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最初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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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樣:囚犯們在很多方面就是徹頭徹尾的孩子。

    确實,那些好衣裳不知怎麼,突然就會從主人那裡消失了,有時當晚就被拿去抵押掉或賤賣了。

    不過,飲酒作樂是逐步展開的。

    這種活動通常選在節日或本人的命名日。

    過命名日的囚犯一大早就起床,在聖像前點上一支蠟燭,做了禱告;然後穿戴整齊,為自己訂一份午餐。

    買了牛肉、魚,包了西伯利亞餃子;他狼吞虎咽,幾乎總是獨自享用,很少邀請難友來分享自己的美味佳肴。

    然後還會上酒:喝得爛醉如泥的壽翁一定會在各個牢房走來走去,搖搖晃晃,跌跌絆絆,要向大家表示,他&ldquo喝醉了&rdquo,在&ldquo溜達&rdquo呢,想以此赢得大家的敬重。

    在俄國民間到處都對醉漢懷有某種同情;監獄中對嗜酒貪杯者甚至會肅然起敬。

    在獄中盡情狂飲自有一種老爺派頭。

    他高興起來,一定會雇人演奏樂曲。

    監獄裡有一個逃兵小波蘭人,是個讨厭的小家夥,但是他會拉小提琴,而且随身帶着樂器&mdash&mdash這是他的全部财産。

    他不會什麼手藝,隻能受雇于人,去給飲酒作樂的人們演奏快樂的舞曲。

    他的職責是寸步不離地跟随醉醺醺的雇主去一個又一個牢房,吱吱嘎嘎地使勁拉着小提琴。

    他的臉上常常流露出郁悶、憂傷。

    可是一聲吆喝:&ldquo拉呀,你收了錢的!&rdquo又迫使他不停地拉呀、拉呀。

    一個囚犯在開懷暢飲時就确信,要是他喝得酩酊大醉,别人一定會來照料他,及時安排他睡下,在長官出現前總是會把他藏在什麼地方,而且這樣做完全是無私的。

    至于維持監獄秩序的士官和殘疾軍人,也可以完全放心:醉漢是不會惹出什麼亂子的。

    整個牢房都在監視着他。

    即使醉漢大吵大鬧,其他人也會立即把他制服,甚至幹脆把他捆起來。

    所以下級管理人員對酗酒是視若無睹的,再說,他們也不想幹預。

    他們很清楚,不許喝酒情況會更糟糕。

    不過這酒是從哪裡搞來的呢? 在監獄裡就能在所謂的酒販子那裡買到酒。

    酒販子有好幾個,他們的生意都做得很順利,而且在持續不斷地做,不過喝酒和&ldquo飲酒作樂&rdquo的人總是不多,因為飲酒作樂要花錢,而囚犯們的錢是來之不易的。

    生意的開張、進行和收場,其方式是相當奇特的。

    比方說,有的囚犯不會手藝也不愛勞動(這樣的人是有的),可是他很想搞到錢,又是個急性子,但願能趕快發财。

    他有點兒啟動的錢,于是決定販酒賣:這可是要冒很大風險的勇敢的決定。

    幹這種勾當可能要付出皮肉之苦作代價,而且貨物和金錢會立即被完全沒收。

    但酒販子知難而上。

    起初他的錢不多,因此第一次他隻能自己把酒帶進監獄,當然,這樣做買賣很有賺頭。

    他嘗試了第二次、第三次,隻要不落到管理人員手裡,很快就能賺大錢了,隻有到這時才能初具規模,名副其實地做生意:他成了老闆、資本家,雇用了代理人和助手,他冒的風險小多了,賺的錢卻越來越多。

    替他擔風險的是他的那些助手。

     監獄裡總有很多人揮霍、賭博、酗酒,弄得一文不名,這些人不會手藝,是衣衫褴褛的可憐蟲,但在某種程度上賦有勇敢果決的精神。

    他們隻有一種完好無損的資本了,那就是挨鞭子的脊梁,它在某些情況下還是用得着的,于是這個揮霍一空的酒徒就決定把這最後的一筆資本投入周轉。

    他去見一位老闆,受雇于他,替他把酒帶進監獄;富有的酒販子都有好幾個這樣的雇員。

    監獄外的某個地方有這樣的一個人&mdash&mdash一名士兵,一個小市民,有時甚至是一個少女,&mdash&mdash為了相對而言頗為豐厚的獎賞而在酒店裡用老闆的錢買酒,再把酒藏在囚犯們去幹活的某個偏僻的地方。

    供貨商幾乎總要先品嘗一下伏特加的口味,然後毫無人性地往裡面摻水,補足分量;要不要随你,反正囚犯是不會太挑剔的:行,錢總算沒有白扔,伏特加也送到了指定的地點,不管怎樣,總算是伏特加啊。

    監獄裡的酒販子預先向供貨商指定的取酒人會來找這個供貨商,他随身帶着牛腸子。

    牛腸子先要洗幹淨,然後灌滿水,保持原有的濕度和韌性,以便以後用來盛酒。

    那些牛腸子灌滿了酒,囚犯就把它們挂在自身的四周,盡可能放在身上最隐蔽的地方。

    不言而喻,這時會充分表現出走私犯的機靈和小偷的狡黠。

    他是名譽掃地的人了;他不得不去蒙騙押送兵和警衛。

    他是能蒙騙他們的:遇到精明的偷兒,押送兵有時就像個新手一樣,總是會看走眼。

    當然,對這個押送兵要預先研究一番;此外還要考慮到勞動的時間和地點。

    例如,一個囚犯是砌爐匠,他爬到了爐子上:誰能看到他在那裡幹些什麼呢?押送兵總不能也跟着爬上去啊。

    在走近監獄的時候,他把一枚硬币&mdash&mdash一枚十五或二十戈比的銀币拿在手裡,以備不時之需,在大門口等着上等兵。

    警衛隊的這名上等兵對下工回來的每一個囚犯都要圍着打量一下,還要在他身上摸摸,這才給他打開監獄的門。

    帶酒的犯人通常總是希望他不好意思過于仔細地觸摸他身上的某些部位。

    但狡猾的上等兵有時也會把手伸到這些部位,而且摸到了酒。

    這時就隻剩下最後一招了:走私犯瞞着押送兵把手裡攥着的一枚硬币悄悄地塞到上等兵的手裡。

    有時他由于使了這一招而得以順利通過,也就把酒帶進了監獄。

    可是這一招有時不靈,那就不得不拿自己的最後一筆資本&mdash&mdash他的脊梁來結賬了。

    少校得到了報告,囚犯的&ldquo資本&rdquo挨了鞭子,而且抽得很痛,酒被充公,走私犯把一切都一肩扛着,沒有出賣老闆,但不要忘記,他這樣做并不是因為告密可恥,而隻是因為告密對他沒有好處:他反正還是要挨鞭子的;能聊以自慰的隻不過是有人陪他一起挨鞭子而已。

    但他今後還是需要老闆的啊,不過,按照習慣和預先的約定,走私犯不會因為脊背挨了鞭子而得到老闆的分文補償。

    至于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