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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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也。

    故月令曰:天氣上騰地氣下降,易謂之乾。

    乾,健也。

    健行不息也。

    又謂之元。

    元,懸也。

    如懸物在上也。

     《魏張揖博雅》《釋天》 東方昊天,東南陽天,南方赤天,西南朱天,西方成天,西北幽天,北方元天,東北蠻天,中央鈞天。

    〈昊音旲俗作昊〉天圍辟南北二億三萬三千五百裡七十五步,東西短減四步,周六億十萬七百裡二十五步,從地至天一億一萬六千七百八十七裡,下度地之厚,與天高等。

     《朱子全書》《天度》 天有三百六十度,隻是天行得過處為度。

    天之過處便是日之退處,日月會為辰。

     天道與日月五星皆是左旋,天道日一周天而常過一度,日亦日一周天,起度端、終度端,故比天道常不及一度。

    月行不及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

    今人卻雲月行速,日行遲,此錯說也。

    但曆家以右旋為說,取其易見日月之度耳。

     天行至健,一日一夜,一周天必差過一度,日一日一夜,一周恰好,月卻不及十三度有奇,隻是天行極速,日稍遲一度,月又遲十三度有奇耳。

    因舉陳元滂雲:隻似在圓地上走,一人過急一步,一人差不及一步,又一人甚緩差數步也。

    天行隻管差過,故曆法亦隻管差。

    堯時昏旦星中于午,月令差于未,漢晉以來又差,今比堯時似差及四分之一。

    古時冬至日在牽牛,今卻在鬥。

     或問:天道左旋,自東而西,日月右行,則何如。

    曰:橫渠說:日月皆是左旋。

    說得好,蓋天行甚健,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進過一度。

    日行速,健次于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恰好比天進一度,則日為退一度,二日天進二度,則日為退二度。

    積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天所進過之度,又恰周得本數。

    而日所退之度,亦恰退盡本數,遂與天會而成一年。

    月行遲,一日一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盡,比天為退了十三度有奇,進數為順天而左,退數為逆天而右,曆家以進數難算,隻以退數算之。

    故謂之右行。

    且曰:日行遲,月行速。

     問:周天之度,是自然之數,是強分。

    曰:天左旋,一晝一夜行一周而又過了一度,以其行過處一日作一度,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方是一周,隻将南北表看,今日恁時看時有甚,星在表邊,明日恁時看這星又差遠,或别是一星了。

     天文有半邊在上面,須有半邊在下面。

     有一常見不隐者為天之蓋,有一常隐不見者為天之底。

     叔器問:天有幾道。

    曰:據曆家說有五道,而今且将黃赤道說,赤道正在天之中,如合子縫模樣,黃道是在那赤道之間。

     天最健,一日一周而過一度。

    日之健次于天,一日恰好行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但比天為退一度,月比日大,故緩,比天為退十三度有奇。

    但曆家隻算所退之度,卻雲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此乃截法。

    故有日月五星右行之說,其實非右行也。

    橫渠曰: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

    此說最好。

    書疏玑衡,禮疏星回于天,漢志天體,沈括渾儀,議皆可參考。

     天左旋,日月亦左旋,但天行過一度,日隻在此,當卯而卯,當午而午,某看得如此。

    後來得禮記說暗與之合。

     《續性理會通》《王可大象緯新篇》 夫天行一周晝夜,百刻配以十二時,一時得八刻,總而計之,共九十六刻。

    所馀四刻,每刻分為六十分,四刻則當二百四十分也。

    布之于十二時,間則一時得八刻二十分,将八刻截作初正各四刻,卻将二十分零數分作初。

    初正、初微、刻初、初刻者,十分也。

    正初刻者,十分也。

    既有初、初刻、正初刻,非一時十刻乎。

    一時十刻,非百二十刻乎。

     歲差法,堯時冬至躔在虛一度,夏至在柳十四度,春分在胃十二度,秋分在氐十度。

    至唐開元大衍曆,冬至日躔在鬥十度,夏至在井十度,春分在奎七度,秋分在轸十四度。

    宋統元曆,冬至在鬥二度,夏至在井十六度,春分在奎初度,秋分在轸七度。

    此曆代之曆可驗者如此。

    蓋天行之度有馀,日月所行之度不足,故天運常外平而舒,日道常内轉而縮,其勢不得不然也。

    由是,天漸差而西,歲漸差而東。

    曆随時占候修改,求與天合又不得不然也。

    漢自鄧平改曆之後,洛下闳謂八百年後當差一度。

    當時史官考諸上古中星知太初曆已差五度,而闳未究。

    蓋古之為曆未知有歲差之法,其論冬至日躔之宿一定而不移,不知天目會道不得均齊,馀分積久度數必爽。

    今歲之日躔在冬至者,視去歲冬至之躔常有不及之分。

    至晉虞喜始覺其差,乃以天為天,歲為歲,立差法以追其變而算之,約以五十年日退一度。

    然失之大過。

    宋何承天倍增其數,約以百年退一度,而又不及。

    至隋唐劉焯取二家中數以七十五年為近之,然亦未甚密。

    至唐僧一行乃以大衍曆推之,得八十三年而差一度。

    自唐以來,曆家皆宗其法,然猶未也。

    至元朝郭守敬算之約六十六年而差一度,算已往減一算算将來加一算而歲差,始為精密。

    至今二百馀年,台官推演又多不合天道識者,往往奏請再改曆。

    元以正歲差。

    嗟乎,天動,物也。

    進退盈縮,未免小有不齊,一定之法,不可拘也。

    劉焯取虞、何二家中數定以七十五年。

    當時善矣。

    至唐而複差,僧一行定以八十三年,時謂合天矣。

    至宋元之交,而複差。

    許衡、郭守敬定以六十六年,當時以為精矣。

    至今又複有差。

    然則一定之法,顧可拘執也哉。

    況法亦自有權宜者。

    如定歲之法,四期馀一日,一日之數分于四期,則二至之定,每疑于絲忽之間,須酌量以定無常。

    準者定日之法,一日變為九百四十畫者,以氣有不盡之數難分也。

    每月三十日,二氣盈四百一十一畫,二十五秒一朔,虛四百四十一畫,積盈虛之數以成閏,故定朔必視四百四十一畫之前後,以為朓朒。

    故定朔每疑于一畫之間,要亦須酌量以定無常。

    準者如日月交食之法,時刻分秒最為精微。

    及至半秒難分之處,亦須酌量以定,無常準焉。

    夫至之絲忽,朔之一畫,食之半秒,積之歲久則皆差失,不合原算矣。

    以天道不齊之動加以歲久必差之法,欲守一定之算,夫安可得。

    是故随時考驗以求合于天,此為至當。

    堯時,冬至在虛,于今豈可固執也哉。

     天之運無己,故無度數,以日行所曆之數為之。

    日行三百六十五日有馀,與天會,故天之度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

    是日與度會為一,日與月會為一,月與天會為一,歲月之晦朔弦望曆于日之義也。

    月會日而明盡,故曰晦,初離日而光蘇,故曰朔,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一,如弓之張,故曰弦月,與日相去四分天之二相對,故曰望。

     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

    日麗天而少遲,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

    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

    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

    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馀分之積又五千九百八十八。

    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

    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一歲之常數也。

    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為氣盈。

    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為朔虛。

    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

    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

    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

    故三年而不置閏,則春之一月入于夏,而時漸不定矣。

    子之一月入于醜,而歲漸不成矣。

    積之之久,至于三失閏,則春皆入夏,而時全不定矣。

    十二失閏,子皆入醜,歲全不成矣。

    其名實乖戾,寒暑反易,農桑庶務皆失其時,故必以此馀日置閏月于其間,然後四時不差,而歲功得成矣。

    推閏歌括雲:欲知來歲閏,先算至之馀,更看大小盡,決定不差殊。

    謂如來歲合置閏,止以今年冬至後馀日為率,且以今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冬至,則本月尚馀八日,則來年之閏當在八月。

    或小盡,止馀七日,則當閏七月。

    若冬至在上旬,則以望日為斷十二日足,則得起一數焉。

    推節氣歌括雲:中氣與節氣但有半月隔,若要知仔細,兩時零五刻。

    謂如正月甲子日子時初刻立春,則數至己卯日寅時正一刻,則是雨水節正。

    推立春歌括雲:今歲先知來歲春,但看五月五日三時辰。

    謂如今年甲子日子時立春,明歲合是己巳日卯時立春,若夫刻數則用前法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