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策對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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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策對類
晁錯對賢良文學策(從任賢立說,實隐然自負。
其詞泛濫,遂覺塗徑欲迷。
) 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賢士,施及方外,四極之内,舟車所至,人迹所及,靡不聞命,以輔其不逮。
近者獻其明,遠者通厥聰,比善戮力,以翼天子。
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長懋。
高皇帝親除大害,去亂從,并建豪英以為官師,為谏争輔天子之阙,而翼戴漢宗也。
賴天之靈,宗廟之福,方内以安,澤及四夷。
今朕獲執天下之正,以承宗廟之祀。
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燭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聞也。
故诏有司、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帥其志,以選賢良,明于國家之大體,通于人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谏者,各有人數,将以匡朕之不逮。
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朕甚嘉之。
故登大夫于朝,親谕朕志。
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甯,四者之阙。
悉陳其志,毋有所隐。
上以薦先帝之宗廟,下以興愚民之休利。
著之于篇,朕親覽焉。
觀大夫所以佐朕,至與不至。
書之,周之,密之,重之,閉之,興自朕躬。
大夫其正論,毋枉執事。
烏呼戒之!二三大夫,其帥志毋怠。
” 錯對曰:平陽侯臣密,汝陰侯臣竈,穎陰侯臣何,廷尉臣宜昌,隴西太守臣昆邪,所選賢良太子家令臣錯,昧死再拜言:臣竊聞古之賢主,莫不求賢以為輔翼。
故黃帝得力牧而為五帝先,大禹得咎繇而為三王祖,齊桓得管子而為五伯長。
今陛下講于大禹及高皇帝之建豪英也,退托于不明,以求賢良,讓之至也。
臣竊觀上世之傳,若高皇帝之建功業,陛下之德厚而得賢佐,皆有司之所覽,刻于玉版,藏于金匮,曆之春秋,紀之後世,為帝者祖宗,與天地相終。
今臣密等乃以臣錯充賦,甚不稱明诏求賢之意。
臣錯茅臣,亡識知,昧死上愚對曰: 诏策曰“明于國家大體”,愚臣竊以古之五帝明之。
臣聞五帝神聖,其臣莫能及。
故自親事,處于法宮之中,明堂之上。
動靜上配天,下順地,中得人。
故衆生之類,亡不覆也;根著之徒,亡不載也;燭以光明,亡偏異也;德上及飛鳥,下至水蟲,草木諸産,皆被其澤。
然後陰陽調,四時節,日月光,風雨時,膏露降,五谷熟,妖孽滅,賊氣息,民不疾疫,河出圖,洛出書,神龍至,鳳鳥翔,德澤滿天下,靈光施四海。
此謂配天地。
治國大體之功也。
诏策曰“通于人事終始”,愚臣竊以古之三王明之。
臣聞三王臣主俱賢,故合謀相輔,計安天下,莫不本于人情。
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而不傷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力而不盡也。
其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後行之;其動衆使民也,本于人事,然後為之。
取人以己,内恕及人。
情之所惡,不以強人;情之所欲,不以禁民。
是以天下樂其政,歸其德,望之若父母,從之若流水。
百姓和親,國家安甯,名位不失,施及後世。
此明于人情終始之功也。
诏策曰“直言極谏”,愚臣竊以五伯之臣明之。
臣聞五伯不及其臣,故屬之以國,任之以事。
五伯之佐之為人臣也,察身而不敢誣,奉法令不容私,盡心力不敢矜,遭患難不避死,見賢不居其上,受祿不過其量,不以亡能居尊顯之位。
自行若此,可謂方正之士矣。
其立法也,非以苦民傷衆而為之機陷也,以之興利除害,尊主安民,而救暴亂也。
其行賞也,非虛取民财,妄予人也,以勸天下之忠孝,而明其功也。
故功多者賞厚,功少者賞薄。
如此,斂民财以顧其功,而民不恨者,知與而安己也。
其行罰也,非以忿怒妄誅而從曝心也,以禁天下不忠不孝而害國者也。
故罪大者罰重,罪小者罰輕。
如此,民雖伏罪至死而不怨者,知罪罰之至,自取之也。
立法若此,可謂平正之吏矣。
法之逆者,請而更之,不以傷民。
主行之曝者,逆而複之,不以傷國。
救主之失,補主之過,揚主之美,明主之功,使主内亡邪辟之行,外亡骞污之名。
事君若此,可謂直言極谏之士矣。
此五伯之所以德匡天下,威正諸侯,功業甚美,名聲章明。
舉天下之賢主,五伯與焉。
此身不及其臣,而使得直言極谏,補其不逮之功也。
今陛下人民之衆,威武之重,德惠之厚,令行禁止之埶,萬萬于五伯。
而賜愚臣《策》曰“匡朕之不逮”,愚臣何足以識陛下之高明而奉承之! 诏策曰“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甯”,愚臣竊以秦事明之。
臣聞秦始并天下之時,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
然功力不遲者,何也?地形便,山川利,财用足,民利戰。
其所與并者六國。
六國者,臣主皆不肖,謀不輯,民不用。
故當此之時,秦最富強。
夫國富強而鄰國亂者,帝王之資也。
故秦能兼六國,立為天子。
當此之時,三王之功,不能進焉。
及其末塗之衰也,任不肖而信讒賊,宮室過度,耆欲亡極,民力罷盡,賦斂不節,矜奮自賢,群臣恐谀,驕溢縱恣,不顧患禍。
妄賞以随喜意,妄誅以快怒心。
法令煩憯,刑罰暴酷,輕絕人命,身自射殺,天下寒心,莫安其處。
奸邪之吏,乘其亂法,以成其威。
獄官主斷,生殺自恣。
上下瓦解,各自為制。
秦始亂之時,吏之所先侵者,貧人賤民也。
至其中節,所侵者,富人吏家也。
及其末塗,所侵者,宗室大臣也。
是故親疏皆危,外内鹹怨,離散逋逃,人有走心。
陳勝先倡,天下大潰。
絕祀亡世,為異姓福。
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甯之禍也。
今陛下配天象地,覆露萬民,絕秦之迹,除其亂法,躬親本事,廢去淫末,除苛解娆,寬大愛人,肉刑不用,罪人亡帑,非謗不治,鑄錢者除,通關去塞,不孽諸侯,賓
其詞泛濫,遂覺塗徑欲迷。
) 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賢士,施及方外,四極之内,舟車所至,人迹所及,靡不聞命,以輔其不逮。
近者獻其明,遠者通厥聰,比善戮力,以翼天子。
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長懋。
高皇帝親除大害,去亂從,并建豪英以為官師,為谏争輔天子之阙,而翼戴漢宗也。
賴天之靈,宗廟之福,方内以安,澤及四夷。
今朕獲執天下之正,以承宗廟之祀。
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燭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聞也。
故诏有司、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帥其志,以選賢良,明于國家之大體,通于人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谏者,各有人數,将以匡朕之不逮。
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朕甚嘉之。
故登大夫于朝,親谕朕志。
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甯,四者之阙。
悉陳其志,毋有所隐。
上以薦先帝之宗廟,下以興愚民之休利。
著之于篇,朕親覽焉。
觀大夫所以佐朕,至與不至。
書之,周之,密之,重之,閉之,興自朕躬。
大夫其正論,毋枉執事。
烏呼戒之!二三大夫,其帥志毋怠。
” 錯對曰:平陽侯臣密,汝陰侯臣竈,穎陰侯臣何,廷尉臣宜昌,隴西太守臣昆邪,所選賢良太子家令臣錯,昧死再拜言:臣竊聞古之賢主,莫不求賢以為輔翼。
故黃帝得力牧而為五帝先,大禹得咎繇而為三王祖,齊桓得管子而為五伯長。
今陛下講于大禹及高皇帝之建豪英也,退托于不明,以求賢良,讓之至也。
臣竊觀上世之傳,若高皇帝之建功業,陛下之德厚而得賢佐,皆有司之所覽,刻于玉版,藏于金匮,曆之春秋,紀之後世,為帝者祖宗,與天地相終。
今臣密等乃以臣錯充賦,甚不稱明诏求賢之意。
臣錯茅臣,亡識知,昧死上愚對曰: 诏策曰“明于國家大體”,愚臣竊以古之五帝明之。
臣聞五帝神聖,其臣莫能及。
故自親事,處于法宮之中,明堂之上。
動靜上配天,下順地,中得人。
故衆生之類,亡不覆也;根著之徒,亡不載也;燭以光明,亡偏異也;德上及飛鳥,下至水蟲,草木諸産,皆被其澤。
然後陰陽調,四時節,日月光,風雨時,膏露降,五谷熟,妖孽滅,賊氣息,民不疾疫,河出圖,洛出書,神龍至,鳳鳥翔,德澤滿天下,靈光施四海。
此謂配天地。
治國大體之功也。
诏策曰“通于人事終始”,愚臣竊以古之三王明之。
臣聞三王臣主俱賢,故合謀相輔,計安天下,莫不本于人情。
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而不傷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力而不盡也。
其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後行之;其動衆使民也,本于人事,然後為之。
取人以己,内恕及人。
情之所惡,不以強人;情之所欲,不以禁民。
是以天下樂其政,歸其德,望之若父母,從之若流水。
百姓和親,國家安甯,名位不失,施及後世。
此明于人情終始之功也。
诏策曰“直言極谏”,愚臣竊以五伯之臣明之。
臣聞五伯不及其臣,故屬之以國,任之以事。
五伯之佐之為人臣也,察身而不敢誣,奉法令不容私,盡心力不敢矜,遭患難不避死,見賢不居其上,受祿不過其量,不以亡能居尊顯之位。
自行若此,可謂方正之士矣。
其立法也,非以苦民傷衆而為之機陷也,以之興利除害,尊主安民,而救暴亂也。
其行賞也,非虛取民财,妄予人也,以勸天下之忠孝,而明其功也。
故功多者賞厚,功少者賞薄。
如此,斂民财以顧其功,而民不恨者,知與而安己也。
其行罰也,非以忿怒妄誅而從曝心也,以禁天下不忠不孝而害國者也。
故罪大者罰重,罪小者罰輕。
如此,民雖伏罪至死而不怨者,知罪罰之至,自取之也。
立法若此,可謂平正之吏矣。
法之逆者,請而更之,不以傷民。
主行之曝者,逆而複之,不以傷國。
救主之失,補主之過,揚主之美,明主之功,使主内亡邪辟之行,外亡骞污之名。
事君若此,可謂直言極谏之士矣。
此五伯之所以德匡天下,威正諸侯,功業甚美,名聲章明。
舉天下之賢主,五伯與焉。
此身不及其臣,而使得直言極谏,補其不逮之功也。
今陛下人民之衆,威武之重,德惠之厚,令行禁止之埶,萬萬于五伯。
而賜愚臣《策》曰“匡朕之不逮”,愚臣何足以識陛下之高明而奉承之! 诏策曰“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甯”,愚臣竊以秦事明之。
臣聞秦始并天下之時,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
然功力不遲者,何也?地形便,山川利,财用足,民利戰。
其所與并者六國。
六國者,臣主皆不肖,謀不輯,民不用。
故當此之時,秦最富強。
夫國富強而鄰國亂者,帝王之資也。
故秦能兼六國,立為天子。
當此之時,三王之功,不能進焉。
及其末塗之衰也,任不肖而信讒賊,宮室過度,耆欲亡極,民力罷盡,賦斂不節,矜奮自賢,群臣恐谀,驕溢縱恣,不顧患禍。
妄賞以随喜意,妄誅以快怒心。
法令煩憯,刑罰暴酷,輕絕人命,身自射殺,天下寒心,莫安其處。
奸邪之吏,乘其亂法,以成其威。
獄官主斷,生殺自恣。
上下瓦解,各自為制。
秦始亂之時,吏之所先侵者,貧人賤民也。
至其中節,所侵者,富人吏家也。
及其末塗,所侵者,宗室大臣也。
是故親疏皆危,外内鹹怨,離散逋逃,人有走心。
陳勝先倡,天下大潰。
絕祀亡世,為異姓福。
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甯之禍也。
今陛下配天象地,覆露萬民,絕秦之迹,除其亂法,躬親本事,廢去淫末,除苛解娆,寬大愛人,肉刑不用,罪人亡帑,非謗不治,鑄錢者除,通關去塞,不孽諸侯,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