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八 農民暴動
關燈
小
中
大
直接原因往往是吏治的腐敗所導緻的正常社會關系的崩壞。
西漢末年,許多有識之士都看到,當時民衆流亡,逃離城郭,而各地發生暴動,“盜賊并起”的原因,是吏治腐敗。
漢元帝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春二月頒布的诏書也承認,百姓極端困苦,“流散道路,盜賊并興”,原因在于行政執法部門作風殘暴,不知道管理國家的正确的方法。
漢成帝建始三年(公元前30年)九月頒布的诏書也說,流民衆多,正是因為吏治的黑暗難以改變。
西漢末年,吏治的腐敗已經相當嚴重。
對下層民衆殘酷壓榨,貪财而慕勢,已經成為共同的風氣。
貪官污吏橫行不法,政風之頹敗已經不可收拾。
漢元帝時,丙顯任太仆十餘年,貪贓數額多至千餘萬。
中下級官吏同樣貪贓枉法,安定郡五官掾張輔據說貪污不軌,一郡之錢盡入其家,治罪之後,沒收的贓款竟然超過百萬。
後來有人用“衰亂”、“重敝”這樣的詞語來總結西漢末年的政情,又說,漢平帝時,苛酷的官吏濫發徭役違誤其農時,貪婪的官吏濫收租稅侵害其财産,于是使得百姓困乏,無可為生。
一個“苛”字,一個“貪”字,确實體現了當時極端腐朽黑暗的官僚體制對于社會經濟造成嚴重危害的特色。
元成哀平時代,所謂“盜賊并起”、“盜賊并興”,成為當時皇帝诏書、政府文告以及官員言辭中頻繁出現的語彙。
以漢成帝時代為例,漢成帝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東郡茌平(今山東茌平南)侯母辟自稱“将軍”,起兵攻燒官府,執捕縣官,奪取印绶。
陽朔三年(公元前22年),颍川(郡治在今河南禹縣)鐵官徒申屠嘉率衆起事,殺長吏,劫庫兵,自稱“将軍”,經曆九郡。
鴻嘉三年(公元前18年)廣漢鄭躬等攻占官府,釋放囚徒,劫取庫兵,自稱“山君”,橫曆四縣,部衆多達萬人。
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尉氏(今河南尉氏)樊并等暴動,殺死陳留太守,自稱“将軍”。
同年,山陽鐵官徒蘇令等攻殺長吏,搶奪庫兵,自稱“将軍”,經曆十九郡國,處死東郡太守、汝陽都尉等。
當時還有依恃秦嶺地形,“阻山橫行”,“阻山為害”的“盜賊”的活動,說明民衆群體的反抗已經威脅到都城長安的安全。
漢成帝時代,所謂“江湖中多盜賊”,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現象。
當時所謂“江賊”,應當就是以舟船行水作為主要行動方式和主要隐蔽手段的機動性相當強的反政府武裝力量。
哀平年間,民衆暴動日益頻繁,每年多至以萬次計,甚至兵鋒直犯京畿,縱橫三輔,火燒漢武帝茂陵,長安城内皇帝所居未央宮中也可以看見煙炬。
起義民衆甚至越州度郡,萬裡交結,使得朝廷雖然诏書讨捕,依然連年不獲。
農民暴動的烈火,在王莽統治時期終于在各地全面燃起,呈現出燎原之勢。
反對王莽的新朝的農民起義,首先發生在北邊地區。
王莽為了出擊匈奴而進行的賦役征發,使邊地和内郡民衆不堪其苦,于是聚衆而反。
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大批邊民棄城郭流亡,在各地發起暴動。
并州(今山西北部)、平州(今河北北部)的反抗鬥争更為激烈。
天鳳二年(公元15年),因為大軍集結于邊郡,邊民負擔沉重,五原(郡治在今内蒙古包頭西)、代郡(郡治在今河北蔚縣東北)的民衆舉行起義,并且以數千人為集團,已經開始超越郡界的流動作戰。
天鳳四年(公元17年),臨淮人瓜田儀在會稽長洲(今江蘇蘇州西南)發動的起義以及随後不久的琅邪女子呂母在海曲(今山東日照)發動的起義,也都有較大的影響。
天鳳年間,荊州(今河南南部及湖北、湖南大部分地區)因連年久旱,饑苦不堪的百姓多流落于山澤間,以采集野生植物求生,逐漸彙聚成小有規模的武裝集團。
新市(今湖北京山)人王匡、王鳳被推為首領。
他們經常出擊附近的鄉聚,位于今湖北京山北的綠林山,成為他們休整和隐蔽的根據地,這支人數增長到七八千人的武裝力量于是被稱為“綠林軍”。
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政權的荊州牧發兵二萬進攻綠林軍。
綠林軍迎擊政府軍獲勝,綠林軍又曾經攻拔竟陵(今湖北潛江西北),轉擊雲杜(今湖北京山)、安陸(今湖北雲夢),部衆增加到數萬人。
第二年,當地疾疫流行,死者衆多。
綠林軍分作兩支隊伍出山。
一支由王常、成丹率領,西入南郡(郡治在今湖北江陵),稱“下江兵”。
一支由王匡、王鳳
西漢末年,許多有識之士都看到,當時民衆流亡,逃離城郭,而各地發生暴動,“盜賊并起”的原因,是吏治腐敗。
漢元帝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春二月頒布的诏書也承認,百姓極端困苦,“流散道路,盜賊并興”,原因在于行政執法部門作風殘暴,不知道管理國家的正确的方法。
漢成帝建始三年(公元前30年)九月頒布的诏書也說,流民衆多,正是因為吏治的黑暗難以改變。
西漢末年,吏治的腐敗已經相當嚴重。
對下層民衆殘酷壓榨,貪财而慕勢,已經成為共同的風氣。
貪官污吏橫行不法,政風之頹敗已經不可收拾。
漢元帝時,丙顯任太仆十餘年,貪贓數額多至千餘萬。
中下級官吏同樣貪贓枉法,安定郡五官掾張輔據說貪污不軌,一郡之錢盡入其家,治罪之後,沒收的贓款竟然超過百萬。
後來有人用“衰亂”、“重敝”這樣的詞語來總結西漢末年的政情,又說,漢平帝時,苛酷的官吏濫發徭役違誤其農時,貪婪的官吏濫收租稅侵害其财産,于是使得百姓困乏,無可為生。
一個“苛”字,一個“貪”字,确實體現了當時極端腐朽黑暗的官僚體制對于社會經濟造成嚴重危害的特色。
元成哀平時代,所謂“盜賊并起”、“盜賊并興”,成為當時皇帝诏書、政府文告以及官員言辭中頻繁出現的語彙。
以漢成帝時代為例,漢成帝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東郡茌平(今山東茌平南)侯母辟自稱“将軍”,起兵攻燒官府,執捕縣官,奪取印绶。
陽朔三年(公元前22年),颍川(郡治在今河南禹縣)鐵官徒申屠嘉率衆起事,殺長吏,劫庫兵,自稱“将軍”,經曆九郡。
鴻嘉三年(公元前18年)廣漢鄭躬等攻占官府,釋放囚徒,劫取庫兵,自稱“山君”,橫曆四縣,部衆多達萬人。
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尉氏(今河南尉氏)樊并等暴動,殺死陳留太守,自稱“将軍”。
同年,山陽鐵官徒蘇令等攻殺長吏,搶奪庫兵,自稱“将軍”,經曆十九郡國,處死東郡太守、汝陽都尉等。
當時還有依恃秦嶺地形,“阻山橫行”,“阻山為害”的“盜賊”的活動,說明民衆群體的反抗已經威脅到都城長安的安全。
漢成帝時代,所謂“江湖中多盜賊”,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現象。
當時所謂“江賊”,應當就是以舟船行水作為主要行動方式和主要隐蔽手段的機動性相當強的反政府武裝力量。
哀平年間,民衆暴動日益頻繁,每年多至以萬次計,甚至兵鋒直犯京畿,縱橫三輔,火燒漢武帝茂陵,長安城内皇帝所居未央宮中也可以看見煙炬。
起義民衆甚至越州度郡,萬裡交結,使得朝廷雖然诏書讨捕,依然連年不獲。
農民暴動的烈火,在王莽統治時期終于在各地全面燃起,呈現出燎原之勢。
反對王莽的新朝的農民起義,首先發生在北邊地區。
王莽為了出擊匈奴而進行的賦役征發,使邊地和内郡民衆不堪其苦,于是聚衆而反。
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大批邊民棄城郭流亡,在各地發起暴動。
并州(今山西北部)、平州(今河北北部)的反抗鬥争更為激烈。
天鳳二年(公元15年),因為大軍集結于邊郡,邊民負擔沉重,五原(郡治在今内蒙古包頭西)、代郡(郡治在今河北蔚縣東北)的民衆舉行起義,并且以數千人為集團,已經開始超越郡界的流動作戰。
天鳳四年(公元17年),臨淮人瓜田儀在會稽長洲(今江蘇蘇州西南)發動的起義以及随後不久的琅邪女子呂母在海曲(今山東日照)發動的起義,也都有較大的影響。
天鳳年間,荊州(今河南南部及湖北、湖南大部分地區)因連年久旱,饑苦不堪的百姓多流落于山澤間,以采集野生植物求生,逐漸彙聚成小有規模的武裝集團。
新市(今湖北京山)人王匡、王鳳被推為首領。
他們經常出擊附近的鄉聚,位于今湖北京山北的綠林山,成為他們休整和隐蔽的根據地,這支人數增長到七八千人的武裝力量于是被稱為“綠林軍”。
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政權的荊州牧發兵二萬進攻綠林軍。
綠林軍迎擊政府軍獲勝,綠林軍又曾經攻拔竟陵(今湖北潛江西北),轉擊雲杜(今湖北京山)、安陸(今湖北雲夢),部衆增加到數萬人。
第二年,當地疾疫流行,死者衆多。
綠林軍分作兩支隊伍出山。
一支由王常、成丹率領,西入南郡(郡治在今湖北江陵),稱“下江兵”。
一支由王匡、王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