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失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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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二十二日給我信說,托交民衛生試驗所去驗痰,雲有結核菌,所以“又有點悲哀”,然而似乎不很厲害。

    信中說: 四月三十日給我的第六封信還是很平靜的,還講到維持《語絲》的辦法,可是五月初的三封信(五日兩封,八日一封)忽然變了樣,疑心友人們(并非女友)對他不好,大發脾氣。

    五日信的起首批注道:“到底我是小孩子,别人對我隻是表面,我全不曾理會。

    ”八日信末雲:“人格學問,由他們罵去吧,品青現在恭恭敬敬地等着承受。

    ”這時候大約神經已有點錯亂,以後不久就聽說他發狂了,這封信也就成為我所見的絕筆。

    那時我在《世界日報》附刊上發表一篇小文,論曼殊與百助女史的關系,品青見了說我在罵他,百助就是指他,我怕他更要引起誤會,所以一直沒有去看他過。

     今天無意中把上頭這一片話說給□□,她深深刺了我一下,說我的脾氣我的行為簡直是一個公子,何必取笑才子們呢?我接着說,公子如今落魄了,聽說不久就要去作和尚去哩。

    再談。

     品青的死的原固我說是肺病,至于發狂的原因呢,我不能知道。

    據他的信裡看來,他的失戀似乎是有的罷。

    倘若他真為失戀而發了狂,那麼我們隻能對他表示同情,此外沒有什麼說法。

    有人要說這全是别人的不好,本來也無所不可,但我以為這一半是品青的性格的悲劇,實在是無可如何的。

    我很同意于某女士的批評,友人“某君”也常是這樣說,品青是一個公子的性格,在戲曲小說上公子固然常是先落難而後成功,但是事實上卻是總要失敗的。

    公子的缺點可以用聖人的一句話包括起來,就是“既不能令,又不受命”。

    在舊式的婚姻制度裡這原不成什麼問題,然而現代中國所講的戀愛雖還幼稚到底帶有幾分自由性的,于是便不免有點不妥:我想戀愛好像是大風,要當得她住隻有學那橡樹(并不如伊索所說就會折斷)或是蘆葦,此外沒有法子。

    譬如有一對情人,一個是希望正式地成立家庭,一個卻隻想浪漫地維持他們的關系,如不在适當期間有一方面改變思想,遷就那一方面,我想這戀愛的前途便有障礙,難免不發生變化了。

    品青的優柔寡斷使他在朋友中覺得和善可親,但在戀愛上恐怕是失敗之原,我們朋友中之□□大抵情形與品青相似,他卻有決斷,所以他的問題就安然解決了。

    本來得戀失戀都是極平常的事,在本人當然覺得這是可喜或是可悲,因失戀的悲劇而入于頹廢或轉成超脫也都是可以的,但這與旁人可以說是無關,與社會自然更是無涉,别無大驚小怪之必要,不過這種悲劇如發生在我們的朋友中間,而且終以發狂與死,我們自不禁要談論歎息,提起他失戀的事來,卻非為他聲冤,也不是加以非難,隻是對于死者表示同情與悼借罷了。

    至于這事件的詳細以及曲直我不想讨論,第一是我不很知道内情,第二因為戀愛是私人的事情,我們不必幹涉,舊社會那種薩滿教的風化的迷信我是極反對的,我所要說的隻在關于品青的失戀略述我的感想,充作紀念他的一篇文字而已。

    --但是,照我上邊的主張看來,或者我寫這篇小文也是不應當的,是的,這個錯我也應該承認。

     民國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于北京 (1927年12月作,選自《永日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