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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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動窮日力,而所造益深,平居讱于為言。

    喪中大夫,絕口水漿五日,喪葬用牲,【喪葬用牲 「喪」原作「器」,明鈔本描改作「喪」,清鈔本、聚珍本均作「喪」,與元文類卷六○領太史院事楊公神道碑合,今據改。

    】盡祛桑門惑世之法,為具不足,稱貸益之,棺椁皆黃腸,衣衾必缛,疏衰餐粥,悲憂為疾,杖始能起。

    司徒會葬歸,語學者曰:「小子志之,曠世墜典,夫夫特立而獨能行之。

    」聚居六年,司徒東歸。

    喪妣夫人,猶中大夫,其疾益阽。

    三輔士夫,知由禮制自緻其親者,皆本之公。

    【神道碑。

    】 先是,宣撫司、行省欲以掌書記共議事祿之,皆不能屈。

    至元七年,诏司徒由國子祭酒拜中書左丞,始與右丞相安童共政,日譽公賢,丞相以聞。

    十年,遣使來召,疾不能行。

    十一年,儲皇下教中書:「汝如漢惠聘四皓者,其聘以來。

    」故丞相遣郎中張元智書緻是命。

    其冬,下車京師,上遣國王和童勞其遠來。

    他日入見,上問何鄉、先德為誰、從何師學、子今有幾,無不周悉。

    明年月正元日之翼日,上禦香殿,以大師南伐,使久不至,方念之深,欲筮之。

    時以日者待诏公交車,百十為輩,獨以命公,蓋以其道德素着,可交神明者,其言頗秘。

    【神道碑。

    】 侍讀徒單公履請設取士之科,诏先少師文獻公、司徒窦文正公與公雜議,公上奏曰:「三代以德行六藝,賓興賢能。

    漢舉孝廉,兼策經術。

    魏、晉尚文辭,而經術猶未之遺。

    隋炀始專賦詩,唐因之,使自投牒,貢舉之法遂熄,雖有明經,止于記誦。

    宋神宗始試經義,亦令典矣,哲宗複賦詩,遼、金循習。

    将救斯弊,惟如明诏嘗曰:『士不治經學孔、孟之道,日為賦詩空文。

    』斯言足立萬世治安之本。

    今欲取士,宜敕有司,舉有行檢通經史之士,使無投牒自賤,【使無投牒自賤 「賤」上引元文類作「薦」。

    】試以五經四書大小義、史論、時務策。

    夫既從事實學,則士風還淳,民俗趍厚,國家得識治之才矣。

    」奏入,上善之。

    丞相每咨世務,倚以自毗,會其北征,公遂請畢男婚而歸。

    【神道碑。

    【神道碑 「碑」字原脫,據清影元鈔本、清鈔本、聚珍本補。

    】】 十六年,诏安西王相敦遣赴都。

    九月,入見,诏于太史院改曆。

    十七年二月,副樞領太史、易教領太史衡及公等上改曆奏曰:「臣等徧考自漢以來,曆書四十餘家,精思推算,晝夜測驗,舊儀難用,而新者未備,故日行盈縮,月行遲疾,五行周天,其詳皆未精察,四方亦未測驗參考。

    臣等共議,權以新儀木表,與舊儀所測相較,得今歲冬至晷景及日躔所在,與列舍分度之差,大都北極之高下,晝夜刻長短,參以古制,創立新法,推算成辛巳曆。

    雖或未精,然比之前改曆者,附會曆元,更立日法,全踵故習,顧亦無愧。

    然必每歲測驗修改,積二三十年,庶盡其法。

    可使如三代日官,世守其職,測驗恒久,無改歲之事矣。

    」又合朔議曰:【合朔議 「議」原作「曆」,據畿輔本及元史卷一六四本傳改。

    】「日行曆四時一周,謂之一歲,月踰一周,複與日合,謂之一月,言一月之始,日月相合,故謂合朔。

    自秦廢曆紀,漢太初止用平朔法,大小相間,或有二大者,故日食多在晦日或二日,測驗時刻亦鮮中。

    宋何承天測驗四十餘年,進元嘉曆,始以月行遲速定小餘,以正朔望,使食必在朔,名定朔法,有三大二小,時以異舊罷之。

    梁虞■〈廣刂〉造大同曆,隋劉孝孫造皇極曆,皆用定朔,為時所阻。

    唐傅仁均造戊寅曆,定朔始得行。

    貞觀十九年,四月頻大,人皆異之,竟改從平朔。

    李淳風造麟德曆,雖用平朔,【雖用平朔 按上引元史「用」上有「不」字,似是。

    本傳上文雲:「貞觀十九年,四月頻大,人皆異之,竟改從平朔」,李淳風之造麟德曆則不當再用平朔,不然下文「遇四大則避人言,以平朔間之」,就前後矛盾。

    】遇四大則避人言,以平朔間之,又希合當世,為進朔法,使無元日之食。

    至一行造大衍曆,謂『天事誠密,四大三小何傷。

    』【天事誠密四大三小何傷 「三」原作「二」,按前引元文類作「三」;元史卷一六四郭守敬傳叙及一行造曆亦雲:「始以朔有四大三小」;元史卷五三曆志有「天事誠密,雖四大三小庸何傷。

    」今據改。

    】誠為确論,然亦循常不改。

    臣等更造新曆,一依前賢定論,推算皆改從實。

    今十九年曆,自八月後,四月并大,實日月合朔之數也。

    」是日,方列跪未讀奏,诏賜魯齋及公坐,谕曰:「卿二老,毋自勞,謹教示諸人耳。

    」四月,授集賢學士,兼太史院事。

    【墓志。

    】 征士蕭■〈奭鬥〉志其墓曰:「朱文公集周、程夫子之大成,其學盛于江左,北方之士聞而知者,固有其人,求能究聖賢精微之蘊,笃志于學,真知實踐,主乎敬義,表裡一緻,以躬行心得之餘,【以躬行心得之餘 「餘」原作「于」,明鈔本描改作「餘」,清鈔本眉校作「餘」,聚珍本亦作「餘」,與上引元文類合,今據改。

    】私淑諸人,繼前修而開後覺,粹然一出乎正者,維司徒暨公。

    」嗚呼!誠知德不易之言哉。

    【神道碑。

    【神道碑 「碑」字原脫,據清影元鈔本、清鈔本、聚珍本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