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老檔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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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視其身如在雲霄;以我所言不合衆臣之心,不即奏于皇帝,使我二載未得遣使緻書于都城,而較大遼之欺金,殆有甚焉!此亦天意耳,我豈能強令和好乎!
●袁崇煥再複書
天聰三年七月,袁崇煥再複書雲:欽命巡邊使、兵部尚書袁,敬複書皇帝陛下。
使者還,并二書。
今閱趙登科複來之信,知上之善心,順天受福,人言不足信也。
夫軍情秘密,外人何以得知!上惟反躬自問,以應天心耳。
天之心,即上之心,亦即吾之心也。
上若誠心,我則豈可欺妄!上若實心,我則豈可虛僞!興亡由天,何欺妄虛僞為哉!惟十載軍旅,今欲一旦罷之;雖有大力,非三、四人所能勝任,非二、三言所能結束,要在上之明決耳。
●太宗再緻明國大臣書 天聰三年七月,再緻明書雲:滿洲國皇帝,緻書大明國大臣等。
我欲息兵以享太平,自卑己身,遣使講和;乃王兵部、孫道台主張興兵,不願和好。
爾等果系思念和好之臣,如古之張良、陳平、諸葛亮、周瑜,才兼文武,出而為将能禦兵、入而為相能治民,則爾之言可也。
不然,興兵緻讨,以民為壑;出而不戰,袖手坐觀。
既欲和好,複敗和議;不念将士軍民之亡苦,徒發大言,不肯息兵,則兵非易事也。
爾若欲和,我不允而興兵,則我之人被誅,非爾誅之,實我自誅之也,我若欲和,爾不允而興兵,爾之人被誅,非我誅之,實爾自誅之也。
我誠心欲和,爾自大不許;盍思天實鑒之而人盡聞之耶! ●太宗攻北京城谕降 天聰三年十一月,太宗攻北京,傳谕合城曰:滿洲國皇帝谕紳衿軍民知悉:我國與葉赫原屬一國,爾萬曆皇帝,幹預邊外之事,離間我國,分而為二。
曲在葉赫,而強為庇護;直在我國,而強欲戕害。
屢肆欺陵,大恨有七,我知其不相容也,故告天興師。
天直我國,先賜我河東地。
我大祖皇帝意圖與民休息,遣人緻書講和。
未幾,天又賜我河西地,仍屢遣人講和。
爾天啟皇帝、崇祯皇帝,自大欺人,使去滿洲國皇帝之号,毋用自制國寶。
我亦樂于和好,遂欲去帝稱汗,令爾國造印給用,又不允行;以故我複告天興兵,由捷徑入,破釜沉舟,誓不返斾。
夫君臣者,非牧民之父母耶!爾明君臣不願和好而樂幹戈,今我兵至矣,兵兇戰危,可不知乎?凡爾紳衿軍民,有歸順者,必加撫養;違抗勿順者,不得不殺,非予欲殺之也。
若謂我國褊小,不宜稱帝;古之遼、金、元,俱自小國而成帝業,爾何自居尊大而廢之乎!且爾之朱太祖,原系僧人,蒙天眷佑,授為皇帝;豈有一姓永為皇帝之理乎?天運循環,有天子而廢為匹夫者,有匹夫而起為天子者。
此皆天意,非人之所能也。
上天既以佑我,爾明國乃使我去帝号,天其鑒之矣!我以抱恨興師,恐不知者以為自強征讨。
特此谕知。
●太宗環閱北京城 天聰三年十一月,上營于城北土城之東,遣歸順王太監齎和書緻明帝,複率諸貝勒擺牙喇兵,環閱北京城。
●明臣不敢奏和議 天聰四年二月,召麻總兵、賈郎中、楊副将、臧遊擊,上禦蒙古幄賜宴。
谕曰:明國之君,視如許将士之命,竟同草芥;常驅之死地。
朕屢遣使議和,竟無一言相報何也?麻總兵對曰:明君幼沖,執政者又複不忠,各圖自保;議和之事,懼不敢奏。
奏之而聽,固為善矣;一不見聽,親族誅滅,故不敢言。
上曰:若然,是天賜我機也;豈可棄之而去哉!但駐兵屯守,民不得耕耨,何以為生?惟有深入内地,取其無備城池而已。
●太宗責阿敏等棄城罪 天聰四年六月,貝勒阿敏等棄灤州、永平、遷化、遵化四城歸。
上往莫林關地方,聚諸貝勒大臣,禦蒙古幄。
谕曰:以天所與之城池土地,棄之而來。
試問爾貝勒阿敏台吉碩托及衆大臣等:灤州陷于明人,翎凜州之守城諸将果全師而來耶?駐防永平之貝勒阿敏、台吉碩托及諸将等因拒而後失永平耶?抑出城迎敵不勝而來耶?果爾,情猶可恕。
另伊等未見敵軍,未張一弓、未發一矢,遽爾奔回;且不能殿全軍,緻為明人所襲。
以明之金銀緞帛為貴而攜之,以我軍為賤而棄之,可恨極矣!命大臣等往訊其情。
大臣等複奏,阿敏請罪。
上谕曰:貝勒阿敏,伊既自行請罪,諸将亦無答言;着将敗歸之總兵以下、備禦以上有職之諸将,俱系之。
次之,命渖陽之大臣侍于左右,将以系之人進前。
上見而思被創之軍士,恻然淚下曰:明兵兩、三日間何遽如是之強耶;彼果有神術變化欤!豈朕所付兵力尚寡不能支欤!抑爾等大臣果皆懦弱欤!夫明國之兵,我等豈未見其伎倆耶?朕以圖爾格、納木泰為能,故用爾為師,以為戰則必克,謀則必成;朕實加賴。
今不死彼處而歸,何厚顔如此!圖爾格奏曰:臣等向力谏貝勒,奈貝勒不從,乃歸耳。
上曰:貝勒不從,爾遂與之來;貝勒若投敵國,爾亦随之去耶?爾等皆畏敵思家,欲戀妻子耳。
湯古代奏曰:臣等失利,宜殺之。
上曰:爾等不能全師而歸,陷于彼者,敵人殺之;至于此者,朕又殺之:于朕何益!爾等既攜财帛、畜牲、人口而來,何不收我士卒,與之俱解耶?彼等何辜,忍令其呼天搶地以死耶!實念及此,何以為心!上感傷堕淚,諸臣無不流涕。
遂分别治衆臣棄城罪;貝勒阿敏免死,幽之。
●太宗與劉興邦弟兄盟詞 天聰四年七月,盟詞曰:今海島之劉興邦、劉興濟、劉興志、劉興良、劉興佩殺明國官員,率領諸島人民與我合謀,為後日相安計,其島中之人或居島中、或登陸地,不進我國而為友邦。
其由我國逃去之滿洲、蒙古人,原系我之所有,我不奪取。
若渝誓言,不以友邦相待而奪取逃去滿洲、蒙古人提及劉氏兄弟之往事,則我遭天譴責,壽命不昌,必緻夭亡。
若劉氏兄弟欺我,反向明帝;或持貳心,模棱兩可:則劉氏兄弟亦遭天地譴責,壽命不昌,必緻夭亡。
兩國皆踐誓言,相處以誠,則均蒙天地眷佑,年代久遠矣。
●太宗緻劉氏弟兄書 天聰四年六月,書雲:滿洲國皇帝,緻書劉富兄弟。
今冬爾務備辦整齊,我亦備辦整齊,俟來年會商而行。
若我兩國盟誓天地,以修和好,不可容留逃人。
今亦無逃者,即有一、二,此不具論。
盟誓以前,彼此均有容逃人情事。
自盟誓後,我之人,若有逃至爾處者,則爾務送還;爾之人,若有逃我國來者,我亦送還。
既已講和修好,爾之妻室即應送歸;恐爾疑我以爾妻置于混雜之處,自爾歸去,即令同爾母居于靜室之内。
爾緻書雲:事成之後,天無二日;幸矣!爾果助成大業,若我雲天有二日,是渝盟也。
對天盟之誓,豈可渝乎!望勉力為之,幸勿疑慮! ●劉興志等來書 天聰四年十二月,來書雲:友邦大臣劉興志等前受皇帝厚恩,愧無酬報,恭送微物,以表其心。
複蒙賜貴重之物,臣心甚覺不安,謹拜受之。
遵皇帝之谕,修造軍械,敬聽指示。
若有轉念,天即鑒之。
明官貪樂,臣一怒而殺之,以清天下。
臣明知其欲誘而擒我,今蒙賜書,眷愛深矣。
不然,能有如此之恩乎?再,前采參之人,并非食糧之兵;失路被執,複遣之回,此實出于意料之外。
上行之以道,下必法之。
通商之言,臣願遵命。
若洩漏而緻商人不來,雖有佳參,亦何用哉!不至朝鮮之市,三國皆有益。
臣之愚見,請上鑒之。
若俯依愚見,請即賜谕。
我之子及母與弟被童密納要截,複囚使臣之妻。
我之心可表示天地,我等棄老母而歸,上不念我惡,反善養之,我等皆有聞焉。
蒙上眷愛,今又使老母與弟,近上之宮,賜舍安居,皆出于上之德意,臣永矢于心勿能忘也。
●太宗攻錦州緻書祖大壽 天聰五年八月,于大淩河遣人緻祖大壽壽曰:滿洲國皇帝,緻書祖大将軍。
襄李喇嘛、方吉納等往來時,朕心實欲講和。
方拟遣使,乃聞爾等修築錦州,遂以言附爾使者杜明忠寄之;書言爾等若不罷錦州城工,我即舉兵以往。
及我興師,往來之使遂終。
嗣獲爾偵卒銀住,我仍欲講和,釋而遣歸;竟無回報。
迨我兵至北京,諄諄緻書欲圖和好;爾國君臣。
惟以宋朝故事為鑒,亦無一言複我。
抑思爾明主非宋之苗裔,朕亦非金之子孫。
彼一時,此一時也;天時人心,各有不同。
爾國豈無識時勢之士,乃不因時制宜,惟欲膠柱鼓瑟可乎?天兵兇、戰危。
非我所顧,亦不得已而為之耳。
朕今厭兵革,願太平;故再以書往,惟将軍裁之!如有意和好,可仍遣銀住來,毋疑我誘而殺之也;朕殺此一人,于爾何所損,于我何所益!況朕素不食言;如爾都司王延祚,昨日出城時被我兵所獲,已留而養之。
●太宗再緻祖大壽書 天聰五年十月,再緻書曰:滿洲國皇帝,緻書祖大将軍。
兵,兇器也;戰,危事也。
人豈有不欲太平而樂戰征者。
雖獲勝,豈如與妻子在家安居樂處乎?每欲遣人講和,奈爾明帝大臣等自視如在天上,視我如在九淵,竟無一言相報,故忿而興師。
夫兩國相争,不外和戰。
隻以和好未成,留兵守邊疆;乃率大軍長驅直入,不期與将軍在此相遇。
我實愛慕将軍,天使我二人和好,故欣然遣使緻書。
我之所以愛慕将軍者,良有以也。
我生長海濱,惟知興軍用兵,而于教養人民、撫綏軍士之道,諸多未谙。
又不曉山川地勢之險易,興兵攻戰之事,我自當之;指揮教養之事,請将軍任之。
願共勞逸、同富貴,是我之意也。
我已與銀住言及,令其暇時,在将軍□述及我二人同謀之意;将軍若不信,可問銀住。
将軍若以我言為是,望速答複。
将軍其獨斷之,幸勿聽他人之言也。
●太宗遣達海勸張春 天聰五年十月,大淩河之役,生擒監軍道太仆寺卿張春、都督張洪谟、副将三、參将四、遊擊五、都司二、備禦七、千總六,共三十三人;盡獲其車馬、駝牛、甲胄、器械。
被擒各官等見上皆跪拜,獨張春不跪。
上怒,欲射之。
代善谏曰:此人既以死為貴,奈何殺之,以遂其志乎!當勸之降。
上遣巴克什達海庫爾躔以珍馔賜張春,勸曰:我上盛德寬宏,故遣我等以禦馔賜汝。
春曰:我死志已決,不食上之所賜。
上意欲生我而食我,我亦知之。
但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此語非我所創,乃古之定理也。
我為君盡忠而求死,殺之以成我志。
上若将欲求生者養之、欲求死者殺之,益有令名矣。
上所賜之馔,雖未食,亦猶食也。
達海曰:爾不明仁者之存心;試言爾志。
春曰:我崇祯皇帝聰明正直,執政大臣多奸惡,視我等不足比數。
然我受命而來,豈有軍已覆沒、身自求生之理;我為爾擒,縱加萬刃,亦任爾意。
惟我心在腔子裡,非爾所能奪也。
又曰:爾國殺人已極,所獲亦富,衣食皆足;不識天時、不愛人民,用兵已十五年,專事殺掠,豈能成事!夫四海皆一家之民,古之賢主皆養民安國,爾乃以殺掠為要務,不息兵、不養民,日事戰争。
天下之人,孰不畏死;從爾者殺、不從爾者亦殺;雖田野農夫,亦欲持鍬镬而戰矣。
達海曰:我皇上非好殺掠也,以爾明國與我有七大恨,所以興兵。
昔年兵至北京,曾緻和書六、七次,竟無一言相報。
今我皇上猶欲議和,且孫閣老、邱巡撫現在邊鎮,爾複在此;汝等皆爾君親近大臣,可具疏言講和之事。
春曰:此事彼亦不能;我既被執,尤非當言。
上必殺我,始可議和耳。
達海以被擒三十三員皆留養告之。
春曰:吾以為彼等皆被害矣,不意竟留而養之。
春仍固求死;與之食、不食。
餓至三日,上複賜食,乃食。
每日三餐,上皆親閱以賜之。
●祖大壽遣子謀降 天聰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淩河城内總兵祖大壽之子祖澤潤,系書于矢,自城内射出,欲令石廷柱往,親與之言。
次日,副将石廷柱同巴克什達海庫爾躔、覺羅龍什、參将甯完我往城南台下,遣陣獲千總張衛入城。
尋偕遊擊韓棟及從者一人至,言祖總兵欲石副将過壕,親告以心腹語。
達海曰:未奉上命,不敢擅令石副将往。
韓棟曰:若不信我言,可令一人同往,即送祖總兵之子為質。
末幾,韓棟送祖可法至;貝勒濟爾哈朗、嶽托見之,俱起立。
可法欲拜見,嶽托曰:我等前次對壘,則為仇敵;今已講和,則為兄弟,何以拜為!遂行抱見禮。
諸貝勒正坐,祖可法、韓棟坐于右;遣石廷柱偕庫爾躔、龍什、甯完我率數人至壕邊。
惟石廷柱過壕,與祖大壽相見。
嶽托問可法曰:爾等死守空城何意?可法答曰:天與爾遼東、永平兵民,若不加屠戮,則天下之民,所至皆歸順矣。
因前屠戮天與之降民,是以遲疑。
嶽托曰:殺遼東之兵,乃太祖時事,我等不勝追悔。
殺永平兵民,乃二貝勒阿敏所為;已論罪幽禁,奪其屬員:此事與今上無涉。
我皇上自即位以來,敦行禮義,治化日新;撫養黎民、愛惜士卒,想爾等亦聞之矣。
可法答曰:上于貧困者赈給衣食,富饒者秋毫無犯,寬仁愛民之德,亦嘗聞之。
然我國之人見爾等先年殺戮,肝膽俱喪;今雖言養人,人猶不信,職此故也。
石廷柱還,祖可法辭歸。
嶽托曰:今既講和,應以禮送别。
遂揖可法,令乘馬而去。
祖大壽謂石廷柱曰:人生天地間,豈有不死之理!但為國、為家、為身,三者并重。
今既不能盡忠朝廷、報效國家,我等惟惜身命,決意歸順于上。
然身雖獲生,妻子不能相見,生亦何益!爾等若不回兵、欲圖大事,當設策攻取錦州,惟爾等圖之。
倘得錦州,則我等妻子亦可相見也。
其大壽之子澤潤自城内射出之書略曰:招練營副将澤潤叩禀:前者上遣人來招降,其時難以一言遽決。
蓋衆官恐降後見殺,是以甯死不肯歸順。
我對衆言,前奉上書明白曉谕,先雖殺戮,今行仁義,人皆知之。
衆仍不信,有何可剛、劉天祿、祖澤洪三人惑衆不降。
何副将謂上非成大業之人,去年得永平棄而不守。
我等若降,縱不被殺、亦必回軍,我等将安歸乎?平義營官兵被祖澤洪所蠱惑,亦不允降。
又有逃人來言:上于敵
使者還,并二書。
今閱趙登科複來之信,知上之善心,順天受福,人言不足信也。
夫軍情秘密,外人何以得知!上惟反躬自問,以應天心耳。
天之心,即上之心,亦即吾之心也。
上若誠心,我則豈可欺妄!上若實心,我則豈可虛僞!興亡由天,何欺妄虛僞為哉!惟十載軍旅,今欲一旦罷之;雖有大力,非三、四人所能勝任,非二、三言所能結束,要在上之明決耳。
●太宗再緻明國大臣書 天聰三年七月,再緻明書雲:滿洲國皇帝,緻書大明國大臣等。
我欲息兵以享太平,自卑己身,遣使講和;乃王兵部、孫道台主張興兵,不願和好。
爾等果系思念和好之臣,如古之張良、陳平、諸葛亮、周瑜,才兼文武,出而為将能禦兵、入而為相能治民,則爾之言可也。
不然,興兵緻讨,以民為壑;出而不戰,袖手坐觀。
既欲和好,複敗和議;不念将士軍民之亡苦,徒發大言,不肯息兵,則兵非易事也。
爾若欲和,我不允而興兵,則我之人被誅,非爾誅之,實我自誅之也,我若欲和,爾不允而興兵,爾之人被誅,非我誅之,實爾自誅之也。
我誠心欲和,爾自大不許;盍思天實鑒之而人盡聞之耶! ●太宗攻北京城谕降 天聰三年十一月,太宗攻北京,傳谕合城曰:滿洲國皇帝谕紳衿軍民知悉:我國與葉赫原屬一國,爾萬曆皇帝,幹預邊外之事,離間我國,分而為二。
曲在葉赫,而強為庇護;直在我國,而強欲戕害。
屢肆欺陵,大恨有七,我知其不相容也,故告天興師。
天直我國,先賜我河東地。
我大祖皇帝意圖與民休息,遣人緻書講和。
未幾,天又賜我河西地,仍屢遣人講和。
爾天啟皇帝、崇祯皇帝,自大欺人,使去滿洲國皇帝之号,毋用自制國寶。
我亦樂于和好,遂欲去帝稱汗,令爾國造印給用,又不允行;以故我複告天興兵,由捷徑入,破釜沉舟,誓不返斾。
夫君臣者,非牧民之父母耶!爾明君臣不願和好而樂幹戈,今我兵至矣,兵兇戰危,可不知乎?凡爾紳衿軍民,有歸順者,必加撫養;違抗勿順者,不得不殺,非予欲殺之也。
若謂我國褊小,不宜稱帝;古之遼、金、元,俱自小國而成帝業,爾何自居尊大而廢之乎!且爾之朱太祖,原系僧人,蒙天眷佑,授為皇帝;豈有一姓永為皇帝之理乎?天運循環,有天子而廢為匹夫者,有匹夫而起為天子者。
此皆天意,非人之所能也。
上天既以佑我,爾明國乃使我去帝号,天其鑒之矣!我以抱恨興師,恐不知者以為自強征讨。
特此谕知。
●太宗環閱北京城 天聰三年十一月,上營于城北土城之東,遣歸順王太監齎和書緻明帝,複率諸貝勒擺牙喇兵,環閱北京城。
●明臣不敢奏和議 天聰四年二月,召麻總兵、賈郎中、楊副将、臧遊擊,上禦蒙古幄賜宴。
谕曰:明國之君,視如許将士之命,竟同草芥;常驅之死地。
朕屢遣使議和,竟無一言相報何也?麻總兵對曰:明君幼沖,執政者又複不忠,各圖自保;議和之事,懼不敢奏。
奏之而聽,固為善矣;一不見聽,親族誅滅,故不敢言。
上曰:若然,是天賜我機也;豈可棄之而去哉!但駐兵屯守,民不得耕耨,何以為生?惟有深入内地,取其無備城池而已。
●太宗責阿敏等棄城罪 天聰四年六月,貝勒阿敏等棄灤州、永平、遷化、遵化四城歸。
上往莫林關地方,聚諸貝勒大臣,禦蒙古幄。
谕曰:以天所與之城池土地,棄之而來。
試問爾貝勒阿敏台吉碩托及衆大臣等:灤州陷于明人,翎凜州之守城諸将果全師而來耶?駐防永平之貝勒阿敏、台吉碩托及諸将等因拒而後失永平耶?抑出城迎敵不勝而來耶?果爾,情猶可恕。
另伊等未見敵軍,未張一弓、未發一矢,遽爾奔回;且不能殿全軍,緻為明人所襲。
以明之金銀緞帛為貴而攜之,以我軍為賤而棄之,可恨極矣!命大臣等往訊其情。
大臣等複奏,阿敏請罪。
上谕曰:貝勒阿敏,伊既自行請罪,諸将亦無答言;着将敗歸之總兵以下、備禦以上有職之諸将,俱系之。
次之,命渖陽之大臣侍于左右,将以系之人進前。
上見而思被創之軍士,恻然淚下曰:明兵兩、三日間何遽如是之強耶;彼果有神術變化欤!豈朕所付兵力尚寡不能支欤!抑爾等大臣果皆懦弱欤!夫明國之兵,我等豈未見其伎倆耶?朕以圖爾格、納木泰為能,故用爾為師,以為戰則必克,謀則必成;朕實加賴。
今不死彼處而歸,何厚顔如此!圖爾格奏曰:臣等向力谏貝勒,奈貝勒不從,乃歸耳。
上曰:貝勒不從,爾遂與之來;貝勒若投敵國,爾亦随之去耶?爾等皆畏敵思家,欲戀妻子耳。
湯古代奏曰:臣等失利,宜殺之。
上曰:爾等不能全師而歸,陷于彼者,敵人殺之;至于此者,朕又殺之:于朕何益!爾等既攜财帛、畜牲、人口而來,何不收我士卒,與之俱解耶?彼等何辜,忍令其呼天搶地以死耶!實念及此,何以為心!上感傷堕淚,諸臣無不流涕。
遂分别治衆臣棄城罪;貝勒阿敏免死,幽之。
●太宗與劉興邦弟兄盟詞 天聰四年七月,盟詞曰:今海島之劉興邦、劉興濟、劉興志、劉興良、劉興佩殺明國官員,率領諸島人民與我合謀,為後日相安計,其島中之人或居島中、或登陸地,不進我國而為友邦。
其由我國逃去之滿洲、蒙古人,原系我之所有,我不奪取。
若渝誓言,不以友邦相待而奪取逃去滿洲、蒙古人提及劉氏兄弟之往事,則我遭天譴責,壽命不昌,必緻夭亡。
若劉氏兄弟欺我,反向明帝;或持貳心,模棱兩可:則劉氏兄弟亦遭天地譴責,壽命不昌,必緻夭亡。
兩國皆踐誓言,相處以誠,則均蒙天地眷佑,年代久遠矣。
●太宗緻劉氏弟兄書 天聰四年六月,書雲:滿洲國皇帝,緻書劉富兄弟。
今冬爾務備辦整齊,我亦備辦整齊,俟來年會商而行。
若我兩國盟誓天地,以修和好,不可容留逃人。
今亦無逃者,即有一、二,此不具論。
盟誓以前,彼此均有容逃人情事。
自盟誓後,我之人,若有逃至爾處者,則爾務送還;爾之人,若有逃我國來者,我亦送還。
既已講和修好,爾之妻室即應送歸;恐爾疑我以爾妻置于混雜之處,自爾歸去,即令同爾母居于靜室之内。
爾緻書雲:事成之後,天無二日;幸矣!爾果助成大業,若我雲天有二日,是渝盟也。
對天盟之誓,豈可渝乎!望勉力為之,幸勿疑慮! ●劉興志等來書 天聰四年十二月,來書雲:友邦大臣劉興志等前受皇帝厚恩,愧無酬報,恭送微物,以表其心。
複蒙賜貴重之物,臣心甚覺不安,謹拜受之。
遵皇帝之谕,修造軍械,敬聽指示。
若有轉念,天即鑒之。
明官貪樂,臣一怒而殺之,以清天下。
臣明知其欲誘而擒我,今蒙賜書,眷愛深矣。
不然,能有如此之恩乎?再,前采參之人,并非食糧之兵;失路被執,複遣之回,此實出于意料之外。
上行之以道,下必法之。
通商之言,臣願遵命。
若洩漏而緻商人不來,雖有佳參,亦何用哉!不至朝鮮之市,三國皆有益。
臣之愚見,請上鑒之。
若俯依愚見,請即賜谕。
我之子及母與弟被童密納要截,複囚使臣之妻。
我之心可表示天地,我等棄老母而歸,上不念我惡,反善養之,我等皆有聞焉。
蒙上眷愛,今又使老母與弟,近上之宮,賜舍安居,皆出于上之德意,臣永矢于心勿能忘也。
●太宗攻錦州緻書祖大壽 天聰五年八月,于大淩河遣人緻祖大壽壽曰:滿洲國皇帝,緻書祖大将軍。
襄李喇嘛、方吉納等往來時,朕心實欲講和。
方拟遣使,乃聞爾等修築錦州,遂以言附爾使者杜明忠寄之;書言爾等若不罷錦州城工,我即舉兵以往。
及我興師,往來之使遂終。
嗣獲爾偵卒銀住,我仍欲講和,釋而遣歸;竟無回報。
迨我兵至北京,諄諄緻書欲圖和好;爾國君臣。
惟以宋朝故事為鑒,亦無一言複我。
抑思爾明主非宋之苗裔,朕亦非金之子孫。
彼一時,此一時也;天時人心,各有不同。
爾國豈無識時勢之士,乃不因時制宜,惟欲膠柱鼓瑟可乎?天兵兇、戰危。
非我所顧,亦不得已而為之耳。
朕今厭兵革,願太平;故再以書往,惟将軍裁之!如有意和好,可仍遣銀住來,毋疑我誘而殺之也;朕殺此一人,于爾何所損,于我何所益!況朕素不食言;如爾都司王延祚,昨日出城時被我兵所獲,已留而養之。
●太宗再緻祖大壽書 天聰五年十月,再緻書曰:滿洲國皇帝,緻書祖大将軍。
兵,兇器也;戰,危事也。
人豈有不欲太平而樂戰征者。
雖獲勝,豈如與妻子在家安居樂處乎?每欲遣人講和,奈爾明帝大臣等自視如在天上,視我如在九淵,竟無一言相報,故忿而興師。
夫兩國相争,不外和戰。
隻以和好未成,留兵守邊疆;乃率大軍長驅直入,不期與将軍在此相遇。
我實愛慕将軍,天使我二人和好,故欣然遣使緻書。
我之所以愛慕将軍者,良有以也。
我生長海濱,惟知興軍用兵,而于教養人民、撫綏軍士之道,諸多未谙。
又不曉山川地勢之險易,興兵攻戰之事,我自當之;指揮教養之事,請将軍任之。
願共勞逸、同富貴,是我之意也。
我已與銀住言及,令其暇時,在将軍□述及我二人同謀之意;将軍若不信,可問銀住。
将軍若以我言為是,望速答複。
将軍其獨斷之,幸勿聽他人之言也。
●太宗遣達海勸張春 天聰五年十月,大淩河之役,生擒監軍道太仆寺卿張春、都督張洪谟、副将三、參将四、遊擊五、都司二、備禦七、千總六,共三十三人;盡獲其車馬、駝牛、甲胄、器械。
被擒各官等見上皆跪拜,獨張春不跪。
上怒,欲射之。
代善谏曰:此人既以死為貴,奈何殺之,以遂其志乎!當勸之降。
上遣巴克什達海庫爾躔以珍馔賜張春,勸曰:我上盛德寬宏,故遣我等以禦馔賜汝。
春曰:我死志已決,不食上之所賜。
上意欲生我而食我,我亦知之。
但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更二夫;此語非我所創,乃古之定理也。
我為君盡忠而求死,殺之以成我志。
上若将欲求生者養之、欲求死者殺之,益有令名矣。
上所賜之馔,雖未食,亦猶食也。
達海曰:爾不明仁者之存心;試言爾志。
春曰:我崇祯皇帝聰明正直,執政大臣多奸惡,視我等不足比數。
然我受命而來,豈有軍已覆沒、身自求生之理;我為爾擒,縱加萬刃,亦任爾意。
惟我心在腔子裡,非爾所能奪也。
又曰:爾國殺人已極,所獲亦富,衣食皆足;不識天時、不愛人民,用兵已十五年,專事殺掠,豈能成事!夫四海皆一家之民,古之賢主皆養民安國,爾乃以殺掠為要務,不息兵、不養民,日事戰争。
天下之人,孰不畏死;從爾者殺、不從爾者亦殺;雖田野農夫,亦欲持鍬镬而戰矣。
達海曰:我皇上非好殺掠也,以爾明國與我有七大恨,所以興兵。
昔年兵至北京,曾緻和書六、七次,竟無一言相報。
今我皇上猶欲議和,且孫閣老、邱巡撫現在邊鎮,爾複在此;汝等皆爾君親近大臣,可具疏言講和之事。
春曰:此事彼亦不能;我既被執,尤非當言。
上必殺我,始可議和耳。
達海以被擒三十三員皆留養告之。
春曰:吾以為彼等皆被害矣,不意竟留而養之。
春仍固求死;與之食、不食。
餓至三日,上複賜食,乃食。
每日三餐,上皆親閱以賜之。
●祖大壽遣子謀降 天聰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淩河城内總兵祖大壽之子祖澤潤,系書于矢,自城内射出,欲令石廷柱往,親與之言。
次日,副将石廷柱同巴克什達海庫爾躔、覺羅龍什、參将甯完我往城南台下,遣陣獲千總張衛入城。
尋偕遊擊韓棟及從者一人至,言祖總兵欲石副将過壕,親告以心腹語。
達海曰:未奉上命,不敢擅令石副将往。
韓棟曰:若不信我言,可令一人同往,即送祖總兵之子為質。
末幾,韓棟送祖可法至;貝勒濟爾哈朗、嶽托見之,俱起立。
可法欲拜見,嶽托曰:我等前次對壘,則為仇敵;今已講和,則為兄弟,何以拜為!遂行抱見禮。
諸貝勒正坐,祖可法、韓棟坐于右;遣石廷柱偕庫爾躔、龍什、甯完我率數人至壕邊。
惟石廷柱過壕,與祖大壽相見。
嶽托問可法曰:爾等死守空城何意?可法答曰:天與爾遼東、永平兵民,若不加屠戮,則天下之民,所至皆歸順矣。
因前屠戮天與之降民,是以遲疑。
嶽托曰:殺遼東之兵,乃太祖時事,我等不勝追悔。
殺永平兵民,乃二貝勒阿敏所為;已論罪幽禁,奪其屬員:此事與今上無涉。
我皇上自即位以來,敦行禮義,治化日新;撫養黎民、愛惜士卒,想爾等亦聞之矣。
可法答曰:上于貧困者赈給衣食,富饒者秋毫無犯,寬仁愛民之德,亦嘗聞之。
然我國之人見爾等先年殺戮,肝膽俱喪;今雖言養人,人猶不信,職此故也。
石廷柱還,祖可法辭歸。
嶽托曰:今既講和,應以禮送别。
遂揖可法,令乘馬而去。
祖大壽謂石廷柱曰:人生天地間,豈有不死之理!但為國、為家、為身,三者并重。
今既不能盡忠朝廷、報效國家,我等惟惜身命,決意歸順于上。
然身雖獲生,妻子不能相見,生亦何益!爾等若不回兵、欲圖大事,當設策攻取錦州,惟爾等圖之。
倘得錦州,則我等妻子亦可相見也。
其大壽之子澤潤自城内射出之書略曰:招練營副将澤潤叩禀:前者上遣人來招降,其時難以一言遽決。
蓋衆官恐降後見殺,是以甯死不肯歸順。
我對衆言,前奉上書明白曉谕,先雖殺戮,今行仁義,人皆知之。
衆仍不信,有何可剛、劉天祿、祖澤洪三人惑衆不降。
何副将謂上非成大業之人,去年得永平棄而不守。
我等若降,縱不被殺、亦必回軍,我等将安歸乎?平義營官兵被祖澤洪所蠱惑,亦不允降。
又有逃人來言:上于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