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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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之,公盡釋囚之。
聞邊将不和,公辄手書開谕,皆得其死力,若蜀師紐鄰、阆帥楊大淵、青居山帥欽察是也。
【墓碑。
】 興元倅費寅有罪懼誅,以借兵完城事訟公于朝,上召公便殿,曰:「使卿關中、使卿懷孟,兩着治效,今訟卿者還至。
卿豈有所掣耶?亦驕而志隳耶?」公對曰:「臣在秦三年,豈能事事當理。
上負聖恩,下欺臣心,有死不為。
巨寇滿野,借兵完城,事豈得已,且有前旨也。
功若自歸,罪則分人,非臣所事。
欲加之罪,臣請就戮。
」上顧侍臣,數公大計,屈伸手指凡十有七,謂公曰:「卿無罪。
今委卿四川,勉之,行大用卿。
」出金虎符佩公,行四川行樞密院事。
【墓碑。
】 至元元年,入中書。
上欲知經學,公與姚左丞樞、窦學士默、王承旨鹗、楊參政果纂五經要語凡二十八類以進。
【墓碑。
】 初,中統三年,立領部,以阿合馬總錢谷,至是革去。
公與太保劉公等奏燕王為中書令,入省聽政,罷世官,行遷轉法,并州縣戶耗者。
【墓志。
】 二年,平章趙璧奏立諸路行省,丞相耶律鑄行省河東,公為之貳,旋召還。
【墓志。
】 六年,同佥樞密院事。
連年遷佥書、遷副使。
數軍實,差萬戶、千戶等三,給軍吏俸,使四千人屯田,給牛、種、農器,墾田三萬畝,收其獲以饷親軍。
汰不勝軍者戶三萬,戶一丁者亦汰去;若于丁多業寡、業多丁寡者,财力相資,合出一軍。
【墓碑。
】 十年,封皇子忙阿剌為安西王,立王相府,以公為王相。
上曰:「王年少,河迤西盡以委卿。
」公進十策于王,曰睦親鄰、安人心、敬民時、備不虞、厚民生、一事權、清心源、謹自治、固本根、察下情,王為置酒嘉納。
【墓碑。
又牧庵文集雲:至元九年,立皇子為安西王。
明年,至長安,營于素浐之西,毳殿中峙,衛士環列,車間容車,帳間容帳,包原絡野,周四十裡,中為牙門,譏其出入。
其時犍河之外,秦固内地,教令之加,于隴、于涼、于蜀、于羌,諸侯王、郡牧、蕃酋,星羅棊錯于是間者,靡不輿金篚帛,效馬獻琛,輻辏庭下,勃磎竭蹙,如恐于後。
其大如軍旅之振治,爵賞之予奪,威刑之寬猛,承制行之。
自餘商賈之征,農畝之賦,山澤之産,鹽鐵之制,不入王府,悉邸自有。
又明年,诏益封秦王,绾二金印。
易府在長安者為安西,六盤者為開成,皆聽為官邸用,不足,取之朝廷,歲或多至楮币貫計者百三十萬。
裁七年而棄其國。
】 王薨,王妃使公請嗣于天子,未允。
明年,又入請,賜允,猶未遣也。
公病于京兆。
其年,王妃殺王相趙昞于六盤,辭連公及子瓛,逮至行在所,下公吏,久之得免。
【墓碑。
又墓志雲:至元十五年冬,王薨,王子阿難答當嗣,王妃命公請于上,上曰:「齒弱,祖宗之訓未習也。
卿姑行王相府事以俟。
」初運使郭琮、郎中令郭叔雲與王相趙昞構隙相攻。
人或告趙昞不法,王妃命囚之六盤獄以死。
朝廷疑擅殺之,執二郭鞠問,伏辜,事無一毫及公。
惟王府女奚徹徹以預二郭謀,将刑,規以求生,始有暧昧語,罥公及其子瓛亦知之。
上怒,召公拘于趙氏,瓛下獄。
上命趙氏子曰:「商孟卿老書生,可與諸儒谳其罪。
」宋儒青陽夢炎以議勳之義,為奏曰:「臣宋儒,不知商孟卿向來之功可補今日之過乎?」上不怿,曰:「是同類相助之辭也。
」佥樞密事董文忠奏曰:「宋儒不知商孟卿何如人,臣以曩時推戴之功語之矣。
」上良久曰:「其事果何如?」對曰:「臣目未覩,耳固聞之,殺人之謀,商孟卿不預也。
」上默然不答。
十六年春,有旨:商孟卿不可全以無罪釋之,籍其家。
是冬,始釋公及瓛。
】 二十年,複樞密副使,尋以疾免。
二十一年,趙氏子複訟父死,公又被逮,百餘日乃釋。
公歎曰:「蘇端明貶黃州,作雪堂于東坡,貶惠州,築室于白鶴觀,若将終身,善處變矣。
吾有慕焉。
」遂茸小圃于都城之南以居,澹然與造物者遊。
朝士及僧道日造門問遺不絕,益為世所重。
【墓志。
】 曹有阜曰:「左山公自号左山老人,着詩千餘篇,尤善隸書,時人銘其先世者,以不得公書為未孝。
」【墓碑。
】 公具文武材,明允公亮,慷慨有大志。
遭際世祖聖神之主,道同氣合,獲展宏略,功在社稷,德洽黎元,慶流子孫,可謂一代英傑者矣。
雖罥安西之獄,事旋昭雪,克終令名,蓋有以也。
【墓碑。
】 ○樞密趙文正公(良弼) 樞密趙文正公 卷十一之三 公名良弼,字輔之,趙州贊皇人。
國初,舉進士,教授趙州。
歲辛亥,召居王邸,曆邢州、陝西幕官。
己未,王師伐宋,參議元帥府事。
中統元年,拜陝西四川宣撫使。
至元七年,授高麗經略使,奉使日本。
還朝,改四川經略使。
十年,拜同佥樞密院事,居官九年,以疾辭歸。
二十二年,薨,年七十二。
公女直人,避遼章帝宗真諱易真為直,以部族朮要甲姓,佐金祖平遼、宋功,世長千夫,戍真定贊皇,人不能金言者訛為趙家,其曾大父鎮國上将軍諱祚者,喜曰:「天将華姓吾家耶!」因趙姓。
【牧庵姚公撰廟碑。
】 公少聰警,負膽膂機數。
其父元帥、右都監節死,谥忠憫,公官公奉職。
【公官公奉職 聚珍本作「公襲官奉職」。
】義宗播歸德,上黨公部将防城提控崔立,殺守相降而自王,猶譏城門,妄出入者殺,積骸狼藉。
公侍母夫人,懷其家牒及忠憫以上世遺繪,曰:「非是無以知吾生族。
」彷佛儀形,雜薪丐人竊出,将歸趙。
及河,已集将北之民數千,惟七艘濟舟,兵病民之争,挺刃亂投,及夫人首,公臂受之,幾折,兵顧見哀,【兵顧見哀 「哀」原作「衰」,明鈔本描改作「哀」,清鈔本、聚珍本均作「哀」,今據改。
】手援以登。
【廟碑。
】 公辇母夫人北渡河至鄉,奉事之外,日從名儒講論文藝,尤緻意司馬氏通鑒,曆代典章制度,兵馬強弱,地理阨塞,有關國家興衰治亂者,無不記憶。
戊戌,朝命試諸道進士,公中優選,教授趙州。
【野齋李公撰墓碑。
】 上居潛邸,用薦者召公北上,占對稱旨。
會立邢州安撫司,擢公為幕長。
邢久不得善吏,積弊日深。
公區畫有方,事或掣肘,則請諸王府,再閱歲,凡六往返,所請率賜俞允,邢賴以治。
升陝西宣撫司郎中。
【墓碑。
】 己未,王師伐宋,大臣霸都魯為元帥,公參議帥府事,兼江淮安撫使,五戰皆捷。
渡江至鄂,分道趣湖南,攻下嶽州,抵潭州而還。
用兵有紀律,未嘗妄戮一人。
【墓碑。
】 大駕北幸,陳時務十二事,言皆有征,上深嘉歎。
至衛,驿遣如京兆,訪察秦、蜀人情事宜,不踰月,具得其實還報,且列十事上聞,多見采用。
【墓碑。
】 公言:「高麗雖名小國,依阻山海,國家用兵二十餘年,尚未臣附。
前歲世子王倎來朝,适銮辂西征,留滞者二年矣,供張疏薄,無以懷輯其心,一旦得歸,将不複來,宜厚其館谷,待以藩王之禮。
今聞其父已死,誠立之為王,遣送還國,世子必感恩戴德,願修臣職,是不勞一卒得一國也。
」上是其言,即日改館世子,顧遇有加。
尋賜封冊遣還,高麗遂壹意内附,皆自公發之。
【墓碑。
】 上即位,首立陝西宣撫司,廉公希憲為使,商公挺為副使,公參議司事。
時甫罹
聞邊将不和,公辄手書開谕,皆得其死力,若蜀師紐鄰、阆帥楊大淵、青居山帥欽察是也。
【墓碑。
】 興元倅費寅有罪懼誅,以借兵完城事訟公于朝,上召公便殿,曰:「使卿關中、使卿懷孟,兩着治效,今訟卿者還至。
卿豈有所掣耶?亦驕而志隳耶?」公對曰:「臣在秦三年,豈能事事當理。
上負聖恩,下欺臣心,有死不為。
巨寇滿野,借兵完城,事豈得已,且有前旨也。
功若自歸,罪則分人,非臣所事。
欲加之罪,臣請就戮。
」上顧侍臣,數公大計,屈伸手指凡十有七,謂公曰:「卿無罪。
今委卿四川,勉之,行大用卿。
」出金虎符佩公,行四川行樞密院事。
【墓碑。
】 至元元年,入中書。
上欲知經學,公與姚左丞樞、窦學士默、王承旨鹗、楊參政果纂五經要語凡二十八類以進。
【墓碑。
】 初,中統三年,立領部,以阿合馬總錢谷,至是革去。
公與太保劉公等奏燕王為中書令,入省聽政,罷世官,行遷轉法,并州縣戶耗者。
【墓志。
】 二年,平章趙璧奏立諸路行省,丞相耶律鑄行省河東,公為之貳,旋召還。
【墓志。
】 六年,同佥樞密院事。
連年遷佥書、遷副使。
數軍實,差萬戶、千戶等三,給軍吏俸,使四千人屯田,給牛、種、農器,墾田三萬畝,收其獲以饷親軍。
汰不勝軍者戶三萬,戶一丁者亦汰去;若于丁多業寡、業多丁寡者,财力相資,合出一軍。
【墓碑。
】 十年,封皇子忙阿剌為安西王,立王相府,以公為王相。
上曰:「王年少,河迤西盡以委卿。
」公進十策于王,曰睦親鄰、安人心、敬民時、備不虞、厚民生、一事權、清心源、謹自治、固本根、察下情,王為置酒嘉納。
【墓碑。
又牧庵文集雲:至元九年,立皇子為安西王。
明年,至長安,營于素浐之西,毳殿中峙,衛士環列,車間容車,帳間容帳,包原絡野,周四十裡,中為牙門,譏其出入。
其時犍河之外,秦固内地,教令之加,于隴、于涼、于蜀、于羌,諸侯王、郡牧、蕃酋,星羅棊錯于是間者,靡不輿金篚帛,效馬獻琛,輻辏庭下,勃磎竭蹙,如恐于後。
其大如軍旅之振治,爵賞之予奪,威刑之寬猛,承制行之。
自餘商賈之征,農畝之賦,山澤之産,鹽鐵之制,不入王府,悉邸自有。
又明年,诏益封秦王,绾二金印。
易府在長安者為安西,六盤者為開成,皆聽為官邸用,不足,取之朝廷,歲或多至楮币貫計者百三十萬。
裁七年而棄其國。
】 王薨,王妃使公請嗣于天子,未允。
明年,又入請,賜允,猶未遣也。
公病于京兆。
其年,王妃殺王相趙昞于六盤,辭連公及子瓛,逮至行在所,下公吏,久之得免。
【墓碑。
又墓志雲:至元十五年冬,王薨,王子阿難答當嗣,王妃命公請于上,上曰:「齒弱,祖宗之訓未習也。
卿姑行王相府事以俟。
」初運使郭琮、郎中令郭叔雲與王相趙昞構隙相攻。
人或告趙昞不法,王妃命囚之六盤獄以死。
朝廷疑擅殺之,執二郭鞠問,伏辜,事無一毫及公。
惟王府女奚徹徹以預二郭謀,将刑,規以求生,始有暧昧語,罥公及其子瓛亦知之。
上怒,召公拘于趙氏,瓛下獄。
上命趙氏子曰:「商孟卿老書生,可與諸儒谳其罪。
」宋儒青陽夢炎以議勳之義,為奏曰:「臣宋儒,不知商孟卿向來之功可補今日之過乎?」上不怿,曰:「是同類相助之辭也。
」佥樞密事董文忠奏曰:「宋儒不知商孟卿何如人,臣以曩時推戴之功語之矣。
」上良久曰:「其事果何如?」對曰:「臣目未覩,耳固聞之,殺人之謀,商孟卿不預也。
」上默然不答。
十六年春,有旨:商孟卿不可全以無罪釋之,籍其家。
是冬,始釋公及瓛。
】 二十年,複樞密副使,尋以疾免。
二十一年,趙氏子複訟父死,公又被逮,百餘日乃釋。
公歎曰:「蘇端明貶黃州,作雪堂于東坡,貶惠州,築室于白鶴觀,若将終身,善處變矣。
吾有慕焉。
」遂茸小圃于都城之南以居,澹然與造物者遊。
朝士及僧道日造門問遺不絕,益為世所重。
【墓志。
】 曹有阜曰:「左山公自号左山老人,着詩千餘篇,尤善隸書,時人銘其先世者,以不得公書為未孝。
」【墓碑。
】 公具文武材,明允公亮,慷慨有大志。
遭際世祖聖神之主,道同氣合,獲展宏略,功在社稷,德洽黎元,慶流子孫,可謂一代英傑者矣。
雖罥安西之獄,事旋昭雪,克終令名,蓋有以也。
【墓碑。
】 ○樞密趙文正公(良弼) 樞密趙文正公 卷十一之三 公名良弼,字輔之,趙州贊皇人。
國初,舉進士,教授趙州。
歲辛亥,召居王邸,曆邢州、陝西幕官。
己未,王師伐宋,參議元帥府事。
中統元年,拜陝西四川宣撫使。
至元七年,授高麗經略使,奉使日本。
還朝,改四川經略使。
十年,拜同佥樞密院事,居官九年,以疾辭歸。
二十二年,薨,年七十二。
公女直人,避遼章帝宗真諱易真為直,以部族朮要甲姓,佐金祖平遼、宋功,世長千夫,戍真定贊皇,人不能金言者訛為趙家,其曾大父鎮國上将軍諱祚者,喜曰:「天将華姓吾家耶!」因趙姓。
【牧庵姚公撰廟碑。
】 公少聰警,負膽膂機數。
其父元帥、右都監節死,谥忠憫,公官公奉職。
【公官公奉職 聚珍本作「公襲官奉職」。
】義宗播歸德,上黨公部将防城提控崔立,殺守相降而自王,猶譏城門,妄出入者殺,積骸狼藉。
公侍母夫人,懷其家牒及忠憫以上世遺繪,曰:「非是無以知吾生族。
」彷佛儀形,雜薪丐人竊出,将歸趙。
及河,已集将北之民數千,惟七艘濟舟,兵病民之争,挺刃亂投,及夫人首,公臂受之,幾折,兵顧見哀,【兵顧見哀 「哀」原作「衰」,明鈔本描改作「哀」,清鈔本、聚珍本均作「哀」,今據改。
】手援以登。
【廟碑。
】 公辇母夫人北渡河至鄉,奉事之外,日從名儒講論文藝,尤緻意司馬氏通鑒,曆代典章制度,兵馬強弱,地理阨塞,有關國家興衰治亂者,無不記憶。
戊戌,朝命試諸道進士,公中優選,教授趙州。
【野齋李公撰墓碑。
】 上居潛邸,用薦者召公北上,占對稱旨。
會立邢州安撫司,擢公為幕長。
邢久不得善吏,積弊日深。
公區畫有方,事或掣肘,則請諸王府,再閱歲,凡六往返,所請率賜俞允,邢賴以治。
升陝西宣撫司郎中。
【墓碑。
】 己未,王師伐宋,大臣霸都魯為元帥,公參議帥府事,兼江淮安撫使,五戰皆捷。
渡江至鄂,分道趣湖南,攻下嶽州,抵潭州而還。
用兵有紀律,未嘗妄戮一人。
【墓碑。
】 大駕北幸,陳時務十二事,言皆有征,上深嘉歎。
至衛,驿遣如京兆,訪察秦、蜀人情事宜,不踰月,具得其實還報,且列十事上聞,多見采用。
【墓碑。
】 公言:「高麗雖名小國,依阻山海,國家用兵二十餘年,尚未臣附。
前歲世子王倎來朝,适銮辂西征,留滞者二年矣,供張疏薄,無以懷輯其心,一旦得歸,将不複來,宜厚其館谷,待以藩王之禮。
今聞其父已死,誠立之為王,遣送還國,世子必感恩戴德,願修臣職,是不勞一卒得一國也。
」上是其言,即日改館世子,顧遇有加。
尋賜封冊遣還,高麗遂壹意内附,皆自公發之。
【墓碑。
】 上即位,首立陝西宣撫司,廉公希憲為使,商公挺為副使,公參議司事。
時甫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