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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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之以指揮全歐,内之以壓制民黨。

    十九世紀前半紀,歐洲大陸之腐敗,實此人之罪居多。

    或謂李鴻章殆幾似之,雖然,鴻章之心術,不如梅特涅之險,其才調亦不如梅特涅之雄。

    梅特涅知民權之利而壓之,李鴻章不知民權之利而置之,梅特涅外交政策能操縱群雄,李鴻章外交政策不能安頓一朝鮮,此其所以不倫也。

     第十二,李鴻章與俾斯麥。

    或有稱李鴻章為東方俾斯麥者,雖然,非谀詞,則妄言耳。

    李鴻章何足以望俾斯麥。

    以兵事論,俾斯麥所勝者敵國也,李鴻章所夷者同胞也,以内政論,俾斯麥能合向來散漫之列國而為一大聯邦,李鴻章乃使龐然碩大之支那降為二等國,以外交論,俾斯麥聯奧意而使為我用,李鴻章聯俄而反堕彼謀。

    三者相較,其霄壤何如也。

    此非以成敗論人也,李鴻章之學問智術膽力,無一能如俾斯麥者,其成就之不能如彼,實優勝劣敗之公例然也。

    雖李之際遇,或不及俾,至其憑藉則有過之。

    人各有所難,非勝其難,則不足為英雄。

    李自訴其所處之難,而不知俾亦有俾之難,非李所能喻也。

    使二人易地以居,吾知其成敗之數亦若是已耳。

    故持東李西俾之論者,是重誣二人也。

     第十三,李鴻章與格蘭斯頓。

    或又以李俾格并稱三雄。

    此殆以其當國之久位望之尊言之耳,李與格固無—相類者。

    格之所長,專在内治,專在民政,而軍事與外交,非其得意之業也。

    格蘭斯頓,有道之士也,民政國人物之圭臬也,李鴻章者,功名之士也,東方之人物也,十八世紀以前之英雄也。

    二者相去蓋遠甚矣。

     第十四,李鴻章與爹亞士。

    法總統爹亞士Thiers,巴黎城下盟時之議和全權也。

    其當時所處之地位,恰與李鴻章乙未庚子間相仿佛,存亡危急,忍氣吞聲,誠人情所最難堪哉。

    但爹亞士不過偶一為之,李鴻章則至再至三焉,爹亞士所當者隻一國,李鴻章則數國,其遇更可悲矣。

    然爹亞士于議和後能拟一場之演說,使五千兆佛郎立集而有餘,而法蘭西不十年,依然成為歐洲第一等強國,若李鴻章則為償款所困,補救無術,而中國之淪危,且日甚一日。

    其兩國人民愛國心之有差率耶?抑用之者不得其道也。

     第十五,李鴻章與井伊直弼。

    日本大将軍柄政時,有幕府重臣井伊直弼者,當内治外交之沖,深察時勢,知閉關絕市之不可,因與歐美各國結盟,且汲汲然欲師所長以自立。

    而當時民間,尊王攘夷之論方盛,井伊以強力鎮壓之,以效忠于幕府,于是舉國怨毒,集彼一身,卒被壯士刺殺于櫻田門外。

    而日本維新之運乃興。

    井伊者,明治政府之大敵,亦明治政府之功臣也。

    其才可敬,其遇可憐,日人至今皆為訟冤。

    李鴻章之境遇,殆略似之,然困難又較井伊萬萬也。

    井伊橫死,而鴻章哀榮,其福命則此優于彼焉。

    然而日本興矣,然而中國如故也。

     第十六,李鴻章與伊藤博文。

    李鴻章與日相伊藤,中日戰役之兩雄也。

    以敗論,自當右伊而左李,雖然,伊非李之匹也。

    日人常評伊藤為際遇最好之人,其言蓋當。

    彼當日本維新之初,本未嘗有大功,其栉風沐雨之閱曆,既輸一籌,故伊藤之輕重于日本,不如鴻章之輕重于中國,使易地以處,吾恐其不相及也。

    雖然;伊有優于李者一事焉,則曾遊學歐洲,知政治之本原是也。

    此伊所以能制定憲法為日本長治久安之計,李鴻章則惟彌縫補苴,畫虎效颦,而終無成就也。

    但日本之學如伊藤者,其同輩中不下百數,中國之才如鴻章者,其同輩中不得一人,則又不能專為李咎者也。

     李鴻章之治事也,案無留牍,門無留賓,蓋其規模一仿曾文正雲。

    其起居飲食,皆立一定時刻,甚有西人之風。

    其重紀律,嚴自治,中國人罕有能及之者。

    不論冬夏,五點鐘即起,有家藏一宋拓蘭亭,每晨必臨摹一百字,其臨本從不示人。

    此蓋養心自律之一法。

    曾文正每日在軍中,必圍棋一局,亦是此意。

    每日午飯後,必晝寝一點鐘,從不失時。

    其在總理衙門時,每晝寝将起,欠伸一聲,即伸一足穿靴,伸一手穿袍,服役人一刻不許遲誤雲。

     養生一用西醫法,每膳供雙雞之精汁,朝朝經侍醫診驗,常上電氣。

    戈登嘗訪李鴻章于天津,勾留數月。

    其時俄國以伊犁之役,頗事威吓,将有決裂之勢。

    鴻章以詢戈登,戈登曰:中國今日如此情形,終不可以立于往後之世界。

    除非君自取之,握全權以大加整頓耳。

    君如有意,仆當執鞭效犬馬之勞。

    鴻章瞿然改容,舌矯而不能言。

     李鴻章接人常帶傲慢輕侮之色,俯視一