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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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詞博學也,又以“無風情、無稗風教”為二短,不知《拜月》風情本自不乏,而風教當就道學先生講求,不當責之騷人墨士也。

    用修之錦心繡腸,果不如白沙鸢飛魚躍乎,又以“歌演終場不能使人堕淚”為三短,不知酒以合歡,歌演以佐酒,必堕淚以為佳,将《薤歌》、《蒿裡》盡侑觞具乎, 《琵琶》、《拜月》而下,《荊钗》以情節關目勝,然純是倭巷俚語,粗鄙之極,而用韻卻嚴,本色當行,時離時合。

     《香囊》以詩語作曲,處處如煙花風柳。

    如“花邊柳邊”、“黃昏古驿”、“殘星破瞑”、“紅入仙桃”等大套,麗語藻句,刺眼奪魄。

    然愈藻麗,愈遠本色。

    《龍泉記》、《五倫全備》,純是措大書袋子語,陳腐臭爛,令人嘔穢,一蟹不如一蟹矣。

     此後作者輩起,坊刻充棟,而佳者絕無。

     徐髯仙,霖,《柳仙記》,事見《幽怪錄》,詞亦古質,然寂寥踐淺,斤兩不足。

    谷子敬先已有《度城南柳》,不堪并觀。

     李伯華,開先,《林沖寶劍記》,“按龍泉”阕亦好,餘隻平平。

    《韓信登壇記》,即《千金記》,本元金志甫《追韓信》來,今似追《點将》全用之。

     鄭虛舟,若庸,,餘見其所作《玉玦記》手筆,凡用僻事,往往自為拈出,今在其從侄學訓,繼學,處。

    此記極為今學士所賞,佳句故自不乏,如“翠被擁雞聲,梨花月痕冷”等,堪與《香囊》伯仲。

    《賞荷》、《看潮》二大套,亦佳。

    獨其好填塞故事,未免開饤饾之門,辟堆垛之境,不複知詞中本色為何物,是虛舟實為之濫觞矣,乃其用韻,未嘗不守德清之約。

    虛舟尚有《四節記》,不足觀已。

     張伯起先生,餘内子世父也,所作傳奇有《紅拂》、《竊符》、《虎符》、《扊扅》、《灌園》、《祝發》諸種,而《紅拂》最先,本《虬髯客傳》而作,惜其增出徐德言合鏡一段,遂成兩家門,頭腦太多。

    佳曲甚多,骨肉勻稱,但用吳音,先天、簾織随口亂押,開閉罔辨,不複知有周韻矣。

    最可笑者,弇州先生之許《紅拂》也,曰,“《紅拂》有一佳句,曰‘愛他風雪耐他寒’,不知其為朱希真詞也”雲雲。

    餘一日過伯起齋中。

    談次問,“此句用在何處,覓之不得。

    ”伯起笑曰,“王大自看朱希真紅拂耳,似未嘗看張伯起《紅拂》也”相與一笑。

    近見方刻李卓吾批點《紅拂》,大要謂,“紅拂一婦人耳,而能物色英雄于塵埃中”。

    是贊《虬髯傳》中紅拂耳,亦未嘗贊張伯起紅拂也。

    知音之難如此。

    此外《灌園》亦俊潔,《竊符》亦豪邁,餘不甚行。

     自此吳江顧大典有《義乳》、《青衫》、《葛衣》等記,皆起流派,操吳音以亂押者,清峭拔處,各自有可觀,不必求其本色也。

     梅禹金,宣城人,作為《玉合記》,士林争購之,紙為之貴。

    曾寄餘,餘讀之,不解也。

    傳奇之體,要在使田畯紅女聞之而然喜,悚然懼,若徒逞其博洽,使聞者不解為何語,何異對驢而彈琴乎。

    昔翟資政異喜作才語,雖對使令亦然,有庖者藝頗精,翟每向同官稱之。

    後稍懈,衆以嘲翟,翟呼使數之曰,“汝以刀匕微能,數見稱賞,而敢疏嫚若此,使衆人以責膳夫之罪,還責汝主,于汝安乎,”左右皆匿笑,而庖者竟不解作何語。

    餘謂,若歌《玉合》于筵前台畔,無論田畯紅女,即學士大夫,能解作何語者幾人哉,徐彥伯為文,以鳳閣為“鷗門”,龍門為“虬戶”,當時号“澀體”。

    樊宗師《绛州記》,至不可句讀。

    文章且不可澀,況樂府出于優伶之口,又于當筵之耳,不遑使反,何暇思維,而可澀乎哉,濫觞于虛舟,決堤于禹金,至近日之《箜篌》而滔滔極矣。

    禹金旋亦自悔,作《長命樓》,自謂,“調歸宮矣,韻諧音矣,意不必使老媪都解,而亦不必傲士大夫以所不知。

    ”餘尤以為末盡然也,《玉合記榴花泣》第二阕内有句雲,“離腸枨觸斷無些”。

    自音雲,“枨,音橙”。

    不知所出,亦不能解。

    一日觀山谷詩雲,“莫若嚣号驚四鄰,推床破面掁觸人。

    ”然後知枨當作“掁”,從手,不從木,音撐。

    掁觸,見《涅盤經》,山谷用之詩,已自僻澀,禹金乃用之作曲。

    然則三藐、三菩提,盡曲料耶,此體最易驚俗眼,亦最壞曲體,必不可學。

     《題紅》,王伯良,駐德,作——伯良,屠長卿之友——長卿深許可之,謂,“事固奇矣,詞亦斐然。

    》今觀其詞,使事響于禹金,風格不及伯起,其在季、孟之間乎,獨其結構如搏沙,開阖照應,了無線索,每于緊處散緩,是又大不如伯起者也。

    至其自序《題紅》,則曰,“周德清《中原音韻》,元人用之甚嚴,自《拜月》、《伯喈》始決其藩。

    傳中惟齊微之于支思,先天之于寒山、桓歡,沿習已久,聊複通用,庚青之于真文,廉纖之于先天間借一二字偶用,他韻不敢混用一字。

    至北調諸曲,不敢借用,以北體更嚴,存古典刑也。

    ”夫《琵琶》出韻,是誠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