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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志盜 五則京師雖辇毂之下,而盜風最盛。
然盜亦有道,茲就所聞見者彙記之。
西河沿西頭有一民家,僅寡婦孤女二人,其先亦小負販也,微有蓄積。
女将嫁,母罄所有備嫁資,為賊所偵,一夜逾垣入将撬門矣。
母聞之,呼女曰:“外間有響動,莫非爾舅舅又來乎?爾舅舅以為我有旨蓄,不知我寡婦孤兒之苦也。
今既來,不可使其空過,爾将嫁衣擲一件與之,免我母子受驚也。
”女如言,取新衣一襲裹而擲窗外,曰:“請舅舅以之質錢為賭本可也,我母子尚乞爾照應,勿迫我是幸。
”賊不言,持衣去。
越日,又聞逾垣聲,母複呼女曰:“爾舅舅其以我為魚肉耶,何不諒乃耳!”因啜泣。
賊在窗外曰:“非敢再擾,來還賬也。
前日吾等不知冒犯,甚歉然。
今物在是,我去矣。
” 言畢而逝。
天明視階下一紙裹,即所贈嫁衣,确由質庫出者。
外一小紅封,簽書花儀二兩,下不署名。
母女得之意外,喜可知也。
南橫街堂子胡同有住屋一所,頗軒敞,且有亭矗出檐際,可以遠眺,惟後牆外即南下窪,居此者時遭鼠竊,遂久無人居。
有王姓部曹者,家甚貧,貪其值廉,賃居之。
一年夏間,獨坐棚下納涼,夜已深,尚未寝,忽見屋上火光一閃,如火刀擊火石狀,繼而忽聞屋上人語曰:“火絨無矣。
”俯視下有人,以為必更夫或禦者庖人之類,遂悄聲曰:“朋友,賞一火抽袋煙。
”王即以紙拈燃火遞之。
賊見王問曰:“爾家主人寝乎?”王曰:“我即主人也。
”賊大驚曰:“小人該死。
”王曰:“無傷也,夜深不能寐,得君夜談甚佳。
”因自述宦況,并所以賃居之故。
賊曰:“王老爺如此清苦,我輩斷不敢擾,請放心可也。
”王稱謝,且曰:“君知之,君之侪輩未必皆知,設若光顧,無以敬,奈何?”賊曰:“我所居即去此不遠,凡南路朋友皆在此一方,我明日見之當遍告。
”王又謝曰:“無以為敬,票十千,一茶可乎?”賊再三讓,不敢受。
王曰:“為數本微,不過與君發利市耳。
”賊乃受,道謝而去。
自是王宅雖夜不閉門,亦不竊之者,人皆笑王有賊友焉。
光緒改元,予入都應順天試,秋闱報罷,遂館于光稷甫侍禦家,以待再試。
時正季冬,予卧室為廳事之東廂。
一夜,忽聞更夫與人語,但聞“不白借”三字,又聞答以“曉得”二字,以為渠與同輩語耳。
将黎明,忽聞院中有物堕地聲甚巨,亦不知何物。
曉起,主人謂予曰:“今日請爾啖賊贓。
”餘問故,主人曰:“昨夜有賊屋上過,更夫喝之,賊曰借道者,更夫曰不白借。
至天明,遂以此物為借道費耳。
”視之,玉田鹽肉一肘,重十餘斤。
予乃恍然于所聞之語,乃更夫與賊語也,相與大笑。
烹其肘,合宅遍享之。
京師有一種力役,名曰掮肩。
凡人家移居或小家送嫁妝,皆若輩任之。
一橫擔長不過尺餘,擔于肩頸之中,以方桌架其上,桌上陳設各物皆如故。
彼能以一肩之力,絲毫不緻撞跌,雖貴重之物置其上,皆不緻遺失,亦北方一絕技也。
由此達彼,雖經若幹繁盛之區,流棍竊賊之徒,望即卻步,匪特不竊,且助其憩息而上下焉。
予嘗問其故,肩者曰:“此物一上吾肩,若有失,吾輩力豈能償,若輩知竊物必害我遭官刑,故不竊,雖放膽置道旁,不懼也。
”予由南橫街移居青廠曾用一次,果如所言,此則外省所萬萬不能者。
左文襄初次入觐時,寓善化會館。
忽一日,黃馬褂被竊,笥中朝珠及冬裘無數,且有銀數百兩,皆無恙。
文襄大驚,乞步軍統領緝之。
統領曰:“此衣既不能衣,又不能質錢,竊之何為?”此必爾曾大言,故若輩顯其手段耳。
不必緝捕,自當送還也。
”不數日文襄出門歸,見榻上置一袱,黃馬褂在焉。
文襄舌橋不能下。
○賭棍姚四寶步軍統領俗呼為九門提督,緝捕盜賊賭博是其專責,然京師遍九城皆有賭坊,歲有例規,不肯捉也。
所捉者,偵得一二貴介子弟,或京外官之富有者,聚博于宅中,則彼宅自有通信之人,于是提督衙門番役出焉,至半夜,圍其前後門,一擁而入,無一人能逃者。
累累鎖至署,署班房中,聲言明早候堂官莅署嚴訊。
被絷者乃以賄說大班,盈千累百,各具手條,畫押訖,付大班手,然後大班飨以盛筵,食畢,各款款而歸,天未明也。
有皖人姚四寶者,名敦布,伯昂姚總憲猶子,湖南巴陵知縣革職者也。
無以為生,恃賭為活,無不勝者。
一至賭坊,博徒視其所向而随之,坊主大困,願日奉規例,請勿下注。
姚于是月得千金,享用拟貴官。
凡京師之雛伶名妓皆父事之。
一日者,博于某宅,為番役掩捕,雜貴介中絷之提署,番役志不在姚也。
會諸貴介納賄訖,飨盛馔,姚京在坐,僞醉而卧。
須臾,見諸人紛紛提燈出門去,姚僞卧劓聲起。
俄頃一役拍其肩曰:“醒醒,可去矣。
”姚曰:“何往?”役曰:“彼等皆去矣,爾亦可行。
”姚曰:“爾逮捕時,不雲明日候堂官訊辦賭棍耶,何為而釋之也?我乃賭棍,必俟明日候訊,且并爾今夜所得之賄,某某若幹,皆陳于官。
”役曰:“爾傎也耶!”姚曰:“我不傎也,公事公辦,固應如此也。
”役恫吓之,姚大聲曰:“爾輩不聞姚四寶名耶!鼠子敢爾,我一俟官長至即呼冤耳。
”役大懼,求勿聲。
姚曰:“分肥乃可。
”不得已分以千金,姚乃挾金歸。
出謂人曰:“公等為大班所食,予乃食大班也。
”由是京師無不知有姚四寶者。
光緒初歸裡,會沈秉成撫皖,姚往谒。
沈乃伯昂總憲小門生也,待以世叔禮。
姚攜一仆,鄉愚也,撫署号房問姚字,仆以“賊形”二字示之。
号房曰:“無以此為字者,爾誤也。
”仆争執良久,繼而詢姚,今字“賦彤”也。
皖人傳為笑談。
○吳可讀屍谏光緒己卯春三月下旬,予在京住潘家河沿。
是日,天朗晴明,予正午飯,忽見空中有白片紛紛下。
亟至庭中視之,六出雪花也,瞬息即化,炊許始止。
不知烈日中何以忽然落雪,甚異之。
數日即聞吳柳堂侍禦屍谏事。
吳名可讀,甘肅人。
由道光庚戌進士部曹轉禦史,以劾成祿言太激,左遷吏部主事。
操行清潔,不附權貴。
是年穆宗梓宮永遠奉安,吳乞派随扈行禮,人皆以為吳貧,冀博此數十金之車馬費耳。
不意至薊州,遂密奏穆宗立後事,自盡于所居寺中。
折上,慈禧忽然天良發現,批雲:“以死建言,孤忠可憫。
”雲雲。
京師同官同年等為設祭于文昌館,挽聯無數,惟黃太史贻楫一聯最灑脫,雲:“天意憫孤忠,三月長安忽飛雪;臣心完夙願,五更蕭寺尚吟詩。
” 死時尚有絕命詩七律一首,雲: 回頭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談愛與忠。
抔土已成黃帝鼎,前星預祝紫微宮。
相逢老輩寥寥甚,到處先生好好同。
欲識孤臣戀恩所,惠陵風雨薊門東。
吳居南橫街,即以宅為祠祀之,其屍谏之疏錄左:吏部稽勳司主事、前任河南道監察禦史臣吳可讀,跪奏為以一死泣清懿旨,預定大統之歸,以畢今生忠愛事:竊罪臣聞治國不諱亂,安國不忘危,危亂而可諱可忘,則進苦口于堯舜為無疾之呻吟,陳隐患于聖明為不祥之舉動。
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斬或囚,經王大臣會議奏請,傳臣質訊,乃蒙我先皇帝曲賜矜全,即免臣于以斬而死,複免臣于以囚而死,又複免臣于傳訊而觸忌觸怒而死。
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則今日罪臣未盡之餘年,皆我先皇帝數年前所賜也。
乃天崩地拆,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之變,即日欽奉兩宮皇太後懿旨:“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之子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
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特谕。
”罪臣涕泣跪誦,反複思維,竊以為兩宮皇太後一誤再誤。
為文宗顯皇帝立子,不為我大行皇帝立嗣,則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統乃奉我兩宮皇太後之命,受之于文宗顯皇帝,非受之于我大行皇帝也。
而将來大統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歸之承繼之子,即謂懿旨内既有承繼為嗣一語,則大統之仍舊繼子,自不待言。
罪臣竊以為未然。
自古擁立推戴之際,有臣子所難言。
我朝二百餘年,祖宗家法,子以傳子,骨肉之間,萬世應無間然。
況醇親王公忠體國,中外翕然,稱為賢王。
觀王當時一奏,令人忠義奮發之氣勃然而生。
言為心聲,豈能僞為,罪臣讀之,至于歌哭不能已已。
傥王聞臣有此奏,未必不恕臣之妄,而憐臣之愚,必不以臣言為開離間之端。
而我皇上仁孝性成,承我兩宮皇太後授以寶位,将來千秋萬歲時,均能以我兩宮皇太後今日之心為心。
而在庭之忠佞不齊,即衆論之異同不一。
以宋初宰相趙普之賢,猶有首背杜太後之事。
以前明大學士王直之為國家舊人,猶以黃 厷請立景帝太子一疏,出于蠻夷而不出于我輩為愧。
賢者如此,遑問不肖;舊人如此,奚責新進。
名位已定者如此,況在未定。
不得已于一誤再誤中,而求一歸于不誤之策,惟有仰乞我兩宮皇太後,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來大統仍舊承繼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雖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異言進,正名定分,預絕紛纭,如此則猶是本朝祖宗以來子以傳子之家法。
而我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兩宮皇太後未有孫而有孫,異日繩繩緝緝,相引于萬代者,皆我兩宮皇太後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
罪臣所謂一誤再誤而終歸于不誤者,此也。
彼時罪臣即以此意拟成一折,由前察院轉進,呈底奏底俱已就草,伏思罪臣業已降調,不得越職言事,且此何等事,此何等言,出之親臣、重臣、大臣,則為深謀遠慮;出之疏臣、遠臣、小臣,則為幹進希名。
又思在諸臣中忠直最著者,未必即以此事為可緩,言亦無益而置之,故罪臣且留以有待。
洎罪臣以查辦廢員内蒙恩圈出引見,奉旨以主事特用,仍複選授吏部,迩來又已五六年矣。
此五六年中,環顧在廷,仍未有念及于此者。
今逢我大行皇帝永遠奉安山陵,恐遂漸久漸忘,則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則迫不及待矣。
仰鼎湖之仙駕,瞻戀九重;望弓劍于橋山,魂依尺帛。
謹以我先皇帝所賜餘年,為我先皇帝上乞懿旨數行于我兩宮皇太後之前。
惟是臨命之身,神志瞀亂,折中詞意,未克詳明,引用率多遺忘,不及前此未上一折之一二。
繕寫又不能莊正,罪臣本無古人學問,豈能似古人從容。
昔有赴死而行不複成步者,人曰:“子懼乎?”曰:“懼。
”曰:“既懼何不歸?”曰:“懼,吾私也;死,吾公也。
”罪臣今日亦猶是。
“鳥之将死,其鳴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罪臣豈敢比曾參之賢,即死其言亦未必善。
惟望我兩宮皇太後我皇上憐其哀鳴,勿以為無病之呻吟,不祥之舉動,則罪臣雖死無憾。
宋臣有言,凡事言于未然,誠為太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救,言之何益。
可使朝庭受未然之言,不可使臣等有無及之悔。
今罪臣誠願異日臣言之不驗,使天下後世笑臣愚,不願異日臣言之或驗,使天下後世謂臣明。
等杜牧之罪言,雖逾職分;效史?之屍谏,隻盡愚忠。
罪臣尤願我兩宮皇太後我皇上體聖祖、世宗之心,調劑寬猛,養忠厚和平之福,任用老成,毋争外國之所獨争,為中華留不盡,毋創祖宗之所未創,為子孫留有餘。
罪臣言畢于斯,願畢于斯,命畢于斯。
再罪臣曾任禦史,故敢昧死具折,又以今職不能專達,懇由臣部掌官代為上進。
罪臣前以臣衙門所派随同行禮司員内,未經派及罪臣,是以罪臣再四面求臣部堂官大學士寶鋆始添派而來,罪臣之死,為寶鋆所不及料,想寶鋆并無不應派而誤派之咎。
時當盛世,豈容有疑于古來殉葬不情之事。
特以我先皇帝龍馭永歸天上,普天同泣,故不禁哀痛迫切,謹以大統所系,貪陳慺慺,自稱罪臣以聞,謹奏。
○眉壽鼎進士光緒己醜科會試之前,潘文勤公祖蔭為同鄉設送場宴,在座惟吳清卿中丞非應試者。
公所邀有江甯許鶴巢中翰,年高而鄉科又早,文名又籍甚,官中書,門徒甚衆。
是日因腹疾辭。
席間文勤謂衆曰:“我新得一鼎,考其款識,乃魯眉壽鼎也,特刊為圖說,以就正博雅君子焉。
”語畢,人各贈一紙,諸人亦不介意。
吳清卿攜歸置案頭,王同愈見而愛之,乞之去。
及試期,文勤得總裁。
二場詩經題為《眉壽保魯》。
得圖者鹹大悟,撇去常解,以鼎話題。
榜發,中式八人,同宴者七,元和江标亦在其中。
王同愈本不與宴,且中亞元,得之意外。
惟公所最屬意者在許,而許竟以疾不能赴宴。
場事畢,公尚為許惜也。
許屢試不第,以内閣中書終。
觀王、許之得失,可見凡事有定數也。
○挽聯彙志曾文正自诩善制挽對,茲錄其脍炙人口者。
有門生婦死,公挽之雲:“親見夫子為文學侍從之臣,雖死無憾;觀于人言謂父母昆弟無間,其賢可知。
”深得老師口吻。
又介弟國華陳亡三河,公挽雲:“歸去來兮,夜月樓台花萼影;行不得也,楚天風雨鹧鸪聲。
”公其時正在鄂治軍也。
不著一字,自然沈痛。
又某禦史挽伶雲:“生在百花先,萬紫千紅齊俯首;春歸三月暮,人間天上總銷魂。
”此聯久已傳誦,然以之挽妓,亦無不可。
不如李芋仙刺史一聯雲:“參不透絮果蘭因,結局竟如斯,逝水年華悲夢斷;抛得下舞衫歌扇,逢場今已矣,落花時節送春歸。
”确切不移,的是才人之筆。
柏文僖公葰因戊午科場事被誅,時有人挽以聯雲:“其生也榮,其死也哀,雨露雷霆皆主德;臣門如市,臣心如水,皇天後土鑒愚衷。
”于無可著筆之中,而落落大方,不著痕迹,可謂得體。
○殘忍之果報同治初,山東有餐館售生炒驢肉,味極鮮美。
其法釘四木樁于地,以驢四足縛于樁,不宰殺也。
座上有傳呼者,或臀或肩,沃以沸湯,生割一塊,熟而薦之。
方下箸時,驢猶哀鳴也。
館名十裡香,極言其香可聞十裡也。
時長赓為山東按察使,惡其殘忍,執肆主而殺之,遂絕。
又有清江浦寡婦某者,富而不仁,嗜食驢陽。
其法使牡與牝交,約于酣暢時,以快刀斷其莖,從牝驢陰中抽出,烹而食之。
歲死驢無數,雲其味之嫩美,甲于百物。
吳清惠公時為清河縣令,亦執而署諸法焉。
噫,異哉!食品之佳者甚多,何必肆其殘忍之舉,而供一己之口腹,宜乎其不容于世也。
○回教之新舊派嘗見西史新、舊教之沖突,幾成莫解之仇。
卒之,新教近人情,人皆向之,舊教亦不得不漸相混合。
豈知回教亦有新、舊耶。
回教有《天經》三十部,相傳穆罕默特所著,名曰《甫爾加尼》,凡三十卷六千六百六十六章。
隋開皇時,始傳其教入中國,此舊教也。
新教有《闵煞力》、《毛魯的》兩經,言馬聖人為華人鋸解以死,回民誦至此,則擗踴哭泣。
甘肅河州有四大門宦之目,他屬所無。
四大門宦者:一曰穆扶提,猶蒙古語之巴圖魯也,又名臨洮拱拜。
一曰華寺,其中有舊教有新教,新教不薙鬓,令與須相埒,舊教則否。
一曰白莊,以地得名。
一曰胡門,以其始傳教者多髭,因以名其教。
此外又有大拱拜,畢家湯拱拜,張門拱拜之屬。
大拱拜最古,而胡門之起不過五十餘年。
拱拜者以祀其始傳教之人,傳教者既有拱拜矣,而其子若孫,因得世其業。
核力法者,為門宦子孫之通稱。
一麻目為寺中之領拜,而尕音夾自副,尕字字書所無,俗讀若歌甲切。
胡門一名紅門。
大清順治五年,涼州回米喇印、丁國棟叛;乾隆四十六年,循化新教馬明心、蘇四十三以仇殺舊教,因而作亂;四十八年,其黨伏羗阿渾田五複叛;鹹豐同治年間,西甯甯夏馬化龍、馬桂元叛;光緒二十一年,循化韓奴力叛;皆不久平定。
回教中所謂罕植阿渾者,朝西域之尊稱。
阿渾,猶言塾師也。
考乾隆四十六年有谕旨禁習新教。
○平撚冒功同治六年十月,銘軍追撚賊于贛榆縣,有馬隊營官鄧長安者,其中表潘貴升久陷撚中,隸僞魯王任柱部下。
月之上旬,逃歸鄧營,自矢刺任柱為贽而投誠。
鄧攜之見主帥劉銘傳。
劉谕以不必剃發,如能得手,保二品官,賞三萬銀。
十七日下午,銘中軍駐西門外,左右軍駐東南、西南兩處。
正造飯間,探報賊大隊由東南來,即拔隊迎擊。
任柱親率大隊順城根來迎,劉師即于西門外順城根擊之。
當未交綏時,潘見任柱來,馳馬先迎之,任柱曰:“爾何以得回?”潘回:“有中表為馬隊營官鄧姓者保留得不死。
”又問“何以不剃發?”潘曰:“我僞對劉帥言,留發以便出入兩軍間,勸大王降也。
”任又問:“劉帥現在何處?”潘指從西來白龍長旗者即劉帥坐營也。
任即傳令攻之。
潘出不意,奮手槍擊其背,斃焉,遂急馳回陣報劉帥
然盜亦有道,茲就所聞見者彙記之。
西河沿西頭有一民家,僅寡婦孤女二人,其先亦小負販也,微有蓄積。
女将嫁,母罄所有備嫁資,為賊所偵,一夜逾垣入将撬門矣。
母聞之,呼女曰:“外間有響動,莫非爾舅舅又來乎?爾舅舅以為我有旨蓄,不知我寡婦孤兒之苦也。
今既來,不可使其空過,爾将嫁衣擲一件與之,免我母子受驚也。
”女如言,取新衣一襲裹而擲窗外,曰:“請舅舅以之質錢為賭本可也,我母子尚乞爾照應,勿迫我是幸。
”賊不言,持衣去。
越日,又聞逾垣聲,母複呼女曰:“爾舅舅其以我為魚肉耶,何不諒乃耳!”因啜泣。
賊在窗外曰:“非敢再擾,來還賬也。
前日吾等不知冒犯,甚歉然。
今物在是,我去矣。
” 言畢而逝。
天明視階下一紙裹,即所贈嫁衣,确由質庫出者。
外一小紅封,簽書花儀二兩,下不署名。
母女得之意外,喜可知也。
南橫街堂子胡同有住屋一所,頗軒敞,且有亭矗出檐際,可以遠眺,惟後牆外即南下窪,居此者時遭鼠竊,遂久無人居。
有王姓部曹者,家甚貧,貪其值廉,賃居之。
一年夏間,獨坐棚下納涼,夜已深,尚未寝,忽見屋上火光一閃,如火刀擊火石狀,繼而忽聞屋上人語曰:“火絨無矣。
”俯視下有人,以為必更夫或禦者庖人之類,遂悄聲曰:“朋友,賞一火抽袋煙。
”王即以紙拈燃火遞之。
賊見王問曰:“爾家主人寝乎?”王曰:“我即主人也。
”賊大驚曰:“小人該死。
”王曰:“無傷也,夜深不能寐,得君夜談甚佳。
”因自述宦況,并所以賃居之故。
賊曰:“王老爺如此清苦,我輩斷不敢擾,請放心可也。
”王稱謝,且曰:“君知之,君之侪輩未必皆知,設若光顧,無以敬,奈何?”賊曰:“我所居即去此不遠,凡南路朋友皆在此一方,我明日見之當遍告。
”王又謝曰:“無以為敬,票十千,一茶可乎?”賊再三讓,不敢受。
王曰:“為數本微,不過與君發利市耳。
”賊乃受,道謝而去。
自是王宅雖夜不閉門,亦不竊之者,人皆笑王有賊友焉。
光緒改元,予入都應順天試,秋闱報罷,遂館于光稷甫侍禦家,以待再試。
時正季冬,予卧室為廳事之東廂。
一夜,忽聞更夫與人語,但聞“不白借”三字,又聞答以“曉得”二字,以為渠與同輩語耳。
将黎明,忽聞院中有物堕地聲甚巨,亦不知何物。
曉起,主人謂予曰:“今日請爾啖賊贓。
”餘問故,主人曰:“昨夜有賊屋上過,更夫喝之,賊曰借道者,更夫曰不白借。
至天明,遂以此物為借道費耳。
”視之,玉田鹽肉一肘,重十餘斤。
予乃恍然于所聞之語,乃更夫與賊語也,相與大笑。
烹其肘,合宅遍享之。
京師有一種力役,名曰掮肩。
凡人家移居或小家送嫁妝,皆若輩任之。
一橫擔長不過尺餘,擔于肩頸之中,以方桌架其上,桌上陳設各物皆如故。
彼能以一肩之力,絲毫不緻撞跌,雖貴重之物置其上,皆不緻遺失,亦北方一絕技也。
由此達彼,雖經若幹繁盛之區,流棍竊賊之徒,望即卻步,匪特不竊,且助其憩息而上下焉。
予嘗問其故,肩者曰:“此物一上吾肩,若有失,吾輩力豈能償,若輩知竊物必害我遭官刑,故不竊,雖放膽置道旁,不懼也。
”予由南橫街移居青廠曾用一次,果如所言,此則外省所萬萬不能者。
左文襄初次入觐時,寓善化會館。
忽一日,黃馬褂被竊,笥中朝珠及冬裘無數,且有銀數百兩,皆無恙。
文襄大驚,乞步軍統領緝之。
統領曰:“此衣既不能衣,又不能質錢,竊之何為?”此必爾曾大言,故若輩顯其手段耳。
不必緝捕,自當送還也。
”不數日文襄出門歸,見榻上置一袱,黃馬褂在焉。
文襄舌橋不能下。
○賭棍姚四寶步軍統領俗呼為九門提督,緝捕盜賊賭博是其專責,然京師遍九城皆有賭坊,歲有例規,不肯捉也。
所捉者,偵得一二貴介子弟,或京外官之富有者,聚博于宅中,則彼宅自有通信之人,于是提督衙門番役出焉,至半夜,圍其前後門,一擁而入,無一人能逃者。
累累鎖至署,署班房中,聲言明早候堂官莅署嚴訊。
被絷者乃以賄說大班,盈千累百,各具手條,畫押訖,付大班手,然後大班飨以盛筵,食畢,各款款而歸,天未明也。
有皖人姚四寶者,名敦布,伯昂姚總憲猶子,湖南巴陵知縣革職者也。
無以為生,恃賭為活,無不勝者。
一至賭坊,博徒視其所向而随之,坊主大困,願日奉規例,請勿下注。
姚于是月得千金,享用拟貴官。
凡京師之雛伶名妓皆父事之。
一日者,博于某宅,為番役掩捕,雜貴介中絷之提署,番役志不在姚也。
會諸貴介納賄訖,飨盛馔,姚京在坐,僞醉而卧。
須臾,見諸人紛紛提燈出門去,姚僞卧劓聲起。
俄頃一役拍其肩曰:“醒醒,可去矣。
”姚曰:“何往?”役曰:“彼等皆去矣,爾亦可行。
”姚曰:“爾逮捕時,不雲明日候堂官訊辦賭棍耶,何為而釋之也?我乃賭棍,必俟明日候訊,且并爾今夜所得之賄,某某若幹,皆陳于官。
”役曰:“爾傎也耶!”姚曰:“我不傎也,公事公辦,固應如此也。
”役恫吓之,姚大聲曰:“爾輩不聞姚四寶名耶!鼠子敢爾,我一俟官長至即呼冤耳。
”役大懼,求勿聲。
姚曰:“分肥乃可。
”不得已分以千金,姚乃挾金歸。
出謂人曰:“公等為大班所食,予乃食大班也。
”由是京師無不知有姚四寶者。
光緒初歸裡,會沈秉成撫皖,姚往谒。
沈乃伯昂總憲小門生也,待以世叔禮。
姚攜一仆,鄉愚也,撫署号房問姚字,仆以“賊形”二字示之。
号房曰:“無以此為字者,爾誤也。
”仆争執良久,繼而詢姚,今字“賦彤”也。
皖人傳為笑談。
○吳可讀屍谏光緒己卯春三月下旬,予在京住潘家河沿。
是日,天朗晴明,予正午飯,忽見空中有白片紛紛下。
亟至庭中視之,六出雪花也,瞬息即化,炊許始止。
不知烈日中何以忽然落雪,甚異之。
數日即聞吳柳堂侍禦屍谏事。
吳名可讀,甘肅人。
由道光庚戌進士部曹轉禦史,以劾成祿言太激,左遷吏部主事。
操行清潔,不附權貴。
是年穆宗梓宮永遠奉安,吳乞派随扈行禮,人皆以為吳貧,冀博此數十金之車馬費耳。
不意至薊州,遂密奏穆宗立後事,自盡于所居寺中。
折上,慈禧忽然天良發現,批雲:“以死建言,孤忠可憫。
”雲雲。
京師同官同年等為設祭于文昌館,挽聯無數,惟黃太史贻楫一聯最灑脫,雲:“天意憫孤忠,三月長安忽飛雪;臣心完夙願,五更蕭寺尚吟詩。
” 死時尚有絕命詩七律一首,雲: 回頭六十八年中,往事空談愛與忠。
抔土已成黃帝鼎,前星預祝紫微宮。
相逢老輩寥寥甚,到處先生好好同。
欲識孤臣戀恩所,惠陵風雨薊門東。
吳居南橫街,即以宅為祠祀之,其屍谏之疏錄左:吏部稽勳司主事、前任河南道監察禦史臣吳可讀,跪奏為以一死泣清懿旨,預定大統之歸,以畢今生忠愛事:竊罪臣聞治國不諱亂,安國不忘危,危亂而可諱可忘,則進苦口于堯舜為無疾之呻吟,陳隐患于聖明為不祥之舉動。
罪臣前因言事忿激,自甘或斬或囚,經王大臣會議奏請,傳臣質訊,乃蒙我先皇帝曲賜矜全,即免臣于以斬而死,複免臣于以囚而死,又複免臣于傳訊而觸忌觸怒而死。
犯三死而未死,不求生而再生,則今日罪臣未盡之餘年,皆我先皇帝數年前所賜也。
乃天崩地拆,忽遭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之變,即日欽奉兩宮皇太後懿旨:“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未有儲貳,不得已以醇親王之子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
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繼大行皇帝為嗣,特谕。
”罪臣涕泣跪誦,反複思維,竊以為兩宮皇太後一誤再誤。
為文宗顯皇帝立子,不為我大行皇帝立嗣,則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統乃奉我兩宮皇太後之命,受之于文宗顯皇帝,非受之于我大行皇帝也。
而将來大統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歸之承繼之子,即謂懿旨内既有承繼為嗣一語,則大統之仍舊繼子,自不待言。
罪臣竊以為未然。
自古擁立推戴之際,有臣子所難言。
我朝二百餘年,祖宗家法,子以傳子,骨肉之間,萬世應無間然。
況醇親王公忠體國,中外翕然,稱為賢王。
觀王當時一奏,令人忠義奮發之氣勃然而生。
言為心聲,豈能僞為,罪臣讀之,至于歌哭不能已已。
傥王聞臣有此奏,未必不恕臣之妄,而憐臣之愚,必不以臣言為開離間之端。
而我皇上仁孝性成,承我兩宮皇太後授以寶位,将來千秋萬歲時,均能以我兩宮皇太後今日之心為心。
而在庭之忠佞不齊,即衆論之異同不一。
以宋初宰相趙普之賢,猶有首背杜太後之事。
以前明大學士王直之為國家舊人,猶以黃 厷請立景帝太子一疏,出于蠻夷而不出于我輩為愧。
賢者如此,遑問不肖;舊人如此,奚責新進。
名位已定者如此,況在未定。
不得已于一誤再誤中,而求一歸于不誤之策,惟有仰乞我兩宮皇太後,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來大統仍舊承繼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雖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異言進,正名定分,預絕紛纭,如此則猶是本朝祖宗以來子以傳子之家法。
而我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兩宮皇太後未有孫而有孫,異日繩繩緝緝,相引于萬代者,皆我兩宮皇太後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
罪臣所謂一誤再誤而終歸于不誤者,此也。
彼時罪臣即以此意拟成一折,由前察院轉進,呈底奏底俱已就草,伏思罪臣業已降調,不得越職言事,且此何等事,此何等言,出之親臣、重臣、大臣,則為深謀遠慮;出之疏臣、遠臣、小臣,則為幹進希名。
又思在諸臣中忠直最著者,未必即以此事為可緩,言亦無益而置之,故罪臣且留以有待。
洎罪臣以查辦廢員内蒙恩圈出引見,奉旨以主事特用,仍複選授吏部,迩來又已五六年矣。
此五六年中,環顧在廷,仍未有念及于此者。
今逢我大行皇帝永遠奉安山陵,恐遂漸久漸忘,則罪臣昔日所留以有待者,今則迫不及待矣。
仰鼎湖之仙駕,瞻戀九重;望弓劍于橋山,魂依尺帛。
謹以我先皇帝所賜餘年,為我先皇帝上乞懿旨數行于我兩宮皇太後之前。
惟是臨命之身,神志瞀亂,折中詞意,未克詳明,引用率多遺忘,不及前此未上一折之一二。
繕寫又不能莊正,罪臣本無古人學問,豈能似古人從容。
昔有赴死而行不複成步者,人曰:“子懼乎?”曰:“懼。
”曰:“既懼何不歸?”曰:“懼,吾私也;死,吾公也。
”罪臣今日亦猶是。
“鳥之将死,其鳴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罪臣豈敢比曾參之賢,即死其言亦未必善。
惟望我兩宮皇太後我皇上憐其哀鳴,勿以為無病之呻吟,不祥之舉動,則罪臣雖死無憾。
宋臣有言,凡事言于未然,誠為太過,及其已然,則又無所救,言之何益。
可使朝庭受未然之言,不可使臣等有無及之悔。
今罪臣誠願異日臣言之不驗,使天下後世笑臣愚,不願異日臣言之或驗,使天下後世謂臣明。
等杜牧之罪言,雖逾職分;效史?之屍谏,隻盡愚忠。
罪臣尤願我兩宮皇太後我皇上體聖祖、世宗之心,調劑寬猛,養忠厚和平之福,任用老成,毋争外國之所獨争,為中華留不盡,毋創祖宗之所未創,為子孫留有餘。
罪臣言畢于斯,願畢于斯,命畢于斯。
再罪臣曾任禦史,故敢昧死具折,又以今職不能專達,懇由臣部掌官代為上進。
罪臣前以臣衙門所派随同行禮司員内,未經派及罪臣,是以罪臣再四面求臣部堂官大學士寶鋆始添派而來,罪臣之死,為寶鋆所不及料,想寶鋆并無不應派而誤派之咎。
時當盛世,豈容有疑于古來殉葬不情之事。
特以我先皇帝龍馭永歸天上,普天同泣,故不禁哀痛迫切,謹以大統所系,貪陳慺慺,自稱罪臣以聞,謹奏。
○眉壽鼎進士光緒己醜科會試之前,潘文勤公祖蔭為同鄉設送場宴,在座惟吳清卿中丞非應試者。
公所邀有江甯許鶴巢中翰,年高而鄉科又早,文名又籍甚,官中書,門徒甚衆。
是日因腹疾辭。
席間文勤謂衆曰:“我新得一鼎,考其款識,乃魯眉壽鼎也,特刊為圖說,以就正博雅君子焉。
”語畢,人各贈一紙,諸人亦不介意。
吳清卿攜歸置案頭,王同愈見而愛之,乞之去。
及試期,文勤得總裁。
二場詩經題為《眉壽保魯》。
得圖者鹹大悟,撇去常解,以鼎話題。
榜發,中式八人,同宴者七,元和江标亦在其中。
王同愈本不與宴,且中亞元,得之意外。
惟公所最屬意者在許,而許竟以疾不能赴宴。
場事畢,公尚為許惜也。
許屢試不第,以内閣中書終。
觀王、許之得失,可見凡事有定數也。
○挽聯彙志曾文正自诩善制挽對,茲錄其脍炙人口者。
有門生婦死,公挽之雲:“親見夫子為文學侍從之臣,雖死無憾;觀于人言謂父母昆弟無間,其賢可知。
”深得老師口吻。
又介弟國華陳亡三河,公挽雲:“歸去來兮,夜月樓台花萼影;行不得也,楚天風雨鹧鸪聲。
”公其時正在鄂治軍也。
不著一字,自然沈痛。
又某禦史挽伶雲:“生在百花先,萬紫千紅齊俯首;春歸三月暮,人間天上總銷魂。
”此聯久已傳誦,然以之挽妓,亦無不可。
不如李芋仙刺史一聯雲:“參不透絮果蘭因,結局竟如斯,逝水年華悲夢斷;抛得下舞衫歌扇,逢場今已矣,落花時節送春歸。
”确切不移,的是才人之筆。
柏文僖公葰因戊午科場事被誅,時有人挽以聯雲:“其生也榮,其死也哀,雨露雷霆皆主德;臣門如市,臣心如水,皇天後土鑒愚衷。
”于無可著筆之中,而落落大方,不著痕迹,可謂得體。
○殘忍之果報同治初,山東有餐館售生炒驢肉,味極鮮美。
其法釘四木樁于地,以驢四足縛于樁,不宰殺也。
座上有傳呼者,或臀或肩,沃以沸湯,生割一塊,熟而薦之。
方下箸時,驢猶哀鳴也。
館名十裡香,極言其香可聞十裡也。
時長赓為山東按察使,惡其殘忍,執肆主而殺之,遂絕。
又有清江浦寡婦某者,富而不仁,嗜食驢陽。
其法使牡與牝交,約于酣暢時,以快刀斷其莖,從牝驢陰中抽出,烹而食之。
歲死驢無數,雲其味之嫩美,甲于百物。
吳清惠公時為清河縣令,亦執而署諸法焉。
噫,異哉!食品之佳者甚多,何必肆其殘忍之舉,而供一己之口腹,宜乎其不容于世也。
○回教之新舊派嘗見西史新、舊教之沖突,幾成莫解之仇。
卒之,新教近人情,人皆向之,舊教亦不得不漸相混合。
豈知回教亦有新、舊耶。
回教有《天經》三十部,相傳穆罕默特所著,名曰《甫爾加尼》,凡三十卷六千六百六十六章。
隋開皇時,始傳其教入中國,此舊教也。
新教有《闵煞力》、《毛魯的》兩經,言馬聖人為華人鋸解以死,回民誦至此,則擗踴哭泣。
甘肅河州有四大門宦之目,他屬所無。
四大門宦者:一曰穆扶提,猶蒙古語之巴圖魯也,又名臨洮拱拜。
一曰華寺,其中有舊教有新教,新教不薙鬓,令與須相埒,舊教則否。
一曰白莊,以地得名。
一曰胡門,以其始傳教者多髭,因以名其教。
此外又有大拱拜,畢家湯拱拜,張門拱拜之屬。
大拱拜最古,而胡門之起不過五十餘年。
拱拜者以祀其始傳教之人,傳教者既有拱拜矣,而其子若孫,因得世其業。
核力法者,為門宦子孫之通稱。
一麻目為寺中之領拜,而尕音夾自副,尕字字書所無,俗讀若歌甲切。
胡門一名紅門。
大清順治五年,涼州回米喇印、丁國棟叛;乾隆四十六年,循化新教馬明心、蘇四十三以仇殺舊教,因而作亂;四十八年,其黨伏羗阿渾田五複叛;鹹豐同治年間,西甯甯夏馬化龍、馬桂元叛;光緒二十一年,循化韓奴力叛;皆不久平定。
回教中所謂罕植阿渾者,朝西域之尊稱。
阿渾,猶言塾師也。
考乾隆四十六年有谕旨禁習新教。
○平撚冒功同治六年十月,銘軍追撚賊于贛榆縣,有馬隊營官鄧長安者,其中表潘貴升久陷撚中,隸僞魯王任柱部下。
月之上旬,逃歸鄧營,自矢刺任柱為贽而投誠。
鄧攜之見主帥劉銘傳。
劉谕以不必剃發,如能得手,保二品官,賞三萬銀。
十七日下午,銘中軍駐西門外,左右軍駐東南、西南兩處。
正造飯間,探報賊大隊由東南來,即拔隊迎擊。
任柱親率大隊順城根來迎,劉師即于西門外順城根擊之。
當未交綏時,潘見任柱來,馳馬先迎之,任柱曰:“爾何以得回?”潘回:“有中表為馬隊營官鄧姓者保留得不死。
”又問“何以不剃發?”潘曰:“我僞對劉帥言,留發以便出入兩軍間,勸大王降也。
”任又問:“劉帥現在何處?”潘指從西來白龍長旗者即劉帥坐營也。
任即傳令攻之。
潘出不意,奮手槍擊其背,斃焉,遂急馳回陣報劉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