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九十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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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淳于髡曰:王求士于髡,若挹水于河,而取火于燧也。
《孫子·軍争篇》: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
《火攻篇》:凡火攻有五。
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辎,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
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火發于内,則早應之于外。
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止。
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内。
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
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
《韓子》:丈人之慎火也,塗其隙。
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
故丈人無火難,白圭無水患。
《呂子·期賢篇》:今夫爚蟬者,務在乎明其火,振其樹而已。
火不明,雖振其樹何益。
明火不獨在乎火,在于闇。
當今之時世,闇甚矣。
人主有能明其德者,天下之士其歸之也。
若蟬之走明火也。
《史記·魏世家》:蘇代謂魏王曰: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漢書·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寝其上。
火未及燃,因謂之安。
方今之執,何以異此。
《百官公卿表》:大鴻胪屬官,有行人、譯官、别火三令丞。
〈注〉漢儀注别火,獄令官。
主治改火事。
《食貨志》: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
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也。
《高五王傳》:灌嬰在荥陽,聞魏勃本教齊王反,既誅呂氏,罷齊兵。
使使召責問魏勃。
勃曰:失火之家,豈暇先言丈人,後救火乎。
《易林》:從風放火,荻芝俱死。
《淮南子·原道訓》:得道者入火不焦,入水不濡。
〈又〉火逾然而消逾亟。
《俶真訓》:巫山之上,順風縱火。
膏夏紫芝,與蕭艾俱死。
《天文訓》:明者,吐氣者也。
是故火曰外景。
〈又〉火上荨,水下流。
〈又〉陽燧見日,則燃而為火。
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
〈又〉南方,火也。
其帝炎帝。
其佐朱明。
執衡而治夏。
其神為熒惑,其獸朱鳥。
其音徵。
其日丙丁。
〈又〉日冬至,則水從之。
日夏至,則火從之。
故五月火正,而水漏。
十一月水正,而陰勝。
陽氣為火,陰氣為水。
水勝故夏至濕,火勝故冬至燥。
燥故炭輕,濕故炭重。
《覽冥訓》:若夫以火能焦木也,因使銷金。
則道行矣。
〈又〉乞火不若取燧。
《謬稱訓》:聖人之養民也,非求用也。
性不能已。
若火之自熱,水之自寒,夫有何修焉。
及恃其力,賴其功,若失火舟中。
《主術訓》:使人主執正持平,如從繩準高下。
則群臣以邪來者,猶以卵投石,以火投水。
〈又〉火熱而水滅之,金剛而火消之。
《汜論訓》:老槐生火,久血為燐。
〈又〉炎帝于火而死,為竈。
《齊俗訓》:灼者不能救火,身體有所痛也。
《诠言訓》:大寒地坼冰凝,火弗為衰其暑。
大熱铄石流金,火弗為益其烈。
《兵略訓》:若以水滅火,若以湯沃雪,何往而不遂。
何之而不用。
〈又〉炎之若火。
〈又〉耀之若火電。
〈又〉夫水勢勝火,章華之台燒以升,勺沃而救之,雖涸井而竭池,無奈之何也。
舉壺榼盆盎而以灌之,其滅可立而待也。
〈又〉己未能治也,而攻人之亂。
是猶以火救火,以水應水也。
何所能制。
《說山訓》:澤失火而林憂。
〈又〉以其所修,而遊不用之鄉,譬若樹荷山上,而畜火井中。
〈又〉耀蟬者,務在明其火。
釣魚者,務在芳其餌。
明其火者,所以耀而緻之也。
芳其餌者,所以誘而利之也。
〈又〉或吹火而然,或吹火而滅。
所以吹者異也。
《說林訓》: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
〈又〉槁竹有火,弗鑽不燋。
〈又〉握火提人,反先之熱。
〈又〉嘗抱壺而度水者,抱而蒙火。
可謂不知類矣。
〈又〉粟得水濕而熱,甑得火而液。
水中有火,火中有水。
〈又〉凡用人之道,若以燧取火。
疏之則不得,數之則弗中。
正在疏數之間。
〈又〉以詐應詐,以谲應谲,若披蓑而救火,毀渎而止水。
《人間訓》:夫爝火在缥煙之中也,一指之所能息也。
塘漏若鼷穴,一撲之所能塞也。
及至火之燔孟諸而炎雲台,水決九江而漸荊州,雖起三軍之衆,弗能救也。
〈又〉禍生而不早滅,若火之得燥,水之得濕,浸而益大。
〈又〉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
〈又〉今夫救火者,汲水而趨之,或以甕瓴,或以盆盂,其方圓銳橢不同,盛水各異,其于滅火,均也。
《神異經》:鬼門晝日不開,至暮即有人語。
有火色青。
西方深山中有人,身長尺馀,袒身捕蝦蟹。
見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蝦蟹。
名曰山臊。
荒外有大山,其中生不晝之木。
晝夜火燃,得暴風不猛,猛雨不滅。
不晝木火中有鼠,重千斤,毛長二尺,馀細如絲。
但居火中,洞赤。
時時出外而毛白。
以水逐而沃之,即死。
取紡績其毛,織以為布。
用之若有垢涴,以火燒之則淨也。
東海之外荒海中有山,焦炎而峙,高深莫測。
蓋禀至陽之為質也。
海水激浪投其上。
噏然而盡,計其晝夜,噏攝無極。
若熬鼎受其灑汗耳。
《十洲記》:炎洲在南海中,有火林山。
山中有火光,獸大如鼠,毛長三四寸。
或赤或白,山可三百裡許。
晦夜即見此山林。
乃是此獸光照。
狀如火光相似,取其獸毛以緝為布。
時人号為火浣布。
此是也。
國人衣服垢污,以灰汁浣之。
終無潔淨。
唯火燒此衣服,兩盤飯間,振擺,其垢自落。
潔白如雪。
《春秋繁露》:慈石取鐵,真金取火。
《大戴禮·曾子天圓篇》:龜非火不兆。
《武王踐祚篇》:帶之銘曰:火滅修容,戒慎必恭,恭則壽。
《勸學篇》:珠者,陰之陽也。
故勝火。
《鹽鐵論》:未嘗灼而不敢握火者,見其有灼也。
《桓譚·新論》:舉火夜作,燃炭乾牆。
《白虎通·嫁娶篇》:嫁女之家,不絕火三日。
思相離也。
《論衡·逢遇篇》:夏時爐以炙濕,冬時扇以翣火。
《幸偶篇》:火燔野草,車轹所緻。
火所不燔,俗或喜之。
名曰幸草。
〈又〉俱之火也,或爍脂燭,或燔枯草。
《率性篇》:陽遂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時。
消鍊五石,鑄以為器。
磨砺生光,仰以向日,則火來至。
此真取火之道也。
今妄以刀劍之鈎月,摩拭朗白,仰以向日,亦得火焉。
夫鈎月非陽,遂也。
所以耐取火者,摩拭之所緻也。
《偶會篇》: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賊妻,妻害夫。
非相賊害,命自然也。
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謂水賊火,火适自滅。
水适自覆。
兩名各自敗,不為相賊。
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适自覆之類也。
《物勢篇》:燃炭生火,必調和垆竈。
《說日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猶晝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
〈又〉問曰:日,火也。
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
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
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
〈又〉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夫日者,天之火,與地之火,無以異也。
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有烏。
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
烏安得立。
《齊世篇》: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
今氣為水火也。
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
《論死篇》: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複燃。
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複見。
能使滅灰更為燃火。
吾乃頗疑死人能複為形。
案火滅不能複燃,以況之死人不能複為鬼,明矣。
〈又〉人之所以聰明知慧者,以含五常之氣也。
人死五髒腐朽,則五常無所托矣。
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
〈又〉人之死,猶火之滅也。
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
二者宜同一實。
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
人病且死,與火之且滅,何以異。
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
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複有光也。
《言毒篇》: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
其在人也為小人,故小人之口,為禍天下。
小人皆懹毒氣。
陽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辄效。
諺曰:衆口爍金口者,火也。
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與火直。
故雲铄金,道口舌之爍,不言拔木焰火,必雲铄金。
金制于火,火口同類也。
《祭意篇》:炎帝作火,死而為竈。
《說文》:熯,蒸火也。
煨,盆中火也。
熛,火飛也。
颎爚火,光也。
釋名火,化物也。
亦言煅也。
物入即皆毀壞也。
《風俗通》:殿堂象東井形。
刻作荷菱。
荷菱,水物也。
所以厭火。
城門失火,禍及池中魚。
按《百家書》:宋城門失火,自汲池中水以沃之。
魚悉露見,但就把之。
《白澤圖》:火之精,宋無忌。
《博物志》:積油萬石,則自然生火。
晉泰始中,武庫火,積油所緻。
凡水源有硫黃,其泉則溫,故雲陰火。
削木令圓,舉以向日。
以艾于後,承其影,則得火。
《抱樸子·内篇》:暢元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焰。
〈又〉燒死者,不可怒燧人之鑽火。
《對俗》:脂非火種,水非魚屬。
然脂渴則火滅,水竭則魚死。
金丹第二之丹,名曰神丹。
服之百日,行度水火。
《雜應》:或問不熱之道,抱樸子曰:立夏日服六壬六癸之符,或行六癸之氣,或服元水之丸,或服飛霜之散,然此用蕭丘上木皮,及五月五日日中時北行黑蛇血。
故少有合之者。
唯幼伯子王仲,都此二人衣以重裘,曝之夏日之中,周以十二爐之火,口不稱熱,身不流汗,蓋用此方者也。
塞難俗:有聞猛風烈火之聲,而謂天之冬雷。
釋:滞,不熱之火。
仙藥:雲母有五種。
服之五年,則役使鬼神。
入火不燒。
〈又〉玉,可以烏米酒及地榆酒化之為水,亦可以蔥漿消之為炱,亦可餌為丸,亦可燒以為粉,服之一年,以上入水不沾,入火不灼。
《外篇尚博典诰》:百家之言,與善一揆。
譬操水者,器雖異,而救火同焉。
《博喻》:火爍金石,而不能耀烈以起濕。
〈又〉明主官人,不令出其器。
忠臣居位,不敢過其量。
非其才而妄授,非所堪而虛任,猶冰碗之盛沸湯,葭莩之包烈火。
〈又〉明火熾乎闇木。
〈又〉規行矩步,不可以救火拯溺。
知止徙薪,曲突于方熾之火。
《重言》:冰之冷,火之熱,豈須自言,然後明哉。
《拾遺記》:西海之西有浮玉山,山下有巨穴,穴中有水。
其色若火,晝則通昽不明,夜則照耀穴外。
雖波濤灌蕩,其光不滅。
是謂火陰。
《邺中記》:并州俗,冬至後百五日,為介子推斷火冷食三日。
作乾粥。
今之糗是也。
《廣志》:火洲在南海中。
火燃洲,其木不死更鮮。
《南史·夷貊傳》:林邑國
《孫子·軍争篇》: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
《火攻篇》:凡火攻有五。
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辎,四曰火庫,五曰火隊。
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
時者,天之燥也。
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
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
火發于内,則早應之于外。
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止。
火可發于外,無待于内。
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
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
《韓子》:丈人之慎火也,塗其隙。
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
故丈人無火難,白圭無水患。
《呂子·期賢篇》:今夫爚蟬者,務在乎明其火,振其樹而已。
火不明,雖振其樹何益。
明火不獨在乎火,在于闇。
當今之時世,闇甚矣。
人主有能明其德者,天下之士其歸之也。
若蟬之走明火也。
《史記·魏世家》:蘇代謂魏王曰: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漢書·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寝其上。
火未及燃,因謂之安。
方今之執,何以異此。
《百官公卿表》:大鴻胪屬官,有行人、譯官、别火三令丞。
〈注〉漢儀注别火,獄令官。
主治改火事。
《食貨志》: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
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也。
《高五王傳》:灌嬰在荥陽,聞魏勃本教齊王反,既誅呂氏,罷齊兵。
使使召責問魏勃。
勃曰:失火之家,豈暇先言丈人,後救火乎。
《易林》:從風放火,荻芝俱死。
《淮南子·原道訓》:得道者入火不焦,入水不濡。
〈又〉火逾然而消逾亟。
《俶真訓》:巫山之上,順風縱火。
膏夏紫芝,與蕭艾俱死。
《天文訓》:明者,吐氣者也。
是故火曰外景。
〈又〉火上荨,水下流。
〈又〉陽燧見日,則燃而為火。
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
〈又〉南方,火也。
其帝炎帝。
其佐朱明。
執衡而治夏。
其神為熒惑,其獸朱鳥。
其音徵。
其日丙丁。
〈又〉日冬至,則水從之。
日夏至,則火從之。
故五月火正,而水漏。
十一月水正,而陰勝。
陽氣為火,陰氣為水。
水勝故夏至濕,火勝故冬至燥。
燥故炭輕,濕故炭重。
《覽冥訓》:若夫以火能焦木也,因使銷金。
則道行矣。
〈又〉乞火不若取燧。
《謬稱訓》:聖人之養民也,非求用也。
性不能已。
若火之自熱,水之自寒,夫有何修焉。
及恃其力,賴其功,若失火舟中。
《主術訓》:使人主執正持平,如從繩準高下。
則群臣以邪來者,猶以卵投石,以火投水。
〈又〉火熱而水滅之,金剛而火消之。
《汜論訓》:老槐生火,久血為燐。
〈又〉炎帝于火而死,為竈。
《齊俗訓》:灼者不能救火,身體有所痛也。
《诠言訓》:大寒地坼冰凝,火弗為衰其暑。
大熱铄石流金,火弗為益其烈。
《兵略訓》:若以水滅火,若以湯沃雪,何往而不遂。
何之而不用。
〈又〉炎之若火。
〈又〉耀之若火電。
〈又〉夫水勢勝火,章華之台燒以升,勺沃而救之,雖涸井而竭池,無奈之何也。
舉壺榼盆盎而以灌之,其滅可立而待也。
〈又〉己未能治也,而攻人之亂。
是猶以火救火,以水應水也。
何所能制。
《說山訓》:澤失火而林憂。
〈又〉以其所修,而遊不用之鄉,譬若樹荷山上,而畜火井中。
〈又〉耀蟬者,務在明其火。
釣魚者,務在芳其餌。
明其火者,所以耀而緻之也。
芳其餌者,所以誘而利之也。
〈又〉或吹火而然,或吹火而滅。
所以吹者異也。
《說林訓》: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
〈又〉槁竹有火,弗鑽不燋。
〈又〉握火提人,反先之熱。
〈又〉嘗抱壺而度水者,抱而蒙火。
可謂不知類矣。
〈又〉粟得水濕而熱,甑得火而液。
水中有火,火中有水。
〈又〉凡用人之道,若以燧取火。
疏之則不得,數之則弗中。
正在疏數之間。
〈又〉以詐應詐,以谲應谲,若披蓑而救火,毀渎而止水。
《人間訓》:夫爝火在缥煙之中也,一指之所能息也。
塘漏若鼷穴,一撲之所能塞也。
及至火之燔孟諸而炎雲台,水決九江而漸荊州,雖起三軍之衆,弗能救也。
〈又〉禍生而不早滅,若火之得燥,水之得濕,浸而益大。
〈又〉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
〈又〉今夫救火者,汲水而趨之,或以甕瓴,或以盆盂,其方圓銳橢不同,盛水各異,其于滅火,均也。
《神異經》:鬼門晝日不開,至暮即有人語。
有火色青。
西方深山中有人,身長尺馀,袒身捕蝦蟹。
見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蝦蟹。
名曰山臊。
荒外有大山,其中生不晝之木。
晝夜火燃,得暴風不猛,猛雨不滅。
不晝木火中有鼠,重千斤,毛長二尺,馀細如絲。
但居火中,洞赤。
時時出外而毛白。
以水逐而沃之,即死。
取紡績其毛,織以為布。
用之若有垢涴,以火燒之則淨也。
東海之外荒海中有山,焦炎而峙,高深莫測。
蓋禀至陽之為質也。
海水激浪投其上。
噏然而盡,計其晝夜,噏攝無極。
若熬鼎受其灑汗耳。
《十洲記》:炎洲在南海中,有火林山。
山中有火光,獸大如鼠,毛長三四寸。
或赤或白,山可三百裡許。
晦夜即見此山林。
乃是此獸光照。
狀如火光相似,取其獸毛以緝為布。
時人号為火浣布。
此是也。
國人衣服垢污,以灰汁浣之。
終無潔淨。
唯火燒此衣服,兩盤飯間,振擺,其垢自落。
潔白如雪。
《春秋繁露》:慈石取鐵,真金取火。
《大戴禮·曾子天圓篇》:龜非火不兆。
《武王踐祚篇》:帶之銘曰:火滅修容,戒慎必恭,恭則壽。
《勸學篇》:珠者,陰之陽也。
故勝火。
《鹽鐵論》:未嘗灼而不敢握火者,見其有灼也。
《桓譚·新論》:舉火夜作,燃炭乾牆。
《白虎通·嫁娶篇》:嫁女之家,不絕火三日。
思相離也。
《論衡·逢遇篇》:夏時爐以炙濕,冬時扇以翣火。
《幸偶篇》:火燔野草,車轹所緻。
火所不燔,俗或喜之。
名曰幸草。
〈又〉俱之火也,或爍脂燭,或燔枯草。
《率性篇》:陽遂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時。
消鍊五石,鑄以為器。
磨砺生光,仰以向日,則火來至。
此真取火之道也。
今妄以刀劍之鈎月,摩拭朗白,仰以向日,亦得火焉。
夫鈎月非陽,遂也。
所以耐取火者,摩拭之所緻也。
《偶會篇》: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賊妻,妻害夫。
非相賊害,命自然也。
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謂水賊火,火适自滅。
水适自覆。
兩名各自敗,不為相賊。
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适自覆之類也。
《物勢篇》:燃炭生火,必調和垆竈。
《說日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猶晝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
〈又〉問曰:日,火也。
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
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
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
〈又〉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夫日者,天之火,與地之火,無以異也。
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有烏。
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
烏安得立。
《齊世篇》: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
今氣為水火也。
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
《論死篇》: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複燃。
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複見。
能使滅灰更為燃火。
吾乃頗疑死人能複為形。
案火滅不能複燃,以況之死人不能複為鬼,明矣。
〈又〉人之所以聰明知慧者,以含五常之氣也。
人死五髒腐朽,則五常無所托矣。
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
〈又〉人之死,猶火之滅也。
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
二者宜同一實。
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
人病且死,與火之且滅,何以異。
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
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複有光也。
《言毒篇》: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
其在人也為小人,故小人之口,為禍天下。
小人皆懹毒氣。
陽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辄效。
諺曰:衆口爍金口者,火也。
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
言與火直。
故雲铄金,道口舌之爍,不言拔木焰火,必雲铄金。
金制于火,火口同類也。
《祭意篇》:炎帝作火,死而為竈。
《說文》:熯,蒸火也。
煨,盆中火也。
熛,火飛也。
颎爚火,光也。
釋名火,化物也。
亦言煅也。
物入即皆毀壞也。
《風俗通》:殿堂象東井形。
刻作荷菱。
荷菱,水物也。
所以厭火。
城門失火,禍及池中魚。
按《百家書》:宋城門失火,自汲池中水以沃之。
魚悉露見,但就把之。
《白澤圖》:火之精,宋無忌。
《博物志》:積油萬石,則自然生火。
晉泰始中,武庫火,積油所緻。
凡水源有硫黃,其泉則溫,故雲陰火。
削木令圓,舉以向日。
以艾于後,承其影,則得火。
《抱樸子·内篇》:暢元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焰。
〈又〉燒死者,不可怒燧人之鑽火。
《對俗》:脂非火種,水非魚屬。
然脂渴則火滅,水竭則魚死。
金丹第二之丹,名曰神丹。
服之百日,行度水火。
《雜應》:或問不熱之道,抱樸子曰:立夏日服六壬六癸之符,或行六癸之氣,或服元水之丸,或服飛霜之散,然此用蕭丘上木皮,及五月五日日中時北行黑蛇血。
故少有合之者。
唯幼伯子王仲,都此二人衣以重裘,曝之夏日之中,周以十二爐之火,口不稱熱,身不流汗,蓋用此方者也。
塞難俗:有聞猛風烈火之聲,而謂天之冬雷。
釋:滞,不熱之火。
仙藥:雲母有五種。
服之五年,則役使鬼神。
入火不燒。
〈又〉玉,可以烏米酒及地榆酒化之為水,亦可以蔥漿消之為炱,亦可餌為丸,亦可燒以為粉,服之一年,以上入水不沾,入火不灼。
《外篇尚博典诰》:百家之言,與善一揆。
譬操水者,器雖異,而救火同焉。
《博喻》:火爍金石,而不能耀烈以起濕。
〈又〉明主官人,不令出其器。
忠臣居位,不敢過其量。
非其才而妄授,非所堪而虛任,猶冰碗之盛沸湯,葭莩之包烈火。
〈又〉明火熾乎闇木。
〈又〉規行矩步,不可以救火拯溺。
知止徙薪,曲突于方熾之火。
《重言》:冰之冷,火之熱,豈須自言,然後明哉。
《拾遺記》:西海之西有浮玉山,山下有巨穴,穴中有水。
其色若火,晝則通昽不明,夜則照耀穴外。
雖波濤灌蕩,其光不滅。
是謂火陰。
《邺中記》:并州俗,冬至後百五日,為介子推斷火冷食三日。
作乾粥。
今之糗是也。
《廣志》:火洲在南海中。
火燃洲,其木不死更鮮。
《南史·夷貊傳》:林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