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關燈
價,陰骘無憑。

    ”女先楊數月死,楊挽以聯雲:“前世孽緣今世了,他生未蔔此生休。

    ”能于無可著筆之中,曲曲傳出心事,可謂才人之筆。

    淮之人述女贈楊會試送行詩雲:“淮水清清河水渾,安排行李送王孫。

    明年三月桃花浪,君唱傳胪妾倚門。

    ”風緻甚佳,然含蕩意,一望而知非貞婦也。

     嗟乎!人禽之界,一念之間耳。

    楊具文武才,使其發乎情止乎禮義,則儒林也,名相也,大将也,楊皆優為之;乃一念之差,縱欲敗度,遂入于衣冠禽獸之途,而不可救藥,吾甚為楊惜也。

     聞女并不美,且面有痘瘢,惟多才耳。

    自楊中會試後,朝中大老主會試者,得淮安卷辄擯之,如是者幾二十年,以為淮之士人皆如楊也。

    有吉元者,亦山陽名下士,坐是困春明終其身,恨楊次骨。

    楊為山陽世家,五世皆進士,亦難得也,然至楊斬矣。

    楊妻彭氏,與所歡查氏各生一子,皆不能繼楊業。

    聞之泗州祁頌芸雲。

     ○神經病能前知揚州謝夢漁侍禦,清道光三十年庚戌科一甲三名及第,書法甚劣,二甲且不能望,竟問鼎焉。

    蓋是年殿試之日,猶在宣宗大行百日内也。

    士子皆素服入試,于策中照例擡寫處,多未留意。

    惟謝卷遇擡寫皇上陛下之上,必加“當今”二字,通場所無。

    諸大臣以為得竅,拟置狀頭,以字太劣,置第三,京師人呼為兩字探花。

    惜仕途蹭蹬,終于禦史而已。

    謝之為人無可議,惟似有神經病,多作可解不可解語,往往能前知。

    嘗一日谒一宗室,其人并非顯者,坐甫定,阍人進言青麟傳到,宗室立命之入,謝意青乃侍郎,且翰林前輩,彼豈能傳之,或另一人耳。

    及入,則即侍郎而前輩也,皇悚避席。

    宗室曰:“彼在我處無坐位,爾不必謙。

    ”即回顧青麟,聲色俱厲,大加申斥而去。

    謝出謂人曰:“我觀青老前輩,将不得其死。

    ”人曰:“青久蒙簡在,即将外任封圻矣。

    ”謝曰:“放出去,更不得其死,不如死于旗主之逼,猶不害人。

    ”衆以謝呓語也,置之。

     未幾青果得湖北巡撫,以粵逆陷城失守,伏法。

    謝之言竟驗。

     鹹豐壬子科順天鄉試,四月考差,謝不赴,人勸之,謝曰:“我一生無差運,故不考。

    ”至秋,同鄉京官宴士子于會館,甫入坐,空中有鴉飛鳴一聲而去,謝瞿然驚曰:“今科我揚隻中一人,可惜可惜。

    ”人又以為呓語也。

    及榜發,果中方鼎銳一人,謝言又驗。

    銀台儀征胡隆洵之入都也,并行李而無之,投會館,長班以無行囊不納,使之谒值年者取進止。

    時值年為陳六舟中丞,胡往谒,陳細詢之,知為諸生,遂留宅中,司筆劄,試以時藝,則不佳。

    陳曰:“既欲應試,非用功不可。

    ”于是督課甚嚴,親為改削。

    一日謝至,熟視胡,問陳曰:“此何人?”陳曰:“吾鄉應試者,然不能望中也。

    ”示以胡文,謝曰:“此可中矣,在他人固無望,然在胡不必佳也,爾以為必佳文方中乎?”相與拊掌。

    及謝出,陳謂人曰:“謝老前輩戲言也,不可為後生法。

    ”是年為同治改元壬戌恩科,秋闱胡報捷矣。

    胡于是意得志滿,終日應酬奔走,無暇伏案,陳督責之,亦不聽。

    逮癸亥會試,首題為《大畏民志此謂知本》,懷甯楊禮南學士為同考官,已撤堂矣,同考中有孫觀者,與楊同鄉至好,得一佳卷,欲補薦,挽楊為伴。

    楊不得已,随手取一落卷,加一遊批陪孫上堂,孰知孫薦被擯,楊薦竟入彀,即胡卷也。

     照例于放榜後,各房考先自磨勘一次,楊勘至胡卷,大駭,惶愧萬狀,随呼奈何!人問之,閱其中二比起句,皆不覺大笑。

     蓋出比起句曰:“蓋在夫子。

    ”對比曰:“而在民也。

    ”又無法為之改削,惟不刻入同門錄而已。

    胡以為我亦送闆價與老師,而不刻我文,是輕我也,從此師生無感情焉。

    胡用主事分吏部,後升至通政司參議而終,謝之言又驗。

    謝居京三十年,宴客之事寥寥焉,将殁之前一月,忽折簡遍邀同年同鄉至好者,大宴于松筠巷,即楊忠愍公祠堂也。

    衆異之,屆期往,則十餘席珍馐羅列矣。

    皆請曰:“公今日何事盛設?”謝曰:“我将與諸君永别,不得不痛飲一回以當離筵也。

    ”衆笑曰:“公何以知之?”謝指忠愍神主曰:“此我故人也,昨夜入夢相告,故知我辭世不遠耳。

    ”皆冁然盡歡而散,果不一月而訃至。

    謝殁後,囊橐蕭條,老妻以哭子早喪,侍禦有子,于粵寇陷揚州時,乳母攜之逃,遂相失。

    謝屬纩時,謂所親曰:“他年吾子來京,望諸公善視之。

    ”衆唯唯,然皆知其無子也。

    及殁年餘,忽有老媪攜童子來京,遍叩同鄉之門,謂是謝子,述避寇年月甚悉,以久不得主人消息,故未來,今聞人言主人在京,不料子來而主人死,并言謝家事甚悉,遂醵金教養之。

    及長,屢應試不售,就館職,得知縣,曆任順天繁劇,有能聲,宦橐甚豐,以道員卒于京,即謝星庵也。

    籲,異哉!論謝之品學,皆為人所稱許,獨其有先見之明,而故作不倫不類語出之,豈悟道者耶?抑其人果如佛家所雲有來曆者耶?予在京,曆聞揚州人雲,遂拉雜記之于此。

     ○貴女殺親夫榕興,字吉孫,滿州人,江蘇候補知府也,年三十一。

    妻為前清兵部尚書鐵良之侄女,年二十九。

    榕需次蘇州時,納一妾,極寵之,因是不與妻共枕席者五年。

    光緒三十四年春,奉委荷花池厘差,局在北岸瀕江,屬鎮江境,乃攜家居差次。

    有薦司事與榕者曰周鳳魁,無錫人。

    少年美豐姿,善修飾。

    五月始至,未浃旬即與榕妻通。

    榕知之,懾于阃威,不敢言,忿而緻疾,宿于外寝。

    榕有一子,妻出也,已六歲,将拜周為假父,擇期六月二十六日設宴稱賀。

    先期妻謂榕曰:“二十六日将大治具,汝能稍飲一杯否?”榕不答。

    至二十四日,榕覺疾甚,如瘧狀。

    次晨,妻忽造榻殷勤慰問,并勸之食。

    榕夫婦積不能已五年之久,至是人皆異之。

    是日慰問至八九次,至黃昏,又手粥一瓯,力勸加餐。

    榕不忍卻,遂啜之。

    未三更死矣,七竅皆有血,舌紫黑。

    醫者以銀針探其喉,作黑綠色,皆知其中毒也。

    走告妻,妻若不經意者,猶手風琴而歌,周坐其旁,稚子倚周膝而嬉。

    妾聞之,奔至榕寝,撫屍大恸,為之洗滌血污,手自含殓。

    而二十六開筵拜假父之舉不成矣。

    合局之人大動公憤,誘周至江南岸而痛撻之,并勒其供狀,曆述通奸謀斃始末。

     有高姓者,北人也,性愚直,将執狀控于官,尼之者謂不合法律而止。

    當道又礙于鐵良,不欲彰貴家之穢,僅遣人送其子與榕榇回旗,即周鳳魁亦幸逃法網焉。

    噫!大員之妻謀斃親夫,若斃一犬然,誠世界罕見之事也。

    清律,凡捉奸者,必于奸所雙執之,又必其本夫或其父母始可,即翁與伯叔兄弟皆不得而捉之也。

    又曰,指奸勿論,以其非親見于奸所也。

    若外人告奸者有禁,恐其妒奸或誣奸也,此高姓之控所以不合法律也。

     ○名士遇鬼朱銘盤,字曼君,江蘇泰興人。

    記誦淵雅,文詞典贍。

    光緒癸巳舉孝廉。

    瑞安黃漱蘭學士督學江蘇時,拔高才生,肄業南青書院。

    廬江吳武壯長慶聞其名,聘為軍中記室,與今張季直殿撰同掌機要,武壯賓師之,不以屬吏待也。

    會武壯卒,所部有欠饷未放者,朱代領萬金舁至舟,待發矣。

    蓋朱又為駐旅順淮軍将領張某所聘,亦武壯舊部也。

    盜偵知之,亦附其所乘之輪舶而行,見其舁銀至家,遂往約他盜夜劫之,不知朱舁至家後,忽轉念不如舁往軍中為妥,盜不知也。

    至夜,盜十餘人破扉入,覓銀無有,詢朱,朱曰:“此軍饷也,已舁至營矣。

    ” 一盜将刃之,前随之盜曰:“不可,我輩與朱某無仇,何必血刃。

    ”遂劫其衣物少許而去。

    次晨即報張緝之,獲七人,前随之盜亦在其中,蓋亦武壯革退之兵也。

    盜直陳不諱,并雲:“我輩忌空過,故劫其少許物,計不直百金,無死法也,且我尚有德于爾,爾亦當以德報。

    ”張回顧朱曰:“如何?”朱曰:“爾按軍法辦理可也,何必問。

    ”張不得已,骈斬之。

    未幾,朱妾生子,彌月之期,大開湯餅宴,賓衆雜沓,朱抱子出示衆賓,時朱年已逾四十始得子也。

    抱而入,甫至廳事後,忽聞朱狂呼曰:“勿傷吾兒。

    ”旋聞兒亦狂啼一聲,戛然而止。

    衆趨入視,朱僵于地,兩目直視,曆叙殺盜事,又雲:“我錯我錯,乞恕我子。

    ”須臾氣絕。

    更視其子亦死矣。

    此甲午冬月事。

    予時客煙台東海關道劉芗林觀察署中,有友人自旅順來言如此,皆以為盜索命雲。

    觀此與王萬青二事,中國豈果有鬼神哉?所以近年西人之講哲學者亦皆主靈魂之說也。

     ○猴怪報怨前清光緒季年,直隸鹽山縣令史某,杭之錢塘人,無錫王壯武公之孫婿也。

    署中庖人楊大者,有童養媳年十五矣,尚未成婚。

    忽一日,覺有人與同卧,始尚隐約,繼更近昵,詢其何氏,答曰:“我侯氏女銀針也。

    汝三世前邵姓,為錢塘令。

    我其時亦士人女,因見惡于賣花媪,彼遂誣予不貞。

    婿家聞之,遽退婚。

    父不服,訴之官。

    官受媪賄,誣予非貞體,予遂自盡。

     此雍正間事。

    予死後,閻羅憫予屈死,命轉世為男子,富且貴。

     予不願,但思報仇。

    閻君謂‘邵令已堕畜生道。

    爾恨亦可洩矣,不如轉世為佳也。

    ’乃投生中州貴人家為人。

    既長,迷失本性,無惡不作,及壯而夭。

    閻君怒,謂亦當堕畜生道。

    予大哭,但求複仇,遂轉世為猴女,猴父母皆修煉成道去。

    予同胞尚有一弟一妹皆能修煉,先予得屍解,惟予以心懷複仇故,道念不及弟妹之堅,遲之數十年,亦得屍解。

    遍覓仇人,知爾今生為楊氏婦,故來覓爾。

    然吾母與妹皆常來防守,不令我索爾命,以為冤宜解不宜結也。

    ”自是附婦體不去,阖署之人皆昵之,令之女兒輩呼之為銀針姊,幼者姑之。

    與人接談,恭而有禮。

    母與妹亦時附婦而言,獨銀針有時作空中笑語聲也。

    令之諸女有欲見其面者,女曰:“我一猴耳,何足觀。

    ”再三請,女曰:“無已,可于帷後觀予足可也。

    ”則見一足弓鞋窄小如菱,履制亦精美,一足則大如蓮船盈尺,皆哄堂大笑。

    壯武之孫名恕字心如者,荩臣同守之第三子也,時在署,女亦常與款洽,一日恕問女曰:“爾母爾妹則常來,爾弟何不來?”女曰:“但聞其轉世為大貴人,今在湖廣大衙門。

    亦不知湖廣為何地也。

    ” 問姓名,曰:“不知,但知其為湖廣最大之官耳。

    ”忽一日戲謂恕曰:“三舅老爺,我為爾妾何如?”恕笑曰:“我不慣看猴子面目。

    ”女曰:“我能變形也,然亦隻能變一小時耳,不能久也。

    ”楊大夫婦敬之如神明,稱為仙姑。

    令有小奚奴謂楊曰:“一猴怪耳,何足畏,爾俟其空中發聲時,循其聲抵于壁,我以棍擊之,可使其現形也。

    ”語未畢,忽自批其頰無數,且自投曰:“爾以後再敢狂言否?”奚奴大懼,跪而哀告乃已。

     如是者五年而去,并不為婦禍,惟婦體赢瘠耳。

    女作杭音,聲直而粗,其母妹皆然。

    此心如為人言,蓋于鹽山署中親見之者。

     據女言,則人雲張文襄前身為猴,非虛言矣。

    文襄之貌似猴,飲食男女之性無不似猴者,亦奇人也。

    予所紀不載虛渺神怪之迹,惟此乃近年事,且王君兄弟所目擊,言之鑿鑿,當非妄語,故記之,此吳骞《傳信錄》例也。

     ○前世冤鬼葉伯庚,江甯廪生也,頗有文名。

    光緒二十三年丁酉,各省鄉試之年也。

    其秋葉忽病,旬日不醒,嘗喃喃自語,作湖北鄉音。

    人問之,答曰:“我周呂氏鬼魂也,嫁周鳳奎為妾。

    道光中,周以甲榜為福建閩縣令,因口舌細故,忿而缢于鳳凰山之銀杏樹下,山即在縣署後。

    周知之,不使斂,緻屍飽虎狼。

     周轉世為葉,今科将中江南第四名舉人,予得請于帝而索命焉。

    ”一家大恐,許度脫,鬼曰:“我亦不能遽斃之,緣渠曾辦振饑事有微勞,上帝亦許貸其死,惟不使之入場耳。

    ”家人環求不已。

    鬼又曰:“祀我,并使某高僧誦《楞嚴經》千遍,則我去矣。

    ”如其言,至八月八日貢院封門,而葉病愈。

    訪之閩人,果有閩縣令周鳳奎其人者。

    逾年為光緒二十四年,葉摒擋入閩,訪詢周呂氏事,竟無人知。

    至鳳凰山,果有銀杏樹,百年外物也,于其地招魂立冢而歸。

    其時餘在金陵,葉親為人言。

    此事甚可怪,葉不緻造言以自污也。

     ○鬼捉酷吏時乃風,字萼卿,浙江仁和人,江蘇候補知府也,管闵行鎮厘稅。

    會幫辦委員倪祖謙家被盜,鳴官捕數人,内有護卡炮艇勇丁焉。

    艇有哨弁,素與時有隙,時遂誣以坐地分贓,言于撫院巡捕官申保齡,申白巡撫吳元炳,遂骈斬之。

    未幾,申權吳江知縣,甫匝月而病,病中喃喃辯殺盜事,遂死。

    死後數日,時又權松江知府,甫三日,一日送客出廳事,杭聲大言,若對客狀,仆以客去告,則大怒曰:“我正與申大令言,何相混也。

    ”俄頃面目慘變,自投無數而死。

    此同治戊辰、己巳間事也。

     石埭徐子靜言。

    ○翰林不識字自科舉廢倡言新學,凡留學日本三年畢業歸國者,送部應廷試,或賞翰林,或進士,或舉人,皆出于一榜焉。

    此從來科名未有之變局也。

    光緒末年,有粵人某廷試得翰林,呼何秋辇中丞為“秋輩”,讀“奸宄”之“宄”為“究”。

    予初以為言者過甚耳,迨指其人而實之,始知不謬。

    籲!此亦國之妖異也,安得不亡哉! ○妖狐為祟同治季年,蕪湖有厘卡委員俞某者,浙人而北籍也。

    婦為狐所憑,夫入房,辄有物擊之,遂不敢近。

    在蕪湖時,一日清晨,有仆婦入房灑掃,忽見一壯年男子,冠白氈冠,衣灰色繭綢袍,腰系大綠皮煙荷包,坐主婦床上。

    大駭,欲詢,轉眼即不見。

    俞自北南來,此狐即随之而至,曆有年所矣。

    婦日漸枯瘠,遂死。

    俞亦無子。

    予其時亦在蕪湖,一時喧傳,以為怪事。

     ○方某遇狐仙事道光間方某,皖人,寒士也,入都應鄉試,館某旗員家。

     書室在花園中,園故空曠,僅一館童作伴而已。

    一日月下,方仰天長歎曰:“家無儋儲,功名未遂。

    昨有家信來告匮,奈何?”忽空中有答者曰:“公富貴中人也,何憂貧?公無患家計,我已為公備銀二十兩為家用,明日封寄可也。

    ”方大駭,不敢應,遂歸寝。

    次晨,見案上封裹宛然。

    視之,銀也,權之,得二十兩,大喜,遂寄家焉。

    晚坐月下,望空稱謝。

    又聞人語曰:“公長者,願與公為世外交,可乎?”方曰:“可。

    ”叩其姓名,曰:“胡某,為大内管庫職司也。

    ”是年方捷順天,胡又為摒擋一切,費不赀,方深感之。

    次年會試後,遂移居試館,不複館旗員家矣。

    及聯捷,又助之,且時來與方談論今古,頗淹洽。

    惟不見形耳,方頗以不得一面為恨。

    胡曰:“無見面緣也。

    ”方固請,胡曰:“不得已,可于某日午後俟我。

    ”屆期,戒阍者,凡有客來皆辭謝,以為今日可以見我良友矣。

    至午後,忽座師傳喚,命即至,方大恨,然座師命不敢違,怏怏行。

    甫出門,胡即來,投刺而去。

    至晚方歸,仆曰:“午後有一人白而颀,四品冠服來拜,素不相識也。

    ”方颔之。

    至夜胡至,謂之曰:“如何?我固謂無見面緣也。

    ”久之,胡忽語方曰:“我輩交誼可謂厚矣,欲附為婚姻可乎?家有弱妹,貌頗不惡,堪備箕帚。

    ”方曰:“我有婦矣,胡可者?”胡曰:“不妨,我輩世外人,不争名分,公即妾之可也。

    ”方曰:“容徐議之。

    ”次日,方出門後,有一李姓來拜,歸視名刺,不識也。

    至夜,聞空中有聲,非胡聲也。

    問為誰,答曰:“即日間奉拜之李某也。

    某亦狐而仙者,久欲奉教,未敢唐突。

    今聞胡某欲以妹許公,明知交淺言深,公未必信。

    然視公之危而不救,實不忍。

     胡妹雖美,而淫蕩,已蠱死多人矣。

    公奈何堕其術中,不如設詞拒之為是。

    ”方大驚謝。

    翌日胡又至,申前說,方絕之,胡诘其故,方曰:“我雖貧,究人類也,豈可與君輩為偶。

    ”胡大怒曰:“相交許久,猶以我為畜類耶?”作恨恨聲而去。

    自是遂日作祟無虛日,或食物中置糞穢,或衣服無故自焚,或朋友求書之件污以墨水,種種惡作劇,不堪其擾。

    方恨之而無如何。

    李又至,教之曰:“爾第焚疏于前門關帝廟,彼自懼而不敢祟矣。

    ”方如言。

    至夜,夢一三十許方面壯夫,锒铛被體,戟指向方曰:“爾受李某讒,控我于神。

    我待爾不薄,計我所毀爾之物,尚不敵贈爾十之一,爾何忍乃爾!爾知李某為何如人,大内庫掌我為正,李為副,李久欲謀我缺,不得隙,今遇爾,亦天也。

    我不過發配陝西三年耳,三年後公亦須來京考散館矣。

    黃河岸邊相見可也。

    ”方醒而大懼,請假歸,終身不複入京,此即方朝觐之父也。

    聞朝觐會試後,夢一人,自稱胡某,與爾父相善,因爾父信讒,緻我得罪充徒三年,今歸仍複舊職。

     聞爾能繼父志甚喜,然爾命中無進士也,何必跋涉哉!方夢中大哭,求轉圜。

    胡曰:“無已,以壽算準折或可。

    爾具一疏焚于前門關帝廟,我再于冥冥中為爾謀之,惟中後即不永年,勿悔也。

    ”朝觐允之,故殿試後未匝月即死也。

    朝觐為光稷甫侍禦姊夫,于方父子事言之甚詳。

    予至京,主其家,茶餘飯罷,辄以為談資也。

    此豈中國人迷信之故哉!然而其事甚确,非空中樓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