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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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不起矣,不得報國矣!汝曹各自勉。

    此間金谷勿遺朝廷慮。

    」【勿遺朝廷慮 「遺」原作「違」,明鈔本、清鈔本校改作「遺」。

    按元文類卷二五丞相順德忠獻王碑作「勿贻朝廷慮」,元史卷一三六本傳作「毋贻朝廷憂」,則作「遺」是,今據改。

    】其屬以聞,帝驚愕,命醫偕其子脫歡行。

    以閏月某日薨于和林,天雨木冰連日。

    帝大傷悼,敕大興尹買葬地昌平陽山南原,曰:「使天下後世,知吾賢相爾。

    」【勳德碑。

    】 王神宇靖偉,簡重寡言,不見喜愠,望之俨然,知其為公輔器。

    其在宗正也,從世皇北巡,平宗王亂,初入叛境,王率三百騎,猝與敵遇,徐整騎突出敵背,連彀矢殪數人,敵披靡,帝壯之。

    其在中書也,引儒生讨論墳典,至堯、舜、禹、湯、文、武之為君,臯陶、稷、契、伊、傅、周、召之為臣,歎曰:「人生不知書可乎!」乃館士教其子學。

    由是而觀,王之文武志略,本乎天性,奮身逢時,發于至誠。

    故其事業之見于世,剛明正大,巋巍炜烨如此。

    嗚呼!古所謂大臣者,王為無愧矣。

    【勳德碑。

    】 皇元聖聖相承,天佑生賢,相臣将臣,炳烈相望,人才于斯為盛。

    若夫懷遠圖而略近功,先大綱而後小數,蘊江海之量,負山嶽之重,不威而令行,不言而人服,處難而無所惑,履變而不可奪,端委雍容而朝廷尊安,天下受其賜,惟忠獻王其人乎!【勳德碑。

    】 ○平章魯國文貞公(不忽木) 平章魯國文貞公 卷四之三 公名不忽木,康裡氏。

    由國學生擢利用少監,出為燕南提刑按察使,召為參議中書省事,曆吏、工、刑三部尚書,拜翰林學士承旨。

    至元二十八年,拜中書平章政事。

    三十一年,出為陝西行省平章政事,将行,留為昭文館大學士、平章軍國事。

    大德二年,加行禦史中丞,領侍儀司事。

    四年,薨,年四十六。

     康裡,則漢高車。

    【康裡則漢高車 「則」,聚珍本、畿輔叢書本及元史卷一三○不忽木傳均作「即」。

    】其國内屬,質貴族子十人,燕真年最少,世祖時猶王也,莊聖太後遣之入侍,嘗同卧起,寒暑饑渴,曾不告勞。

    公其元子,【公其元子 「元」上引元史作「仲」。

    】幼事裕廟于東宮,後因簡拔衛士子,廪以官帑,【廪以官帑 「官」原作「宮」,據聚珍本改。

    】俾師贊善王恂,公在其間。

    恂從北征,太傅、魏國許文正公辭中書左揆,拜集賢大學士、國子祭酒,敕冑子與嘗遊恂門者,皆從之學。

    公年十二,穎慧強敏,志力兼人。

    太傅非旬休不至家,恐妨授徒,每令諸生直日,以謝客至。

    公則持書崇朝放夕,坐中門不移,否則擁篲播灑,褰簾操杖。

    出必乘馬導前,無馬徒從,循循安之。

    其敬以孝,猶子事父,唯恐斯須仁義之言不聞,道德光輝不接也。

    太傅異之,易其國言不忽木者為時用,字用臣,固已見期用世。

    他日誦說餘力,纂記為帙,上起唐、虞,下訖遼、金,帝王名谥,統系歲年,在位久近,皆能闇誦。

    帝嘗試之,其應無滞。

    【牧庵姚公撰神道碑。

    】 舉國學生驿緻上都,布官中書,宥密憲台,公少利用監。

    出副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使,尋真為使。

    或訟靜之守臣盜官帑廪,【或訟靜之守臣盜官帑廪 「靜」,點校本元史卷一太祖紀校改作「淨」,且雲:「淨」又作「靜」或「靖」,今統改作「淨」,以别于遼陽行省、甘肅行省之靜州及湖廣行省之靖州。

    】靜隸河東山西道,彼自有使,勑不遣,俾公即按,歸報合旨,賜楮帛為千千五百。

    【賜楮帛為千千五百 按聚珍本及元史卷一三○本傳作「賜白金千兩鈔五千貫」。

    】【神道碑。

    】 二十年,宣政使桑哥方見親寵,茶漕盧世榮阿以進言:「臣能使天下賦入倍其舊十。

    」帝以問公,對曰:「漢、唐聚斂之臣如桑弘羊、劉晏,世主初亦賞其納忠,及後賦國病民,【及後賦國病民 「賦」清鈔本校改作「賊」。

    】為吏曹曆工曹轉刑曹,凡三為尚書,其位士師,用獄惟理诘折,俾自屈服,不加搒掠。

    【神道碑。

    】 河東山西道憲使貸母錢天府,約歲輸羊為角如幹千、馬為蹄如幹百,至則悉賦所部州縣而抑其估,為民所訟,勑公鞠于大同。

    入境,歲荒,發廪而始治獄,得其不法百餘事,罪當死,服辭皆具,迩臣與有故者,為之解脫,顧讒公以問獄行,不俟報可而擅發廪,率作違制,帝曰:「出使之臣,身見歲惡,須請而發,民殍死矣!何罪?唯移囚至京師。

    」公節陳欵辭,百無一遺,制人覆問:「使搒掠汝乎?」對以「未嘗。

    」曰:「未嘗,則汝受其辜何枉!」遂屍之市。

    【神道碑。

    】 戰将某有功北陲,求欽察之奴人者,皆良為兵,隸己麾下,制可,乃多取編氓入籍。

    中書遣佥行省臣王國用核之,為所厘正什七。

    彼遂讒其專行,不奉诏。

    帝怒斬之,刑曹受成命矣,公入陳:「勑惟以欽察之奴人者出而為兵,未聞以編氓奴籍欽察。

    或西域、河西諸人例此,雜取編氓以益其軍,則天下之戶耗矣。

    國用之忠宜旌,何罪而誅。

    」譬解數四而免。

    【神道碑。

    】 北京地大震,陷城郭,壓死人民不可紀極。

    勑遣一國人平章振恤之,即其地,娶三妻歸。

    公入間:【公入間 「間」清鈔本改作「聞」,似是。

    】「既失上遣大臣救災之旨,且觖民望。

    」其人庭辨不服,至以詈婦人言者相加,公曰:「汝妾事盜殺臣之子,又為盜殺臣制服,孰為非夫,孰為非夫!」其人汗愧噎默莫對,會太官将午舉皆趍出,帝顧謂左右曰:「若人平時似不能言,及其辨事,吐辭鋒出,人有不及嬰者。

    」【神道碑。

    】 二十四年,桑哥憤中書殺世榮,奏立尚書省,盡統中書六曹,誣殺參政楊居寬、郭佑,中外為之不寒而凜。

    大為勾考,無遺利矣。

    勢焰熏天,求及門者如輻辏毂。

    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