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社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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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黨;闾左铢兩之奸辄誦言誅之,若惟恐其人弗聞知者。

    兩公性不同相愛,見則互教誡所不及;介生、卧子亦贻書歸之,然終不改。

     當複社未起時,吾郡虞山錢牧齋、吳門文湛持、姚現聞三君子由忤珰召用,牧齋以枚蔔為烏程相讦奏罷歸。

    其同時奏對稱旨、先烏程大拜者陽羨周挹齋先生——主辛未會試,在先生及偉業為座主,自以位尊顯無所稱于士大夫間,欲介門下士以收物望;尋謝政得請。

    而烏程竊國柄,陰鸷慘核,謀于其黨刑部待郎蔡弈琛、兵給事中薛國觀,思所以剚刃于東南諸君子。

    先生搤腕太息,早夜呼憤。

    其門弟子從苕、霅間來者,具得相溫陰事;名為廉潔奉法,實縱子弟暴橫鄉裡,招權利、通金錢。

    先生引滿聽之,以為笑谑,語稍稍流聞;相溫時盛修郄虞山,思一舉并中之,未得聞也。

    會上憂耳目壅阏,诏吏民極陳時政阙失。

    山陽一妄庸武生上書言事,躐拜吏給事中;海内輕躁險陂之徒,競思鈎奇抵巘,以封事得官。

    相溫陰計此便,遂鈎緻陳履謙、張漢儒與謀。

    履謙、漢儒者,故虞山胥吏有罪亡命入京師;而政府遣腹心延之東第,密受記,告牧齋及其門人瞿公式相所為不法,。

    相溫從中下其章銀铛逮治,而複社之獄并起。

     先是,郡司理閩周之夔宿名士,與兩公為舊好;而太倉守東粵劉公士鬥皆辛未同年,相厚善。

    郡司以他事與守相失,陰中守于漕禦史,禦史顯以郡章聞。

    守有惠政,兩公挽之不得,進讓周,俾無所容。

    周内慚困怼甚,曰:『若我故人,遇事不右我而衆辱我』;持兩公所為軍儲說顯相诘。

    而軍儲本由一邑規便益建請,事亦未施行,于漕政無所得失;雖假借相诘拄,不能有以難也。

    周性卞急,又以蜚語構間,颠呓日甚,上台亦浸厭之,尋發狂易疾,乞養去官。

    州人陸文聲者驵儈無行,嘗招搖取賂,受先執而抶之。

    知當國方雠複社,逸入都,就張漢儒同邸舍;夤緣得谒見國觀,捃摭兩公事十餘條,踵漢儒上章誣奏。

    上疑兩案難并逮,下提學禦史山陰倪公元珙驗治。

    倪公賢者,即蘇松道慈溪馮公元揚所谳以奏曰:『臣奉诏董諸生,而複社多高材生,相就考德問業,不應以此為罪。

    文聲挾私憾,瞞讕诋毀,熒惑上聽。

    所奏故不以實,昧死聞』。

    有诏:并元揚镌級調用。

    相溫自謂怨己構事,終遼緩不決。

    文聲小人,語不足動上聽,知司理老悖失職,可以利啖而動也,嗾奸弁李應實條奏。

    内诘之夔去狀,微開其端,命弈琛召而挑之;若來,故物可引手緻。

    而之夔以母服走七千裡,伏阙上書矣。

    往者,邑子不快于社事,謂先生以阙裡自拟,曰配、曰哲,傅會指目。

    先生門下士以古文書志表,誤「配」作「妃」;尋手自竄定,其本已有流傳者。

    之夔草「複社或問」,遂大書之,讦為僭端。

    又無名氏詭托徐懷丹檄複社十大罪,語皆不經。

    之夔入京師,執二書為左驗。

    先自言争漕棄官,語侵撫臣張公國維、按臣祁公彪佳,坐以黨私壅蔽;于溥、釆則危言醜诋,陷不以軌。

    賴上神聖,疑其太切、當有詐,章下所司如前。

    之夔修飾「或問」及檄,謀再上;而陳履謙、張漢儒為東廠緝獲事,榜死長安右門,盡得溫相關通狀,坐罷免。

    宵小為失氣,之夔竟不得官。

    文聲去為道州簿,贓敗瘐死。

     未幾,薛國觀以庶僚得政察,弈琛與裡豪吳中彥者交,私受其金為鬻獄;南禦史成分勇發其事,以指縱疑先生,謀益急。

    吳來之昌時為禮部郎,移書先生曰:『虞山毀不用,湛持相三月即被逐,東南黨獄日聞;非陽羨複出,不足弭禍。

    今主上于用舍多獨斷,然不能無中援;惟丹陽盛順伯可與謀』。

    順伯時客先生所,故與介生姻舊,雅負權谲;見其書,奮曰:『來之算誠善。

    顧非公言莫足鼓動者,某既銜命矣』。

    先生嘿不應。

    來之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