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三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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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四象限雖各行九十度,而其距赤道之緯度則非九十度,遊移不出二十三度半也。

    故九十度為黃道,自東而西之度數。

    而二十三度半為黃道,距赤道南北之度數也。

    蓋春、秋分日,日躔二道之交。

    過春分,日離赤道向夏至而漸遠赤道。

    過此,則又漸近赤道矣。

    自秋分至冬至,自冬至至春分亦然。

     二十四氣日輪距赤道遠近圖 二十四氣日輪距赤道遠近圖說 如右圖,甲乙為赤道,丙丁為冬夏二至,距赤道二十三度半。

    假如日輪在春分,則于赤道無距度。

    自春分至清明,則日行十五度。

    而其距度非十五度,乃六度十九分也。

    自立夏至小滿,此十五日之間,其遠非六度而為四度也。

    自芒種至夏至,亦非四度而為一度弱也。

    故近交差多,近至差少,而其差非同也。

    欲知每節氣及每日,日躔黃道距赤道幾何度分,依上圖可得焉。

    假如清明初日,日距赤道度分上是清明初度,下是白露初度。

    兩界相對,次用一線或界尺隐取兩界,循直線視所當丙丁線,度分得六度。

    因知清明、白露初日,日距赤道六度也。

    又清明五日、處暑十日,其離甲乙赤道亦同。

    故撿取清明五度、處暑十度為兩界,次依法視于丙丁得七度強,即其距度也。

    馀仿此。

     《日蝕問答》 問日蝕所以,曰:日蝕非日失其光,乃月掩其光也。

    月之天在日天之下,朔時月輪正過日輪之下,南北同經,東西同緯,故掩其光,若有失之耳。

     月正當日下見食圖 月正當日下見食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乙為月,丙為人居地面。

    月輪隔在其中,使日光不能照地面,而人目不能見日輪也。

    因知日食非各處共有之,或一處見食别處見光,或一處全食别處半食,皆目随地異也。

    聞貴國先時一年日食,司天言當幾分,草澤言當幾分,後卒如草澤言。

    說者以為算法疏密使然,實不爾也。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見食圖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見食圖說 如右圖,丙地面、乙月輪、甲日輪。

    居丁者正見月于日,故見全食。

    居戊者斜見月于日,故見半日食。

    居己者不見月于日,故全不見食。

    如欲得日食時刻最準,先須得七政經緯度及正斜視法。

    不然,即交食分數測驗躔度,悉不可算,悉不可定。

    故吾國曆家窮究此理,以為曆準,别有備論。

    今特略言食理也。

    試觀居房内者,房中有燭以照四方。

    若于東方有掩光者,必坐東者不見其光,而坐南北西方者得光也。

    各方如是。

    如滅其光,則居諸方内者,四方見燭無光矣。

    與食同理也。

    若月食則所食全缺分秒,萬人萬目共作是觀,别無同異,與日不同。

     問:日蝕由于月掩其光,凡每朔時日月同度,又正過其下,宜皆得食。

    今不盡然,何也。

    曰:日躔惟一黃道,終古無出其外也。

    月于黃道有時在南在北,故月道半出黃道北,半出黃道南,而為南北二交。

    吾國所謂龍頭、龍尾是也。

    朔時若月在二交之外,或南或北,與日非經緯同度,不能掩日光也。

    南北為經,東西為緯。

    凡是朔日,經度必同。

    如更同緯度,适在二交之上,乃能掩其光而食耳。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說 如右圖,月道交黃道于龍頭、龍尾,甲為月道,在黃道南,丙在北。

    試使月朔時在龍頭,則經緯同度,月正過日輪之下,掩其光而食焉。

    如朔時月在甲黃道之南,日乃在乙黃道之上,而緯不同度,則日在北月在南矣,故不食也。

     問:日食若因月天在日天之下,則水星、金星天亦在日天之下,而不見掩其光。

    月天在金水二星之下,月亦宜掩其光,而金水有食如日矣。

    今其食不顯,何也。

    曰:水星、金星雖正過日輪之下,而有與日同度時;然金星大于水星,而日大于金星一百倍;二星之體,比日體甚小,豈能掩其光而使人不見日也。

    吾國曆家遇金水二星與日同度,恒見日輪中有黑點,以星體不能全掩日體故也。

    月輪正過二星之下,亦宜掩其星光,使人不見。

    今不顯其食如日者,非月不能掩之,乃二星之光甚微其體甚小,故不明顯也。

     問:天地渾儀說曰:地球大于金星三十六倍又二十七分之一,大于月輪三十八倍又三分之一。

    是金星大于月輪也。

    夫月輪能掩日光,則金星更大,亦何不掩日光乎。

    曰:凡物以形相掩,非惟論其大小,又當計其遠近。

    蓋人目視物之時,自目至物之體,射兩直線為直角形。

    故愈近于目,其物雖小而徑愈大,愈遠于目,其物雖大而徑愈小。

     金星在月上不掩日光圖 金星在月上不掩日光圖說 如右圖,甲為人目,庚為物體。

    甲乙、甲己為人目所射兩直線,則徑愈近愈小,愈遠愈大。

    故戊大于丁,而丁大于丙也。

    試以人手隔目,手愈近于目則愈掩物體矣。

    是故金星雖大于月,乃在月天之上,去人目甚遠,故不能掩日光也。

    月雖小于金星,乃在金星天之下,去人目最近,故能掩日光也。

    此其理也。

     問:日大于月固矣。

    日輪較地球,不知其大有幾。

    曰:吾國曆家著明此理,有論甚廣。

    測七政高下及大小之度分,有器甚準。

    日大于地一百六十五倍又八分之三。

    欲徵之,宜知圓光照圓體之影也。

    圓光若照圓體同大,其影廣恒等而無窮。

    若照圓體更大,其影漸大而亦無窮。

    若照圓體更小,其影漸小而有盡。

     日輪大于地光影漸小圖 日輪大于地光影漸小圖說 試觀右圖,甲為圓光,乙為圓體,丙為體影。

    第一圖甲圓與乙圓體相等,丙影亦等無窮盡矣。

    第二圖甲圓光大于乙圓體,丙影漸小而有盡矣。

    第三圖甲圓光小于乙圓體,丙影漸寬大而亦無窮矣。

    太陽照地之時,地影非恒等,亦非漸大。

    譬之物影,其為漸小而有盡。

    如第二圖也,則以日輪圓光大于地形也,地之影漸銳而小至有盡焉,甚明也。

    凡星月無光借日之光,太陽照及其體,則光生焉,不然則否。

    傥日與地等,地或更大焉,則其影為無窮之影,宜射蔭直過諸星之天,必見諸星有食焉者矣。

    今惟地體甚小,銳影有盡,不到諸星之天。

    故日光無礙,照及木、火、土以及列宿諸天。

    而諸星恒明,光無朦也。

    其地影之盡,可過第一第二重天至第三重天,而不及第四重天。

    所以月因地影得食,而諸星不食也。

    地球一周三百六十度,每度二百五十裡。

    日天一周亦三百六十度,其每一度有數萬馀裡焉。

    吾國曆家有器,量得日天之度每半度為日一全徑。

    因知其圓形,亦得數萬馀裡,而非地形可比。

    譬如山高二十馀裡,上有人焉。

    居下者視之,如小鳥也。

    日天之高,自地面至太陽中心,相隔一千六百萬馀裡。

    今視日輪如小車輪,猶之二十裡高山視人如鳥矣。

     問:太陽早晚出入時近于地平見大,午時近于天頂見小,何也。

    曰:地球懸于空際居中無著,其四際離天諸方同一無近遠也。

    以理論之,其在東西出入方也,太陽離地凡一千六百萬馀裡矣。

    而人立地面,或自東視西,或自西視東,半徑幾一萬五千裡焉。

    以一千六百萬馀裡,又加以一萬五千裡,人之視日宜小也。

    日在午方,從下視上止一千六百萬馀裡,人之視日宜大也。

    今宜小而反大,宜大而反小者,此非由于地之遠近也,濕氣使然也。

    蓋夜中水氣恒上騰,氣行空中悉成濕性,濕以太陽自下而上,映帶而來晃漾焉,蓬勃焉。

    人望之,以為如是其大耳。

    若太陽當空,浮翳盡掃無所映隔,真體明淨,較之旦暮為小。

    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