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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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铉,字寶鼎,渤海南皮人氏。

    九歲進學,誦讀《急就篇》,一個月就通曉了。

    家境一向貧寒,铉常春夏務農,冬天上學讀書。

    十六歲,随從浮陽人李周仁習《毛詩》、《尚書》,跟着章武人劉子猛讀《禮記》,随從常山人房虬受《周官》、《儀禮》,跟着漁陽人鮮于靈馥受《左氏春秋》。

    铉認為鄉裡沒有可以教授自己的老師,便同鄉鄰楊元懿、河間人宗惠振等結伴前往大儒徐遵明處受業。

    在徐門下讀書五年,常被同硯稱道。

    二十三歲時,潛心鑽研,辯論是非,撰定《孝經》、《論語》、《毛詩》、《三禮》義疏及《三傳異同》、《周易義例》,共計三十餘卷。

    苦心孤詣,曾三個冬季不挨枕頭,困得不得了時,隻是假寐一下。

    二十七歲時,回家贍養母親,并在鄉裡教授,其生徒經常是幾百人。

    燕、趙間能講解經書的,多是铉的弟子。

     三十六歲,其父去世。

    守孝期滿,認為鄉裡書籍寡少,往遊京師,讀了許多沒有見到過的書。

    本州舉秀才,拜太學博士。

    武定中,李同軌死後,高祖指使世宗在都城挑選碩學之士,來教授諸子。

    世宗看中了铉,便把他召到了晉陽。

    是時中山石曜、北平陽絢、北海王..、清河崔瞻、廣平宋欽道及書法家韓毅全在東館,為諸王的師友。

    铉認為時間久遠,文字很多乖謬,受孔子“必須正名”之語啟發,于是萌發了刊誤訂正的想法。

    在講授的空閑之中,閱讀了《說文》以及《倉》、《雅》,删正六藝經注中的謬字,著書稱之為《字辨》。

    顯祖受魏禅,随同車駕還都。

    天保初,帝诏铉與殿中尚書邢邵、中書令魏收等參議禮律,依然兼任國子博士。

    朝廷這時又令北平太守宋景業、西河太守綦毋懷文等草定新曆,錄尚書、平原王高隆之請铉與通直常侍房延..、國子博士刁柔等考證得失。

    不久,國子博士為正。

    廢帝時在東宮,顯祖令铉入宮用經書教授,因而甚得優禮。

    幾年後,病亡。

    特贈廷尉少卿。

    當歸葬祖茔時,太子緻祭奠之禮,并安排人護送靈柩回家,儒者仰慕。

    楊元懿、宗惠振官亦俱至國子博士。

     刁柔,字子溫,渤海人氏。

    其父整,魏車騎将軍、贈司空。

    柔少時好學,綜習經史,尤其喜好禮儀。

    博聞強記,以至于氏族内外,均十分熟悉。

    初做世宗皇帝的挽郎,不久為司空行參軍。

    母死,守制以孝道聞名。

    永安中,授中堅将軍、奉車都尉,加冠軍将軍、中散大夫。

    元象中,赴晉陽,高祖拜他做了永安公府的長流參軍,又請他教授諸王子。

    天保初,擢為國子博士、中書舍人。

    魏收撰魏史,上書請求刁柔等人參預其事。

    柔十分固執,所以魏收很是厭惡。

     柔還參議律令。

    當時讨論立五等爵邑,有人認為承襲的人沒有嫡子,就立嫡孫,無嫡孫,立嫡子的弟弟,無嫡子的弟弟,立嫡孫的弟弟。

    柔認為無嫡孫,應該立嫡曾孫,不當立嫡子弟。

    他說: 柔案:《禮》言立嫡以長,故稱長子為嫡子。

    嫡子死,以嫡子的兒子為嫡孫,嫡孫死,曾孫、玄孫也是這樣。

    當然啦,嫡子之名,本為“傳重”。

    所以《喪服》篇稱“庶子不為長子服三年之喪”,“不承繼祖與死去的父”。

    《禮記》記公儀仲子之喪:“檀弓說:‘什麼?我以前沒有聽說過。

    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是何種緣由?’子服伯子回答說:‘仲子也許是行古人之道吧。

    古時候周文王舍棄伯邑考而立武王發,微子舍棄孫子盾而立弟衍,仲子也許是走古人的路吧。

    ’”鄭玄注:“伯子為尊親者諱,立子是不對的。

    文王立周武王,權宜之計。

    微子的嫡子死了,立自己的弟弟衍,是殷人之禮儀。

    ”“子遊向孔子請教,孔子說:‘非,當立孫。

    ’”注雲:“據《周禮》。

    ”商因嫡子死,立嫡子的同母弟;周由于嫡子死,立嫡子的兒子為嫡孫。

    故《春秋》、《公羊》之義,嫡子的孫子死了,質樸之家親近親人而先立弟,文雅之家尊重尊長而先立孫。

    《喪服》篇講:“為父後者,不為被父休掉了的母親守孝。

    ”《喪服小記》說:“祖父死,孫守孝三年,祖母死,亦守孝三年。

    ”不為被休棄了的母親服喪,是由于不能在宗廟祭祀的緣故。

    為祖母服喪三年,是因為大宗為傳重的緣故。

    如今議論以嫡孫死而立嫡子的母弟,嫡子的母弟就是父後。

    嫡子的母弟本來不是承嗣之人,因為無嫡,所以才得為父後。

    那麼嫡孫之弟,理應為父後。

    父死後,則為祖後的承繼人服斬,既能為祖服斬,而不能為正宗嫡傳,我還沒有聽說過。

    如果按商代的親近親人之義,就不能嫡子死而立嫡孫。

    若依周朝尊崇尊長之文,哪能舍其孫而立其弟?或文雅或質樸,愚用就迷惑不解了。

    《小記》又道:“嫡婦不為舅後者服喪,則姑且為其服小寶服。

    ”注:“謂夫有廢疾,或者其他的原因,死了,無子,便不是正宗了。

    小寶,是庶婦的喪服。

    大凡父母對于子女,舅姑對于媳婦,将不能傳重于嫡,若想傳重者為非谪,所服喪服即如衆子、庶婦。

    ”講的是死無子的人,說絕世無子,不是說沒有嫡子。

    如這人有子,怎麼能說他無後?夫雖有廢疾而沒有兒子,妻還可以為嫡。

    嫡名還在,而想廢除他的兒子,這符合于禮制嗎?禮有增損,代代相承,一定說宗嫡可得而能變改,則為後服斬服,也應該有沿襲有更改。

     天保七年(556)夏,刁柔卒,時年六十五。

    柔在史館時間不長,恰逢魏史撰成之際,心存偏袒,《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