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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頃刻離營。
既有伯彥讷谟祜回牧省視。
該大臣即可專心戎事。
以期迅奏膚公。
克膺懋賞。
朕有厚望焉。
将此谕令知之。
○以東河修防出力。
河南按察使前任道員王榮第下部優叙。
予搶險禦賊知府王憲等升賞有差。
○辛卯。
谕内閣、前因戶部奏廣東省采買洋米。
延不覆奏。
當将該督撫等交部議處。
茲據吏部奏請将兩廣總督勞崇光、廣東巡撫耆齡、均照任意耽延例。
議以降一級調用。
勞崇光、耆齡、均着加恩改為降四級留任。
不準抵銷。
○又谕、文興等奏、請饬撥阿克蘇雜項稅務盈餘錢文一摺。
烏什待饷孔殷。
若俟内地撥解。
實屬緩不濟急。
着阿克蘇辦事大臣轉饬承辦之員。
将鼓鑄及徵收各稅盈餘項下錢文。
仿照前撥成案。
撥給烏什。
以濟急需。
○又谕、文興等奏、請饬催陝甘應解烏什經費。
迅速籌解等語。
烏什經費。
前準戶部議奏應令陝甘總督陝西巡撫籌撥。
迄今尚未解到。
着陝甘總督樂斌、陝西巡撫瑛棨、即行設法。
無論何款。
先行籌解銀一二萬兩。
迅速解往。
毋得再延。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江南地方。
被賊橫踞。
惟京口一城。
孤立江濱。
賊氛四偪。
與江北相依唇齒。
而為江南之咽喉。
現在寶堰白兔等處。
賊黨麕集數萬。
聞該城一載以來。
得以固守無虞者。
皆由巴棟阿與馮子材調度合宜。
旗綠兩營。
聯為一體。
所以防剿一切。
呼應便捷。
事機無誤。
現在魁玉已到鎮城。
雖系專轄旗營。
而與馮子材所帶綠營官兵。
實系患難與共。
必得相聯臂指。
方能所向有功。
着魁玉、馮子材、嗣後軍務緊要。
務須遇事和衷。
會商辦理。
使旗綠兩營。
仍聯一體。
不得彼此心存畛域。
緻誤事機。
将來海全到任後。
亦必應查照巴棟阿一切舊章辦理。
該副都統總兵等同辦一事。
當此軍務萬緊。
必當共矢公忠。
同心戮力。
克保危城。
本日又據魁玉奏、請将已革協領賞還頂帶。
責成辦理錢糧等語。
鹿鳴前經署将軍巴棟阿以玩違軍令。
奏參革職。
永不叙用。
着都興阿就近确查。
該革員鹿鳴前被巴棟阿奏參。
是否因公。
有無可逭。
據實奏聞。
再降谕旨。
至都興阿駐軍江北。
與京口輔車相依。
該處軍務情形。
亦應随時關照。
毋使疏虞。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尋都興阿奏、已革協領鹿鳴罪尚可逭。
請免其永不叙用。
暫令辦理右司錢糧事務。
從之。
○又谕、清盛奏、饷糈告匮。
請饬催各省協饷一摺。
僧格林沁追剿撚逆。
連獲大勝。
軍威漸振。
該大臣糧台月饷。
已欠至三四月之多。
東省被擾被災。
蠲緩較多。
若非鄰省協濟。
必至停兵待饷。
贻誤事機。
着文煜、嚴樹森、英桂、督饬該藩司迅将欠解月饷及專撥銀兩。
趕緊解赴山東糧台。
以資接濟。
毋得仍前延玩。
緻幹重咎。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清盛奏、饬催協饷。
并請饬盧朝安接辦糧台。
俾得專顧藩司本任事務各摺。
清盛以本省藩司。
辦理僧格林沁糧台。
幾及一年。
值此饷需支绌之時。
正宜竭力籌畫。
方為不負委任。
盧朝安以道員接辦。
呼應恐有不靈。
必至贻誤軍饷。
該藩司何得避難就易。
朽于卸責。
仍着譚廷襄督饬清盛照舊經理。
務當力顧大局。
毋許任意推诿。
再有人奏、東豫兩省被賊滋擾。
請饬查勘災荒地畝。
奏請蠲緩一摺。
東豫連年被賊。
小民蕩析情形。
極為可憫。
現在應否蠲緩。
着譚廷襄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譚廷襄、并傳谕清盛知之。
○又谕、嚴樹森奏、派兵布置河防。
以固河朔。
請将彰衛懷三府團練。
暫緩辦理。
并請仍留毛昶熙督辦豫省團練。
幫辦軍務各一摺。
濮範竄豫匪徒。
前經嚴樹森派兵北渡。
該匪聞風遁回老巢。
惟直東接壤處所。
匪衆充斥。
現值漕糧催兌。
不可不先為防範。
該撫業已調派牛浩然督帶标兵。
回駐河朔。
并調兵一千名紮滑浚之交。
着即責成該總兵妥為彈壓。
毋得稍有疏虞。
其南北兩岸防河楚勇二千名。
并着該撫相機調遣。
堵剿兼施。
以固疆圉而護全漕。
至河北人心浮動。
往往有不逞之徒。
藉團練而糾衆抗糧。
易滋流弊。
所有河北三府團練。
着即照該撫所議。
暫緩辦理。
毛昶熙督辦該省團練。
着有成效。
現在駐軍宋郡。
防剿正當吃緊。
着仍留豫省督辦團練。
以專責成。
宋防各軍。
業經該撫等實力整頓。
其一切軍務。
并着會同毛昶熙妥籌辦理。
如能和衷共濟。
是有幫辦之實。
不必顯有幫辦之名。
該撫仍不得以分任有人。
稍存推诿。
本日有人奏、請将東豫兩省被擾地方錢糧。
分别蠲緩。
以蘇民命。
着嚴樹森遴派妥員會同地方官前往履勘。
據實具奏。
又片奏、嚴樹森尚知吏治。
惟督辦剿匪未能盡善。
本年八月閑省城被圍。
該撫盡驅商紳民丁。
上城防守。
兵勇任令閑遊。
鋪戶按月捐赀。
練勇歸于何用。
且民丁多系小戶貧人。
并不發給口糧。
勒令晝夜巡邏。
人人怨恨。
請饬在籍前安徽布政使張光第、署祥符縣知縣朱光宇等、将從前捐項。
造冊報部。
覆實稽查等語。
并着嚴樹森确切查明。
有無此等情事。
迅速覆奏。
毋稍回護。
原摺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任副都統富明阿、本年春閑經特普欽查奏。
前在軍營受傷殘廢。
未能就痊。
迄今又逾多時。
該員調養自必痊可。
着特普欽刻即饬令來京。
現在京旗各營。
亟需講求訓練。
該員前在軍營。
打仗得力。
于營務利弊。
自必熟悉。
即使傷病尚有未愈。
以之講求訓練一切事宜。
自可及時報效。
諒不敢以傷病自甘頹廢也。
将此谕令知之。
○以山東齊河拏獲僞團出力。
予知縣韓光鼎等升叙加銜有差。
○緩徵直隸武清、甯河、東安、完、束鹿、天津、青、靜海、滄、南皮、鹽山、晉、永年、肥鄉、廣平、雞澤、懷來、衡水、深、博野、慶雲、钜鹿、邯鄂、新河、饒陽、磁、二十六州縣被旱被雹被蟲村莊新舊額賦。
并減免差徭。
○壬辰。
定文宗顯皇帝山陵名曰定陵。
○谕内閣、我朝深仁厚深。
浃洽寰區。
轸念民依。
無微不至。
偶遇水旱偏災。
疆臣入告。
無不立沛恩施。
其被賊擾害地方。
小民蕩析離居。
情形尤慘各該省督撫大吏。
自能仰體朝廷子惠恫瘝之隐。
随時查勘。
分别奏請蠲緩。
惟是奸猾吏胥。
從中舞弊。
往往恩诏雖頒。
有遲至數月而始張貼者。
有先徵錢糧而後張貼者。
在國家屢頒寬大之恩。
闾閻仍難沐纖毫之惠。
屯膏壅澤。
皆不肖有司階之厲也。
嗣後遇有蠲緩恩旨。
該省督撫當即趕緊刊刻謄黃。
嚴饬各州縣随到随貼。
務使實惠均沾。
家喻戶曉。
如或有視同具文。
及任意壓閣。
緻令朝廷澤不下逮。
一經發覺。
朕必重治其罪。
以為玩視民瘼者戒。
○又谕、勝保奏、督兵攻破延家營教匪老巢。
大獲勝仗一摺。
山東教匪。
句結陽範土撚各匪。
于莘朝一帶。
築圩抗拒。
以延家營為老巢。
經勝保先期張貼告示。
解散脅從。
旋即饬令總兵成祿、副将黃得魁等、督率馬步隊分路進攻。
并添調精銳兵勇策應。
各軍勇氣百倍。
奮力環攻。
遂将賊圩西北面攻破。
殺斃賊匪不計其數。
生捦逆首延輪秀、從侍明二名。
訊明正法。
當将賊巢全行焚毀。
剿辦甚屬得手。
着勝保乘此聲威。
節節進剿。
盡殄賊氛。
毋留餘孽。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勝保奏、颍郡紳民到營乞援。
及留兵駐張魯集。
即日自赴館陶調度各摺片。
并将翁同書信函。
委員方模勳禀件。
一并呈覽。
苗沛霖所集新舊各練數百圩。
與粵撚等匪雜處。
其心叵測。
勢焰彌張。
颍郡士民。
乞救迫切。
自屬實在情形。
該大臣如果即能前往。
乘苗練順逆之勢尚在未定。
無論應剿應撫。
迅速妥籌辦理。
誠為切要之圖。
第當直東一帶教匪。
切近畿輔。
甫經剿辦得手。
事機更不可失。
該大臣勢不能即分身前往。
既據奏稱先行抽撥兵勇。
派委得力大員馳往颍郡。
以壯先聲而安衆志。
所辦甚合機宜。
現在國瑞帶兵已紮至蓮花池。
進攻竹口。
如能得手。
可期與該大臣之兵兩路夾擊。
而匪衆被剿。
四路紛竄。
均須防剿布置周密。
方可無虞。
既據奏稱留兵張魯集。
暫行折赴館陶調度。
諒能籌畫萬全。
如北路迅即肅清。
該大臣自可即行南下。
統一事權。
酌辦剿撫。
該大臣前奏、有局外閑言。
每多媒孽等語。
其時密封言事。
指劾該大臣者。
誠屬紛至沓來。
惟朕不惑于浮言。
是以剀切寄谕。
但求無愧于心。
不必求諒于人。
以見倚任之專。
此時若遽假以重權。
恐無以塞悠悠之口。
該大臣如能将北路肅清。
苗練一事妥為籌辦。
彼時即畀之重任。
不獨好言者無從指摘。
即朕亦不失知人之明。
該大臣仍
既有伯彥讷谟祜回牧省視。
該大臣即可專心戎事。
以期迅奏膚公。
克膺懋賞。
朕有厚望焉。
将此谕令知之。
○以東河修防出力。
河南按察使前任道員王榮第下部優叙。
予搶險禦賊知府王憲等升賞有差。
○辛卯。
谕内閣、前因戶部奏廣東省采買洋米。
延不覆奏。
當将該督撫等交部議處。
茲據吏部奏請将兩廣總督勞崇光、廣東巡撫耆齡、均照任意耽延例。
議以降一級調用。
勞崇光、耆齡、均着加恩改為降四級留任。
不準抵銷。
○又谕、文興等奏、請饬撥阿克蘇雜項稅務盈餘錢文一摺。
烏什待饷孔殷。
若俟内地撥解。
實屬緩不濟急。
着阿克蘇辦事大臣轉饬承辦之員。
将鼓鑄及徵收各稅盈餘項下錢文。
仿照前撥成案。
撥給烏什。
以濟急需。
○又谕、文興等奏、請饬催陝甘應解烏什經費。
迅速籌解等語。
烏什經費。
前準戶部議奏應令陝甘總督陝西巡撫籌撥。
迄今尚未解到。
着陝甘總督樂斌、陝西巡撫瑛棨、即行設法。
無論何款。
先行籌解銀一二萬兩。
迅速解往。
毋得再延。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江南地方。
被賊橫踞。
惟京口一城。
孤立江濱。
賊氛四偪。
與江北相依唇齒。
而為江南之咽喉。
現在寶堰白兔等處。
賊黨麕集數萬。
聞該城一載以來。
得以固守無虞者。
皆由巴棟阿與馮子材調度合宜。
旗綠兩營。
聯為一體。
所以防剿一切。
呼應便捷。
事機無誤。
現在魁玉已到鎮城。
雖系專轄旗營。
而與馮子材所帶綠營官兵。
實系患難與共。
必得相聯臂指。
方能所向有功。
着魁玉、馮子材、嗣後軍務緊要。
務須遇事和衷。
會商辦理。
使旗綠兩營。
仍聯一體。
不得彼此心存畛域。
緻誤事機。
将來海全到任後。
亦必應查照巴棟阿一切舊章辦理。
該副都統總兵等同辦一事。
當此軍務萬緊。
必當共矢公忠。
同心戮力。
克保危城。
本日又據魁玉奏、請将已革協領賞還頂帶。
責成辦理錢糧等語。
鹿鳴前經署将軍巴棟阿以玩違軍令。
奏參革職。
永不叙用。
着都興阿就近确查。
該革員鹿鳴前被巴棟阿奏參。
是否因公。
有無可逭。
據實奏聞。
再降谕旨。
至都興阿駐軍江北。
與京口輔車相依。
該處軍務情形。
亦應随時關照。
毋使疏虞。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尋都興阿奏、已革協領鹿鳴罪尚可逭。
請免其永不叙用。
暫令辦理右司錢糧事務。
從之。
○又谕、清盛奏、饷糈告匮。
請饬催各省協饷一摺。
僧格林沁追剿撚逆。
連獲大勝。
軍威漸振。
該大臣糧台月饷。
已欠至三四月之多。
東省被擾被災。
蠲緩較多。
若非鄰省協濟。
必至停兵待饷。
贻誤事機。
着文煜、嚴樹森、英桂、督饬該藩司迅将欠解月饷及專撥銀兩。
趕緊解赴山東糧台。
以資接濟。
毋得仍前延玩。
緻幹重咎。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清盛奏、饬催協饷。
并請饬盧朝安接辦糧台。
俾得專顧藩司本任事務各摺。
清盛以本省藩司。
辦理僧格林沁糧台。
幾及一年。
值此饷需支绌之時。
正宜竭力籌畫。
方為不負委任。
盧朝安以道員接辦。
呼應恐有不靈。
必至贻誤軍饷。
該藩司何得避難就易。
朽于卸責。
仍着譚廷襄督饬清盛照舊經理。
務當力顧大局。
毋許任意推诿。
再有人奏、東豫兩省被賊滋擾。
請饬查勘災荒地畝。
奏請蠲緩一摺。
東豫連年被賊。
小民蕩析情形。
極為可憫。
現在應否蠲緩。
着譚廷襄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譚廷襄、并傳谕清盛知之。
○又谕、嚴樹森奏、派兵布置河防。
以固河朔。
請将彰衛懷三府團練。
暫緩辦理。
并請仍留毛昶熙督辦豫省團練。
幫辦軍務各一摺。
濮範竄豫匪徒。
前經嚴樹森派兵北渡。
該匪聞風遁回老巢。
惟直東接壤處所。
匪衆充斥。
現值漕糧催兌。
不可不先為防範。
該撫業已調派牛浩然督帶标兵。
回駐河朔。
并調兵一千名紮滑浚之交。
着即責成該總兵妥為彈壓。
毋得稍有疏虞。
其南北兩岸防河楚勇二千名。
并着該撫相機調遣。
堵剿兼施。
以固疆圉而護全漕。
至河北人心浮動。
往往有不逞之徒。
藉團練而糾衆抗糧。
易滋流弊。
所有河北三府團練。
着即照該撫所議。
暫緩辦理。
毛昶熙督辦該省團練。
着有成效。
現在駐軍宋郡。
防剿正當吃緊。
着仍留豫省督辦團練。
以專責成。
宋防各軍。
業經該撫等實力整頓。
其一切軍務。
并着會同毛昶熙妥籌辦理。
如能和衷共濟。
是有幫辦之實。
不必顯有幫辦之名。
該撫仍不得以分任有人。
稍存推诿。
本日有人奏、請将東豫兩省被擾地方錢糧。
分别蠲緩。
以蘇民命。
着嚴樹森遴派妥員會同地方官前往履勘。
據實具奏。
又片奏、嚴樹森尚知吏治。
惟督辦剿匪未能盡善。
本年八月閑省城被圍。
該撫盡驅商紳民丁。
上城防守。
兵勇任令閑遊。
鋪戶按月捐赀。
練勇歸于何用。
且民丁多系小戶貧人。
并不發給口糧。
勒令晝夜巡邏。
人人怨恨。
請饬在籍前安徽布政使張光第、署祥符縣知縣朱光宇等、将從前捐項。
造冊報部。
覆實稽查等語。
并着嚴樹森确切查明。
有無此等情事。
迅速覆奏。
毋稍回護。
原摺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任副都統富明阿、本年春閑經特普欽查奏。
前在軍營受傷殘廢。
未能就痊。
迄今又逾多時。
該員調養自必痊可。
着特普欽刻即饬令來京。
現在京旗各營。
亟需講求訓練。
該員前在軍營。
打仗得力。
于營務利弊。
自必熟悉。
即使傷病尚有未愈。
以之講求訓練一切事宜。
自可及時報效。
諒不敢以傷病自甘頹廢也。
将此谕令知之。
○以山東齊河拏獲僞團出力。
予知縣韓光鼎等升叙加銜有差。
○緩徵直隸武清、甯河、東安、完、束鹿、天津、青、靜海、滄、南皮、鹽山、晉、永年、肥鄉、廣平、雞澤、懷來、衡水、深、博野、慶雲、钜鹿、邯鄂、新河、饒陽、磁、二十六州縣被旱被雹被蟲村莊新舊額賦。
并減免差徭。
○壬辰。
定文宗顯皇帝山陵名曰定陵。
○谕内閣、我朝深仁厚深。
浃洽寰區。
轸念民依。
無微不至。
偶遇水旱偏災。
疆臣入告。
無不立沛恩施。
其被賊擾害地方。
小民蕩析離居。
情形尤慘各該省督撫大吏。
自能仰體朝廷子惠恫瘝之隐。
随時查勘。
分别奏請蠲緩。
惟是奸猾吏胥。
從中舞弊。
往往恩诏雖頒。
有遲至數月而始張貼者。
有先徵錢糧而後張貼者。
在國家屢頒寬大之恩。
闾閻仍難沐纖毫之惠。
屯膏壅澤。
皆不肖有司階之厲也。
嗣後遇有蠲緩恩旨。
該省督撫當即趕緊刊刻謄黃。
嚴饬各州縣随到随貼。
務使實惠均沾。
家喻戶曉。
如或有視同具文。
及任意壓閣。
緻令朝廷澤不下逮。
一經發覺。
朕必重治其罪。
以為玩視民瘼者戒。
○又谕、勝保奏、督兵攻破延家營教匪老巢。
大獲勝仗一摺。
山東教匪。
句結陽範土撚各匪。
于莘朝一帶。
築圩抗拒。
以延家營為老巢。
經勝保先期張貼告示。
解散脅從。
旋即饬令總兵成祿、副将黃得魁等、督率馬步隊分路進攻。
并添調精銳兵勇策應。
各軍勇氣百倍。
奮力環攻。
遂将賊圩西北面攻破。
殺斃賊匪不計其數。
生捦逆首延輪秀、從侍明二名。
訊明正法。
當将賊巢全行焚毀。
剿辦甚屬得手。
着勝保乘此聲威。
節節進剿。
盡殄賊氛。
毋留餘孽。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勝保奏、颍郡紳民到營乞援。
及留兵駐張魯集。
即日自赴館陶調度各摺片。
并将翁同書信函。
委員方模勳禀件。
一并呈覽。
苗沛霖所集新舊各練數百圩。
與粵撚等匪雜處。
其心叵測。
勢焰彌張。
颍郡士民。
乞救迫切。
自屬實在情形。
該大臣如果即能前往。
乘苗練順逆之勢尚在未定。
無論應剿應撫。
迅速妥籌辦理。
誠為切要之圖。
第當直東一帶教匪。
切近畿輔。
甫經剿辦得手。
事機更不可失。
該大臣勢不能即分身前往。
既據奏稱先行抽撥兵勇。
派委得力大員馳往颍郡。
以壯先聲而安衆志。
所辦甚合機宜。
現在國瑞帶兵已紮至蓮花池。
進攻竹口。
如能得手。
可期與該大臣之兵兩路夾擊。
而匪衆被剿。
四路紛竄。
均須防剿布置周密。
方可無虞。
既據奏稱留兵張魯集。
暫行折赴館陶調度。
諒能籌畫萬全。
如北路迅即肅清。
該大臣自可即行南下。
統一事權。
酌辦剿撫。
該大臣前奏、有局外閑言。
每多媒孽等語。
其時密封言事。
指劾該大臣者。
誠屬紛至沓來。
惟朕不惑于浮言。
是以剀切寄谕。
但求無愧于心。
不必求諒于人。
以見倚任之專。
此時若遽假以重權。
恐無以塞悠悠之口。
該大臣如能将北路肅清。
苗練一事妥為籌辦。
彼時即畀之重任。
不獨好言者無從指摘。
即朕亦不失知人之明。
該大臣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