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郭注《方言》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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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禦覽》八百六十引作“铒謂之,餻,”.下有注“音恙”二字。
《原本玉篇·食部》“餻.餘障反”引《方言》“餌謂之,饈,。
”《廣韻》四十七:“漾、餌也。
”《集韻》則雲恙.《方言》:餌也。
”又《原本玉篇·食部》無“餻”字,大廣益會本始有之。
是六朝尚無餻字。
《廣雅》之“糕”字亦本作“饈與《方言》同.均後世所追改也。
此皆本文之僞舛也。
至注文亦有當訂正者。
卷一“慧.秦謂之,謾,注”“言謾沱。
音沲(二字疑衍)。
大和反。
謾.莫錢又亡山反。
”案《原本玉篇》引“秦、晉謂慧為,謾郭璞曰:“言佗謾也。
是舊本作“沱謾”,故先音“詫”,後音“謾”。
《楚辭》惜往日或沱謾。
”而不疑其證也。
又“烈、枬,餘也”注:“謂烈餘也。
”戴雲:“,烈餘,當作,遺餘,。
”盧本從之。
案《原本玉篇》引注作“謂殘餘也”。
慧琳《音義》卷六十七引“蘖(即“枬”字),謂,殘餘,也”。
韋昭《齊語》注亦雲裂,殘也。
”是注“烈餘”當作“殘餘”。
戴改“遺餘”,非也。
卷二“揄、鋪、艦、輕、帔、縷、葉、輸,毳也”注音脆。
皆謂物之行蔽也。
”《集韻》十“虞”引注同戴本,改“行蔽”作“杆蔽”,盧本從之。
案《原本玉篇》引注作“謂物之行敝者也”。
是今本“蔽”字乃“敝”之訛。
《周禮·司市》注雲:“害,害于民,謂物行沽者。
”“沽”之言“苦”,不攻緻也。
“行敝”猶“行沽”矣。
今人猶呼貨物之次劣者為“行貨”,與“毳”義正合。
下注言“今名短度絹為葉輸”。
絹之短度者,正物之行敝者也。
卷九“車枸萎,或謂之,隆屈1。
注:“尾屈。
”盧據宋本改為“屈尾”(今傳世李文授本作“尾屈”)。
然“尾屈”二字是音,非義。
高誘《淮南·原道訓》注:屈讀,秋雞無尾屈,之,屈,。
”是“尾屈”二字乃漢魏以來成語。
故景純取以為音,改為“屈尾”者非也。
又“箭,其三鐮長尺六者,謂之長,飛虻1。
注:“此謂今射箭也。
”又“内者,謂之,平題注:“今戲射箭。
”案慧琳《音義》卷四十五引注雲三鐮,今笛射箭也。
平題,今戲射箭也。
”是戲射與笛射相對為文。
《禦覽》三百四十九引《開元文字》亦有此二語。
蓋即本《方言》注。
《大唐六典·兵部》“員外郎”職:“凡應舉之人有謀略、才藝,平射、筒射。
” 《唐韻》十一“沒腋”字注雲:“笛射。
”(《廣韻》同)是古弩射之外,别有笛射。
矢長尺六,較諸矢為短,蓋如後世袖箭矣。
今注奪“笛”字。
卷十“翥,舉也”。
注:“謂,軒翥,也。
”案《廣雅》卷一:“翥,舉也。
曹憲《音》曰:《方言》為,署,音。
”又卷三:翥,飛也。
曹曰:《方言》音,曙,。
”是注謂“軒翥也”下舊有“音署”或“音曙”二字,今本奪。
又泌、擾,推也。
”秘下有“撞泌”二字注。
戴改為“神祕”,盧改為“攩泌”。
案《文選·西京賦》:“徒搏之所撞”是“祕”乃“撞祕”之僞。
“棰”、“撞”一字也。
卷十二:“抒、慮,解也。
”“抒”下有“抒井”二字注。
戴改“抒”為“抒”,盧複改“抒井”為“抒渫”。
案《說文》“糨”字注雲:“量物之是古有“抒井”語,“井”字不誤,盧改非是。
此注文及後世改字之當訂正者也。
校本雖戢孴叢雜,然可紀者止此,書之以谂世之讀是書者。
《原本玉篇·食部》“餻.餘障反”引《方言》“餌謂之,饈,。
”《廣韻》四十七:“漾、餌也。
”《集韻》則雲恙.《方言》:餌也。
”又《原本玉篇·食部》無“餻”字,大廣益會本始有之。
是六朝尚無餻字。
《廣雅》之“糕”字亦本作“饈與《方言》同.均後世所追改也。
此皆本文之僞舛也。
至注文亦有當訂正者。
卷一“慧.秦謂之,謾,注”“言謾沱。
音沲(二字疑衍)。
大和反。
謾.莫錢又亡山反。
”案《原本玉篇》引“秦、晉謂慧為,謾郭璞曰:“言佗謾也。
是舊本作“沱謾”,故先音“詫”,後音“謾”。
《楚辭》惜往日或沱謾。
”而不疑其證也。
又“烈、枬,餘也”注:“謂烈餘也。
”戴雲:“,烈餘,當作,遺餘,。
”盧本從之。
案《原本玉篇》引注作“謂殘餘也”。
慧琳《音義》卷六十七引“蘖(即“枬”字),謂,殘餘,也”。
韋昭《齊語》注亦雲裂,殘也。
”是注“烈餘”當作“殘餘”。
戴改“遺餘”,非也。
卷二“揄、鋪、艦、輕、帔、縷、葉、輸,毳也”注音脆。
皆謂物之行蔽也。
”《集韻》十“虞”引注同戴本,改“行蔽”作“杆蔽”,盧本從之。
案《原本玉篇》引注作“謂物之行敝者也”。
是今本“蔽”字乃“敝”之訛。
《周禮·司市》注雲:“害,害于民,謂物行沽者。
”“沽”之言“苦”,不攻緻也。
“行敝”猶“行沽”矣。
今人猶呼貨物之次劣者為“行貨”,與“毳”義正合。
下注言“今名短度絹為葉輸”。
絹之短度者,正物之行敝者也。
卷九“車枸萎,或謂之,隆屈1。
注:“尾屈。
”盧據宋本改為“屈尾”(今傳世李文授本作“尾屈”)。
然“尾屈”二字是音,非義。
高誘《淮南·原道訓》注:屈讀,秋雞無尾屈,之,屈,。
”是“尾屈”二字乃漢魏以來成語。
故景純取以為音,改為“屈尾”者非也。
又“箭,其三鐮長尺六者,謂之長,飛虻1。
注:“此謂今射箭也。
”又“内者,謂之,平題注:“今戲射箭。
”案慧琳《音義》卷四十五引注雲三鐮,今笛射箭也。
平題,今戲射箭也。
”是戲射與笛射相對為文。
《禦覽》三百四十九引《開元文字》亦有此二語。
蓋即本《方言》注。
《大唐六典·兵部》“員外郎”職:“凡應舉之人有謀略、才藝,平射、筒射。
” 《唐韻》十一“沒腋”字注雲:“笛射。
”(《廣韻》同)是古弩射之外,别有笛射。
矢長尺六,較諸矢為短,蓋如後世袖箭矣。
今注奪“笛”字。
卷十“翥,舉也”。
注:“謂,軒翥,也。
”案《廣雅》卷一:“翥,舉也。
曹憲《音》曰:《方言》為,署,音。
”又卷三:翥,飛也。
曹曰:《方言》音,曙,。
”是注謂“軒翥也”下舊有“音署”或“音曙”二字,今本奪。
又泌、擾,推也。
”秘下有“撞泌”二字注。
戴改為“神祕”,盧改為“攩泌”。
案《文選·西京賦》:“徒搏之所撞”是“祕”乃“撞祕”之僞。
“棰”、“撞”一字也。
卷十二:“抒、慮,解也。
”“抒”下有“抒井”二字注。
戴改“抒”為“抒”,盧複改“抒井”為“抒渫”。
案《說文》“糨”字注雲:“量物之是古有“抒井”語,“井”字不誤,盧改非是。
此注文及後世改字之當訂正者也。
校本雖戢孴叢雜,然可紀者止此,書之以谂世之讀是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