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與尼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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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人說之于天才說,又曆曆有模仿之迹乎!然則吾人之視尼采,與其視為叔氏之反對者,甯視為叔氏之後繼者也。
又叔本華與尼采二人之相似,非獨學說而已,古今哲學家性行之相似,亦無若彼二人者。
巴爾善之《倫理學系統)與文特爾朋《哲學史)中,其述二人學說與性行之關系,甚有興味,茲援以比較之。
巴爾善曰: 叔本華之學說與其生活,實無一調和之處。
彼之學說,在脫屣世界與拒絕一切生活之意志,然其性行則不然。
彼之生活,非婆羅門教、佛教之克己的,而甯伊壁鸠魯之快樂的也。
彼自離柏林後,權度一切之利害,而于法蘭克福特及曼亨姆之間定其隐居之地。
彼雖于學說上深美悲憫之德,然彼自己則無之。
古今之攻擊學問上之敵者,殆未有酷于彼者也。
雖彼之酷于攻擊,或得以辯護真理自解乎,然何不觀其對母與妹之關系也?彼之母妹暫焉陷于破産之境遇,而彼獨保其自己之财産。
彼終其身惴惴焉,惟恐分有他人之損失及他人之苦痛。
要之,彼之性行之冷酷,無可諱也。
然則彼之人生觀,果欺人之語欤?曰:否。
彼雖不實踐其理想上之生活,固深知此生活之價值者也。
人性之二元中,理欲二者,為反對之兩極,而二者以彼之一生為其激戰之地。
彼自其父遺傳憂郁之性質,而其視物也,恒以小為大,以常為奇,方寸之心,充以彌天之欲,憂患勞苦,損失疾病,疊起互伏,而為其恐怖之對象,其視天下人無一可信賴者。
凡此數者,有一于此,固足以疲其生活而有餘矣。
此彼之生活之一方面也。
其在他方面,則彼大知也,天才也,富于直觀之力,而饒于知識之樂,視古之思想家,有過之無不及。
當此時也,彼遠離希望與恐怖,而追求其純粹之思索,此彼之生活中最慰藉之頃也。
逮其情欲再現,則疇昔之平和破,而其生活複以憂患恐懼充之。
彼明知其失,而無如之何,故彼每曰:“知意志之過失而不能改之,此可疑而不可疑之事實也。
”故彼之倫理說,實可謂其罪惡之自白也。
(巴爾善《倫理學系統》第三百十一頁至三百十二頁) 巴氏之說固自無誤,然不悟其學說中于知力之元質外,尚有意志之元質(見下文)。
然其叙述叔氏知意之反對,甚為有味。
吾人更述文特爾朋之論尼采者比較之曰: 彼之性質中争鬥之二元質,尼釆自謂之曰地哇尼蘇斯(Dionysus),曰亞波羅(Apollo)。
前者主意論,後者主知論也;前者叔本華之意志,後者海額爾之理念也。
彼之知力的修養與審美的創造力,皆達最高之程度。
彼深觀曆史與人生,而以詩人之手腕再現之。
然其性質之根柢,充以無疆之大欲,故科學與美術不足以拯之。
其志則專制之君主也,其身則大學之教授也,于是彼之理想,實往複于知力之快樂與意志之勢力之間。
彼俄焉委其一身于審美的直觀與藝術的制作,俄焉而欲展其意志,展其本能,展其情緒,舉昔之所珍賞者一朝而舍之。
夫由其人格之高尚純潔觀之,則耳目之欲,于彼固一無價值也。
彼所求之快樂,非知識的即勢力的也。
彼之一生,疲于二者之争鬥。
迨其暮年,知識、美術、道德等一切,非個人及超個人之價值不足以厭彼,彼翻然而欲于實踐之生活中發展其個人之無限之勢力。
于是此戰争之勝利者,非亞波羅而地哇尼蘇斯也,非過去之傳說而未來之希望也,一言以蔽之,非理性而意志也。
(文特爾朋《哲學史》第六百七十九頁) 由此觀之,則二人之性行何其相似之甚欤!其強于意志相似也,其富知力相似也,其喜自由相似也。
其所以不相似而相似,相似而又不相似者何欤? 嗚呼!天才者,天之所靳,而人之不幸也。
蚩蚩之民,饑而食,渴而飲,老身長子,以遂其生活之欲,斯已耳。
彼之苦痛,生活之苦痛而已;彼之快樂,生活之快樂而已。
過此以往,雖有大疑大患,不足以撄其心。
人之永保此蚩蚩之狀态者,固其人之福祉,而天之所獨厚者也。
若夫天才,彼之所缺陷者與人同,而獨能洞見其缺陷之處。
彼與蚩蚩者倶生,而獨疑其所以生。
一言以蔽之,彼之生活也與人同,而其以生活為一問題也與人異,皮之生于世界也與人同,而其以世界為一問題也與人異。
然使此等問題,彼自命之而自解之,則亦何不幸之有?然彼亦一人耳,志馳乎六合之外,而身扃乎七尺之内,因果之法則與空間、時間之形式束縛其知力于外,無限之動機與民族之道德壓迫其意志于内。
而彼之知力、意志,非猶夫人之知力、意志也。
彼
又叔本華與尼采二人之相似,非獨學說而已,古今哲學家性行之相似,亦無若彼二人者。
巴爾善之《倫理學系統)與文特爾朋《哲學史)中,其述二人學說與性行之關系,甚有興味,茲援以比較之。
巴爾善曰: 叔本華之學說與其生活,實無一調和之處。
彼之學說,在脫屣世界與拒絕一切生活之意志,然其性行則不然。
彼之生活,非婆羅門教、佛教之克己的,而甯伊壁鸠魯之快樂的也。
彼自離柏林後,權度一切之利害,而于法蘭克福特及曼亨姆之間定其隐居之地。
彼雖于學說上深美悲憫之德,然彼自己則無之。
古今之攻擊學問上之敵者,殆未有酷于彼者也。
雖彼之酷于攻擊,或得以辯護真理自解乎,然何不觀其對母與妹之關系也?彼之母妹暫焉陷于破産之境遇,而彼獨保其自己之财産。
彼終其身惴惴焉,惟恐分有他人之損失及他人之苦痛。
要之,彼之性行之冷酷,無可諱也。
然則彼之人生觀,果欺人之語欤?曰:否。
彼雖不實踐其理想上之生活,固深知此生活之價值者也。
人性之二元中,理欲二者,為反對之兩極,而二者以彼之一生為其激戰之地。
彼自其父遺傳憂郁之性質,而其視物也,恒以小為大,以常為奇,方寸之心,充以彌天之欲,憂患勞苦,損失疾病,疊起互伏,而為其恐怖之對象,其視天下人無一可信賴者。
凡此數者,有一于此,固足以疲其生活而有餘矣。
此彼之生活之一方面也。
其在他方面,則彼大知也,天才也,富于直觀之力,而饒于知識之樂,視古之思想家,有過之無不及。
當此時也,彼遠離希望與恐怖,而追求其純粹之思索,此彼之生活中最慰藉之頃也。
逮其情欲再現,則疇昔之平和破,而其生活複以憂患恐懼充之。
彼明知其失,而無如之何,故彼每曰:“知意志之過失而不能改之,此可疑而不可疑之事實也。
”故彼之倫理說,實可謂其罪惡之自白也。
(巴爾善《倫理學系統》第三百十一頁至三百十二頁) 巴氏之說固自無誤,然不悟其學說中于知力之元質外,尚有意志之元質(見下文)。
然其叙述叔氏知意之反對,甚為有味。
吾人更述文特爾朋之論尼采者比較之曰: 彼之性質中争鬥之二元質,尼釆自謂之曰地哇尼蘇斯(Dionysus),曰亞波羅(Apollo)。
前者主意論,後者主知論也;前者叔本華之意志,後者海額爾之理念也。
彼之知力的修養與審美的創造力,皆達最高之程度。
彼深觀曆史與人生,而以詩人之手腕再現之。
然其性質之根柢,充以無疆之大欲,故科學與美術不足以拯之。
其志則專制之君主也,其身則大學之教授也,于是彼之理想,實往複于知力之快樂與意志之勢力之間。
彼俄焉委其一身于審美的直觀與藝術的制作,俄焉而欲展其意志,展其本能,展其情緒,舉昔之所珍賞者一朝而舍之。
夫由其人格之高尚純潔觀之,則耳目之欲,于彼固一無價值也。
彼所求之快樂,非知識的即勢力的也。
彼之一生,疲于二者之争鬥。
迨其暮年,知識、美術、道德等一切,非個人及超個人之價值不足以厭彼,彼翻然而欲于實踐之生活中發展其個人之無限之勢力。
于是此戰争之勝利者,非亞波羅而地哇尼蘇斯也,非過去之傳說而未來之希望也,一言以蔽之,非理性而意志也。
(文特爾朋《哲學史》第六百七十九頁) 由此觀之,則二人之性行何其相似之甚欤!其強于意志相似也,其富知力相似也,其喜自由相似也。
其所以不相似而相似,相似而又不相似者何欤? 嗚呼!天才者,天之所靳,而人之不幸也。
蚩蚩之民,饑而食,渴而飲,老身長子,以遂其生活之欲,斯已耳。
彼之苦痛,生活之苦痛而已;彼之快樂,生活之快樂而已。
過此以往,雖有大疑大患,不足以撄其心。
人之永保此蚩蚩之狀态者,固其人之福祉,而天之所獨厚者也。
若夫天才,彼之所缺陷者與人同,而獨能洞見其缺陷之處。
彼與蚩蚩者倶生,而獨疑其所以生。
一言以蔽之,彼之生活也與人同,而其以生活為一問題也與人異,皮之生于世界也與人同,而其以世界為一問題也與人異。
然使此等問題,彼自命之而自解之,則亦何不幸之有?然彼亦一人耳,志馳乎六合之外,而身扃乎七尺之内,因果之法則與空間、時間之形式束縛其知力于外,無限之動機與民族之道德壓迫其意志于内。
而彼之知力、意志,非猶夫人之知力、意志也。
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