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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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訪使楊文憲公(奂)
廉訪使楊文憲公
卷十三之一
公名奂,字煥然,幹州奉天人。
國初,舉進士中選,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歲壬子,參議京兆宣撫司事。
乙卯,卒,年七十。
君母程嘗夢東南日光射其身,旁一神人以筆授之,已而君生,父蕭軒翁以為文明之象,就為制名。
年十一,丁内艱,哀毀如成人,日蔬食,誦孝經為課,人以天至稱焉。
又五年,師鄉先生吳榮叔。
未幾,賦業成,即有聲場屋間,不三十,三赴庭試。
興定辛巳,以遺誤下第,同舍盧長卿、李欽若惜君連蹇,勸試補台掾。
台掾要津,仕子慕羨而不能得者,君答書曰:「先夫人每以作掾為諱,仆無所似肖,不能顯親揚名,敢贻下泉之憂乎!」正大初,君草萬言策,将詣阙上之,所親謂其指陳時病,辭旨剀切,他人所不敢言,保為當國者所沮,忠信獲罪,君何得焉!君知直道不容,即日出國門而西,教授鄉裡。
【遺山元公撰墓碑。
】 癸巳,汴梁陷,微服北渡,羁孤流落,人所不能堪,君處之自若也。
冠氏帥趙侯壽之延緻君,待之師友。
間會門生朱拯自京師辇書至,君得聚而讀之。
東平嚴公久聞君名,數以行藏為問,君終不一詣。
或問之故,君曰:「不招而往,禮欤?且業已主趙侯矣,将無以我為二三乎!」【墓碑。
】 戊戌,天朝開舉選,特诏宣德課稅使劉公用之試諸道進士。
君試東平,兩中賦論第一。
俄從監試官北上,谒中書耶律公,力奏薦之,宣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陛辭之日,言于中書公曰:「仆不敏,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财賦,已非所長。
又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日,急而擾之,糜爛必矣。
願公假以歲月,使得拊摩創罷,以為朝廷愛養基本萬一之助。
」中書甚善之。
君初莅政,【君初莅政 「莅」原作「在」,據北圖藏元刻本、聚珍本改。
按元遺山先生全集卷二三故河南路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楊君神道之碑作「莅」,清鈔本作「莅」,足證作「莅」是。
】招緻名勝,如蒲陰楊正卿、武功張君美、華陰王元禮、下邽薛微之、渑池翟緻忠、太原劉繼先等,日與商略條畫約束,一以簡易為事。
按行境内,親問監務,月課如幹,難易若何。
有循習舊例以增額為言者,君诃之曰:「剝下罔上,若欲我為之耶?」即減元額四之一,公私便之。
官長所臨率有饋饷,君一切拒絕。
不踰月政成,官民以為前乎此,蓋未有漕司惠吾屬之如是也。
在官十年,乃請老于燕之行台。
【墓碑。
又公文集雲:歲在己醜十有一月,中書耶律公以軍國大計舉近世轉運司例,經理十路課稅,易司為所,黜使稱長,相豐歉,察息耗,以平歲入,奏可一聽中書省總之。
開創伊始,制度未遑,天下郡縣,猶以财賦自贍。
不重其權,則無以刬其弊,故官吏污濫,得廉糾之,刑賦舛錯,得厘正之。
至于風俗之疵美,盜賊之有無,楮貨之低昂,得季奏之。
凡佐吏許自辟以從,【凡佐吏許自辟以從 「佐」原作「在」,據聚珍本改。
】被選者以為榮。
】 壬子九月,王府驿召入關,尋被教參議京兆宣撫司事。
累上書,乃得請。
閑居鄉郡,築堂曰歸來,為佚老之所,雖在病卧,猶召子弟秀民谕之曰:「吾鄉密迩豐、鎬,民俗敦樸。
汝輩皆當孝弟力田,以廉慎自保,毋習珥筆之陋,以玷傷風化。
」病革,處置後事如平時,敕家人:「吾且死,勿以二家齋醮,贻識者笑。
」遂引觞大噱,怡然而逝。
【墓碑。
】 君不治生産,不取非義,仕宦十年,而家無十金之業。
然其周困急,恤孤遺,扶病疾,助葬祭,力雖不贍,猶強勉為之。
與人言,每以名教為言,有片善,則委曲獎藉,惟恐其名之不着。
或小過失,必以苦語勸止之,怨怒不計也。
【墓碑。
】 初,泰和、大安間入仕者,惟舉選為貴科,榮路所在,人争走之,程文之外,翰墨雜體,悉指為無用之技,尤諱作詩,謂其害賦律尤甚。
至于經為通儒,文為名家,不過翰苑六七公而已。
君授學之後,其自望者不碌碌,舉業既成,乃以餘力作為詩文,下筆即有可觀。
性嗜讀書,博覽強記,務為無所不窺,真積力久,猶恐不及,寒暑饑渴,不以累其業也。
作文刬刮塵爛,創為裁制,以蹈襲剽竊為恥。
禮部閑閑趙公、平章蕭國侯公、内翰馮公、屏山李公,皆折行位與相問遺,河朔士夫舊熟君名,想聞風采所過求見者,應接不暇,其為世所重如此。
暮年還秦中,秦中百年以來,号稱多士,較其聲問赫奕聳動一世,蓋未有出其右者,前世關西夫子之目,今以歸君矣。
【墓碑。
】 君著述有還山集六十卷,始于古賦,次之以古律詩,又次之碑志、記說、銘贊、雜文。
槩言十卷,隐而天道性命之說,微而五經百氏之言,明聖賢之出處,辨理欲之消長,可謂極乎精義入神之妙矣。
天興近鑒三卷,自壬辰正月至甲午六月絕筆,其書法如古之史臣,其議論如胡氏之春秋也。
正統書六十卷,自唐、虞至于五代,一年一月一日各有所書事,三代以上存而不議,秦、漢而後附之以論。
其叙曰:「正統之說,所以禍天下後世者,凡以不出于孔、孟之前故也。
且夫湯、武之應天順人,後
國初,舉進士中選,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歲壬子,參議京兆宣撫司事。
乙卯,卒,年七十。
君母程嘗夢東南日光射其身,旁一神人以筆授之,已而君生,父蕭軒翁以為文明之象,就為制名。
年十一,丁内艱,哀毀如成人,日蔬食,誦孝經為課,人以天至稱焉。
又五年,師鄉先生吳榮叔。
未幾,賦業成,即有聲場屋間,不三十,三赴庭試。
興定辛巳,以遺誤下第,同舍盧長卿、李欽若惜君連蹇,勸試補台掾。
台掾要津,仕子慕羨而不能得者,君答書曰:「先夫人每以作掾為諱,仆無所似肖,不能顯親揚名,敢贻下泉之憂乎!」正大初,君草萬言策,将詣阙上之,所親謂其指陳時病,辭旨剀切,他人所不敢言,保為當國者所沮,忠信獲罪,君何得焉!君知直道不容,即日出國門而西,教授鄉裡。
【遺山元公撰墓碑。
】 癸巳,汴梁陷,微服北渡,羁孤流落,人所不能堪,君處之自若也。
冠氏帥趙侯壽之延緻君,待之師友。
間會門生朱拯自京師辇書至,君得聚而讀之。
東平嚴公久聞君名,數以行藏為問,君終不一詣。
或問之故,君曰:「不招而往,禮欤?且業已主趙侯矣,将無以我為二三乎!」【墓碑。
】 戊戌,天朝開舉選,特诏宣德課稅使劉公用之試諸道進士。
君試東平,兩中賦論第一。
俄從監試官北上,谒中書耶律公,力奏薦之,宣授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陛辭之日,言于中書公曰:「仆不敏,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财賦,已非所長。
又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日,急而擾之,糜爛必矣。
願公假以歲月,使得拊摩創罷,以為朝廷愛養基本萬一之助。
」中書甚善之。
君初莅政,【君初莅政 「莅」原作「在」,據北圖藏元刻本、聚珍本改。
按元遺山先生全集卷二三故河南路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楊君神道之碑作「莅」,清鈔本作「莅」,足證作「莅」是。
】招緻名勝,如蒲陰楊正卿、武功張君美、華陰王元禮、下邽薛微之、渑池翟緻忠、太原劉繼先等,日與商略條畫約束,一以簡易為事。
按行境内,親問監務,月課如幹,難易若何。
有循習舊例以增額為言者,君诃之曰:「剝下罔上,若欲我為之耶?」即減元額四之一,公私便之。
官長所臨率有饋饷,君一切拒絕。
不踰月政成,官民以為前乎此,蓋未有漕司惠吾屬之如是也。
在官十年,乃請老于燕之行台。
【墓碑。
又公文集雲:歲在己醜十有一月,中書耶律公以軍國大計舉近世轉運司例,經理十路課稅,易司為所,黜使稱長,相豐歉,察息耗,以平歲入,奏可一聽中書省總之。
開創伊始,制度未遑,天下郡縣,猶以财賦自贍。
不重其權,則無以刬其弊,故官吏污濫,得廉糾之,刑賦舛錯,得厘正之。
至于風俗之疵美,盜賊之有無,楮貨之低昂,得季奏之。
凡佐吏許自辟以從,【凡佐吏許自辟以從 「佐」原作「在」,據聚珍本改。
】被選者以為榮。
】 壬子九月,王府驿召入關,尋被教參議京兆宣撫司事。
累上書,乃得請。
閑居鄉郡,築堂曰歸來,為佚老之所,雖在病卧,猶召子弟秀民谕之曰:「吾鄉密迩豐、鎬,民俗敦樸。
汝輩皆當孝弟力田,以廉慎自保,毋習珥筆之陋,以玷傷風化。
」病革,處置後事如平時,敕家人:「吾且死,勿以二家齋醮,贻識者笑。
」遂引觞大噱,怡然而逝。
【墓碑。
】 君不治生産,不取非義,仕宦十年,而家無十金之業。
然其周困急,恤孤遺,扶病疾,助葬祭,力雖不贍,猶強勉為之。
與人言,每以名教為言,有片善,則委曲獎藉,惟恐其名之不着。
或小過失,必以苦語勸止之,怨怒不計也。
【墓碑。
】 初,泰和、大安間入仕者,惟舉選為貴科,榮路所在,人争走之,程文之外,翰墨雜體,悉指為無用之技,尤諱作詩,謂其害賦律尤甚。
至于經為通儒,文為名家,不過翰苑六七公而已。
君授學之後,其自望者不碌碌,舉業既成,乃以餘力作為詩文,下筆即有可觀。
性嗜讀書,博覽強記,務為無所不窺,真積力久,猶恐不及,寒暑饑渴,不以累其業也。
作文刬刮塵爛,創為裁制,以蹈襲剽竊為恥。
禮部閑閑趙公、平章蕭國侯公、内翰馮公、屏山李公,皆折行位與相問遺,河朔士夫舊熟君名,想聞風采所過求見者,應接不暇,其為世所重如此。
暮年還秦中,秦中百年以來,号稱多士,較其聲問赫奕聳動一世,蓋未有出其右者,前世關西夫子之目,今以歸君矣。
【墓碑。
】 君著述有還山集六十卷,始于古賦,次之以古律詩,又次之碑志、記說、銘贊、雜文。
槩言十卷,隐而天道性命之說,微而五經百氏之言,明聖賢之出處,辨理欲之消長,可謂極乎精義入神之妙矣。
天興近鑒三卷,自壬辰正月至甲午六月絕筆,其書法如古之史臣,其議論如胡氏之春秋也。
正統書六十卷,自唐、虞至于五代,一年一月一日各有所書事,三代以上存而不議,秦、漢而後附之以論。
其叙曰:「正統之說,所以禍天下後世者,凡以不出于孔、孟之前故也。
且夫湯、武之應天順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