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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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詳細紀錄。

    某君且飲啖,且書,日旰始脫稿。

    上閱之,頗嘉許其詳盡,即以賜之。

    逢君所見,猶是當時呈進真本也。

     ○吳谷人遺事 吳谷人祭酒《垂老詩稿》,末刻入《有正味齋全集》,其子清鵬,裝為長卷,阮文達跋其後雲:「乾隆末,先生館阿文成家,餘時在京師,先生時有教益,為之泣下,人不知也。

    」數語頗回隐,似有不可明言者。

    世頗傳文達進身由和珅。

    祭酒教益之言,殊為和氏發乎?和相貴盛時,慕祭酒名,欲招緻門下,卒謝不往,和甚恨之。

    祭酒某科考差,卷入他大臣手,已入選矣。

    和重加披閱,見詩中有「照破萬家寒」語,大言曰:「此卷有破家語,可進呈乎?」遽撤其卷。

    祭酒遂終身不得一差。

     ○劉文清姬人善書 諸城劉文清公之側室黃夫人,能學公書,幾亂真。

    包慎翁嘗見其與公家書一冊,筆筆精妙,真尤物也。

    葉廷管《鷗波漁話》亦載此事,惟黃作王,雲:「《淵雅堂集》有句雲:『詩人老去莺莺在,甲秀題簽見吉光,』」注雲,王常為公題甲秀堂法帖簽子,惕翁蓋嘗見之,故有是詠。

    此文清逸事之最可傳者。

    惟黃王互異,必有一訛。

    慎翁與文清交頗深,所見夫人迹最多,所載當不誤也。

     ○龐雪崖之遺愛 任邱龐雪崖先生垲,康熙朝詩人也,以翰林出守建甯。

    甫受事,浦城令以嚴苛激變,邑人乘夜焚冊局,殺冊書。

    先生聞信,馳往,傳學官典史至,集諸生于明倫堂,數令罪,谕士民毋生亂。

    查倉庫及冊局,收末焚書冊,變遂定。

    制府某,惡閩俗之悍,欲重懲之。

    而浦令與士紳有嫌,将務織興大獄。

    先生大言曰:「令實已甚,吾可殺人以媚人乎?」僅坐重辟一人,流二人而已。

    浦人屍祝之。

    嗚呼!今安得其人耶? ○金簡 曩客都門,助友人纂輯會典,檢得一故事,絕可笑。

    乾隆某年月日,上谕内閣,本日召見都統金簡,見其補服獅子尾端,繡有小錦雞一隻,訝而問之。

    則對以奴才以都統兼戶都侍郎,侍郎系文職二品,然照例文武兼官,章服當從其尊者,故繡此以表兼綜文武之恩榮耳。

    章服乃國家大典,豈容任意兒戲?金簡着交部議處。

    此事殆可入笑苑,然亦可見當時重文輕武之心理矣。

    金簡本朝鮮人,入仕中朝,隸内務府旗籍,一女入宮為嫔,後仕至尚書。

    為人精幹有巧思,武英殿聚珍闆程序,其所手創也。

    朝鮮人入仕中國,自唐已然。

    高仙芝乃至任将相,封王爵。

    而唐末崔緻遠,且登進士第,佐節度幕,入為朝官。

    後複啟請還仕其國,亦曲許之,柔遠之意,至為厚矣。

    明成祖賢妃權氏,亦朝鮮人也。

    金簡之仕于本朝,自非創舉,但何以不入漢籍,不用本國籍,而必入内務府旗籍?則書缺有間,莫明其故矣。

     ○朱文正之迷信 大興朱文正公晚年,栖心道教,迷信最笃。

    居恒閉目養靜,與客談,亦不開眸。

    翰林院土地神,相傳為韓退之,公一日忽語人雲:「文公已受代去,代之者吳雲岩殿撰鴻也。

    」一歲丁祭畢,公乘輿過祠門外,自輿中拱首曰:「老前輩請了。

    」又自謂前身為文昌宮之盤陀石,故字曰石君,别号盤陀老人。

    有扶乩者,因言公乃文昌二世儲君。

    于是有奏請加梓潼帝号升中祀之舉,卒以嘉慶六年行之。

    公嘗直誕辰,諸門弟子稱觞為祝,洪稚存太史與焉。

    酒半,忽袖出一文上壽,公固夙喜洪文,亟命讀之。

    洪抗聲朗誦,洋洋千言,多譏公迷信事,座客皆驚,洪獨大笑叫絕。

    公遂大怒,洪坐是淪谪,卒不振,然弗悔也。

     ○成得大逆案 成得者,内務府廚役也。

    仁宗駕幸圓明園,成得突起行刺,立被擒。

    上命諸王大臣六部九卿會訊之,默無一言,但雲「事若成,則公等所坐之處,既我坐處」而已。

    上寬仁,不欲窮诘興大獄,遂鹹并其二子誅之。

    得之處決也,已至市曹,縛諸樁,乃牽其兩子至,一年十六,一十四,貌皆韶秀,蓋尚在塾中讀書也。

    至則促令向得叩首訖,先就刑,得瞑目不視。

    已乃割得耳鼻,及乳,從左臂魚鱗碎割,欲及右臂,以至胸背,初向見血,繼則血盡,隻黃水而已。

    割上體竣,忽言曰:「快些。

    」監刑者一人謂之曰:「上有旨,令爾多受些罪。

    」遂瞑目不複言,訖不知何人所使也。

    擒得者為禦前侍衛某額附。

    額附勇力,為侍衛中第一人,尚不如得。

    嘗與得校藝,以長二尺許木樁十餘枚排列為一行,植其半于地,堅築之,樁相去各半尺許。

    額驸與得,各卧于地,以腿橫掃之,樁應腿而出。

    得一舉腿,能掃去十二樁,額附不過七樁而已。

    是日不知何以不敵,遂被擒。

    蓋天威所臨,早已褫其魄也。

     ○林清逆案異聞 嘉慶癸酉林清之亂,喋血禁門,毒流三輔,數月後乃克平定。

    國史皆謂變起倉卒,而不知先一歲已發露于台灣,特當時公卿大臣,不肯據實上聞耳。

    先是壬申春,泾縣趙兵備崇華。

    攝台灣淡水同知。

    甫下車,即訪,獲妖言惑衆之高媽達。

    訊之,俱供其同黨劉林、祝現定以次年閏八月望夜在都下舉事,徒黨遍中外。

    劉林者,即林清原名也。

    兵備亟通詳請奏,上官以其語不經,匿弗以聞,僅依尋常傳布邪教律拟決。

    次年,都中之變果起。

    事起以九月十五,先一日,蘆溝橋巡檢已飛報祝現奉林清命,定次日午時入宮舉事,黨羽本日悉已入城。

    兼尹尚書某,猶以不可冒昧聲張,緻釀巨變斥之,亦不部署防衛雲。

    前此成得逆案,雖仁廟至仁包荒,然其事卒疑莫能明。

    及是,山東金鄉知縣吳階捕獲逆目崔士俊,究出嘉慶八年,成得曾偕祝現至士俊家宿一月,禦車者為支進才。

    始知成得本林清逆黨,并無他故。

    而東撫以事屬既往,删不入奏,遂使疑團至今莫釋。

     ○湯文端遺事 蕭山湯文端公金钊,為嘉道間名臣。

    相傳未第時,其封翁設酒肆于鎮市。

    除夕,諸客飲散,惟一叟獨酌,漏三下,猶不言去。

    翁促之曰:「今夕歲除,人各有事,客可歸矣。

    」叟唏噓曰:「垂死之人,何以歸為?」翁訝曰:「叟何事為此言?願明告我。

    」叟曰:「餘半生止一愛女,昨歲被奸人誘拐,近始得耗,知鬻諸京都和相國邸。

    欲往見之,而遠道三千裡,非徒手所能往,行死溝壑耳。

    」翁曰:「附糧艘入都,不過十餘金,我尚能為子謀之。

    」叟拜謝而去。

    明歲,出金資其行。

    至都,見女,知為相國專房寵,諸姬莫敢争夕。

    問父何能來,叟告以故。

    是歲為乾隆某科鄉試,時文端已為弟子員,方應舉。

    相國疏其名,以授浙典試,遂領解。

    入都應禮部試,谒座主,語之曰:「子之得解,和相力也。

    宜急往謝。

    」文端愕然,歸即托病,匆匆南歸。

    和敗,始赴會試,成進士。

     ○楊忠武公遺事 道光十一年,回部酋長郡王銜伯克伊薩克入觐。

    伊薩克素強盛,雄長諸伯克,且有誘擒張格爾功,益驕侈自肆,輿馬繁多。

    所經回疆諸城,諸伯克悉盛供張,以結其歡。

    比入關,猶責地方官供應弗少戢。

    時楊忠武公遇春為陝甘總督。

    忠武故督師回疆,諸回部皆仰若天神者也。

    伊酋将至,布政使白公将郊迎于數裡外。

    公曰:「毋須此,第視我行事。

    」明日,将入城,公遣牙官持令箭招之使入。

    伊薩克乃單騎從數人來。

    公令諸材官部卒有頂戴者,皆冠帶華服,惟不佩刀,轅門外至堂下鹄列兩行皆滿,伊酋至轅門下馬步行,見兩旁官皆屏息立無聲,伛偻不敢仰視。

    至堂下憩少時,有命入見。

    登堂,則堂上虛無人焉。

    一巡捕官導之行,曆廳事數重,乃至。

    公便服居一小室中高座,二童子侍側,地施紅罽。

    伊酋及門,未逾限,已跪地,摘帽叩頭。

    公令一童子扶以入,賜小杌命坐。

    伊酋至叩首,始敢就坐。

    公溫語慰谕之,因自拂其髯曰:「吾老矣,視在回疆時奚若?」曰:「更精神。

    」公曰:「汝亦老,須發加白矣。

    吾輩受大皇帝厚恩,當思及時報稱,為子孫計,毋生它妄想。

    」伊又叩頭曰:「謹受教。

    」公乃謂之曰:「大皇帝念汝,少住即行。

    無多帶從者,宜往谒諸官,皆有食物犒汝,恣汝飲啖也。

    」随令一童子扶之出,伊酋汗流竟體,衷衣皆濕。

    上馬行數十步,神始定。

    明日遽行,騎從減十之六。

    公它日語僚屬曰:「蘭州為入關第一省會,當示以天朝威重,他省加禮,乃知恩也。

    」偶讀此,感念前歲達賴入觐時事,不禁今昔之感,辄泚筆記之。

     ○梁山舟遺事 梁山舟學士,以書名幹嘉間,平生深自矜重,不輕為人作。

    乾隆末,入都祝嘏,道出山東。

    聞人言,運河盛漲,前途道阻,因詣撫軍某公咨之。

    某公者,滿州旗籍也,相見,即盛言水勢之大,因暫留居署内,館之後圃,膳饩豐隆。

    惟出入必經撫軍内室,殊苦不便,遂亦鍵戶不出。

    撫軍每三五日,必來省,見則言水勢未平,咨嗟不已。

    室中一無書籍,惟插架古法帖十數種,隃麋數十丸,缣素數百番而已。

    學士終日無事,因以翰墨為消遣,如是者匝月,架上楮墨,亦略罄矣。

    一日撫軍入見,喜動顔色,曰:「水已全退,可行矣。

    」遂張筵祖餞。

    酒半,忽顧架上楮素,歎曰:「吾以王事鞅掌,友朋書債,皆堆積此間,何日始能清理耶?」學士乃言曰:「吾在此無所事,已敬為代償矣。

    」撫軍佯驚曰:「此皆遠近名士,慕我書名,殿轉請求者,今一旦為公污盡,奈何?」亟呼僮,斥之去,更易新楮來。

    學士大愠,遽匆匆别去。

    既首途,則前驿并無水漲事,皆撫軍飾詞欺之耳,然莫明其故。

    久之,始悟廿餘年前,官翰林時,撫軍方官筆帖式,嘗以佳紙求書,學士拒而不許,今故為此狡狯以報之。

    學士後與人言及,猶憤憤。

    遣人往觇,則撫署中四壁琳琅,莫非學士手迹矣。

    此公可謂惡谑,然殊未傷雅。

    成哲親王曾為謝學士階樹作《黃庭經》小楷,為生平極精之作。

    旗下一都統見而愛之,乃以數十金購宋紙一卷,親詣邸跽求,王颔之,翌日即送至,某都統訝其神速,方竊自喜,展視,了無一字,惟一角有蠅頭小字三,猝不易辨。

    谛視之,則「你也配」三字而已,此則令人難堪矣。

     ○李申耆遺事 李申耆先生之令鳳台也,鳳台地瘠而民悍,多豪猾,為逋逃薮者相望。

    先生常騎健馬,率鄉勇巡行闾裡。

    每出不意得盜魁,察其中有重氣節、矜然諾者撫用之,盜以斂戢。

    嘉慶辛未,百文敏齡總制兩江,适儀征有劫殺巨案,戕一家三命。

    文敏偵得盜魁為蒙城人,而匿于鳳台。

    嚴檄兩邑,限一月捕送。

    先生偵知容隐盜首之巨猾不受捕,乃召所撫用某役至内室,置酒飲之。

    酒半,怆然曰:「吾行解組歸裡矣,故召若來一痛飲耳。

    」某役怪其語不倫,請其故。

    先生出督檄示之。

    某曰:「此人匿某巨猾家,役故知之,惜力不能取耳。

    」先生曰:「若能取者,吾早以捕事屬若矣。

    吾即去此,若亦不能終作好人,故與若作别耳。

    」語畢,潸然久之,某亦悲不自勝。

    良久,始曰:「有一策,姑試為之。

    公收役家屬置之獄,而發朱簽谕役往。

    三日不歸,則役必死。

    役之妻若子,幸終身俾司應夫人、公子。

    俾得延宗祀,于願足矣。

    」先生諾之。

    猾家距城二十五裡,某即日至。

    猾款之曰:「雲泥路隔已三載,何幸辱臨,得無為儀征案乎?」某慨然示之朱簽。

    猾曰:「其人誠在此,試招與共飲,商榷之。

    」盜魁出,則曰:「我君之新友,彼則舊友也。

    且我讓一身,而彼一家。

    顧為新友一身,陷舊友一家乎?明日從入城矣。

    」次早,猾遣力士二十人,持長矛護送,至城門而返。

    蓋盜魁至骁勍,猾知某役之非敵也。

    先生方遣某去。

    即召匠制堅檻,集舁者護者百餘人以待。

    某役俄引盜至,先生略诘姓名,即檻解蒙城,而躬自護送之。

    鳳去蒙七十裡,中道有鎮,為兩邑分界所。

    檻車入旅店,而先生降輿,當門坐。

    鄉民聞官獲大盜,争來觀,環店外如堵。

    先生怡然謂之曰:「此大盜,千萬官軍所不能捕者,而我竟得之。

    他日當膺上賞,父老知我喜否?當置酒為我賀。

    」乃命取酒來,遍酌父老,且語之曰:「此賊精妖術,非我孰敵之者。

    彼與我戰。

    力不敵,乃幻形為狐狸,思竄去,吾亦變虎追之。

    彼又變隼,欲高飛,吾又變大鵬追之。

    彼窘,将走投海,吾乃檄天将合捕之。

    又擊以掌心雷,始因而就縛。

    」觀者奇其語,皆環聽不他瞬。

    久之,先生亦大醉,始升輿去。

    是時,猾已遣健者數十人來劫。

    見先生方坐店門劇飲,遂出鎮外俟。

    良久,先生輿始過。

    問檻犯何尚不來。

    從者答以在後徐行。

    猾黨返至店,則先生方劇飲時,已排店後牆,舁檻車由間道急行,計且抵蒙矣,猾黨乃廢然返。

    先生即改乘快馬,追檻車與俱,疾馳至蒙會。

    蒙令聯銜通詳,聲明鳳台捕得,遵檄交蒙令轉解歸案。

    禀既發,先生始還鳳。

    其次日,聞盜已越蒙獄去矣。

    蒙令先以虧帑事,奉督檄嚴诘;事未竟,又失盜,遂缢。

    先生嘗語人曰:「鳳、穎、泗三郡,簡壯者五千人,可方行天下,然唯其豪能用之。

    官用之,必帥至千裡外。

    或客兵勢盛,足相钤制,乃可。

    否則驕蹇難制,且為大患。

    」後數十年,撚匪亂起,人始思先生言。

     ○湯海秋之死 益陽湯海秋,道光時以少年捷科第,登言路,高才博學,聲華藉甚。

    一時勝流如曾文正公,及王少鶴、魏默深、邵位西、梅伯言諸君皆與之交。

    海秋氣甚豪,甫入台,旬日間數上封章,忤朝貴意,回部曹行走,郁郁不自得。

    乃研精著述,所為《浮邱子》尤自喜。

    一日諸友集其寓齋,或言大黃不可輕嘗,如某某者,皆為庸醫所誤,服大黃緻不起者也。

    海秋獨曰:「是何害?吾向者雖無疾,猶常服此。

    謂予不信,請嘗試之。

    」趣命奚奴,速購大黃數兩來,諸友苦止之,不可。

    及購至,海秋即連取六七錢許吞之,諸友競起奪之,海秋猶攫得最巨者一塊,入口,且嚼且詈,奪者遂不歡而散。

    抵暮,遂洩瀉不止。

    黎明,諸友趨往問疾,則已于中夜逝矣。

    時年僅四十有四。

    文正集中祭海秋文有曰:「一呷之藥,椓我天民。

    」蓋紀實也。

     ○栗恭勤公遺事 渾源栗恭勤公毓美,道光朝名河臣也。

    少時狀貌英俊。

    家貧,将廢學,業師某明經賞其慧,卻修脯而留課之,與其子共讀。

    明經一女,甚端麗,屬意于公久矣,未之發也。

    比鄰某富室子,亦請業于明經,公與明經子同室,而以對屋舍鄰子。

    鄰子窺女美,數求婚,明經既屬意公,則峻卻之,鄰子怼而辭歸。

    一夕,公與明經子飲,明經子醉,卧公榻,撼之不醒,遂易榻卧。

    次早公起,則明經子卧血泊中,視之已喪元矣,駭極而号。

    明經奔視大痛,疑公所殺,控之官。

    縣令察公不類殺人者,而一時不得主名,獄不能具,因長系之。

    鄰子阚公入獄,仍以厚币求婚,擇日迎娶,琴瑟甚敦,年餘生一子。

    一日醉後笑向女曰:「曩時不出辣手,胡以得君為妻?第苦若兄耳。

    」女大疑,因窮诘之。

    某自悔失言,堅不肯吐,女曰:「但實言,今既偕伉俪矣,尚何諱為?」某始自承殺人狀。

    蓋某久歉公,計非殺之,不能得女,是夕瞰兩人酒醉,因持刀越牆而入,暗中摸得公榻,徑斷其首而出,不虞兩人之易榻也。

    女聞言,夷然如平時。

    越日,乘其出門,取懷中兒絞殺之。

    乃詣署鳴冤,令詢得其狀,亟捕某至,一訊而伏,立出公于獄。

    女慨然謂公曰:「身既被辱,義不能複事君子。

    君他日名德必昌,幸自努力。

    」袖中出利刃,遽自刭死。

    公得釋,明年補博士弟子,以拔貢官東河知縣,薦至河督。

    公貴後,感女義,誓不再娶。

    得美玉,雕女王,恒佩之,數十年無須臾離。

    及官河督,以巡工夜宿吳家屯,遽感暴疾。

    地方官吏聞耗,亟來視,已不能言。

    數引手指其胸,探之,得所佩玉主,乃悟其意,欲以為殉也,颔之始瞑。

    初河堤用石為之,而兖豫間無大山,辇自數百裡外,勞費百倍。

    及公莅任,奏改用磚,歲省費以數十萬計,至今民屍祝之。

     ○前輩愛才之笃(二則) 嘉慶朝士之以博洽聞于時者,北則張石洲穆,南則俞理初正燮,一時學人,無及之者。

    理初舉于鄉,數困公交車,某科阮文達典會試,都下士走相賀曰:「理初登第矣。

    」王菽原禮部為同考官,得一卷,驚喜曰:「此非理初不辨。

    」亟薦之。

    是日文達适有小疾,未閱卷,副總裁汪文端公廷珍,素講宋學,深疾漢學之迂誕,得禮部所薦卷,陽為激賞,俟禮部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