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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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平。
艾辄承制封拜。
會陰懷異志,因艾專擅,密與瓘俱奏其狀。
诏使檻車征之。
會遣瓘先收艾。
會以瓘兵少,欲令艾殺瓘,因加艾罪。
瓘知欲危己,然不可得而距。
乃夜至成都。
檄艾所統諸将:稱诏收艾,其餘一無所問。
若來赴官軍,爵賞如先。
敢有不出,誅及三族。
比至雞鳴,悉來赴瓘。
惟艾帳内在焉。
平旦開門,瓘乘使者車徑入。
至成都殿前,艾卧未起,父子俱被執。
艾諸将圖欲劫艾,整仗趨瓘營。
瓘輕出迎之。
僞作表章,将申明艾事。
諸将信之而止。
俄而會至,乃悉請諸将胡烈等,因執之,囚益州解舍。
遂發兵反。
于是士卒思歸,内多騷動,人情憂懼。
會留瓘謀議。
乃書版雲欲殺胡烈等,舉以示瓘。
瓘不許,因相疑貳。
瓘如廁,見胡烈,故绐使使宣語三軍,言會反。
會逼瓘定議,經宿不眠。
各橫刀膝上。
在外諸軍,已潛欲攻會,瓘既不出,未敢先發。
會使瓘慰勞諸軍。
瓘心欲去,且堅其意,曰:“卿三軍主,宜自行。
”會曰:“卿監司,且先行,吾當後出。
”瓘便下殿。
會悔遣之,使呼瓘。
瓘辭眩疾動,詐仆地。
比出閣,數十信追之。
瓘至外解,服鹽湯,大吐。
瓘素羸,便似團笃。
會遣所親人及醫視之,皆言不起。
會由是無所憚。
及暮,門閉,瓘作檄宣告諸軍。
諸軍并已唱義。
陵旦,共攻會,會率左右距戰,諸将擊敗之。
惟帳下數百人随會繞殿而走,盡殺之。
瓘于是部分諸将,群情肅然。
鄧艾本營将士複追破檻車,出艾,還向成都。
瓘自以與會共陷艾,懼為變,又欲專誅會之功,乃遣護軍田續至綿竹,夜襲艾于三造亭,斬艾及其子忠。
初,艾之入江由也,以續不進,将斬之,既而赦焉。
及瓘遣續,謂之曰:“可以報江由之辱矣。
”案此所述鐘會死事,不如《三國志》之可信,蓋有瓘事後邀功之語。
惟言瓘所以殺鄧艾,則當得其實也。
按鐘會之叛,實為魏諸将中思扶王室之最後者。
(13)《三國志·會傳》雲:文王欲遣會伐蜀,西曹屬邵悌求見,言不若使餘人行。
文王笑曰:“我甯當複不知此邪?敗軍之将,不可以語勇;亡國之大夫,不可與圖存;心膽已破故也。
若蜀已破,遺民震恐,不足與圖事。
中國将士,各自思歸,不肯與同也。
若作惡,隻自族滅耳。
”及會白鄧艾不軌,文王将西,悌複曰:“鐘會所統,五六倍于鄧艾,但可敕令取艾,不足自行。
”文王曰:“卿忘前時所言邪?而更雲可不須行乎?”此乃事後附會之辭,非情實。
觀會白艾叛時司馬昭之張皇可知。
聞艾叛而猶如此,況于會乎?《姜維傳注》引《漢晉春秋》:言會陰懷異圖,維見而知其心,謂可構成擾亂,以圖克複也,乃詭說之,由是情好歡甚。
此亦附會之談。
維與會甫為敵國,維即知人,豈能一見而知其有叛心?縱知之,豈能即說之以叛?蓋會為繇子,本魏世臣,固有扶翼魏室之心。
會佐司馬氏,迄當帷幄之任,而伐蜀之役,忽膺專阃,未必非其自請而行,而其所以自詭伐蜀,乃正欲得所藉手以扶魏也。
既欲扶魏而鋤晉,自不能專任北兵;不能專任北兵,自不能不有取于姜維矣。
《注》又引《華陽國志》曰:維教會誅北來諸将。
諸将既死,徐欲殺會,盡坑魏兵,還複蜀祚。
密書與後主曰:“願陛下忍數日之辱。
臣欲使社稷危而複安,日月幽而複明。
”孫盛《晉陽秋》曰:盛以永和初從安西将軍平蜀,見諸故老,及姜維既降之後,密與劉禅表疏,說欲僞服事鐘會,因殺之以複蜀土。
會事不捷,遂至泯滅。
蜀人于今傷之。
此所傳雖不必盡實,維當日能否密與後主表疏,事殊可疑。
然維乘會叛,别有所圖,則理有可信。
裴松之言:若令魏将皆死,兵在維手,殺會複蜀不難,此誠可乘之機也。
維,天水冀人。
冀今甘肅甘谷縣。
仕本郡,參軍事。
建興六年,諸葛亮軍向祁山。
時天水大守适出案行。
維及功曹梁緒、主簿尹賞主記梁虔等從行。
大守聞蜀軍垂至,而諸縣響應,疑維等皆有異心,于是夜亡保上邦。
維等覺大守去,追遲,至城門,城門已閉,不納。
維等相率還冀,冀亦不入維等。
維等乃俱詣諸葛亮。
蓋涼州降下晚,其民多不服魏,此大守之所以疑維等。
然以維之才,果其盡忠于魏,豈不能為楊阜,而遽詣諸葛亮?則亮與張裔、蔣琬書,稱其心存漢室,誠不誣也。
郤正著論論維曰:“姜伯約維字。
據上将之重,處群臣之右。
宅舍弊薄,資财無餘。
側室無妾媵之亵,後庭無聲樂之娛。
衣服取供,輿馬取備。
飲食節制,不奢不約。
官給費用,随手消盡。
察其所以然者,非以激貪厲濁,抑情自割也,直謂如是為足,不在多求。
凡人之談,常譽成毀敗,扶高抑下。
鹹以姜維投厝無所,身死宗滅,以是貶削,不複料擿,異乎《春秋》褒貶之義矣。
如姜維之樂學不倦,清素節約,自一時之儀表也。
”可謂知言矣。
魏景元四年,吳景帝休永安六年也。
十月,蜀以魏見伐告。
吳使大将軍丁奉向壽春,将軍留平别詣施績于南郡,議兵所向,将軍丁封、孫異如沔中,皆救蜀。
後主降魏聞至,然後罷。
時蜀建甯大守霍弋,巴東領軍羅憲,各保全一方。
明年,吳鎮軍陸抗、撫軍步協、征西将軍留平、建平大守盛曼建平,吳所立郡,今四川巫山縣。
圍憲。
凡六月。
魏荊州刺史胡烈救憲,抗等引還。
魏以憲為武陵大守,巴東監軍。
據《霍峻傳注》引《襄陽記》。
劉禅降後,司馬昭以相國總百揆。
還自長安,進爵為王。
明年八月,昭卒,大子炎嗣相國晉王位。
十二月,遂廢魏而自立,是為晉武帝。
第八節 孫吳盛衰 孫權為人,頗有知略。
孫策之将終也,呼權佩以印绶,謂曰“舉江東之衆,決機于兩陳之間,與天下争衡,卿不如我;舉賢任能,各盡其心,以保江東,我不如卿”;此非虛言,觀權所任,呂蒙、陸遜等,皆望輕資淺之人;即赤壁之役,專聽周瑜、魯肅,與中國相抗,亦為危道;而能行之不疑,可見其知人之明。
堅凡四子:長策,次權,次翊,次匡。
《三國志·翊傳》稱其骁悍果烈,有兄策風。
《注》引《典略》雲:翊名俨。
性似策。
策臨卒,張昭等謂策當以兵屬俨,而策呼權,佩以印绶。
蓋深知江東草創,能守土者,在知略不在勇悍,不徒以序舉也。
當權初立之時,基業未定。
史稱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為意,未有君臣之固。
張昭、周瑜等謂權可與共成大業,故委心而服事焉。
《張纮傳》雲:曹公欲令纮輔權内附,出纮為會稽東部都尉。
《張昭傳》言:策創業,命昭為長史撫軍中郎将。
文武之事,一以委昭。
昭每得北方士大夫書,專歸美于昭。
蓋是時中原猶未知權為何如人也。
其創業亦雲不易矣。
然權之為人,究偏于輕俠。
故雖能驅策武士,而不能任用文臣。
張昭以嚴見憚,以高見外,不處宰相,又不登師保。
虞翻疏直,卒放交州。
張溫以聲名大盛,亦緻廢绌。
信任呂壹,至于大子數谏而不納,大臣莫敢言。
後以朱據見誣,乃誅之。
見《權傳》赤烏元年及《據傳》。
據與秦博俱為中書,見《顧雍傳》。
據事又見步骘、潘濬、是儀等《傳》。
專藉威刑劫制,而無學焉而後臣之之風,此其所以雖承中國喪亂,獲保江東,而其為治之規模,卒無足觀,亦無以裕後也。
權長子登。
魏黃初二年,權為吳王,立為大子。
太和三年,權黃龍元年。
權稱尊号,立為皇大子。
是歲,權遷都建業。
征陸遜輔登鎮武昌,領宮府留事。
魏正始二年,權赤烏四年。
卒。
明年,立子和為大子,霸為魯王。
和以母王有寵見愛。
後王夫人與全公主隙,權女,全琮妻。
谮之。
夫人憂死。
和寵稍損。
魯王凱觎。
侍禦賓客,造為二端。
仇黨離貳,滋延大臣,舉國中分。
嘉平二年,權赤烏十三年。
和廢處故障。
秦鄣郡,漢廢為故障縣,在今浙江長興縣西南。
霸賜死。
立子亮為大子。
亮,權少子也。
權春秋高而亮最少,故尤留意。
全公主嘗谮大子和子母,心不自安。
因倚權意,欲豫自結。
數稱述全尚女,公主尚之從祖母。
遂立全氏為妃。
三年,權大元元年。
亮母潘氏立為皇後。
冬,權寝疾。
先是陸遜卒,以諸葛恪為大将軍,假節駐武昌,代遜領荊州事。
及是,征恪,以大将軍領大子大傅。
中書令孫弘領少傅。
明年四月,權疾困。
召恪、弘及大常滕胤、将軍呂據、侍中孫峻,靜曾孫。
屬以後事。
權薨,大子即尊号。
以恪為帝大傅。
胤為衛将軍,領尚書事。
弘素與恪不平,懼為恪所治。
秘權死問,欲矯诏除恪。
峻以告恪。
恪請弘谘事,于坐中誅之。
乃發喪制服焉。
吳之于魏也與蜀異。
蜀地褊小,諸葛亮知其不足自守,故言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仍歲出兵,以攻為守。
蔣琬、費袆、姜維,亦仍斯志。
吳則據地較廣。
北方之兵,不利水戰,進取較難。
大帝在位雖久,自取荊州之後,稍已衰遲;魏自武帝崩殂,文帝、明帝繼立,其才更無足圖混一者;故雖仍歲交兵,迄無大舉也。
魏明帝大和二年,孫權黃武七年。
吳鄱陽大守周鲂僞叛,以誘魏揚州牧曹休。
明帝因之,使司馬懿下漢水,休督諸軍向尋陽,賈逵向東關。
即濡須塢。
會冬水淺,大船不得行,乃诏懿駐軍。
見賈逵、張郃《傳》。
權至皖口。
在今安徽懷甯縣西。
使陸遜督諸将,大破休于石亭。
今安徽潛山縣東北。
是役也,全琮與朱桓為左右督。
桓議斷夾石挂車道,在今安徽桐城縣北。
則彼衆可盡而休可虜。
因此乘勝長驅,以規許、洛。
權先與陸遜議,遜以為不可,故計不施行。
據《魏志·賈逵傳》,時明帝诏逵與休合兵,逵已疾行據夾石,時魏兵頗盛,吳即用朱桓計,亦未必能有大功也。
是歲,曹休卒。
滿寵代督揚州。
青龍元年,吳嘉禾二年。
寵疏言“合肥城南臨江湖,北遠壽春。
賊攻圍之,得據水為勢。
官軍救之,當先破賊大輩,然後圍乃得解。
宜移城内之兵其西三十裡。
有奇險可依,更立城以固守。
此為引賊平地而犄其歸路,于計為便”。
诏報聽。
權向合肥新城,遣全琮攻六安,後漢侯國,治六,今安徽六安縣北。
皆不克。
明年五月,權遣陸遜、諸葛瑾屯江夏、沔口,孫韶、張承等向廣陵、睢陽。
權率大衆圍合肥新城。
寵欲拔新城,緻賊壽春。
明帝不聽。
七月,自率水軍東征。
未至壽春,權退還。
孫韶亦罷。
景初元年,昊嘉禾六年。
權遣朱然圍江夏,全琮襲六安,皆不克。
廢帝正始二年,昊赤烏四年。
四月,權遣全琮略淮南,諸葛恪攻六安,朱然圍樊,諸葛瑾取祖中。
(14)在今湖北南漳縣西,其地在當時為沔南沃壤,見《吳志·朱然傳注》引《襄陽記》。
五月,魏司馬懿救樊。
六月,吳軍還。
零陵大守殷劄言于權曰:“曹氏喪誅累見,幼童莅事,宜約蜀乘時大舉。
若循前輕舉,則不足大用,易于屢退。
民疲威消,時往力竭,非出兵之策也。
”權弗能用。
《權傳注》引《漢晉春秋》。
四年,昊赤烏六年。
諸葛恪複攻六安。
五年、吳赤烏七年。
七年,吳赤烏九年。
朱然再攻祖中。
袁淮言于曹爽曰:“吳、楚常為中國患者,以陸鈔不利則入水,攻之道遠,中國之長技,無所用之也。
孫權自十數年以來,大田江北,繕治甲兵,精其守禦,數出盜竊,敢遠其水,陸次平土,此中國所願聞也。
夫用兵者當以飽待饑,以逸擊勞。
師不欲久,行不欲遠。
守少則固,力專則強。
當今宜捐淮、漢以南,退卻避之。
若賊能入居中央,來略邊境,則随其所短,中國之長技得用矣。
若不敢來,則邊境得安,無鈔盜之憂矣。
襄陽孤在漢南,賊循漢而上,則斷而不通,一戰而勝,則不攻而自服,故置之無益于國,亡之不足為辱。
自江夏已東,淮南諸郡,三後已來,其所亡幾何?若徙之淮北,則民人安樂,何鳴吠之驚乎?”不從。
《魏志·齊王紀注》引《漢晉春秋》。
嘉平二年,吳赤烏十三年。
都督荊、豫王昶奏“孫權流放良臣,适庶分争,可乘釁而制吳、蜀。
白帝、夷陵之間,黔、巫、秭歸、房陵,皆在江北,民夷與新城郡接,可襲取也”。
乃遣新城大守州泰襲巫、秭歸、房陵,荊州刺史王基詣夷陵,昶詣江陵,昊使陸凱拒之。
皆引還。
明年,吳大元元年。
王基、陳泰攻吳,破之。
降者數千口。
置南郡之夷陵,以居降附、又明年而權卒。
孫權既卒,論者議欲伐吳。
而三征獻策各不同。
征南大将軍王昶,征東大将軍胡遵,鎮南将軍毌丘儉,皆表請征昊。
诏訪尚書傅嘏。
嘏言惟進軍大佃,最差完牢。
可令三方一時前守,奪其肥壤。
時不從。
初,孫權遷都建業,築東興堤遏湖水。
後征淮南,敗以内船。
由是廢不複修。
權卒之歲,十月,諸葛恪會衆于東興,更作大堤。
即東關。
左右結山,俠築兩城,各留千人,使全端、留略守之。
是月,魏诏王昶攻南郡,毌丘儉攻武昌,胡遵、諸葛誕以步騎七萬圍東興。
恪興軍四萬,晨夜赴敵。
大破之。
魏軍死者數萬,資器山積。
加荊、揚州牧,都督中外諸軍事。
明年春,魏嘉平五年,吳建興二年。
恪複欲出軍。
諸大臣以為數出罷勞,同辭谏恪。
恪不聽。
著論以谕衆意曰:“昔秦但得關西耳,尚以并吞六國。
今賊皆得秦、趙、韓、魏、燕、齊九州之地,比古之秦,土地數倍。
(15)以吳與蜀比古六國,不能半之。
今所以能敵之,但以操時兵衆,于今适盡,而後生者未悉長大,正是賊衰少未盛之時。
加司馬懿恣先誅王淩,續自隕斃,其子幼弱,而專彼大任。
雖有知計之士,未得施用。
當今伐之,是其厄會。
自本已來,務在産育。
今者賊民,歲月繁滋,但以尚小,未可得用耳。
若複十數年後,其衆必倍于今。
而國家勁兵之地,皆已空盡,惟有此見衆,可以定事。
若不早用之,端坐使老,複數十年,略當損半。
而見子弟,數不足言。
若賊衆一倍,而我兵損半,雖複使伊、管圖之,末可如何。
”衆莫敢複難。
二月,大發州郡二十萬衆以伐魏。
恪意欲曜威淮南,驅略民人。
而諸将或難之,曰:“今引軍深入,疆場之民,必相率遠遁,恐兵勞而功少。
不如止圍新城。
新城困,救必至,至而圖之,乃可大獲。
”恪從其計。
還圍新城。
攻守連月,城不拔。
士卒疲勞,因暑飲,水洩下流,腫病者大半,死傷塗地。
魏遣司馬孚拒之。
七月,恪引軍還。
士卒傷病,流曳道路,或頓仆阬壑,或見略獲,而恪晏然自若。
出住江渚一月,圖起田于尋陽。
诏召相銜,徐乃還師。
愈治威嚴,多所罪責。
又改易宿衛,用其親近。
複敕兵嚴,欲向青、徐。
孫峻因民之多怨,衆之所嫌,構恪欲為變。
與亮謀,置酒請恪,伏兵殺恪于殿堂。
瑾之死,恪已自封侯。
弟融襲爵,攝兵駐公安。
遣孫壹靜孫。
等攻之。
融飲藥死。
壹督夏口。
以峻為丞相大将軍,督中外諸軍事。
案恪之欲大舉,即殷劄之旨。
觀其谕衆之論,可謂意思深長。
《恪傳注》引《漢晉春秋》,言恪使司馬李衡說姜維同舉,曰:“今敵政在私門,外内猜隔。
兵挫于外,而民怨于内。
自曹操以來,彼之亡形,未有如今者也。
若大舉伐之,使吳攻其東,漢入其西。
彼救西則東虛,重東則西輕。
以練實之軍,乘虛輕之敵,破之必矣。
”此即亟肄以疲,多方以誤之策。
初欲驅略淮南,意蓋即在于此。
惜乎其誤聽諸将之計,頓兵堅城之下,違天時,失地利,轉遭挫折,遂緻隕身也。
自是以後,吳亦宵小當國,僅圖自保,無複能圖大舉者矣。
孫峻素無重名,驕矜險害,多所刑殺,百姓嚣然。
諸葛恪,故大子和妃張之舅也。
恪有徙都意,便治武昌宮。
民間或言欲迎和。
峻素媚事全主,全主遂勸峻奪和玺绶,徙之新都。
昊都,見第十一章第七節。
遣使賜死。
正元元年吳五鳳元年。
秋,故大子登子吳侯英謀殺峻。
覺,英自殺。
《登傳注》引昊曆曰:孫和以無罪見殺,衆庶皆懷憤歎。
前司馬桓慮,因此招合将吏,欲共殺峻立英。
事覺,皆自殺。
英實不知。
二年吳五鳳二年。
秋,魏使來聘。
将軍孫儀等欲因會殺峻。
事洩,儀等自殺。
死者數十人,并及公主魯育。
朱據妻。
初,全主谮害王夫人,欲廢大子立魯王。
朱據甘露妻公主魯育,不聽。
由是有隙。
至是,全主因言朱主與儀同謀。
峻殺朱主。
元年,吳大平元年。
文欽說峻征魏。
峻使欽與呂據、劉纂、朱異、唐咨自江都入淮、泗,以圖青、徐。
九月,峻卒,以後事付從弟。
為侍中武衛将軍,領中外諸軍事。
召還呂據等。
據與諸督将連名共表薦滕胤為丞相。
時大司馬呂岱卒,以胤為大司馬,代岱駐武昌。
據引兵還。
使人報胤,欲共廢。
聞之,遣從兄慮三嗣主傳作憲。
将兵逆據于江都。
使兵攻圍胤,夷三族。
據自殺,獲之。
據、胤,皆孫壹之妹夫也。
壹弟封又知據、胤謀,自殺。
琳遣朱異潛襲壹。
壹将胤妻奔魏。
慮與誅諸葛恪之謀,峻厚之,琳遇慮薄于峻時,慮怒,與将軍王惇謀殺。
殺惇。
慮服藥死。
二年,昊大平二年。
四月,亮始親政事。
所表奏,多見難問。
又料兵子弟年十八已下,十五已上,得三千餘人,選大将子弟為之将帥,日于苑中習焉。
五月,魏諸葛誕請降。
遣文欽、唐咨、全端、全怿等帥三萬人救之。
突圍入城。
朱異帥三萬人為欽勢。
異敗退。
大發卒出屯镬裡。
複遣異帥五萬人攻魏辎重,敗歸。
授兵三萬人,使異死戰。
異不從。
斬之。
既不能拔出誕,而喪敗士衆,自戮名将,莫不怨之。
還建業,稱疾不朝。
使弟據入宿衛,恩、幹、闿分屯諸營,欲以專朝自固。
亮知朱主為全主所害,問朱主死意。
全主懼曰:“我實不知,皆據二子熊、損所白。
”亮乃推朱主見殺本末,責熊、損不匡正孫峻,命丁奉殺熊、損。
損妻,峻妹也。
益忌亮。
亮與公主魯班、大常全尚、将軍劉承議誅。
亮妃,從姊女也。
以其謀告。
率衆夜襲尚,遣弟恩殺承。
遂圍宮,黜亮為會稽王,征立權第六子琅邪王休。
徙尚于零陵。
遷公主于豫章。
為丞相荊州牧。
恩禦史大夫衛将軍,據右将軍,皆縣侯。
幹雜号将軍,亭侯。
闿亦封亭侯。
一門五侯,皆典禁兵,權傾人主,自吳國朝臣,未嘗有也。
休與張布休為王時,布為左右将督,素見信愛。
時為輔義将軍。
及丁奉謀。
十二月臘,百寮朝賀。
诏武士縛。
即日伏誅。
闿乘船欲北降,追殺之。
夷三族。
景元元年,吳永安三年。
會稽郡謠言亮當還為天子。
而亮宮人告亮使巫禱祠,有惡言。
黜為侯官侯,侯官,後漢縣,今福建閩侯縣。
遣之國,道自殺。
張布頗專權。
休銳意典籍,欲畢覽百家之言。
與博士祭酒韋曜、盛沖講論道藝。
曜、沖素皆切直,布恐入侍發其陰失,妄飾說以拒遏之。
休竟如布意,廢其講業。
休居會稽,大守濮陽興深與相結,以為丞相,與布相表裡。
蜀亡之歲五月,交阯郡吏呂興等反。
殺大守孫谞。
使使如魏請大守及兵。
明年七月,休薨。
谥曰景帝。
初,孫和之死也,嫡妃張氏亦自殺。
何姬日:“若皆從死,誰當養孤?”遂拊育和子皓及其三弟。
孫休立,封皓為烏程侯。
烏程,秦縣,今浙江吳興縣南。
是時蜀初亡,而交阯攜叛,國内震懼,貪得長君。
左典軍萬或,昔為烏程令,與皓相善,乃勸興、布。
于是興、布廢休大子而立皓。
貶大後為景皇後。
封為豫章王。
或谮興、布追悔前事。
十一月朔,入朝,皓因收興、布徙廣州。
道追殺之。
夷三族。
明年晉武帝泰始元年,昊甘露元年。
七月,逼殺景後。
送休四子于吳小城。
又追殺其大者二人。
第九節 孫吳之亡 吳自大帝死後,權戚紛争,綱紀蕩然。
孫皓立,複益之以淫虐,其勢乃不可支矣。
皓即位之歲,司馬昭為魏相國。
遣吳降将徐紹、孫或緻書于皓,陳事勢利害,求結歡弭兵。
明年,晉武帝泰始元年,昊甘露元年。
三月,皓遣使随紹、或報書。
紹行到濡須,召還殺之,徙其家屬建安,吳郡,今福建建瓯縣。
始有白紹稱美中國者故也。
九月,從西陵督步闡請,徙都武昌。
使至洛,遇司馬昭死,乃遣還。
是歲,晉武帝受魏禅。
明年,晉泰始二年,吳寶鼎元年。
正月,遣大鴻胪張俨、五官中郎将丁忠吊祭司馬昭。
及還,俨道病死。
忠說皓日:“北方守戰之具不設,弋陽可襲而取”漢縣,魏改郡,今河南潢川縣西。
皓遂與晉絕。
十月,永安山賊施但等聚衆數千人,永安,吳縣,今浙江武康縣西。
劫皓庶弟永安侯謙出烏程。
比至建業,衆萬餘人。
丁固、諸葛靓敗之,獲謙。
謙自殺。
十二月,皓還都建業。
泰始三年,吳寶鼎二年。
六月,起昭明宮。
《三國志》作顯明宮,系避晉諱,見《注》引《大康三年地記》。
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攝伐木。
又破壞諸營,大開園囿。
起土山樓觀,窮極技巧。
功役之費,以億萬計。
《皓傅注》引《江表傳》。
《三國志·華覈傳》曰,制度弘廣,飾以珠玉,所費甚多。
盛夏興工,晨守并廢。
十二月,皓移居之。
四年,吳寶鼎三年九月,皓出東關。
丁奉至合肥。
是歲,遣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修則等擊交阯。
為晉将毛炅等所破,皆死。
兵散。
還合浦。
漢郡,治徐聞。
後漢徙治合浦,今廣東合浦縣東北。
五年,吳建衡元年。
遣監軍虞汜、威南将軍薛珝、蒼梧大守陶璜由荊州,監軍李勖、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皆就合浦擊交阯。
是歲,晉以羊祜督荊州。
六年,昊建衡二年。
李勖以建安道不通利,殺道将馮斐,引軍還。
為殿中列将何定所白。
勖及徐存家屬皆伏誅。
《注》引《江表傳》曰:定,汝南人,本孫權給使也。
後出補吏。
定佞邪僭媚。
自表先帝舊人,求還内侍。
皓以為樓下都尉,典知酤籴事。
專為威福。
而皓信任,委以衆事。
定為子求少府李勖女,不許。
定挾忿,谮勖于皓,皓尺口誅之,焚其屍。
孫匡孫秀匡,權弟。
為前将軍夏口督。
皓意不能平。
九月,遣何定将五千人至夏口獵。
秀驚,奔晉。
七年,吳建衡三年。
正月,皓舉大衆出華裡。
在今首都西南。
皓母及妃妾皆行。
東觀令華覈等固争,乃還。
《注》引《江表傅》曰:初,丹陽刁玄使蜀,得司馬徽與劉論運命曆數事,玄詐增其文,以诳國人,曰:“黃旗紫蓋,見于東南。
終有天下者,荊、揚之君乎?”又得國中降人,言壽春下有童謠曰:“吳天子當上。
”皓聞之,喜,曰:“此天命也。
”即,載其母妻子及後宮數千人,從牛渚陸道西上。
雲青蓋入洛陽,以順天命。
行遇大雪。
道途陷壞。
兵士被甲持仗,百人共引一車。
寒凍殆死。
人不堪苦,皆曰:“遇敵便當倒戈耳。
”皓聞之,乃還。
牛渚,山名,在今安徽當塗縣西北。
其突出山中處,名采石矶。
氾潢破交阯,禽殺晉所置守将。
九真、日南皆還屬。
初,步骘在孫權之世,久督西陵。
及卒,魏正始九年,吳赤烏十一年。
子協嗣統所領。
協卒,弟闡繼業為西陵督。
八年,吳鳳皇元年。
召為繞帳督。
自以失職,又懼有讒禍,于是據城降晉。
樂鄉都督陸抗抗,遜子。
樂鄉,城名。
今湖北松滋縣東。
聞之,部分諸軍,克日攻闡。
晉使羊祜出江陵,荊州刺史楊肇迎闡。
巴東監軍徐胤攻建平。
抗以江陵城固,赴西陵敗肇兵。
祜等皆引還。
抗遂陷西陵城,誅闡及同計數十人,皆夷三族。
是歲,右丞相萬或被譴,憂死。
徙其子弟于廬陵。
《注》引《江表傳》曰:初,皓遊華裡,或與丁奉、留平密謀曰:此行不急。
若至華裡不歸,社稷事重,不得不自還。
語頗洩,皓聞知,以或等舊臣,且以計忍,而陰銜之。
後因會,以毒酒飲或。
傳酒人私減之。
又飲留平。
平覺之,服他藥以解,得不死。
或自殺。
平憂懑,月餘亦死。
何定奸穢發聞,伏誅。
《注》引《江表傳》曰:定使諸将各上好犬,皆千裡遠求,一犬至直數千匹。
禦犬率具纓,直錢一萬。
一犬一兵,養以捕兔供廚,所獲無幾。
吳人皆歸罪于定。
而皓以為忠勤,賜爵列侯。
九年,吳鳳皇二年。
皓愛妾或使人至市,劫奪百姓财物。
司市中郎将陳聲,素皓幸臣也,恃皓寵遇,繩之以法。
妾以想皓。
皓大怒。
假他事燒鋸,斷聲頭,投其身于四望之下。
《賀邵傳》雲:中宮内豎,分布州郡,擅興事役,競造奸利,則其惡尚不止于是。
或雲中宮當作中官,恐不然也。
十年,吳鳳皇三年。
會稽妖言章安侯奮當為天子。
臨海大守奚熙臨海,吳郡,治章安。
今浙江臨海縣東南。
與會稽大守郭誕書,非論國政。
誕但白熙書,不白妖言。
送赴建安作船。
遣三郡督何植收熙。
熙發兵自衛,斷絕海道。
熙部曲殺熙,送首建業,夷三族。
奮,權弟。
《奮傳》雲:建衡二年,孫皓左夫人王氏卒。
皓哀念過甚,朝夕哭臨,數月不出。
由是民間或謂皓死。
訛言奮與上虞侯奉當有立者。
奮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大守張俊疑其或然,掃除墳茔。
皓聞之,車裂俊,夷三族。
《注》引《江表傳》日:奮以此見疑。
本在章安,徙還吳城禁锢。
使男女不得通婚。
或年三十、四十,不得嫁娶。
奮上表,乞自比禽獸,使男女自相配偶。
皓大怒。
遣察戰赍藥賜奮。
奮不受藥,叩頭千下,曰:“老臣自将兒子,治生求活,無豫國事,乞丐餘年。
”皓不聽。
父子皆飲藥死。
奉,策孫,亦誅死,見《策傳》。
又《孫和何姬傳注》引《江表傳》曰:皓以張布女為美人,有寵。
皓問曰:“汝父所在?”答曰:“賊以殺之。
”皓大怒,棒殺之。
後思其顔色。
使巧工刻木作美人形象,恒置座側。
問左右:“布複有女否?”答曰:“布大女适故衛尉馮朝子純。
”即奪純妻入宮。
大有寵,拜為左夫人。
晝夜與夫人房宴,不聽朝政。
使尚方以金作華燧步搖假髻以千數,令宮人着以相撲。
朝成夕敗,辄出更作。
工匠因緣偷盜,府藏為空。
會夫人死,皓哀愍思念,葬于苑中。
大作冢。
使工匠刻柏作木人内冢中,以為兵衛。
以金銀珍玩之物送葬,不可稱計。
已葬之後,皓治喪于内,半年不出。
國人見葬大奢麗,皆謂皓已死,所葬者是也。
皓舅子何都,顔狀似皓,雲都代立。
臨海大守奚熙信訛言,舉兵欲還誅都。
都叔父信時為備海督,擊殺熙,夷三族。
訛言乃息,而人心猶疑。
案《何姬傳》雲:吳末昏亂,何氏驕僭,子弟橫放,百姓患之,故民間訛言皓久死,立者何氏子雲。
訛言非一,可見人心之不安也。
七月,遣使者二十五人分至州郡,科出亡叛。
陸抗卒。
抗自建衡二年,都督信陵、西陵、夷道、樂鄉、公安諸軍事。
信陵,吳縣,在今湖北秭歸縣東。
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
既處下流,受敵二境。
若敵泛舟順流,舳舻千裡,星奔電邁,俄然行至,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縣也。
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
臣父遜昔在西垂,陳言以為西陵國之西門,雖雲易守,亦複易失。
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部,則荊州非吳有也。
如其有虞,當傾國争之。
臣往在西陵,得涉遜迹。
前乞精兵三萬。
而至者循常,未肯差赴。
自步闡以後,益更損耗。
今臣所統千裡,受敵四處。
外禦強對,内懷百蠻。
而上下見兵,财有數萬。
羸弊日久,難以待變。
臣愚以為諸王幼沖,未統國事,無用兵馬。
又黃門豎官,開立占募,兵民怨役,逋逃入占。
乞特诏簡閱,一切料出,以補疆場受敵常處。
使臣所部,足滿八萬。
省息衆務,信其賞罰。
雖韓、白複生,無所展巧。
若兵不增,此制不改,而欲克諧大事,此臣之所深戚也。
”讀此疏,可知皓時兵備之空虛矣。
鹹甯元年,吳郡言“掘地得銀,長一尺,廣三分,刻上有年月字”。
于是大赦,改年天冊。
二年,吳郡言“臨平湖在浙江杭縣東北。
自漢末草穢壅塞,今更開通。
長老相傳:此湖塞,天下亂;此
艾辄承制封拜。
會陰懷異志,因艾專擅,密與瓘俱奏其狀。
诏使檻車征之。
會遣瓘先收艾。
會以瓘兵少,欲令艾殺瓘,因加艾罪。
瓘知欲危己,然不可得而距。
乃夜至成都。
檄艾所統諸将:稱诏收艾,其餘一無所問。
若來赴官軍,爵賞如先。
敢有不出,誅及三族。
比至雞鳴,悉來赴瓘。
惟艾帳内在焉。
平旦開門,瓘乘使者車徑入。
至成都殿前,艾卧未起,父子俱被執。
艾諸将圖欲劫艾,整仗趨瓘營。
瓘輕出迎之。
僞作表章,将申明艾事。
諸将信之而止。
俄而會至,乃悉請諸将胡烈等,因執之,囚益州解舍。
遂發兵反。
于是士卒思歸,内多騷動,人情憂懼。
會留瓘謀議。
乃書版雲欲殺胡烈等,舉以示瓘。
瓘不許,因相疑貳。
瓘如廁,見胡烈,故绐使使宣語三軍,言會反。
會逼瓘定議,經宿不眠。
各橫刀膝上。
在外諸軍,已潛欲攻會,瓘既不出,未敢先發。
會使瓘慰勞諸軍。
瓘心欲去,且堅其意,曰:“卿三軍主,宜自行。
”會曰:“卿監司,且先行,吾當後出。
”瓘便下殿。
會悔遣之,使呼瓘。
瓘辭眩疾動,詐仆地。
比出閣,數十信追之。
瓘至外解,服鹽湯,大吐。
瓘素羸,便似團笃。
會遣所親人及醫視之,皆言不起。
會由是無所憚。
及暮,門閉,瓘作檄宣告諸軍。
諸軍并已唱義。
陵旦,共攻會,會率左右距戰,諸将擊敗之。
惟帳下數百人随會繞殿而走,盡殺之。
瓘于是部分諸将,群情肅然。
鄧艾本營将士複追破檻車,出艾,還向成都。
瓘自以與會共陷艾,懼為變,又欲專誅會之功,乃遣護軍田續至綿竹,夜襲艾于三造亭,斬艾及其子忠。
初,艾之入江由也,以續不進,将斬之,既而赦焉。
及瓘遣續,謂之曰:“可以報江由之辱矣。
”案此所述鐘會死事,不如《三國志》之可信,蓋有瓘事後邀功之語。
惟言瓘所以殺鄧艾,則當得其實也。
按鐘會之叛,實為魏諸将中思扶王室之最後者。
(13)《三國志·會傳》雲:文王欲遣會伐蜀,西曹屬邵悌求見,言不若使餘人行。
文王笑曰:“我甯當複不知此邪?敗軍之将,不可以語勇;亡國之大夫,不可與圖存;心膽已破故也。
若蜀已破,遺民震恐,不足與圖事。
中國将士,各自思歸,不肯與同也。
若作惡,隻自族滅耳。
”及會白鄧艾不軌,文王将西,悌複曰:“鐘會所統,五六倍于鄧艾,但可敕令取艾,不足自行。
”文王曰:“卿忘前時所言邪?而更雲可不須行乎?”此乃事後附會之辭,非情實。
觀會白艾叛時司馬昭之張皇可知。
聞艾叛而猶如此,況于會乎?《姜維傳注》引《漢晉春秋》:言會陰懷異圖,維見而知其心,謂可構成擾亂,以圖克複也,乃詭說之,由是情好歡甚。
此亦附會之談。
維與會甫為敵國,維即知人,豈能一見而知其有叛心?縱知之,豈能即說之以叛?蓋會為繇子,本魏世臣,固有扶翼魏室之心。
會佐司馬氏,迄當帷幄之任,而伐蜀之役,忽膺專阃,未必非其自請而行,而其所以自詭伐蜀,乃正欲得所藉手以扶魏也。
既欲扶魏而鋤晉,自不能專任北兵;不能專任北兵,自不能不有取于姜維矣。
《注》又引《華陽國志》曰:維教會誅北來諸将。
諸将既死,徐欲殺會,盡坑魏兵,還複蜀祚。
密書與後主曰:“願陛下忍數日之辱。
臣欲使社稷危而複安,日月幽而複明。
”孫盛《晉陽秋》曰:盛以永和初從安西将軍平蜀,見諸故老,及姜維既降之後,密與劉禅表疏,說欲僞服事鐘會,因殺之以複蜀土。
會事不捷,遂至泯滅。
蜀人于今傷之。
此所傳雖不必盡實,維當日能否密與後主表疏,事殊可疑。
然維乘會叛,别有所圖,則理有可信。
裴松之言:若令魏将皆死,兵在維手,殺會複蜀不難,此誠可乘之機也。
維,天水冀人。
冀今甘肅甘谷縣。
仕本郡,參軍事。
建興六年,諸葛亮軍向祁山。
時天水大守适出案行。
維及功曹梁緒、主簿尹賞主記梁虔等從行。
大守聞蜀軍垂至,而諸縣響應,疑維等皆有異心,于是夜亡保上邦。
維等覺大守去,追遲,至城門,城門已閉,不納。
維等相率還冀,冀亦不入維等。
維等乃俱詣諸葛亮。
蓋涼州降下晚,其民多不服魏,此大守之所以疑維等。
然以維之才,果其盡忠于魏,豈不能為楊阜,而遽詣諸葛亮?則亮與張裔、蔣琬書,稱其心存漢室,誠不誣也。
郤正著論論維曰:“姜伯約維字。
據上将之重,處群臣之右。
宅舍弊薄,資财無餘。
側室無妾媵之亵,後庭無聲樂之娛。
衣服取供,輿馬取備。
飲食節制,不奢不約。
官給費用,随手消盡。
察其所以然者,非以激貪厲濁,抑情自割也,直謂如是為足,不在多求。
凡人之談,常譽成毀敗,扶高抑下。
鹹以姜維投厝無所,身死宗滅,以是貶削,不複料擿,異乎《春秋》褒貶之義矣。
如姜維之樂學不倦,清素節約,自一時之儀表也。
”可謂知言矣。
魏景元四年,吳景帝休永安六年也。
十月,蜀以魏見伐告。
吳使大将軍丁奉向壽春,将軍留平别詣施績于南郡,議兵所向,将軍丁封、孫異如沔中,皆救蜀。
後主降魏聞至,然後罷。
時蜀建甯大守霍弋,巴東領軍羅憲,各保全一方。
明年,吳鎮軍陸抗、撫軍步協、征西将軍留平、建平大守盛曼建平,吳所立郡,今四川巫山縣。
圍憲。
凡六月。
魏荊州刺史胡烈救憲,抗等引還。
魏以憲為武陵大守,巴東監軍。
據《霍峻傳注》引《襄陽記》。
劉禅降後,司馬昭以相國總百揆。
還自長安,進爵為王。
明年八月,昭卒,大子炎嗣相國晉王位。
十二月,遂廢魏而自立,是為晉武帝。
第八節 孫吳盛衰 孫權為人,頗有知略。
孫策之将終也,呼權佩以印绶,謂曰“舉江東之衆,決機于兩陳之間,與天下争衡,卿不如我;舉賢任能,各盡其心,以保江東,我不如卿”;此非虛言,觀權所任,呂蒙、陸遜等,皆望輕資淺之人;即赤壁之役,專聽周瑜、魯肅,與中國相抗,亦為危道;而能行之不疑,可見其知人之明。
堅凡四子:長策,次權,次翊,次匡。
《三國志·翊傳》稱其骁悍果烈,有兄策風。
《注》引《典略》雲:翊名俨。
性似策。
策臨卒,張昭等謂策當以兵屬俨,而策呼權,佩以印绶。
蓋深知江東草創,能守土者,在知略不在勇悍,不徒以序舉也。
當權初立之時,基業未定。
史稱寄寓之士,以安危去就為意,未有君臣之固。
張昭、周瑜等謂權可與共成大業,故委心而服事焉。
《張纮傳》雲:曹公欲令纮輔權内附,出纮為會稽東部都尉。
《張昭傳》言:策創業,命昭為長史撫軍中郎将。
文武之事,一以委昭。
昭每得北方士大夫書,專歸美于昭。
蓋是時中原猶未知權為何如人也。
其創業亦雲不易矣。
然權之為人,究偏于輕俠。
故雖能驅策武士,而不能任用文臣。
張昭以嚴見憚,以高見外,不處宰相,又不登師保。
虞翻疏直,卒放交州。
張溫以聲名大盛,亦緻廢绌。
信任呂壹,至于大子數谏而不納,大臣莫敢言。
後以朱據見誣,乃誅之。
見《權傳》赤烏元年及《據傳》。
據與秦博俱為中書,見《顧雍傳》。
據事又見步骘、潘濬、是儀等《傳》。
專藉威刑劫制,而無學焉而後臣之之風,此其所以雖承中國喪亂,獲保江東,而其為治之規模,卒無足觀,亦無以裕後也。
權長子登。
魏黃初二年,權為吳王,立為大子。
太和三年,權黃龍元年。
權稱尊号,立為皇大子。
是歲,權遷都建業。
征陸遜輔登鎮武昌,領宮府留事。
魏正始二年,權赤烏四年。
卒。
明年,立子和為大子,霸為魯王。
和以母王有寵見愛。
後王夫人與全公主隙,權女,全琮妻。
谮之。
夫人憂死。
和寵稍損。
魯王凱觎。
侍禦賓客,造為二端。
仇黨離貳,滋延大臣,舉國中分。
嘉平二年,權赤烏十三年。
和廢處故障。
秦鄣郡,漢廢為故障縣,在今浙江長興縣西南。
霸賜死。
立子亮為大子。
亮,權少子也。
權春秋高而亮最少,故尤留意。
全公主嘗谮大子和子母,心不自安。
因倚權意,欲豫自結。
數稱述全尚女,公主尚之從祖母。
遂立全氏為妃。
三年,權大元元年。
亮母潘氏立為皇後。
冬,權寝疾。
先是陸遜卒,以諸葛恪為大将軍,假節駐武昌,代遜領荊州事。
及是,征恪,以大将軍領大子大傅。
中書令孫弘領少傅。
明年四月,權疾困。
召恪、弘及大常滕胤、将軍呂據、侍中孫峻,靜曾孫。
屬以後事。
權薨,大子即尊号。
以恪為帝大傅。
胤為衛将軍,領尚書事。
弘素與恪不平,懼為恪所治。
秘權死問,欲矯诏除恪。
峻以告恪。
恪請弘谘事,于坐中誅之。
乃發喪制服焉。
吳之于魏也與蜀異。
蜀地褊小,諸葛亮知其不足自守,故言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仍歲出兵,以攻為守。
蔣琬、費袆、姜維,亦仍斯志。
吳則據地較廣。
北方之兵,不利水戰,進取較難。
大帝在位雖久,自取荊州之後,稍已衰遲;魏自武帝崩殂,文帝、明帝繼立,其才更無足圖混一者;故雖仍歲交兵,迄無大舉也。
魏明帝大和二年,孫權黃武七年。
吳鄱陽大守周鲂僞叛,以誘魏揚州牧曹休。
明帝因之,使司馬懿下漢水,休督諸軍向尋陽,賈逵向東關。
即濡須塢。
會冬水淺,大船不得行,乃诏懿駐軍。
見賈逵、張郃《傳》。
權至皖口。
在今安徽懷甯縣西。
使陸遜督諸将,大破休于石亭。
今安徽潛山縣東北。
是役也,全琮與朱桓為左右督。
桓議斷夾石挂車道,在今安徽桐城縣北。
則彼衆可盡而休可虜。
因此乘勝長驅,以規許、洛。
權先與陸遜議,遜以為不可,故計不施行。
據《魏志·賈逵傳》,時明帝诏逵與休合兵,逵已疾行據夾石,時魏兵頗盛,吳即用朱桓計,亦未必能有大功也。
是歲,曹休卒。
滿寵代督揚州。
青龍元年,吳嘉禾二年。
寵疏言“合肥城南臨江湖,北遠壽春。
賊攻圍之,得據水為勢。
官軍救之,當先破賊大輩,然後圍乃得解。
宜移城内之兵其西三十裡。
有奇險可依,更立城以固守。
此為引賊平地而犄其歸路,于計為便”。
诏報聽。
權向合肥新城,遣全琮攻六安,後漢侯國,治六,今安徽六安縣北。
皆不克。
明年五月,權遣陸遜、諸葛瑾屯江夏、沔口,孫韶、張承等向廣陵、睢陽。
權率大衆圍合肥新城。
寵欲拔新城,緻賊壽春。
明帝不聽。
七月,自率水軍東征。
未至壽春,權退還。
孫韶亦罷。
景初元年,昊嘉禾六年。
權遣朱然圍江夏,全琮襲六安,皆不克。
廢帝正始二年,昊赤烏四年。
四月,權遣全琮略淮南,諸葛恪攻六安,朱然圍樊,諸葛瑾取祖中。
(14)在今湖北南漳縣西,其地在當時為沔南沃壤,見《吳志·朱然傳注》引《襄陽記》。
五月,魏司馬懿救樊。
六月,吳軍還。
零陵大守殷劄言于權曰:“曹氏喪誅累見,幼童莅事,宜約蜀乘時大舉。
若循前輕舉,則不足大用,易于屢退。
民疲威消,時往力竭,非出兵之策也。
”權弗能用。
《權傳注》引《漢晉春秋》。
四年,昊赤烏六年。
諸葛恪複攻六安。
五年、吳赤烏七年。
七年,吳赤烏九年。
朱然再攻祖中。
袁淮言于曹爽曰:“吳、楚常為中國患者,以陸鈔不利則入水,攻之道遠,中國之長技,無所用之也。
孫權自十數年以來,大田江北,繕治甲兵,精其守禦,數出盜竊,敢遠其水,陸次平土,此中國所願聞也。
夫用兵者當以飽待饑,以逸擊勞。
師不欲久,行不欲遠。
守少則固,力專則強。
當今宜捐淮、漢以南,退卻避之。
若賊能入居中央,來略邊境,則随其所短,中國之長技得用矣。
若不敢來,則邊境得安,無鈔盜之憂矣。
襄陽孤在漢南,賊循漢而上,則斷而不通,一戰而勝,則不攻而自服,故置之無益于國,亡之不足為辱。
自江夏已東,淮南諸郡,三後已來,其所亡幾何?若徙之淮北,則民人安樂,何鳴吠之驚乎?”不從。
《魏志·齊王紀注》引《漢晉春秋》。
嘉平二年,吳赤烏十三年。
都督荊、豫王昶奏“孫權流放良臣,适庶分争,可乘釁而制吳、蜀。
白帝、夷陵之間,黔、巫、秭歸、房陵,皆在江北,民夷與新城郡接,可襲取也”。
乃遣新城大守州泰襲巫、秭歸、房陵,荊州刺史王基詣夷陵,昶詣江陵,昊使陸凱拒之。
皆引還。
明年,吳大元元年。
王基、陳泰攻吳,破之。
降者數千口。
置南郡之夷陵,以居降附、又明年而權卒。
孫權既卒,論者議欲伐吳。
而三征獻策各不同。
征南大将軍王昶,征東大将軍胡遵,鎮南将軍毌丘儉,皆表請征昊。
诏訪尚書傅嘏。
嘏言惟進軍大佃,最差完牢。
可令三方一時前守,奪其肥壤。
時不從。
初,孫權遷都建業,築東興堤遏湖水。
後征淮南,敗以内船。
由是廢不複修。
權卒之歲,十月,諸葛恪會衆于東興,更作大堤。
即東關。
左右結山,俠築兩城,各留千人,使全端、留略守之。
是月,魏诏王昶攻南郡,毌丘儉攻武昌,胡遵、諸葛誕以步騎七萬圍東興。
恪興軍四萬,晨夜赴敵。
大破之。
魏軍死者數萬,資器山積。
加荊、揚州牧,都督中外諸軍事。
明年春,魏嘉平五年,吳建興二年。
恪複欲出軍。
諸大臣以為數出罷勞,同辭谏恪。
恪不聽。
著論以谕衆意曰:“昔秦但得關西耳,尚以并吞六國。
今賊皆得秦、趙、韓、魏、燕、齊九州之地,比古之秦,土地數倍。
(15)以吳與蜀比古六國,不能半之。
今所以能敵之,但以操時兵衆,于今适盡,而後生者未悉長大,正是賊衰少未盛之時。
加司馬懿恣先誅王淩,續自隕斃,其子幼弱,而專彼大任。
雖有知計之士,未得施用。
當今伐之,是其厄會。
自本已來,務在産育。
今者賊民,歲月繁滋,但以尚小,未可得用耳。
若複十數年後,其衆必倍于今。
而國家勁兵之地,皆已空盡,惟有此見衆,可以定事。
若不早用之,端坐使老,複數十年,略當損半。
而見子弟,數不足言。
若賊衆一倍,而我兵損半,雖複使伊、管圖之,末可如何。
”衆莫敢複難。
二月,大發州郡二十萬衆以伐魏。
恪意欲曜威淮南,驅略民人。
而諸将或難之,曰:“今引軍深入,疆場之民,必相率遠遁,恐兵勞而功少。
不如止圍新城。
新城困,救必至,至而圖之,乃可大獲。
”恪從其計。
還圍新城。
攻守連月,城不拔。
士卒疲勞,因暑飲,水洩下流,腫病者大半,死傷塗地。
魏遣司馬孚拒之。
七月,恪引軍還。
士卒傷病,流曳道路,或頓仆阬壑,或見略獲,而恪晏然自若。
出住江渚一月,圖起田于尋陽。
诏召相銜,徐乃還師。
愈治威嚴,多所罪責。
又改易宿衛,用其親近。
複敕兵嚴,欲向青、徐。
孫峻因民之多怨,衆之所嫌,構恪欲為變。
與亮謀,置酒請恪,伏兵殺恪于殿堂。
瑾之死,恪已自封侯。
弟融襲爵,攝兵駐公安。
遣孫壹靜孫。
等攻之。
融飲藥死。
壹督夏口。
以峻為丞相大将軍,督中外諸軍事。
案恪之欲大舉,即殷劄之旨。
觀其谕衆之論,可謂意思深長。
《恪傳注》引《漢晉春秋》,言恪使司馬李衡說姜維同舉,曰:“今敵政在私門,外内猜隔。
兵挫于外,而民怨于内。
自曹操以來,彼之亡形,未有如今者也。
若大舉伐之,使吳攻其東,漢入其西。
彼救西則東虛,重東則西輕。
以練實之軍,乘虛輕之敵,破之必矣。
”此即亟肄以疲,多方以誤之策。
初欲驅略淮南,意蓋即在于此。
惜乎其誤聽諸将之計,頓兵堅城之下,違天時,失地利,轉遭挫折,遂緻隕身也。
自是以後,吳亦宵小當國,僅圖自保,無複能圖大舉者矣。
孫峻素無重名,驕矜險害,多所刑殺,百姓嚣然。
諸葛恪,故大子和妃張之舅也。
恪有徙都意,便治武昌宮。
民間或言欲迎和。
峻素媚事全主,全主遂勸峻奪和玺绶,徙之新都。
昊都,見第十一章第七節。
遣使賜死。
正元元年吳五鳳元年。
秋,故大子登子吳侯英謀殺峻。
覺,英自殺。
《登傳注》引昊曆曰:孫和以無罪見殺,衆庶皆懷憤歎。
前司馬桓慮,因此招合将吏,欲共殺峻立英。
事覺,皆自殺。
英實不知。
二年吳五鳳二年。
秋,魏使來聘。
将軍孫儀等欲因會殺峻。
事洩,儀等自殺。
死者數十人,并及公主魯育。
朱據妻。
初,全主谮害王夫人,欲廢大子立魯王。
朱據甘露妻公主魯育,不聽。
由是有隙。
至是,全主因言朱主與儀同謀。
峻殺朱主。
元年,吳大平元年。
文欽說峻征魏。
峻使欽與呂據、劉纂、朱異、唐咨自江都入淮、泗,以圖青、徐。
九月,峻卒,以後事付從弟。
為侍中武衛将軍,領中外諸軍事。
召還呂據等。
據與諸督将連名共表薦滕胤為丞相。
時大司馬呂岱卒,以胤為大司馬,代岱駐武昌。
據引兵還。
使人報胤,欲共廢。
聞之,遣從兄慮三嗣主傳作憲。
将兵逆據于江都。
使兵攻圍胤,夷三族。
據自殺,獲之。
據、胤,皆孫壹之妹夫也。
壹弟封又知據、胤謀,自殺。
琳遣朱異潛襲壹。
壹将胤妻奔魏。
慮與誅諸葛恪之謀,峻厚之,琳遇慮薄于峻時,慮怒,與将軍王惇謀殺。
殺惇。
慮服藥死。
二年,昊大平二年。
四月,亮始親政事。
所表奏,多見難問。
又料兵子弟年十八已下,十五已上,得三千餘人,選大将子弟為之将帥,日于苑中習焉。
五月,魏諸葛誕請降。
遣文欽、唐咨、全端、全怿等帥三萬人救之。
突圍入城。
朱異帥三萬人為欽勢。
異敗退。
大發卒出屯镬裡。
複遣異帥五萬人攻魏辎重,敗歸。
授兵三萬人,使異死戰。
異不從。
斬之。
既不能拔出誕,而喪敗士衆,自戮名将,莫不怨之。
還建業,稱疾不朝。
使弟據入宿衛,恩、幹、闿分屯諸營,欲以專朝自固。
亮知朱主為全主所害,問朱主死意。
全主懼曰:“我實不知,皆據二子熊、損所白。
”亮乃推朱主見殺本末,責熊、損不匡正孫峻,命丁奉殺熊、損。
損妻,峻妹也。
益忌亮。
亮與公主魯班、大常全尚、将軍劉承議誅。
亮妃,從姊女也。
以其謀告。
率衆夜襲尚,遣弟恩殺承。
遂圍宮,黜亮為會稽王,征立權第六子琅邪王休。
徙尚于零陵。
遷公主于豫章。
為丞相荊州牧。
恩禦史大夫衛将軍,據右将軍,皆縣侯。
幹雜号将軍,亭侯。
闿亦封亭侯。
一門五侯,皆典禁兵,權傾人主,自吳國朝臣,未嘗有也。
休與張布休為王時,布為左右将督,素見信愛。
時為輔義将軍。
及丁奉謀。
十二月臘,百寮朝賀。
诏武士縛。
即日伏誅。
闿乘船欲北降,追殺之。
夷三族。
景元元年,吳永安三年。
會稽郡謠言亮當還為天子。
而亮宮人告亮使巫禱祠,有惡言。
黜為侯官侯,侯官,後漢縣,今福建閩侯縣。
遣之國,道自殺。
張布頗專權。
休銳意典籍,欲畢覽百家之言。
與博士祭酒韋曜、盛沖講論道藝。
曜、沖素皆切直,布恐入侍發其陰失,妄飾說以拒遏之。
休竟如布意,廢其講業。
休居會稽,大守濮陽興深與相結,以為丞相,與布相表裡。
蜀亡之歲五月,交阯郡吏呂興等反。
殺大守孫谞。
使使如魏請大守及兵。
明年七月,休薨。
谥曰景帝。
初,孫和之死也,嫡妃張氏亦自殺。
何姬日:“若皆從死,誰當養孤?”遂拊育和子皓及其三弟。
孫休立,封皓為烏程侯。
烏程,秦縣,今浙江吳興縣南。
是時蜀初亡,而交阯攜叛,國内震懼,貪得長君。
左典軍萬或,昔為烏程令,與皓相善,乃勸興、布。
于是興、布廢休大子而立皓。
貶大後為景皇後。
封為豫章王。
或谮興、布追悔前事。
十一月朔,入朝,皓因收興、布徙廣州。
道追殺之。
夷三族。
明年晉武帝泰始元年,昊甘露元年。
七月,逼殺景後。
送休四子于吳小城。
又追殺其大者二人。
第九節 孫吳之亡 吳自大帝死後,權戚紛争,綱紀蕩然。
孫皓立,複益之以淫虐,其勢乃不可支矣。
皓即位之歲,司馬昭為魏相國。
遣吳降将徐紹、孫或緻書于皓,陳事勢利害,求結歡弭兵。
明年,晉武帝泰始元年,昊甘露元年。
三月,皓遣使随紹、或報書。
紹行到濡須,召還殺之,徙其家屬建安,吳郡,今福建建瓯縣。
始有白紹稱美中國者故也。
九月,從西陵督步闡請,徙都武昌。
使至洛,遇司馬昭死,乃遣還。
是歲,晉武帝受魏禅。
明年,晉泰始二年,吳寶鼎元年。
正月,遣大鴻胪張俨、五官中郎将丁忠吊祭司馬昭。
及還,俨道病死。
忠說皓日:“北方守戰之具不設,弋陽可襲而取”漢縣,魏改郡,今河南潢川縣西。
皓遂與晉絕。
十月,永安山賊施但等聚衆數千人,永安,吳縣,今浙江武康縣西。
劫皓庶弟永安侯謙出烏程。
比至建業,衆萬餘人。
丁固、諸葛靓敗之,獲謙。
謙自殺。
十二月,皓還都建業。
泰始三年,吳寶鼎二年。
六月,起昭明宮。
《三國志》作顯明宮,系避晉諱,見《注》引《大康三年地記》。
二千石以下,皆自入山督攝伐木。
又破壞諸營,大開園囿。
起土山樓觀,窮極技巧。
功役之費,以億萬計。
《皓傅注》引《江表傳》。
《三國志·華覈傳》曰,制度弘廣,飾以珠玉,所費甚多。
盛夏興工,晨守并廢。
十二月,皓移居之。
四年,吳寶鼎三年九月,皓出東關。
丁奉至合肥。
是歲,遣交州刺史劉俊前部督修則等擊交阯。
為晉将毛炅等所破,皆死。
兵散。
還合浦。
漢郡,治徐聞。
後漢徙治合浦,今廣東合浦縣東北。
五年,吳建衡元年。
遣監軍虞汜、威南将軍薛珝、蒼梧大守陶璜由荊州,監軍李勖、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皆就合浦擊交阯。
是歲,晉以羊祜督荊州。
六年,昊建衡二年。
李勖以建安道不通利,殺道将馮斐,引軍還。
為殿中列将何定所白。
勖及徐存家屬皆伏誅。
《注》引《江表傳》曰:定,汝南人,本孫權給使也。
後出補吏。
定佞邪僭媚。
自表先帝舊人,求還内侍。
皓以為樓下都尉,典知酤籴事。
專為威福。
而皓信任,委以衆事。
定為子求少府李勖女,不許。
定挾忿,谮勖于皓,皓尺口誅之,焚其屍。
孫匡孫秀匡,權弟。
為前将軍夏口督。
皓意不能平。
九月,遣何定将五千人至夏口獵。
秀驚,奔晉。
七年,吳建衡三年。
正月,皓舉大衆出華裡。
在今首都西南。
皓母及妃妾皆行。
東觀令華覈等固争,乃還。
《注》引《江表傅》曰:初,丹陽刁玄使蜀,得司馬徽與劉論運命曆數事,玄詐增其文,以诳國人,曰:“黃旗紫蓋,見于東南。
終有天下者,荊、揚之君乎?”又得國中降人,言壽春下有童謠曰:“吳天子當上。
”皓聞之,喜,曰:“此天命也。
”即,載其母妻子及後宮數千人,從牛渚陸道西上。
雲青蓋入洛陽,以順天命。
行遇大雪。
道途陷壞。
兵士被甲持仗,百人共引一車。
寒凍殆死。
人不堪苦,皆曰:“遇敵便當倒戈耳。
”皓聞之,乃還。
牛渚,山名,在今安徽當塗縣西北。
其突出山中處,名采石矶。
氾潢破交阯,禽殺晉所置守将。
九真、日南皆還屬。
初,步骘在孫權之世,久督西陵。
及卒,魏正始九年,吳赤烏十一年。
子協嗣統所領。
協卒,弟闡繼業為西陵督。
八年,吳鳳皇元年。
召為繞帳督。
自以失職,又懼有讒禍,于是據城降晉。
樂鄉都督陸抗抗,遜子。
樂鄉,城名。
今湖北松滋縣東。
聞之,部分諸軍,克日攻闡。
晉使羊祜出江陵,荊州刺史楊肇迎闡。
巴東監軍徐胤攻建平。
抗以江陵城固,赴西陵敗肇兵。
祜等皆引還。
抗遂陷西陵城,誅闡及同計數十人,皆夷三族。
是歲,右丞相萬或被譴,憂死。
徙其子弟于廬陵。
《注》引《江表傳》曰:初,皓遊華裡,或與丁奉、留平密謀曰:此行不急。
若至華裡不歸,社稷事重,不得不自還。
語頗洩,皓聞知,以或等舊臣,且以計忍,而陰銜之。
後因會,以毒酒飲或。
傳酒人私減之。
又飲留平。
平覺之,服他藥以解,得不死。
或自殺。
平憂懑,月餘亦死。
何定奸穢發聞,伏誅。
《注》引《江表傳》曰:定使諸将各上好犬,皆千裡遠求,一犬至直數千匹。
禦犬率具纓,直錢一萬。
一犬一兵,養以捕兔供廚,所獲無幾。
吳人皆歸罪于定。
而皓以為忠勤,賜爵列侯。
九年,吳鳳皇二年。
皓愛妾或使人至市,劫奪百姓财物。
司市中郎将陳聲,素皓幸臣也,恃皓寵遇,繩之以法。
妾以想皓。
皓大怒。
假他事燒鋸,斷聲頭,投其身于四望之下。
《賀邵傳》雲:中宮内豎,分布州郡,擅興事役,競造奸利,則其惡尚不止于是。
或雲中宮當作中官,恐不然也。
十年,吳鳳皇三年。
會稽妖言章安侯奮當為天子。
臨海大守奚熙臨海,吳郡,治章安。
今浙江臨海縣東南。
與會稽大守郭誕書,非論國政。
誕但白熙書,不白妖言。
送赴建安作船。
遣三郡督何植收熙。
熙發兵自衛,斷絕海道。
熙部曲殺熙,送首建業,夷三族。
奮,權弟。
《奮傳》雲:建衡二年,孫皓左夫人王氏卒。
皓哀念過甚,朝夕哭臨,數月不出。
由是民間或謂皓死。
訛言奮與上虞侯奉當有立者。
奮母仲姬,墓在豫章,豫章大守張俊疑其或然,掃除墳茔。
皓聞之,車裂俊,夷三族。
《注》引《江表傳》日:奮以此見疑。
本在章安,徙還吳城禁锢。
使男女不得通婚。
或年三十、四十,不得嫁娶。
奮上表,乞自比禽獸,使男女自相配偶。
皓大怒。
遣察戰赍藥賜奮。
奮不受藥,叩頭千下,曰:“老臣自将兒子,治生求活,無豫國事,乞丐餘年。
”皓不聽。
父子皆飲藥死。
奉,策孫,亦誅死,見《策傳》。
又《孫和何姬傳注》引《江表傳》曰:皓以張布女為美人,有寵。
皓問曰:“汝父所在?”答曰:“賊以殺之。
”皓大怒,棒殺之。
後思其顔色。
使巧工刻木作美人形象,恒置座側。
問左右:“布複有女否?”答曰:“布大女适故衛尉馮朝子純。
”即奪純妻入宮。
大有寵,拜為左夫人。
晝夜與夫人房宴,不聽朝政。
使尚方以金作華燧步搖假髻以千數,令宮人着以相撲。
朝成夕敗,辄出更作。
工匠因緣偷盜,府藏為空。
會夫人死,皓哀愍思念,葬于苑中。
大作冢。
使工匠刻柏作木人内冢中,以為兵衛。
以金銀珍玩之物送葬,不可稱計。
已葬之後,皓治喪于内,半年不出。
國人見葬大奢麗,皆謂皓已死,所葬者是也。
皓舅子何都,顔狀似皓,雲都代立。
臨海大守奚熙信訛言,舉兵欲還誅都。
都叔父信時為備海督,擊殺熙,夷三族。
訛言乃息,而人心猶疑。
案《何姬傳》雲:吳末昏亂,何氏驕僭,子弟橫放,百姓患之,故民間訛言皓久死,立者何氏子雲。
訛言非一,可見人心之不安也。
七月,遣使者二十五人分至州郡,科出亡叛。
陸抗卒。
抗自建衡二年,都督信陵、西陵、夷道、樂鄉、公安諸軍事。
信陵,吳縣,在今湖北秭歸縣東。
疾病,上疏曰:“西陵、建平,國之蕃表。
既處下流,受敵二境。
若敵泛舟順流,舳舻千裡,星奔電邁,俄然行至,非可恃援他部,以救倒縣也。
此乃社稷安危之機,非徒封疆侵陵小害也。
臣父遜昔在西垂,陳言以為西陵國之西門,雖雲易守,亦複易失。
若有不守,非但失一部,則荊州非吳有也。
如其有虞,當傾國争之。
臣往在西陵,得涉遜迹。
前乞精兵三萬。
而至者循常,未肯差赴。
自步闡以後,益更損耗。
今臣所統千裡,受敵四處。
外禦強對,内懷百蠻。
而上下見兵,财有數萬。
羸弊日久,難以待變。
臣愚以為諸王幼沖,未統國事,無用兵馬。
又黃門豎官,開立占募,兵民怨役,逋逃入占。
乞特诏簡閱,一切料出,以補疆場受敵常處。
使臣所部,足滿八萬。
省息衆務,信其賞罰。
雖韓、白複生,無所展巧。
若兵不增,此制不改,而欲克諧大事,此臣之所深戚也。
”讀此疏,可知皓時兵備之空虛矣。
鹹甯元年,吳郡言“掘地得銀,長一尺,廣三分,刻上有年月字”。
于是大赦,改年天冊。
二年,吳郡言“臨平湖在浙江杭縣東北。
自漢末草穢壅塞,今更開通。
長老相傳:此湖塞,天下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