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關燈
自言其父名季福,居鄧州,業農。

    乃檄鄧州牧朱刺史(光第),使逮季福為驗,未至而宗瀛擢督兩湖以去,獄事遂中變。

    河道總督李鶴年,繼豫撫任開歸。

    陳許道任恺者,甘肅人也,先為南陽守,嘗谳是獄,又與鶴年有連。

    于是飛羽書至鄧,阻朱公,俾勿逮季福,且以危言怵之。

    朱公慨然曰:「民命生死所系,曲直自當别白,豈有相率炀蔽,陷無辜之民,以迎合上官者耶?」任恺使其黨譬說百端,終不為動。

    竟以季福上,使與樹汶相質,則果其子也。

    恺始大戚,知是獄果平反,己且獲重咎,百計彌縫之。

    豫人之官禦史者,乃交章論是獄,說頗侵鶴年。

    鶴年初無意袒凱,然出生軍旅,素簡貴,不屑親吏事,又恚言路之持之急也,遂一意力反宗瀛前議。

    然樹汶之非體安,則已通國皆知,無可掩飾。

    則益傅會律文,謂樹汶雖非體安,然固盜從。

    在律強盜不分首從,皆立斬,原谳者無罪。

    時樹汶入獄已五年,初止為體安執爨役,或曰娈童也,并無從盜事。

    而谳者必欲坐以把風接贓之律,于是樹汶遂為此案正兇。

    而官吏之誤捕,體安之在逃,悉置之不問矣。

    言者益大嘩,劾鶴年庇恺,于是有派河督梅啟照覆審之命。

    故事,欽差治獄,皆令屬官鞠之,大臣特受成而已。

    河工諸僚佐,什九鶴年故吏,夙承鶴年意。

    啟照已衰老,行乞休,不欲顯樹同異。

    竟以樹汶為盜從,當立斬,獄遂成。

    言者争之益力,吳縣潘文勤,時長秋官,廉得其實。

    乃奏請提部覆訊,且革馬翥職,逮入都。

    于是趙舒翹方以郎中總辦秋審,文勤專以是獄屬之,研鞫數月,始得實,行具奏矣。

    而鶴年使其屬某道員,入都為遊說。

    某故文勤門下士,文勤入其說,遽中變,幾毀舊稿,仍依原谳上矣。

    趙争之甚力,曰:「舒翹一日不去秋審,此案一日不可動也。

    」方争之烈,文勤忽丁外艱去官,南皮張文達繼為大司寇。

    文勤亦旋悟,贻書文達,自咎為門下士所誤,所以慰留趙者甚力。

    疏上,奉旨釋樹汶歸,戍馬翥及知府馬承修極邊,鶴年、啟照及臬司以下承審是獄者,皆降革有差。

    而朱公已先以他事挂吏議,則任恺嗾鶴年為之也。

    方三法司會稿時,豐潤張學士佩綸署副憲,閱疏稿竟,援筆增數語于牍尾曰:「長大吏草菅人命之風,其患猶淺,啟疆臣藐視朝廷之漸,其患實深」雲去。

    辇下士大夫,莫不歎為名言。

    一時督撫,皆為之側目。

    其實此語亦有所本,當光緒丁醜刑部治葛畢氏獄,給事中王昕疏劾浙撫楊昌浚,疏中大意,即此數語也。

     今禮部侍郎張亨嘉,于時以大挑知縣,需次東河。

    啟照之派員谳案也,亨嘉與焉。

    獨持議平反,不肯附和鶴年黨。

    比提部部檄查取諸承審官職名,亨嘉請去己名,啟照不許。

    乃請咨會試,陳牒刑部,述此案始末綦詳,以是免議。

    旋即于是科成進士,入翰林。

    義甯陳撫部寶箴時官豫臬,當朝命啟照覆訊也, 陳公固心知樹汶冤,以啟照為其鄉先輩,冀力争,得轉圜。

    而啟照中先入言,卒不從,及部檄至,有謂陳公可據此自辨者,陳公謝之曰:「吾不欲自解以招人過也。

    」遂同罣吏部議。

    獄之起,當光緒己卯,訖癸未春,始議結,今二十八年矣。

    豫人談斯獄者,猶曰:「微朱公,樹汶無生理也。

    」然體安卒無恙。

     ○王可莊太守失歡于寶文靖 閩縣王可莊太守仁堪,光緒丁醜,以進士第一人入翰林。

    方其未捷時,以舉人官内閣中書,才名固已藉甚,諸臣公争欲羅緻門下。

    是科寶文靖以次揆主會試,得太守,喜甚。

    已而文靖又奉命充教習庶吉士,庶常館大課,賦題為靈壽杖,官韻中有相字。

    太守賦雲:「危不持而颠不扶,焉用彼相?」文靖閱之,大怒,以為有意諷己也,遂終身不與太守相見。

     ○挽聯 陳弢庵學士曾辦南洋海防,丁母憂歸裡。

    豐潤張幼樵學士,以聯挽之曰:「狄梁公奉使念吾親,白雲孤飛,将母有懷嗟陟屺;周公瑾同年小一月,東風未便,吊喪無面愧登堂。

    」時方當馬江敗後,故其辭悲憤異常。

    馬江之役,人多以咎豐潤,然豐潤不過會辦耳。

    書生夙不知兵,而受任于倉卒之際,号令不專,兵将不習,政府又力禁其先發,着着皆有取敗之道。

    一督一撫,一船政大臣,開府有年,何竟一無備禦?既知豐潤調度乖方,何不先事奏參?此何等事,而可袖手旁觀乎?斯時閩中大吏,殆惟幸豐潤之敗,而藉手于法軍以取之耳,豈有絲毫為國之意耶?豐潤出京時,閻文介執其手而謂之曰:「子其為晁錯矣。

    」閩事之必敗,智者莫不知之,即豐潤亦未始不自知之,知之而不得不往殉之,其遇彌艱,而其心未嘗不可諒也。

    然法帥孤拔,實為吾炮所斃,故船局雖毀,而不敢進趨省城。

    然則茲役雖敗,猶不無尺寸之功焉。

    視甲午之役,又孰優而孰劣也? 錢塘孫子授少司農薨于位,王黻卿農部頌蔚挽之曰:「公以枚乘給劄,兼浮邱授詩,直道雖行,往事不須慚醴酒;我本詞館門人,備司農掾屬,文章無命,逢人猶自惜焦桐。

    」蓋司農初為南書房翰林,後入毓慶宮,授德宗讀,眷畀日隆,行陟正卿。

    忽以失察戶部書吏案,退出毓慶宮,遂一蹶不振,郁郁以殁。

    故上聯以申公為比,下聯則農部由庶常改官部曹,故以焦桐自慨也。

    蒙于司農,為再傳弟子,嘗侍公座。

    為言授讀時,上之天亶聰明,真非常人所及,讀書不三遍,即成誦,能熟背,授之講解,未嘗或忘。

    其或有所疑而垂詢者,則皆講義之所未及,或與他篇有抵牾同異者也。

    時聖齡才十四五耳。

    後來外間傳言,謂上讀書不慧者,皆謠诼之言,不足信也。

     ○紀馬江死事諸将 甲申馬江之敗,世皆歸罪于張幼樵學士。

    然諸将用命,力戰死綏,其忠荩實有不可沒者。

    且法人内犯,實仗孤拔一人,自孤拔斃于炮,法人已失所恃,遂不複能縱橫海上,功過亦差足相抵。

    較之大東溝、劉公島諸役,其得失必有能辨之者。

    爰檢箧中舊所錄存學士為諸将請恤疏稿,錄之于此。

    方今朝廷銳意規複海軍,聽鼓鼙而思将帥,其亦有奮袂而起,以追先民之風烈者乎?按是役死事最烈者,為督帶飛雲兵輪副将銜參将高騰雲、管帶福星輪船五品軍功陳英。

    原疏叙高事雲:「該參将由粵來援,論事吶吶如不出口。

    前月二十六日,法增一船,諸将來請援。

    高騰雲獨義形于色,臣心異之。

    夜複來見,詢以方略。

    高騰雲曰:『閩防之意,本以牽制,使敵不發耳。

    廠非戰地也。

    但炮注子人枕戈者已一月,晝夜相持,咫尺間恐釀成戰事,知帥意急欲先發,必多牽制不可得。

    南洋援必不來,即來,怯将亦無用,徒害事耳。

    』臣诘之曰:『然則奈何?』對曰:『專攻孤拔,得一當以報而已。

    』臣欲令其統率諸将,則辭以資望在李新明後,且曰:『水師船各自為戰,非若陸軍一将,能指揮十餘萬也,請不必紛更。

    』堅守以待上命。

    該參将既去,臣複囑各船,就商籌策。

    該參将志定神完,誓死報國,是日手發巨炮,擊其烏波船,一一命中,以一飛雲小艦,當敵人三大艦,中流堅拒不退。

    忽橫來一炮,該參将腿為之折,複一炮,遂飛入水中而沒,舟乃發火。

    」其叙陳事雲:「該軍功人極瘦弱,文理甚優。

    方敵艦日增,臣深憂之。

    陳英上書,請以各輪船合攻孤拔座船,而艇船等發火牽制下遊,使各輪小商船水勇及捍雷船,截其魚雷艦。

    所論均有條理,臣采其論,下諸将,布置略定。

    無如法暗約英美先發也。

    陳英見英美船驟下,急起碇誓衆曰:『此吾報國日矣。

    吾船與炮俱小,非深入不及敵船。

    』敵以三船環之,舟中機損人亡不顧,但以炮向孤拔船,孤拔船受炮略退,敵複增船來持。

    至一時許,陳英猝中炮于望台,學生王漣随殉,船始焚毀。

    英美船觀戰者,均稱歎不置,為之深惜」雲雲。

    後奉旨,高騰雲照總兵陣亡例,從優議恤。

    陳英給都司銜,照都司陣亡例,從優議恤。

    王漣照五品官陣亡例議恤。

    是役力戰死者,尚有千總許壽山、葉深、五品軍功林森林三人。

     ○甲申越南戰事雜紀 昨從友人齋頭,讀鄂中吳君光耀華峰文集,中有《甯副将戰事略》一首。

    其叙甲申間越南戰迹,與官中文牍,及海内傳聞,有迥異者,爰撷其要而錄之于此。

    甲申越南之役,兩廣總督張樹聲、前雲貴總督劉長佑,暨沿江海督撫,各征兵出鎮南關,是為中路之師。

    廣西巡撫徐廷旭,屯諒山督師。

    樹聲遣将黃桂蘭、董履高等,多淮軍。

    廷旭巽懦,不敢違總督意旨,盡用其人,而自用黨敏宣、陳朝剛、陳得貴等,皆廣西人。

    延旭倚桂蘭,俾盡統諸軍當前敵,駐北甯。

    延旭自統二十餘營為後路。

    桂蘭所統,凡四十二營,在北甯日夜酣酒,奪民間妹崽,恣為荒淫,不恤軍事。

    部下益相習無紀律,越南人怨之刺骨。

    會有教民,賄敏宣,請給軍裝助戰。

    敏宣言諸桂蘭,桂蘭已昏醉,悉聽敏宣言,教民得軍裝,遂助法攻官軍,官軍潰走,延旭逮問。

    朝命潘鼎新為桂撫,而以布政使王德榜署提督,代桂蘭,且命斬敏宣及總兵陳得貴,敏宣以退縮,得貴則首失扶良炮台者也。

    時敏宣猶領三千五百人屯諒山,為桂蘭軍營務處,合所節制,尚二萬餘人,兵權甚盛。

    得貴所領亦千人。

    德榜懼其叛,秘不發,而令部将甯裕明往誘之。

    裕明以一騎一卒,往迎敏宣聲言籌軍食,而一幕客廣西人者繼之。

    客固敏宣鄉裡,謂可通誠也。

    裕明見敏宣,邀與同往大營,敏宣不疑,單騎随之行。

    才入關,遽就縛,搜其身,得雙響手槍二,已上子藥矣,遂斬之,并斬得貴。

    得貴初猶侃侃辯,謂吾退炮台有将令,诘以克扣軍饷事,始俯首無語。

    桂蘭夜餌金死。

    朝剛亦當斬,亡命不知所在。

    敏宣曉相人術,自以法當死兵,故每戰辄退縮,至是竟死刑。

     越南一役,諸将善戰者,以甯裕明為第一。

    裕明,湖南衡陽人,初随劉武慎軍。

    甲申春,淮軍既敗,廣東陸路提督楊玉科領廣武三營,屯觀音橋。

    調裕明領右營。

    閏月丙午昧爽,法人由郎甲進攻觀音橋,橋南北皆山,高數十丈,北嶺尤鬥絕。

    提督萬葉,以所部四千人屯橋南,當前敵。

    裕明從玉科,與提督王洪順屯橋北,為後勁。

    日未晡,萬葉戰敗,退至橋北,倚北嶺而陣。

    法軍從之入,裕明急出萬葉後,登北嶺絕頂,發炮下擊,别伏兩哨于山之左右麓,橫截法軍之要。

    法軍悉力禦嶺上軍,不虞伏兵之驟出也,大驚潰走。

    諸軍悉衆追之,至郎甲,殲其銳卒數百人,于是法人始有求和之舉。

    洪順不知西人好争高,乃屯山下平地,幾為敵所乘。

    然見前敵敗退,能督隊不少卻。

    萬葉雖敗,而部伍井井不稍亂,故卒能轉敗為勝。

    二人皆淮軍良将也。

    萬葉後怒鼎新賞不公,辭歸。

    而裕明叙績以千總超擢遊擊,會奉電旨,令退師,毋礙和議。

    我軍如約退入鎮南關,法人約退東京,乃下退北甯。

    裕明說玉科謂法人詐和,必不可信,宜乘機進兵。

    旋奉旨派員潛赴敵境偵探,諸帥皆謂無如裕明,裕明遂行。

    以六月乙酉發觀音橋,晝伏夜行,蠻煙瘴雨,備嘗艱苦。

    七月癸卯朔,歸龍州,說鼎新宜進兵,于是遂決二次大舉之議。

     八月庚寅,我師敗績于郎甲。

    郎甲南距諒山十五裡,北距觀音橋八十裡,東輪頭,西太原,各百裡。

    先時越南教民,遂豕羊犒軍,報法人且至,方提督友叔謂之曰:「我軍裝未齊,壘營未固,不能速戰。

    」越民遂去,不二日而法兵大至矣。

    關外林木叢密,法人倚以自蔽,我軍竟不之覺。

    昧爽忽聞炮聲,友叔猶曰:「兵勇打冷炮耳。

    」俄而開花彈落營中,炸死十餘人,始知敵至。

    時築壘未畢,軍士各散就空村為食。

    周提督者率二千五百人駭而奔,友叔以千人亦奔。

    法人萃于玉科營,圍之數十重。

    裕明令軍中,即無事,亦戒備如對敵,故拒戰獨整暇。

    乃憑牆發槍,法人更番疊進,死傷如積。

    營牆猝轟倒,裕明以親軍三百人,且戰且掘坑。

    自朝至日昃,法人數萬,沖突數十次,卒不得入。

    左右呼裕明曰:「大人不速出,死傷無孑遺矣。

    」裕明回顧,見積屍縱橫,四面皆法兵,不見援兵一人。

    望玉科中軍,圍尤厚,不知存沒。

    乃慨然曰:「戰死槍,走亦死槍,甯戰死耳。

    」左右曰:「統領猶在。

    」裕明曰:「即欲出。

    亦必殺入。

    」時天已昏黑,裕明乃口銜匕首,右手縱火彈,左手持馬刀,馳而斫。

    左右随而馳斫者,二百餘人。

    法兵皆披靡,竟入中軍,玉科左右,僅數十人,尚據内濠力戰。

    裕明于是衛玉科出,士卒死者,又五十人,傷四十餘人,存者止百人耳。

    玉科既出,左右僅三人,由是益親裕明,裕明亦樂為玉科用。

    是役也,玉科懲黨敏宣前事,拒教民不使見,而友叔不知教民皆法軍間牒,遽納之入,且以實語之,故及于敗。

    我軍死千餘人,法軍死者亦相當。

    而玉科、裕明之能軍乃大着。

    友叔被創,怨周提督之不相救也,周亦懼誅,吞金死。

     十一年正月,諒山既失守,諸軍退屯鎮南關内。

    獨玉科屯關外十五裡之文淵,距法軍所駐五裡。

    己酉昧爽,法軍進犯,裕明陣中嶺,身當前敵,分兵據左右二嶺,左嶺徐占魁當之,右嶺寥應昌當之。

    玉科駐大塘嶺上督戰,後裕明陣裡許。

    綏甫交,占魁炮傷足,遽回營。

    應昌懼而奔,一軍随之。

    獨裕明督所部力戰。

    法人分兵從右嶺入,玉科見應昌敗,慮裕明力單,遺提督劉思河率中營親兵助之。

    思河持馬刀來,裕明謂且置刀亟蹲而發槍,語未畢,炮彈已洞窮思河胸,玉科亦負兩傷,一中頭太陽,一洞腹。

    裕明不知玉科之傷且死也,猶遣紅旗索玉科諸營子藥盡與我,我不收隊矣。

    紅旗報玉科陣亡,裕明乃痛哭曰:「主帥死,我須性命何為?弟兄不能戰者,請逃死;不懼死者,請随我,為主帥複仇。

    」衆皆哭曰:「願從死。

    」裕明沖法軍,擊殺一五畫金線者,或曰法總統之婿也。

    是時炮聲如雷霆,子飛如風雨,槍連環如數萬爆竹齊發,如倒岩牆,非忘生死者,不敢斯須立也。

    裕明倏中彈,洞右頰而出,血流滿身,裕明猶不知,但持刀督軍士前進。

    士皆大哭曰:「大人戴花矣。

    」戴花者,軍中中炮之隐語也。

    争扶掖入關,裕明不肯,謂死亦當在關外。

    左右绐之,謂玉科尚未死,乃強輿入關。

    王德榜嘗拊裕明背而調之曰:「人言我王老虎膽大,汝膽乃大過我耶?」 二月戊寅,法人攻陷關前隘。

    隘北五裡,裡有三山,如品字,曰小南關。

    馮子材統十營,三營屯山上,七營屯山下。

    是日法人以奇兵越鎮南關東嶺,出間道,襲奪小南關。

    裕明方養創憑床,聞炮聲,裹創飛騎至,則馮軍已敗下山。

    裕明從山北沖上,馬刀斫法人,法人披靡,于是諸軍相繼登。

    德榜屯汕隘,亦聞炮聲,遺都司陳得勝間道赴援,留旗幟汕隘為疑兵,而自率親軍,施放火箭,橫殺入關,截法人辎重。

    法人前後受敵,乃敗走。

    南方卑濕,春草方生,洋人革履滑,辄颠入草中。

    迫追兵,又不得正路,窮急哀呼相聞。

    我軍戰勝,氣益猛,乘日光窮追,斬馘法人數千級。

    法人被殺急,則投槍降,去帽為叩首狀,以手捍頸。

    軍士憤法人甚,卒殺不止,人遂謂中國人無禮也。

    法人一敗不複整,敗文淵,敗諒山,敗谷松,敗威坡,敗長慶,敗船頭,由北而南,八日夜,退二百餘裡。

    諸軍歡呼,謂恢北圻複東京有日矣,而停戰之诏書遽下。

     ○章高元失青島之遺聞 德人之據青島也,守将章高元疊電總署,謂被德人誘之登舟幽諸舟中,迫脅萬端,終不為動。

    此事後掩飾之辭,非實錄也。

    初青島既開辟,政府拟建為海軍根據地,以文武大員二人守之。

    文員為山東道員黔人蔣某,武員則高元也。

    會丁酉會試,蔣奉調回省,防務乃為高元一人所專。

    是日日方正中,炮台上戍兵偶以遠鏡周矚海中,忽隐隐見兵船一艘,破浪而來,疑之。

    謂外國兵輪,何事至者,再審睇之,則更有數艘,銜尾繼至,急使人報知高元。

    高元方與幕客數人為麻雀戲,怡然曰:「彼自遊行海中,偶經此地耳。

    何預吾事?而爾等張皇如是。

    」俄頃,船已抵岸,始辨為德人旗幟。

    旋有水兵三四人,由船中出登岸,買紙筆數事而去。

    移時,即以照會一函抵高元署中,高元賭方酣,意擲之幾上,漫不拆視,喃喃曰:「是何大事,來溷乃公?」又曆食頃,賭倦少憩,一幕客取牍欲啟封,高元尚尼之。

    幕客曰:「封已啟矣,姑視其中作何語者。

    」既啟,某客遽狂呼咄咄怪事。

    高元始取視,乃知德人勒令于二十四锺内,将全島讓出也。

    高元遽推案,盡翻賭具于地下,令迅速開隊,亟出署,則德兵已滿衢市。

    隊既齊,将士皆挾空槍,無子藥,急返庫中領取,則庫已為敵所占矣,乃大窘。

    高元曰:「即不能戰,吾惟有與之論理耳。

    」亟詣德将,侃侃與辨。

    德将夷然曰:「此事吾奉本國訓條行事,實無理之可言。

    汝但全師退出而已,吾亦不汝害也。

    」高元終不許,遂幽之署中。

    高元故健将,然非方面才。

    法人犯基隆時,力戰嘗有功,恃勇而驕,漫無豫備,以至于此。

     ○服妖 服妖之說,鑿然有之。

    辛有伊庫力歎,子臧聚鹬之事,三代前已啟其端。

    昔史所記,如南唐之天水碧,北宋之女真妝,南宋之錯到底、快上馬,其事皆信而有征。

    蓋國之将亡,其朕兆先見于起居服禦之間,氣機所感,固有莫之為而為者,不得謂五行家武斷附會之說也。

    光緒中葉,辇下王公見勒,暨貴遊子弟,皆好作乞丐裝,餘嘗親見之,不知其所自始。

    而一國若狂,争以寒乞相尚,初僅見諸滿州巨室,繼而漢大臣之子孫亦争效之。

    淄川畢東河尚書之諸孫,蓋無人不作此裝也,今其家已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