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九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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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軍船旗幟紛披。
貴軍喜,舉流星火示之。
軍船見火,即前迎,皆北兵也。
蓋得逃卒之報,據龍尾洲。
以逸待勞,貴戰已困,出于不意,力不支見執。
卒不屈死之。
《括異志》:張道人,福州福清人。
福人甚欽敬之。
一夕郡城火自郡将監司而下,環視無策。
或有言,何不呼張道人。
郡官曰:張道人何知郁攸之事,而須呼之也。
既而火迫郡署,至取郡額投火,以從厭勝之說。
其烈愈熾,不得已。
使召之,應呼而至。
即長揖郡官。
曰:俱面火緻敬,同音誦:心火滅,凡火滅六字。
張乃攜瓶水,上履層檐,騰踔如飛,亦大稱誦六字。
水所過處,火不複延。
須臾遂止。
《嘉禾志》:顧亭林庵中有忠烈公祠。
近歲忽地裂數尺,中有風濤聲,以物探之,應手火起。
至今尚然。
《五燈會元》:福州雪峰義存禅師,一日在僧堂内燒火。
閉卻前後門,乃叫曰:救火、救火。
元沙将一片柴從窗棂中抛入,師便開門。
《晰獄龜鑒》:錢治屯田為湖州海陽令,郡大姓某氏火,迹其來自某家。
吏捕訊之,某家号冤不服。
太守刁谌曰:獄非錢令不可治。
問大姓得火所發狀,及驗之。
疑裡雠家物。
因率吏入雠家,取狀合之,悉是。
雠家即服。
曰:火自我出,故遺其迹某家者,欲自免也。
其家乃獲釋。
《溪蠻叢笑》:骨浪猺獠,睡不以床。
冬不覆被,用三義木支闊闆旁,燃火炙背,闆焦則易。
可談朝,辨色始入。
前此集禁門外。
自宰執以下,皆用白紙糊燭籠一枚,長柄揭之馬前。
朝士至者,以燭籠相圍繞聚首,謂之火城。
宰執最後至。
至則火城滅燭。
《四川總志》:宋魚周詢通判漢州,城中夜有火部。
衆救之。
植劍于前,曰:攘物者斬。
火止,民無所失。
《湖廣通志》:黃州府宋土主世傳。
宋西,蜀人張姓,行七,稱張七相公。
初遊曆麻城,見沿江多淫祠,毀之系獄。
邑有火災,釋而捍之,跨烏骓執朱挺指火,火滅。
《續文獻通考》:金譚處端,号長春子,甯海人。
六歲堕井遇火,俱無所傷。
得道後,書龜蛇二字,帖吳六酒肆,得免火患。
《元史·按竺迩傳》:金将郭斌自鳳翔突圍,出保金蘭定會四州。
按竺迩往取之。
圍斌于會州。
食盡,将走敗之。
于城門兵入城,巷戰,死傷甚衆。
手劍驅其妻子,聚一室,焚之。
己而自投火中。
有女奴自火中抱兒出泣,授人曰:将軍盡忠,忍使絕嗣。
此其兒也。
幸哀而收之。
言畢,複赴火死。
按竺迩聞之恻然,命保其孤。
《王閏傳》:閏,東平須城人。
父嘗卧疾,夜燃長明燈室中,火延籬壁間。
閏聞火聲,驚起馳救。
火已熾,煙燄蔽寝戶。
閏突入火中,解衣蒙父。
抱而出,肌體灼爛,而父無少傷。
一女不能救,遂焚死。
《阿術傳》:阿術自宿衛将軍,拜征南都元帥。
至元四年八月,觀兵襄陽。
遂入南郡,取仙人、鐵城等栅。
軍還,宋兵邀襄樊間。
阿術乃自安陽灘濟江,留精騎五千,陣牛心嶺。
複立虛寨,設疑火。
夜半敵果至,斬首萬馀級。
世祖本紀至元九年九月甲子,宋襄陽将張貴以輪船出城,順流突戰阿術、阿剌、海牙等。
舉烽燃火,燭江如晝。
至元十年十月,禁牧地縱火。
《董文炳傳》:文炳拜資德大夫、中書左丞。
時張世傑奉吉王是據台州,而閩中亦為宋守敕。
文炳進兵至溫州,溫州未下。
令曰:毋取子女,毋掠民。
有衆曰諾。
其守将火城中,逃。
文炳亟命滅火,追擒其将。
數其殘民之罪,斬以徇。
《湖廣通志》:元曾世榮,大德丙午,市廛火延世榮家。
忽飙塵中。
聞人喧呼,曾世榮家并力進水,煙止風收,得不焚。
《元史·餘丙傳》:丙,建德遂安人。
幼喪母,泣血成疾。
父亡,不忍葬。
結廬古山下,殡其中。
日閉戶守視。
有牧童遺火,延殡廬。
丙與子慈,亟撲不止,欲投身火中,與柩俱焚。
俄暴雨,火滅。
《劉源傳》:源,歸德中牟人。
母吳氏年七十馀,病甚不能行。
适兵火起,且延至其家。
鄰裡俱逃,源力不能救,乃呼天号泣。
趨入抱母,為火所焚而死。
《祝公榮傳》:公榮,字大昌,處州麗水人。
事母甚孝。
母殁,居喪盡禮。
竈突失火,榮力不能救。
乃伏棺悲哭,其火自滅。
《馬祖常傳》:祖常十歲時,見燭攲燒屋,解衣沃水以滅火。
鹹嗟異之。
《燕鐵木兒傳》:秃滿疊兒及諸王也先帖木兒軍,陷通州,将襲京師。
燕鐵木兒引軍将昏,至通州。
乘其初至,擊之。
敵軍狼狽走,渡潞河、夾河而軍。
敵列植黍稭,衣以氈衣,然火為疑兵。
夜遁。
《續文獻通考》:元僧振藏主,性慧。
居鄞城西海會寺。
一日往定海,見主家火起。
以杖指之,乃随風而滅。
《古杭雜記》:項羽廟在臨安近郡三衢十八裡頭樟戴韨。
市人失火,延及斯廟。
人有詩曰:嬴秦久矣酷斯民,羽入關中又火秦。
父老莫嗟遺廟毀,鹹陽三月是何人。
《在田錄》:高皇鳳陽泗州人,居鐘離鄉。
上皇以賣腐為生。
皇覺寺一寺僧衆,争來買之,遂為主顧。
生太祖之夕,寺僧高彬,于是夜夢上皇屋上火,發煙焰,沖天空。
中見一人擎金椎而下。
《明外史·劉基傳》:基父爚,元遂昌教谕。
爚大父濠,好任俠。
邑人林融倡義旅,興複宋室。
事敗,元遣使簿錄其黨,株連編裡中。
将盡誅之。
使者夜宿濠舍。
爚時甫十歲,睹其籍,告濠飲使者酒,而陰縱火焚所居,籍悉燬。
使者懼誅,更就濠問計。
濠傾赀與之,使納賄。
事得解。
《廣東通志》:湄州林氏女為巫,能知人禍福。
沒而衆祠之。
凡航海者遇颠危,虔誠拜禱,有神火集桅上,即時鎮定。
明征南将軍廖永忠奏。
敕加昭孝純正靈應孚濟護國聖妃。
《東朝記》:建文未遁時,先于大内蘭香殿,聚珠衣寶帳及内帑珍異諸物。
殿上塗猛火油,貯瀝青其中。
語親密宮人,期以城破遁去,舉火。
故當時以建文自焚死也。
《雲南通志》:幻人,明永樂元年,撣國王雍由調遣使者獻于朝。
能變化吐火。
自支解。
易牛馬頭,又善跳丸至千數。
《震澤長語故事》:禁中不得舉火。
雖閣老亦退食于外。
一日宣宗過城上,令内豎瞷閣老何為曰:方退食于外。
上曰:曷不就内食。
對曰:禁中不得舉火。
上指庭中隙地曰:是中獨不可置庖乎。
今烹膳處是也。
自
貴軍喜,舉流星火示之。
軍船見火,即前迎,皆北兵也。
蓋得逃卒之報,據龍尾洲。
以逸待勞,貴戰已困,出于不意,力不支見執。
卒不屈死之。
《括異志》:張道人,福州福清人。
福人甚欽敬之。
一夕郡城火自郡将監司而下,環視無策。
或有言,何不呼張道人。
郡官曰:張道人何知郁攸之事,而須呼之也。
既而火迫郡署,至取郡額投火,以從厭勝之說。
其烈愈熾,不得已。
使召之,應呼而至。
即長揖郡官。
曰:俱面火緻敬,同音誦:心火滅,凡火滅六字。
張乃攜瓶水,上履層檐,騰踔如飛,亦大稱誦六字。
水所過處,火不複延。
須臾遂止。
《嘉禾志》:顧亭林庵中有忠烈公祠。
近歲忽地裂數尺,中有風濤聲,以物探之,應手火起。
至今尚然。
《五燈會元》:福州雪峰義存禅師,一日在僧堂内燒火。
閉卻前後門,乃叫曰:救火、救火。
元沙将一片柴從窗棂中抛入,師便開門。
《晰獄龜鑒》:錢治屯田為湖州海陽令,郡大姓某氏火,迹其來自某家。
吏捕訊之,某家号冤不服。
太守刁谌曰:獄非錢令不可治。
問大姓得火所發狀,及驗之。
疑裡雠家物。
因率吏入雠家,取狀合之,悉是。
雠家即服。
曰:火自我出,故遺其迹某家者,欲自免也。
其家乃獲釋。
《溪蠻叢笑》:骨浪猺獠,睡不以床。
冬不覆被,用三義木支闊闆旁,燃火炙背,闆焦則易。
可談朝,辨色始入。
前此集禁門外。
自宰執以下,皆用白紙糊燭籠一枚,長柄揭之馬前。
朝士至者,以燭籠相圍繞聚首,謂之火城。
宰執最後至。
至則火城滅燭。
《四川總志》:宋魚周詢通判漢州,城中夜有火部。
衆救之。
植劍于前,曰:攘物者斬。
火止,民無所失。
《湖廣通志》:黃州府宋土主世傳。
宋西,蜀人張姓,行七,稱張七相公。
初遊曆麻城,見沿江多淫祠,毀之系獄。
邑有火災,釋而捍之,跨烏骓執朱挺指火,火滅。
《續文獻通考》:金譚處端,号長春子,甯海人。
六歲堕井遇火,俱無所傷。
得道後,書龜蛇二字,帖吳六酒肆,得免火患。
《元史·按竺迩傳》:金将郭斌自鳳翔突圍,出保金蘭定會四州。
按竺迩往取之。
圍斌于會州。
食盡,将走敗之。
于城門兵入城,巷戰,死傷甚衆。
手劍驅其妻子,聚一室,焚之。
己而自投火中。
有女奴自火中抱兒出泣,授人曰:将軍盡忠,忍使絕嗣。
此其兒也。
幸哀而收之。
言畢,複赴火死。
按竺迩聞之恻然,命保其孤。
《王閏傳》:閏,東平須城人。
父嘗卧疾,夜燃長明燈室中,火延籬壁間。
閏聞火聲,驚起馳救。
火已熾,煙燄蔽寝戶。
閏突入火中,解衣蒙父。
抱而出,肌體灼爛,而父無少傷。
一女不能救,遂焚死。
《阿術傳》:阿術自宿衛将軍,拜征南都元帥。
至元四年八月,觀兵襄陽。
遂入南郡,取仙人、鐵城等栅。
軍還,宋兵邀襄樊間。
阿術乃自安陽灘濟江,留精騎五千,陣牛心嶺。
複立虛寨,設疑火。
夜半敵果至,斬首萬馀級。
世祖本紀至元九年九月甲子,宋襄陽将張貴以輪船出城,順流突戰阿術、阿剌、海牙等。
舉烽燃火,燭江如晝。
至元十年十月,禁牧地縱火。
《董文炳傳》:文炳拜資德大夫、中書左丞。
時張世傑奉吉王是據台州,而閩中亦為宋守敕。
文炳進兵至溫州,溫州未下。
令曰:毋取子女,毋掠民。
有衆曰諾。
其守将火城中,逃。
文炳亟命滅火,追擒其将。
數其殘民之罪,斬以徇。
《湖廣通志》:元曾世榮,大德丙午,市廛火延世榮家。
忽飙塵中。
聞人喧呼,曾世榮家并力進水,煙止風收,得不焚。
《元史·餘丙傳》:丙,建德遂安人。
幼喪母,泣血成疾。
父亡,不忍葬。
結廬古山下,殡其中。
日閉戶守視。
有牧童遺火,延殡廬。
丙與子慈,亟撲不止,欲投身火中,與柩俱焚。
俄暴雨,火滅。
《劉源傳》:源,歸德中牟人。
母吳氏年七十馀,病甚不能行。
适兵火起,且延至其家。
鄰裡俱逃,源力不能救,乃呼天号泣。
趨入抱母,為火所焚而死。
《祝公榮傳》:公榮,字大昌,處州麗水人。
事母甚孝。
母殁,居喪盡禮。
竈突失火,榮力不能救。
乃伏棺悲哭,其火自滅。
《馬祖常傳》:祖常十歲時,見燭攲燒屋,解衣沃水以滅火。
鹹嗟異之。
《燕鐵木兒傳》:秃滿疊兒及諸王也先帖木兒軍,陷通州,将襲京師。
燕鐵木兒引軍将昏,至通州。
乘其初至,擊之。
敵軍狼狽走,渡潞河、夾河而軍。
敵列植黍稭,衣以氈衣,然火為疑兵。
夜遁。
《續文獻通考》:元僧振藏主,性慧。
居鄞城西海會寺。
一日往定海,見主家火起。
以杖指之,乃随風而滅。
《古杭雜記》:項羽廟在臨安近郡三衢十八裡頭樟戴韨。
市人失火,延及斯廟。
人有詩曰:嬴秦久矣酷斯民,羽入關中又火秦。
父老莫嗟遺廟毀,鹹陽三月是何人。
《在田錄》:高皇鳳陽泗州人,居鐘離鄉。
上皇以賣腐為生。
皇覺寺一寺僧衆,争來買之,遂為主顧。
生太祖之夕,寺僧高彬,于是夜夢上皇屋上火,發煙焰,沖天空。
中見一人擎金椎而下。
《明外史·劉基傳》:基父爚,元遂昌教谕。
爚大父濠,好任俠。
邑人林融倡義旅,興複宋室。
事敗,元遣使簿錄其黨,株連編裡中。
将盡誅之。
使者夜宿濠舍。
爚時甫十歲,睹其籍,告濠飲使者酒,而陰縱火焚所居,籍悉燬。
使者懼誅,更就濠問計。
濠傾赀與之,使納賄。
事得解。
《廣東通志》:湄州林氏女為巫,能知人禍福。
沒而衆祠之。
凡航海者遇颠危,虔誠拜禱,有神火集桅上,即時鎮定。
明征南将軍廖永忠奏。
敕加昭孝純正靈應孚濟護國聖妃。
《東朝記》:建文未遁時,先于大内蘭香殿,聚珠衣寶帳及内帑珍異諸物。
殿上塗猛火油,貯瀝青其中。
語親密宮人,期以城破遁去,舉火。
故當時以建文自焚死也。
《雲南通志》:幻人,明永樂元年,撣國王雍由調遣使者獻于朝。
能變化吐火。
自支解。
易牛馬頭,又善跳丸至千數。
《震澤長語故事》:禁中不得舉火。
雖閣老亦退食于外。
一日宣宗過城上,令内豎瞷閣老何為曰:方退食于外。
上曰:曷不就内食。
對曰:禁中不得舉火。
上指庭中隙地曰:是中獨不可置庖乎。
今烹膳處是也。
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