘間回撲省垣。
渭南偪近渭河。
賊如偷濟鹹陽古渡。
擾及蒲同一帶膏腴。
亦不可不豫為防範。
張芾有統帶鄉團之責。
瑛棨等奏各路民團助戰。
甚為得力。
深堪嘉獎。
着即乘機激勵。
并會同地方官紳。
扼要堵剿。
協助官軍。
務使賊匪所到。
不得肆擾。
保全完善。
舒保、多隆阿、皆系楚之骁将。
陝省軍情。
如此吃緊。
非有勁兵名将。
難冀保全。
着官文會商曾國藩。
于多隆阿舒保二員中。
酌量何員入陝為最宜。
即一面奏聞。
一面派令率其所部。
星速入陝。
多隆阿如能前往。
其所留皖省之兵勇。
即着交李續宜統帶。
鄭元善前派赴太峪口之兵一千名。
着即迅催出境。
會同陝兵夾擊。
該撫前奏河洛肅清。
匪股無虞再竄陝境。
着即督饬楊飛熊等軍實力堵截。
此後如有匪股。
再由豫省續犯關中。
惟鄭元善是問。
陝省匪蹤。
竄至渭南藍田。
與晉省僅一河之隔。
前經寄谕英桂、出省擇要駐紮。
與該省紳士徐繼畲田雨公趙德轍等、籌商守禦。
不可再遲。
該省绛州直隸州牧李廷璋、榆次縣令俞世铨、均循聲卓着。
甚得民心。
又現在丁憂寄寓山西之曾作知縣張保衡、性情樸質。
勇于任事。
均着英桂留意。
酌量任使。
茅津渡與潞澤等處。
防務尤要。
劉子城、鐘秀、辦防有無布置。
是否足資得力。
均須加意察看。
該撫何日出省。
何處駐紮。
并着速行具奏。
以舒廑念。
至川匪現由洋縣西鄉城固。
回竄南鄭。
瑛棨等因該處距省較遠。
請将現往漢中之曹澍鐘、暫留督辦。
殊屬所保非人。
曹澍鐘前經胡林翼奏參。
性行卑鄙。
遇事巧詐。
豈足獨當一面。
瑛棨張芾所請。
着不準行。
陝西系沈兆霖兼轄。
着速饬馬德昭、挑選精兵二三千名赴陝。
行抵漢中。
即可饬令相機督剿。
哈連升已放漢中鎮。
馬德昭未到以前。
漢中一切防剿事宜。
即責成該鎮督辦。
并着駱秉章催令毛震壽、帶兵速赴陝省。
繞出賊前。
與本省官兵。
會合剿辦。
瑛棨、張芾、仍督率地方官紳。
将紛竄各屬之零星股匪。
随時剿擊。
毋或遷延。
坐待援師。
再據官文奏、多隆阿謀勇兼優。
足當專面。
現在克廬之後。
如可派往陝西。
更為得力。
仍着官文咨商曾國藩酌度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官文、嚴樹森、駱秉章、托明阿、瑛棨、孔廣順、張芾、英桂、鄭元善等知之。
○又谕、袁甲三、吳棠奏、鹹豐十年。
蘇常不守。
武進陽湖兩縣江面。
設有巡船數十隻。
江南之賊。
時欲句結北渡。
經喬松年等禀請招撫。
共收撫船八十五隻。
歸水師點驗收防。
疊次随剿。
頗着功效。
請将在事出力并受撫各勇獎叙等語。
武陽江面巡船。
是否向系官設。
抑系民間自制。
現在既歸水師钤轄。
務須妥為駕馭。
責令沿江梭織巡查。
毋得有名無實。
如查有與匪徒暗通消息。
及沿江騷擾商民等情。
均着袁甲三、吳棠、查明随時懲辦。
此案出力員弁。
及受撫各勇。
準袁甲三、吳棠、查明實在着有勞績者。
酌保數人。
毋許冒濫。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毛鴻賓奏、貴州廣西土匪。
偪近楚邊。
分籌堵剿并李續焘等軍缺饷。
尚未起程各摺片。
前據韓超奏石阡郡城。
四面皆賊。
已會商田興恕、派隊馳往應援。
着即饬令派出官軍。
馳往石阡。
力解城圍。
并會合楚軍将窺伺銅仁匪徒。
并力扼擊。
如兵力不敷。
即會商添調勁旅。
以資剿辦。
前谕田興恕出省。
進攻玉華等山賊巢。
着即趕緊親督勁兵。
節節埽蕩。
毋得以居中調度為詞。
緻幹咎戾。
毛鴻賓所派之副将周洪印等軍。
已馳紮銅仁城外。
着饬令該副将等、會同黔省派出之軍。
堵剿兼施。
毋任竄入楚疆。
大興場防務。
并着加意布置。
其川黔交界地方。
着駱秉章派兵防剿。
以杜紛竄。
至恭城踞匪。
據稱探聞廣西已派楚軍。
由二塘蓮花墟前進。
該撫亦饬永州鎮李明惠等馳往剿辦。
即着毛鴻賓、劉長佑、饬令派出官軍。
會合兜圍。
務期埽穴捦渠。
以免滋蔓。
前調赴浙省之劉培元、魏喻義兩軍。
現已分起拔營。
着毛鴻賓即催令迅速前進。
并飛饬李續焘趕緊招募成軍。
一俟行赀解到。
即克日起程赴豫。
楊載福所部水師欠饷。
并着趕緊籌款給發。
以利遄行。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張亮基奏、覆陳滇省情形一摺。
據稱徐之銘舉止乖方。
蒼黃失措。
既受制于回衆。
更不能不要結漢人。
林自清無識無知。
未必非受其指使。
雲南省城。
現在無一實職官員。
紊亂紀綱。
毫無法度。
拟整伍而進。
酌量經權等語。
徐之銘種種乖謬。
疊經谕令張亮基及潘铎迅赴該省。
認真查辦。
該撫系張亮基所保。
不意壤法亂紀。
大負委任。
至于此極。
該前督本難辭咎。
此時務當迅速赴滇。
力圖補救。
以副朝廷<??閑>畀之至意。
滇省地方糜爛。
張亮基統帶兵勇前往。
饷需無出。
若非鄰封豫籌接濟。
勢必臨時掣肘。
且停兵待饷。
節節耽延。
着駱秉章迅速撥給銀六七萬兩。
解交張亮基行營。
俾得迅速成行。
俟雲南稍有起色。
仍着張亮基由捐項撥還歸款。
昨據尚書倭仁奏、前任禦史窦垿志行端謹。
守正不阿等語。
該員是否現在四川。
其人堪備<??閑>任與否。
并着駱秉章、張亮基、查明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尋奏、窦垿在重慶府東川書院主講。
品行學問。
士論所推。
堪膺簡任。
報聞。
○以大學士桂良、周祖培、吏部尚書瑞常、朱鳳标、兵部尚書萬青藜、吏部左侍郎載齡、戶部右侍郎熙麟、禮部左侍郎沈桂芬、為殿試讀卷官。
○以翰林院編修歐陽保極為貴州鄉試正考官。
禮部員外郎孫恩壽為副考官。
○補鑄湖南東安縣知縣、儒學、綏甯縣知縣、武岡州石門巡檢、廣西新太協副将、永淳縣知縣、南甯府橫州新甯州儒學、八尺寨巡檢、各印信關防條記。
從巡撫毛鴻賓、劉長佑請也。
○以克複安徽廬州府城。
幫辦軍務多隆阿得旨嘉獎。
并賞騎都尉世職。
副将餘文科、參将桂學高、徐明德、巴圖魯名号。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剿賊遷延。
革陝西副将施鵬職。
并逮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